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我们来到这个世上,会有很多不可思议。我们的情绪被这个世间牵绊,但总有很多奇妙的生灵,让我们觉得,人间值得。
我喜欢寒霜时节的朝霞。
零下温度的凌晨,寒意将我锁在被窝。东边热烈的红色打碎昏暗宁静,渐渐唤醒沉睡的天空。伴随着红日升起,东方的红色绸缎渐渐褪去,把温热留给人间。
我喜欢黑夜降临后的圆月。
树叶凋零后的枯枝杂乱,疏疏散散地印在空中。叉间明亮的玉盘,是孤单的行人找寻的归宿。它好像静静悬挂在枝头,又好像远远飞于天边。但无论如何,明亮如灯是它,清洁如玉是它,圆滑无瑕是它,傲气四溢也是它。我喜欢这个节气的圆月,没有什么,就是喜欢。
我喜欢夜路上的星光熠熠。
心里藏着发光的星星,一个人的夜路也亮晶晶。我享受与星星对视的每一刻,仿佛沉入了无尽的浪漫;我享受走有熠熠星光夜路的每一秒,仿佛深陷于无尽的安逸。星星会发亮,是因为它想让每个人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我喜欢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的日光耀耀。
是谁悄悄寄给太阳一封情书,让它羞红了脸庞。如果问我什么是温柔缱绻,什么是坚决勇敢。我会答:当你冲向太阳微笑,去诉说生活的美好与烦恼时,你就是温柔缱绻;当太阳洒下日光耀耀作为回应的时候,它就是坚决勇敢。当一点一点热烈的心拼凑在一起时,就是整个银河系。心怀明朗,且日光耀耀。我们不信神明,只信一个“热爱”。
我喜欢的一切合在一起,就叫人间。
冬雪会遇见春天的桃花,秋叶会落入夏季的池塘。
我不相信不可能,我只相信不勇敢。
因为,我喜欢。
良辰美景,暖暖人间,你要喜欢。
我想回到唐朝
“唐朝是中国最鼎盛的时期,这离不开几代皇帝的勤勉……”历史课上,老师在讲台前“手舞足蹈”地讲着盛唐气象,我在下面认真的听。
不知哪一刻起,我想回到那个万国朝拜的李唐盛世。
深夜,我躺在床上,凄清的月光轻轻笼罩着我,轻薄的窗帘被微风吹的沙沙作响。
再次睁眼时,我诧异地发现,我回到了唐朝。
我的脚下,青石板冰凉,上面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天空是格外的蓝湛,偶尔有几丝炊烟略过,十分平静。
就这样走着,走着……
我遇见了李白,我们一起饮酒作赋,遨游人间。酒醉之中,我向他表达了我对他的诗篇的喜爱,他向我诉说了他的官场失意,再无归顺朝廷之心。
“吾之一生郁郁不得志,终是只能以诗篇为乐,仅此而已罢……”说着说着,他又喝了口酒,拿起毛笔蘸蘸墨汁,开始了他的新创作。我惋惜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感慨万千。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在心中默默念起这些豪情壮志的诗句。原来世人皆道诗仙的李太白,也有如此多的绵绵愁绪!人们只看到李白诗词的壮美,却没想到这壮丽诗篇的背后,是一次次的饮酒消愁……
我遇见了武则天,我们对坐在桌子两旁。她褪去了一切华丽的盛装,与我黑白对弈,谈古论今。我们从夏商周谈到当今大唐,从青铜器谈到如今的曲辕犁、筒车。她轻笑着说,民生关乎科技的发展,关乎一个国家的兴衰。
短短的几句话就体现了她的政治才能,也使我产生巨大的好奇:一介小小女子如何做到君临天下,成为中国唯一一个女皇帝的?我想知道,她是不是有如后人评价一般狠辣至极、诡计多端?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更何况一介女子。在我看来,她一定有诸多无奈。她冲破了封建道德礼教的束缚,不顾朝臣反对,毅然决然登基为帝。就当所有人认为她一个深宫妇人不能做治国之君时,奇迹发生了——她在位期间,社会经济得到了发展,边疆得到巩固开拓。她用自己的一生向所有反对她的人证明:巾帼不让须眉,女儿亦不输男儿。
“朕无法用世俗的眼光衡量自己的一生,或许在世人看来,朕就是一个谋害亲夫,杀害子女,妄图登基的毒妇。罢了,罢了,史书评说,就让后人自己去撰写吧。”是的,一代女皇最后留给我们的,就是一块“无字碑”和深深的思索。
我遇见了杨贵妃,她身形婀娜,在金碧辉煌的大殿上显得十分美丽。殿堂里此时奏着唐玄宗为她谱的《霓裳羽衣曲》,乐曲仿佛从天上传来,贵妃就像敦煌飞天中飞出的仙。
