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
很久以前,乌鸦是森林里唱歌唱得最好听的,它唱得比百灵鸟好听,比画眉鸟好听,每年森林举行的“森林歌手比赛”,它们总是第一名。乌鸦王国在一棵大榕树上,它们都非常自豪,它们以为在森林里,没人能唱得过它们。不久,森林举行“大合唱比赛”,森林之王要求森林里的每个王国都要参加。听到消息后,动物们都纷纷回去准备了。一只乌鸦听到消息后,心想: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于是,当别的动物王国们在努力练习时,乌鸦王国里面就是连续不断的呼噜声,每一只乌鸦的心里只有一句话: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一只百灵鸟听到了乌鸦王国里的呼噜声后,劝它们:“你们再不好好练习,别的王国就会超过你们的。”“不用担心”,乌鸦国王头也不抬一下,“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百灵鸟飞走了。一群麻雀飞来了,唧唧喳喳地讨论着。其中一只飞到了乌鸦国王的身边,问到:“你们怎么都不练习呀?”“不用担心,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比赛开始了,每个王国都唱出了自己的拿手曲子。到乌鸦王国了,它们很有信心地走上场,“哇,哇----哇----”乌鸦们唱起了歌。“什么呀?这么难听!”“真难听!”“快下台!”乌鸦们在一片叫喊声中,冲下了台。原来,乌鸦很久都没有练嗓子,上台的时候一开口,嗓子就已经破了,所以只能发出难听的哇声。乌鸦们很后悔,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它们再也唱不出动听的歌声,永远只能发出哇哇的叫声了。
三年级:公主雅雅
一生为我遮风挡雨的翅膀
笔不小心滚落在地,只能自己弯腰捡起。
越来越喜欢这样自在的独立生活,尤其是分科以后。除去轻松完成的作业,剩下的睡前时间自己便可随意支配,来继续我的阅读爱好。
求学出门在外,没有了以往出门前妈妈的“天冷,多加件衣服”,也没有了深夜爸爸端来一碗幸福说“趁热喝”。那些只是留在记忆里,随时间的流逝越发清晰,也更加遥不可及。
成长里,失去了很多,也看着别人失去了很多,我逐渐学得容易满足。只要爸妈身体健康好好地等我回家,就足够了。
家。当室友曾说“我们的宿舍是第二个家”时,我不置可否。没有爸妈的地方,怎么能叫家呢?再有好的感情,都比不上亲情的可贵。亲情,是世间最纯洁、最神圣的东西。比夜空最亮的星还亮,比花丛最美的花还美。金钱无法丈量亲情的尺度,那是亲情的一望无边,遥不可及。
越长大,越珍惜亲情。
我逐渐长熟了翅膀,就快要正式成为成年人。可爸妈的翅膀却在逐渐老去,不能在为我遮风挡雨。我曾做梦通过写作名声大燥,一夜暴富,终于满足爸爸一辈子的心愿,给他买了一辆车。爸爸空有一身驾驶的好技术,却没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每次出门路过买车场,他都要驻足去看,哪怕明知买不起,仍想去和自己的追求隔空交会。若凭他农民的能力,辛苦一辈子的积蓄,供女儿完成学业,根本不够买车。每次看到他摇头走过时,我心中总是紧紧一痛,发誓工作后第一件事就是要给爸爸买车。
可是我也怕,万一我买到车的那天,他却老得没有力气开了,那怎么办?
于是我安慰自己,不会的!爸爸一定会意气风发地从我手中接过方向盘,带着我们一家人去兜风。
抬头,望向虚空,没有眼泪,也不想流泪。只是悲伤的想着,妈妈牵着我的手送自己去幼儿园的生活再也回不来了!
——201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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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秋天伊始的时候,天气还是那样暖和。只是天更加高远,风渐渐多起来,把天空都吹得更加湛蓝,看起来好像是一片海洋。阳光依旧比较温暖。一只乌鸦站在树枝上正在打盹。它的眼睛闭了起来,整个身子仿佛化作了一块木头。只是它的羽毛颜色实在太黑了,依然能让人比较容易把它从灰色的树枝间发现。乌鸦有一个勤劳的邻居松鼠,此刻正在另一棵树上采摘坚果。看到乌鸦在那里歇息了大半天都没有做些什么,忍不住问它:“乌鸦,你怎么不去找些食物储存起来留到冬天吃呢?”乌鸦依旧闭着眼睛:“冬天?还早着呢。先晒够太阳再说,到了冬天还能去哪里晒这么舒服的阳光啊。”松鼠便不再说话。后来,天气越来越凉了。好多树的叶子都纷纷掉落了下来。树干光秃秃的,看起来便觉得有些寒冷。此时乌鸦已经躲在了它的巢中,舒服的睡大觉。松鼠出门采集食物的时候,又经过了乌鸦的家门口。于是再次提醒它:“真的不去和我一起储备些过冬的食物吗?”乌鸦懒洋洋的答道:“冬天还早着呢。”“朋友,你若再不出去的话,冬天会很难熬的。”