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小刚、小胜、小强为希望工程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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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小明捐出的钱数看作1份,所以小强捐出的钱数就是(1*3)/(1/2)=6份,根据题意,假如小刚少捐了2元,小胜再多捐了4.5元,那么他们捐的钱数就和小强的一半相等了,就可以看作3份,这时,钱的总数就是30-2+4.5=32.5元.四个人一共捐了1+6+3+3=13份,所以一份的钱就是:32.5/13=2.5元,所以小明捐了:2.5元,小胜捐了:2.5*3-4.5=3元,小强捐了:2.5*6=15元,小刚捐了:2.5*3+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