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小数、的基本性质,小数点的移动,因数和倍数、能被2、3、5整除数的特征、奇数和偶数、质数和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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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数的基本性质:小数的末尾添上0或去掉0,小数的大小不变.

    分数的基本性质: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或除以一个相同的数(0除外),分数的大小不变.

    比的基本性质: 比的前项后项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0除外),比值不变.

    小数点向右移几位,原来的数扩大10的几次方.向左移几位,就缩小10的几次方.

    因数的定义

    A 除法里,如果被除数除以除数,所得的商都是自然数而没有余数,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

    B 我们将一个合数分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样的几个质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C 约数和因数的区别有三点:1数域不同.约数只能是自然数,而因数可以是任何数.2关系不同.约数是对两个自然数的整除关系而言,只要两个数是自然数,就能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约数关系,如:40÷5=8,40能被5整除,5就是40的约数,12÷10=1.2,12不能被10整除,10不是12的约数.因数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对它们的乘积关系而言的.如:8×0.2=1.6,8和0.2都是积1.6的因数,离开乘积算式就没有因数了.3大小关系不同.当数a是数b的约数时,a不能大于b,当a是b的因数时,a可以大于b,也可以小于b.例如,5是60的约数,5< 60,8是4.8的因数,8 >4.8

    倍数的定义

    ①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整数整除,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如15能够被3或5整除,因此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 ②一个数除以另一数所得的商.如a÷b=c,就是说a是b的c倍,a是b的倍数. 一个数能整除它的积,那么,这个数就是因数,它的积就是倍数. 3 × 5 = 15 ↑ ↑ ↑ 因数1 因数2 倍数 例如:A÷B=C,就可以说A是B的C倍. ③一个数的倍数有无数个,也就是说一个数的倍数的集合为无限集. 注意:不能把一个数单独叫做倍数,只能说谁是谁的倍数.

    能被2、3、5整除数的特征

    是2,3,5的公倍数的倍数.也就是30的倍数.

    奇数

    整数中,能被2整除的数是偶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是奇数,偶数可用2k表示,奇数可用2k+1表示,这里k是整数.

    偶数

    定义:整数中,能够被2整除的数,叫做偶数.

    奇数偶数的性质

    关于奇数和偶数,有下面的性质:

    (1)奇数不会同时是偶数;两个连续整数中必是一个奇数一个偶数;

    (2)奇数跟奇数和是偶数;偶数跟奇数的和是奇数;任意多个偶数的和都是偶数;

    (3)两个奇(偶)数的差是偶数;一个偶数与一个奇数的差是奇数;

    (4)除2外所有的正偶数均为合数;

    (5)相邻偶数最大公约数为2,最小公倍数为它们乘积的一半.

    (6)奇数的积是奇数;偶数的积是偶数;奇数与偶数的积是偶数;

    (7) 偶数的个位上一定是0、2、4、6、8;奇数的个位上是1、3、5、7、9.

    偶数也叫双数,用2n表示,n为整数.

    质数

    质数又称素数.指在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没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换句话说,只有两个正因数(1和自己)的自然数即为素数.

    合数

    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的数整除的数.

    分解质因数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叫做这个合数的分解质因数. 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

    最大公因数

    如果有一个自然数a能被自然数b整除,则称a为b的倍数,b为a的约数.几个自然数公有的约数,叫做这几个自然数的公约数.公约数中最大的一个公约数,称为这几个自然数的最大公约数.

    最小公倍数

    .),如果有一个自然数a能被自然数b整除,则称a为b的倍数,b为a的约数,对于两个整数来说,指该两数共有倍数中最小的一个.计算最小公倍数时,通常会借助最大公约数来辅助计算.其中,4是最小的公倍数,叫做他们的最小公倍数.

    互质数

    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

    100以内的质数

    质数就是能被他本身和1整除的数.

    10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