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比风自由
是谁说岁月曼妙如一支舞曲,所有人都必须沉醉其中,锦衣华服,舞步翩翩,但无奈只是上帝的棋子,在用年华与时光编织成的梦境中安然老去;又是谁说,远方尘埃漫漫苦痛未知无法扬帆起航,却不愿承认是因为自己的怯懦让梦想与自由成了一幅悬于墙上的水彩。
可偏偏有人不愿在安逸中蹉跎一生,不愿在男权社会中任人摆布,更不愿一味贤惠、温顺,成为所谓的“家里的天使”。她要求有自己的思想、行为、人生;她渴求自由、幸福与更高的精神追求;她将自己的激情与幻想全部融进一言一行,将一个倔强的背影与扑朔迷离的人生留给世人仰望。
她注定不是生在玻璃箱中的玫瑰,不是因为她不美,是因为她的倔强,让她一次又一次逃离生活的轨道。她在自己的天地恣意伸展着枝蔓,在雨露与风霜中尽情妖娆。她的身后是辽阔的原野,她的背景是耀眼的阳光,风将她的发拂起,将她略带高傲与不屑的笑容延伸。她微笑着,向整个世界高声说:“你好,我是简·爱。”
在夏洛特·勃朗特的描述中,小简·爱自幼父母双亡,从小便受尽了各种人对她肆意的欺凌,从而塑造了她坚韧、倔强、不肯轻易服输的性格。她渴望能找到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寻求人生的价值与自由。然而,面对深爱着自己但却有一位疯太太的罗切斯特先生求婚的时候,她毅然拒绝了。因为她一直追求的是一种真正的爱情,当付出的感情沾上了污点,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接受的。这同样也是简·爱拒绝表兄圣·约翰的理由,因为他只是把婚姻当做自己实现梦想的工具,内心冰冷的他与简·爱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爱情。于是,在面对男权世界对自己施压的时候,简·爱选择了离开。纵使在奔波的路途中,简·爱忍受着饥饿与困苦,但她的内心却是自由与欢愉的。她成为了现实世界的一位叛逃者,同时也成为了自己心灵的主人、精神的导师。尽管简·爱平凡瘦弱,性格上也不免有些刻薄、要强,但同时她诚恳、善良、独立、渴望自由,并将这些性格贯彻到行动中,形成了自身超越时代的强烈的自我意识。
在女性备受压迫的时代中,从小便生活在严格的“囚居”气氛中的简·爱形成了对自由的渴望、对不平等的反抗、对既定秩序的颠覆和对合法性的追求。纵观全书,简·爱的几次出走正是这种追求的集中体现。因为简·爱渴望打破平静的生活,在陌生而艰苦的环境中完成对人生价值的实现,成为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强者。但是,在这样一个时代,女性的力量总是单薄。尽管简·爱不断努力,但她却总是不可避免地陷入他人的囚笼。她离开了里德的家,却陷入了寄宿学校;她逃离了桑菲尔德,却走进了圣·约翰的生活。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简·爱仍旧一次一次愤然出走。因为她并不注重结果,每次出走,都是天性使然。她对压迫的反抗精神,她对自我的清醒认识,她走向社会、实现自我的强烈愿望,让夏洛特在描绘简·爱的过程中同时也完成了对文章主题——对父权家庭的反抗的深刻揭示。
尽管历尽坎坷,简·爱最终找到了真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一同在桑菲尔德庄园执手偕老。然而,夏洛特的爱情则更为艰辛。她曾经与法语学校的校长陷入一段被当时社会认为是不道德的爱恋,又在冲破了家人的阻碍与一位牧师结婚后不久因伤寒去世。爱情的种子刚刚发芽,幸福还没来得及绽放就匆匆谢幕,留下后人黯然唏嘘。世事总是这样无常,上帝给了她天才,却要用死亡湮灭她的灵动。有人说,唯有俗世里的残缺,才能写出如此惊艳的作品。就像简·奥斯汀,独居一生,却交与世人《傲慢与偏见》;就像杜拉斯,颠沛流离,却用《情人》说尽爱情的绝望;就像张爱玲,终老异乡,却用《倾城之恋》惹尽尘埃。简·爱和夏洛特同她们一样,都是独立于俗世之外的女子,不是不肯爱,而是对人生,对自己爱得太认真,太寂寞而如此不俗。正如杜拉斯所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正因如此,她们才在爱情与人生中保持着绝对的精神强度,使时间都为之停留驻足,酿一壶岁月的沉香。
