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
——题记.
珠穆朗玛峰,向来被世人称为“不可征服的地方”;被外国人看作是鸟儿也飞不过的山峰。
所以就在他们围在一起吃着刚出炉的面包,喝着热乎乎的咖啡谈天说地的时候,根本不会想到中国人已经向着那个“不可能”发起了挑战,迈开了征服的脚步。
他们,正在征服的路上艰难的迈进着。就在高压低氧的恶劣的环境下,珠峰四人组正顶着如刀一般的风雪,迎着彻骨的寒冷,冒着生与死的危险,向“不可征服的地方”发起征服。
我又何尝不能够把他们的那种精神当作是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呢?我又何尝不能够将漫漫人生旅途中的失意与挫折同样当作是一次高难度的征服呢?我又何尝不能够把这短暂的一生中的所有的悲与喜化成前进的动力呢?
对,我要向上迈进我征服的脚步。
回想过去,我曾经因为偶尔的小小的失利,因为考试成绩的不理想而开始变得放纵而且堕落自己,每日都以极为消极的心态去对待在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开始变得不再去理会老师们苦口婆心的教导,孜孜不倦的开导,对他们的话不屑一顾,认为那是老师们的虚伪;我开始变得不再去理会周围的好朋友们的那些发自内心的,真诚善意而且耐心的劝阻,只是可笑的认为他们只不过是为了麻痹自己罢了;我甚至变得不再去理会父亲用那沙哑的声音为我解析做错的习题,用布满老茧的双手帮我耐心的改正,而我却冷冷的没有任何反应,只是认为他荒唐可笑。
而他们,他们却没有停止过向上征服的脚步。在困难面前一次次的发起进攻,在一次次的失利面前不断的发起挑战,他们,依然在征服着。
但我却还因为练琴的枯燥以及乐声的乏味而把琴放在房间的某一个角落里,任凭蜘蛛网和灰尘毫不费力的占领了它,我也绝不去清理一下或者是碰一下它。不知何时又拿起那把琴时,一阵阵低哑的声音从琴弦周围旷散出来,仿佛是苍老的乌鸦在放声嘶鸣。便以为连琴也在和我做对,竟莫名其妙的在心间涌出一股怒火,发狂一般的把琴狠狠的摔在墙上,看着被摔的裂痕却依旧没有表情,静静的看着站在一旁的父亲低下头,俯下身子一言不发的收拾着满地狼藉。
此时此刻的他们,正忍受着莫大的痛苦,顽强的继续向珠峰的顶端发起挑战。
于是我冷静下来,猛然间惊醒,仿佛做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梦一般。慢慢的明白了其实受了伤并没有什么的,只不过要我马上从地上爬起来罢了。心灵上的创伤,精神上的血痕,不必每时每日的不断提起,也不必日日去数,更不必为了他们而去痛苦的流泪。因为伤心与流泪有什么用呢?我所能做的只有挺起胸膛,在未来的未知的漫漫人生路上坚强的一步一步的走下去。
是的,我要走下去。而且是坚强的走下去,像珠峰四人组一样向人生发起挑战!
或许会有那么一天,我骄傲的站在成功的最高点,大声的向全世界宣布:“我拥有了战胜自己的人生。”正如他们站在珠峰的最顶端所说的:“坚持走下去”一样。
明天,我要去征服。因为没有鸟儿飞不过的山峰,也没有走不完的路;因为一切都有可能。
更因为,在征服的路上,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
征服
是目光锐利、振翅高飞的雄鹰,便该英勇地扎入羊群;是身单力薄、无计可施的乌鸦,大可孤傲地放走最肥的羔羊,用一个冷峻的眼神告诉整片树林:我要征服的,尚未发现。
然而,悲剧的起源在于:欲望。
整个大自然从春生秋实到枯败零落不知疲倦地轮回,欲望永恒存在;当人类的执着与开拓一次又一次地涉过忘川时,欲望也永恒轮回。
是欲望让那只乌鸦心生狂妄的念头:我要征服它。也是欲望让人类一次又一次地向这个世界发问:我下一个征服的目标在哪里?
