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用方程解的啊,那我用算术方法解好了.
小勇给小芳24元,两人钱数相等,说明小勇原来比小芳多
2×24=48元;小芳给小勇27元,就是小芳少了27元,小勇多了27元,这样就又差2×27=54元,也就是这样小勇比小芳总共多了48+54=102元,此时小勇是小芳的2倍,就是比小芳多一倍,所以这时小芳就有102÷(2-1)=102元,小芳原来有102+27=129元,小勇有129+48=177元.
综合列式:
小芳:(24×2+27×2)÷(2-1)+27=129元,
小勇:129+48=177元
听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