泰戈尔曾言,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简·爱就是这样一位在苦难中歌唱的女子,沿着她所走过的路,歌声哀婉却能动摇人心。她认真行走在自己的路上,不刻意追求自由,但就在认真行走的时候,自由早已引领她走向终点。她说,女人也有着像男人一样的感受。她们像他们的弟兄一样,需要发挥自己的才智,需要一定的用武之地。如果他们要谴责或者嘲笑那些想要超越世俗,做更多的事,学更多东西的女人,那么他们也未免太缺乏考虑了。
就是这样高傲,就是这样反叛,就是这样的简·爱,不屑无知的人们的冷眼相待,只顾自豪地用自己的执着与不羁留下了更深的足迹。
光阴的两岸,她望着对面庸庸众人,自顾自地走着只有她一个人的路,无悔,无怨。
这么多人,或许只有她自己最了解自己。
她比风自由。
只有她自己明白。
梦
各位有梦想的朋友们:
首先,我想说明一下我写这封信的主要目的
我想把那些有目标、有理想,然后敢于去实现理想的人聚在一起,大家可以在一起畅谈梦想
根据我的调查,以及生活经验,发现许多有梦有理想的人都因对未来的困惑、迷惘,而停止脚步。说实话,我认为那些没有目标、没有理想、不敢放开双臂去追梦的人很可悲。我也知道凭借我自己的能力是改变不了这一现状的。应该说是我想拯救那些可悲的人啊。想来一次思想领域的大改革。
也许,对于你们你们来说我这样一个初中生是如此的普通,但一个普通的外表下有一颗不平凡的心
最后要强调的是这并不是一个玩笑,也不是一件幼稚的事,有意者请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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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比风自由_2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是谁说岁月曼妙如一支舞曲,所有人都必须沉醉其中,锦衣华服,舞步翩翩,但无奈只是上帝的棋子,在用年华与时光编织成的梦境中安然老去;又是谁说,远方尘埃漫漫苦痛未知无法扬帆起航,却不愿承认是因为自己的怯懦让梦想与自由成了一幅悬于墙上的水彩。可偏偏有人不愿在安逸中蹉跎一生,不愿在男权社会中任人摆布,更不愿一味贤惠、温顺,成为所谓的“家里的天使”。她要求有自己的思想、行为、人生;她渴求自由、幸福与更高的精神追求;她将自己的激情与幻想全部融进一言一行,将一个倔强的背影与扑朔迷离的人生留给世人仰望。她注定不是生在玻璃箱中的玫瑰,不是因为她不美,是因为她的倔强,让她一次又一次逃离生活的轨道。她在自己的天地恣意伸展着枝蔓,在雨露与风霜中尽情妖娆。她的身后是辽阔的原野,她的背景是耀眼的阳光,风将她的发拂起,将她略带高傲与不屑的笑容延伸。她微笑着,向整个世界高声说:“你好,我是简·爱。”在夏洛特·勃朗特的描述中,小简·爱自幼父母双亡,从小便受尽了各种人对她肆意的欺凌,从而塑造了她坚韧、倔强、不肯轻易服输的性格。她渴望能找到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寻求人生的价值与自由。然而,面对深爱着自己但却有一位疯太太的罗切斯特先生求婚的时候,她毅然拒绝了。因为她一直追求的是一种真正的爱情,当付出的感情沾上了污点,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接受的。这同样也是简·爱拒绝表兄圣·约翰的理由,因为他只是把婚姻当做自己实现梦想的工具,内心冰冷的他与简·爱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爱情。于是,在面对男权世界对自己施压的时候,简·爱选择了离开。纵使在奔波的路途中,简·爱忍受着饥饿与困苦,但她的内心却是自由与欢愉的。她成为了现实世界的一位叛逃者,同时也成为了自己心灵的主人、精神的导师。尽管简·爱平凡瘦弱,性格上也不免有些刻薄、要强,但同时她诚恳、善良、独立、渴望自由,并将这些性格贯彻到行动中,形成了自身超越时代的强烈的自我意识。在女性备受压迫的时代中,从小便生活在严格的“囚居”气氛中的简·爱形成了对自由的渴望、对不平等的反抗、对既定秩序的颠覆和对合法性的追求。纵观全书,简·爱的几次出走正是这种追求的集中体现。