曲毕,她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块手镯,像小女孩一般,兴奋的摆了摆手,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这是玄宗第一次见到她时送给她的礼物。我鼻子一酸,看来贵妃她还坚守着与玄宗纯真的爱情,丝毫不介意唐玄宗对她的处置。
她在马嵬坡永远退出了历史的长河,永远定格在了37岁,永远被后人称之为“红颜祸水”。
难道,唐朝的盛衰全是贵妃一个人造成的吗?兴盛时,她是繁荣的象征;衰败时,她就是败落之根源。难道真是如此吗?
我想上前去安慰她,却无法接近。
可惜最终,我也没能看清杨贵妃“云想衣裳花想容”的容颜,只看到了她对爱情的忠贞与渴望。
这样一个痴情女子却被后人称为“红颜祸水”,实在是可怜。
越想越惋惜,越想越激动!我要用笔写下来!我要用笔写下来!这种种误会,我都要写下来!
“叮叮叮——”刺耳的闹钟响起,打破了此时的氛围。
带着淡淡的忧伤,我从梦中醒来,手里紧紧抓着历史课本,和唐朝已经逝去的繁华。
翻开课本,我再次触摸到了如水如画般的盛世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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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天空,那一片透明的蓝天,像一块丝手帕,蓝天上停留着细碎而洁白的云彩,向绣在手帕上的玉兰花。我喜欢月亮,晴朗的天空像匹柔美光滑的蓝色绸缎,一轮玉盘似的满月,把它皎洁的光华撒向美丽的人间。我喜欢星星,那淘气的星星在黑漆漆的夜空划出一道金色的弧光,像织女抛出的一道锦线。我喜欢彩虹。彩虹像仙女的彩带,像迎接我们的彩桥,仿佛可以把人引入神话世界。我喜欢小河,瞧,那河面水平如镜。鱼儿们这些调皮捣蛋的孩子,一会儿跳出水面,一会儿游来游去,一会儿藏到水草中睡觉。我喜欢书,那一个个有魔力的字眼似乎带着我走进书中,领略历史文化,异域风情,英雄人物、、、、、、让我置身于另外的一个世界。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给我们带来的美!3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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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说起名言,我知道的很多,比如“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等。但是,这些名言就像长相普普通通的人,见过就忘记了,只有这句话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记得是一次数学单元检测。那天上午,妈妈叮嘱我说:“今天考试,一定要认真对待哦!”我不耐烦地拍拍胸,说:“呀,你放心好了,数学单元检测嘛,小意思,我一定拿个100分。”考试的题目正如我所料,简单死了。在我看来,就是一加一、二加二之类的水平。我很快做完了。我满意地靠在椅子背上,心想:“老师真没水平,出些这么烂的题目。我这样高水平的人,100分没问题。”下午,试卷发了下来,我一下子傻了眼:93分!两个鲜红的大叉叉,硬梆梆地躺在试卷上,正向我狞笑着。我再仔细一看,原来是题目抄错了。真是的,这么小儿科的错误竟然让我碰上了,倒霉!我提心吊胆地回家,把考试结果告诉了爸爸妈妈。妈妈大怒道:“你怎么可以这样不认真!”爸爸语重心长地说:“学习的敌人就是不认真啊。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是呀,我不禁回想起我在考试时的情景:别人家都在埋头苦干,而我东张西望,口中念念有词:“上帝保佑!我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嗯——气沉丹田,分数进来!”这样真不应该,不但自己没考好,还影响别人。我前面那个虞超伟,他做完了,还在认真检查呢。