松鼠叹了一口气,“唉,希望你早点明白,不然……”还没等它说完,乌鸦早又倒头大睡起来,松鼠只好无奈地走了。冬天真的来了。一场大雪一夜之间把地面染白。而此时的乌鸦已经把粮食差不多吃光了。它终于决定动身外出寻找食物了。可是当它走出家门的时候才发现,世界好像突然变了一个样子。到处都是白茫茫的,哪里还有什么食物的影子?那些从树上掉落下来的坚果,也被埋的严严实实的。“天地之大,哪里去找些过冬的食物呢?”乌鸦忍不住抱怨起来,可是它却忘了邻居松鼠当时对自己的劝告。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70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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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一天,在这片美丽的大森林里,飞来了一只筋疲力尽的小乌鸦,喜鹊姐姐热情地接待了它。动物王国的伙伴们都纷纷围过来,都叽叽喳喳地问它:“你从哪里来?”“怎么就你一个呢?你的伙伴呢?”·····小乌鸦给大家讲了它的故事。我和妈妈,还有一个哥哥,住在离这里很远很远的一棵老树上,一天,妈妈对我们说:“你们都长大了,也该自己独立生活了,以后做什么事都要靠自己,离开妈妈之后,要靠自己的本领、技巧找吃的、喝的、要学着自己造房子、要学着自己对付敌人·····”妈妈耐心地讲着,弟弟听得很认真,而哥哥却心不在焉。两只小乌鸦离开了妈妈,它们飞呀飞呀。哥哥饿了,想找点吃的,可是因为刚才不虚心,没学会怎样觅食,还是找点水喝吧。飞呀,飞呀,忽然看见前面有个大罐子,它连忙飞过去一看,里面只有一点点水,而且罐口很小,嘴巴怎么也伸不进去,只好又飞到别处,想搭房子休息,可妈妈说的话它什么也没听进去,当然房子就造不出来了,一看,弟弟早已飞到别处找吃的去了,自己只好躲进一棵树洞里。弟弟可是一个虚心好学的人,妈妈传授的本领都学到了手,吃的按妈妈教的方式找到了,喝的,它也找到了一个罐子,但它可不像哥哥那样不爱动脑筋想办法,它围着罐子转了一圈,思考了一阵子,终于想了一个好办法。它衔来石子向罐子里面投,水慢慢上升了,弟弟轻而易举地喝到了罐子里的水。之后,弟弟按妈妈说的找来建筑材料,一点一点把房子垒了起来,又结实,又美观。一天,它听说这里环境遭受污染,想去找到哥哥,一起离开这个地方,谁知,它的哥哥早已饿死在树洞里。它只好自己飞呀飞呀,经过长途跋涉,终于飞到了这片美丽的大森林里。乌鸦兄弟的故事在森林里传开了,许许多多小动物知道了这件事,明白了不虚心,不刻苦学本领,就会像哥哥一样下场可悲。相反,如果像弟弟一样,勤劳,做事认真,生活会越过越美好!7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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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乌鸦代表倒霉,人们见了,都会指手画脚:“黑乎乎的身子,黑乎乎的运!”一天,我在看百科全书,乌鸦虽然惹人讨厌,但它们是很重情义很重感情的。我看了,心想,这人人喊骂的乌鸦怎么会是情深意重的家伙,不太可能吧?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笑着说:“嘿嘿,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到山上瞧瞧,到路边看看呀!”我听了,跑到了山头,果真,看到了事实:在山上,一群乌鸦围着一只死去的乌鸦。一只像“黑老大”的乌鸦嘴巴不停地动着,好像在悲鸣,其他的“手下”也跟着默不作声,似乎在倾听“黑老大”的“绰词”。过了一会儿,有几只乌鸦衔着那只已死去的乌鸦,飞向不远处的池塘上空,将它抛入池塘后,还在池塘上空盘旋几圈,然后边叫边飞向远处。这真是应了“人不可貌相”这句话,丑陋的后面常常也会有不为人知的感人故事。30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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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我乡下老屋后面有一棵大树,树干粗大得两个大人才可以抱住,枝繁叶茂,是个玩耍的好去处。 村里的小孩都喜欢聚在树下,嘻嘻哈哈的,好不快活!可是我不喜欢,因为有一只乌鸦在那里做窝,且飞且鸣,发出“哇——哇——”的嘶哑声,使人感到又凄凉又厌烦。 奶奶说,乌鸦是凶鸟,遇之不祥;如当头鸣叫,更是灾祸发生的预兆。谚云“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老鸦叫,祸事到”,如果遇乌鸦当头聒噪,则蹬足痛骂,旋吐唾沫一口;或默诵“乾元亨利贞”五字真言七遍,如此则可以避祸。奶奶还说,相传春秋时期,鲁国有个能听懂鸟语的人,名叫公冶长,贫而闲居,无以给食。