诚然,人类在曾经的一些时代里做了英勇的雄鹰:他们孜孜不倦地打磨石器,在玩弄木材时,发现了可以照亮整个世界的光亮,从那时起,人类的文明开花结果,从蓬勃生长到枯萎,然后再更加肥沃的土地上长出更奇异更丰硕的果实。人们终于到达了现今这个世界——城市森林屹立不倒,曾经木材中的火星变成了如今灯火通明的夜晚。时过境迁,欲望永在,征服不变。
聪明的乌鸦原本大可将捕捉羔羊的野心用于飞翔——飞出树林,飞到一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上去讯寻找自己可以征服的飞虫鸟兽。在那里,它便是那个世界的雄鹰。在这点上,人类比乌鸦聪明得多。上百年前,人们就已开辟了新大陆,在不为人知的地方生长着茂盛的欲望,以及与之并存的征服。
乌鸦学会了老鹰的样子,以悲剧告终,然而人类有时却学了乌鸦的样子,那又是何其大的悲剧呢。
似乎只要站在高山巅上便能算作是人类征服了自然,此时的人类像极了不自量力不谙世事的乌鸦。终于地震频发,洪水猛兽咆哮不已,人们以世世代代生命换取的征服,却又毁了人类的性命。
有时,太大的野心便是牢笼。
可怜的人到处都是:为了权势走进丧尽天良的牢笼,为了金钱在世俗的牢笼里无法挣脱。于是,牢笼给予了人的欲望以限制,在雄伟的征服在他人看来,不过是不自知的嬉闹。
也许,此时的乌鸦应该想想:我该怎样让自己变成雄鹰。也许,此时被囚困在牢笼了的人类也该想想:我们想要征服的世界一直未曾改变,其实,我们所要征服的更应该是自己——征服自我的欲望,征服自我的贪念,永世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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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红衣战士我呢,胆很小,小时候连一只蚂蚁都不敢碰,更别谈什么捉弄龙虾了。这一天,老爸从菜市场回来,手里还提着一个黑袋子,我问他:“老爸,里面装得啥玩意儿?”“你爱吃的大龙虾呗!”爸爸眉飞色舞。我打开黑袋子一看,哇!龙虾大哥们像孙悟空一样龙腾虎跃,都想逃出我——如来佛的手掌心,没门儿,到了我这,你们就得听我的命令,让我把你们给消灭掉吧!龙虾们似乎很不愿意,竟然组织群队力量来反抗我,哼!待会就有你们的好果子吃了!老爸对我说:“要吃行,得自己动手!”我拍拍胸脯,胸有成竹地说:“小意思啦,瞧我的吧!”可是说得轻松,做起来可就难了!我得先把龙虾们给净身,然后把他们下油锅,但是,1、我不会剥去龙虾的壳,2、我不会炒菜!怎么办哪??算了,现学现卖吧!我开始了我自创的征服方法!首先我把黑袋子里的“红衣战士们”倒入“战场”里(也就是簸箕里),然后用水冲洗他们,啊!有一只不肯服输的龙虾战士挺起红色的胸膛,举起他锋利的刀枪,跳出了战场。糟糕,他向我逼进了,怎么办,我没有武器。没关系,我有比他更厉害的双手,我一只手就可以把他给解决掉。于是我用右手渐渐靠近他,去试着与他战斗。近了,近了,我的心也跳的更厉害了,瞬间,我停止了出击,我在想,如果我的手被他夹住了,怎么办,出血了,怎么办,他那锐利的刀枪可不是虚传的,红衣战士就是红衣战士,就算他躺着血也会与你共存亡的啊!我胆怯了,我竟然被小小的龙虾征服了,这可不行,传出去还不笑掉大牙。于是,我鼓起勇气,大不了失掉一只手,当然我肯定会赢,这样牺牲一只手也是光荣的呀!我再次为自己打气,好了,气满了,已经有足够的力气了。我再次出击,紧闭双眼,狠狠的向红衣战士打去,啊,好疼阿,我睁开眼一看,手被龙虾的刀枪给刺伤了,冲动的我用力一甩,把龙虾摔了个四脚朝天,我不解气啊,他弄伤了我!可是当我看到一动不动的龙虾的时候,我的气全消了,他死了,他被我摔死了,我太高兴了,我终于征服了红衣战士了,同时,我也征服了胆小的自我。可是,那只龙虾却永远不能复活了,虽然他弄伤了我,可是他也是为了自保,我根本就没有权利去真正的征服一个勇敢的红衣战士啊!!不,我并没有真正的征服他们,我只是从他们的身上学到了要勇敢,要勇敢的面对一切,不能胆怯。所以,我只是征服了自我,而不是“红衣战士”!8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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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幽,一个古老而富有创造力的民族,一个可以被打败却绝不认输得民族。几千年来,这个种族的人们一直向自己的目标去拚搏,奋斗,靠拢——征服一切。他们有着勃勃的野心,妄图成为神圣而崇高的神灵,掌握自己的生老病死,控制自然界的风雨变幻,甚至企图其他部落的人向自己俯首称臣。幽,他们试着去做到这一切。