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剑问世_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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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在梦中忽得一剑,看那造型,长短适宜,刀锋极利,剑气逼人;嗅之,一身古香,吾料应是远古遗留之稀有名器。故大喜,如此宝物,非价值连城不可。遂带回家中,夜寐;拥其而卧。
次日天明,耐不多时,以布裹之,行街寻买者。
走至街旁,视不远处即有当铺,遂前往,径入内。见掌柜立一旁,赏架上古董,不晓来客。吾故作声,掌柜移视之,见有客,忙前道:“不知贵客驾临,多有失礼,望请原谅。实是彼瓶甚是迷人哉!”吾回道:“无妨,掌柜如此重物,定有其因。不过,汝有一物定胜此物。”“哦,不知何物?烦示之可否?”
吾退布之,待布穷剑现,锋芒四射,直煞双眸,问之:“此物如何?”窥见此剑,未大惊,而笑言:“吾以为是何物也,一铁而已。”闻其言,大不解,竟视宝物为铁,吾怒道:“汝实不识货也!”掌柜道:“客请息怒,此物不值。若不信,可另寻别处问之即知。”吾道:“汝莫悔也?”言毕,拂袖而去。掌柜于后一声:“好走。”
吾继而前行,怒之未消,倏而,望见又一当铺。急行至铺内,于掌柜道:“吾有一物欲当之。”不待其回话,亮出剑来。掌柜视之,道:“此物不足以当也。”忙问:“为何?”答道:“此乃一铁,无何价值。”吾步出铺外,面无生气;归至家,明日复来。
第二日,吾复行街,不料连访数家当铺,此剑屡遭冷落,皆言其一文不值。心有不解:“为何名剑无人垂涎,见者皆言其为铁,莫观其可工艺精也?”惑之,返回之。
途至半道,见一人独扛巨木,令吾惊叹不已。故寻思:“此人定有拳脚,手中剑无人买之,于自身亦无用也,不如赠之与之,发挥其用。”遂向之前行,呼道:“壮士,壮士,且留步!”
其顾之,即落木,应道:“兄台有何事乎?”吾道:“呵呵,扰壮士行事,请谅之。实是在下见得壮士神勇,独挑巨木而无半点喘息状,令人佩服。故吾有一物欲予壮士,望笑纳之。”壮士道:“无功不受禄,何以白手他人之物?”吾道:“实不相瞒,此物乃在下今日拾得,本欲当之,却无人求之,遂欲赠有用之人,方不堕之。”壮士道“若是如此,且问何物也?”吾即亮出之。
壮士视之,笑道:“此物于吾无用也?”忙问:“何以言无用也?壮士这般好身手,定是练武之人。常言道:好马配好鞍,勇士配好剑。如若驾驭之,定……”壮士道:“吾不晓使剑作甚?”吾道:“此乃利器,于其身可防身;于战中可杀敌,怎不晓其用?”壮士道:“与人无争,夜不闭户,无须防身;国之无外患,亦无内患,无敌可杀。”语毕,离去。吾一怔,正欲行。倏而壮士呼道:“此物可教打铁处,定有其用。”
依其所言,寻至打铁铺,师傅问道:“不知有何事可效劳足下?”吾遂举剑,道:“此剑有用乎?”师傅笑道:“有用,有用,怎地无用也?”听其言,大喜过望,果如彼士所言,此剑于此有用也,故复问之:“不知,有何用也?”“呵呵,且交与吾手,明日来取便知。”遂呈剑,归之,待天明。
红日初升,速下榻,径至打铁铺。巧见师傅于前行事,问之:“师傅,剑可完工?”师傅道:既完工,待取之来。”少顷,师傅呈一犁状铁器上来。吾忙问:“此非吾物,莫错取也?”师傅道:“正是此物,足下无疑。”复问之:“既便如此,造此物有何用也?”师傅道:“于农田作事可用之。”吾笑道:“岂非‘铸剑为犁’乎?”师傅道:“正是也。”
此时,梦醒,吾感言之:“如此太平盛世,心向往之。”
海南省洋浦中学高二:陈二雄
殇_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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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树下平静地眺望着远方,一轮红日照耀着大地。
片刻。
咦,这是哪里?方才眼前还是一片片群山,不觉眼前已是一条曲曲折折的河流,向前流淌着。河水从岸边轻轻地流过,撞上了河中的石头,迸射出一朵朵晶莹剔透的浪花。远处,稀稀落落的树林里,零星地点缀着些白的倩影,宛如夜空里的星星,格外耀眼。那是几间雕梁画柱的房屋,弯弯的斗拱,高翘的飞檐,华丽的鸱吻,雕工精致的雀替。
一阵脚步声传来,近了,更近了。我下意识地扭头转向那从河边传来的声音。我走了过去。只见一个中年人戴着高高的帽子,挂着长长的剑,仰天长叹。
我走上前去。他发现了我,转过头来。只见他绾着蓬松的灰黑的发髻,高高的帽子自然地倾斜着。他的眼睛微微地泛着一层朦胧的灰色,像是笼罩着一层轻纱似的薄薄的雾。眼眶上透着淡淡的绛紫色,眼中布满了血丝,眼窝有点凹陷,像是几年都没睡觉了。嘴唇上裂开了几道深深的沟壑,可以隐约见到里面的血痂。一件宽大的白袍邋遢地披在他的身上,两个袖口都快垂到脚尖了。他的腰间挂着条布条,布条上用线悬着一把宝剑,旁边是一块缺了口的玉玦。脚上套着一双草鞋,磨破了,露出一个带着充血的脓疱的脚趾头。他圆睁着那双眼,一句话也不说。我也睁着好奇的双眼瞪着他。时间像是顿时凝固了一般,连江水仿佛都是静止的。此时的我,总觉得和他隔着一个世界般,虽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
我总觉得有些有些不自在,便想打破这沉寂。于是,我终于开口了:“现在,现在……几点了?”他好像没听懂我的话,还是用那种好奇的眼光平静地望着我。我只好不断地解释:画时钟、写“时间”二字,他只是发懵。终于,他好像听懂了我说的话,缓缓地说出了:“楚顷襄王二十一年。”
原来我已跨越了二千多年的历史,来到了战国时代。于是,我转身看了看周围的风景。可是,背后突然传出了那位先生的抑扬顿挫的吟咏声:“帝高阳之苗裔兮……”咦?这不是《离骚》里的句子吗?他是……?
