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上街1200字

我喜欢上街

1200字 初三 书信

“其实我很喜欢逛街,即使口袋里没有半毛钱。”无聊时最经常说这句话。

小时候,喜欢和爸爸逛街,因为爸爸总可以给我买最爱的冰淇淋。每次看着我满脸的冰淇淋,爸爸总会大笑我像花猫,然后我便追着爸爸满大街的跑,爸爸孩子像个似的,从来都不会让着我,总是要等到我实在跑不动,赖着地上不走了,他才肯返过头来,给我擦那花猫似的脸。那时候我就会很骄傲的样子,说:“还是我最厉害哦!爸爸输了!”爸爸有时候会继续跑,让我追他。有时候会刮着我的鼻子说:“好好好,我的乖女儿最厉害!”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很温暖,那时候的爸爸还很年轻呢,跑得很快。

和爸爸比起来,与妈妈在街头的记忆显得单调得可怜。妈妈是一个典型的家庭主妇,当然不会像爸爸那样没大没小的和我满大街跑。印象最深的只有在走路时。那时,自己总也弄不明白,为什么妈妈可以走得这么快,有时候我甚至是跑着也跟不上她的脚步,后来自己总结出来了:是妈妈的脚太长,所以脚步很大。当我把这结论和小朋友们说时,大家都很赞同。因为我们的脚都比妈妈的脚短。后来不知道谁问了一句:那为什么爸爸走得不快呢!是呀,为什么爸爸走得不快呢!爸爸的脚还比妈妈的脚要长呢。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慢慢当我淡忘的时候,再想起来,我已经知道了答案。

随着年龄的增长,自立心理的增强,不再喜欢和爸爸妈妈逛街,总是喜欢拉上好朋友,一群孩子就这样游走在街头。印象中,和孚特拉带上大虾一起逛街的记忆最多。我们三个都是疯狂的孩子,因此总能“早出晚归”。在很多商店都没有开门的时候出发,晚饭后才依依不舍地踏入家门。每次上街,我们都首先去光顾“大拇指”蛋糕店,因为我们都是饿着肚子出去的,然后就会每人手里拿一瓶奶茶,到处乱逛。我们三在大街上,我想总是很引人注目的。大虾总是这么有个性的耳朵里塞个MP3,听那些我怎么也听不懂的韩文歌,当我们和她说话的时候,她的嗓门就会特大,因为她戴着耳塞。我曾经说过,大虾的声音我在另一条街都能听到。那真的一点都不夸张。孚特拉呢,那乖巧可爱的样子应该会吸引不少GG的眼光的,最重要的是,每当过马路时,总是最矮小的她牵着我们两个高高大大的慢慢走过去,我们一直不会过马路,就是这样被孚特拉宠坏的。我呢,是很能吃的,所以每次上街手里嘴里,都满是零食,用大虾的话形容就是:除了睡觉,我看见你的每一秒都是在吃东西。说我们引人注目也是有根据的,上次,我们出去见一个新朋友,朋友说找不到我们,只看到三个女孩蛮有个性的。大虾忙问,是什么样的女孩子?他说,一个看起来疯颠,一个看起来乖巧,一个看样子很能吃。真的很无语,看吧,我们在大街上还是就这么被认出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和妈妈斗嘴,真正的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每当自己真正气得冒烟的时候,就会摔门而出。独自己一人走到街上去,我家在郊外,离街挺远的,但生气的时候已经顾不上什么路程遥远的了。只是自己漫无目的的往前走,有时候会挺下来,看看路边的小花小草,有时候会一口气跑到大街上,找个相对安静的地方,大喊出心中的不满,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敞开大步走了。有时候也会自己委屈地躲在街角哭泣,茫茫大街,没有人注意到我。妈妈已经不会想第一次那样满大街的找我,因为她早已经习惯了我的叛逆。

其实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上街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或许只是为了打发时间而已,但是我是喜欢上街。

我心爱的洋娃娃

200字 二年级 状物

这个洋娃娃,是去年大姨送我的,虽然不是非常可爱,但这个洋娃娃却成了我的知心朋友。

因为我是刚搬家过来长寿,我人生地不熟,一个知心朋友也没有,只有和洋娃娃做朋友,我说甚么话,他都会笑。

有一次,在学校因为考试考很不好,被同学们笑,像是被十万利箭刺穿我的心,没有知心朋友,这些话不能给任何人讲,憋在心里太难受了,我对洋娃娃说出了我的所有心里话,她还为我保密了。洋娃娃,虽然你不会说话,但你永远是我的知心朋友。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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