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街的疯子_1500字
我叫欧兰,还记得我吗?希望你还记得这个在天堂岛吃亏的人,我那只兔精灵给你惹了不少麻烦吧。我拜师又回来啦!顺便给你告诉个好消息,我的“欧兰当铺”又开始正常营业啦。但可悲的是,没几天后,我的当铺又暂停营业了!还不只是我的店,整个拥有999家(包括我在内)不同商店的法师街也暂停对外开放10天,而这都是因为一个稍稍有点神志不清的疯子引起的,还是先从我这里开始的,怎么倒霉的都是我!
在我们这儿通用的是魔法币,当时我用3个魔法币买了一杯饮料和我兔子吃的食物后,闲的无事,就把魔法望远镜拿来四处乱看,忽然看见远处的山上有一个人砍了一节木头,然后扛着那节木头向我这里跑来。他穿着一件破旧的西服,满口的烂牙,要不是他那大胡子,我真以为他是哪个穿越魔法师从“植物大战僵尸”中带出来的。
他:“喂!你这是当东西的吗?”
我:“是!”
他:“那你这能当什么东西?”
我:“什么东西都能当!”
他:“那你看这节木头能当多少钱?”
我:“这是公共财产,不能当。”
他:“你不是说你这是当东西的吗?”
我:“我又没说什么东西都能当!”
一个酒鬼走过来:“喂!你这个疯子,你走不走啊!哥大老远就看见你一直在这儿,快走!”
他:“哎!我还就不走了。”
酒鬼:“我知道你不走的原因,不要迷恋哥,你再不走,哥就真成传说了!”(往他屁股上猛踢一脚)
他:“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就这样,他气哄哄走了。我打发了那个酒鬼后,我决定跟踪他,看看他能在法师街搞出什么来。
他先走进了一家饮料店,后来又到了一家甜品店,再后来……(省略店名和谈话内容)他把法师街999家店都去了一遍,并且都得罪了法师街所有店主(其中好像还有诅咒魔法师)。悲剧就来了,没想的他很强壮,他把一个山搬起来砸到我们头上,幸亏我们有修复魔法师,才在十天之内修好了。这件事被他广为宣传,说了这么一句话:
“给我一个支点,我将搬动宇宙!”
六年级:贝克汉姆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黑夜下掩饰最美的悲伤_2000字
漆黑的午夜
独自一人徘徊在夜里
不想回家
孤单的空房间
窗外灰蒙蒙的天空
残留的只有压抑和回忆
继续往前走
累了
倦了
不小心摔倒了
倒在了地上不再有人扶起
四周
寂静得出奇
我听见了
魔鬼无奈的叹息
在咆哮着什么
又在呼唤着什么
肮脏的空气中回荡着什么
是讽刺 冰冷到令人窒息的嘲笑
呵呵 我笑了
颓废的爬了起来
带着微笑继续往前走
那一瞬间
滴落的是什么
是一粒晶莹的液体
顺着脸颊
滑落心间
在那一刹那
我倒下了,疲惫地倒下了
我累了 真的累了 好累好累
我哭了 真的哭了 撕心裂肺
谁能告诉我
为什么
为什么所有的烦恼和痛苦都要让我独自承受
站在熟悉十字路口
回忆在不停地冲击着脑海
伸手
再也触摸不到你离去时的背影
我曾用生命去珍惜过
可是得到的是什么
是伤心 是无法自拔的痛苦
你走得那么坚决
留给我的是什么
冷漠 还是冷漠
记忆里只剩下了你深灰色的眼眸
如果
我不曾遇见你
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的痛
如果
我不曾知道
这只是你虚伪的一场演绎
会不会
我现在一直傻傻地呆在你身旁
可是
这一切
只是回忆
掏出那鲜亮的匕首
闭上眼睛,用力地刺入心脏
终结吧 我的心
安息吧 我的爱
我睡了 终于永久地安睡了
解脱了 终于永久地解脱了
剩下的一抹凄凉的眼神
成为黑夜中
最美的点缀
只希望
下个世纪
不会再遇见你
不想再成为
黑夜下掩饰的最美的悲伤
六年级: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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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街的疯子我叫欧兰,还记得我吗?希望你还记得这个在天堂岛吃亏的人,我那只兔精灵给你惹了不少麻烦吧。我拜师又回来啦!顺便给你告诉个好消息,我的“欧兰当铺”又开始正常营业啦。但可悲的是,没几天后,我的当铺又暂停营业了!还不只是我的店,整个拥有999家(包括我在内)不同商店的法师街也暂停对外开放10天,而这都是因为一个稍稍有点神志不清的疯子引起的,还是先从我这里开始的,怎么倒霉的都是我!在我们这儿通用的是魔法币,当时我用3个魔法币买了一杯饮料和我兔子吃的食物后,闲的无事,就把魔法望远镜拿来四处乱看,忽然看见远处的山上有一个人砍了一节木头,然后扛着那节木头向我这里跑来。他穿着一件破旧的西服,满口的烂牙,要不是他那大胡子,我真以为他是哪个穿越魔法师从“植物大战僵尸”中带出来的。他:“喂!你这是当东西的吗?”我:“是!”他:“那你这能当什么东西?”我:“什么东西都能当!”