由于拥有了异与其他种族的智慧,他们创造了许多极具杀伤力得武器与工具,只为了一个信念,渴望强大,繁荣。而权力,则是他们最为本质的理想。于是,有一个部落的首长想扩张自己的领土,以满足自己无法填充得如汹涌大海般的欲望。他果真这样做了。建造巨大的养殖场,大量的开采矿物。花费了令人乍舌的经费,建造价格不费的铠甲以及火力迅猛的枪支,大炮。这个部落有一块镇国之宝,一块石碑。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时候遗留下来的,甚至不知道这是何人所作。唯一知道的只是石碑上有一个类似预言的东西。征服即重生。没有人可以读懂它,生活有条不紊得进行着依然没有人参破它,日月星辰东生西落,闪闪烁烁,明明灭灭。逐渐分成了两个对立的部落……战事一触即发,各部落的营地遭受着烈日得残酷炙晒,失去了绿水得屏障,青山得天堑,幽得荒灾连连,甚至地面上一点点得草皮就可以就或几个面临死神的人。只是,地面上除了咆哮着扬起的沙子,别无它物了。战争还是无可避免的爆发了。越来越多的人死去,白骨累累,哀鸿遍野……历经了三年的战争。兵力极大损耗,许多人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两个部落得国王都抱着必胜的决心,看着殷红的鲜血染透天际,听着一个又一个城池失陷得消息……我要征服世界!两个狂人最终相遇了,约定一战定胜负。其实这一战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诺大的天地之间只剩下了两天孤单的生命,两双泛着血光的眼睛互相对视。结果理所当然,一个人的死亡换回了另一个人的苟延残喘。蓦得发现,这世界竟如此物是人非。他征服了世界,得到了什么??托着疲惫的身躯,踏着烫脚的黄土,以前怎么没有觉出烫呢??血红铺了一地,像是无力的呻吟。他找到了古老的石碑,抚着上面的字迹,口吐一片殷红,仿佛一朵开的正旺的红莲。他仿佛宣泄得淋漓,畅快许多。一片血肉模糊……在35世纪的时候,有人发现了这块石碑,于是众多的专家前来调查,一致认为:旁边的尸体为此石碑的殉葬品,而这石碑,一定隐含着某种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9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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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西施被忠义征服,甘愿割舍爱情强颜欢笑去做万夫所指的“红颜祸水”;昭君被“贤”征服,甘愿远嫁大漠生活在遥遥无期的思念中;侯生被诚信征服,宁死不违“士为知己者死”的诺言。他们生存在他们的信念誓言中,用生命书写诚信的篇章。或许,他们醉了,沉醉在自己最纯洁的情义中,充实而恬淡;或许他们是为别人而活,可他们却是为自己而生而死。生活在毫无哀怨的守望中的他们,早已征服了整个世界。西施被人们视为美的化身,昭君被看着贤的典范,侯生被看为知己的标准。他们在被征服的同时,也征服了我们。“梁祝化蝶”不知征服了几千年的历史沧桑。从梁祝结义到英台抗婚,不知是俗了几千年的情节,可一场生死离别的化蝶飞舞却不知蕴含了多少凄美与伤痛,多少希冀与等待。“生不能同裘死同穴,生不能相守死相随”。几千年的爱情仿佛在瞬间化作烟云,凝结在这两只彩蝶飞舞的空中。舞动的精魂承载了千年的等待,在他们身上飞翔起来。征服,是英台至死不渝的誓言,是她化作飞蝶的力量。她被爱情征服的一刹那征服了几千年流动的历史和时间。人类历史上的征服美得让人流连,而那化蝶的传说更是美得让人心痛忘言。在静美浩瀚的沧海边,埋藏着数不清的舞者精魂,延续着沉醉世纪的时间。蝴蝶飞不过沧海,这,只是一个传说。在氤氲蔓延的海岸边,烟雨蒙蒙的唯美,封锁了千年的年岁容颜,美得让人心碎。逶迤的天际织成了雾霭,网住每一只舞者的精魂,想必它是颤动着,感动着,被深深的征服。在凄美绝伦的沧海边,它找到舞者的精魂,肆无顾忌地发射它用生命燃烧的光芒,用生命之光照亮沉睡的时光。绝美的舞姿绝美的容颜,沉醉在绝美的沧海之中,划出绝美的永恒的动人篇章。在海之角,它用它的燃烧征服了每一个过客,这是它对自己的承诺。“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江南在烟雨笼罩的楼台上,在雨弹朱窗月光满盈的阁楼里,在呼啸沧桑马蹄轻狂的宫殿中征服了才子佳人,埋藏了写不尽相思诉不完衷肠的江南烟雨中的梦。征服,是一种誓言,在征服中征服所有征服和被征服的人。8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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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作文我是一只小蚂蚁的幽灵,现在我用饱蘸着我血泪的笔墨,向你讲述当我面对那个可恶的小男孩“征服”时的英勇和悲壮故事。