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将决定你未来的前程
智慧启引:年轻人,你的弱点我知道。我不是你的老板,所以你不必担忧,但这很重要!你不够勤奋,你总能找到不勤奋的借口。借口就是灰,有多少灰就有多少借口。你爱说,口才也是才,但不能只会说,还要会做。你爱撒谎、你爱变、你爱耍滑……
这些将决定你未来的前程 年轻人———请允许我这样说,因为我比你大。
中国人最讲资历,年龄无疑是最有说服力的资历。你的优点是年轻,你的弱点我知道。
之一:你不够勤奋。
勤能补拙。即便你足够聪明,再加上勤奋的品质,你一定会出类拔萃。可惜,你总能找到不勤奋的借口。借口就是灰,有多少灰就有多少借口。面对你的借口,我只有笑笑,点头。你不是幼儿,需要我哄;你不是我的孩子,如果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你极有可能厌烦。但如果你今天不勤奋地学习,明天就一定要勤奋地找工作。
你是一名学生记者,你热爱记者的工作,毕业后想当记者,但是当天的新闻你都要拖到第二天才交稿,在我督促之后,你仍然决定第二天再交稿———哪个新闻单位会要这样的人当记者?
之二:你爱说。
我知道你的口才很好。口才也是才。相比笨嘴拙舌的孩子,能说是你的优点。但不能只会说,还要会做。头头是道地说完一个策划,你还得认认真真地把它写出来。如果你不会写,可以练。如果你不想写,那就错了。
未来的老板,没有时间听你滔滔不绝地演说。你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是,刚说出一个想法,老板就打断你的话,让你拿出一个方案来。说一千道一万,真要让老板重视,你还得把文案整齐地摆在他的案头。
之三:你爱撒谎。
你有事可以请假,有病就去治病。但在学生时代,最好不要撒谎。善意的谎言是美丽的,但善意的谎言太多太滥就适得其反了。而且,你的谎言,有时并不善,随口就来,若有其事。
在这个时代,验证你是否撒谎比吹个口哨都容易。我不揭穿你,是维护你的自尊,但你在我心目中的印象就大打折扣了。
尽管,我决定不了你的前途,我也相信,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决定别人的前途,但,若干次的“折扣”累积在一起,一定会让你想完美的人生频现破绽
之四:你爱变。
见异思迁是年轻人普遍的特点,年轻人普遍眼高手低。但任何工作都要一步步来,齐头并进不是不可以,但你得确信有这个能耐。在此之前,一环一环地把工作干好。
有些工作,不同的人干,有不同的结果。比如两个碟子,看起来都很干净,但由于清洗的流程不同,干净的程度甚至有天壤之别。工作的效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你一门心思去做一个工作,直至达到你眼中的完美,这才是第一个层次。
但你看起来并不在乎,总是毛毛糙糙地交差。殊不知,放弃对工作精益求精的追求,你做得再多,也不过是凑数罢了。
之五:你爱耍滑。
比如在一个组织当中,每个人都有分工,但工作不是一块豆腐,不能像切豆腐似的把工作分得那么清楚。否则,那就不是一个组织,而是自动化流水线。
你的角色可能是演员,但当你不演戏时,你有两种选择,一是看着旁人忙忙碌碌,而你袖手旁观;二是尽力帮助别人做点事,与大家融为一体,帮忙不添乱。而你,不爱动手,动了也“轻描淡写”。其实,大厅之中,我一眼扫去就能从每个人的动作、神态中,清晰地看到谁在认真工作,谁在敷衍。
一个学生组织中的所谓工作,其实准确地说不是工作,是在演练。你是为在你自己积攒经验。换而言之,我喜欢踏踏实实工作的年轻人。你未来的老板,也一定喜欢踏踏实实工作的年轻人。
你的弱点我知道。我不是你的老板,所以你不必担忧。我是你的老师,老师与学生之间,最宝贵的是单纯,金钱与诱惑与我们无关。因此,你听到的都是真话,但你未必当回事。只是,等到老板对你说这番话时,你想一想,就知道结局。
这些都是你给我的
若是能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那只能是你,和你带给我的所有。
题记
教室里纸张被撕下来的声音再次响起,看着不断减肥瘦身的周记本和写了没几行就去为废纸家族添丁的稿纸,不得不感叹终于了解到世间愁为何物。我想我现在满脸抑郁的样子一定很像小孩子得不到糖果时的窘样,嘴角僵硬的扯出毫无温度的笑。
手指紧握笔握到发麻,掌心渗出细密的汗珠,手指亦是半截滚烫半截冰凉。即使钟表毫不留情的宣告时间还剩多少,却仍小心翼翼的不敢再写下去,脑袋里的各种思路来回打架,弄得天昏地暗你死我活。
无论我写出什么它们都齐齐摆着手摇着头,对我墨迹未干的文字大叫着:不行不行,再换一个!而后我仅有的信心就被它们的言论轻而易举的一点点打败,失落的乌云一点点堆积过来,遮住了所有光亮。我发现我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有什么东西悄悄的消逝掉了,像水滴蒸发时一样悄无声息,但是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那又是什么,像仅存在有孔的气球里的空气,缓慢却不曾停止的销声匿迹。
直到,直到你看了我的作文。你毫不吝啬的画上你喜欢的句子。你说我的幽默感得天独厚。你说我的独特语言风格谁也模仿不了。你略带兴奋地微笑,让我微微愣了神。我记得我当时的感觉,犹如层层乌云中射入的一道金黄的阳光,将黑暗击的粉碎。你说话时眼睛里的闪烁的真诚,你脸上认真的表情,帮我补上了气球上的小孔,你让我重新相信了自己。
