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怎么区分呢?即累计因果关系和共同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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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题选择B,第二题选择D

    这两个问题分别对应的是侵权责任法的第12条和第11条.11条是说的累计因果关系,十二条说的是共同因果关系,区分二者的关键是看每一个行为能否单独造成全部损害的发生,如果说任何一个行为都能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的话那就是第十一条所说的累计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就是你所问的第二个问题,如果说单个行为不能造成全部损害的话那就是共同因果关系,就要承担按份责任也就是你所问的第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