他:“那你看这节木头能当多少钱?”我:“这是公共财产,不能当。”他:“你不是说你这是当东西的吗?”我:“我又没说什么东西都能当!”一个酒鬼走过来:“喂!你这个疯子,你走不走啊!哥大老远就看见你一直在这儿,快走!”他:“哎!我还就不走了。”酒鬼:“我知道你不走的原因,不要迷恋哥,你再不走,哥就真成传说了!”(往他屁股上猛踢一脚)他:“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就这样,他气哄哄走了。我打发了那个酒鬼后,我决定跟踪他,看看他能在法师街搞出什么来。他先走进了一家饮料店,后来又到了一家甜品店,再后来……(省略店名和谈话内容)他把法师街999家店都去了一遍,并且都得罪了法师街所有店主(其中好像还有诅咒魔法师)。悲剧就来了,没想的他很强壮,他把一个山搬起来砸到我们头上,幸亏我们有修复魔法师,才在十天之内修好了。这件事被他广为宣传,说了这么一句话:“给我一个支点,我将搬动宇宙!”7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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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_1500字故乡已经辟为旅游城市,如今繁华的长江路、秋浦路·····超市商场目不暇接。而“孝肃街”,这条百年老街也在原址上复建了。正在用仿古建筑恢复它的原貌,所有店铺都清一色经营:字画、纸笔、山石、根雕,一式徽派建筑。岁月的脚步匆匆走过这石条铺砌的老街,恰似一行行记忆深刻在心头。儿时离开这条老街,在异乡送走无数个春天,多少回在梦境中期盼着“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我仲情的老街,在我漂泊的生涯中,是我心灵驻足的地方。时常在梦里走在这条街上。为追寻往事,一个夏日的清晨,东边天空露出鱼肚白,趁着早晨凉爽,我来到这条熟悉而又陌生,曾陪伴我长大的孝肃街。这条复古的老街静立在沉寂的晨曦中,那座刻着“孝肃街”的牌坊,给这条千年老街增添了许多神秘感!也唤起我对儿时的点滴回忆。我的童年就在这里度过,在临街的一座深宅大院,吴家老屋,那是清朝嘉庆时一个钦差大臣遗留下来的祖屋,当时住着四户人家,吴家的遗老遗少住在前面一栋,后面一栋住着三户人家。在后面一栋的大客厅里,四扇雕花格子门把前后两栋隔开,客厅的墙上悬挂着一块大扁,朱砂红的底子刻着四个镏金大字“钦差大臣”。落款的一行小字,由于年代久远已经剥落,无法辨认,依稀可见“嘉庆”二字。这里每一扇窗户都雕刻着花纹,每当有月色的夜晚,月光透过窗棂照在屋里,像无数朵小花开在寂静的午夜。从天井向上望,星空里那轮明月,像似一块玉盘投射到那口深井里,在这深宅大院,夜的魅影在编织着深邃的梦境·····。那时的孝肃街是池州府的一条繁华的街道,许多老字号多有几百年的历史:“大德堂文店”、“大华布店”、“大仁堂药店”、“马至诚清真包子铺”。每天清晨最热闹要数赵家茶馆,那里聚集的人最多,每位客人一角钱喝茶从清晨可以坐到中午,大摆龙门阵,卖小吃的小贩穿梭其中:有小木桶装的五香豆、头顶着蒸屉里装的米粉方糕,那熟悉的吆喝声:“五香蚕豆”“米粉方糕”·····在攘攘的人流中飘荡。大仁堂药店的伙计,用铜制的圆钵在捣药,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从店堂里飘出阵阵中药味,在空气中散发。玩杂耍的,摇棉花糖的,捏面人的…拿一角钱可买很多小玩意。我每天和小伙伴们玩得忘记回家,吃饭还要妈妈来喊。孝肃街最热闹的时候那就是过年过节了,每到正月十五闹花灯,各种灯一起涌上街头:有龙灯、狮子灯、兔子灯、鱼灯·····龙灯舞到谁家铺子门前,哪家铺子就要燃放鞭炮迎接,还要给那些舞灯的:香烟、糕和红纸包。哪家的鞭放得最响,给的红包最多,预示新的一年就能发大财!店主人都争先恐后的慷慨解囊,鞭炮放得一家比一家烈。我也提着兔子灯和小伙伴一起在喧闹的人群中蹦跳,随着舞灯和观灯的人流在灯的海洋里前行,繁华的老街一夜鱼龙舞。这夜我们不会去睡觉,一直要玩到清晨。于今,我重又来到这条老街,麻石条铺砌的道路把我的思绪带到童年的生活,但是,却找不着当年的情景,找不着吴家老屋和那块“钦差大臣”朱红镏金大扁。只记得曾在董回子店里排队买油葱饼,只记得在祥和记杂货铺打酱油,只记得在寒冷的冬夜,妈妈时常从老街口卖馄饨的摊子那里下来来热腾腾的馄饨,无数个飘雪的寒冷冬夜,窗外馄饨摊子上那微弱的灯火给了我多少甜蜜和温暖的梦······!难忘的老街它只在我的记忆里!六年级:琉璃樱花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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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我是一个疯子,我可能奔跑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可以在路上大喊大叫,没有人在意我,因为我是一个疯子。