知道么?给绝望的人一个信心远比给饥饿的人一片面包重要。我重新挂在嘴角璀璨的笑容你看到了吗?这些都是你给我的,让我值得铭记的希望,和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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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放弃你决定放弃关于你的一切,一切。 决定放弃你,因为看到你很幸福,所以我已没有留下的理由。看到你已经换了的心情和你的表情,我知道我对你已经没有价值了。我为你高兴,你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宿。我相信而且确定你是经过仔细考虑的。我为我自己悲哀,明明是那么的喜欢你,却要眼睁睁的看着你离开,我永远就这样的等着,等着……等你有一天回头看我一眼,这也是一种奢侈。强求地让自己把你放下,却总是输给自己的感情。觉得好失败。慢慢的,开始适应你的冷漠,用心去寻找一点安慰。却和书结下情缘,只有书可以收拾我这颗破碎的心。在一个人的时候,我不能让自己再一次被回忆吞噬,看书似乎可以让我得到一点抚慰,让我那烦躁的心宁静一点好不再让自己痛苦。还是喜欢在夜里静静地看着月亮,就这样一直静静地,在想些什么,却不知道到底想的是什么。我该祝福你吗? 我不想再继续默默……我应该做些什么,放手…… 希望你快乐,走吧,别再回头。我不是4年前的那个懵懂的天使,不会再做白日梦般地想象着和你永远在一起,永远,永远…… 过去,过得去。那些荒唐的承诺,和年少轻狂的梦都随时间去吧,去吧…… 放弃你,我拥有了一个真实的自我。我不再为你的到来而准备,不再伪装成天使,我并不是天使。你本是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得,我何必一定要和你一起走下去呢? 智者用自己无法保留的去换取不愿失去的。走开,你挡住了我的视线!云南保山昌宁县示范一小五年级:未命名丶丝丝5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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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我想,将来肯定会多次用到“再度”,或者在我写过的文字的标题里,也会再度看到这个标题。因为我肯定会不断重看下去,不断地去重看这些我从小就看过的文字,不断去重温,和汲取新的养分和力量。这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也叫做《孤星血泪》),匹普。早晨还跟妈妈说,这样的好书,永远也看不厌,每次看,都有新的收获,真是好东西啊。前阵子又重看了电影版的《悲惨世界》,下面也许还偷空重看《我们共同的朋友》。这部片子太早了,反正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看的。还有《巴黎的秘密》,这个是很好的片子,操刀鬼就是从这里而来。我第一次去灌云的时候,虽然老提醒着自己不要太沉湎于这些东西,做出点正经样子,但怎么也忍不住不去瞄电视里的情节。当时看得支离破碎的,现在重新收拾了来好好重看一遍吧。写到这儿老妈同志叫我吃饭,是早上剩的酒酿稀饭,红烧鲫鱼,清炒四季豆。吃鱼的时候,妈妈在看一个电视剧,有不是很坏的坏人,我问妈妈,如果这世界上没有坏人了,是不是很无聊?妈妈说,大部分人是,你会是么?也是,我什么时候都不会无聊,永远有忙不完的事要去做。或者坏人都在电视剧里、书里,现实生活没有坏人,如果这样呢?我们往往说,书里很美好,现实很丑陋,如果掉个个儿呢?书里的美丑非常鲜明,坏人好人都清清楚楚站在太阳底下,连影子都在说,是好的,还是坏的。可是生活里,没有那么明确,太阳不会告诉你,影子也不会告诉你。所以看了最终的结果,真也是由衷地畅怀。坏人都遭了报应,好人都得了善果,每个人的安排都那么恰如其分,我心甘情愿地在狄更斯的手上颠倒。现在夜里2:16了。看完《我们共同的朋友》。看完,真让我感动。这么好的片子,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情节,这么好的美,——如果你们去看一看,就会看到这些,从狄更斯写出来到现在,我想已经感动了无数无数的人。据说这是他最后一部小说,用这样的作品结束一生,是多美妙的事。这个片子让我心怀仁慈,,让我觉得我应该再对自己好一点,对别人好一点,仅我所能。夜空如此宁和与洁净,我会心怀感恩去睡,和期待明天。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达到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爱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己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己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可以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不过是一个欲望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后一丝现实的景象。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悲剧,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该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同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己的远大前程呢?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情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今天终于看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远大前程》。