“屈原!”我脱口而出。他一怔,眼睛木然的看着我,他的嘴唇微微地抽动了一下,鼻子一酸,眼泪顺着他的眼眶留了下来,缓缓吐出了几个字:“你,你认识我?”
接着他用那我听的不太懂的文言向我倾诉着他的悲惨的境遇。我虽然没全明白,但从他的话里,我还是听出他遭小人诬陷、被楚王流放到这里的。他说楚王几乎对他恨之入骨。我静静地聆听着这个正直的灵魂的倾诉——那是他发自内心的声音,它跨越了语言的界限,在我的心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不知为何,一抹热泪盈满了眼眶。对着眼前滔滔的汨罗江,他抬了抬头,对天长叹一口气,道:“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他回了回头,对我说:“你应该到楚国都城郢去看看。”
于是,经过了三天,我终于到了郢都。走进郢都,竟是这般场景!这里不愧是烟柳繁华之地,一片歌舞升平。街道两边是林立的商铺和鳞次栉比的民房。一位老伯拎着一筐鸡蛋,正要出关,却恰好撞上了从宫殿里出来的官吏,鸡蛋顿时摔碎在地。那位官员不但不下轿道歉,还勒令手下的皂隶毒打那位老伯。直到老伯被打的皮开肉绽,奄奄一息,那个人才扬长而去,任由受伤的老伯在地上呻吟……又来了一群士兵,强行收取赋税。他们简直是披着官兵衣服的强盗!他们进了百姓们的家里,逼着他们把自家最值钱的东西交出来,不交就遭到他们的殴打。我诧异地看着他们:百姓们为什么不去官府告他们?恰好有位小妹妹走来,我快步走上前去,问一问她。谁知她一脸怨恨地说:“告他们?那得有钱啊!谁有那么多的钱啊!再说他们都是官官相护的,谁会理一个穷鬼呢?”我还从她的口中得知:花天酒地的赃官在街市上对百姓大打出手,高官流连烟花之地更是见怪不怪了。最多的还是官员的行贿受贿的了。高官们巧立名目,向低级官员收取钱财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有“养廉费”、“人事费”等二十几个名目,收取了大量财产。下级官员没有给够上级官员这些钱,轻则官位不保,重则身家性命全无。屈原因为不愿意和他们同流合污,遭到一贬再贬。我大惊:社会竟会如此腐败!说话间,千骑拥高牙,一辆四匹马驾着的篷车缓缓驶来,后面是一队队整齐威严的军士。我不屑地瞟了他们一眼,撇了撇嘴,嘀咕道:“这不知又是哪位大官了。”可她还没等我说完,迅速而慌张地捂上了我的嘴:“哥哥莫要乱说!这是我们大王的马车。”
“啊?!”
马车到了城下,停了下来。只见车篷里传来了一声洪亮的声音:“放下吊桥,打开城门!”原来,楚王今日要迎娶秦国的公主。
沉重的吊桥徐徐地降了下来,钢制的粗铁链与榫孔擦出了四射的火星,发出“砰砰”的巨响。伴随着地面上的黄土堆突然扬起,吊桥板完全着地了。“吱呀”一声,门栓也被拉开了。一丝光线从门缝中射了出来,于是地面上出现了一条光带。这条光带逐渐变亮、变宽,把城门洞的地面照得光亮。篷车上下来了一个人,穿着大红的长袍。可以远远地看见他衣服上的斑纹——那好象是一条龙吧——在太阳底下闪着金灿灿的璀璨光芒。
突然,奇怪的喊杀声四起,一位老将冲至城门下。他有着浓浓的眉毛,眉毛底下是一双犀利的眼睛,投射出炯炯有神的目光,如狼似虎。花白的胡子蓬松地遮住了他的胸口。光阴的利刃在他坚凝的额头上划了几道深深的皱纹,却更显老当益壮了。他头戴羽缨钢盔,身披银环金甲,手握一把明晃晃的雕蟒大刀,几个钢圈死死地咬在钢刀的刀脊上。那钢刀有一尺来余,闪着淡青色的寒光,让人看了心惊胆寒。他脚蹬穿云靴,骑着一匹连钱黑马,用高亢洪亮的嗓门指挥着千军万马冲锋陷阵。这便是秦将白起了。
“拿住顷襄王!”好一声断喝!
顷襄王见秦国使诈,坐上马车就要夺路而逃。马车被秦军团团围住。秦兵把顷襄王从车上揪了下来,拽着他的衣袖,拧着他的两只耳朵,摁住他的肩膀,用腿压着他的膝盖。就这样,顷襄王被俘虏了。
“保护大王!”城头的楚军一涌而下。
秦军与楚军激烈地交战着。片刻,尸横遍野,血光冲天,鲜血满地。街上行人全都落荒而逃,那位姑娘拉着我闪到了一个商铺里。
从门缝中,我看到顷襄王跪在白起的马下,磕头如捣蒜,请求白起放过他。白起哈哈大笑,答应了他。
秦国攻破了楚国的都城。马粪的气息,血腥,混杂在小摊上的粮香中,在古老的城中静静地回荡。我突然想到:今天是农历五月初二,再加上回去的车程,正好五月初五!那不就是屈原投江的日子么?!我得赶紧回去!我要阻止这位伟大的诗人沉江!我便向这位女孩辞行。
我回到了汨罗江畔。可是一个消息如晴天霹雳般传来了。在我到来的一个时辰前,这位浪漫主义诗人抱着一块巨石,跳进了冰冷的汨罗江里。他终究是离这个世界而去了!带着他的满腔的爱国的热情和豪情壮志,他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岸边的青草,还是那样的嫩绿。微风拂过了我的面庞,拂不去我的浓浓的哀思。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仿佛是对逝者的缅怀。雨打湿了我的眼眶,我静静地坐在河边望着缓缓从我面前经过的汨罗江,听着河水奏着揪心的歌曲,仿佛老天也被这歌曲所打动,留下了哀伤的眼泪。我默然站了起来,伫立在这风雨中,久久不能释怀……
一滴雨滴在了我的面颊上,我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眼前的江水没有了,又化为了绵绵的群山。夕阳已经落下了,月亮高挂在空中。这是梦之殇,更是心之殇。我不禁对天长叹了一口气。我忽地想起了屈子在世时曾说过的话:“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一个带着高高的帽子的配着长剑的身影,还有那个不羁的灵魂。我耳边不觉又想起了那位先生的抑扬顿挫的吟咏声。