他原来成绩比我差,这次却比我考得好,考了99。5分!这说明,只要不自满,讲认真,就能取得好成绩。唉,我真后悔我的自满、不认真!我流着泪,把爸爸的这句话牢牢刻在脑海中。从此,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认认真真,决不马虎粗心,因而成绩稳步提高,得到了老师的赞扬。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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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上语文课,课上那异口同声的朗读声使人心旷神怡。我喜欢在课余时间到操场上玩游戏,打乒乓、抓人……不管玩什么,我都很开心。我喜欢在中午阅读时间看书。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作文书里一篇篇优秀作文。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读过它,按它上面的作文写法写过几篇好作文,虽然是以前的事情了,尽管这本书再破、再烂,但书中的知识永远长存。我喜欢校园里的小鸟,每当踏进校园,总是不时能听见几声清脆悦耳的鸟鸣声,让人听了心情舒适极了。我也喜欢校园里那些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行的,虽然它们没有浓郁的玫瑰那样高贵,没有孤洁的百合那样清新,可是,我认为他们享有同样的尊荣。我还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我是一匹天马,能跃过长江、黄河。我喜欢校园,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深沪中心小学五年级:陈志煌3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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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春天的美丽,小草在微风的伴奏下,跳起了欢快的舞。花儿用美丽的笑脸迎接春天的到来。柳树甩着长长的头发,像个仙女一样漂亮。我喜欢夏天的池塘,岸上的草丛里传来呱呱的“歌声”。微风吹过水面,荷花像个漂亮的女士,在水面上跳起了舞。池塘里,鱼儿们欢快地玩耍着,你追我赶,个个充满了生机。我喜欢秋天的果园,红苹果好像很不好意思接受人们的邀请。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为人们照亮路。香蕉像个月亮,黄色里透着一点点绿色。我喜欢冬天,当鹅毛大雪纷纷下时,大地换上了一件白色的毛衣。孩子们在雪地里打滚,打雪仗,滑冰······我喜欢朋友,喜欢在阳光明媚的时候去叩他们家的大门,等他出来跟我玩。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3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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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春天,它使大地焕然一新。小草发芽了,它那嫩绿的身躯在风中舞动。花园里鲜花盛开,粉色的樱花;雪白的梨花;娇艳的海棠;楚楚动人的樱花,都笑盈盈的。你看,雪白色的梨花开满枝头。微风吹来,缕缕清香飘逸在空中。春天带给我们欢乐和希望。我喜欢夏天,夏天夜晚的院子里,乘凉的人很多,男女老少,三五成群。老爷爷、老奶奶拿着大蒲扇一边扇风一边闲聊。那天真无邪的小孩子玩着那些幼稚的游戏,笑声不断。我喜欢秋天,深秋是绚烂的。它把金黄色和橘红色掺杂在山林剩余的绿色里,仿佛是日光融成了点滴,落在茂密的树丛中。金色的秋天也是收获的季节。田野里稻浪翻滚,成了一望无际的金色海洋,空气里到处弥漫着芳香。我喜欢冬天,飞舞的雪花飘飘洒洒从天而降,把整个世界都换上了银装。