小说中的主人公皮普像坐在我旁边,围在火炉前,亲切地给我讲述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皮普是个孤儿,由她姐姐和忠诚憨厚的好姐夫--乔一起带大。自从去一次阔妇人家后,他的心态和命运都悄然发生了变化,然而意外的好运也让他梦想成真,在英国伦敦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后来才发现在幕后安排好这一切的尽然是皮普小时候救过的一个犯人,这个犯人后来被流放到国外,是他发财以后将钱寄回英国给皮普使用。深爱皮普的他竟然偷偷跑回英国,然而危险也伴随而来。皮普知道他的恩人身份后就知道自己的美梦终于破灭了,已经是经过良好教育的他是不会接受一个犯人的财产的。随着皮普帮助犯人逃离英国的计划失败,恩人被判死刑。而皮普也从云霄一下子落回了地上,此时的他已经是一无所有还负债累累。从穷小子到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再到失去一切变回穷光蛋。身边的人的态度大多都是唯利是图,变得非常快,唯有老实的乔始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变。相信作者最要赞美的就是这种人性里真爱的光辉,与之相对就是对那些世俗之人的唾弃。懂得感恩。就是这本小说留给我的财富,每个年轻人应该都能从这本书里学到很多东西。在为财富、社会地位奋斗,如果运气好,取得了一些成就。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要懂得对他们感恩。也许,再失去一切回到远点的时候,能够给自己帮助和关怀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了。老天对每个人都挺公平的,皮普最后的日子依靠勤恳的工作,还是过得不错的。我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还一再担心他会和《红与黑》里的主人公于连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当知道最后是一个一个幸福圆满的的结局。我合上书,感叹人生的奇妙。最后,还是要感谢作者狄更斯给我们献上如此精彩而有启迪的精神盛宴。编辑推荐: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http:///duhougan/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http:///dushubiji/1200字以上 高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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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我所看的《远大前程》并不是原著,而是“书虫”系列图书里的简化版。但它也记述了原著的大部分内容。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这的确是一本好书,里面隐藏了许多道理,内容也峰回路转。《远大前程》英文名叫GreatExpectations。它是由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主人公的名字叫匹普,故事是由匹普在小村庄的教堂墓地里遇到一个逃犯开始的。这个逃犯叫阿伯尔·马格韦契,刚从监狱船里逃出来的,他非常饿,便威逼匹普给他拿食物。匹普觉得非常害怕,便给了逃犯食物。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逃犯改变了匹普的一生。匹普爱上了一个上层社会的女孩,从此他开始不再安分了。他羞于与自己的伙伴为伍——他姐姐的丈夫,他的好友,一个铁匠;还有村子里的其他人。当他知道有人给他一大笔钱去让他接受高等教育时,匹普非常高兴,觉得自己终于配得上那个小姐了,他离开了村子,离开了好友,他忘记了童年的那个逃犯,去伦敦学习去了。后来他发现那一大笔供他读书的钱是那个逃犯再次越狱后辛苦打工的钱时,他厌恶的全身发抖,他后悔离开了自己原来的好朋友而去与逃犯为伍。后面又发生了一连串的事,这里就不细说了。人总是希望和周围的朋友攀比,如果他们有钱,我们肯定也希望有钱,相反,如果他们很穷,那么我们却不在乎同样受穷,这大概是人的天性吧。我们不会因为自己的愚蠢而羞愧,我们只会因为比周围的朋友更蠢才感羞愧。匹普正是因为与上层小姐交流过后,感到羞愧,他才会厌恶以前和他一起的那些朋友们。假如我们未期待拥有,就不会对失去而沮丧。既然我们不曾指望富有,我们也不会因为贫穷而失望。懂得知足的人最快乐。对物质的追求是没有尽头的,此时需要我们有清醒的头脑去认清哪些是我们必须的,哪些是我们不必需要的。大家都听说过英国的作家狄更斯吧!他可是一位著名的大作家啊!我十分佩服他,所以读过他的好几本书。前不久我又买了一本《远大前程》,我读了之后,非常有感触。《远大前程》主要讲了:孤儿皮普被姐姐和姐夫抚养长大,过着贫穷却温暖的生活。为了赢得美丽、傲慢的富家女埃丝苔娜的爱情,他决定做有钱的上流社会绅士。机缘巧合,他曾经帮助过的一个逃犯发财后,暗中资助他到伦敦读书,并进入了上层社会。皮普的面前似乎已经是展开了一条康庄大道,他的“远大前程”在前方等着他了。于是他开始鄙视自己的出身,鄙视生活困难的亲人。向埃丝苔娜求爱被拒绝后,资助他的逃犯被抓,财产全部被没收。皮普重新被上流社会抛弃。他痛定思痛,重新考虑自己的人生,终于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过了很多年,自食其力的皮普重新回到家乡,得到了自己来之不易的亲情和爱情。