我不禁捧起了《离骚》,放声吟咏了起来:“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完)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第一中学高二: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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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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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青春做赌注_1200字请问:我拿青春做赌注,我是赢了还是输了?我走在人行道上,像是无助无助的孩子,在钢筋水泥的森林,寻找一种叫幸福,两个人的孤独,我像是坠落的天使,痛苦的追逐,真的我在痛苦而努力的追逐,却换不来幸福。我还记得我的熬夜苦读,我还记得我的黑眼圈。但是这些努力都白费了,我的期末考试又没考好,我不知道怎么给妈妈说,我不敢回家,于是就在街上闲逛。住在城里的最大好处就是:只要离开家和学校,不论走到哪里都像在旅游,不会有人认识你,也不会有人打搅你。真的,我愿用我的生命换来一个好成绩。走累了,我抬头看,才发现我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却一点也不怕。这时,我看见我的头上有一只蓝色的东西在飞舞着,它好可爱。我情不自禁地说:“你是精灵吗?”它却真的回答了我,我也似乎不太惊奇。”是的,我是精灵,我可以帮你实现愿望。”“真的吗?”“我不骗你,但是,你也知道现在是经济时代,我帮你是要报酬的。”“好。我把我的压岁钱全给你,我只要我的成绩好起来”它挥舞着蓝色的翅膀说:“不,我不要钱,我要时间。”“时间?”“就是。你如果想把你的成绩提高一名,就要给我你一年的生命。”“好,我给你。”“那你要提高几名了?”“我现在是16名,我要成为第1名。”“你可要想清楚啊,那可是15年。”“我不后悔。”那好吧,你把合同签了。你要记住不能让别人知道,否则你会付出双倍代价。说完,它变出一张蓝色的合同。甲方:宣宣 乙方:精灵甲方自愿用15年的生命换来第1名的成绩,由乙方帮他实现这个愿望……签名:甲方:宣宣乙方:精灵时间:2008.1.1从那天起,我就算不努力,成绩也没下过第1名。我活在鲜花和掌声中,我以为我很幸福,我以为我很感谢精灵。大学毕业后,我怀揣着梦想来到社会上,可是因为我的实践能力太弱,连我们班的倒数第1名都有了工作,我却一直找不到工作。看着他们得意的眼神,我觉得很痛苦,我又找到了精灵,用我20年的生命换来了一个年薪100万的工作,还用了5年的生命换来漂亮的外表。我又活在别人的羡慕中,我以为我很幸福,我以为我很感谢精灵。我的一切都如鱼得水了,我又觉的我身边的人都对我有企图,于是我又用5年的生命换来一个知心朋友,10年的生命换来了我最爱的他。我以为我很幸福,我以为我很感谢精灵。《婚礼进行曲》响起了,我穿着白色的婚纱,就像一个天使,我的好朋友在我身边,她是我的伴娘。我最爱的他穿着黑色的礼服就像王子,但王子不属于天使,王子只属于公主。他牵着我的手,我们走在红地毯上,我以为我马上要迎接幸福了。我忽然觉的眼睛一黑,我重重的倒在了地上,我知道我的生命走到了尽头。我飘了起来,我知道我成了天使,因为我用我最后的两年时光换来了做天使的权利。我在天上,看见爱我的人都哭了。我的泪也忍不住滑落,那天,下了很大的雨。也许,我不该拿青春作赌注,不应该用幸福换幸福。我应该像他们说的那样一步一个脚印的往上爬。但不努力就得到幸福的诱惑力太大了。这样的幸福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通过努力来的幸福才持久。我用青春得到了很多幸福也失去了太多,你知道我失去了什么吗?如果,精灵要为你实现愿望你会同意吗?1200字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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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_8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晌午,我正在一片苍翠的竹林里舞剑。远方传来笛声悠悠,穿过竹林的间隙,我望见了一身青衫,手执竹笛,身披寒剑,独自站立的轩烟。当他望向我时,我仿佛看见了另一个自己。然后我和他成了朋友。炊烟袅袅,人家里透出曛黄烛光。可是那里不是我的归属,轩烟同样。他告诉我他是一个侍卫,因为打抱不平杀了头领,然后逃了出来。“玄际,你呢”他问我,“我跟随师父学剑,师父现在要我找一个人”“谁”“一个杀手”结束了长谈后,我们两人就在竹林里切磋剑艺。相比下,轩烟更精湛些。于是我让轩烟教我。就这样过了几个月后,师父来寻我。当时轩烟正教我剑术,师父看了轩烟一眼,眼神诡异。当天晚上,师父死在七竹之间,被竹条刺穿,眼神惊恐。轩烟与我草草葬了师父,然后轩烟说他要出去半个月,要去解决一些人。我点头答应,然后他走了,我日夜守在师父旁边,没来由的一阵心慌。忽然想起师父曾经跟我说过,如果他死了,就赶快去寻那个人,一刻也不能容缓。然后我感到苍白的乏力。现在我只能等着他归来。半个月之后,轩烟回来了。带回来落寞的笑容“我回来了。”“回来就好。我们谈谈吧。”“好”“你还有没有亲人了”“似乎记得还有一个弟弟”“那现在他在哪”说到这儿我已经全身无力,虚汗直冒了。“不是很清楚,也许死了吧”“那如果他还活着呢”“活着就活着呗,没什么大不了”听到这句话,我刚筑起的城墙全部崩溃。对不起,哥哥。趁他转身,我闭上眼睛一剑刺去。谁知哥哥早有防备,拿出十分的技艺跟我斗。我也不甘示弱,拿出真技艺。“原来你”“对不起哥哥,师父让我杀的人就是你”“那你就来杀我吧”我使出必杀技,当哥哥在我眼前命悬一剑时,他拿出了他的笛子吹起了我最喜欢的那首《蝶恋花》。那一瞬间,亲情又被唤起,我不忍心。但就在我迟疑的时候,从笛孔里射出泛着银光的毒针,然后我在哥哥面前倒了下去。对不起弟弟,我是一个杀手,而我要杀的人就是你。哥,我是多么开心,我没有看见你倒在我面前。为了你,我死也甘愿。弟,这些年我是多么思念你,说出那样的话是想要你不心软。对不起,弟。