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王金獒
主编:周郅俐
乔金带着他的狗——金獒漫步在那似乎永远也走不尽的夜晚城市街道里,金獒是一条牧犬,它不比任何狗差,它有着刚劲有力的后腿,最灵敏的嗅觉,最锋利的虎牙,和藏獒般大小的身材。乔金抚摸这条他曾经千宠百爱的狗,不禁回忆起以前在牧场的种种往事:
我——乔金,是一名牧工,曾在多种牧场做过事。那年冬天,我来到了西方的甜蜜牧场,负责管理羊群和牛群,在前段时间里,我结识了十几条狗,它们都有着足够强壮的体格,牧场的老板让我选一条狗作为新上任的礼物,就在我左右为难时,我看见了金獒,它长着一身金黄色的柔毛,毛茸茸的,一条尾巴摇来摇去的十分惹人喜爱。那时,它只是一条半岁大的小狗娃,还没有名字,可做了多年牧工的我一眼就看出那是一条有着非凡潜力的狗,我刚想选它,可牧场的老板却上前劝阻,对我说:“这条狗还是条小狗娃,对牧群的保护啊,对狼群的习性啊,都没有足够的经验,带它去只会吃亏,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你看。”他指了指那条棕黄色的狼狗,“那条狼狗是纯正血统的贵族狗,有着炉火纯青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带上它,保准能牧群吃得饱饱的,从而不让狼群伤害它们。”可我却断然拒绝,因为我从第一眼就就觉得它是条聪明的狗,什么事总是能够以出人意料的速度完成,老板见我执意要选它,也就答应下来了。它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什么事只要我教它三、四遍它就会熟练地运用,不久后,它便懂得了如何保护羊群和抵抗狼群入侵,我看着它的毛色和身材,给它取名金獒。就这样,过了1年。
有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忙于照看西边的羊群,让金獒去东边追回一些独自离开的小绵羊。可是,它过了许久也没回来,这可不是金獒平时的速度啊。我纳闷地想。我连忙跑了过去,只见金獒正站庄严地在那儿,在它前面有着一群狼,数数,大概有十来只吧,虽然我身边带着猎枪和足够的子弹,可我却悄悄地躲到一边,想看看金獒过了一年功夫会长进多少。只见金獒后脚弯曲着,皱着鼻子,一副要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的样子。狼群也不甘示弱,迅速排成梅花阵拱着个腰,爪子迅速展开,让人望而生畏。金獒首先发起进攻,只见它先叫了一声:“唔~嗷嗷~”又随即把后腿一蹬,纵身跃到一只狼前,用自己坚硬的胸脯一挺,那只狼便一下子被甩到了几米外。它又身对付其他狼,它飞快地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对付狼群,只见它一会儿把一条狼按倒在地,一会儿用雪亮的虎牙贴近一条狼的脖子,狼也不是吃素的,它飞快地伸出锋利的爪子,狠狠地在金獒脸上划了一下,金獒恼羞成怒,迅速用脚把它踢飞…… 就这样,十几条狼就这么全被打晕了(因为它受过严格的训练,没有得到命令,不许杀生),这时,金獒已经伤痕累累了,我心疼地望着它,快速跑到它身旁,抚摸着它,滚滚热泪在我眼眶里打,同时,我也知道了金獒的威力……
两年后,我老了,该退休了,可我舍不得金獒,想带它走,但它还正值年轻,不到退休的年龄,我含着眼泪正准备离开,牧场的老板可怜我和金獒,便说:“老乔,你就带金獒走吧,没有你,金獒会因不眠不休而死的,如果是这样,我倒宁愿让你带它走。”我便带它来到了这座城市。
狗的一滴泪