在人们所谓的“小蚂蚁”群中,我算一个大块头的,有人的指甲盖那么宽,两只前脚像两把大钳子一般。那个可恶的小男孩,一见我就认定我是个“军官”。他把我放在一张白纸上,来回折腾,搞得我晕头转向,我向前冲,他向后弹;我向左逃,他向右推。但我仍在不停地东突西冲,就是不听他的摆布。他生气了,拿出小坦克车威胁我,拿出痱子粉呛我,甚至拿着纸筒对着我大喊大叫——可是谁怕谁呀?我并不理会这一切,从容地翻过坦克车,绕过痱子粉,向生命的希望地带进发。我知道,只要我跳出这白色的框子,就能获得自由!那小家伙却因此气急败坏,竟找出打火机,把喷头对着我,用力地按动开关。由于他手忙脚乱,上蹿的火苗反而烫着了他自己。他大叫一声,甩甩手决定继续。他平拿着火机,迅速地蹭着开关,让火星溅到我的身上,每次都让我下意识地抽动一下身子,好痛啊!但痛归痛,我的脚步却从没有停下来。看着我痛苦抽动的样子,那小子兴奋极了。我的六条腿都因被烧焦而蜷曲,我想,头可断,血可流,但只要有一口气,就不能向这个可恶的家伙低头。我使出全身力气,掉过头来,迎着打火机,向那小子扑过去。他显然被暴怒的我震慑住了,竟忘了蹭开那喷火的东西。我乘他不备,直蹿到他的手指头上——只听他“哎呀”一声。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咬破了那个一心要征服我的家伙的手指头!那家伙知道自己是一个失败者,他为了挽回人的可笑的面子,竟疯狂地点燃了那张白纸,送我来到自由的天国。那个小家伙,他总以为能征服我这个渺小的蚂蚁,他却不知道,对自由的渴望和对生命的希求是无法用暴力熄灭的火焰。征服作文700字700字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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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失败人生道路上,到处充满失败,被失败所束缚的人,将一败到底;被失败所激励的人,将取得成功。生活,也正是有失败和成功的交替,才变的丰富多采。在平时的生活中,我经常为了一些小小的失败而伤心不绝,其实念一想,失败,并不可怕,应该说没有失败就不会有成功,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嘛!你瞧,有些人失败之后,就丧失了进取的信心,成为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等闲之辈。有些人则不会这样,他们失败之后不是垂头丧气,而是找出失败的原因。往往只有这种热情,幸运星才会欣赏他,才会把成功交付给他,也只有这种人才能享受到成功的喜悦,领略到胜利的价值,所以我要向这种能向失败挑战的人学习。李白曾说过一句话: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的,有志者事竟成,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就一定会成功的!所以我要征服失败,赢取成功。3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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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自己征服自己,超越自己,是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只有把自己彻底征服了,人生才过的有意义。自己征服自己有时候是很困难的,但也有的时候是很容易的。考试的时候,自己一定要征服自己的紧张,只有克服了紧张,才能考试顺利,得到高分。在遇到自己害怕的事情时,要去面对,不要回避或者徘徊。要面对他,克服你的害怕,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自己遇到困难时,不要只去求别人帮助自己,自己也可以帮助自己。在遇到危险而你身旁又没有人的时候,此时,你只能靠自己解救自己,因为你旁边没有人,没有人来帮助你,没有人向你伸出援助之手,你只能靠自己。靠自己来锻炼自己,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想要征服自己,一定要训练自己,可以在生活中训练自己。