哥,你要幸福的活下去。日照初二:亦溪800字 初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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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_500字一曲罢,她抚抚琴弦“你当真要那灵珠?”敌军压境,虎视眈眈,一颗珠子能够帮他得到天下,何乐而不为“嗯”你心中自有这苍生,可曾有过我“天下,非要不可?”半晌等不到回答,她侧头看着他心不在焉“那若是在灵珠和我的命之间,你作何选择”他默然,倏地盯着她的眼睛,“可,你终究会给我,不是么”“呵呵”竟是她奢望了,多嘴了,她垂下眼睑“你要,便给你罢”——————“值吗”灵滠仙人放出灵气护住她的心脉值吗?他想要的,自然值得灵滠站起身,掩去眼中的心疼“为师定会让你知道,到底,值不值”——————“王,这一战果然不负众望”群臣贺喜“嗯”他看着城楼下兵士们班师回朝“多亏了雪山灵女的灵珠”“灵珠?那可是护心珠,听说那灵女离开灵珠必死无疑”不远处,一个小兵模样的人停下脚步,远远望了他一眼,捂着心口,默默听着“那又如何,难不成要朕为了一个女人弃了这天下?!”——————“还值么”她虚弱的身子让灵滠别开了头“师父,你不懂”苍白的嘴唇微微颤抖,她努力扯出一个微笑,声音愈来愈小“因为,情。”直至没了声息雪山上,除了狂风的肆意,雪花的飞舞,一片寂静灵滠闭上眼,面颊滑过一滴清泪【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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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神--引子_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天地初开,冥冥一片混沌中,诞生了三枚神器:傲天,惊天,破天,此三枚神器,集天地之灵,采百物之长,得道仙气,力量不可小视,大有开天破地之威,奇幻无穷,芳传人间。后来,人间出现了一位恶神,做歹无数,伤财伤民无数,人间大乱。续而,三位神侠误得神器,以天地之威怔住了恶神,人间重现生机。三位神侠在和恶神最后一次战斗中,用尽全力,成功封住了恶神,但三位神侠也武功散尽,九脉堵塞,三枚神器也失传人间。从此,人间太平安乐,人民安居乐业。初一:leaf淡晓200字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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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_1200字如果可以,希望你只是个健康快乐的傻小孩。如果可以,我会一直抓住你的手不放开。如果可以,希望你在天堂可以有个人依赖。今天给一个同学写毕业赠言时写到:秋天的伤感为何在春天上演,离别将至为何我寻不大一丝依恋。于是我想起了你,在那个秋天离去的你,即使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但现在我想写下我对你的思念,用你我都挚爱的文字来抚慰你早已远去的孤魂。未未,我还记得你那在病魔折磨下依然上挑的嘴角,我还记得你每天哼的歌曲的调调,我还记得你左手臂上的伤疤,我还记得你黑色幽默的文字,我还记得……未未,这些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即使你已不在我身边,你已离开这个世界。未未,你看不见你离开时我的痛哭流涕泪流满面,你更看不见而今的我依然沉迷于你的一切中无法自拔。未未,你说你是王是太阳之子。未未,你在手术台上说,我是王。当时你露出了那一如既往的充满自信的笑,可是我的王,你还是逃脱不了死神的魔掌。你说死亡不过是生命的终点,更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因为你相信轮回相信有来世。在弥留之际我对你说:不要喝梦婆汤啊。未未,梦婆汤你没喝吧?今生今世,我们都要相遇相知,直到死。未未,我记得那天你拿着刀笑得放肆。你说,不就是生病了吗!不就是要死了吗!无所谓啊!病魔给我的折磨是哪般痛苦你们是不知道的,但你们清楚我是痛苦的,但如果你们以为我拿着刀是想自行了断的话,那你们未免太看不起我了。我未未怎可以轻生而去。我是王,是太阳之子,太阳给予了我无限光明,我拥有王的勇敢与坚定。你们看着,未未不会这么容易死,即使是撒旦来了,我也会斗争到底!未未啊,你斗争到底啦,但你终究还是离开了,可是你是胜利的!未未,我还记得你在白色病房里对我形容你的象牙塔。你说,木木啊,你要记住,4111997,王小波死于那一天,你要记住终有一天我会比王二还要狂!你说,木木啊,你要记住,文坛是个屁,韩寒说的;你要明白当今文坛不再是文学殿堂啦。你说,木木啊,小王子也要回自己的星球啦,你要知道其实小王子也是有朋友的。你说,木木啊,你要记得乔治?;麦克唐纳的北风后面的国家,你要明白那里只属于善良的孩子。木木说……未未啊,当你说着“我要比王二狂”时其实你很狂!未未,当你烫下那个伤疤的时候一定很疼吧?那是证明你的坚定吗?总之你成功了,为了能活下来,你还是成功戒了烟。我记得当时你当着我们的面说,烟,如果没有它,我的便觉得空虚了,但如果我还拿着它,我的生命也就完了我便失去你们啦,我就彻底地完了。你说,为了活着,为了大家……你依然笑着,你不痛吗?未未啊,当时所有人都在哭泣,而你却在笑未未,你为什么总是哼着那首歌呢?因为那首歌是唱给一个傻小孩的,可那个笨小孩一直没有领悟到我的良苦用心,所以我就一直唱。未未,木木太迟懂得了,木木明白了,木木对不起未未。你总是唱着:模特儿/模特儿/你没有表情的眼神是为什么/有什么发生了/笑一个/笑一个/你的脸庞一秒钟有万种脸色/可你的笑容呢?未未,现在我一直在寻找一个人,一个愿意为我唱《模特儿》的人。未未,在你生病期间我都快绝望了可你却还有希望,你说会好好的。