那晚,我依旧如往常一样,搂着我的小狗,真想时间永远在此刻停住不动,让我能够记远嗅到它的气息。在狗抬头的那一瞬,我惊呆了:它那明亮的瞳孔中盈满了泪水。我的心里酸酸的,与狗有关的记忆也在此刻涌上心头。我把小狗抱回来时,树上的叶子正茂盛。那天午后,小狗不停在澡盆中蹦来跳去,还时不是探出它那脏兮兮的小脸,黄白相间的绒毛密密地,遮住了那水汪汪的眸子。全家都被这个小家伙吸引住了,而我,更是欢呼雀跃。从那以后,每当我们放学回来,小狗总是围着我们转来转去,还一边使劲地冲着我们摇尾巴。一次,小狗在院子里来回不停地跑,弟弟拿起一块石头往小狗身上砸去,刚好砸到小狗身上。小狗立刻翻脸了,像发了疯一样向小弟弟扑来,吓得小弟弟哇哇大哭。这一哭反倒把小狗吓坏了,它后退了几步,呆呆地站在那儿,傻傻地盯着小弟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那滑稽样儿把我们都逗得哈哈大笑,小弟弟也破涕而笑。越来越大的小狗每天兢兢业业地看家护院,和我们一起快乐玩耍。
现在,狗就清晰地在我的视野里跳动,而我却感觉不到任何欣喜。狗温柔地躺在我怀中,任凭我用手抚它柔软的毛,抚摸着它的脸。我每在它身上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心就要痛一次。时间是个残酷的家伙,小狗渐渐变成了老狗。它不再像以前一样,一见到我们就欢蹦乱跳,它变得懒于动弹,它老了,也丑了,不可逆转,那一身毛也不再发亮。它天天蜷伏在角落,享受着那一丁点阳光。一天,无意间听见奶奶对爷爷说:“不是我狠心,实在是那条狗再留着没有什么用处了。今天给它做点好吃的,明天就把它卖了吧,也许还能换几个钱。”我的心瞬间沉了下去,可看着奶奶不容商量的样子。我什么也没说,我的心都被奶奶的话撕痛了。明天它就要离开我了,而我又该如何度过没有它的日子呢?我真的不知道,倘若它还像以前一样讨人喜爱,奶奶也许就会不忍心卖掉它了。
狗好像察觉到了什么,默默地垂下头,使劲地嗅着我冰冷的手。我搂着它,仿佛被人用绳子牵走了,被关到了笼子里,马上就要成为别人的美食。它空着肚子,看着自己累累的伤痕,在笼中哀哀地叫唤着,无论它离我多远,那哀鸣是会穿透黑夜砸痛我的心的。无可逃避地,我又看见了它那悲凉而绝望的眼神,我紧紧抱住了狗。
我垂下头,它那亮晶晶的眸子在黑夜中格外耀眼,闪着悲凉惨淡的光芒。我小心翼翼地解开绳子,一遍又一遍梳理着它那整齐的毛,颤抖地说:“你快跑,乖乖地,再也别回来……”狗默默地低着头享受着我的轻抚,直到它抬头时,我才看见了那张无奈的脸。我不忍心再看下去,猛地推了它一把,小狗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忽然,在我们经常逗玩的小院停了下来,转过身来,一颗琥珀色的晶体从眼角溢也来,一直滚落到地上。摔得好重好重,好像我的心摔落到地上的这种伤痛。这种痛排山倒海般袭来,淹没了我!我和它沉默着凝视着,很久。突然,小狗猛地一转头,影子颤巍巍地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第二天狗棚里空空荡荡。可是,谁也没再次提起那只狗……
六年级:谭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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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毛狗我遇见了一只金毛狗。他的主人,也就是门卫告诉我,这只金毛狗叫拉拉,才三岁。拉拉的一身金黄的卷毛,摸起来柔软而光滑,很舒服。它的毛不是普通的金黄色,而是在太阳底下会闪光、月光下会变色的金黄。拉拉很喜欢吃东西。有一次我在饭袋里放了点面包,拉拉就跑过来,对着我“汪、汪、汪”地大叫。我掰下一小块扔出去,它就像一阵风似的跑过去,仿佛有人在跟它抢。吃完那一块后,拉拉又来向我要,幸好这时走来一位老奶奶,手里拿着一串火腿肠,否则我的面包啊——可就没了!我还见过拉拉洗澡呢!