整部小说写得真实深刻,情节大起大落,富于感染力,尤其是满目“锦绣前程”转眼不见的一段,以及其后历经人情冷暖的中年皮普的形象,让我难以忘怀。也让我领悟到了一个人生道理:在我们人生得志的时候,千万不能骄傲,也许哪天你就像皮普一样,满目“锦绣前程”刷地一下就不见了。,而从皮普身上我还看到了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前程才是真正的“远大前程”。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你一定要记住喔!《远大前程》是本好书,你也去看一下吧!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己的状态是不佳的,非常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希望改变自己的现有状态,希望自己有一个美好的将来,希望有人能帮自己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希望自己富贵,希望自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希望自己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己。至少,能改变自己现在的不理想的状态吧!读着,读着,发现自己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己甚至是现在的自己太像了。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己的欺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己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一直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己现在浮躁的状态,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今天的地步,想想自己的人生到现在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己想要的,想想自己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己这些年的快乐在哪里、自己现在的幸福在哪里。。。。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己“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己本应该拥有快乐,导致了自己一再的无法把握现在。我们应该把握现在,常怀感恩,让自己内心强大起来。编辑推荐: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1200字以上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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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一 他他是一名小丑。他在马戏团里工作。他每日起早贪黑地工作,每个活他都要接上,可他的老板——那个肥得流油的胖子不仅收刮了所有钱,还经常毒打他——当时在埃及,打人并不犯法——于是,他便更起劲地用那条曾经饱蘸过各个人鲜血的鞭子抽打他。他忍受不了这种痛苦,可是他没办法,为了养家糊口,他必须把这份工作继续做下去。因为他再也找不到第二份工作来养活他的婆婆和妻子了,虽然她们对他很厌恶,甚至常常辱骂他没用。于是,他每天都到他家附近的公园里喊叫,以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让心绪稍微平静一下。但是,这种办法不是长久之计。…………他惊惶地跑着,跑过了公园,跑过了环绕着城市的草地,跑过了在草地外的沙原,来到了金字塔墓区。他为什么这么惊惶,只有他心里才明白:他杀人了。一切都始料不及。当他的那个胖子老板在他加夜班时,再一次辱骂并抽打他时,失去理智的他抓起身边的砖头砸了过去,一下就让那个家伙七窍流血倒在地上。他惊慌失措地扔下砖头,捂着头狂奔了出去。他狂奔,奔过了他的房子,奔过了那所他所熟悉的公园,奔出了城镇与沙原,奔过了一切……等他回过神来,已经在这个号称世界七大奇迹,令人既熟悉,又陌生的金字塔墓群里,面对这他的,是那雄伟而又孤独的斯芬克司狮身人面像。我得爬上去,等天亮后再回去。他用那尚未清醒的理智想道。于是,他手脚并用爬了上去。就在他刚达到顶端的那一刹那,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二 它它是一个伟大的雕像。它巨大,因为人类赋予了它巨大。它孤独,因为它从完成时那一瞬间,就不得不,用孤独写完它一生。它只能静静地卧着,看着曦暮不断轮回、交替,看日转星移,看世间变幻。它被天神赋予了思想,因为它是件伟大的艺术品。它历经沧桑。它的名字叫做:斯芬克司。几个盗墓者谨慎地走到了它的面前,他们认为它里面有宝藏,它冷眼旁观。他们开始挖掘它,它感到了痛,这是它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感觉到痛。于是它发怒了,——这也是它第一次,与最后一次发怒。它拥有天神赋予的力量,谁也无法与之相比。盗墓者死了。但是,当天亮后,考古学家们来了——人类的信息网总是辽阔的。几个盗墓者的死惊动了考古学家们,他们不惜千里迢迢赶来。考古学家们,盗墓者以及它自己破坏了它独有的那份静谧。