某天有老鸦飞临他家,叫道:“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只大绵羊,你吃肉,我吃肠。”公冶长听后寻到山里,果得一只无主的大羊,食之有余。后失主追踪而至,竟诬公冶长偷羊,讼之鲁君,鲁君不信鸟语,遂将公冶长逮捕入狱。公冶长因此蒙受不白之冤。人们为他鸣报不平,认为那只老鸦为公冶长招来了灾祸。从此网 ,乌鸦就被视为招灾引祸的不祥之鸟。这样,我更加不喜欢老鸦了,不但觉得它的声音难听,招人烦,而且老觉得它会给我家带来厄运。我要赶走它。我做了一副弹弓,用小土块射它。乌鸦“哇——哇——”的大叫,冲我扑腾着翅膀,好象在说:“你打我,你打我”。它的窝老高老高的,我根本射不到它,没办法了,总不能把树砍了吧!55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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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重新整理版》一则爱情童话故事(连续)注:此贴纯属虚构。——《第十六篇》——‘哇塞’??虐倬攀?盘炷敲绰?さ陌仙妫?br>猎人终于又见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家,茅草屋---就快要变成茅草堆了!而乌鸦,不,现在是那位贵妇,在终于放下她那颗怨毒的心眼之前,还是不忘了她的口头禅!‘哇塞’‘亲爱的’‘我们将会好好的过日子’‘拿出你以前那些巧手的劲来吧’‘我们一起来收拾我们的小屋’‘我们的爱巢’‘我们将会生下一大群的儿女’‘我打猎’‘你织布’猎人恳切地对贵妇说,他已经开始了对未来的憧憬!‘哇塞’贵妇惊叫了起来,‘无法忍受’‘我无法忍受’‘你竟然会对一位美丽尊贵的公主’‘提出那么多非分的要求’贵妇尖叫着,‘哇塞’‘哇塞’她甚至气得浑身发抖!‘哇塞’‘你要记住’‘我现在是一位高贵的公主’‘好吧’猎人的心里,既伤心又感到失望,可是他记起,他曾经多么多么地爱过那位农妇!眼前的这位女人虽然变得有点懒,可还是抹不去他心中对她的爱,既然她不愿意,可,他还是,‘你一定是累了’‘亲爱的’‘还是我来吧’‘我一定会把我们的小屋整理好’‘你一定会感到幸福的’——《第十七篇》——经过七七四十九天的劳动,猎人终于,把小屋重新整理了出来,还在屋前,整理出一片空地,和,砍掉那些杂乱的草丛,开出一条小道。贵妇一动不动地,看着猎人在忙着这些事,心里,无动于衷。甚至在猎人劳动的间隙,还要猎人为她去打猎物。‘哇塞’她贪婪地,张嘴就想吃!被猎人抢了过去,猎人很宽容地笑笑,‘亲爱的’‘这是生的’‘怎么能吃呢’‘哇塞’‘哇塞’贵妇发出合合合的干咳!掩饰她心中不安的慌乱。——《第十八篇》——可是,过不了多久,贵妇已经发现,越来越掩饰不了自己的马脚了。她不会做饭,不会织布,不会打理小屋子,更糟糕的是,她根本不会做那什么好吃的‘小麦饼’,更别提能让她缝制什么衣服了。猎人不明白,他心目中的那个女人怎么会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一个样?他还是很爱她的。只是眼前这个穿着满身珠宝的女人,光鲜的背后,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干净。她每天总是保持着同一个不变的发饰,从来没看见过她梳头,脸上总是油光粉腻的,可也没看见过她化妆。这些都保存成猎人心底的一个秘密。他发觉,自己并不是那么的爱她!‘这到底是怎么了?’每次趁出去打猎的工夫,猎人就停歇不了的心中的迷团。——《第十九篇》——转眼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经历过春,经历过夏,又到了秋...猎人的心里,已经越来越反感跟他关在一间屋里的女人。他渐渐地想不起回家,而是以打猎为借口,整天整晚地在外头露营,尽管是这样,他还是无法驱赶走心中余音欲呕的,‘哇塞’...猎人在露营的一天,少有的,病倒了。他大口地喘着粗气,一头野猪,不知不觉地在靠近他...猎人反射般地跳了起来,搭起弓箭,用尽全身的力气,一射,野猪被射中了,却没有射中要害,它痛得倒地挣扎,‘嗷嗷’地叫着,一头‘嗷嗷’叫着的野猪!猎人心里一动,仿佛想起了什么?一种沉重的伤感弥漫了他的心!——《第二十篇》——猎人飞奔着,他突然间很兴奋,他朝茅草屋的方向奔去。野猪的份量重重地压在他的肩膀之上,可丝毫防碍不了他那轻松的步伐。‘亲爱的’他把野猪朝茅草屋门前的地上一放,迫不及待地放声呼喊:‘出来看,我带了什么回来了!’屋子里静悄悄的,头一回没有听见那一声难听的‘哇塞’!猎人感到很奇怪,他放轻了脚步,慢慢地走进屋子里,看到,屋子里好多天没有打扫,地上布满了扯撕的动物的毛皮,墙角结满了蜘蛛丝,一只打着鼾声的女人,正在一团杂乱的毛絮中睡得昏天暗地。天啊!‘看看我几天没有回来,这里变成了什么样子?’猎人痛苦地大声喊着!猎人大声地叫骂,把锅炉给踢翻了,锅子里,一只被活生生地啃掉半只脑袋的,血淋淋的兔子摔了出来!