可那能叫洗澡吗?那最多只能叫“过水”!拉拉最讨厌洗澡了,还没等到主人给它摸上肥皂,它就跑得无影无踪。但即使过水也足够把它的主人吓得阵阵虚惊。“拉拉,乖狗狗,来”,门卫手里拿着一根骨头,喊道。拉拉从一个小门里爬出来,吐着长长的舌头,摇着毛茸茸的尾巴。它的鼻子在空气中吸了吸,看到了门卫,立刻跑过去,一下子咬住了骨头,吃起来。门卫悄悄的溜开,抓起一个准备好的、盛满水的脸盘。拉拉见势不妙,扔下骨头逃走了。门卫把骨头扔进水里,回到屋里等拉拉。我自顾自的准备走。没走几步,听见门卫一声惊叫。我回头一看,原来,在水里,在脸盆里,有一个东西在吃骨头—拉拉!门卫急忙拿起肥皂,想给拉拉洗个真正的澡,拉拉好像明白了似的,一下子跳出脸盘,匆忙之中踢翻了脸盘,水哗啦啦一声倒在门卫的皮鞋上。“啊!啊!拉拉!”,背后响起这样的声音。五年级:忧伤的天使50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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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最后的獒王》有感在一切都未好转之前,冈日森格一定做过许多不切实际的梦:他昂首耸立在被朝阳晕染得金黄的草原上,睥睨着在他面前不堪一击的藏獒。可这只是一个梦,他如今不敢奢望太多,他太弱小了,只能牢牢记着“玛哈葛喇奔森保”来保全自己不被别人欺负。他的梦想很弱,只希望这无边的草原中有一方属于自己的净土。直到他遇上了“父亲”。在整篇故事中,文中有许多场景都引用了动物的思想,将动物之间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故事重点讲了“父亲”因意外把几个孩子和一只藏獒冈日森格带到了西结古草原。而他们来自西结古的仇家草原,被当地藏民以及藏獒排斥。父亲帮助了冈日森格,使它起死回生般活了过来。而它也充分地向藏民展示了他作为一只藏獒应有的勇士精神,证明了实力。它利用机智与勇猛打败了獒王和饮血王党顶罗刹,成为了西结古草原的獒王。而饮血王党顶罗刹,也被父亲救活感化,改邪归正。在藏獒的品质中,最让我惊讶的是它们的自尊自傲,骄傲的的它们从来都一直在肯定自己的实力,而不选择原地踏步,因为它们知道,及使逆水行舟,也要勇往直前,追求公平。当初,冈日森格在打斗之中,毫不犹豫的把对手选择为獒王,因为他不屑和一些小啰喽相斗,他期望的是王者之间的生死较量。在藏獒身上,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勇敢,这也是我当初看这本书的原因。仔细想想,其实拥有勇气,也不过是一念之间。那天,我住在姐姐家里,我单独一人睡在客房。开始,我对于这件第一次尝试的事还有一丝兴奋。可灯一关,我打量着漆黑的四周,寂静无声,开始有些慌了,闭上眼,不自觉地就想起了那些鬼啊怪啊的,我缩起身子,一点一点地往墙角靠去,迫使自己不再想这些,反而回想起之前开心快乐的往事。慢慢地,我的心静了下来,并在口中念念有词,勇气,勇气,现在我需要的是勇气。我决定战胜自己的心魔,恍惚中,我似乎看见自己的心房中透出几丝微弱的光,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我被这些光芒包围,似乎置身于一个梦幻的国度,等再度睁开眼,已是天明。藏獒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勇敢,是一种傲气。我们在生活中不妨用藏獒的眼睛来看世界,用藏獒一样的优秀品格和职业精神去面对社会,用藏獒一样的良好心态和强健体魄去搏击人生。