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院士的评选标准是什么?

1个回答

  • 我国的院士评选是从1955年开始的,在正常情况下每两年评选一次.分别由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评选出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合称两院院士.2009年两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分别为296人和449人,其中与生物相关的包括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农业学部等,候选人当中也不乏大家熟悉的一些科学家,为了进一步了解这些科学家

    将在评选期间陆续介绍候选人的相关情况,并进行大型民意调查,欢迎大家参与.

    2009年的院士增选工作开始于1月1日,候选人推荐工作在2009年4月30日结束,经过院士推荐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并经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审议,5月20日确认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为296人,其中生命科学与医学学部63人.

    此次增选作了一些小的修订.其中,要求各部门在推荐院士时进一步客观公正地反映候选人的实质性科技成就和贡献,而不是简单地关注获奖次数、等级和文章数目.这些修订主要包括:要求归口初选部门的初选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明确在审核被推荐人的院士候选人资格时,要将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年份合并连续计算,即“凡已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对《院士候选人推荐书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填写的有关要求也有少量修改,旨在引导各部门推荐院士时不要简单地关注获奖次数、等级和文章数目.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科院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院士增选采取院士直接推荐和部门按照组织系统推荐的方式,不受理本人申请.院士增选过程包括推荐候选人、通讯评审、公示、会议评审、选举等环节,有效候选人和初步候选人名单要向全社会公布,有效候选人的相关材料都要进行公示,全部过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