是啊,谁会去在意一个疯子呢?我疯疯癫癫的跑进一个无人关顾的小路。在那里,我不再疯,因为不会再有一个人看我疯了。在这条僻静小路的一个肮脏角落,我看见蹲着一个乞丐,他全身破烂,想必好几天没洗澡了,他骨瘦如柴,一定好几天没吃东西了。“你一定饿了吧,给,吃点东西吧。”我边说边拿出一个馒头给乞丐吃。可奇怪的是他并没有马上狼吞虎咽的吃起来,而是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才接过馒头,三下五除二的吃下了。吃完后他竟跟我聊起来。从谈话中,我得知他患有癌症,活不了多久日子了,为了不让家人担心,独自一人出来,身上的钱没几日就花光了,于是只好流浪,找到一个肮脏的角落等死。我们两人谁没告诉对方自己叫什么,只是我称他“乞丐”,他称我“疯子”。我们就这样成了朋友。我们一起跑上天桥大喊,一起在草地上摘花,然后再大叫一声抛上天空,一起在街道上大唱跑调的歌曲,大叫“我是疯子!”。我们有时会忘记自己是谁,忘记街道两旁的行人,只记得自己是个疯子,只记得自己要继续疯下去。我们害怕凌辱,害怕别人的不尊重。当我们被人打骂的时候,我们会使出全身的力气去抵抗,去拼搏。哪怕最后的我们还是遍体鳞伤。我们害怕孤独,其实没有一个疯子的心不是孤独的。在白天,我们疯的忘记孤独。但每当夜幕降临,我们一个人倦缩在黑暗的角落,孤单放肆的占领了我们的全身。这就是疯子,在正常人的眼中,有谁看出了这些?突然有一天,乞丐对我说:“疯子,当初我接过你馒头的原因是你的眼睛。别人给我东西的时候,眼里充满了怜悯,我最怕的就是别人的怜悯,别人的施舍。而在你的眼睛里,我看到的只有朋友间的关爱,在你面前我很放得开。因为你没有嫌弃我,所以我觉得还有人在意我。谢谢你!”说完他就闭上了双眼。我知道,因为癌症的原因,所以再也张不开了,我在责备自己,为什么没有在这短暂的日子里让他过得更好些。我是一个疯子,一个真正能够走进乞丐心灵的人。若时间还能倒流,我会为他做得更多。8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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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李说起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个人,便是疯子李。疯子李是我故乡时小时候的记忆了,或许他太特殊了,又或许我真的很同情他,离家多年,疯子李的记忆一直不能忘却。“咚咚咚”敲门声格外的粗暴。一开门便看着疯子李拿着饭碗木愣愣的盯着我看,我惊恐地一把把门撞上,似乎这样就可以把他弹飞了。我从小就很怕疯子李,有时做噩梦,男主角大致就是他这样的:一头蓬乱的头发,一缕白一缕黑错乱地交织在一起,长的已经可以梳一个略长的马尾了;邋遢的胡须,好像被揉搓过的一样,凌乱的很,上面还沾着些不明固体和液体。明明可以直立走路,却总是在路上爬来爬去,靠村里人施舍的饭菜为生,住也住在村里水泵的机房里。春夏秋冬就一床被子,一套衣服,似乎从来都没有洗过。我自记事起就不喜欢他,他有时另我感到恐惧,现在回想起他这个人心中还会生悸,每当路上有他,我都不敢出门。家里人见到他也不喜欢,大概觉得他可怜或是乡邻关系,不时会给顿饭,给只饭碗或是几件旧衣。我是绝对不待见他的,可能当时年龄太小,不能很好的去体谅他。听大人们谈起,疯子李以前也是个正常人,家境还好,有兄妹四个人,他是家里的老大。文革时期,社会动荡得很,家里的二弟和三弟是知识分子,被戴了高帽,批斗。可在这时,他就莫名其妙的失踪了。过了许久,突然有一天他竟然回来了,脚瘸了,身上邋里邋遢,不知受了什么迫害,但精神倒还算正常。可兄弟姐妹不服啊,凭什么日子平稳了就回来,苦难不同当算什么大哥,于是吵着分了家。他也被全村人看不起,日子甚是难过,而且一把岁数也没有个伴,自己也不上进。后来竟卖田卖房,一无所有了。兄弟们也甚是残忍,没人肯收留他,落到了这步田地。在我读中学时,他去世了,死在了水泵的机房里,无人送终,隔了几天才发现,真是可怜至极啊!在天堂里,没有饥饿,没有争吵,没有歧视。希望疯子李在天堂一切安好!6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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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的“疯子”每天经过那里时,就会看到他追着骑自行车的人嘿嘿直笑,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车……车……”什么的。