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红尘_1500字
月光照在监狱的窗外,像是撒满了盐。
乔楚坐在硬邦邦的床上,双手环膝。她身体消瘦,最小号的囚服穿在她身上也有些空荡荡的。
乔楚瑟缩在角落里,脑海中不断响起昭觉来看她时说的话:
“乔楚,他是爱你的。”
“他卖掉了79号,把钱赔给了徐晚来。”
“他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每一个字都仿佛一把尖刀,扎得她鲜血淋漓。
无论她在昭觉面前表现得多么平静,无论她如何暗示自己,她都绕不开那人——闵朗——她唯一爱过的人。
她那么爱他。
可是她毫无经验,所以才爱他爱得那么糟糕,糟糕到差点就杀死了徐晚来——闵朗曾经最爱的姑娘,也是他永远都忘不了的姑娘。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吧。
闵朗连79号都卖掉了。那是见证了她的卑微和爱情的酒吧,也是见证了他和徐晚来的青春与互相折磨的酒吧。
他很快会有自己的新生活,而她,虽然暂时身陷囹圄,但长久以来一直折磨着她的事情,都正在被时间的风一点一点吹散。
当乔楚再次坐在探视窗口前时,和她隔了一层玻璃的人,不再是叶昭觉,而是,闵朗。
闵朗犹豫了很久,终于踏进看守所的大门。
那天,昭觉给他打了个电话,“闵朗,我去看了乔楚。”
他突然觉得,他应该去见见乔楚。
看见闵朗的第一瞬间,乔楚想逃。
但她只是温顺地坐下,低头看着他的手。
这是两只罕见的美丽的手,细长纤巧,不同寻常,肌肉绷紧,色泽白皙,指甲没有血色,修成秀气的弧形,泛出珍珠色的光泽,依稀还能看出上次见面时玻璃扎进去留下的疤痕。
闵朗抿了抿唇,开口:“乔楚,我来看看你。我很快就要离开了。我是孤家寡人一个,没什么好担心的,唯一让我放心不下的,就是你。
“乔楚,你抬起头来,看看我,下次再见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他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微笑。
奶奶去世以前告诉他,告别的话要笑着说。
乔楚缓慢而呆滞地抬起头来。
她皮肤苍白得像一张纸一样,头发剪短了很多,看上去更瘦了,被铐着的双手青筋毕现。
闵朗有些难过。
他想起那年除夕,在昭觉的陪伴下,乔楚第一次出现在79号。她穿一袭青花旗袍,只化了淡妆,很少说话,也很少笑,眼里却闪耀着夺目的光彩,她是那晚女孩们中的翘楚。
而现在,她坐在这里。二十几岁的人生毫无生机,说不准什么时候会腐烂发臭。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都是因为他。
闵朗准备说点什么,却被乔楚打断,“如果,你想说对不起的话,就算了吧。我们之间,是公平的。你们带给我的伤害,都被那场火烧尽了。在那晚,一切就结束了。我很开心,再也不用忍受你的摇摆不定了。”
她很平静,像是在陈述某天晚餐的内容。
长久的沉默。
闵朗和乔楚无声地对望着,仿佛时间就此凝结了一般。
乔楚还有很多话想说。但她什么都没有说,她觉得自己就快要走出来了。闵朗这个劫,她就快要跨过了。
那场大火,不仅烧毁了徐晚来的工作室,也烧毁了那个为了爱情欲生欲死的乔楚。她觉得,如今这个平静的自己才更像一个完整的人。
闵朗也一样。
他们没有打破寂静。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一生中最后一次这样的亲近,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探视时间到了,乔楚木然地起身往回走。
“乔楚,”闵朗叫住她,像是挣扎了很久一样,“我心里有过你。”
他转身,阳光透过高高的窗户照进来。已经是秋天了,阳光还是刺眼得让人想哭。
乔楚回头,看见闵朗被韶染成金色的背影,露出微笑,两行清泪从她的眼中无声地滑落。
曾经的一幕幕都如同电影放映一般在眼前闪过。
她经历的所有,赤贫的童年,灰暗的青春,破碎的爱情,都画上了一个句号。
滚滚红尘,人如鸿毛,命若野草,卑贱又骄傲。
她以为自己是一座孤岛,遇上了另一座孤岛,但其实,他们都只是小小的尘埃,风一吹,就散了。
从此以后,对于命运,她再无期待。
高二: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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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安德奇遇记[八]_600字
“喝!”一声怒斥,一个满脸凶狠的男孩高举着棍子向着一个面容清秀的男孩狠狠地砸去,“居然不告诉我们,那就只好委屈你一下了!”坐在地上的男孩仰起脸,满脸的不屑,“呸,就你这样子,连给我们老大提鞋都不配!还想见我们老大?真是痴人说梦!等我们老大回来,有你受的!不就是想利用我把老大引出来吗?来啊!我告诉你们,你们最好祈祷我们老大揍你们的时候心情还算好,不然,有你们受的!”
