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车从AB两地相对开出,甲乙两车的速度比是5:4,两车相遇后,甲保持速度不变,乙比原来每小时多行18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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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列方程.算术法.

    相遇时:路程之比=速度之比=5:4,即甲走了全程5/9,乙走了全程4/9;

    相遇后:同样时间,乙走全程5/9,而甲走全程的4/9,乙速:甲速=5:4

    甲速不变,设为1,相遇前乙速为4/5,相遇后乙速为5/4,故甲速=18/(5/4-4/5)=18*(20/9)=40(千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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