有一天,我又一次光顾常去的那家卖烧饼买烧饼吃,这疯子也挤在了一边向老奶奶问烧饼。老奶奶长叹了一口气,递给他一个烧饼,自言自语着:“这年头,人都是这样给逼疯的……”听到这话,我好奇地追问,老奶奶告诉了我这样一个故事:疯子原来并不疯,他有一个很幸福的家,他和妻子摆了个水果摊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虽然赚不子大钱,但是生活也算无忧。儿子已经念小学了,每天放学总是背个书包一蹦一跳的到摊位边等爸爸妈妈收摊回家。那是灰色的一天,儿子和平常一样,背个小书包快乐的往回蹦。就在这个十字路口,他远远地冲着爸爸妈妈甜甜地喊着:“妈,爸,我回来了!”他抬头一看,眼前的情景让他魂飞魄散,他竭力喊着:“儿子,车……”可为时已晚,后面的卡车如同死神一般,将孩子带走了!他疯了!原来是这样疯的!望着他埋头吃烧饼的这一幕,我的心被揪紧了:他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是因为……他疯了!3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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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大法师(贰)_1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魔法师是亚特兰蒂斯极其难见并且高贵的职业,往往一千个人中只有一个是魔法师,而且修炼魔法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需要冥思打坐,吸天地之灵气,聚日月之精华……魔法师中也有等级制度,从一阶到九阶,九阶之上就是传说中的大魔法师,也就是大魔导。合上书本,心中对传说中的大魔法师充满了向往,哟西!我算是非常走运的了,穿越到这个但丁身上,竟然有着修炼魔法,不,应该说非常有天赋,可惜他自己没有努力,十五岁才混到二阶魔法师的地步,而且是今年刚进的。不过这也算不错了。我从脑子里开始回忆起但丁所学过的技能,嗯,火遁。火球之术,水遁。水球之术,风遁。风球之术,风遁。劈风掌。狂晕~~这些都是二阶魔法,因为一阶魔法师只会召唤元素,不会使用魔法技能。自从看了但丁学会的技能后有一种想死的感觉,突然对生活像失去了信心一样。我铁青着脸,忧郁地从楼梯上走下来,就听到但丁他妈斯坦丁夫人对我说:“但丁啊!鲁帝爵爷又来找你了。”鲁帝爵爷?哦,我记起来了,就是三大纨绔恶少之一的鲁帝男爵,刘德拉斯。骁。鲁帝。“知道了,我去找他。”看见我从前花园里出来,鲁帝二话不说和我来了个热情的拥抱,满身的肥肉溅我一脸。“但丁,看我又给你带来什么好东西来了。”好东西?我催促他赶快拿出来看一看。“来人啊,把礼物拿出来给但丁爵爷瞧一瞧。”后面几个仆从牵着一架华贵的马车请示我打开,我打开车厢后一看,靠!这胖子太彪悍了!这……一车厢的美X“行了,行了,赶快送回去吧!”“呃?”胖子睁大细缝的眼睛看着我,随即又收回了差异的目光,陷入了深沉的思考。“soga,我知道了,几天不见没想到你的胃口竟然变得这么高,看来我必须出动杀手锏了,来人,把我收藏的全镇最漂亮的几个给拿出来。”和胖子客套几句,总算把这份情义重大、价值珍贵的礼物给推辞掉了。从家里拿了一百金币和胖子一起去见格里高利,年纪轻轻的他已经成为了三阶骑士,还担任了居民区守备役的副队长。看到他的时候,他嘴里含根草,躺在地上优哉游哉地数白云。于是,三大恶少并排走在居民区的一条富裕的大道上,面对居民目不斜视恶狠狠地目光,他们面含微笑,从容不迫。因为他们身边有将近一大队的守备役,没有人敢靠近他们。他们的目光投向一个地方,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血与玫瑰佣兵酒馆。“胖子,这次你请客。”“为毛?”“因为每次都是你请客。”“靠!不带这么无耻的。”“不如我们来石头剪刀布吧!”“石头剪刀布!”“好,你赢了,你赢得了这次机会。”胖子泪奔。初二:老湿1000字 初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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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大法师(叁)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爱琴港口位于神圣罗马帝国南方爱琴海岸,是一座重要的经济贸易港口,来往商船络绎不绝。由于地方贪官贵族的腐败,却并没有给居民区平民带来多大的财富。夕阳,黄昏,血与玫瑰佣兵酒馆。