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阳光,照我成长1000字

法治阳光,照我成长

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法治,这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词语,也一直是照耀我们成长的一束耀眼的光芒,从我们懂事开始,就有书本做我们的启蒙老师,就有父母教导我们遵纪守法,即便是今天,学校也依然对我们严加管束。因为,这是一个法制社会,一个笼罩在法治下,一个讲究公平、和平的社会。

我们曾牢记过无数的戒律严规,而正是它们才促成了今天的我们,今日的社会。或许我们总会听到小偷、抢劫、恐怖组织等许多让人毛骨悚然的词语,可我们也常会听到某事件某某已被擒获的大快人心的消息。而这种喜怒哀乐就一直伴在我们的身边,即使我们并没有察觉法律带给我们的好处,但它也从未离开你,反而依然守护着你,保护着你的权益。

这突然使我想起一个曾在书本上看到的法律小故事,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被小偷扒了钱包,包里只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图书馆的保安报了警,随后,马上就赶来了一位女警察,问清楚了所有情况,做了笔录,她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荣,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还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送到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而他却认为只有20欧元,根本不必兴师动众,耗费那么大的代价,可那位女警察却严厉的对他说:“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结果,当电视台放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这就是法律的伟大所在,这也就像母亲从小教我们的那样,若从小纵容你不遵纪守法,那长大后必会形成一种习惯。若是这位校友选择息事宁人,那那位小偷就会逍遥法外,纵使他进行下一次的偷窃。也就是说,当法律不断地在我耳畔萦绕,当法律的阳光一直照亮着我前方的道路,那这个世界就会多添一分色彩,少增一份罪恶。

若要再追根究底的说下去,我国在古代商朝时就已确立简单的法律机构,而这也更加奠定了后世对于法律的认识。当秦统一时,法律又得到进一步完善与提升,并且还制作了成文法典;唐朝时,我国法律自是变得更加人性化,而法律也逐渐与人们的生活紧密连接在一起,难以分割。而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对于法律的认识又进一步加深,人们都渐渐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人们所向往的和平安详的社会也就在这一刻得到升华。

我知道很多人都会说法律就是束缚我们成长的条条框框,可若是再仔细想想,有一天,这个世界失去了这些条条框框,那社会将会是一团混乱,人们将不会通过自己的大脑来赚钱,而是直接烧杀抢掠。这样的生活,你还要吗?这样的生活让你还觉得法律依然是成长的枷锁吗?所以我才想说,这些所谓的条条框框不是对我们的束缚,而是对我们的精神解脱。

而这一切的一切,只因那一缕缕光彩夺目的阳光,照耀着我茁壮成长,也照亮了我的整个人生。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1000字 初三 说明文

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让那些不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法律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有效的、公平的、平等的,谁也不会例外。可是还是有一些学法、执法、懂法得人却在蔑视法律的存在。这不是对法律的玷污吗?他们难道不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吗?

人们广为关注的文强庇护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件,就是对法律的不屑,文强,曾担任过重庆司法局长、党委书记。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他却知法犯法,严重违纪,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强不仅犯罪,而且犯禁,他忘记了身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和国家干部起码的人伦标准和道德底线。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事件的严明处决再一次说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任何犯罪分子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在重庆市领导的关注下,在重庆市公安干警的努力下,在社会上广大群众的支持下,谢才萍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最终落入了人民的法网。

一波未静,一波又起。为什么人们总不会在悲剧中吸取教训呢?而是要等到悲剧发生才觉悟。

黄光裕,曾经连续5年的中国大陆第一首富,而现在他的后半生只可能在牢笼里度过了。

如果人生只定格于2008年10月之前,黄光裕的人生,会不会像70回本的《水浒传》中的宋江那样,成为一个圆满故事的主人公,一个未尝到败迹的英雄,一个传奇。包括他17岁随家人来到北京,用3万元的贷款开始奋斗到“占有国内家电分销市场35%”的商业奇迹。包括他的许多人生故事,都将成为传说,供所有期待着富裕的人们,作为一个神话来信仰来膜拜来参考学习。

但时间并没有凝固不前,岁月的残酷性不仅仅只在于会剥夺美女们引以为骄傲的红颜,也会让英雄迟暮,让辉煌的殿宇光焰褪尽,露出其并不光鲜的一面。一个月后,他被警方控制,失去人身自由,牵出惊心动魄的利益链条,引发政商两界的巨大震动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布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法律是庄严的、公正的,他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地位的不同而偏袒任何人。法律,公平与正义的代言词,他是正义的标志。代表着我们心中永垂不朽的信念。

文强、黄光裕的事例用法律和事实再一次证明了一个最简单也是最淳朴的道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也许对文强和黄光裕本人来讲,能留下的,唯有类似“祸兮福兮碑”的大量罪证和长鸣的警钟。其余的,都只能带走。

他们的事例时刻警示着我们要牢记教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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