五年级:死亡金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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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读后感藏獒读后感《藏獒》这本小说我是无意中翻阅而被深深吸引,吸引我的除了藏文化的神秘还有就是对狗这种动物的一种从无知到了解的好奇。从前我是怕狗的,因为害怕从未接近过这种动物,特别是那种大狗更是望而生畏。但看完这本小说后我对狗则生出了一种崇敬的心理。小说中的人性与狗性,是两条水乳交融的线,铺展着也渗透着,用“父亲”的话说:“自己前世就是一只獒。”这显然是一部借獒性呼唤人性中的忠勇、责任、牺牲、规则的小说。《藏獒》是一本以动物为视角而人的主观色彩比较浓的小说,书中藏獒的形象更像武侠小说中各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其思想意识、心理活动和动作行为都是作者的肚腹所为、主观臆造,但是给人的感觉人与狗仿佛是心灵相息。狗的境界在我眼中竟然高大了许多。在这里不得不提到藏獒的爱情,呵呵,姑且称其为爱情,藏獒之所以品种纯正是因为从不与彼类通婚。眼光极高。可一旦确定关系后不论其伴侣地位、处境、健康如何永远追随,可谓忠贞不渝。而书中对藏獒的忠诚、勇猛、坚韧、责任,都有过多的描述,不可否认这些都是藏獒的优点,这些优点也深深地扎根在我们民族文化中,是我们民族文化性格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本书的脉络,沿着一只叫刚日森格的狗和主人公“我”双线在展开。主题是比较简单,流浪狗刚日森格要得到西结古草原獒群的认同,不得不以自己的力量来挑战现任的獒王并且获得属于自己的爱情。而主人公 “我”为了获得西结古的认同必须去向汉藏所存在的文化差异挑战。我与刚日森格之间由于都必须要去挑战那种看似强大,看似不可战胜的权威,而成为了朋友。彼此间的惺惺相惜和相互保护,真是令人赞叹不已。这本书里既有西-藏草原原生态的种种高原雪域的浪漫与神秘,又有一只世界上最雄伟的狗--藏獒---争作獒王的传奇生涯。真是非常的有趣。当今的社会由于现实和市场化,而使人的物资享受越来越好,越来越高。精神却处于相对孤独,相对寂寥的状态。人心不在纯朴,善良。功利心与欲望高涨。这些正在远去可贵的人性正是书中呼唤的。人们站在精神上的“荒原”,既在享受一种孤独,又在逃避一种孤独。现实中的我羡慕又崇拜这种纯真与朴实。书中对草原生活的描写现实而残酷,使我也感到今天生活的幸福,书中人们对平等、和平的渴望,对忠诚与自由向往都是我们唾手可得的。而那些在寂寞的精神荒原里,无助的叹息,觉得生活的无聊与无味的言语,与小说中的生存和奋斗比起来只不过是无病呻吟而已。藏獒读后感900字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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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上金诚信,如火焰般照亮黑暗;诚信,如一把伞,帮我遮住狂风暴雨;诚信,如一叶扁舟,载着我到达胜利的彼岸。没有了诚信,没有了家,没有了诚信,没有了朋友。在我记忆隧道的滚滚长河中,因为那件事,我差点“失去”家和朋友……那天,太阳狠狠地烤着地面,使地面上的行人个个都皱着眉头,鸟儿在树枝上十分地急躁,小狗纷纷地吐出自己长长的舌头,抱怨着这天气。而我头上的汗水也不例外,狠狠地向下流,“唉!好热啊!这啥鬼天气啊!”我心中抱怨着,突然我听见有人在呼唤我:“嘿!快过来!”我软绵绵地跑了过去。“要不要吃雪糕啊?我请你”,“啊!真的吗?好呀!”我的“神”终于飞回来了。于是他接着说:“但是!下午考试要借我抄哦!”,我毫不犹豫地说:“好!”说着,他拿出五块钱给我。