因为简·爱渴望打破平静的生活,在陌生而艰苦的环境中完成对人生价值的实现,成为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强者。但是,在这样一个时代,女性的力量总是单薄。尽管简·爱不断努力,但她却总是不可避免地陷入他人的囚笼。她离开了里德的家,却陷入了寄宿学校;她逃离了桑菲尔德,却走进了圣·约翰的生活。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简·爱仍旧一次一次愤然出走。因为她并不注重结果,每次出走,都是天性使然。她对压迫的反抗精神,她对自我的清醒认识,她走向社会、实现自我的强烈愿望,让夏洛特在描绘简·爱的过程中同时也完成了对文章主题——对父权家庭的反抗的深刻揭示。尽管历尽坎坷,简·爱最终找到了真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一同在桑菲尔德庄园执手偕老。然而,夏洛特的爱情则更为艰辛。她曾经与法语学校的校长陷入一段被当时社会认为是不道德的爱恋,又在冲破了家人的阻碍与一位牧师结婚后不久因伤寒去世。爱情的种子刚刚发芽,幸福还没来得及绽放就匆匆谢幕,留下后人黯然唏嘘。世事总是这样无常,上帝给了她天才,却要用死亡湮灭她的灵动。有人说,唯有俗世里的残缺,才能写出如此惊艳的作品。就像简·奥斯汀,独居一生,却交与世人《傲慢与偏见》;就像杜拉斯,颠沛流离,却用《情人》说尽爱情的绝望;就像张爱玲,终老异乡,却用《倾城之恋》惹尽尘埃。简·爱和夏洛特同她们一样,都是独立于俗世之外的女子,不是不肯爱,而是对人生,对自己爱得太认真,太寂寞而如此不俗。正如杜拉斯所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正因如此,她们才在爱情与人生中保持着绝对的精神强度,使时间都为之停留驻足,酿一壶岁月的沉香。泰戈尔曾言,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简·爱就是这样一位在苦难中歌唱的女子,沿着她所走过的路,歌声哀婉却能动摇人心。她认真行走在自己的路上,不刻意追求自由,但就在认真行走的时候,自由早已引领她走向终点。她说,女人也有着像男人一样的感受。她们像他们的弟兄一样,需要发挥自己的才智,需要一定的用武之地。如果他们要谴责或者嘲笑那些想要超越世俗,做更多的事,学更多东西的女人,那么他们也未免太缺乏考虑了。就是这样高傲,就是这样反叛,就是这样的简·爱,不屑无知的人们的冷眼相待,只顾自豪地用自己的执着与不羁留下了更深的足迹。光阴的两岸,她望着对面庸庸众人,自顾自地走着只有她一个人的路,无悔,无怨。这么多人,或许只有她自己最了解自己。她比风自由。只有她自己明白。威海荣成第三中学高二五班高二:张诗怡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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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最初翻看胡适先生的《容忍与自由》时,看到了这句话,我感到又不解又好笑:若处处都容忍着,让不顺心的事扰着自己,这“自由”还有人要吗?之后又仔细读了一遍,想了想,似乎又有所理解,大概是要尊重别人的自由,所以要容忍吧。我也就一下子说服了自己,就这么理解了。有一次,因历史课上的问题去翻查启蒙运动的资料,其中写到了卢梭与伏尔泰:两人生前因观念不同,虽同为启蒙领袖却相互争吵了半辈子。伏尔泰离世,葬入先贤祠;卢梭病逝,法国人亦把他葬入了先贤祠,并特别选在了伏尔泰的正对面安葬。法国人为之骄傲地说:“让这对冤家死后继续争辩吧!”卢梭凭什么葬人先贤祠?一个能与所有朋友、无数学者争吵以至无人再愿理会的暴躁鬼,凭什么?一个已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病的患者,凭什么?一个在资本主义的成长时期就公然反对私有制的“疯子”,凭什么?或许,正是凭着那一代法国人的容忍。今天,当一些西方学者奉卢梭为社会主义思想的起源,将他的思想视作反对后现代主义与纯物质文化的利器时,我们才发现,那一代法国人对这个“疯子”的容忍有多么正确,甚至是超前。因而,我看到了自己先前的观点有多么浅薄。苏格拉底曾说过,他自己之所以智慧,正在于他看到了自己的无知。但生活中无知的我们,却总因为无知而觉得自己是最智慧的人。