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忆红楼半夜灯1200字以上

却忆红楼半夜灯

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芳华暗投,流年偷渡。我之年岁,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兜兜转转若干年,青丝已然熬成白发,在惶惶然渡过那个粗糙饥饿的年代后,于尘埃落定之际,枕边躺着的,还是那本《红楼梦》。

少时读书,一位老先生问:可曾读过红楼否?我诚惶诚恐地答,读了。老先生颔首而笑,说,好!读过红楼的孩子,长大后自有其灵窍!

顿时诧异。

依稀记得民间有说法,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

老先生已年届八十,读私塾出身,颇写得一手了得文章。他的话,让我惶惑了好久。倒不敢断定自己是否灵窍先开,只是不解,老先生何以这般看重脂粉气极重的红楼。况以世人的眼光看来,堂堂一七尺男儿,不是更该去读什么《三国》、《水浒》的么?

久思不得解,书却还是一路看将下来。我是那个年代的好学生,听话,懂事,有的只是牛一般的倔强和遵从。初读红楼,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只是觉得书中花花绿绿你唱罢来我登场的煞是热闹好看,便把它当做是午后的消遣。依稀记得时值盛夏,为避蚊虫,我放下帐子,于帐内悬一煤油灯,就着昏黄黯淡的灯光一页一页细细翻读,一读就是一宿。

这无疑是那个精神物质生活极其匮乏的年代最奢侈的享受。也喜欢躲在冬夜暖暖的被窝里,听没有正式上过学的外婆,操着一口吴侬软语,从三生石畔通灵石头讲起,再到绛珠仙子还泪,一路娓娓道来,或神秘悱恻,或喜上眉梢,我小小的喜怒哀乐亦随之跌宕起伏,听罢后澎湃的心潮久不得息止。到了能通读红楼的光景,发现母亲爱背诵的《葬花词》竟与原文一字不差。而那些常来家里走动的被我唤作阿姨、姑姑的女子,随口说起一个宝哥哥林妹妹,亦像在闲话自己熟识的人。在那悠长悠长充满各种灾难的年代,外婆、母亲和我熟悉的那些女人们,都经受了难以述说的痛苦磨难,但在我的印象中,她们还总能保持一颗细腻单纯的心灵,一种清远宁静的人生姿态,这该是红楼的福泽。

上了初中,日渐懂事,红楼故事亦逐渐烂熟于心。彼时心思渐多,因着便发现无数的迷团。比如:

何以宝玉和金钏儿嬉闹几句就被王夫人斥骂,而她明知宝玉和袭人的关系后却还将袭人许配给宝玉?

何以金钏儿仅听了王夫人一句斥骂就投井自杀?

何以黛玉常哭?

何以人言宝钗势利可她的诗词却又大隐隐于世,而黛玉被视为超脱,可在元春省亲时写下的诗却如此谄媚?

一个一个的谜团,诱我一遍一遍的读,一次一次的探索。我甚爱理科,善解难题。这种不得答案不罢休的钉子精神同样在读红楼时充分体现了出来,在苦苦思索后得出了自己的满意的解答,小小的心甚为自得。

随着年岁渐渐涨,读《红》的步子渐深,在渡过了浅尝辄止、望文生义的阶段后我开始发现,红楼梦绝不若其他的言情小说,并非“才子佳人相爱,然好事多磨,竟遭遇小人拨乱”的老套。曹雪芹关注的是整个社会,是那个社会模式给民族带来的悲哀。写一个事件容易,写一桩风月一份心情的亦大有人在,而《红楼梦》何以千百年来风采渐盛,不光因它的残篇,更因它写绝了一个朝代,一个社会,一种深入民族骨髓的特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中,当所有精英都去钻研《姬子》: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者,窃尧舜之词,背孔孟之道。还谈甚么发展进步。

故,男儿读红楼,当!这是《红楼梦》逐渐给我的丰富思想。虽不若女子般有颗七窍玲珑心,但人情世故逐渐练达之时,我终于悟出了少时老先生“长大后自有其灵窍”说法背后的深意和理据。红楼书一本,千年一叹间使我们在混浊的喧嚣的世俗之外,拥有了一个细腻诗意的栖所,或许,在一种感性敏感的天性本能中,我何其有幸地窥探到了一个独立的、智慧的、不同于男性的精神世界,由此而能对人世间保持更多的爱与悲悯、宽容与忍耐。

一笔一墨一心一就,灵魂促就。红楼梦的旖旎远不止那些谜团深深。从首页翻到尾页,它已不仅仅是一个空灵剔透的艺术品,欣赏它要有闲情,品味它要有逸趣,解析它更要有深厚的功底和长年累月浸淫其中的痴情。社会上读者和专家的评论探究日渐风生水起,历史的思维开始有血有肉,一如红楼的丰姿,行的淡定,行的理所当然。