酒馆的气氛渐渐到了高潮,我们三个推开大门走进去,也没有引起多少人察觉。穿着西服打着酒红色领带的酒店老板正尝试着调试鸡尾酒,来这里大多数是为了领任务而路过的佣兵和一些旅客、商人。我们是这里的常客,他看见我们就热情地打招呼:“嘿!伙计,要不要来一杯?”鲁帝也不拍坐坏,就一屁股敦在木椅上,“先来一杯!再把你们的龙舌兰酒上三瓶!!”说完,他从口袋里摸出两枚金币一把拍在桌子上,老板看见两枚金币顿时眉开眼笑,“好嘞!”“血与玫瑰”佣兵酒馆颇有点年头了,是全居民区最大的酒馆,也是佣兵最聚集的地方之一。老板他老子是没落的贵族,他老子死后,他就带着一笔财产开了这个佣兵酒馆。格里高利在鲁帝身旁坐下,一言不发端酒就喝,我也走到格里高利身边一言不发端酒就喝。嗯,不错,龙舌兰酒不知比普通酒甘醇了多少倍!穿着贵族服装,佩着贵族常用的细剑,一看就知道我们是三个富二代。随即,胖子又拍了三枚金币,点了十几道海鲜大餐。当然,我们是吃不完的,这大部分都是胖子要吃的。大概老板觉得现场气氛还是比较无聊,就拿起两个酒瓶表演“杂技”,以鲁帝为首的一群人不断喊好,只是后面不时爆发出一两声女人的尖叫和几个大嗓门的轰笑。我被吵得心烦,也不怕吸引目光,就冲后面大叫:“麻痹的!别吵。”我们身后的一张大桌,围着一群佣兵,四男一女,对着我们指指点点。“这三个是着名的三大纨绔贵族子弟,那个胖子叫刘德拉斯。骁。鲁帝,老子是爱琴港口大航商,西德罗。鲁帝子爵,港口的几条大军舰也是他出钱赞助的。这个是格里高利,老子是爱琴港口城防军总指挥,军方的人。这个是斯坦丁。D。但丁,身份不明。”身份不明?我老子不是斯坦丁子爵吗?我转过头去,四个佣兵以一个女孩为中心,都想吃力讨好她。这个女孩大概十八九岁,身材惹火,似乎也是一个贵族,金色的项链,银色的耳坠,彩色的手饰,一身深色的胸甲,毫无疑问是一件做工精良的装备。还有一把双手大剑,这无不透露出女孩的实力。谁知道女武士一脸寒霜,只是不屑地冷哼一句:“一群败类而已。”靠!这还了得,玩邪了!不知道这是我们的地盘吗?我气得跳了起来。旁边一个法师劝阻她:“不要在这里惹事生非,小姐,毕竟这次出行力量薄弱,还有重要的东西带回去,族长是很在乎这次行动的。”想起家族大批精英为了不引起政府的注意,采用分散方法,只留一小批废材部队护送自己,可见家族对此事的保密性与重要性,自己还要从港口偷渡出国去西方的西罗马帝国,如果这次事情搞砸,父亲会说不定会杀了自己的,她心里深处起了一阵恶寒。鲁帝二人见我动作怪异,淡淡道:“他在搞什么?”“不知道,发羊癫疯呢!”向鲁帝二人解释后,鲁帝表现得比我还激动,面露凶狠之色“走,搞她去!”格里高利是三阶骑士,颇有战斗经验,知道在这个时候没必要让多余的人留在这里,用剑挥出一道灰色斗气劈开一张圆桌,人们吓得惊呼道:“三阶骑士!”于是纷纷从大门逃走。女武士旁边的一个骑士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鲁帝用酒瓶在脑袋上开了花,血水混着酒水一起流了下来。老板知道我们又要打架,趁快闪回屋子里把门紧锁。女武士也真不敢拿剑砍贵族,把鲁帝抓起来一顿猛揍,鲁帝很快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女武士下手特别凶狠,一记撩阴腿直奔鲁帝而去,鲁帝见势不妙,靠!这要真被踢中,岂不是要断子绝孙?于是迅速转身,由屁股挨了这一脚,被一脚踢飞战圈。格里高利大喝一声,杀入战场,以一敌三。我由于酒喝多了,头有点晕,一个火球术的咒文念得莫名其妙的,搞了半天才发出来。一个碗大小的火球射向女武士,然后又被她身上的胸甲给弹了回去,好装备啊!我心里感叹道。火球绕了一个圈,终于在一个佣兵骑士脸上炸开,于是骑士一脸血污,带着焦臭味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看来骑士脸皮的厚度好像也远不如女武士胸甲来得结实。女武士着实被我一个火球术吓了一跳,格里高利见状,立刻发动剑技“冲刺”,整个人如同在冰上滑行一样,迅捷无比的冲了过来,女武士来不及躲闪,大腿被割开一个伤口,鲜血直往下流。解决掉两个佣兵后,我们以三打三,已经够公平的了,女武士也是一位三阶骑士,被逼无奈,她使出淡红色斗气,巨剑上火焰不断升腾,淡红色斗气比普通斗气厉害多了,还带着灼烧的伤害。格里高利接下大部分攻势,却也快抵挡不住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躲在一旁的鲁帝朝女武士不断投向啤酒瓶,女武士在不断进攻的同时也要提防“阴险”的啤酒瓶,在鲁帝与格里高利配合下,竟也能与女武士斗得难解难分。佣兵的法师一直没有参战,却没想到片刻之间,战局急转直下。他脸上怒意大盛,手指画了个符号,一个预备好的蓝色透明魔法“魔法吸收”罩住了全身。这个四阶魔法可以吸收庞大的魔法能量,是魔法师最常用的防护魔法之一。他是知道我是魔法师才用这个魔法的,想必这个魔法已经耗尽他全身的魔力吧。“哈哈哈哈。”我哈哈大笑起来,法师实在百思不得其解,“有什么好笑的?”