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算平衡表的依据、内容、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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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发生额试算平衡法

    在借贷记账法下,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分别记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的借方和贷方,借贷双方的发生额必然相等,那么,将一定时期内全部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记入有关账户后,所有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与所有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必然是相等的,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借贷记账法正是利用上列公式,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试算平衡表”,对总分类账户发生额进行试算平衡.

    (2)余额试算平衡法

    在借贷记账法下,由于资产余额表现为账户的借方余额,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余额都表现为账户的贷方余额.根据资产与权益平衡原理可知,各项资产余额的总和必然等于各项权益余额的总和.因此,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所有账户贷方余额合计必然相等,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全部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全部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合计

    借贷记账法正是利用上列公式,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期末余额试算平衡表”,对总分类账户余额进行试算平衡.

    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将上述两表合一,并结合各个账户的期初余额数,编制“总分类账户发生额及余额试算平衡表”,这样,在一张表上既可以进行总分类账户借贷方发生额平衡的试算,也可以进行总分类账户借贷方余额平衡的试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