而当我们抱着这样的无知态度去理解“容忍”时,浅薄也就难免了。“尊重别人的自由”,在我们这里,说到底,便是一种“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口气,无非是为了展现自己所谓的“宽容”罢了。抱着这种心态的人或许潜意识里就觉得我是对的,他是错的,但我气量大,我容得下他的错误。别人若是值得有这份自由,我便忍一忍;别人若是不配有自由,我也就无须所谓的“容忍”了。或许,这正是一种深藏于人内心的,因受到“宽容”这一名誉诱惑而隐蔽了对控制的欲望的表现。它不能算是真正的容忍,只是为了取得“容忍”的名号罢了。正如卢梭在阐述科技与艺术败坏道德时曾提到的,这种为了装点的伪善一旦被识破更令人厌恶。而真正的容忍,恐怕在于敢于承认自己的无知,并能够从心底肯定别人的价值。不少自命不凡的哲学家、艺术家、诗人或所谓的成功人士,都会认为自己的灵魂比普通人更高尚,自我价值比常人更高。但当他们离开像面包师这样的劳动民众几个星期后,那些高尚灵魂中,不知有多少都将在饥饿的面前扭曲,变为可悲的形状。只是社会的普遍想法,就如空气一般不曾离开,而我们也就因此永远抱着无知去“容忍”别人,“容忍”社会。人人均如此,社会也就难免无知了。胡适先生没少受过鲁迅先生的讥讽,但他却能真正地容忍。鲁迅讥笑“整理国库”,胡适有所认同,便在演讲中呼吁先进研究室先为救国出力,再来整理国库。新中国成立后,自然少不了对胡适的一通批判,容不下先生的改良,容不下先生的“自由主义”“资本主义”,更容不下先生抗战时期出任驻美大使为蒋党谋事的“劣迹”。改革开放以来,多了许多重编胡适文章的书,常见一句补充:先生思想虽有些过时,但仍有参考研究价值。看到这些,我不禁苦笑:我们终究还是停留在浅薄的容忍啊!读一本书,时时想着它是有误导的,实在是“读书三忌”之一大忌。我们从争取民族自由开始,寻了一个多世纪的自由,却仍感到不自由。为什么?或许正是在于控制的欲望没有穷尽,不仅控制自己的自由,还要控制别人的自由。不正有网民一边做着不道德的人肉搜索,一边大呼着无言论自由吗?可见,只有真正的容忍,才能带动社会宽容,营造讨论的氛围,形成人人有独立思考、人人都敢发言并都能有深刻见解的自由公民社会,从而改变社会的无知,推动社会的前进,带来真正的自由。所以:容忍是自由之前提;容忍比自由更重要!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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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风_1500字人生没有完美,自然万物循环往复,花开花谢,月圆月缺,不完美才是自然的规律。与不完美的自己相处,也可以让一切在心里实现它的完美。经历人生的风雨洗礼和磨难打击,锻炼出坚强的品格,让烦恼和悲观远离,让幸福和笑声相随。沈从文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一段路,每段情都会有回忆,每段路都会有记忆。当一条路没有走完时,若在中途看到岔路口,不要因一时好奇而转弯,到时发现自己走错了路,却已没有回头路可走。站在时光的对岸,驻足遥望,水天烟波里朦胧着回忆,潋滟处泛着往事的波纹。遇见是最美的意外,用一生的伤祭奠,何不就让一切随风呢?此生走走停停起起落落,逝去的光阴里有着太多太多的不舍。流年是一杯浊酒,浅斟慢酌着岁月就已经流过,再也回不到童年。发誓不再触碰太过美好的感情,因为一但触碰就再也无法忘记,不是不爱,是不能,害怕伤人,也害怕被伤。从此,寂寞着,美丽着,在回忆里笑看美梦破碎后的残缺。那些遥远的故事,仿佛在一瞬间,随着归帆点点,逐渐的由远而近,渐渐的清晰。素心安然,徐徐缓缓行走在九月的风景里,风轻轻,云淡淡,不张扬亦不沉闷,织就着一个清幽淡雅的世界。这一路,以思念为笔,划过悲伤。阳光下,想要写一首快乐的诗,却写不完滴滴断肠泪,诉不完脉脉相思情。雨里,想要唱一首婉转的歌,伴着丝丝珠帘洒落你的轩窗,不求回应,只为独自倾情的守候,懂得,便是值得就让一切随风吧。每个人的心里,其实都有一个纯净的世界,有静静的阳光,一直温暖着自己,坚持着走下去。有浅浅的微笑,一直支撑着内心,痛并快乐着;有淡淡的情怀,一直牵挂着期待着追求者,无怨无悔地活着。多想成为天上的风,考试吧无伤,随意徜徉;多想成为枝上的叶,春夏秋冬,餐风饮露。