我阴笑道:“笨蛋!”于是抄起一瓶啤酒正甩在他的额头上,放到他后我对他拳脚交加,法师被揍得“哎呀!哎呀!”不停地惨叫,直到他说饶命我才肯罢手。摆平了法师,我又加入鲁帝二人的战圈,我飞速地念动水球术咒语,一团团水球朝女武士疯狂扫射,经过我们三人的高度配合,流氓无赖打架气势充分发挥。女武士很快又挨了两剑。这时,长街外响起了马蹄声,“城防军来了,让我老爷子知道可不得了!”格里高利怪叫道,双方都停了手。佣兵一方也就女武士一人战力完整,我们谁也奈何不了谁。倘若持久打下去,战局肯定对她不利。经过我们三人极力的诉说,整个案件最后以:几个狂妄的嗜酒之徒醉酒闹事,强霸良家妇女,英勇的我们三人伸出了正义之手,经过一番喋血苦战,邪恶的暴徒终于被我们制服。为了答谢我们无私的援助,官兵决定把案件交给守备役来处理。女武士恶毒的咒骂,比如什么卑鄙、无耻、下流、不要脸骂得极其刁钻,官兵们置之不理,因为他们正盯着手里的一只肥手送来的亮闪闪的金币,女武士总算见到了贵族与官场之间某些见不得人的黑幕。我的目标是那个佣兵法师,作为胜利者,我剥夺了他的一切财产,比如中阶魔袍“祖妮玛莎”,中阶法杖“奥利亚斯”,一百平方米容量的空间戒指,最后只留给魔法师一条内裤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只是魔法师死死抱住一本书不放,还真是打死也不放,于是我用火球术把他的手烤糊了才拿出来。是一本很古朴的黑色金边的魔法书,上面写着:《黑暗与亡灵魔法大典》作者:罗德里格斯。罗德里格斯?我从脑袋里搜索这个名字,好像是亚特兰蒂斯大陆史上最强大的亡灵兼黑暗法师,被天神降下审判之光消灭的那个。世界寂静下来,一股黑色沉重感压在心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看着这本书,我选择了毁灭!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收进空间戒指里。神圣罗马帝国不允许人修黑魔法和亡灵魔法的,这个问题很简单:基督教。虽然被找到会判死罪,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遵守规矩的,难道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讲规矩的人就很讲规矩吗?包括现代政府某些高层人员都不一定讲规矩呢!比如我们班最讲规矩的班长,我就亲眼看到他在放学路上随地吐痰。鲁帝、格里高利二人也缴获了价值不同的战利品,看到用麻绳捆住,满眼不甘的女武士,如果不是堵住了她的嘴巴,恐怕我们已经被骂得头破血流。鲁帝蹦蹦跳跳的说一定要把这个女的交给他来办,我们只好同意了,看到鲁帝奸笑的样子,我和格里高利不由得一阵寒意从心底升起……没人知道鲁帝把她怎么样了,只是第二天鲁帝拿着一小袋金币满载而归,那张猥琐的脸简直笑开了花。回家后,我开始专心修炼黑魔法和亡灵魔法。初二:老湿1200字以上 初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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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疯子——!来——了——!”似乎每天都一样,小溪、公园、天空、太阳。两个孩子似乎看见了疯子马嫂。一匹匹刚会走路的小狗,被这宏亮的声音吓回了桥洞下。自从马嫂疯了以后,奶奶与邻居杨太太常认为这一切都是老天的报复。杨太太说:“这人贱,老公活着的时候打她,把她老公打死了又说老天不公平。”奶奶说:“听说她把马叔留下的钱全去庙里给烧了?”路过的张姨说:“那女的女儿怎么办?她们母女俩喝西北风去!”“见过疯子,可没见过她这样的傻子疯婆子。”奶奶大骂‘“唉!听说没,她女儿跟她妈一个样儿,家暴——!刚结婚就闹了,她老公请了5个人打她,想把她打死的,可是┄┄可是┄┄你们猜咋┄┄咋┄┄咋┄┄地了?”最爱八卦的张虎奶奶说。“别卖关子啦——!”我大声说。“你小的懂个毛!去┄┄去去,滚一边玩去!”张虎奶奶说。张虎奶奶赶了我五次,可我任性,就——不——走——!她也拿我没办法。她继续讲。“她┄┄她把其中一个人给杀死了!听说最近才从局里放出来,听说也疯了——!舒怡,小心点哦!不要跟她家来往了!”张虎奶奶吓我说。(原创投稿就到 )听完这话,我反而越不害怕,越想去和马嫂疯子交流交流。第二天,我早早起床去公园。会会那疯子,看看她有多可怕。溪水似乎永远也流不完似的,从早流到晚,从晚流到早。后来才听说它的源头在山林里,是一个很大的水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一下楼,她也便来到了公园。她似乎昨晚没睡好,又好像哭过似的,两只眼睛肿肿的。她看着我,我望着她。这种又远又近的感觉真不好受,似乎都在等着对方开话似的。