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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调和五味的汤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孟子·告子上》(颖考叔)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左传·隐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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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可以以对比的方式来表现古人的阶级十分严明,贫富差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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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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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举例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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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嗟来之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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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义”更重要。第三段用了对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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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1.(1)吆喝着给他 (2)为了 (3)用这些来 …… (4)衡通“横”,梗塞,不畅2.(1)这种做法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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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请LZ附上全句,看不出来是哪篇课文…… 之:代词,可译作他,.整句话就是:呼来施舍给他,行路的人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