‘天啊’‘这是谁造的孽啊?’——《第二十一篇》——猎人哀号的叫声把贵妇从梦中吵醒,‘哇塞’贵妇怒气冲冲地冲向猎人,象鼓风一样,双手拼命地抖动她的裙裾,她企图象风一样,然而,她很快就明白她再也飞不起来了。‘哇塞’她只好操起一口古怪的嗓音,‘哇塞’她的眼珠一轮转,‘合合合’她谄媚地干笑着,‘亲爱的,打回我要吃的兔子了吗?’一种感伤划过了猎人的心际,他突然忘了愤怒,而变得很平静了,‘一头嗷嗷叫着的猪’‘我打回来一头嗷嗷叫着的野山猪!’猎人象是沉浸在某种遥远的回忆里...‘哇塞’‘哇塞’贵妇发怒了,她象疯子一般疯狂地满地打转,‘哇塞’‘哇塞’‘你个该死的!’‘居然没有兔子!’‘居然没有兔子!’极度的愤怒让她变了脸色,‘去他妈该死的猪!’她捏起了两个拳头,高举着直冲着猎人的脑门喊:‘哇塞’‘去他妈该死的猪!’‘我从来就不要吃那该死的猪肉的!’——《第二十二篇》——‘可是’‘亲爱的’猎人依然如水般的宁静,‘你不记得我们在大雪的森林中曾经共度的那段时光了吗?’‘我们一起多么快乐的分享!’愤怒中的贵妇口不择言,脱口而出:没有!从来没有!‘哇塞’‘哇塞’‘哇塞’‘哇塞?’猎人学着她的嗓音,反复地沉吟,突然,他很兴奋地喊了出来,‘我记起来了!’‘还有一只令人非常非常讨厌的乌鸦!’‘它就是叫‘哇塞’!’‘你就是那只令人讨厌的乌鸦!’猎人冲她喊了出来!‘哇塞...’一阵惊恐的怪叫,只见贵妇越缩越小,身上的毛长了出来...一只乌鸦,在令人惊恐的痛苦的百态中挣扎,突然间,烟消云散...乌鸦的咒语破灭了,一团黑烟淡淡地散去,地上露出一颗好看的金珠。猎人拣起了地上的金珠,他想起了农妇,自己心目中那位真正的公主!可是,从现在开始回算起来,时间快要过去了五年了,懊悔不及的猎人,泪痕满脸,伤感满怀地紧握着这颗宝珠,‘不管过去多久!’‘我一定要找回你!’‘我心目中的爱人!’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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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重新整理版》一则爱情童话故事(连续)注:此贴纯属虚构。————《第七篇》————每天,猎人到森林里拣来干枝,把院子里的柴堆,码得高高的。手巧的农妇,打磨着,秋收后的小麦,磨出细细的小麦粉,然后做成,热气腾腾的,香甜可口的小麦饼。偶尔,猎人在,严冬掩盖着的,森林里,还会碰到,路过的野兽。有一次,居然打回了一头---嗷嗷叫着的野山猪!猎人与农妇分享着,获得战利品后的快乐。日子,平淡却充满柔情,农妇那,包含温情的晶莹的眼神,令猎人的心中,荡满了密密的笑意,猎人的心里在想:这双充满温情的眼睛,一定是为了他的了。农妇在他的心中,浓缩成,冬日里,最温暖,最美丽的影子,而且,牢不可破。猎人快乐地过着,甚至幻想着,有一天,他与农妇,生育了,一大群的儿女,围绕在他的四周,快乐地跳着,喊着...猎人的心里,充满了:与农妇一起的,未来生活的憧憬,渐渐地,猎人快要淡忘了金鹿的事了。————《第八篇》————晦暗的森林,终于迎来了串串的阳光,穿透了树梢,凝挂成的冰凌,带着‘滴答’的声音,冰雪,开始消融了,严冬,渐渐退去,春天,很快要崭露它的芳华了!猎人穿上了农妇为他亲手缝制的棉袄,大小正好合适。一股暖暖的爱意,流遍了全身,猎人忘情地抓紧农妇的双手,恳求地,向农妇求婚:‘亲爱的,嫁给我吧!’‘我们会生一大堆的孩子!’‘我打猎,你织衣!’‘我们一定会过的很快乐!’然而,农妇却,在这时候,病倒了!而且,越来越严重,病魔夺取了她的美丽,只剩下,恹恹一息。猎人痛苦地哭了,把农妇紧紧地搂在怀里。农妇用尽自己,最后的,一丝力气,告诉他:一个,有关自己的故事。“有一个‘彼邻国’的国度,一位美丽的公主,与魔歧国的王子,相爱了!然而,两国都是世仇。公主,与,王子,受到了魔歧国国王的毒咒,把王子,变成了一头金鹿;而公主,则变成了一位孤独的农妇!每年,农妇都必须得缝制一件,大小不同的棉袄。”农妇看着猎人的眼睛,告诉猎人:要想解除毒咒,只有等,某一天,森林里来到一位,能正好穿得下,农妇缝制的棉袄的猎人。她孤独地,一个人在森林里,已经等待了三年。猎人伤心地问:他该怎么办?‘到森林里,找到金鹿,只有找到金鹿,取下金鹿头上的金歧角,就能把,农妇救活。’————《第九篇》————农妇躺在猎人的怀中,安静地死去。悲伤的猎人,把农妇的身体,吻了一个遍。‘等着我回来,亲爱的!’他一遍又一遍地喃喃地对着农妇的尸体说。猎人从小溪里,打来大块大块坚实的冰块,把农妇的尸体,埋藏在冰块里。用干枝,牢牢地加固,和,加高了,院子里的篱笆。在他认为一切都安顿得妥当了,万无一缺,猎人,背上了他的那把弓箭,又踏上了寻找金鹿的历程。猎人在森林里寻找着,不管走到多远,他的心里,总是牵挂着农妇。隔了一段时间,他总要返回到森林中的小农院里,照顾他的‘妻子’,“我一定会找到金鹿,把你从梦中唤醒的!”猎人吻着农妇的额头,喃喃地告诉农妇,每次远行,他对她那割舍不断的思念。又有一次,当森林里飘下了冬的最后一场大雪,猎人在森林里,迷路了。他一个人,在风弥漫的雪堆中行走了三天三夜。