于是我也就相信了,会好的,会好的。但是一切后没有好起来啊。未未,你离开了,我的感伤要持续多少个春夏秋冬,我的依恋感早已停滞在那个你住了两年的白色病房。未未,天堂里有上帝爱你。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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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剑问世一日,在梦中忽得一剑,观之,长短适宜,剑锋极利,直觉剑气逼人;握之,倍感舒适,如同一体,难释也;嗅之,一身古香,迷醉其中,且窥见剑身刻有铭文:问剑。故吾料此剑应是远古遗留之稀有名器。大喜,如此宝物,非价值连城不可。遂持之至家中,布裹之,夜寐,拥其而卧。次日天明,即下榻,待不多时,行于街,欲以高价售之。步至街旁,视不远处即有当铺,遂前往。径入内,见掌柜立一旁,赏架上古董,不晓客至。吾故作声,掌柜回顾,见有客,忙前道:“不知贵客驾临,多有失礼,望请原谅,实是古物甚是迷人哉!”吾回道:“无妨,掌柜如此有心,定有其因。不过,汝有一物定胜此物。”“哦,不知何物?烦示之可否?”吾退布之,待布穷剑现,锋芒四射,直煞双眸,问之:“此物如何?”掌柜窥见此剑,未大惊,反笑言:“吾以为是何物也,一铁而已。”闻其言,大不解,竟视宝物为一铁,吾怒道:“汝实不识货也,可知此乃宝剑乎!”掌柜道:“客请息怒,此物并无甚,若不信,可另寻别处问也。”吾道:“汝莫悔也?”言毕,拂袖而去。掌柜于后一声:“好走。”吾继而前行,怒之未消。俄而,望见又一当铺。急行至铺内,于掌柜道:“吾有一物欲出手。”不待其回话,亮出剑来。掌柜视之,道:“若仅是此物,恕本铺拒收。”忙问:“为何?”答道:“此乃一铁器,价值甚微。”吾步出铺外,面无生气;惟有返家,心思明日复来。而经数日,吾遍行于街,不料连访数家当铺,此剑屡遭冷落,皆言其一文不值。心大有不解:“为何名剑无人垂涎,见者皆言为铁,莫观其工艺精湛也?”甚惑之,不解也,故欲返之。途至半道,见一人独扛巨木,令吾惊叹不已,寻思此人定有拳脚。手中剑难遇知己,于己亦无用也,不如赠壮士,发挥其用。”遂前行,呼道:“壮士,壮士,且留步!”壮士顾之,速落木,应道:“兄台有何事乎?”吾道:“扰壮士行事,请谅之。实是在下见得壮士神勇,独挑巨木而无半点喘息状,令人佩服。”壮士回道:“兄台过奖也,吾一莽夫,有何神勇。”吾笑道:“壮士过谦了。差点忘乎正事,吾有一物欲予壮士,望笑纳之。”壮士道:“无功不受禄,何以白手他人之物?”吾道:“实不相瞒,此物乃在下今日拾得,本欲出手,可无人愿求之,遂欲赠有用之人,方不堕之。”壮士道:“若是如此,敢问何物也?”吾即呈剑于壮士前。壮士视之,亦笑道:“此物于吾无用也?”忙问:“何以言无用也?壮士这般好身手,定是练武之人,常言道:马配好鞍,士配宝剑。如若驾驭之,定能一展雄风!”壮士打断道:“话虽如此,但吾不晓使剑有何可为?”吾道:“有何不可为,此乃利器,于己可防身;于战中可杀敌,何以不晓其用?”壮士道:“与人无争,夜不闭户,无须防身;国之无外患,亦无内患,无敌可杀。”语毕,离去。闻其言,吾一怔。忽而,壮士呼道:“此物可教打铁处,或有用。”依其所言,寻至打铁铺,师傅问道:“不知有何事可效劳足下?”吾遂举剑 ,道:“此剑有用乎?”师傅笑道:“有用。”听毕,大喜过望,果如壮士所言,此剑于此有用也,故忙问道:“不知有何用也?” “且交与吾手,明日来取便知。”遂呈剑,归去,待天明。红日初升,洗簌毕,即走往打铁铺。见师傅于前行事,问之:“师傅,剑可完工?”师傅道:“既完工,待吾将其取来。”少顷,师傅呈一犁状铁器上来。吾忙问:“此非吾物,莫错取也?”师傅道:“正是此物,足下无须心疑。”复问之:“既便如此,造成此物有何用也?”师傅道:“于农田作事可用之。”吾一怔,忆起昔日经历,恍然大悟,方知壮士所言,亦晓此剑为何屡不受待见。吾笑道:“岂非‘铸剑为犁’乎?”师傅道:“正是也。”此时,梦醒,吾深有所感:如此太平盛世,心向往之。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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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剑_1200字这是一个气候接近0度的秋天,一片山崖上围坐着一群观众,包括各大媒体记者,中间伫立着三个人,气氛十分紧张,一场决斗即将开始,观众们都提前出了一身冷汗。三个人,都戴上了面纱,准确地说,是三条被风吹到脸上的防寒围巾,参加决斗的,是两个叫郭靖、杨过的人,另一个则是主持人。“观众朋友们,一场激烈的剑术比赛就要开始了!两位选手郭靖、杨过经过重重选拔,终于在决赛中相遇,而他们都有望获得‘最终剑术大师’的称号,我们将对这场赛事进行现场直播,所以电视机前的观众也可以看到......”“拜托~,你快一点行不行?我们都等不耐烦了!”没等主持人说完,郭靖和杨过就嚷嚷起来:“干脆现在开始得了!”“好好好!”主持人连忙答道,“比赛将在一分钟后进行,电视机前的观众也不要闲着,给我们发短信到111111,选出你心中的赢家,猜对了将有机会获得胜者的签名练功服一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目睹这场比赛吧!”“首先请两位选手拿出自己的武器!”这时,杨过和郭靖纷纷拿出了自己的祖传武器:两把扫帚,观众们顿时想吐,主持人也皱了皱眉头,“好,我们终于见到了两位高手的传世之宝,那么,就让我们开始第一回合的较量吧!比赛的规则我说一下,两个选手站在规定的圈内,谁先出圈就算谁输!赢一局加100分,对另一方造成伤害,严重的要扣50分!”“一、二、三,开始!”主持人一发令,郭靖和杨过就打了起来,只见郭靖一扫帚刺向杨过,顿时血迹一片,“哎呀!郭靖刺破了杨过的左耳,对杨过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扣分的!”主持人连忙叫道,“不用了,幸好我买了保险,这次就让他一下,我还有祖传的创可贴,贴一下就行了!”