另一个坐在一旁的男孩听闻此言,眯起了眼睛,抬手示意那个一脸凶狠的男孩将棍子收起来,站起身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坐在地上的男孩,缓缓道:“萧衍,很忠心哪。看在你如此忠心的份上,我给你一次追随我的机会,怎么样?”
萧衍抬起头,冷哼了一声,“就凭你?连给我们老大提鞋都不配的你有什么资格对身为副帮主的我说这种话?”
“哦,那还真是可惜了啊。”杜熙冷笑了一声,坐回他的位置上去,似乎是有些不屑于看见萧衍似的闭上了眼睛,“给我打!狠狠地打!”
“是!”他身后的打手们一喜,立刻就冲了上去,对着萧衍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杜熙缓缓吐出一口气,呵,以为他是新来的就好欺负,让他来当这个出头鸟?啧,真以为他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自己不敢就让他来试探伊云沙的深浅?愚蠢,要不是他本来就想来试探伊云沙一番,他们以为他会来这里?还真以为是他们自己把他哄骗来的?当他杜熙是好欺负的!要不是他懒得和他们计较......他们早就不会有这么逍遥了!
高二:俞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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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吻成殇你红尘依旧_1500字三生三世纠缠不清,一世缘,三生情,就算我已离去,愿你依旧,无忧。——题记“世人都说这桃花林是最美的,公子是否也是这样认为?”她着一袭白裙,抿一口清酒,看一树花雨,背对着他轻轻的询问。“桃花林虽美,却不及姑娘的十分之一。”他轻靠着一棵桃树,清秀的眉眼洋溢着掩饰不住的喜悦,一双眼中只有她的身影。良久,她转身,迎上他的眸,勾唇:“苏暝,好久不见。”“是呐,好久不见,陌叶,你,过的还好吗?”他的目光贪恋,似要牢牢的把她的模样刻在心上,轻轻走近,目光游走在那一张绝色倾城的脸上,手指微微颤抖这拂过落在眼角的那片花瓣,随即,低头,印下一吻。身子渐渐透明,他却不在意,目光依旧停留在那一张脸上,眼中闪过不舍,他轻轻张口:“陌叶,以后不管怎样,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抱歉,我不能再陪伴你了。”就这样消失在空中,他的话语还回荡在她的耳畔,她慢慢的闭上眼,嘴角涌上一抹苦笑,一滴晶莹的泪珠渐渐从眼角滑落:“暝,没有你,我又该怎样活下去?”前三世的记忆再次涌上脑海。第一世。她是青楼的一名女妓,整日穿梭在胭脂花红纸醉金迷中,他不过一名书生,虽不止家贫如洗,却也不算大富大贵,是她没长眼,爱上了不知名的卖艺人,她把他对她的爱视而不见,却将一颗心都献给了那卖艺人,也不料,皇帝微服出巡,看上了西窗旁垂眸梳头的她,她向皇帝说明心中已有人,皇帝大笑,她不解,抬头正看见那卖艺人走过来对着皇帝和她说:“草民只与林陌叶姑娘见过一面,不知怎么竟然让姑娘误会了,是草民的不对,请皇上赎罪。”她也是后来才知道,那卖艺人为求荣华富贵,将她送给了皇帝。后来呐,在进宫的前一晚,苏暝奋不顾身的把她救了出来,带到了江南水乡,她低喃:“对不起,苏暝,我知道你的心意,可是,我的心已经死了,不会爱上你,你,可后悔?”他认真的看着她的脸:“又怎么会后悔呢?陌叶,只要你好好的,只要我能在你的身边看着,这就足够了,真的。”她欠了他。第二世。他是一株她门外的桃树,她谈不上大家闺秀,可也算得上小家碧玉,在她十二岁那年,家中遭遇歹徒,歹徒不仅抢劫还一把火烧了她的家杀死了她的父母,她躲在茂盛的桃树上,侥幸逃过一劫,她在树上躲了一晚,第二天早晨才敢从树上爬下来,看着只剩下一片废墟的家,她留下了眼泪,回头抱住桃树,呜咽着说道:“我只有你了,我以后该怎么办?”