宁静的大街上,白雪皑皑,俨然像一床厚厚的绒被,软绵绵的铺在地上。我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我和好朋友一起去游玩、照大头贴、看书,没有父母在身边唠叨。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和李时宇、丁止晨等人一起去香港迪斯尼玩摩天轮、过山车、进鬼屋……但它并不是真正的,只是幻想出来的情景而已。我喜欢读书,书把我带进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我就像一根细长的丝线,寻找晶莹剔透的珍珠,将它们穿成一串美丽的珍珠项链。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的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5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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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穿梭在喧嚣的城市街道,虽然步履匆匆,但还是有满满的喜欢在心中升腾,翻飞。我喜欢每天站在窗口,眺望远方。细听行道树在秋风中飒飒的唱着歌,行人驻足树下,闲散的心情在秋风中的纷飞。盯着楼前的建筑工地细瞧,一块块巨大青石一见到重型机械,便筋骨脆断,建筑工人繁忙的身影在青石的映衬下,虽然渺小,但他们为城市的建设所做的贡献却是高远的,让人顿生敬佩之情。远处的高楼林立,鳞次栉比间显出着城市的繁华与新时代浓郁的时尚感。晴空下,极目之处,起伏的群山清晰看见,高大的风车伫立山顶,显得伟岸、峻拔。放眼远望,无不让人感怀时代的发展,生活的美好。我喜欢独处的那份宁静。我是个不喜欢热闹的主,总是贪恋独处的美好。下班了,我飞奔回家,关闭门窗,将自己困在偌大的房间里,身着睡衣,慵懒的蜷缩在沙发上,电视节目自动更换,而我依然不予理睬,只是傻傻的呆着,任凭时间飞逝。暮色降临,繁星璀璨夜空,晕染了夜的眉梢,我背靠床头而卧,喜欢在宁静中找寻听书的感觉,打开喜马拉雅,依偎着极富磁性的声音,闭目养神,那一个个犹如精灵一般的字符,在我的脑海中舞蹈,感人的画面,深奥的哲理,鲜活的生命,肺腑的言语,无不充盈着我的灵魂。那时那刻,宁静中闪烁智慧的灯火,温馨,雅致,熠熠生辉。我喜欢花草。家里的阳台上,小小的窗台和花架上,各色的花相互簇拥着,彼此竞争着,那一抹浓绿清脆欲滴,溢满双眸。新买的秋菊展露笑脸,我喜欢闭目吻嗅菊花的清香,深吸一口,任凭那淡淡的清香在鼻尖飞扬。清晨起床,第一件事便是一边刷牙一边端着水壶,把这些小可爱挨个洗个澡。他们伸着懒腰,扬起笑脸,向我表示感谢。每到周末,阳光透过玻璃窗,撒了一地的暖,我就会搬来小凳子,静坐在阳光里,抚弄着那些花草,松土,剪叶,清洗,任凭它们在我的爱抚中陶醉。我喜欢做女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便对手工编织产生了兴趣。说真的,编织毛衣、帽子,各种款式的坐垫,这对我来说是自学成才。有时我会百度各种编织视频,或翻看编织书籍,仔细的研究,琢磨,甚至进行试编,好看了,拍个图片存入电脑,留做样板,也会记下编织的方法,以备下次所需。收看电视节目,或者是阳光充裕的午后,便是我做女工的最佳时光,一边追剧,一边编织;一边享受阳光沐浴,一边编织,整个人都沉醉在编织的自在之中。我喜欢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每次回老家,我都喜欢沿着山间的小径缓步而行,《乡间的小路上》就会自然的在唇齿间跳跃。蜿蜒的乡间小径,像盘区在原野上的卧龙,信步其上,心中的烦躁顿时找到了安放之处,那时才真正体会到“此心安处是吾乡”的真谛。田野里纯纯的泥土的气息,夹杂着青草味儿,和着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山坡上,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扑棱棱的飞向山顶,打了一个回旋,又隐匿在树丛中,呼朋引伴的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山坳里那些小野花竞相开放,它们没有玫瑰的浓郁,牡丹的端庄,百合的高洁,它们渺小而鲜为人知,但是它们却尽展内心的淡定与从容,绽放着人间最娇艳的风景。