时间让心更纯澈,让爱更执着,没有任何理由只是静静地走,因为一直有路。没有任何奢求只是无怨无悔,因为一直有心。几多坎坷,几多起起落落,只能让岁月更加美丽,让人生更加精彩,让生命更加沉着。爱的春天,总在轻风细雨中悄然滑过。生活是一杯难咽的酒,明知道苦涩,却要饮下,因为一种责任。明知道无味却要入口,因为一种必须,明知道会醉却要畅怀,因为一种无奈抑或一种善良。多想成为溪中的水,与时光一起飞翔。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纯净的世界,学会静享生活,细品个中滋味,让一切随风,让心坦然无悔!日渐丰盈的季节,成片绿肥红瘦,处处莺歌燕舞。碧波荡漾的湖面,一层层,一圈圈,氤氲着长久以来难言的情愫。让一切随风,轻风拂柳的姿态,在一片夕阳如画里,见证着所有的缘起缘落情起情灭。我们脚下的路,是靠自己走出来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所以人生每一步都是靠自己掌握的!开心不开心,也是自己选择的,所以我们要学会在生活中正确的取舍。有些东西,你奋力的追求了很久很久,也不肯放弃。流年,是一曲清歌,低吟浅唱着,时光就已经走远,再也回不到少年。低吟浅唱,浅斟慢酌,弦上、杯中,弥漫着依恋,缠绕着缱绻,往事的涟漪,又在往昔的岁月里闪现。心渴望一方空灵,灵魂轻盈飘逸得没有负担,身边似是而非的快乐,想要让它变成真的。岁月催人老,旧的时间里,我们都留下过我们年轻的步伐。当岁月轰轰烈烈地远离了我们,我们也不能把过去的记忆看得荡然无存,因为经历过的就是一种收获,不管是伤害还是痛苦,这都是上帝恩赐的厚爱!黑暗是黎明的最美画卷,折磨是幸福的最美诗篇,思念是等待的最美歌谣。一切随风,无怨无悔!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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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什么总比我好同样的民族,同样的年龄,同样的智商,黄月莹为什么总比我好呢?“这道题有点难度,大家下课时钻研钻研!”数学老师布置完作业走了。有难度,我哪能做出来呀,对了,何不到“数学天才”顾凡博崴的课桌前抄答案呢?不到两分钟,他便做完了这道题,我就和其他同学一样“满载而归”。只有黄月莹,她没有去抄答案,只是在自己的座位上飞快地演算着。我走到她旁边,拍了拍她的肩,说“有答案抄,干什么还要浪费时间做题呀!”没想到她头都不抬,继续做题。她一会儿读题,一会儿沉思,一会又“唰唰”地写着,草稿纸用了一张又一张,总是不能成功,嘻嘻,自讨苦吃,拜拜,我去玩了。三分钟,五分钟,六分钟……八分钟过去了,我回头一看,黄月莹把笔往桌上一放,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啊,她竟然把题目做好了。下节是体育课,要400米测试。我和黄月莹一组。“嘟”哨声响了,我们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起点,向终点跑去。一开始黄月莹被我落下了“十万八千里”,但跑着跑着,一股从未感受到过的滋味向我扑来,我感到脚像灌满了铅一样,怎么也跑不快,只好停下来走了一会儿。回头看看黄月莹,她已离我很近了,过了一会儿,她扭着肥胖的屁股超过了我。反正又不是期末考试,被她超了也没关系。黄月莹到了终点,额头上布满了汗珠,但我还在离终点100米的地方,慢吞吞地“跑”着。“有毅力点,向黄月莹学习”,体育老师鼓励着我,其实在表扬她呀!“哗”随着这个声音,一堆脏物从一位同学的嘴中吐了出来,有酸味,也有辛味,臭极了,同学们立刻躲得远远的。我用手当扇子在鼻子边扇着。这时,黄月莹干嘛跑这么快,再怎么说也不用躲到外面去呀,可是她回来了,拿来拖把,一点也不怕脏拖起地来。拖把脏了,就去卫生间,洗干净,这样来来回回跑了好几次,气喘吁吁的。终于,那堆东西被黄月莹打扫干净了,而我的脸也热得像火在烧!现在,我终于找到了我比不上黄月莹的原因。独自做出奥数题,是因为我不如她肯钻研;跑400米,她比我有毅力;当同学呕吐时,我又不如她那样关心同学,乐于助人……不过,我不会灰心,我要学习她,然后超过她,做到比她强!【篇二:初春的雨作文600字】说到春,自然会想到那贵如油的春雨。在朝气蓬勃的春天,万物生长离不开水,春雨的可贵可想而知。