我双手接过那五块钱,捧着它对着太阳,我看着这五块钱想:“啊!原来学习也可以赚钱啊!真容易啊!我一定要赚更多的钱!”我看着这五块钱,变成了五十块钱,变成了五百块钱,五千块钱……心里美滋滋的。我跑了过去,买了两根冰糕,走向回家的路,一路上我十分自豪,两只脚张开,鸭子步走回家。下午,到了学校,开始考试了。我如火箭般地写完了整张试卷,“来来来,给你抄!”我小声地向同桌说道,我怕他看不见,便又向他那移了一下。考试结束了,过了一会儿,老师走了进来,如狮子大吼般:“今天考试,有两个人考得一模一样,字也写的一样,而且还是对同桌!”说完。老师便走了出去,我的心已经开始小鹿乱撞了,于是,我跟着老师走出了教室,来到了办公室门口,我不敢进去:“啊!怎么办?如果老师告诉我的爸爸妈妈,那该怎么办?如果我不告诉老师的话,发卷子的那天,会更加惨的!”想着,我便推开门走了进去。“老师!对不起……”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老师。老师听后说:“你是做得不对,可你敢告诉我事情的真相,你就是个好孩子,是个诚实的孩子,学习呢,虽然也是可以赚钱,但像这种不付出努力,就有好果子吃的方法,是不好的,你应该跟你同桌说一说,你是个诚实的孩子,知识是你的,比金子还重,不可买卖,就算五千块钱还是五块钱,都是不可买的,无价。记住咯!”听完老师的话,我十分地开心,心里美滋滋的。经过了那件事,我收获了很多,这就是金上金,钱上加诚信,加诚实。我静静地看着窗外,风,吹着炎炎夏日,冰,笼盖在我心中的热。在我心中渺渺回荡地是那段金上金的誓言。金上金又在我脑海中,回荡回荡……9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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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武风云-金皇王豹不死亡灵族的强大是众神有目共睹的,220年后,精灵族、暗夜精灵族也前来助战,但是,不死亡灵在强大压力下,竟然派出了最后的王牌—不死亡灵族的王者,巫妖王。以及,隶书不死亡灵族尖锐骷髅马骑兵—死神骑兵队。战争的天平有再次倾向了不死亡灵族,能克制骑兵了,除了弓箭手就只有骑兵,上位精灵神族的弓神不过100位,能抵抗上万位死神骑兵队吗?不能。最后,众神决议表彰,组建神族骑兵队,坐骑正是金皇王豹一族。有了上万名金皇王豹骑士,神族在次和巫妖王开战,史上称为“神魔共舞”之战,金皇豹骑士对抗骷髅马骑兵,金皇王豹骑士惨胜,注意了,是惨胜,骷髅马骑兵队惨败。但是,失去了骷髅马的不死亡灵族像是失去了左右手一样,战斗力大大被削弱了,神族屡战屡胜,把不死族逼到了亚斯格特这一边,在南亚斯格特,哈拉加斯的万古深涧里,有着传说中的冰封王座,坐上去的人会得到无限的力量,同时也会被邪恶、仇恨、贪篓、无情所包围,热爱子民的巫妖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跳下深涧,坐上的冰封王座,突然,残余的骷髅马骑兵的力量大增,打得金皇豹骑士落花流水,参战的骷髅马骑兵似乎都失去了人性,以比自己平时力量多少10倍的力量和金皇豹骑士打斗,血红的眼睛没有一点感情,对于血液、惨叫、内脏、尸体似乎都已经麻木,最终,追击的5000金皇豹骑士只有120人回去,队长战无不胜—力量之神比诺斯迪的肉体被严重毁坏,不得不回精神世界修养一段时间。同时,不死族人们眼中的慈祥的巫妖王变得残暴,贪心、无情,最终,无数在巫妖王看来为大患的将士被杀害。不死亡灵族起了内乱!神族当然不肯放弃这次绝佳的机会,发疯似的攻打不死神族,最后,在始终没办法毁灭不死族部分人和巫妖王以及不死族文明时,将其封印在了爱尔文帝国境外的血夜沼泽中,由圣兽金皇豹一族看守这一是非之地。