遇到恶势力不要害怕,他向你发出挑战,你不要拒绝,要接受它的挑战,只有打败了自己心中的恐惧,任何困难都是无法阻挡你的。人一生之中如果没有征服自己,那活的就没有意思,平淡无味,一生都是在恐惧与嘲笑下活的。只有征服了自己,打败了自己心中的坏处,人活的才有意义,活在这个世界上才会感到光明,感到自信,感到自己的存在。只有征服了自己,自己才会觉得自己的存在。征服自己一定要干什么事情都不害怕,不怕任何阻挡,什么也不畏惧,只有这样,才能征服自己。什么也不要管,不要看后面,只要向着前方,看着前方,相信自己的目标就在前方,离自己不远。只要有这样的自信心,那么,征服自己的时刻即将来临!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所向披靡,无人能敌。相信自己一定会得到胜利。无论干什么事情,一定要往好的方面去想,只有这样,才能增加自己的自信心。干任何事情,就算你再厉害,如果没有自信心,一样会输给别人。有自信心的人可以用小石子砸死一个没有自信心的巨人!自信心是人们一生中必须有的东西。干什么事情,一定要又自信心。就算失败了,也不要灰心,要相信自己能成功,相信自己一定能征服自己!干事情,要征服自己,超越自己,相信自己,用这三种精神来面对任何事情,什么也阻挡不了!7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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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作文它,一身洁白的毛,就好像是出生在雪堆里的小生命,两颗似宝石的眼睛炯炯有神,黑黑的鼻子像是谁用胶水沾上去的,黑色的樱桃小嘴中总是伸出长长的舌头。再加上那灵活的耳朵时不时地扇动几下,真是天狗下凡呐!它用它萌萌的一双大眼睛小心翼翼地盯着我,接着走到了我的跟前,我与它对视了许久。一边陪它在路边等待那对因吵架刚离开的主人,一边与它嬉戏,几十个分钟过去了,可他们并没有出现,我顿时既高兴又忐忑,我怎么能忍心把它丢在路边呢?决定跟对面的杂货店老板留下了我的号码,以便它的主人回来找它。天冷,我还是先把它带回家吧!我激动地抱起它,它并没有反抗,我心里美滋滋的,我们如此有缘,肯定会相处得很愉快!虽然我只是暂时的照顾它。但如此美貌的小狗崽当然要由我给它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咯!嗯……看它头上的毛像开了花似的,还卷卷的,就叫“花卷”吧!我被它的美貌所征服了。一回到家,瞄瞄四周,它好像有点儿不高兴了,开始四处乱窜,所有的东西都被打翻了,叫它也不听。我便心急了,怎么办,老妈回来该挨骂了。亲爱的花卷怎么就是淘气呢!它兴许是不适应新的环境吧!想了想我索性走开,让它自己慢慢熟悉一下。于是我就写作业去了,由于按耐不住好奇心,没过多久我就悄悄地跑过去看看它。糟糕!我的衣服被它从床上叼了下来,并咬在嘴里,因此我跑去拔了出来,看看是不是被它撕破了。然后它马上钻到床底下去了。哼!气死我了。它怎可以这么不乖,我耐心地跟它说:“花卷,花卷,这是姐姐的衣服可不是吃的,不可以乱咬哦!”它还是躲在里面。然后我把东西和衣服收了收,还是出去写作业了,过了一会儿我又打开门看了看。哦,天哪,它正叼着我的鞋!我该怎么办,看到我上前,它放下了鞋子。呆呆地看着我,真恨不得抽它几下,但是,它萌萌的样子实在可爱,我怎么忍心下手?我被它的调皮征服了。接下来的几天,它的主人并没有消息,我在无奈与欢笑中度过。天冷了,我琢磨着给小东西做个温暖的小窝吧。便开心地开始了,忙活了半天,终于做好了。小东西看了小窝似乎很满意,便摇摇尾巴跳进去了。我也得意洋洋地上楼看电视去了。过了许久,门“砰砰”了几下,我便知道妈妈回来了,于是我下了楼。妈妈看见地下有很多“水”,而我一看就知道这是花卷的尿,妈妈似乎也看出了些苗头,便用愤怒的眼神瞪着它,出乎人的意料的是,它像人一样前脚跪下,后脚也跟着迟钝的着了地,在妈妈的脚边打滚儿。它这是在冲妈妈撒娇吗?妈妈被它的可爱征服了,便没有再责怪它。它刚站起来,发现我正生气地看着它,它就跑到我的跟前做着重复的动作。我可不吃这一套了!我关了门不让它跟着我上楼,它却硬冲了上来。这天气真冷,凉飕飕的。不一会儿,它就拖着它的“床”下楼了,把“床”放在门口,安静地躺在上面。我被它的聪明征服了。就在我慢慢被它征服的时候,有一天它消失了,不见了。于是我急忙跑去杂货店询问老板它的主人可否来过,老板回忆着说没有。我红着眼圈猜想着若不是它的主人把它带走了,那一定是被坏人带走了,难过、失落、愧疚围绕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心灵留下了一道伤痕,从此,我非常宝贝地爱我身边的每一条小生命。