早晨,天空灰白灰白的,不远处的屋顶上笼着一层薄烟,那一排排的青砖黛瓦看起来朦朦胧胧的,一切都浸润在这似有若无的丝丝春雨里。走出家门,不用披雨衣打伞,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春天的味道,像是泥土的芬芳。燕子还未归来,喜鹊却先嚷嚷开了——“喳、喳、喳”,好像在说:“春天来啦!”喜鹊的长尾巴一翘一翘地,抖掉了满身的水晶。门前的那条白狗,傻乎乎地蹲在湿漉漉的地上,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一丝丝的雨。母鸡们可闹腾多了,撒开脚丫子满菜地里跑。鸭子们早早地下了水,尽情享受着春雨带来的快乐。雨滴越下越大,那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接连不断地往下掉,有的掉在了种子上,种子张开那可爱的小嘴巴,咕咚咕咚地畅饮琼浆;有的落在了树叶上,树叶高兴地搂了搂雨滴,把它送进了泥土;有的落在了瓦片上,像是坐了滑滑梯,把瓦片上的尘土洗得干干净净。地上已经积起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水塘,水面上不时地泛起涟漪,那一圈圈的水波还未停下,又有了一个新的圆圈,很是有趣。晚上,雨还是那么大,打在屋顶的一块铁皮天窗上,本来很悦耳的雨声听起来却似在敲梆子鼓,但此时有声胜无声,一边听雨,一边看书,倒是很雅致。初春的雨就是这样,越仔细地去享受,就越能感到它的魅力,就像一个内秀的姑娘,亭亭玉立。初春的雨是珍贵的,是美好的,春雨让大地生机勃勃,春雨就是一年的希望。【篇三:快乐的星期天作文600字】清明放小长假,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外婆家,希望早点做清果,这样我就可以吃上美味可口的清果啦!谁知要吃没那么容易,外婆对我说:“天上不会掉馅饼给你吃,只有你劳动了,才会得到成果!”我只好跟着外婆一起做。外婆先给我看了一个成品,弯弯的,有点像水饺。我看了看外婆那熟练的手法,在心里暗笑:哈!那么容易!不就是一个大一号的水饺么!我拿起一个面团就做了起来,先把面团变成一个饼状,再把肉放进去,把两边的面合并在一起,最后再把边缘依次按到里边去,做出一条波浪边。就这样,一个简单的清果就做好了!我高兴地拿起包好的清果,走到外婆面前,没想到第一个就得到外婆的表扬:“挺好,挺好!就是要把肉再包得多一些,在做饼状时要外沿的面薄一点,中间的厚一些,这样做出来的清果就完美了!”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走到外婆身后,偷偷地拿了一个外婆包的清果,回到座位上,又开始练起来。呼!终于又做好了一个,比刚才那个好多了,不过和外婆包的相比,还差十万米的距离呢!就这样,我做了一个又一个。经过反复的练习,我终于做出一个最漂亮的清果了!我高兴地拿给外婆看,外婆看了连声叫好!我兴奋极了,又包了好几个。接下来就是蒸清果了,等待的时间真的好漫长啊!我端着烧熟的清果,严肃地走到饭桌旁,期待着妈妈的回应。就在妈妈咬下去的那个瞬间,我真的好紧张,到底好吃还是不好吃?,妈妈咽下清果后,对我说:“真好吃!以后也一定要坚持做这么美味的清果哦!”我特别高兴,心想,我以后一定要再为大家做好吃的,这样外婆快乐妈妈快乐,我也快乐呀!看来天上真的不会掉馅饼的!我特别高兴,因为只要劳动一定会有回报的!【篇四:六株向日葵作文600字】小区的花坛里,悄悄的长出了六株向日葵。站在花坛旁边,一片香气扑面而来。仔细一闻,这可不是来自向日葵,这好像是花花草草脚下大地的气息,自然的气息。又仿佛是这种让人心旷神怡的香气哺育了一旁的许多花草,广玉兰,桂花和向日葵。大地是他们的母亲!一阵和风吹来,向日葵手掌一般的绿叶似乎在和我打招呼;一朵云飘过,虽然为它带来了一时的清爽,却使它昏头转向。多亏了是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为它点燃了它心中的那盏灯。但对向日葵来说,天地间最重要的可能只有两样东西:太阳和大地。一个在最高处,一个在最低处。向日葵的生命力也非常强,只需人给它一个机会,剩下的,它便会用自己那点微不足道的力量去努力,直到成功!向日葵的茎很粗,虽说比不上树,但足以和一株小树的树杆相比,上面还带有密密的短短的白色针毛,就像一件驼绒衣。