极度的饥饿与寒冷,开始侵袭他的躯体。猎人跌跌苍苍地在风雪中逆走,前方突然出现了三只凶狠且彪悍的狼群。腹中空空的野狼,同样是经历了整个严冬的考验。猎人在它们的围攻之下...搏斗,狼群的嚎叫,箭光血影,昏天暗地的撕斗,人与兽的鲜血,喷洒在洁白的雪堆上,染红了整个森林...最后,狼群在一瘸伤,二死的情形之下,退却了...猎人遍体鳞伤,倒在地上,流尽了体内,最后的一滴血,猎人感觉到自己:快要死了!猎人痛苦地想到了农妇,自己不能实现,对她的诺言了!他闭上了眼睛,慢慢地,昏死了过去...——《第十篇》——猎人做了个甜蜜的梦,在梦中,被农妇温柔的吻醒,茫然地睁开眼睛,‘是在天堂么?’天空是那么的蔚蓝,云朵是那么的洁白,雪,象水晶一样透亮晶莹,一团奇妙的金光,笼罩着一片洁白,多么祥和动人的世界呀!猎人顺着金光的方向望过去,只见到一头头顶着黄金歧角的美丽的鹿,它的通体象白雪一样的洁白,几乎是与雪堆融合了在一起,只有头上的金歧角,金光灿烂地发出犹如霞光万披的道道金光!猎人几乎是看呆了!高贵的金鹿,迈开矜持的碎步向猎人走了过来。‘谢谢你救了我!’金鹿低下它那高贵的脑袋,用舌头添着猎人身上的伤口。原来金鹿会说话!它继续用它那好听的声音说:它是被饥饿的狼群,追逐到这里的...——《第十一篇》——‘为了报答你,我会应允你的一个请求!’金鹿对猎人说。‘我想要农妇,做我的妻子!’猎人一字一顿地说!金鹿低下了头,沉吟了半响,有些伤感的说:好吧!我答应你,只要你能,把我头上的金歧角,取下来,就可以...猎人举起双手,抓住了金鹿头上的那对美丽的金歧角,奇迹出现了,只见金歧角发出了璀璨的霞光,被猎人紧紧地握在手中,冉冉地离开了金鹿的头顶,一道白弧闪过,金歧角在猎人的手中,化成了一粒绿枣大的金珠。金鹿在一团白光中淡淡地消隐退去,出现在猎人眼中的,是一位高贵而英俊的王子。王子带着淡淡的笑容对猎人说:‘拿去吧!把它放到农妇的嘴里,她就会复活了。’‘不过要记住有一点,’王子颇有深意地说:‘这颗珠子只能用一次,如果再用的话,她就会永远的离开你。’话说完,王子就化做一道金光,消失在天际。——《第十二篇》——金光中,猎人发现身上的伤,慢慢地痊愈了。他欣喜若狂地,朝小农院的方向飞奔,一刻都不停...阳光照耀着树梢,仿佛在给猎人点亮方向,小院子的尖顶已经在树丛中隐隐若现,晶凌,闪烁着星星点点,眨着,猎人激动地扪扪胸口,那里,藏有一颗来之不易的金珠。‘我的妻子!’,‘我的妻子!’猎人快乐地呼喊着,飞奔着。小溪已经展现在猎人的眼前,猎人恨不得,把这几步的时间,加速成万分之一秒,就在他冲着小溪边,想要迈步跨越的时候!——《第十四篇》——猎人在迷茫中醒来,看到他面前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只有冰冷冷的森林。一位冷艳的贵妇,立在他的眼前,有点面善,却又不象,他张嘴正要问!‘哇塞’贵妇先开口冲猎人打了个招呼,‘我就是那位公主!’猎人心里打了个寒颤,可是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为什么我会在这?’‘刚才发生了什么事?’猎人着急的问!‘哇塞’‘你真的什么都记不得了?’贵妇不怀好意地问。‘我记得美丽的农妇,我记得美丽的农庄,我记得美丽的小溪,我记得美丽的金鹿,可是...这一切,都没有了!’猎人认认真真地回答。‘哇塞’‘哇塞’贵妇简直有点气急败坏了!‘我就是那位农妇!’‘我就是那位农妇!’‘你看!’贵妇得意地抖动着她那件镶满珍珠与宝石的皮袄,‘你不觉得我比她更美吗?’猎人认真地想了想,他记得曾经发生过的,可面前这个女人是农妇吗?他怎么也记不起农妇的模样来了!他只记得他曾经很爱很爱过那个女人。猎人茫然地抬起头:那么,现在?‘哇塞’贵妇拧了个响指,‘现在你已经是我的丈夫了!’‘我们回到你以前的地方去吧!’——《第十五篇》——贵妇的心里暗自好笑,‘哇塞’‘这样太容易了!’‘没想到我也能变得如此美艳!’看看猎人,一副让所有的女人都垂涎的强壮的体魄,挺拔俊朗的身材!‘太容易了!’‘哇塞’‘哇塞’可是这种得意没能持续多久,贵妇对这种漫长的旅途不断怨毒的抱怨,‘哇塞’‘哇塞’‘该死的’‘该死的’她一路不停地发出诅咒,以至连猎人都不能忍受她这样的罗嗦了。‘亲爱的!’‘你不觉得树林里的一切很美吗?’‘啊?是吗?’贵妇赶紧心慌地掩饰,‘你看我的脚,多嫩呀!都被这该死的岩石,磨出水泡来了!’咳!当然,‘我现在已经不再是农妇,而是一位高贵的公主!’贵妇突然变得有点气急,‘哇塞’‘哇塞’她反复地强调:以后不准猎人再提‘农妇’这两个字,‘哇塞’‘哇塞’不准再提‘农妇’这两个字!(待续)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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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重新整理版》一则爱情童话故事(连续)注:此贴纯属虚构。——《第二十三篇》——整个森林陷入一片荒凉,风把树叶象沙堆一样向后卷去,高大的灌木象垂垂老去的老人,直直的腰,艰难地,弯曲着,‘依呀’,‘依呀’地发出它颤抖的叹息~风把叹息交付与云,云让天空哭泣了。