它面前每天都有人类过往。它烦躁,但是它知道,它不能再发怒了,再一发怒,就会是一场灾难,无论对于考古学家或者它自己。平静的晚上。当它送走最后一批疲惫的客人后,同样疲惫的它闭上眼睛,开始休息。似乎过了良久,“哗……”一阵羽翼颤动的声音惊醒了它,它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与它同样疲惫的女孩正站在它的面前,展开了一对滑翔翼,飞上了它的身体。不知为什么,它感觉到了一丝温暖,于是它静静地,让那个女孩站在它的身体上。那个女孩正在了望夜空时,又有一个中年男子气喘吁吁地来到这儿,在它的面前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动手爬上它。它并没有生气,因为它感觉到了温暖,似乎他和她给了它力量。但是,当这个中年男子刚爬上他的身体时,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三 她她是人类。她是女性。她正站在一幢高楼大厦的楼顶。数十个警察包围了这幢高楼大厦。她展开滑翔翼,纵身一跃,消失在夜空中,地上的警察先是一阵骚动,随即向着斯芬克司狮身人面像的方向争先恐后地追去。她认为最疼她的人是她的奶奶,而她并没有错,尽管她杀人了。一切都始料不及。许多她的亲戚都认为她与她奶奶之间的感情深厚,而事实也正是如此。她还记得,公元1289年4月20日,她的奶奶因为干活干得慢,被她的父亲毒打致死,然后,她的父亲仓惶逃窜。多年来,她的心里一直有一个信念,就是找到她的父亲,并杀死他,因为他不可饶恕,他的妻子因他入狱,他的母亲被他杀死。6年来,她一直在寻找她的父亲。旅途是孤独而寂寞的,但她不怕,她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已经能承受那些令成年人都无法承受的事了。终于,6年后,她的父亲倒在了她的脚下,地上一片鲜血和刀锋上沾着的血与她那冷漠而又惨白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刀刃映照着她的脸,照出了她的沧桑。她突然仰天长笑,踉跄着向后退了几步,扔去刀,展开滑翔翼,飞翔,消失在无尽的蔚蓝的天空中……现在,她疲惫地站在斯芬克司狮身人面像的前面,她突然想上去,于是,她展开滑翔翼,飞上了它的上面,站立在它的身上,耳边响起了……“爸爸,斯芬克司好雄伟啊,我长大了要爬上它的上面!”一个略约7岁的小女孩用童稚的声音天真地说。她的爸爸慈爱地抚摩着她的头,与小女孩一起仰望那个伟大的艺术品,用洪亮的声音说道:“好啊,那么长大后爸爸和你一起爬!”随即,她的爸爸把她抱起来,让她骑在他的肩上,父女两一起欢笑着离开了……当时是1277年,她7岁。她叹息了一声,了望夜空。借着月光,她模模糊糊看见有一个中年男子爬上了斯芬克司。这么晚了,还有人来?真是奇怪?她暗自思忖着。眼看那个人爬上了斯芬克司那宽阔的背上,突然,大地一阵震动,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四 结局·楔子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洪水席卷了大地,它咆哮着,带走了所有应带走的。全世界的生命就剩下他、它、她。天神发怒了,世界上所有丑陋的、邪恶的灵魂遭到了毁灭,这是继恐龙灭亡以来最大的一次灾难。他、它、她愣住了,仿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活下来。其实,答案很简单,只是人们忽略了。再也没有纯白的灵魂能够像他、它、她的灵魂那么纯洁,那么纯净,那么的洁白无暇。一丝光亮划破了天际的黑暗,金阳缓缓升起,照耀了那一片天地。但是,谁也听不到,在茫茫的宇宙深处,造物主们正在喃喃自语。黑暗过后,又是一片黎明……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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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谨以此文,给青春路上,正在虚幻与现实中漂泊的人许多事情无需解释,这路上太多事情没有对错,被时间冲淡,一切都会随风而逝。挣扎终会解脱,痛苦中会成长。麻木的灵魂也会有温度。我相信寒夜中一定也有月光的温暖。就这样,我在那些青春里成长,那些是疼痛和喜悦的伤,蓝天下的我仍在路上,不论昂扬或是沮丧。一“这路”青春是条追梦的路,梦的路很远,有时看上去很近,直到烟雾消散尽净,才发现,那可能是永远无法触及彼岸。多云的天气,走在放学的路上,走过一座桥,下去、从岸边缓缓前行,昨天下过雨,水涨了许多,沿途的风景在灰霾的天空下萎靡,不显生机。河水奔腾,声音扰乱了我的心,打在身上的风变得寒冷,这条路已不在温暖。途径一片人工造的湖泊,湖与河不同,永远是那么平静淡定。这个季节,柳枝挂着旧绿,随意的垂下,密的、摆动的枝条,轻抚过我的额头与脸。有青草混着泥土的味道,水面飘着几缕鱼腥气味。那老人拄着拐棍在我面前经过,孩童的嬉闹声在桥下飘荡,天上的云散了,路旁的灯亮了。以为云散天就会变的晴朗,却不知一路上,早已入夜。二“这种失落”一切都在岁月中默默地涌动,又开始过着那样的生活,有时候望着蓝天想抓住一片云、装点内心的世界。活在这个世界依稀可以抚清存在的轮廓。有时候不愿再眺望梦想,不愿再伸手触摸那些飘忽不定的东西。开始喜欢在无人的角落静听风声、叶碎。那叶子落了一地,是秋天,秋天的痕迹。内心是不见悲凉与肃杀,只见寒灯下、一个人、坐在长椅上,寒冷、而不蜷缩。某一天,内心有一种沉重的感觉。像断了一只翅膀的鸟,可飞,却一定会跌落。有想伸手抚摸阳光的暖意。或许低着头穿过所有的行人,在没有月的夜晚,呼吸着黑色却不见颜色的空气,曾以为这是高傲的孤独,却不敢面对那卑微的寂寞。有一种失落,在静静的夜里,独自守着阑珊的灯火。三“夜跑”六点钟天就已经黑了,这是北方的六点,不见残余的霞光,桌上那杯热水已经凉透,关上无奈的本子,放下疲惫不堪的笔。