它的叶子像一把大蒲扇,上面的纹路十分特殊,像是叠罗汉的架势,一层接一层,有一种立体感。叶背面长出了类似广玉兰的短绒毛,在开花的位置上,层层冒出了让人觉得无穷无尽的叶片来。向日葵从一粒小小的种籽,变为绿芽,再长高成为最终看到的向日葵,都扎根在同一片土地,在春到秋三季之间完成它看似理所当然的生长任务,不是为了开花结果……而是为了完成一个必须践行的任务;追逐,追逐它心中的太阳,直到它的果实——它的心被无情的拿走……现在我终于明白,向日葵心中那所谓的太阳,其实就是它那颗被理想所占据心,正因为她有了这个巨大的理想,才会永不停歇地追逐。虽然,它的起点是最低的,但是脚踏实地的它,肯定能到达梦想的最高点!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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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源源溪树情树说:“你不需要滋润我,因为我不会开花。”溪说:“我一定会滋润你,无论你是否开花。”——题记一个碗从手中滑落,时空仿佛凝固一般,周围寂静无声,终于池子里绽开了一朵水花,一圈涟漪在平静的水面上荡漾开来……他,原本有个幸福的家,父母恩爱,幸福美满。虽然,生活的窘迫常常使他们只能以粗茶淡饭果腹。但每当一家人坐在那矮矮的小方桌上有说有笑地吃晚饭时,他觉得幸福莫过于此。但是,上天似乎并不保佑这个幸福的小家庭。一场车祸,使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摔在地上,支离破碎。从那以后,父子两人又搬回了那个早已遗忘在记忆里的乡村小屋,远离了城市这个伤心之地。在他的眼里,父亲变了。皱纹爬上了那片苍凉之地,原本炯炯有神的双眼也变得黯淡无光。在他的记忆里,父亲是从不沾烟酒的,可现在的他常常以酒度日,吸烟更是家常便饭。原来和蔼可亲的面庞仿佛冻结了一般,再没有了往日的光彩。至于那温馨的晚餐自然也一并埋葬在了记忆深处。他常常哭着要妈妈,可换来的是父亲蒲扇般的巴掌和厉声的叱喝。“不许哭!再哭打断你的狗腿!”一次次的挨打也让他的心冷若坚冰。后来,那个女人闯入了父子俩的生活。那个晚上,酒气熏熏的父亲看起来红光满面,听人说,他又娶老婆了。父亲拉着一个女人来到他面前,指着她说,“来,叫妈!”女人笑眯眯地看着他,就像在看一只小猫一般。他怯生生地叫了声“姨。”他爸火了,扬手就准备给他一下子。那个女人一下子拦住了他,“孩子还小,不懂事,别打他。”然后,又转过身子,蹲下来,递上几块花花绿绿的糖。笑眯眯地说:“来,孩子,叫妈。”他一下子打掉了糖,大喊道“你不是我妈,你不是!”父亲瞪大了眼,一把抓住他“你叫不叫?!我打烂你的臭嘴!”不知哪来的勇气,沉默的他也抬起头来,红红的眼睛毫不示弱地回瞪他“不叫!”那一夜,新郎的洞房里久久回响着噼里啪啦的声音,却没有孩子的哭泣声,只有低低地啜泣。那一夜,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那一夜,仇恨的种子也在孩子稚嫩的心灵中埋下。他知道,终有一天,那颗种子会发芽……第二天,他静静地趴在床上一动不动,屁股又红又肿,上面还横横竖竖地映着一个个手掌。枕头上湿湿的,两只小手还紧紧地攒着。在床尾,黑暗中还有一个女人的身影,正低着头小心地给孩子抹药,不时还轻轻地吹两下。门口有一个高大的身影斜斜地靠着,屋里还是一片沉默,只有时不时的轻轻的吹气声。“孩子,还好吗?”半晌,门口处才冷不丁地冒出一句话。“你也太狠了,这可是你自己的娃啊。虎毒还不食子,有你这样当爹的吗。”“我那不是喝多了吗,再说这小兔崽子也太不像话了。”女人的身影直起身子,轻轻地摸了摸熟睡了的孩子的脸。良久,黑暗中传出一声轻轻的叹息“可怜的孩子啊。”从那以后,这个他心中的坚冰在那晚火辣辣的痛中融化了,似乎化为一潭死水,沉淀了欢笑、亲情,连带着心中的那片田也荒芜了。渐渐长大的他,性格怪癖,时常冲着后妈大发无名火,可他的后妈总是笑着面对他的刁难,还常常关心他。唯一令家人宽慰的就是他优异的成绩了。这时,家中有多了一名新成员,他,有弟弟了。这天中午,三岁的弟弟正趴在草席上看斗蟋蟀,不时发出几声欢快的笑声。他正在桌子认真地写作业,可那蟋蟀的叫声和弟弟的欢笑却挥之不去地在耳边缭绕。他想起了妈妈,脑海中浮现出那欢乐的场面。他愈发肯定是那个女人抢走了他的爸爸。