她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你们的家一定很幸福吧!”她压低了自己的嗓门小声说道。这一点儿也不像疯子马嫂,在人家门前破口大骂的那个下流女人。我楞了一下回答说:“还好吧!”我不想再她面前太张扬,于是说“还好吧”。谈着谈着,我们的话越说越多,越说离得越近。可惜一会儿太阳就落山了,她又要被锁在自己的小黑屋了。75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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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乌拉拉哩哩啦啦.........”一条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一个白衣男子又蹦又跳的唱着。“看,有是周启明那个疯子,又发疯了,快躲远点,别被他缠上了。”一个离周启明不远的男人对着旁边的人说道。周启明,男,17岁,本来是一名在读大学生,可因被确诊为患有传染性疾病而被校方开除,紧接着他父母也因此而离他而去,而他也因此搞得精神崩溃,他现在只能跟着年老的奶奶勉强过日子,可近几年,他经常连家也不回,整天在外面瞎转,还满口“疯言乱语”的,周围人都认为他是精神病复发了,但事无绝对,也有些善良的老人和写中年人不这么认为,因为有一次晚上一个老爷爷在周启明奶奶家的楼下的小花园中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凳子上哭,还说什么为什么他父母抛弃了他,为什么人性这么冷淡,一点都不像在发疯。可谁说得清呢,人们也总发现他老是爱帮助些弱小的,老的人,虽然口里满是疯言疯语的,但被帮助的人总觉得他是个好人,“稀有”的好人。“啦啦啦啦啦.......”周启明依旧自言自语地边蹦边跳。忽然,前面有一个老人被一辆自行车撞到在地上了,而那骑自行车的人却一溜烟的跑了,可经过那老人身边的路人却没有一个去扶他的,甚至有人还悄悄地说“肯定又是个碰瓷的,大家可别管他。”周启明看到后,大叫道“坏人!坏人!快走开,警察来了,嘀嘀嘀。”那些路人听到后,有些人笑道“哈哈,那傻子又发疯去当雷锋了。”有些人脸色漠然,有些人不屑,有些人表示赞同。“没事吧,有我在这,没坏人敢伤害你的,别怕。”周启明对这老人说道,边说边把那老人扶起来,那老人虽然听不懂他说什么,但还是一个劲的感谢他。周启明说道“好,人质已安全,我的任务也完成了,我走了,滴滴滴滴。”说着,他边挥手边向远方走去。直到现在,人们还不确定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得了精神病,可是有怎样呢,一个精神不正常的都知道助人为乐,帮助弱者,而正常人却不知道这些么?750字 初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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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新街家乡的老街们老了,真的老了。正如你所看到的一样,他们十几年的沧桑,唯一的装饰,就是一身抖不落的灰尘。在它们那残破的容颜上,留下了一道道“鱼尾纹”一个个“黑眼圈”,还有一条条伤疤,老了,老了,要不是铺着水泥,和山路没什么区别。老街,历经了这么多年的沧桑,为人们默默的奉献自身。无情的人们不仅没有对老街心存一丝感激,还常常破坏老街。但老街依然默默地奉献。最终在人们一次次的破坏下,老街黯然失色。老街的牺牲也终于唤醒了人们。人们终于重视老街的容颜,是啊,一个城市最重要的莫过于路了,要致富,先修路,这个道理谁都懂,于是,人们决定修补老街。老街的“脸部”贴上了一块块难看的“创可贴”。尽管难看,但比起以前总算是好多了。可是老街在一次一次的修补之后变得更难看,更崎岖。“总是修补哪行啊!修多了也会坏的呀!”“对呀!都烂得不成样了,该挖掉重修了!”人们嘟哝着,对老街有千万不满,是呀,老街老了,得退休了。十几年的生命,结束了,再见,老街。这个城市需要一点改变,是吧。——于是,老街走了,新街来了“白改黑”工程让白色的街变成了黑色,一条条崭新的街穿梭于城市之间,像一条条黑色的绸缎。路面光滑而平坦,车子行驶起来不会发出任何噪音,人们也坐得更安逸了。新街两边还有许多树,为黑绸缎绣上了一抹新绿。还有那精巧别致的花架,摆放着美丽的花儿,芬芳娇艳。从前暗黄的路灯也明亮了许多,照亮了新街,又照进了人们的心坎。随着新街的到来,影响着周围一切事物也发生了变化。人们不会乱扔垃圾,不会随地吐痰,更加呵护新街。这干净的新街,有谁会忍心让她的脸上“长”出难看的“雀斑”呢?新街,改变了城市的面貌,也提高了人民的素质,谁不爱这平坦干净的新街呢?我们的老街是伟大的,我们的新街是华丽的。