1200字 初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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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奇险天下第一山”―华山今天是西安之游的第四天,导游要带我们去游华山了。华山不仅雄伟奇峻,而且山势峻峭,壁立千仞,群峰挺秀,以险峻称雄于世,自古以来就有“华山天下险”、“奇险天下第一山”的美誉。"自古华山一条路",说得就是华山的险。大客车把我们载到山脚下,我们就得换坐小型中巴车上山。山路蜿蜒曲折,一边是壁立的山崖,一边是看不见底的深渊,汽车稍有不慎,就会坠入深渊。幸好开车的叔叔驾驶技术好,把我们平安送到了索道站。导游说华山太险,爬上去有3999级台阶,像我这样的小朋友一定要坐索道上山。我很不服气,心里想,你太小看我了,我七岁爬上了万里长城的“好汉坡”,八岁爬天目山,九岁爬上了黄山的“光明顶”,我就不信十岁爬不上华山!于是,一下车,我就拉着妈妈的手往爬山石阶那儿跑,边跑边对妈妈说,“妈妈,我们爬上华山!”妈妈“啊”的一声大叫起来,“宝贝,华山太险,我们还是坐索道吧?”我坚定地说:“不,我要自己爬上去,而且我要第一个爬上去!”妈妈笑了,开心地说:“好,宝贝,有志气!妈妈就是爬,也陪你爬上去!”一开始我和妈妈边走边跑,奋力向上爬着,不一会儿就把妈妈的同事们远远地甩在后面。爬了一会儿,妈妈也被我甩在了后面,妈妈说她好累,我就在前面帮妈妈找干净的石阶让妈妈坐着休息,其实我也很累,但我得坚持,不能让妈妈看出来,不然妈妈会心疼的!休息一会,我们继续奋力往前爬,石阶越来越陡,陡得连坐下来休息都不行!我们只有坚持不停地爬,一路经过了华山雄骨、仙人指路、望月桥等景点,来到了最陡的飞龙梯,飞龙梯的石阶好像是从天上挂下来的一条线,数学里老师得叫它直角了。周围的游人都对妈妈说,“小孩爬不上去,回头坐索道吧!”我才不信呢!我趁妈妈在和陌生人说话时,用自己发明的“狗爬式”,手脚并用迅速向上爬。一会就爬到半路。我往下看,下面的人就像一个人踩在另一个人的头上。当我朝妈妈喊时,妈妈吓坏了,在下面着急地喊:“宝贝,不要往下看,继续往上爬,一定要小心”。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坚持着,一级级陡立的石阶被我们甩在了脚后。终于,我们来到了北峰顶。妈妈看了一下时间,3999级台阶,我只用了一小时四十分钟,真的第一个到达峰顶,妈妈的同事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我兴奋地笑了,华山,我征服你了!站在在高高的北峰顶上,我极目四望,觉得今天华山的景色格外的美!到处是白茫茫的云海,乳色的云萦绕着山腰回荡,像仙女婆娑起舞,在缥缥缈缈的云雾里,漂浮着一个个尖尖的峰顶,就像茫茫大海中的一座座岛屿,仿佛人间仙境。突然,我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看见前面的一块石头好像一条大鲸鲨,这条“大鲸鲨”挺着肚子,张着嘴巴,侧着尾巴,仿佛在水边悠闲地游来游去。我在“大鲸鲨”身上东蹦西蹦,然后骑在它的身上,仿佛迎着海风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航行。 此刻的华山,游人如织、川流不息。。。。。。今天的华山之游不但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而且还锻炼了我的意志。华山,我爱你!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1200字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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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被美征服冬天并不是只有严寒和寂寥,还蕴藏着无数的美丽,这种美丽来源于内心,是内心深处的一股寥寥的炊烟。就像晚祷的钟声远远传来,带着虔诚的祈祷和美好的祝福,将美丽播撒在每一个角落。我曾经思过美,问世间美为何物?如今,我已完全被它征服。夜晚,新年的钟声将要敲响,远处的山野繁星点点,原来那是人家的灯笼火烛。每当这个时候,狗的汪汪叫声总是没个歇停,接着一群人便提着大大小小的行李投入家的怀抱。夜色里,屋檐的一簇簇红光,微微的映在地面上,仿佛夕阳下的晚霞,但又比晚霞喜庆三分。在这山野之中,隐隐约约看见几棵柏树竖立在那个角落,仿佛一位老者在默默地等回家的孩子。在田间,一阵阵欢笑声荡漾在耳边,愈来愈远,莹莹的“星火”在田野中奔跑,闪亮的火光照亮了孩子的脸,那是一群小孩在田野中快乐的跑跳着,手里拿着烟花棒在尽情地挥舞着。