他救了她一命。十年后,她家的地府被唐家收购,她明明能够阻止,却因为钱财而放弃,在桃树被砍去的前一晚,她带着一壶清酒,倚在树下:“桃树啊,是我对不起你,十年前,如果没有你,这世上还会有我林叶陌吗?”她说着说着就哭了,“桃树啊,你说,为何这世态炎凉如此逼人啊?!”第二世,他救了她,她却伤了他。第三世,她是一只白猫,他是相府的少爷,她被马车撞倒在他的府前,他温柔的把她抱起,请来医生细心治疗,又加以细微不止的照料,他为了她,拒绝了无数的提亲,最后惹的丞相大怒,降罪于她,他带着她,逃到外县,最后和她一起在丞相派来的人面前饮下毒酒,自尽而亡。第三世,她亦愧于他。林陌叶猛的吐出一口血,那酒,有毒,她低头,看着手掌心中的鲜血:“清欢呵,果真能让人回忆起前三世呢。苏暝,黄泉路上你不要走太快,等等我,我,马上就来陪你。”初一:段冰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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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种子世界上有一粒种子,象核桃那样大,绿色的外皮非常可爱。凡是看见它的人,没一个不喜欢它。听说,要是把它种在土里,就能够钻出碧玉一般的芽来。开的花呢,当然更美丽,不论是玫瑰花,牡丹花,菊花,都比不上它。并且有浓厚的香气,不论是芝兰,桂花,玉簪,都比不上它。可是从来没人种过它,自然也就没人见过它的美丽的花,闻过它的花的香气。国王听说有这样一粒种子,欢喜得只是笑。白花花的胡子,密得象树林,盖住他的嘴,现在树林里露出一个洞——因为嘴笑得合不上了。他说:“我的园里,什么花都有了。北方冰雪底下开的小白花,我派专使去移了来。南方热带,象盘子那样大的莲花也有人送来进贡。但是,这些都是世界上平常的花,我弄得到,人家也弄得到,又有什么希奇?现在好了,有这样一粒种子,只有一粒。等它钻出芽来,开出花来,世界上就没有第二棵。这才显得我最尊贵,最有权力。哈!哈!哈!……”国王就叫人把这粒种子取来,种在一个白玉盆里。土是御花园里的,筛了又筛,总怕它还不够细。浇的水是用金缸盛着的,滤了又滤,总怕它还不够干净。每天早晨,国王亲自把这个盆从暖房里搬出来,摆在殿前的台阶上,晚上还是亲自搬回去。天气一冷,暖房里还要生上火炉,热烘烘的。国王睡里梦里,也想看盆里钻出碧玉一般的芽来,醒着的时候更不必说了,老坐在盆旁边等着。但是哪里有碧玉一般的芽呢?只有一个白玉的盆,盛着灰黑的泥。时间象逃跑一般过去,转眼就是两年。春天,草发芽的时候,国王在盆旁边祝福说:“草都发芽了,你也跟着来吧:”秋天,许多种子发茅的时候,国王又在盆旁边祝福说:“第二批芽又出来了,你该跟着来了!”但是一点儿效果也没有。于是国王生气了,他说:“这是死的种子,又臭又难看,我要它干么!”他就把种子从泥里挖出来,还是从前的样子,象核桃那样大,皮绿油油的。他越看越生气,就使劲往池子里一扔。种子从国王的池里,跟着流水,流到乡间的小河里。渔夫在河里打鱼,一扯网,把种子捞上来。他觉得这是个希奇的种子,就高声叫卖。富翁听见了,欢喜得直笑,眼睛眯到一块儿,胖胖的脸活象个打足了气的皮球。他说:“我的屋里,什么贵重的东西都有了。鸡子那么大的金刚钻,核桃那么大的珍珠,都出大价钱弄到手。可是,这又算什么呢!有的不只我一个人,并且,张口金银珠宝,闭口金银珠宝,也真有点儿俗气。现在呢,有这么一粒种子——只有一粒!这要开出花来,不但可以显出我高雅,并且可以把世界上的富翁都盖过去。哈!哈!哈!……”富翁就到渔夫那里把种子买来,种在一个白金缸里。他特意雇了四个有名的花匠,专门经管这一粒种子。这四个花匠是由三百多人里用考试的办法选出来的。考试的题目特别难,一切种植名花的秘诀,都问到了,他们都答得头头是道。考取以后,给他们很高的工钱,另外还有安家费,为的是让他们能安心工作。