杨过大义凛然地说,还摆出一个当今流行的POSE,“哇!杨过真是太帅了!”周围的观众纷纷赞叹,“哦,那么,比赛继续进行!”主持人赞许地说。杨过包上头巾(创可贴),继续战斗,经过0。618小时的对阵,终于拿下了第一局。“一、二、三,开始!”第二局郭靖学聪明了,他绕着圈子不断地跑,杨过怎么追也追不上,随后,郭靖一个急刹车,等杨过跑到他面前,正要把他推出圈的时候闪开了,结果可想而知,杨过一下子扑到了圈外,输掉一局,“哈哈,我穿的可是李宁的名牌鞋,你的破布鞋怎么能赶得上我?”郭靖得意的说道,杨过只好望着自己的鞋垂头丧气。“这是最后一局比赛,谁赢了谁就是‘最终剑术大师’了,让我们期待选手们的精彩表现吧!现在注意:一、二、三,开始!”郭靖和杨过都奋力地打起来,“加油!加油!......”观众的叫喊声十分激烈,郭靖和杨过听了,都更加努力,但郭靖仔细一听,情况好象不太对头,观众喊的是“加油!加油!杨过加油!”原来没有自己的支持者,他顿时泄气了,但转念一想,自己也要拼一下,于是他越战越勇,而杨过由于太骄傲,结果又输了,“我赢了!”郭靖大声喊道,而观众们却是一片嘘声,弄得郭靖很没面子。“郭靖选手在最后关头胜利了!但谁是真正的胜者目前还没揭晓,因为我们在决赛中有个规定,要是哪位选手的短信支持率高,谁就会多加200分!现在结果出来了,杨过选手以10000票比1000票的绝对优势取得了胜利!也就是说,最终的胜者是杨过选手!祝贺他取得胜利!”观众和记者们纷纷向杨过跑去,留下郭靖一个人坐在原地发着呆......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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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花·烟雨·江南_1200字吴山越水,柔情蜜意,烟水蒙蒙的湖面上,是采莲的少女,唱着“风月无情人暗换,旧游如梦空断肠”的欧词中的句子。婉转的歌声随风飘荡,沁人心脾。多情剑客无情剑铁马金戈的战阵,或者文人墨客的梦里,总有一把剑。剑,是冷兵器时代的名词。火炮出现,狼烟不起,战场再没有了剑,但是剑鸣铮然有若龙吟的利刃,却在文人的梦中延续了千年。剑,是雅士的一个证明。剑是死物,然人却有情。风流儒雅的侠士,是成人童话里永远的主角。关东大汉,持铜琵琶高唱“大江东去”,该拿悍勇的青龙偃月刀;西南苗寨,虫豸毒蛊,神秘莫测,应配奇门兵刃。只有烟雨蒙蒙的江南,与世无争的小镇,春花秋月,随风舞剑,赏心悦目也快然自足。若说轻灵飘逸,“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舍剑其谁,舍江南何处?剑本无情,剑客却多情。人持剑舞,剑亦有情。花如解语应多事蝶恋着花,来来回回,上下飞舞,舞姿曼妙醉人;人恋着花,喁喁私语,吐露心事,却作扑蝶为戏。于是《蝶恋花》曲中,总有数不尽的缠绵。这一切,只有花知晓。只不知梅子黄熟,细雨纷纷的季节,是否还有花记得那个倚门回首嗅青梅的含羞少女?花不能言,于是江南的烟雨才显得如此朦朦胧胧——那是猜不透的少女情怀。这就是柔媚秀婉的江南么?花总是含羞不语,宛若江南的女儿家。流水也不需如此无情,或许可以等待手持花锄的女儿,怜惜地掬起一捧清水,和着花一起葬在土中。伤感的是什么呢?“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花是江南的女儿,重又回归大地,滋润着母亲,它应该是高兴的吧?不必伤怀于人事的代谢,让闺中女儿伤春的,是另一种东西。它总是缓缓地撩拨少女的心弦。这些东西,只有花知道。花不能语,但能解人心,花如解语应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解语花》的句子,只能让我们去猜测。沾衣欲湿杏花雨江南总是飘着缠绵的雨丝,如针毡,似牛毛,将水乡的风物映衬得如梦似幻。青石板上,举伞的行人纷纷踏过,击打出一段美妙的旋律。“小楼昨夜听春雨,深巷明朝买杏花。”花瓣上沾满晶莹的雨珠,如何不惹人怜惜?“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已觉秋窗秋不尽,哪堪风雨助凄凉!”江南才是水做的骨肉,春夏秋冬,无不氤氲着水汽。——薄薄的轻雾浮起,难道不是笼着轻纱的梦?雨丝是细密的,雨中物才显得婉约。看不真切,正仿佛是轻烟升起一般。这烟雨,总是令人陶醉的,但总显得单薄了一些。直到苏学士淡然一笑:“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总觉得苏轼朗声吟出这首词时,胸中充溢着万丈豪情。不如归去!一任风雨飘摇——心中既无风雨,风雨却也不去助什么凄凉,这叫作也“无风雨也无情”,是么?何处是江南?江南的剑不是血与火,江南的花如女子一般娇媚动人,江南的烟雨更像一场梦,一种恍惚的情。于是,江南是在何处?是“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扬州?还是“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小镇?或者,是五柳先生的一株菊,李谪仙的白鹿青崖间?也有可能是在只辛稼轩才能领会的落日楼头,断鸿声里!又想起最喜欢的白乐天的词: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江南,更可能是文人士的一种情怀——那里有采莲的纯真无邪的女儿家,空气中飘荡着她们“风月无情人暗换,旧游如梦空断肠”的欧词中的句子。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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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第一章御剑宗乃是中原武林第一大门派。