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中这是我唯一要走的路1000字

冥冥中这是我唯一要走的路

1000字 初二 抒情

冥冥中这是我唯一要走的路

题记--是什么吹走了蒲公英的梦想,是风。是什么改变了我的人生,是你。若站在拐角处的人不是你。我将飘向何方?

紫色的蒲公英,伴着并不和旬的风,我住在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里,怀念起远方来。一路月光带来李白的思念,我低下头,流着泪,想着那一张张脸,一个个人,一件件事,以及那位成就我的母亲。

听我说,人在面对失败时会怎么样?会挑战他,直到成功?不,会跑,会逃避,毕竟人生来就会的感情是恐惧,而不是勇敢。

我就这样,我英语从一开始就不是很好,一直是二三十分,我艰难的挺到初三,上课如听天书一般,可还是得听,但怎么也听不懂,于是便纠结了。

父亲在离我们很远的地方工作,家中只有我和母亲,母亲虽然很严厉,但也很慈祥,有时我会觉得我很愧疚。初三以后,我的英语开始考十分和零分,迫于这种压力,我开始萌生出一种想法——“不上了”,可母亲却为我报了英语补习班,在他的一再央求下,我还是去了,可很快便后悔了,那大段大段的英语句子如发霉的零食,让我恶心。我每天上课睡觉,为了让自己好受点……

期中考试来了,我再次以十六分的高分赢得了倒数第二的佳绩。那天以后,我便从母亲和学校的桎浩中解脱了,我和几个辍学的玩伴终日泡在酒吧里,几天后听说家里都急疯了,可我却不想回去,我已经不想在学,不现在地狱里挣扎了!

到了第七天,与同伴们一起喝酒,那天我喝了很多,朦胧中人都走了,我叫了一辆计程车,把我送回了家。

一回家,我便吐了,也不见母亲脸上是喜是忧了,我借着酒劲冲着母轻喊:“我不想上学了,我不想学英语了,我去上班行不行,别再管我了”听罢,她的泪落路了下来,说:“儿子,你不能放弃你自己啊!你不能像我,像你爸,一辈子这样。”我吼道:“别再逼我了,你在逼我,我就去死。”说罢,只见母亲举起自己的手,重重的抽在脸上,“啪”“啪”一下,两下,三下……

我的酒也醒了,我扑通的跪在母亲面前,抱着母亲什么也说不出来,我干了些什么,这是最爱我的人啊!是在放学路上为我遮风挡雨的人啊!是抱着生病的我昼夜奔波的人啊!是当我受委屈是为我挺身而出的人啊!可现在,我——我把母亲抱的越来越紧,夜里,母子之情紧紧相依。母亲轻靠在我的耳边抽噎的说:“妈妈爱你,不要放弃你自己!”

从哪以后,我便把小学的英语课本找出来,从头一个单词,一个短语,一个句子的学,深夜里,每当我学不下去的时候,耳边总是响起那“啪”“啪”的声音……

如今,我已经长大,功成名就,远走高飞。我终于明白了妈妈对我说的不要放弃自己的真正含义。她让我从一个堕落者变为一个成功者,从大多数变为极少数。原来从那时起,冥冥中这已是我唯一要走的路了。

我的理想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从小到大有过很多理想,或幼稚或天真或可笑,多是意想天开而不切实际的,但每个理想都是我当初心底最真的驿动,都曾伴我走过或长或短的一段悠悠岁月。如今想起,也不乏一场美丽回忆……

还记得,曾经的那些个梦啊!

7岁的时候,我的理想是当一名科学家。

因为老师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工作,建设四化。

9岁的时候,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老师。

因为妈妈说,老师是花匠,与花为伴是我童年的梦想。

11岁的时候,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警察。

因为欣赏电视中女警察干练与潇洒的形象。

13岁的时候,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舞蹈家。

因为迷恋舞台上华丽的裙裾飘飘和柔美的仙乐幽扬。

15岁的时候,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老板。

因为失望于眼中的世界已不容梦想,只求努力赚钱买漂亮衣裳。

17岁的时候,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记者;

因为好奇的心决定了我对新事物追求与对探索的向往,在梦想和现实中我徘徊倘佯。

19岁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不再有理想……

因为容不得我想,我已经开始为毕业奔忙。

最终我找到了一份很实际的工作--秘书。

理想必竟只是一种梦想,生活却是如此现实。生活在工作和赚钱之间划上了等号,于是理想只能靠边站。梦想家醒了,自食其力的生活则拉开序幕,在充实与紧张之间,我突然发现这世界并不单单只有理想。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每个人终能找到属于他自己的方向,或许这才是他该有的理想。就像鱼儿不该迷恋天空的纯净,鸟儿不该迷恋大海的深遂,曾经的那些个梦想,也许是肤浅而没有方向的,我这样想。

当初选计算机这个热门专业,父母看好的是它的发展前景。毕业后我却放弃了专业,编程让我厌烦,操作又感单调。对一个没有经验没有资历的刚毕业的小男孩来说,可选项只剩文员或秘书什么的。上天的眷顾,我找到了一家效益颇不错的单位,开始了我两年的秘书生涯。

于是,得到的第一份工作,我珍视着有如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秘书真是个狐假虎威的角色,有老板撑腰,说话份量自然不同,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也让我受宠若惊;秘书也是个勤杂工的角色,老板的空调忘关了我得关,老板的钥匙丢了我得配,老板的茶杯没水了我得倒,老板的甜心打电话来了我得挡,老板的原配来视察了我得安排(家族企业公司)……甚至连老板家的水池漏水了,都由我找人来修,简直一小保姆;秘书还是个淘浆糊的角色,本着发扬精简人员的精神,一人能力所及之事绝不分摊两人,陪吃陪喝生意合同这些公关业务部的事也让我挂一小名儿,吃香的喝辣的让我常常享用免费晚餐,被人羡慕却落得个有苦说不出的滋味。

突然有一天,我发现我变了。我变得现实而冷漠,我变得理智而虚伪。

在浑浑噩噩中,在不知所措中,在虚情假意中,在你来我往中,不知是什么掩去了我年轻纯真的美好情怀,我觉得自己变得俗不可耐,却依旧心安理得,认为这是自己适应能力强的外在表现。

或许我真的适合做个秘书,有机会再升个部门经理,最后做不成老板就回家相夫教子?这难道是我找寻了许久最适合我的位置?我不置可否。

如果你的心灵是高尚的,那么,你的人也必是纯净的,淹没和沉沦是那些心灵的本色被取代而不是盖住了。这世上总还有些人令你感动,总还有些事让你震撼,封闭的都市,喧杂的人群,在属于你位置上方,却保留了一片蔚蓝色的天空,那种透明的蓝可以让你为之落泪,接受这阳光般的洗礼,回到最本色的真我吧!

那是阳春三月的一天,我在网上漫无目际东游西逛,在某个bbs站看到有人推荐leon的一篇文章,顺着网址我找到了他那篇蛮搞笑的东东,看完后我相继看了其它几篇,觉得也还不错,于是想去看看这个网站的首页。那时我的猫儿是未经改良的,跑得特慢,我是个耐不住性子的人,等得不耐烦了我往往就不想看了,那天也巧,楼下办公室的人找我,我下去一坐就半个小时。等我回到办公室,竟意外的发现整屏的灿烂,金黄灿灿的榕树,明亮耀眼的阳光,落叶缤纷枝繁叶茂的榕树在视觉上给人一种强烈的雍荣与华贵,不平凡的美称之为极至,于是我记住了这个地方——榕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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