这四个人确是尽心尽力,轮班在白金缸旁边看着,一分一秒也不断人。他们把本领都用出来,用上好的土,上好的肥料,按时候浇水,按时候晒,总之,凡是他们能做的他们都做了。富翁想:“这么样看护这粒种子,发芽开花一定加倍快。到开花的时候,我就大请客。那些跟我差不多的富翁都请到,让他们看看我这天地间没第二份的美丽的奇花,让他们佩服我最阔气,最优越。”他这么想,越想越着急,过一会儿就到白金缸旁边看看。但是哪里有碧玉一般的芽呢?只有一个白金的盆,盛着灰黑的泥。时间象逃跑一般过去,转眼又是两年。春天,快到宴客的时候,他在缸旁边祝福说:“我就要请客了,你帮帮忙,快点儿发芽开花吧!”秋天,快到宴客的时候,他又在缸旁边祝福说:“我又要请客了,你帮帮忙,快点发芽开花吧!”但是一点儿效果也没有。于是富翁生气了,他说:“这是死的种子,又臭又难看,我要它干么!”他就把种子从泥里挖出来,还是从前的样子,象核桃那样大,皮绿油油的。他越看越生气,就使劲往墙外边一扔。种子跳过墙,掉在一个商店门口。商人拾起来,高兴极了,他说:“希奇的种子掉在我的门口,这一定是要发财了。”他就把种子种在商店旁边。他盼着种子快发芽开花,每天开店的时候去看一回,收店的时候还要去看一回。一年很快过去了,并没看见碧玉一般的芽钻出来。商人生气了,说:“我真是傻子,以为是什么希奇的种子!原来是死的,又臭又难看。现在明白了,不为它这个坏东西耗费精神了。”他就把种子挖出来,往街上一扔。种子在街上躺了半天,让清道夫跟脏土一块儿扫在秽土车里,倒在军营旁边。一个兵士拾起来,很高兴他说:“希奇的种子让我拾着了,一定是要升官。”他就把种子种在军营旁边。他盼着种子快发芽开花,下操的时候就蹲在旁边看着,怀里抱着短枪。别的兵士问他蹲在那里干什么,他瞒着不说。一年多过去了,还没见碧玉一般的芽钻出来。兵士生气了,他说:“我真是傻子,以为是什么希奇的种子!原来是死的,又臭又难看。现在明白了,不为它这个坏东西耗费精神了。”他就把种子挖出来,用全身的力气,往很远的地方一扔。种子飞起来,象坐了飞机。飞呀,飞呀,飞呀,最后掉下来,正是一片碧绿的麦田。麦田里有个年轻的农夫,皮肤晒得象酱的颜色,红里透黑,胳膊上的筋肉一块块地凸起来,象雕刻的大力士。他手里拿着一把曲颈锄,正在松动田地里的土。他锄一会儿,抬起头来四外看看,由嘴边透出和平的微笑。他看见种子掉下来,说:“吓,真是一粒可爱的种子!种上它。”就用锄刨了一个坑,把种子埋在里边。他照常工作,该耕就耕,该锄就锄,该浇就浇——自然,种那粒种子的地方也一样,耕,锄,浇,样样都做到了。没几天,在埋那粒种子的地方,碧绿的象小指那样粗的嫩芽钻出来了。又过几天,拔干,抽枝,一棵活象碧玉雕成的小树站在田地里了。梢上很快长了花苞,起初只有核桃那样大,长啊,长啊,象橘子了,象苹果了,象抽子了,终于长到西瓜那样大,开了。瓣是红的,数不清有多少层,蕊是金黄的,数不清有多少根。由花瓣上,由花蕊里,一种新奇的浓厚的香味放出来,不管是谁,走近了,沾在身上,就永远不散。年轻的农夫还是照常工作,在田地里来来往往。从这棵希奇的花旁边走过的时候,他稍微站一会儿,看看花,看看叶,由嘴边透出和平的微笑。乡村的人都来看这希奇的花。回去的时候,脸上都挂着和平的微笑,都沾了满身的香味。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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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国的粒粒(一)蓝飞机:这个男孩比谁都多话,俗称“废话一箩筐”。以前是粒粒的同桌,经过几过几个星期的调整,他的那个废话毛病终于好了。后来蓝飞机跟粒粒她们碰面了。听铃铛:她是个温柔的小女孩,经常跟粒粒去冒险或逛步行街和打工。秋风吹落了一个又一个的草莓,草莓却像个乖孩子一样一个又一个的落下。