我坚信,但凡是花,都该拥有一份尊荣。我喜欢阅读孩子们的习作。翻开孩子们的习作本,那些方方正正、端庄秀气的钢笔字,如绽放的小小茉莉,散发着清幽的墨香,让我看到了孩子们端庄优雅的风度气质。那些稚嫩淳朴的语句,让我体会到孩子们纯真的理想与非凡的感悟。那些亦真亦幻的情景,让我品尝到甜美而又沁人心脾的温馨。那些诚挚的友情、浓郁的亲情,让我看到了孩子们蓬勃可爱的笑颜,明净爽朗的额头,和一双双活泼清澈的眼睛。徜徉在孩子们真真切切的文字里,只觉心头欣慰萌生、蔓延无止境。我喜欢看书。喜欢茶余饭后,静静地读一小篇美文或者一段小故事,在书中,我陶醉于那穿透纸背的传统美,痴迷于那蕴含字间的情趣美。同时,穿过历史的光芒,感受缥缈于眼前的现代气息和弥散与于人间的永恒的智慧。我喜欢朝夕惦念的语文。给学生上的第一节课,我总是讲什么是语文,而后,铺天盖地多维延伸,极力展现语文的深邃与旷达。语文课上,我时常带领孩子们漫步在雅致的文字天地,陶醉在玄妙多姿的文学殿堂,让身心疲惫的人找到精神的最好寄托,让迷茫无助的人找到人生的坐标,继而不断前行,为梦想追逐。面对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我们每天都在和时间赛跑,矛盾的心里、复杂的情怀,违背的意愿,逐渐的让心头的“我喜欢”藏匿在心海最深处,让心中的平静无处安放。有时真的希望我们的生活能慢下来,在慢的朴素中感受“我喜欢”的精致与淡雅,在慢的时光中找寻“我喜欢”的淡定与从容。我喜欢是情愫的宣泄,我喜欢是心灵的映射,我喜欢是幸福的最美境界。生命中的风景很美,只要我们学会慢下来,才能感悟到风景的内涵。我喜欢,慢慢走,欣赏啊!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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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早上一起床就可以闻着阳光的味道,我喜欢阳光,喜欢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喜欢触摸它那每一抹温柔,喜欢抓着阳光的脚步寻找新的起点,穿梭在阳光周围编织不平凡的青春之梦。我喜欢倾听,倾听话的心语,倾听风的诉说,倾听朋友的微笑。风伴着花谢了又开,看花的美去了再来。是风的无情还是有义?风吹走花,却又再次使它复生。是何意义?风无情,无情中吹散零落的花瓣。看似无情的告别却又为何是花在现媚人的身姿,难道就是义吗?是的,就像朋友一样,真心的朋友,她犯错了,她伤害到你弱小的心灵了,一样会回来,会用最真诚的微笑抹去流给你得伤痕。我喜欢用手中的画笔去勾勒一幅缤纷的画。背景是蓝的,因为那里充满梦幻;鲜花是红的,每一朵都是一份微笑;大地是灰色的,要用人生的步伐去踏上生命的色彩。那画里有你,有我,还有它。我要为自己的人生鲜艳上色,把爱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让幸福的明天不再遥远,让自然的色彩永存于你我的生命之中!我喜欢笑。喜欢无意间发出诡异的笑;喜欢在失意中寻找迷惘的笑;喜欢在回忆里感受那发自内心的笑。有时候,我的笑很真,真得让我自己都害怕这样值得吗?有时候,那只微微略过的一个傻笑的镜头,似乎忘却了一切,只记得,小天堂那端有一朵独特的花等待我将它摘下;有时候,却发现,那只是一个敷衍的笑,失败了,抬不起头了,只能擦干眼角的泪,用笑意带过那阵阵寒意。我喜欢你们,我的同学,我喜欢教师里洋溢着大家的快乐,喜欢和你们一起分担忧愁,分享快乐;和你们一起用星星之火燎下属于我们的草地;和你们一起奔跑,用脚下的步伐去追寻属于我们的阳光。可是总有一天,我们会分开,各自去漂泊自己的日子。但是请别忘记。山的那边。不是海。是我们“忆”起的日子。那些年,那些事。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路都,还在。