猎人抹了把溢满眼眶的泪水,雨点又接着打到他的脸上,到最后,雨水,与泪水,分不清了,交融在猎人的脸上。猎人背起他照旧以往的行囊,踏着厚厚的被雨水打湿的腐叶与交叠的技条,往森林的最深处,走去...时间的年轮,在猎人踏出每一步伐的阴影的背面,转动着,时间过去了多久?没有人知道!——《第二十四篇》——就象那最古老的故事一样,猎人在漫漫的大森林里,走呀,走呀...披星戴月,尝甘饮露,也许,途中还发生了许多的故事,但都无关紧要了。终于在这一天...猎人看见了那条小溪,看到了在岁月中坍塌了的颓废的农舍,经历过天长日久的冲刷,已经变得摇摇欲坠了。猎人看到了矗立在风中的这一切,依然熟悉,依然生出久盼过后的激动!只是,人是否依旧?他冲向他心中盼望以久的小屋,恨不能,恨,不能,——《第二十五篇》——拨开沉寂了层层的败叶与腐枝,猎人终于走进了那座坍败的农舍。他来到曾经是他熟悉的地方,在那里,他看到,他心目中的公主,静静地躺在那里,化成了一堆白骨。猎人从他埋藏得最深最深的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他珍藏已久的那颗金光闪闪的宝珠,扶起农妇的骸骨,把宝珠递到她的‘口边’,满怀伤感地说:“把它吞下去吧!我希望它还能挽救你!我的妻子!”随着,把宝珠放到了骸骨的‘嘴’上。金光闪闪的宝珠,变幻出奇异的色彩,慢慢地,农妇恢复了她脸上的红润,她笑了,两颗泪珠,顺着美丽的脸颊滑落了下来...农舍突然消失了,农妇在猎人的怀中苏醒了,‘谢谢你’‘我亲爱的猎人!’农妇在猎人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吻掉了猎人脸颊的泪水,吻掉了猎人的懊悔。这时候,金鹿--也就是王子,出现了,他牵起了农妇的手,对猎人说:‘很遗憾,你没能遵守最初的诺言!我必须得把她带走!’——《第二十六篇》——大森林里响起一片凄美的歌声,‘朋友,我们失去并不后悔,我们已经全部拥有...当年,你我曾经的好,...我会重现你的面前...’猎人竖起耳膜,使劲地捕捉着这一片依稀的歌声,陶醉着...多年以后的猎人,孜然一身,已然垂垂老去...沉寂的森林里的这一天,伐木工人的女儿,牵着她的一双儿女,突然出现在猎人的眼前,她告诉猎人,她的故事,她的丈夫,她的家庭,以及,那曾经的‘大胡子老伯’的故事!她甜甜地笑着,笑容填补了岁月的沟壑带来的沧桑,一切,仿佛都是那么的平静。猎人平静地听着,有时候,脸上会发出内心的微笑,在他的内心,有一整座的森林,在大雪来临的时候,在森林的深处,会跳跃出一些闪亮动人的星光来,它们,一直都是那么的明亮!(完)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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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的美丽当你漫步在丛林深处时,把婉转悦耳的画眉歌声,清脆动听的夜莺歌声,不绝于耳。你或许会停下来,聆听他们的声音。当你大为赞叹时,偶尔传来了几声乌鸦的叫声,你一定会闭紧你的双眉,或许你会咒骂它:这该死的乌鸦,我最讨厌它了,叫得难听死了。的确,乌鸦,这浑身黑色的小家伙,在我们的眼里,总是扮演着灾星的角色。就因为它没有悦耳的叫声,就因为他没有华丽的外表?不,倘若这样就给乌鸦冠上灾星的大帽,我想对于乌鸦来说,它会受宠若惊的。细想一下,其实乌鸦也蛮可爱的!乌鸦,虽然没有老鹰那遨游高空的魄力,没有画眉那不逊色于当代任何一个歌手的歌声,更没有孔雀那色彩斑斓的外表,白鹭那婀娜的身姿,但它所具有的独特的魅力,是其他鸟儿所无法比拟的。一身黑色的礼服,再加上一双褐色的高跟鞋,使得乌鸦更显流光溢彩,何等清雅,何等高贵。暂且不说它的外表啊,我们再来说说它对我们所做的贡献吧!据不完全统计,乌鸦每天能吃掉上百只害虫,为农民省下多少的农药啊,增加多少的粮食产量啊,减少空气污染。可是,乌鸦这样辛苦,换来的是什么呢?是多少的辛酸讽刺啊。它容易吗它。但乌鸦没有怨恨,它没有痛恨那些咒骂它的人,它始终坚持着自己的工作岗位,永远也么有停止过,它的精神何等高尚啊!乌鸦,是美丽的。它的外表美,足于与四大美女媲美;它的内心美,足于与历代侠客义士相比。它多具有的美太多了。我衷心的希望,人们在对那些画眉,夜莺,白鹭,孔雀大发赞叹时,也别忘了,我们世界还存在着一种美――乌鸦!6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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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与乌鸦狐狸与乌鸦-------比赛篇作者:沈星宇很久以前有一只乌鸦从一个地主家里窃得一块肥肉,她很高兴地飞到一棵树顶上。正当她准备吃时,一只狡猾地狐狸闻到了肉香,他很想吃这块肥肉。