花妖狐媚,红袖添香。妻在身边娴静地织毛衣。窗外走入一些微茫的风,翻动书页,弥漫开淡淡的煤油烟味。

糯软而又绵长的,让人想起惊蛰的雨,带着烟,带着雾。

却是美丽的梦——初

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放学了,我见到了许多人,就包括我的老同学们。我迟缓的走下那个大坡,拖着身子回家。无助的抬起头,看到了和当时一样的天。果然下了雨。我并没有带雨伞,让雨慢慢的侵蚀我的衣服。就沿着这条石板路艰难地走着,有力的践踏着每一个水坑。水花溅起。又恢复了平静。但又被雨打碎了。柳树也哭了,顺着绿色的叶面,再到枯黄的叶尖而流下。雨一直在下,随着雨势,我抱着那个红色的书包,不顾一切的冲着,被雨打着的我无奈的张望,微弱的眼神寻找着可以避雨的地方。没有。但我的脚步没有停下,一直在破坏我认为那美丽的雨的镜。就在这回家的路上,我知道我将要带上那把伞,终究会回家。

到了下午。迟到的太阳才来。虽然现在是秋天,但炎热的火光一点没有秋天的冷。就顶着这种太阳,水和盐分淡淡的渗出我的皮肤。我没有那种娇小姐的漂亮的遮阳伞,只是乘着这一缕微风来偷偷的凉快,顺便摇动着我的手并借着小跑。我并不喜欢单车,不知道为什么,我家里也没有任何的自行车,可能喜欢走路罢了。我的眼皮也是没有了力气,目光飘忽不定,但,就锁定在一个人的身上,所以,疲倦也被埋葬了。我不认识他,就知道他在我们的班里。他看上去是个阳光的男孩,就在这阳光灿烂的日子,仿佛就更阳光了,阳光到泛滥。没过多久,该死的学校就立在我的面前,对我说:来呀。拖着沉重如铁的身子一步一步地上了那个缓坡,可能有了6、7分钟才到了教室,冲进教室躲凉可能是我当时的梦想,美丽的梦想。就在我坐在我的宝贵的位置时,我实现了。汗水沾湿我的肩,添净了我的黑发。然后,我见到普灵的第一句话就是要水。之后,谁谁谁都陆续的进教室。这间教室,是个不错的地方。什么?第一节是音乐么?可以安静的睡了。果然我睡了一节课,因为我在第四桌并且她又不认识我,叫不出我的名字,也懒得叫。就是下课的铃声打动了我,比他们唱歌好听多了。我倒是可以乘着下课的时间好好的轻松一般,但要尽量向淑女一方发展,就小心翼翼的舒展着身子,每个关节都默默地响着。打破了这个课间的死寂,之后就和林同学那闲扯着碎事。

“今天。9月6号。”他欣喜的告诉我。我也认真的听。

我知道还有四天就是教师节了。他们。数学老师是那个学校的校长(直到我们班差,所以才来教我们);语文老师是一个我并不喜欢的老师,他比较偏心;还有一个就是自然老师,他特和蔼可亲,总是带着一副墨色的眼镜(他是全年级唯一的自然老师)。他们把本是一个不怎么好的班级拉扯到前几名,挺不容易的。但后来他们这个组合就在我们升初中后拆散了。我最记得有一天我们全班对着语文老师说。鄙视你。我们就是这么敢,敢和老师说这样的话,他也带着我们带着某人说鄙视。就这三个字也是当时特别流行的词。见到我们班某一个人时,说话都是带着它们。这就是我为什么留念六年。虽然,我们只是小时候,却是懵懂的淡定。我都记得他们每一个笑容,都刻下了纯白的牙,但剩下的并不是遗憾。而是我们没有完成的记忆,就刚刚完成了我们一半的一半的感情。我不知道他们记不记得,可能那是他们难堪。

后面两节课是生物和地理。杨老师和一位妆画得很浓,穿着平底的高跟靴,一个看起来很年轻但确实很老的女人。我努力的听课但那枯燥的课程就是唤起了我的睡意,但我还是坚持住了。我想肯能是为了那高高挂起的成绩。尽管我讨厌学这些。没办法,我画起了画。上面就是些地理老师的丑化像,但肯定和他卸妆后比,没有差分毫。下课的铃声在她的唠叨中把我们拯救。学生们陆陆续续的走出了教室、学校。我满脸的疲倦,但我磨磨蹭蹭的离开教室,已经没有多少人了。这样反倒是挺自由的。泥泞的操场上长着两个年轻人,动作挺亲密的,最后就是少儿不宜的时候。我不敢相信在操场上都可以这样。但我还是走了。让他们像自由女神,举起他们的自由,由那熊熊的火焰来帮助自由涨到最高处。我离开不久便下起了小雨。不知道那对情侣是否为他们的自由支起一把保护火焰的伞。反正,在我手里。左边是自由的纯洁。右边是那把伞。

