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900字

900字 高二 散文

日常生活中很普通的道理就是凡事都要掌握一个火候,“度”就是这个火候。做菜要掌握火候,火猛了会烧焦,不够又做不熟。与人相处不能太亲昵,也不能太疏远。往大了说,治理国家也是一样,老子说了,治大国如烹小鲜,也要掌握火候。人生的种种往往是这样,做得不够和做得过分往往结果都不会好。

这就是为什么《论语》里面会说,“过之犹不及也”。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儒家为主,儒家提倡的就是一个“中庸”。所谓“极高明而致中庸”,“中者,天下之至理;庸者,天下之达道”。《论语》中孔子曾经说:“吾道一以贯之,曰中庸而已矣。”从这句话中可见中庸这种思想的核心地位了。是啊,一个人如果真的能够做到凡事都合乎分寸,实在是很完美的境界。就像孔子的修身历程一样,“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最后达到一种圆融的境界了。而孔子“学”的是什么?不过也是中庸罢了。

在西方,遥相呼应的亚里士多德也提出类似的思想,他的伦理学是,美德介于两极之间,比如,勇敢介于懦弱和鲁莽中间,勤俭介于吝啬和奢侈之间,等等。真是君子所见略同。可见,真理是跨越空间、时间、和民族的。

一个人长得好看,也要有一个“度”的问题。从本质上来说的话,“美”这个东西,朱光潜先生认为,它实在就是一个长得适中的效果而已,因为,长得适中的话就看着省力多了。文学作品中,如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里对东家之邻的描写,“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施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之深入人心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克雷洛夫寓言反映了俄罗斯民族的心理,也深深影响了俄罗斯民族的心理,它的里面有一个很著名的寓言,就是“杰米扬鱼汤”的故事。是说杰米扬的鱼汤做得非常好吃,一天他请人家来喝汤,客人当然是很高兴喝到这么著名的鱼汤了,但是主人好客的过了头,不论客人怎么的推辞,他都认为是在客套,就硬逼着客人来喝,到了后来客人终于忍受不住,拂袖而去了。好客是需要一个度的,把客人晾在那儿,不闻不问,这是冷落,是冷淡,但如果太过分,如同患了强迫性精神病一样逼迫人家喝汤,这是限制别人的自由了。

所以说呀,凡事要以“度”为准则。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经常有人批判,说中国文化提倡中庸,说什么“枪打出头鸟”,是泯灭个性的创造力的。其实这是偏见了。害怕“枪打出头鸟”,这恰是“不及”的表现。我们是提倡“该出手时就出手”的。

一言以蔽之,“度”乃是人的准则,也是社会的秩序,也是国家的治理基础。有了“度”,人伦幸福,社会安定,国家强大。

度假在天涯海角

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第一次做飞机,四个小时的飞行让我痛不欲生。尽管朋友早已提醒我起飞和降落时的不适,我还是为耳膜那种锥刺欲裂的感觉而恐怖不已。上海航空公司的小姐态度跟我想象中的相去太远,而且她们的笑容很不宜人。拥挤的机舱,浓厚的雾气,糊涂的旅行餐,还有脚下三亚城市弥漫着无边黑暗的夜色,都像是在预示一场不愉快的旅行。朋友笑我迷信,我也觉得忒没来由的,可是依旧担心。

就像在海上漂流了太久的人终于看到了陆地一样,飞机着陆时,虽然我没露声色,可是心里面确实有亲吻大地的冲动。匆匆脱去了羽绒服和毛线衣,一阵晚风吹过来,我打了个喷嚏。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当地人都穿着短袖的衣服,于是安慰自己说,不是冷,是肌肤表面的暂时不适应。

旅游公司的司机在出口处举着我的名字。虽然天色已晚,我依然看出他皮肤黝黑,于是下意识的想了想我的防晒霜是否已经随身带来。小车很破,好像是各种车的散件拼起来之后又喷了大红的颜色。我又一次暗地的沮丧。

机场到凯莱真远,我们在带着些许凉意的风里路过无数的椰子树(我认为那是椰子树),荒凉和贫穷是我对三亚的第一印象,后来证明这种印象并没有错,三亚确实是个非常不发达的城市。

海出现的时候,我没有察觉,是海腥气提醒了我。司机指着山路右边的那一片平静的深藏青色说,那不就是海么?

我开始激动了。

接下来路过了一座座的宾馆,灯火通明,与城区迥异的风格。

凯莱的灯光掩映在茂密的丛林里。车绕过一个弯,我看到了他。

凯莱的外表并不美观,迎着海风吹来的方向,是打叠的很整齐的窗户。大厅里灯火辉煌,身着白衣的侍者打开车门,帮我提了大包小包的衣服,我尾随他走进凯莱,这个亚龙湾畔最数得着的五星级宾馆。

不炫,一点都不炫,大厅内的装饰甚至不及南京火车站附近的那个什么宾馆,没有一丝富丽堂皇的感觉,我暗忖这是否因为三亚的贫穷。星级的评判,或许也参考地域信息的。

我的房间在6楼走廊的尽头。

屏息站了片刻,我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最常见的绿色地毯,白色床单,迎人一面墙的坠地窗帘。我踢掉鞋子,冲过去拉开窗帘――那是我的希望,――夜色,整一面墙的玻璃门窗,窗外是沉静而广袤的夜色。

惊喜从那个时候起就没再间断。

玻璃门外是一个阳台,阳台上摆着木质的靠椅和小圆桌。凯莱灯火太亮,我看不到脚下的风景,只是望出去漆黑一片,耳边有风和海浪的声音,口鼻间一缕潮湿的淡淡的腥气。阳台向左伸出一个小平台,专属于我的。

刨了半天,终于从山一样的冬衣里找到了我梅红色的Feel100%,披上一件薄薄的风衣,轻松有飞的欲望。

洗手间里静而雅致,藤条器皿散发着凉爽的气息,白色贝壳里放着晶莹的小香皂。我快乐的掬水,看到镜中自己因兴奋而泛红的脸,真不敢相信已到了三亚。

庭院深深,让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部新加坡的片子,好像叫《人在旅途》。草木茂盛高大,小径上漫着暖人的花香。

没敢走到海边。我确也不知道海究竟在哪个方向。陌生的环境里,尤其是夜间,我少了几分勇敢。

风变冷的时候,我转身走向大厅,不提防的,一阵歌声穿林而来。我以为是宾馆晚间在播放音乐以娱众人。顺着音乐走到大厅的一翼(应是另一翼),我看到一个小型的吧台,正对着吧台约六七米的地方,两个姑娘正在唱歌,背景是金色的,上面写着“阳光乐队“。简陋是我对这个小乐队的第一印象,没有吉他,鼓,贝司,只有一个长发中年男子不断的调换着伴奏带。

谁能想到几分钟之后我已疯狂的迷上了这个乐队,两个穿着背带牛仔裤,有栗色头发和棕色皮肤的女孩子有着我们中国人无可比拟的音质;而那个起初低头不做声的男子,在唱起我点播的“PrettyWoman“时,居然像极了MichaelBolton;我摆弄着手中的葡萄酒杯,嗅着玫瑰色的液体的气息,看着草编的胖胖鱼型的吊灯在风里晃荡,不由的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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