粒粒马上要迎来草莓国一年一度的草莓精灵大选,她的心里不是紧张,因为像她那样开朗的小女孩是不会紧张的。是开心?不不不,都不是。想知道要问她。其实她还是像以前那样不在乎这些大选。几天过去了,大选开始了。喀喀喀广场外热闹非凡,画画灯一个又一个的向太空升起了,蓝天像被人们画了一样,一只小兔子跃过太空,“噼里啪啦”烟花闪烁这自己的光芒,每到这时人们拿起自家的草莓跟别人换着吃,粒粒和她的好朋友听铃铛参加了这次大选,可是他们都是没准备。音乐开始响起了!喀喀喀广场陷入一片寂静,除了音乐。一个个的选手完成了一个个的出色的表演,“啊!要到我了。”听铃铛不屑一顾的说:“我你就自认倒霉吧!幸好小时候我学一些简单的舞蹈,是可以应付一下的,要不咱俩组一个组合。”等到他们俩上台时,场地一片狂笑。知道为何吗?请看看他们穿的是什么再说。她们俩穿的是两条睡衣。“谁使得移物法。”粒粒的嗓门超过整个可以能容纳9万人的广场的“狂笑声”,全场人安静了,“我。”一个洪亮的声音从粒粒的耳边划过,“啊,哪是爸爸。”粒粒一阵大喊过后,粒粒晕了过去。其实粒粒的爸爸就是草莓国的国王,这是好几年的事了。那时粒粒还小,在小学的那段时间粒粒就像一只小鸟被囚禁在笼子里出不来。有一天机会就在她眼前了,我看如果是粒粒的话肯定会将这个机会抓住的,粒粒也是。粒粒见看守国门的人要交换站岗了,正好自己的屋门没关,“隐形法。”就这样粒粒逃出了父王的魔爪。这是在那呢?人生地不熟的。“瞎说,这是你的家这都几年了你就忘了?”粒粒的母亲带这责备的心情又有关心的口吻对着粒粒说,但粒粒很无情的回了一句:“早知当初为何把我一直关这呢?你们一点都不关心我。起来我要自己开店不要你们管。”这句话刺痛了粒粒的父母的心。粒粒走开了这里,她像回找到听铃铛一起在草莓国开店,她们的资金是父母的。但粒粒说挣钱多了,就还给父母。“听铃铛,给我下来。”粒粒不知为何喊超大声,也许粒粒是真的想开店了。“干嘛呀!小公主。”听铃铛有些不耐烦了。粒粒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话,就是为了开店这事。“好吧!我答应了,咱俩现在就去购购购商场买东西吧?”她们开的是蛋糕店,店位就在草莓一条街的顺数右边第222位就是了,而且粒粒特地选了两层小楼。草莓一条街的小楼现状各不相同,有的是草莓,有的是叶子等等。粒粒选的是巧克力蛋糕,这样才突出粒粒开的是蛋糕店。不一会的时间,一大堆的东西在蛋糕店里了。“蛋糕店也需要名字,蛋糕店就叫听听铛蛋糕店OK了。”粒粒有点兴奋了。粒粒开始布置蛋糕店了。累了大半天,终于蛋糕店布置完工哩。现在只剩下招聘员工了,粒粒其实早就准备好了,在是中学的时候,她就交了好多朋友。而且她早这个职业告诉她的姐妹们的到齐了。“小公主,我们来了。”哈哈原来粒粒的姐妹们要给粒粒一个惊喜。“圈圈姐你什么时候到的也不告诉我,听铃铛在那呢。”除了圈圈姐跟粒粒说话以外,其他就向听铃铛那奔去了。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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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店(一)_1500字我初中上完,没有考上高中便进了社会,在外头混了几年,也攒了一些钱,想着开一个小店,然后写写小说换钱。于是便在一个小学门口开了间杂货铺,自然,那些孩子也都成为了我写作的对象。我刚开店了几年,也没有什么能引起我注意的,差不多是三年过后发生的一件事。三点半的放学铃响了,一个个小朋友背着比他们还大的书包陆陆续续地走了出来,一个个扑向他们的父母,然后牵着父母的手离开了。连续一周,总有那么一个孩子躲在校园门后的树丛中望着这些孩子。学校里的孩子我大约都有些印象,只有那个孩子似乎是突然出现似的,第一次见那个孩子,觉得有些面熟,十来岁,不爱笑,一脸的严肃,他偶尔也会朝我望望,小心翼翼的那般。