老街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沥青的新街,演绎着一个全新的城市……75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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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凯的夏天生活小区的居民们过着没意思的生活。这是在“疯子”凯来到这里之前的生活。人们不知道“疯子”凯是怎么来到这里的,而且从来没有发现过他,但是,自从那场篮球赛后,人们才知道:原来这小区里还有一个会打篮球的疯子。他看见那些自称“小区篮球高手”的人投篮投了半天,却一个球也没投进,便冲了上去,从一个人手里抢了一个篮球来,然后拍到半场,定了定神,手一扬,那球就“嗖”的一声飞了上去,再“嘣”的一声,球投进去了!大家看得目瞪口呆,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其实是他们见识少,没有见过外面的人是怎么打篮球的,所以才会表现得这么激动。然后有个人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脑袋一歪,大声的说:“我叫丰子凯!然后出现了一个老女人,跑上来拉住他的手,说:“儿子,你最好不要乱跑!”然后又对大家说:打扰各位了,我儿子精神有点问题,对你们说声不好意思了哈!”待老女人拉着她儿子走远了,大家才一起发出:“切!原来是个精神病啊!”从此,他就背上了一个“疯子”凯的名字,因为大家都觉得他玷污了丰子恺这个名字。第二天,“疯子”凯又来到了篮球场想打篮球,大家一致认为是那个老女人看管不善而引起的,因此豪不理会“疯子”凯那渴望的表情。他们甚至把球藏在了后面,对他说:“给我们下跪就给你玩!”“疯子”凯迟疑了一下,然后就跪了下来,嬉皮笑脸的。大家都笑了,然后把球拿了出来,却没有递给他,而是把球高高地举起,对他说:“你拿得到就给你玩!”他跳呀跳,可是怎么也够不到那篮球,他只好在众人的嘻哈声中离开了篮球场,表情有点失落。其实这是他们早就计划好的了,因为他们想好好玩玩这个“神经病”。然后,在炎热的夏天,人们竟然看到了“疯子”凯穿着厚厚的衣服,在烈日下行走着。人们问他:“‘疯子’凯,你不热么?”他说:“你没看到吗?我冷嘛,唉。我的冬天来了!”那一声哀叹,蕴含着无限的忧伤。7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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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那是家乡的老街,也是我度过童年的地方。记忆里,老街是古色古香的,所有的房屋一律白墙黑瓦,从街头望去,两边全是黑白相间的纯朴格调,没有两层以上的楼房,没有狰狞着将天空割成无数块密密麻麻、无穷无尽的电线,没有来往车辆的喧嚣。老街很静,静得只剩下人们的絮语、小贩的叫卖声与自行车“吱呀吱呀”的响声;老街很静,静得只有漆黑的木门、门上的旧楹联与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又想起那沿街卖热汤面的老爷爷,坐在路边矮矮的小方凳上,不叫不嚷,只是安静、慈祥地看着走过的路人。那眼神直看得你浑身上下都溢满暖意,暖着暖着,肚子便也饿了。来到摊上,找个位置坐下,只轻唤一声:“老爹,来一碗热汤面!”他便边笑着答应,边急忙起身开始忙活。面还未好,香气却早已四处蔓延,从街尾飘到街头人家的后院。每到正午,仿佛都约好似的,所有白墙黑瓦的烟囱里都飘出缕缕炊烟,在天上连成一片白雾,给老街罩上了一层纯朴与温暖。不一会儿,便淹没在浓浓的米香里了。此时,若捧上饭碗,到街心公园,准能在那漆黄了的秋千上找到一只熟睡了的黄色流浪猫。它侧卧在秋千上,阳光暖暖地铺在它的背上,它便变得金光闪闪了。若你走近了,它便立即从秋千上弹起,直奔向你,要抢你的饭碗,一人一猫便快乐地闹在一起,留下秋千轻轻摇晃……后来,我离开了老街,几年后回来,老街却完全变了样:路两边的瓦房已变成有着一排排十几层高楼房的小区;原先自行车的吱呀声被汽笛的嚣张所取代;门上的楹联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商店液晶广告字幕屏成了门前的“守护”;中心的公园早已被拆掉,秋千、流浪猫都不知所踪……每每想起这些,心都要痛一下。默默地,将手中的照片放在抽屉最底层,何时,才能再见到记忆中的老街?巷尾老爷爷的热汤面,香味弥漫的后院,睡熟在摇晃的秋千的流浪猫,太阳照了照,它与人们欢笑。这些,都是回不去的从前了……750字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