创派掌门灵异子配剑“御天”斩杀魔教三大长老,为中原武林争得正魔对抗数百年来的第一奇功,巩固了御剑宗在中原武林的强者地位。风卷残云,飞沙漫天掩埋一切的是是非非,弹指一挥间,百年已经眨眼而过。昔日的御剑宗随风波逐流,光华黯淡,消沉下去。祸不单行。御剑宗的两股势力的纷争使得原先弱不禁风的宗门一分为二,势力更加薄弱。灵剑“御天”也在两派分离之时,下落不明,引得如今的御天宗无不掩泪痛惜。魔教又开始蠢蠢欲动,想要一统武林。江湖之中顿时危机四伏,人心惶惶。夜黑,如鬼魅一般的飘忽不定。长安城一里外,有大片的黑树林。树林东南方向,伸展出笔直的黑泥小道,约有人肩膀宽的小道周围青葱树枝横截而出,阻碍好些清晰地路线。黑泥道的尽头,远离出口,平常樵夫半个时辰的脚程也未必能走穿。直达树林的正中心,沿着笔直的黑泥道,观望尽处,宽大呈半个圆形的空草地显露出来,很难想到这偏僻的林地也是别有洞天。突然黑泥小道传来阵阵凌乱的脚步声,步法尽管不整齐,但却极有明确的分工。步法中夹杂着狠辣的刀光,黑泥道上很快就留下一片片的断枝残叶。断叶的边缘被削减的非常光滑,但是绿绿的叶色很快就变的枯黄,光滑的边缘瞬即参差不平。黑密密的黑树林里猛的钻出满身狼狈的中年人,神情变的极其可怕,冷易阳当然知道那毁叶无痕的毒药就是曾经夺命无数的魔教妖毒——听雨断魂。人影逐渐多起来,隔着朦胧的黑夜并不能分辨很多,但听那凌乱的脚步声,树林中的人不下二十。冷易阳不敢放慢脚步,体内充沛的内力马上就提起丹田,一来止住刚刚的外伤,二来施展开轻功也是十分方便。轻功已经施展开来,冷易阳不敢高高凌空而起,借着树顶轻巧的细树枝快速前行,只能攀岩在各个树干之间。不知道过多久,冷易阳耳中的脚步声消失了,漆黑的夜空中,再也没有讨厌的黑影,他不禁轻轻的笑了几声,坐于一根粗大的树干上,从腰间取出酒葫芦,开怀畅饮。几口美酒润过喉咙,冷易阳刚刚的倦意全消,倒有些精神起来。树枝的下方不知何时早已有了人影。从树干上往下看,一个身着彩丝衣,手持碧玉箫的青衣秀士站立于树底下,嘴角慢慢浮起淡淡的笑容。“二十年前,江湖风声水起,出了位响当当的人物,叫御剑酒仙,此人洒脱不羁,酷爱世间美酒。我早想求与一见,今日有此机会当真是无比殊荣。”青衣秀士说。冷易阳不曾想到树下竟然藏人,自己又无从知觉,心生大骇,正入口中的一口酒借助丹田的游走内力,喷涌而出,有如一把锋利的宝剑。“前辈,好内力!”青衣秀士满口赞扬时,手中的碧玉箫向上飞速划去。箫酒相交,“澎”的一声,却有如刚石相碰。“你是什么人?”冷易阳说话时心中波澜起伏,能挡下这“蛟龙出海”的绝非等闲之辈。青衣秀士说:“能出现在魔教封杀之内,前辈仔细推想,应该不难猜出我的身份。”“魔教等级分布森严,阁下又是什么身份?”冷易阳生活在江湖是是非非中,眼中所见都是魔教做的伤天害理的事情,对于魔教的印象早就断送在无情的杀戮中。青衣秀士不敢不答,双手做楫以示尊敬:“晚辈是魔教座下雷影左使云遥,有事请教前辈,请前辈一定答应。”冷易阳话锋一转,满脸的杀气毕露无疑,心中暗想:“魔教在江湖中猖獗无比,残害英雄忠良,妄图一统武林。教众都是些万恶之辈,现在的举动一定是为了我手中的苍云图,我得小心为妙!”冷易阳手取出背后藏住的“风雷”剑,横放在腰间,诡异的锋芒似乎会从密封的剑鞘中,如一朵带刺的血玫瑰,暗自开放。这充满戒心的举止,云遥淡笑带过,说:“我在魔教活得自在,有如前辈当年在江湖中,为求好酒不惜求等一年。”冷易阳拔剑长笑,“风雷”剑青光闪动,犹如一条游龙,剑锋所向,是云遥的软喉。“为求自在泯灭良心,遁入魔教,还说不是魔”皓月当空,皎洁的月光,泻在“风雷”剑边,透出一股美丽的光晕。冷易阳出手,刺向云遥左肩,云遥右手所握的碧玉箫向斜上迎击,一招“横拦”破去剑锋,身法却是不停留,青色衣袖飘舞时,人影已在一丈开外。出现一发不可收拾的矛盾,云遥心中急切,却也无能为力。冷易阳拔剑直进,紧追不舍,心中却想道:“我刚出的一剑,出招狠辣,却有个易发觉的破绽,可他玉箫做盾,只是保他自己不受剑气所伤,丝毫没有击破我破绽的意思。看来他是无伤我的意思,我且再试试他,他必会躲开。”冷易阳剑法放慢,但却剑锋不改,依旧刺向云遥的软喉。青色的剑光犹如灵蛇游浮,咬向云遥,愈来愈近,剑尖靠近软喉,只有短短的两寸间隙时,他一动不动,面不改色,整个人的骨子里透出一股大无畏的英豪气息。冷易阳并无伤人的意思,剑光一抖,卖出容易解开的破绽,靠近云遥的“风雷”剑正欲收回,却是来不及,距离太近,如若收起这招,剑招过猛向上挑起,锋利的剑尖必定会将面前的人削成两半。云遥躲闪更是来不及,一寸的距离是躲不开的。“糟糕!”冷易阳脸色突然大变,“风雷”剑随手变动,划过一道诡异的弧线,光亮的剑身猛的向左手劈打,“咔”,手骨应声而断,但剑法的路数却是无比的清晰,以巧妙的轨迹避开了云遥的要害。“前辈!”刚才云遥心中困窘急迫,悲入心中,忘记飞来的“风雷”剑锋,不由得呆过去。此时惊醒过来,立马上前将冷易阳扶住,心里想到:“教主身边亲信很多,每次要求手下去做重要的事,一定会排出武功极高的亲信,来监督牵制,现在教中武功在我之上的并不是很多,教主又在练魔教《血虞天书》,急需人护法,能派出的人只有他了。”云遥想到这里,心里震惊无比,朝着黑漆漆的四周看了几眼,不敢停留片刻,紧张的说:“前辈,在下并没有恶意,只是魔教搜捕严密,请前辈随我去避避。”冷易阳心下生起无名火,大声骂道:“小子我刚刚出剑,你躲也不躲,不想活了”初三:碧水遥慰愁1200字以上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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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 亮剑这一段时间看了电视连续剧《亮剑》后也是感叹颇多,《亮剑》给我最大的震撼是该剧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忠实于生活,这是本剧最大的亮点。《亮剑》播出后,就创下了2005年电视剧收视率新记录。《亮剑》最大的成功所在就是脱离了以往战争题材影片那种追求真实和客观的范畴。本剧改编自转业军人都梁的同名小说《亮剑》,主要描述了革命军人李云龙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炮轰金门、文化大革命等历史时期革命军人革命本色始终不改的故事。