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证明甲方借给乙方一辆自行车 ,之后乙方将自行车丢失.我需要写一份具有法律作用的证明,其中时间和地点可虚拟,请大家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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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明 兹有王某人,男,40岁,遵义市人,于2014年1月2日,向张某借用单车一辆,由于,王某在2014年1月3日借用单车后,不小心将单车遗失,特此证明.证明人: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