我在夜里出去,静悄悄的,没人在意我所存在的某个角落,所徘徊的某条街。街市里,昏暗的路灯、看到每一个人都是同样的颜色,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呆滞的神态,偶尔露出不显对比的牙齿。转过身,想要奔跑这城市里只有三座桥,一条上学经过,一条放学经过,一条太远,从未经过。仍选择一条熟悉的桥,没有理由走得太远。自己仍是这样,思想匍匐着,又蹒跚。从未跟随过自己的心,只是一味的随波逐流,隐淡自我。熟悉的路上有熟悉的风景,跑过闪烁的熟悉的霓虹,听着奔腾的熟悉的水声,灯光拖着长长的影子,俯身触摸那片黑色的痕迹,越来越陌生,越来越心痛。这个人曾在灯火璀璨耀眼的地方压抑着内心的自我,这个人曾在深爱的人身边不屑的经过,这个人曾把自己当做可以颠覆世界的勇者,这个人曾以为自己的幸福与快乐是花瓣销魂的堕落。汗水夹着不愿落下的泪,滴在桥另一边的路上,跑过之后,半袖T恤开始寒冷,如果高潮是狂热、滚烫的浪。那么激情褪尽,留在世界的,只有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我,行人越来越少,泪眼模糊了景色,这样更好,一切都只是轮廓,川流的行车,带给了我急促与不安,我没自己想的那么坚强与淡定曾说着自己是无所畏惧强悍的人,还要给你温暖的臂挽,没有了那个你、不见了那个我,丢失了曾以为不需要的安全感。这一路上奔跑,在月光与灯光的混色照映下寻找,明知这是徒劳,因为那些遗失了的自我,从未有过颜色。四“然后我死了”这之前我在偷偷的呼吸,血液在慵懒的流淌。我依稀可以听见它的跳动。我躺在洁白床上,洒着秋日略带温柔的光,那几天我与老友开着玩笑,说着万年的龟。我抚摸一双干枯不再细腻的手,那不再是柔软与纤细。一双稚嫩的手从我的手中抽出,老茧甚至磨红了稚嫩的肌肤。那时候我还有力气,要孝顺父母给妻儿最好的生活,于是用虚伪的笑和被摧残的已有快感的灵魂去这路上奔波,夜里烂醉。这片天空下永远有行人穿梭,那片白云下,我斜跨着背包,自命不凡,从昂扬到失落,之后穿越了无数行人,终究心已平静,最后去了一片不见颜色的荒芜。曾几何时,我写着一首首献给你的赞美诗,说那灯光璀璨,你的笑容像花一样甜。之后东西南北,说要与我做永远的朋友,之后笑了,云、从未停过。那时奋斗的岁月,我埋头以为时间过了很久,我不留,岁月把我留。目睹了太多,所有阴黑的颜色,最美的丑恶,扭曲到流泪的灵魂。那青春,给了我喜悦的伤痛,给了真实的礼物,让我不再虚幻,所以它离开的时候,似乎成熟了许多。盛开儿时的花,幸福的笑颜,天色的阴晴转变,我有我的一小片天,天真到极致的玩伴,谁也没有那些讨厌的脸,只懂得糖很甜,好心情飘得很远很远。我在父母的臂弯,几天前来到人间,哭声是前世的遗憾,是今生的哀怨,每一天,我的记忆丧失了一点又一点,也许某一天,蹒跚在美丽的花园,想着时光长停留,不曾面对的,花落、月未圆、人间遗憾。很幸福,现在我能在暖暖的阳光下漫步这些文字,写这些苍凉、唾这些厌恶、咀嚼这些伤痛,有人讨厌在低迷哀怨中仰叹人间,许多人在消极中看到积极的一面,可他粗略的看透了那些所谓消极的词汇,却化为积极的人生态度。而不知,所有真实的一切,无需解释。五“我的世界”翻开所有本子,然后迅速合上,我以为、甚至告诉我自己,煎熬的最后是天永远不会黑,这世界永远如春,我永远幸福快乐,。许多人说,因为一无所有而有了拼的理由。我只愿静静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驻留。那天做了一个梦,梦里是灰与白的世界,只有灰与白,没有半点黑色,更无那些绚丽缤纷的色彩,这个梦中只有我,和一片灰白色的天空,一切都平凡简单的像铅笔的画,我可以微笑、可以静止、可以跳跃、可以无声的呐喊、这世界如此安静没有喧嚣的车流、街市、更没有那些浮躁心灵的人。我可不去想任何事,是的,不会有人规定我一定要做什么,我在走路时可以同时伸出右手右脚,我可以赤裸着身体笑或哭,我可对自己肯定的时候摇头,我可以随时愤怒,我可以不做激烈的思想斗争,可以不面对任何人,只在我灰白的世界里感伤或欢喜。幸福是短暂的,有时只有一夜的梦幻。醒来时湿润的泪眼、枕头还未干,我走出去。天是蓝的、有人说这世界绚丽多彩美如一幅水墨画,可这画卷的颜色太多就会显得繁杂,不在清澈静美,而到处弥漫着逐名利、炎凉的灰尘。可悲的我又在说着莫名其妙的话,对着不喜欢的事物露出狰狞到善良的微笑,现在发现自己是那么懦弱胆怯,以为正潇洒的把余生寄在沧海的一隅,却不知时间从未停止。终会成熟、变老。不曾迎接什么,总是厌恶的回避。我懂得,青春是面对。梦会醒、曲会唱尽。等青春散场,发现并未破茧成蝶,既然无法翱翔于天际,就匍匐在地面迈着扎根几分泥土的脚印,这灰白的世界终要有色,就让它洒遍葵花的金黄,像我的脸朝着太阳,不会在荒凉,因为那柔柔暖暖的光。六“这天”淋浴喷头极有力的将水打在地上,激起些许细微水花,“哗”的水声止步于弥漫雾气的浴室。像这水声,只有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才显轰鸣。这是个悠闲的日子、难得的悠闲、难得一个人、安静、简单的一天。我发觉阳台是个好去处。天气略显昏暗,秋天里的藤椅与这景象不象协调。的确,风不在温暖。躺着看天空,这世界都在我眼底。阳光在某片角落被覆盖,寻不到它的踪迹。随意看着天空,鸽子飞过是纸片震动的声响,讨厌这种鸟,总喜欢留下些什么,总喜欢告诉被人他已从某个地方经过,在这片天空下不安分的来往。可它不知道,一切终究要归于安静平淡,不如一片缓缓飘动的云,可给我安静的遐想和深情的眺望。有时候喧嚣吵闹和反复旋转的调子所留下的不一定是深刻,而行云曾无声的过往或许才是永久的珍藏。燕子南北往复,结对翱翔。乌黑光亮的羽毛模样相仿,像极了共同追梦的路上,远了就分不清,北方还是南方。此刻我体会着时光的流淌。抓着一片片离我很近的云,不停的伸手,哪怕一把烟雾、一把虚妄。露出湛蓝的天,灰霾总会散尽,多想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平静、幸福、简单。