在爱尔文帝国境外修炼的当时只有16岁的奎尔无意中从沼泽的诅咒阵中救出了一只被困的幼年金皇豹,抚养了7年之久。狂神奎尔和金皇王豹之间,后人总是存在着某些争论,高贵的圣兽怎么会沦为一位普通人做坐骑?在大战中和狂神战过的战士都知道,狂神总是给人一种压力,似乎有着神一样的力量(其实不然),体内散发出了王者风范是无人可以比拟的,难怪,这样高大的人之所以会得到上古圣兽亲眯的原因。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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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制蜡大品牌——金王青岛市人民路第三小学五李高昕周六,17日上午,在《半岛都市报》记者刘雪莲和小记者们的“班主任”胡玉梅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这家曾被温家宝总理赞为“小蜡烛,大生意!”的大集团的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秘密呢?一进入大厅,一股幽香气味扑面而来。哪来的香气?这个金王集团到底是干什么的呢?金王的销量是怎样的呢?小记者们的心里冒出一个个“?”来,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答案。“哇!”“这是什么?”在幽幽的灯光下,这些艺术品一样的蜡烛更显得形态各异、美轮美奂,十分精致。“蜡烛?”小记者们感觉非常不可思议,这明明是艺术品呀!金王集团国内销售部的李俊叔叔带着一脸自豪的微笑,娓娓道来:“青岛‘金王’集团全名是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蜡烛产业、洗浴用品和零售业等,青岛金王是日用消费品蜡烛类行业中亚洲第一家、全球第三家上市公司,是目前亚洲同行业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时尚家居用品生产商,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欧美各地共设立24家分支,全球员工共5000余人。因为欧美国家很多很注重用蜡烛酿造气氛,所以,我们金王集团总裁陈索斌先生发现了其中的巨大商机:全世界每年蕴藏着120多亿美元的烛光制品需求量,其中欧美等发达国家与地区占75%以上份额,全球围绕蜡烛产业所生产装饰配套的烛台、工艺品、花等约占这个市场的37%的额度,特别是以玻璃为配套的产品占的比例达到25%以上。换句话说,玻璃烛台等制品每年在全球将产生不低于30亿美元贸易额。。直到现在,经过努力拼搏,由仅仅两万元起家的金王成了国际闻名的大企业,每年产值数以“亿”计,甚至,在欧美,金王的销售量相当于平均在每4个家庭中,就有一家使用一件的产品,设计团队共有30多人,经过不断创新,现共有多个品种的蜡烛。”谈话间,李俊叔叔不断提到“不断研发与设计是金王的动力!”“金王的效能更稳定,比其他竞争对手更有优势,所以能够在国际上站稳脚跟!”现在,我们参观的八个系列分别是欧洲圣诞、美洲圣诞、复活节、情人节、中国风、海洋、天然、沐浴系列。小记者们还了解到,,蜡烛是以石油、石蜡为原材料制成的,含有3 %的香料,所以我们才会感到芳香扑鼻。参观海洋系列的时候,大家在宛如梦幻世界般的样品屋中赞叹不已时发现了一个蓝色为背景色的装饰盒,原来这是温家宝总理送给金王的果冻蜡礼物,为纪念2008青岛人民抗浒苔迎奥运。左右,小记者们离开了金王集团,驶向了归途大家感触众多,为金王集团的明天而加油!指导教师:乔永奎9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