又想起那蟋蟀是爸爸抓给弟弟的,心中就更不是滋味了。他皱着眉头,仿佛感到弟弟的笑声竟是在嘲笑他的失宠。忍无可忍之下,他扔下了手中的铅笔头。在弟弟疑惑的目光中,一把抢过蟋蟀,扔在地上狠狠踩死。这才仿佛解气似得拍拍手,哼着小调转身就走。只留下了还在哇哇大哭的弟弟。父亲循声赶来,把询问的目光投向大儿子。看着父亲的样子,他心中那仅有的一点畅快也没有了。他把头一偏,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弟弟哭着喊道:“哥哥,哥哥把小虫踩死了。”“你干什么欺负你弟弟,他一个小孩找你惹你了!”父亲生气地问。“烦!”他头也没回。“你给老子再说一边!”父亲卷起了袖筒。“我说烦!”他还是没回头。“好,你小子翅膀硬了!敢和你老子顶嘴了,看老子不扒了你的皮。”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门口传来。那个女人,一过来就把父亲拉到一边,顿时缓解了父子两剑拔弩张的气氛。“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和孩子斗气呢。不就是只蟋蟀吗,发这么大火干吗。还嚷嚷着要扒皮,你先扒了我的皮试试。”“可,可是这娃,太不象话了,他欺负你儿子啊。”父亲有些词穷,“什么你儿子,我儿子的,不都是咱儿子吗。要是你不要,我要。”说着,丢下还在哭泣的小儿子和涨红了脸的父亲,走向至始至终都只说了几句话的大儿子。“孩子,没事。不就是只蟋蟀吗。别往心上去啊,你爹啊就这个脾气,刀子嘴豆腐心。”说完,还替他理了理折皱的衣领,拍拍肩上的尘土。他不动声色地推掉她的手“你不要做戏了,我不会被你骗到的。刚才你在哪,哼,别冲好人了。我不会原谅你的!”他说这话时有些底气不足,头也不回得跑了。只留下了呆住了的她,咬牙切齿的他和狼嚎大哭的他。树的枝干还在抽芽,蜘蛛的网还在反复编织,燕子南来又北往,生活还在继续。他的那番伤人之语仿佛没在家中掀起一点波澜,当他回家时。迎接他的不是父亲蒲扇般的大手,而是丰盛的晚餐。在这个穷的得揭不开锅的家庭里,肉实在是一种奢侈品。可那天晚上,他却见到了那过年才有的美味。后妈一如既往得笑脸相迎,可那和蔼的笑脸却掩不住眼圈上淡淡的红。餐桌上,父亲习惯性地拍拍桌子,像在宣布晚饭开始。贪吃的弟弟眼钩钩地盯着那肥肥的肉片,却有所顾忌似得闭上了嘴。父亲则是没看见似得吃着青菜,可那心不在焉的样子任谁也看得出来。他直直的筷子经过肉片时总是绕过一个弯,夹向一旁的青菜。一家人都在埋头吃饭,谁也没说什么,谁也没提那几片肉。反倒是他,像个局外人一般,不知所措地咽着口水。终于,在他第一次做贼一般地尝试后,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那几片肉。在他仿佛凝结的小潭中第一次,荡起了涟漪。在他的眼中似乎不再只是对她的敌意。几年后,他长大了。县一中的通知书飞到了他的手上,在这个小村子里像水里掉进了一块石头,掀起了了一浪又一浪。人们纷纷来向他家道喜,乡亲们也都一块、两块地捐钱。可1000元的赞助费像一座大山压在这个家庭的身上令他们喘不过气来,百来块钱的捐赠根本显得微不足道,父亲又开始坐在门槛上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着烟。那天晚上,注定是一个无眠之夜。父母和大孩子为学费而发愁,小孩子为上小学而兴奋。“要不让孩子别上了?”父亲在房里沉声问道,另一头没有回应。屋子里陷入了沉默,每有人注意到房门外有一个身影悄悄地离开了。“你们不让我上学,我自己挣学费。”他打起了出门打工的念头殊不知在墙的另一头也有人打着同样的念头。第二天,他留下字条,收拾收拾行李就出门了。他在城里的一家大酒店里找到了一份洗碗的工作。他要和另一个工人一同洗一整晚的碗。虽然苦了点,但他心里却乐滋滋得。当他抬起头时,看到的一幕却让他惊呆了,那另一个工人竟是他最恨的人——后妈。碗在手中滑落,泪水在脸颊无声流淌。沉寂多年的心在这一刻焕发生机,荒芜的心田中开出了最美的花。他跑过去抱住了同样在发呆的她,喊出了那个早已尘封在记忆里的称呼“妈!”溪的滋润,无悔的付出,隐约间,他们仿佛听见花开的声音……源源,溪树情……——后记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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