七“就算征服不了世界和你,也要做最精彩的自己”金星是八个行星中唯一一个逆方向转动的,阿哦从地理课上知道它后就爱上了,以为自己和它一样是个不平凡的人,他总是很叛逆,并不是行为,而是在内心,之后便更肯定金星就是他。于是他开始昂着头走路。啊呀是像啊哦一样安静的人,不同的是她是个女孩,阿哦除了自己以外最喜欢的人就是她。阿哦只会和阿呀多说几句话,阿呀总会安静地听之后安静的笑。那时候、都在上学,话题永远离不开作业考试之类的。阿哦每天悄无声息的度着,不觉烦闷。阿哦放学后喜欢写小说、之后看到某个贴吧上的某个帖子说爱写小说的人,内心邪恶孤僻不阳光,小肚鸡肠。看到了这些,阿哦很生气。可后来他去写诗了。他就是这样,从来没有跟随过自我,内心永远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坚强。“那天早上他又分裂了”阿呀的话永远是那么短促有力。阿哦拿出很久没有翻开的书,之后奋力的挣扎。而后倒下,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有时候,我们有能力奋斗,而没有一个激起斗志的理由。有时候,我们有个一必须奋斗的理由,而已没有能力去奋斗。”阿哦在第一道题就惨淡的倒下,然后又爬起。对阿呀说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一个做大事的人,一个能够颠覆世界的人。他严肃认真或者说几近愤怒。阿呀看着阿哦滑稽的表情,憋住笑,安静地点点头。那天晚上,阿哦在浴室里用水擦了几下覆着水雾的镜子。之后看到自己稚嫩的脸、故作成熟的样子,阿哦笑了,笑着笑着,哭了。那哭声与笑声几乎没有衔接。喜欢这种地方,眼泪与水混在一起。他跪在湿滑的地上,喷头依旧打出水花,抽泣时总会呛几下水,咳嗽几声。阿哦慢慢的思索。曾经,他只是想要快乐,有人告诉他要用一时的辛苦换一世的快乐,那个人,露出了狰狞到善良的微笑。曾经,他只是一味的喜欢阿呀,可他也明白,没有能住一辈子的茅草屋。曾经,他只想要简单的幸福,可他也懂得,父母不会永远陪伴他的。曾经,他也把自己视为无人匹敌的文人狂客。可直到看见自己真实的脸庞便不再这样说。那时候,阿哦内心有一种矛盾而奇异的感觉,他不明白为何会有这种感觉。或许只有真正经历过青春的人才会懂得,那是虚幻与真实中的漂泊,那是灰色小路上的流浪,那是内心空白,却莫名其妙的感伤。那是热爱而沮丧、寂寞而欢喜的无奈。也许只能解释到这里。懂的人终究经历过。不懂的人永远无法言说。时光不为你而停留,热水流进后,只剩冰凉。阿哦被这水流激的哆嗦起来。阿哦擦干身体走出房间,这是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如此温暖而氤氲着皎洁的月光。他第一次觉得夜是这样美。他拿起笔之后又放下,他似乎明白,许多美好的事物与人是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的,像这婆娑绝美的夜。后来,高考、毕业了。这之前阿哦开始温暖,热情。翻书时的声响,所带给他的只是一味的幸福。六月的日子,理应如这骄阳,炙热的青春已来不及去等待。即使已不可能触及最初的梦想,但若内心如火,燃烧在这奋斗路上便不会死寂成灰,那定是浴火重生的辉煌。月台,阿呀深情地注视着阿哦,阿哦明白,此路一分,她不再是谁的谁。阿哦似乎成熟了,阿呀也是。“希望你会幸福”噙着泪水,两人各自奔走。火车上,阿呀看着阿哦熟悉的背影,火车越来越远,背影越来越陌生。是的,早晚会陌生的。阿哦回到家里,没有任何可让他心烦的事,一切终归于平淡。阿哦决定再给自己一次机会,至少这是在内心平静下来以后第一次理性地思考。这一年阿哦又奔波在曾经的路上。只不过这次是带着梦想去追。这个人在树仍青绿的岁月里,心静如水,不再消沉颓废,此刻他懂得,也许永远都无法叱咤征服这世界,也许今生也不能牵手最初的美好。但好在他仍然伫立在这世界,挺拔在坚硬的路上。热爱生活、坚持梦想。就算只能成为匆匆的过客,也一定是最潇洒、最骄傲的人。阿哦写了一首诗:所有的一切,都不会为我们而停留“光阴会流,我爱的人终究会走也梦想那青春是炙热的疯狂直到最后才懂热水的凉透我轻轻按着删除的按钮想让记忆留在清冷的秋那些时光仓皇的逃走挽我的手、不将记忆里的我挽留以为日光散尽只剩夜的寒流却发现那静美的月光也恰似你的温柔没有长出天使的羽翼知道无法在天际畅游既然一切都归于平凡又何苦在真实的世界强求我脚踏着坚硬的泥土依稀可以听见河水的奔流多少个日夜仰天怒吼问这暴风骤雨何时能休而今漫看云涌天色惊雷骇变志不改,我心依旧”留给青春某年某月某日阿哦后记:这里没有头绪,没有结局。这里没有为什么,没有对或错。这里曾有消沉、曾有叛逆、这里有喜悦的笑容,和遗憾的泪水。这里甚至可以遗忘生命的存在,拥抱冰雪的温暖。在这里,这是青春所领悟的世界。八“我所想”漠视了时间的存在,有时只愿静静的倚在窗台。那灯火越来越稀疏。白色方块渐渐散在漆黑的夜,讨厌夜晚。某段时间写不出任何文字。只愿反复吟唱某种旋律,之后发呆在角落。教室外的一棵树总有绿着的叶子,反射着纯白色的光,夜里也许也是这样。替月光洒在几乎无人行进的路上,即使微弱,也是奢侈。习惯了不开灯,许多时候慵懒的卧倒,课桌硬到难以睡着。曾用文字记述心情、那是我所经历、所想的。像冬天没有头绪的夜。不是所有东西都会有铺垫,更不是所有事情都会有一个精彩完备的结局。曾想着永远驻留在原地,可那些行进着的脚步给我不可抗拒的风。我不得不承认,这些跟不就很矛盾。许多时候,也看些不懂的东西,十六岁的天空没有灰尘。只是一片浅浅的天,有一种幸福叫做发呆,我存在,思绪只是片段或是空白。九“留在十七岁”可曾昏睡后见到九十点钟的太阳,金灿灿的是那么亮,灵车在金色的路上飞驰,一路上不闻喧闹、不见行人、只有灼眼的日光,那没有夜的悲凉,永远是滚烫,那花开从不曾凋谢,纵然已忘记了芬芳。不再是吹不尽的寒风、听不完的夜曲、触不尽的透凉。清澈的路上,只有空灵的响。之后融尽烈焰的金黄。我、在飞翔,思绪慢慢的膨胀,那里无尽的空旷,像天一样苍茫,这些迷醉了的年岁,该是在梦中尽情的飞。