他躲着,差不多等学校里的学生走光了才会出来。一次,我见他仍在那躲着,我彻底忍不住我的好奇,放学不回家在干什么呢?等他出来了,我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他迟疑了一下,朝四周看看,仿佛干了坏事一样,怕被人逮着般。我又善意地招了招手,心中暗想:这孩子就当我小说的男主好了。他见四周没人,但仍是不放心似的,似乎在躲着什么,左顾右看地走了过来。我给他递了根棒棒糖,他没接。我不由得脸一烫:这不是一个坏人的手段么?于是便开口解释道:“叔叔想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我尽可能用着温柔的语调去说这句话。他点了点头,接过棒棒糖,在手里摆弄了两下,又递还给我。我正纳闷。“我不会剥。”汗颜,我将糖衣剥开,又递了回去,问了第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躲在那里?”“捉迷藏。”他接过糖,随意地抛下一句,便一口含在了嘴里。“和谁?”我继续追问,拿出了一个小板凳,示意他坐下。“朋友。”他似乎是觉得我没有恶意,没有犹豫便坐了下来,把棒棒糖从嘴里取了出来,用舌头舔着。“朋友是谁?”我隐约觉得面前这个孩子有些看不透了,只是隐约觉得。“不知道。”他呆呆地望着手里的棒棒糖,愣了许久,才从嘴里吐出来三个字。我不免牵起一丝苦笑,一个孩子和一个不知道的朋友玩捉迷藏?!还是这个孩子在编故事玩我?风起了一阵,打乱了我的思绪。他一惊,手中的糖垂直落地,惊慌地看了看四周,便拔腿朝着西边奔去,知道夕阳淹没了他的背影。我没有作声,看着地上的那颗糖。第二日,我更加好奇与他再一次的见面,果不其然,他又在那里躲着,直到学生走光才战战兢兢地走出来,我照旧给他剥了颗糖,放了一个小板凳,直接问道:“昨天为什么跑了?”他坐着,头朝着四周望着,说道:“朋友来抓我了!”我听到了他语气中的一丝颤抖。我饶有兴趣地看了看他,他张开小嘴,问:“你的爸爸什么时候走的。”我惊愕地打量着他,越发的看不懂眼前这个小孩子了,然后淡淡地道:“十年前。”我突然觉得这里面有些什么联系似的,我父亲走了十年,而这孩子也似乎只有十岁,但我不敢细想,越看这个孩子,就越发觉得这孩子和我的父亲有几分相似,心中一直安慰自己:不可能,不可能……我的父亲苦命一生,四十多岁,我才出世。之后他便一直多病,为了让我读书,更是拖着带病的身子骨去打工,临走之前我也不过十来岁,他放不下我,但又只得随着天走了。想到这,鼻子一抽,眼前多了一层朦胧的雾气。我眨了眨眼,拭去了薄雾,看着面前的男孩,而他的样子越发的迷糊了。男孩似乎是确定了什么是一般,再问道:“你信轮回吗?亦或是鬼魂之说?”我摇了摇头,心里暗笑道:看来这孩子也只是不该看的看多了,早熟罢了。于是便将之前的各种猜忌抛之脑后了。他见我摇头,脸上是一片了然之色,从板凳上跳了下来,用尽把我的身子往下拽,我顺从他凑近他,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叔叔,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有鬼。我的朋友就是鬼。”“刷拉!”树叶被风吹响了,萧瑟落下。他身子一抖,脸色突地变得煞白,转头就跑了,我又是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被一点一点吞噬,仿佛他不在这世上了,等我回神,才发现已惊出了一身冷汗。我故作镇定地耸了耸肩:那孩子还真是有趣啊。而男孩的那句话我也没怎么细想,就当那是一个玩笑罢了。自那之后,我再也没有看到他了,我随意地在几个学生顾客面前提起这个孩子,他们却反问我:有这个人吗?我心里一惊,似乎是风在吹。“这个世界上有鬼。”初三:曹水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