可是都说烟花易逝,这不,莹莹的星火悄悄地消失在黑夜。可是又有几人知烟花未冷呢?瞧!小孩又点起了绚烂的烟花,点起了春晚的热情。田野间,火光下,一张张笑脸在夜色中朦胧地像花一般绽放。突然,从山野的背后,甩出燃放的烛火,绽放出爱的海市蜃楼,可是夜色怎能渗透烟花里升腾出的灿烂,这时候仿佛风的抚摸,落叶的吻都停留在烟花的肩上。刹那间,一朵闪耀的牡丹在空中绽放,接着一朵睡莲结出瓣瓣清香,一朵,又一朵……像似从空中飘落,翩翩起舞,如天女散花。我驻足在楼台,欣赏着这烟花,这夜晚别样的美,仿佛我如喝了酒的醉汉,也沉醉在这自然美,节庆美之中,真愿长醉不醒……新年的钟声已经敲响了,山野偷偷地沉睡,进入了梦乡,等待新的黎明……伴随着清晨的鞭炮声和早饭的香气,顿时冷却了昨夜残留的睡意。我起床轻轻的推开窗,环顾四周,世界正安静的眯着眼等待着第一缕曙光的洗礼,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那把大扫帚在忙忙碌碌的清扫夜晚留下的残渣碎屑,他轻轻地扫,不一会就是一大堆鞭炮的残渣。在过年的日子里,这些清洁工还要工作,一件黄衣褂,一顶小黄毛,一辆小拉车,一把扫帚,一把铲子在不知不觉中已从街这头到了街那头,街道也是在他们的劳动下一点点干净了许多。就这样,他们的春节就伴随着扫帚和拉车辛辛苦苦的度过,可他们丝毫没有一点怨言,只是习惯性的说﹕“小心点啊,下了雨别摔着!”“您让让,这垃圾多,我扫扫就干净了!”然后习惯性地摸摸脸上的汗水,摘下头上的小黄帽扇扇风,靠在拉车旁歇歇脚喘喘气,可脸上却挂着满满的微笑。因而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配着那些路人的欢声笑语便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它像一股暖风深深地温暖着人的内心,又像青海湖那般纯净美丽。我的内心被触动了,眼前的奉献美永远留在了我的脑海,难以忘却……这时,不知不觉中一件大衣已经为我披上,我惊异地转过头,原来是妈妈。妈妈微笑着望着我温柔地说﹕“在看什么呢?那么出神,我站在这等你这么久了都不知道吗?快把衣服穿上,别冷着了”我轻声说﹕“没什么,有什么事吗?”“大家叫你吃饭呢,都在等你呢!”妈妈拍着我的肩说道,“还有你最喜欢的哦!”我和妈妈来到饭厅,一家人洋溢在欢乐之中,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笑脸,个个笑的合不拢嘴,像石榴一般。这又是一幅美丽的画卷。它充满了幸福与甜蜜,带着甜丝丝的气息,这种亲人相伴的美让人陶醉,让人痴迷……问世间美为何物?我想它无处不在,就像春天的空气充满了世界,洋溢着芬芳。而我就这样被它的自然的,无私的,幸福的美所无条件征服了。12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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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温柔征服了我_优秀作文老师的温柔征服了我江苏省南京市茆越指导教师:郑士尧“老忘,听说来了一位新的语文老师教我们。”(老忘,就是老忘记,是同学给我的雅号)。班上“消息灵通人士”姜旭大声告诉我。“这与我无关。”我不屑一顾的回答,但心中还是有些颤意。“嘿嘿,你今后又有好戏看了。哈哈哈哈……”姜旭跑着离开了。“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我快步走进教室,坐在座位上,心想:新老师凶吗?一位年近半百的老师满面春风的走进了教室。他,高个,浓眉,厚唇,一副半框近视眼镜架在高高的鼻梁上:外着灰色的夹克衫,内配雪白衬衣,脚穿黑亮皮鞋。虽显老相,却精神爽朗。他三下五除二,麻利的把讲台整理好。他一抬头,和我四目相对,轻轻地走到我身边,弯下腰,和善地问:“这位同学,你的语文书还没有拿出来。是不是不知道今天有语文课?”我抓抓头,说:“忘带了。”“老师,他是老忘!”沈瑜仿佛在起哄。同学们一起笑起来,七嘴八舌地说:“老师,他有健忘症!”“老师,他一贯这样,你是没有办法的!”出乎预料,老师把眼镜向上托了托,笑笑,没再说什么。稍许,他做了个安静的手势,道:“我是你们现在的语文老师,我姓郑……”第二天第二节课,他手捧语文书,满脸笑容地跨进教室。不同是没有戴眼镜。他扫了一眼课堂,仿佛和我作对似的,目光又落在我身上,发现我课桌上依然空空如也。我不敢看老师,赶紧低下头,双手搓着。好久,他没有发作。我用余光瞅瞅老师,只见老师脸上依然挂着笑容。“请同学们打开课本......”