福建南平建阳市建阳市回龙乡中学初二:陈宇微650字 初二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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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画画、做手工、唱歌、听音乐、吃零食……但是,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看书了。我喜欢看的书种类繁多,如:武侠方面,历史方面,电脑方面,人物传记,乐器方面,漫画,童话……而在这些当中,我最喜欢看《女生日记》。我喜欢在春天的草地上唱着快乐的歌,微笑着看上面的图画,细致入微地品味图画中的每一根线条,别提有多喜欢。啊!我心舒畅。我喜欢在游过泳的夏天,披着毛毯坐在木椅上,用紫中带着乌黑的嘴唇轻轻的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在那一瞬间,我不再感到燥热。啊!我心清凉。我喜欢在吹着凉爽的风的秋季,坐在小河边,看着水里在游戏的小鱼,闻着河边淡淡的,若有若无的青草香。啊!我心欢乐。我喜欢在下着雪的冬天,像一只穿着棉袄在空中飞翔的鸟儿,振动着两翼。雪,贴在衣服上,像冬天里的小公主,坐在雪地上平心静气地阅读,顿时全身都暖和了起来。啊!我心温暖。在这本书中,文字跳动着。很快,他们便展开晶莹透明的翅膀,一个个文字如精灵般的飞进了我的脑子里。书中,主人公冉冬阳有一个温暖又幸福的家庭:他有着幽默帅气又有童心的爸爸,美丽又体贴可爱的妈妈。一班搞笑又温暖人心的同学。当然,我更希望有悔小雅这个好朋友,和我一起去体会劳动带来的快乐。这本书给我带来快乐,安慰。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友情是多么重要。如果没有读这本书是很难领略到友情的真谛的。因为有了书,所以在我伤心孤独时,我会读书,它会给我安慰,生气时我也会读书,不高兴的事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在我的眼中,书更是一位朋友,一位永恒的伴侣,我喜欢读书,永远!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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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春天的风,春风吹绿了树梢,吹青了小草,吹化了河流,吹鼓了杏花苞。我喜欢冬天的雪花,特别是在迷茫的晨雾中推开门,看着小孩子们在雪地里打滚、堆雪人、打雪仗,他们爽朗的嬉笑不断飘进我的耳朵,我喜欢这白茫茫的早晨。我喜欢树叶,不管是哪一种,我都喜欢。我喜欢手掌形的枫叶、圆形的梧桐叶以及扇形的银杏叶,我也喜欢那些不知名的落叶,样子像一把小小的扇子,或者一只小小的巴掌,带着花边形的,还有那红色的,那么耀眼;黄色的,那么灿烂热烈;红里透黄的,就像一枚马上要熟透了的果子;我感觉它们拥有同样的平等的美,一样拥有震撼心灵,直抵人心灵深处的美的力量。我喜欢听雨,喜欢坐在窗边听雨,小雨滴滴哒哒地落在屋檐上,仿佛一曲雨的交响曲。我曾想过有几人听过它、看过它,也许很少有人静静关注他们,他们还在那里,自在地飘洒,无拘无束。或许,我们人也应该有雨一样的情怀去生活,洒脱豪迈。我喜欢这感觉,一直听滴滴答答的落水声,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忘乎所以,该是多么美妙呀!我还喜欢散步,特别是在清晨。在晨光的沐浴下,走在河边的小路上,我不能自抑地想听鸟儿的歌唱,走在这里,就犹如走入了人间仙境。我很自然的想到,有几个人走过这条路,踏过它,也许他们都过去了,脚步也被风悄悄地吹散。但这一切,都被有心的人用情珍藏。我喜欢发呆,不管是什么时候,上课时发呆,玩游戏时发呆,关键时刻发呆,比赛时发呆……我还喜欢玩游戏,不管是什么游戏,记得一次放学,我玩的太晚,竟忘了回家。我喜欢这个世界,喜欢这个世界的美和纯净。600字 五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