回到了家,站在家门口。我掏出钥匙,插入就得钥匙孔,向左扭动一圈。懒懒的拉开这道蓝色的门,就传来的饭菜的香味。但只看到菜,没有任何人。放下一切的负担。我就去吃饭了。之后便窝在我的“小世界”,它确实好小。做作业当然是不可缺少的东西。两条作业线夹杂着我没有力气是写出来的烂字,便有涂改液擦去,讨厌的重复一遍方才的文字。没有多少时间了,我便收书去上学了。现在是晚上,当然是上晚自习。就随口抛出了两句肮脏但确实很漂亮的句子。离开家时,我习惯性的锁起了门,几乎是处于真空状态。

践踏在这石板路上,踩着黄色的线条一直走,直到我抬头看见了天上的飞禽和纯色的云告诉我别玩这样无聊的把戏。后来,我认真的看着黄线,以至于被我撞到无辜的路人。就打算以“对不起”结尾,可他特别不给面子,就擦肩而过。那时的我,特别尴尬。就有一滴汗在我的脑后。最后到了学校,无聊的人们聚集到一起,上课了。现在是晚上。我一直看着天,它的脸沉下来,仿佛就像我害的。由红的染成蓝的,然后是我所喜欢的紫色,最后就是无情的黑色。讨厌的黑色它吸收所有的色光,就像贪得无厌的小兽。泥土,草根不放过。老师叫嚣着我的名字,因为我讨厌黑色么?我的头先低下在转过来,没有正眼看她。我知道我错了。其实后来,我就用我的邪恶的目光左右朝他身上扫过,就意味着他被我狠狠的打了一顿。当然这只是我的自我安慰。就像我一直想飞,却找不到能和我配对的wings。后来,就被这个老师带到办公室里教育去了。为什么,就不是看下窗子,何必呢。所有老师的目光都冲向我,以及嘲笑。上课铃响了,我又一次被铃声救了。前后左右的同学都来问我,她说了什么。我只是淡定的说了一句。没什么。之后过了40分钟,下课了,这次我是第一个出教室的,带着不服的样子。普灵尾随其后得跟上来,向我安慰,其实我并不需要这些,我一直很安静。我沿着回家的路,基本走了一半,林智博追上了我,并要求我坐上他的车。当然看在他是我六年同学的份上,他并没有说什么。我知道他家的路更本不不往这走,我想他也知道我发现了这点。我只到这便是他给我的最大安慰。我并不喜欢他,只是看见像哥哥一般的人。最后,安静的下车。

Givemewings,lwillfly。

我在家,张牙舞爪地挥动着遥控器。最后在关掉电视机,跑到并不算小的我的卧室里,作着作业。然后拿着我最心爱的小说,抠字的读完十几页。然后,把自己归属到我可爱的小床上。左边正是我最喜欢的明星,右边却是早已老旧了的汉语拼音表。那样的我安然入睡,我不知道那是我干了什么?但在我沉睡时就开始做梦了:

天上下着雪,我穿着白色的上衣,披着散发,却是很美丽,我的左手牵着另一只不是我的右手。我身边是一个男孩,他戴着白色的帽子,蓝色的上衣,很有气质。但我却看不清他的面容,他的右手拉着着我的左手,静静的,紧紧的。他带我来到了一个游乐场。摩天轮、过山车、旋转木马。。。。。。是每个女孩都爱的。但天在下雪,它们被埋在雪里。纯白色的雪花降落在我的头,他的帽子,以及我们单纯的肩上,他轻易的拍走我身上的雪,并把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抚摸着我的脸。我也把手放到她的帽子上,轻轻的让雪在我的手上融化,然后,我轻轻的抬起他的下巴。剩下他漂亮的蓝色,我的白色。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游乐场没有任何的人。就连管理人也没留下印记的离开。我说离开了,他却不让我走,直到我得到了一个美丽的拥抱。最后剩下我们的脚印了。。。。。。

之后我就被我妈的声音震醒。美丽的梦就被我亲爱的妈咪戳破了。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里会下雪,这里很久都没下雪了,就算下也是碎米雪。并且这里没有并没有游乐场。所以我并没有当回事。该干什么干什么。背着我的红背包,就荡漾在这条街道。到了教室里,他们就告诉我,这个镇子就要建一个规模很大的游乐园。我的眼睛就因为听见这个而被慢慢扩大,我立马想到了我那个梦,但又想了想,因为觉得不可能,就没再想。便把瞳孔慢慢的收缩。继续上课。这节是英语课,他是个男的,也很年轻,同样的也是接受了西方的文化,对待我们和其他老师不一样。有强大的幽默细胞和伟大的教学质量。基本上他的课我都是认认真真的听着,和井清老师的一样。他的笑是甜的,就像没有瑕疵的玉。他和井老师的年龄相仿,他比井老师小一岁。他叫做张恒。年轻的“可爱的”男人。和井老师并称“张清”,这当然是我们私下取的名字。下课时间,他们聊谈着那个正在建的游乐园和张老师。对了,今天是星期一。三天后。我都在记数着的。

请老师注意一下,我写的《笔记本还记得这一切——初》和你们认为相似的文章就是相同的一篇,并且就是我发表的。谢谢。请重新审核一遍,谢谢。

罗雄一中初三:乔晓梁

点评教师:师蕾铭老师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题目

相关推荐

高三
叙事
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