于是,他一路追到树下对乌鸦说:“乌鸦你太可恶了,那块肉是我先看到的,你却给我抢走了。”乌鸦听了对狐狸说:“那你要怎样?”狐狸说:“为了公平起见,我们来一场比赛怎样?”乌鸦说:“比什么?”狐狸眼珠子一转:“比跑步,你敢不敢?”乌鸦一想比赛是自己的弱项,于是想说不比。可狐狸好像看出了乌鸦的想法,他说道:“怎么了,乌鸦你是不是怕了,哎呀!真是胆小鬼。”乌鸦一听自己成了胆小鬼,便为了面子大声说道:“比就比,你去叫人做裁判。”狐狸一听撒开两条腿拼命跑去找人去了。不一会儿,狐狸就把狮子给叫来了,等狮子一声令下,狐狸就拼命向前跑去,而那只死要面子的乌鸦在后面跑的累地要命也没追上狐狸。于是狐狸便得到了那块肥肉,乌鸦后悔地说道:“我真不该中了狐狸的激将法,碍于面子上下不来却白白丧失了一块到嘴的肥肉呀!”这个故事适于那些为了面子而放弃本属于自己的东西的人,还有那些爱慕虚荣的人们。4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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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住在森林里的乌鸦,常常受到鸟类的嘲弄,但是,乌鸦从来没有辩解过。有一天,乌鸦与八哥,喜鹊、苍鹰在一棵大树上相遇,乌鸦再次受到嘲弄。它忍无可忍地进行了反驳。乌鸦愤怒地说:“喜鹊,你说你给过你的妈妈食物吗?你妈妈含辛茹苦地把你养大,容易吗?”喜鹊哑口无言了,可是,它还是不服气地说:“哼,就算你孝顺,但是你做过伟大的事情吗?没有吧!起码我还为牛郎织女做过贡献呢!”……它们争得面红耳赤,不分上下。这时,八哥站了出来,轻蔑地说:“哼,乌鸦,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八哥,我怎么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乌鸦着急地说。“乌鸦,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八哥连看也不看乌鸦地说:“你能学人类的各种语言吗?”“八哥,虽然我不会学人类的各种语言,可是,我比你要聪明的多,你没听过《乌鸦喝水》这个故事吗?八哥没有话说了。苍鹰一看,急忙说:“你有过荣誉吗?没有吧!我告诉你,我可是内蒙古人心中的英雄。”“我说苍鹰,虽然你有过荣誉,可俗话说得好,虎毒不食子。老虎再厉害也不吃自己的子女,而你呢?”乌鸦理直气壮地说。乌鸦的话像一把利剑刺中了苍鹰的短处,苍鹰羞得无地自容。喜鹊走到乌鸦的面前说:“我们以后再也不欺负你了,我们以后还做好朋友,如吗?”八哥、苍鹰也点头表示赞同。乌鸦高兴地说:“好啊,以后我们要看别人的优点,不看别人的缺点,好吗?”从此以后,森林里没有人再嘲笑乌鸦,所有的鸟与乌鸦相处的其乐融融。江西抚州临川区实验小学五年级:祝超5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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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人们都喜欢五光十色的喜鹊,却无人关注浑身乌黑光亮的乌鸦。乌鸦是雀形目鸟类中个体最大的,乌鸦体长400毫米—490毫米,羽毛大多数是黑色的,翅膀是身体部分最长的,乌鸦的种类众多,有41种,它们几乎遍布整个地球。寒鸦是乌鸦中最小的,只有37厘米左右。渡鸦是乌鸦中最大的,体长约60厘米,通体黑色,尾羽、翅膀有蓝紫色或是蓝绿色的金属闪光,嘴型其粗壮,生活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和山区岩缝中筑巢。乌鸦和松鼠可大不相同,松鼠怕人,乌鸦可不怕人,乌鸦主要栖息于山崖、阔叶林、平原、人工林等各种地方,喜欢在林间路旁、河谷、海岸、农田、沼泽和草地上活动,甚至出现在山顶灌木丛和高山地带。但冬季常到山脚,平原地带,常在农田、村庄等地方活动,有时也出入于城市。这一点与松鼠大不相同。大多数乌鸦都要迁移,它们集群性很强,常常由上万只乌鸦组成。其他时间总是几十只组成一群。乌鸦也是益鸟,在繁殖期间,它们经常吃小型脊椎动物,比如蝗虫、蝼蛄、金龟甲以及蛾类幼虫,有益于农。此外,因为能消除动物尸体对环境的污染,起着净化环境的作用。乌鸦终生一夫一妻,并且懂得反哺。雌雄共同筑巢。每窝产卵5~7枚。卵的孵化期约20天。野生乌鸦可活13年,家养的寿命可达20年。由于环境污染,乌鸦的数量已急剧减少,所以我们应该保护环境。500字 五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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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兄弟森林里有一棵老树,树上有一个乌鸦窝,窝里住着一对乌鸦兄弟。