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在身上寻找什么,衣兜里没有,教案夹里没有。我想:肯定是眼镜忘带了。老师歉意地说:“同学们,真抱歉呀,我忘了拿眼镜了。我近视,离了眼镜什么也看不清。”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他有点不知所措。他离开讲台,走到我的面前。此时,我的心咚咚直跳,似乎要跳出咽喉,心想:“糟了,肯定是老师故意刁难我,找我的茬”“请你帮我去办公室拿一下眼镜好吗?”老师微笑着,好像在和我商量。此时,我受宠若惊,立马起身,冲出教室,很快就完成了老师交给他的光荣任务。老师接过眼镜,连声向我道谢,我反而觉得不自在。老师戴上眼镜,满脸堆笑,说:“一个人如果经常马马虎虎,丢三落四,多么误事啊。从今天开始,我们一起相约,一起来消灭马虎,你们说好不好?”老师一边说,一边慈爱的望着我。我羞愧了,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在心中发誓:改掉陋习!我终于明白:老师是故意忘记带眼镜的。以此来教育我做事要认真,不要丢三落四。老师的温柔教育了我。从此,每天上学,我总要仔细整理书包,绝不丢掉一件学习用品。三年过去了,我现在已经读六年级了。虽然郑老师不在教我们语文了,但他的音容笑貌和温柔的教育永远记忆在我心中,一直激励着我。教师评语:这篇作文取材新颖,构思奇妙,小作者善于从生活小事入手,边叙边议,叙议结合,从而感悟老师独特教育方法。文章始终洋溢着诙谐与风趣,读来其乐无穷。12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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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运动会拔河的作文“唉,就差一点点了。”全班同学没有一个人不为之抱怨的,伤心的人还哭了起来,我的眼眸上也让薄薄的水雾所弥漫,但我还是没让眼泪掉下来,在一番鼓励之下,我露出了浅浅的笑容……经过初赛,从未进入拔河决赛的我们在不懈努力之下,破天荒地进入了决赛。我过我高兴的心情很快就被担忧所取代,万一决赛的对手是一支很强大的队伍,那……怎么办?真是说曹操到曹操就到,我得来一个准确的消息,对手是——八班!我马上开始紧张起来,八班虽然是住读班,但能力却让人震惊。面对这样的对手,我有些手足无措,不过,我还是试图安慰自己:上次六班第一,他们打败了八班,我们这次又战胜了六班,那么,可以间接地说我们赢了八班吗?到后来,提到这件事我就心有余悸。到了比赛的时间了,大家都有点紧张,同时不断地鼓励自己和别人,嘴里一遍遍地重复着拔河要领,啦啦队的同学们也拿出自己的宝贝来激励我们。大家一会比对比对脚,一会擦擦地上的沙子,一会做着准备运动,都在为集体而奋斗。第一轮比赛开始了,我的目光抓着老师手里的红旗不放,旗子伴着口哨声猛地落下,我快速地向后倒。开始我们比较轻松的向后拉了几步,不过,我们仍是紧紧抓着,丝毫没有松懈。我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向前拉我,但我反而抓得更近了,鞋子擦着地,我闭上眼睛,一点一点向后退,后半身退到了后面,但我的手还拉在了前面。我怕会扑下去被拉倒,于是向前擦了一小步,使劲向后拽。可那股力量太强大了,只感觉后面的人脚离开了地,推着我向前,我想坚持下去,可是还是被拉了过去。两边想起了叹气声,我想:只有一次机会了,如果不扳平比分,那我们就输了!时间不等人,第二局开始了,我使出吃奶的劲儿向后倒,突然,耳边想起了一阵呐喊,那是吴贝依的声音,声音好似化成了一股无形的力量,助我向后拉,我手指几乎是陷在了绳子里面,脑海里一片空白。然后,我重重地坐在了地上,响起了一阵口哨长音,前面的人欢腾起来,我也站起来,随着一起欢呼,我们把比分扳平了!决定命运时刻的第三局到了,每个人的心都忐忑不安,我死死抵住脚和手,几乎和旗子落下的时间一样同时向后拉,我使出浑身解数,不顾一切向后拉,跟第一局差不多,我们都占领了好时机,小步向后退,大步向后迈,眼看就要胜利了,可对方的力量突然打起来,好像在做最后的反抗。可结果并不如我所料,没过多久,又被拉回了起点。比赛好像又重头开始了,双方依然僵持着,我们刚往后退了一小步,就又被拉了回去。我感到手一阵刺痛,体力已经严重不支,但为了这最后一搏,我反而加大了力量。这时,我觉得手上不再热,一个人已经脱离了绳子。对方越来越用力,我脚再也支撑不住,随着绳一起滑倒……绳飞速滑了过去,我们——输了!之后,只要我的手稍一用力就有疼痛向我袭来,望着八班同学欢呼雀跃的身影,泪水在一次模糊了我的双眼。一点点,就是输赢的距离。1200字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