《亮剑》是一部英雄传奇,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它的叙事围绕李云龙展开,它的背景是战火纷飞的动乱年代。如何调和历史背景的浓淡,怎样处理个人命运和宏大背景在叙述上的矛盾,成了本剧叙事的主要问题。《亮剑》是一部“男人味”很浓的电视剧,但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女性观众。《亮剑》最能打动观众的地方就是,它表现出来的英雄主义、豪迈粗犷、血脉贲张,正是今天所缺少、人们所期盼的东西,对这种情感的渴望不分男女,而且女性的感受应该还 更强烈一些。因为她们更加呼唤男子汉的回归。李云龙是英雄,出身贫寒的平民英雄,所以他的所作所为容易引起观众共鸣。他身为八路军将领,却草莽之气未除。说话做事略带匪气,打仗从不按理出牌。他勇猛、有血性、嫉恶如仇,他满足了人们对英雄的想象和盼望。李云龙又不仅仅是一介武夫。他表面上粗鲁,实际上不乏理智,他是明理的、富于正义感的。他虽然没有文化,可他身上有一种质朴的、农民式的智慧。他用这种智慧在战场上声东击西、以少胜多;在军营中鼓舞士气、统率千军万马;有时还 用这种智慧在上司面前装傻充愣。而《亮剑》的“男人”风格正好满足了观众对此的心理需求,因此受到欢迎并不奇怪。《亮剑》成功地塑造了李云龙这个角色,把他好战、善战、直率、蛮横表现的淋漓尽致,这是一个有血有肉、性格多面、打仗勇猛、鬼点子特多、不按照战争游戏常规作战、敢于抗命、尊重战场实际、有点歪邪的主角,也是一个注重生活注重情感的人物,更是一个精忠报国视死如归赤胆忠心的真实的中国军人形象的再现。在李云龙身上是有一股“匪气”和“霸气”,他酗酒、骂娘、脏话常挂在口头,“老子”不绝于耳,这看上去不符合革命军队军人的作风行为,可他不失为一个真正的军人,这都是在特定的战争环境下产生的一个军人的毛病。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十全十美的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用“高大、完美”的眼光来审视电视剧中的主角人物是可笑的,电视剧也应该尊重现实生活,更要尊重人格的发展人性的张扬。为什么一些人就那么的委曲求全呢?为什么总要按照“文艺标准”的那一套路子来欺骗观众欺骗自己呢?李云龙身上的缺点只是玉之瑕疵,并不会暗淡他身上熠熠生辉的中国军人之勇猛智慧爱国的光芒。“明知不敌也要敢于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中国军人的军魂。”这就是本剧导演所要向观众传达的一种“亮剑”精神!现在的中国,我们的中国,千真万确需要这种精神!何尝不是呢?现阶段的中国虽然如日东升一路凯歌,但是危机伴随着机遇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内在的外来的威胁时刻在考验着中国人。面对威胁面对危机我们中国人怎能安步当车?怎能不居安思危枕戈待旦?“敢于亮剑”这就是我们的回答!我们的精神!是的,李云龙是草莽出身缺少文化涵养,他不知钢琴不晓洋画不懂花前月下的浪漫,但这不是他的错,而是特殊历史环境所造成的。在我们解放军将军行列里,像他这样的将领很多,凭着他们顽强的毅力,凭着他们对国家对民族对党的忠诚,他们通过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战争中学习文化,在战争中升华自己,最终成为中华民族的中流砥柱,这是值得我们骄傲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责备他们缺少文化涵养,有什么理由说他们张口“老子”闭口“弟兄”的呢?全剧以展现李云龙的命运为主,但并不单凭一个李云龙打动观众。给我感动和震撼的居然全是那些无名英雄。骑兵连的奋勇杀敌、王喜奎的宁死不屈、小分队的自我牺牲几度让我落泪。这是《亮剑》的魅力,它的魅力在于壮烈,在于军人的胆识和骨气,在于充盈其中的英雄气,也就是剧中所说的“亮剑”精神。《亮剑》的热播的确牵动了不少人的心,不用论人物的真实性,可能是一个人的身影,也可能是多个素材合成的人物,不必深究。无论怎样毕竟给我们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英雄的硬汉形象,为这个人感动,为这个集体感动。一个大老粗的带兵者,形象的在剧中灵活表现,给人的印象是颇深的,毕竟这是戏,没必要鸡蛋里挑骨头,我觉得李幼斌是好样的!说实在的,《亮剑》这部片子所塑造的李云龙有血有肉,棱角分明,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影视作品。艺术创作是讲究规律的。这个规律的核心就是塑造人物形象和人物性格。毫无疑问,《亮剑》中的李云龙是一个不好管理的角色。但是这个李云龙,对国家、对民族、对抗日大业有着无比的忠诚。这个人的“粗口”不仅不让人感觉反感,反而让人觉得亲切;这个人的大大咧咧也给人一种视死如归的大将风度。个人感觉,这才更像是一名骁勇善战的将军。相反,如果一味要照顾什么“高级干部的整体形象”,采取了与此相反的处理方式,那么,这部电视剧的魅力至少会降低一半。有了以上几点达到“天时、地利、人和”的完美无缺的几要素,《亮剑》不亮都不行了。在韩剧当道的今天,国产电视剧《亮剑》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不是它的演员,也不是它的题材,而是它所塑造的一批让人看过后“血脉贲张”的男子汉形象,让人看完后大有“干净透彻,豪气万丈,荡气回肠”的感觉。最值得遗憾的是这部电视剧只拍到55年授勋就完了,文革这个高压线导演还 是没敢去碰,李云龙人格的升华就在文革期间,那才是真正体现李云龙作为 “亮剑”灵魂。1200字以上 观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