春天来了,小花小草都发芽了,乌鸦哥哥伸了一个懒腰之后慢慢地从窝里爬出来了,它惊奇的发现窝破了一个指甲一般大小的洞。于是哥哥不紧不慢地站在乌鸦窝的边缘上小声地说:“窝破了一个那么小的洞,不用修。”过了一会儿,乌鸦弟弟也醒了,它听到了乌鸦哥哥说的话。“既然哥哥不修,”乌鸦弟弟揉揉眼睛慢慢地说,“那我也不修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转眼间到了夏天,原来指甲般的洞变成了像鸡蛋大小的洞。“弟弟,咱们的窝该修一修了!”乌鸦哥哥坐在沙发上喝着茶懒洋洋地对弟弟说。“是啊,”乌鸦弟弟躺在床上吃着雪糕用缓慢的语气对乌鸦哥哥说,“但是天还暖和着呢,等到秋天再修吧!”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秋天,鸡蛋一样大的洞变成了巴掌一样大的洞。乌鸦哥哥坐在窝里不耐烦地想:等到天冷的时候看你修不修。此时乌鸦弟弟站在地上烦躁地想:我不修,我就不修,看你还修不修!时间过得真快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冬天了。窝里的洞已经大到没办法修补的地步了,两兄弟在刺骨的寒风中冻得直发抖。乌鸦哥哥临死前伤心地用它那红色的嘴挣扎着用悲伤的语气说:“做事不要拖延,否则只会把这件事变得越来越大,最后自食恶果!”500字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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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乌鸦”说到乌鸦,你一定会想到那黑黑的、丑丑的乌鸦吧!可是我们班也有一只小乌鸦,就是李思洁。看她精瘦精瘦的样子,还以为她几年没吃过饭呢,看她这个样子,可能还不到四十斤。在家里,我妈妈觉得我瘦,都不敢碰我的手,可是当我第一次看到李思洁的时候,我的心里真是美滋滋的,想:终于有人比我瘦了!可是她连我的半只手腕都没有.有一次,我在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碰了一下她,摸到的竟是一条“排骨”,当场把我吓“死”了。知道我为什么说她是“乌鸦”吗?因为她会学乌鸦叫,而且是随心所欲的,有时候说话很尖的时候,就会嘎嘎得叫上几声,因为喜欢安静的我被干扰了,所以我很讨厌她。一次,在数学课上 ,老师叫我们做练习题,然后一起对答案,做完题目后,老师在讲解答案,李思洁就突然叫了一声:啊!我做对了!这声音里含着一种嘎嘎得乌鸦声,然后全部同学都反过头来看着她,她就在那傻笑。你说她是不是乌鸦的世呀?再加上黑色的皮肤,和黑色的头发,就更像乌鸦了。有许多同学都很讨厌她,原因就是乌鸦叫,如果她不乱叫我们还是可以接受她、和她一起玩的,但是她就是不改,真拿她没办法。还有一件让我们更讨厌她的事:喜欢贴人。在体育课上,她因为无聊,就去抱许东洁,幸好陈洁娜在,要不许东洁会“死”的很惨的,虽然李思洁很听陈洁娜的话,但是有时也是控制不过来的,也没办法。现在,我只要看到李思洁向我扑过来,我就闪。我可不想一只乌鸦每天烦着我,我讨厌“乌鸦”,喜欢乌鸦。5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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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乌鸦在一个宁静的夜晚,我想着乌鸦被打伤的情景渐渐进入了梦乡。我走在一条又脏又臭的大街上,街上荒无人烟,这时,我发现一位老爷爷正躺在地上呻吟着,我走了过去,那位老爷爷对我说:“孩子,我们这里已经被腐烂的东西侵占,我受了毒菌的感染。”我说:“这里的乌鸦呢?难道你们这里没有一只乌鸦吗?”老爷爷说:“曾经有,不过近几年几乎全被捕杀了,没死的也飞到别处去了,我只希望你能把乌鸦找回来,把这里腐蚀的东西全部清里掉、消灭光,恢复原有的平静和美丽。”我听了老爷爷的话,急忙跑到树林去找乌鸦,我寻遍了整个树林,终于找到了一只断腿的乌鸦,不过,它已经奄奄一息了,我怜惜地把它捧在手里,告诉它老爷爷对它们的企盼,小乌鸦流泪了,它奋力抖动了一下翅膀,似乎想腾起,又似乎在控诉,就这样悄无声息在死在我的手掌上。我被自己的梦给吓醒了,但流泪的小乌鸦却总在我眼前浮来浮去,我想,那些贪婪的捕杀者们,为了一时口中的美味,还在延续着对乌鸦的捕杀。如果有一天乌鸦真的在世界上灭亡了,那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打了一个冷战,不敢再想下去了。人类啊!保护乌鸦吧!它虽然外表长的很丑、很黑,但它有为人类清腐排蚀的美好心灵,是人类的朋友啊。人们不是常把“我们和动物是朋友”的话挂在嘴边吗?为什么不遵守诺言,反而与诺言背道而驰呢?500字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