倘若这样徘徊天际的来回,是否伤了爱的人心碎,恨不能陪,恨将你的爱打碎,恨这不负责任的将身背。这路上我有春光依偎,你牵挂,将我的梦迂回。你不懂,那梦幻不止是一笑的醉。雨落进了风雪,那是严寒的伤悲。若应当面对,那今生不再心碎,那痛苦不再侵袭夜的尘灰,那挣扎不再撕心裂肺,那忧郁平静的像一潭水。此刻,狼狈变得妖媚。那瞬间,这世界把我陪,倘若春光绝美,请将我留在这明媚的十七岁。十“面对,绝美”这路上、我在漂泊。挫败与痛苦都坠进我的心窝。满看着无尽的星河,亿万年的守候,微亮的、温暖着每一个过客。写尽了消沉仍是堕落。以为这世界如此丑恶。我开始随意穿梭,在街头不屑的经过。当寂寞成为了快乐,我坐在某个角落,有那阑珊的灯火,至少可陪我沉默。可我忘记它将离去在更阑时刻。猛然惊醒,伤心着泪落。这路上仍是一个我,不在地平线,却依稀可见骄阳来过。我张开手,那是生命的脉络。这日光变的红亮,那是日出的太阳,浅浅的射进青春路上,也许从不荒凉。只是夜幕笼罩着花香,那黑云不再阻挡日光,这日子依旧绚烂晴朗。让我面对这风霜,我知道那是幸福之前最后的伤。这夜不再黑,可曾听见那悠扬鸟鸣的清脆,这花香在夜里是迷人的醉,思绪在梦想里飞,这青春也许终将染指伤悲,只为那阴霾褪尽的绝美。十一“这些内心深处的流淌,曾是青春岁月的怒放。感谢这些、激励着我感伤和欣喜的成长。”内心的不安,不能解释的幸福与哀伤。有时厌倦了天亮,总对夜充满无尽的渴望。莫名的冲动与疯狂,常无故的心碎,不敢看眼神中绝望,怀着梦想,说从此天涯流浪。也许曲折蜿蜒的地方才不显荒凉,此刻,我嗅到密林间的幽香。这条路让我成长,那花在风雨里依然绽放……初三:朱博文1200字以上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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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读后感好书改变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在初中的时候我读过英国著名小说家狄更斯写的小说《远大前程》。资料是这样的:父母双亡的小兄弟姐妹皮普(菲力普),从小由一个母老虎姐姐抚养,他和憨厚的铁匠姐夫乔经常受到老婆的殴打,有一天,皮普在父母的坟墓前遇到一个逃犯,那逃犯吓唬他威胁他,让皮普为他弄来食物和矬子(用来弄开枷锁),恐惧的皮普照做了,但不久,逃犯就在和另一个逃犯搏斗的过程中被pol。ice逮捕了。不久,富有的老处女郝维辛小姐派人为她寻觅一个男孩,以伴老服务的名义,来实施她恶毒的感情游戏的计划,皮普被选中了,每一天忍受喜怒无常的骄傲的埃·斯黛拉的羞辱和老处女郝维辛小姐的嘲笑。为了维护被老处女和小处女伤害的自尊心,皮普暗地里决心学习识文断字,并期望有好的前途,并且期望最后能娶骄傲的埃·斯黛拉,他不但找了个叫毕蒂的女生,还找了村里的老修女。但他知道这样下去是无法超越埃·斯黛拉的,于是只好认命作了铁匠,然而突然有一天,郝维辛小姐的御用律师前来,说有个神秘人要把财产全部留给皮普,并带他去伦敦理解礼仪交际的教育,皮普很高兴自我最后能有好的前途了。单纯无知的皮普慢慢习惯了伦敦的生活,和小时候打架的赫伯斯成了兄弟姐妹和室友,从律师那里拿钱挥霍,结识了律师手下的一个官员,在一个郝维辛小姐的亲戚家理解教育,并加入了一个愚蠢的俱乐部,并且坚持每星期去看望他喜爱的埃·斯黛拉,并沉湎于她的美色和谎言,并妒嫉一个和埃·斯黛拉来往密切的猥琐龌龊的富有的乡绅士,从而开始了他的交际活动。期间他还听说了一件故事:20多年前,老处女在结婚典礼上,被弟弟亚瑟和未婚夫康生合谋骗了一大笔钱,然后整天萎靡不振,停留在过去的回忆里。皮普质疑地问为什么那未婚夫不直接和老处女结婚而得到一切财产,却愚蠢地选取和弟弟合作只得到一半财产,赫伯斯解释说那可能是正因那未婚夫已经结婚了,而弟弟亚瑟和康生的老婆联盟,两人一齐要挟他,而康生知道自我没有雇佣打手,来不及杀人灭口,如果康生选取和老处女结婚,他们就把这事捅出去,康生就会失去老处女的信任和财产,一无所有。因此康生只好屈服。不久那位神秘的监护人现身了,他就是当年那个被帮忙的逃犯,他讲了故事的另一个角度:他是康生和亚瑟计谋得逞后收下的另一个同谋,在康生的指示下,他和康生的妻子合谋杀害了亚瑟谋夺了他的财产,并用这笔钱作为资金进行一些非法的贸易活动,不久,他们被逮捕了,康生把所有的罪推给逃犯,两人一齐进入监狱。而逃犯的妻子刚生下了他们的女儿埃·斯黛拉,逃犯的妻子正因一齐杀人罪被起诉,郝维辛小姐的律师帮忙她摆脱了牢狱之灾,并把她的女儿埃·斯黛拉献给郝维辛小姐,然后用杀人罪和女儿的前途作威胁,正因杀人犯的女儿理应也被关进监狱,结果律师成功地让那逃犯的妻子老老实实地为他做了20几年的奴隶。为了摆脱老处女的控制获得自由解放,埃·斯黛拉决定和那个乡绅结婚,老处女懊悔不已,得到皮普的宽恕后欲放火自焚。皮普为了解救她,双手受伤。老处女死前将遗产留给了艾斯黛拉和正直的亲戚马修。皮普知道一旦逃犯被抓,他从逃犯那里继承的财产也将被充公,正因他不会洗钱,又不懂法律,因此只好为了帮忙被妒嫉的乡绅告发的逃犯,愚蠢地决定带着兄弟姐妹赫伯斯冒险帮忙他逃到外国,3人连同船夫出发,在公海上航行,在快要离开国境的时候,小船被接到乡绅线报的边防pol。ice扣留,赫伯斯和船夫顺利逃走,而皮普和逃犯一齐被抓回监狱。出狱后皮普再次变成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只好在外国打工,最后成为一个普通人回到家乡。结果再次遭到妒嫉的乡绅的伏击,最后,被他兄弟姐妹赫伯斯救了。最后,他又在那间荒废的别墅里和已经40几岁失去一切财产的心灰意冷的埃·斯黛拉重逢。读完小说我不禁感慨万千,难道有钱就是绅士吗?事实证明金钱只会使人堕落养成许多不良习惯。咱们真正就应珍惜的是那些爱咱们,永远陪伴咱们,默默支持咱们的人。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