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读书的热爱550字

对读书的热爱

550字 六年级 抒情

我热爱读书,因为它使人明鉴,让人灵秀。它是不可多得的至宝,也是陪伴我的最好的伙伴。

妈妈酷爱读书,因此,不管她走到哪儿,身旁总是摞着厚厚的一摞书。小时候的我总是好奇为什么妈妈如此痴迷,于是拿起一本厚重的书,打开来看,密密麻麻的字迹映入眼帘,只是看了一眼便心生厌烦。妈妈为什么对这些无聊的东西感兴趣?妈妈笑着对我说:“是么?你为什么不耐心试着了解它呢?”

于是从童话故事到西游记,从皮皮鲁到三国,从当初的好奇到越来越多地想去翻阅,可谓“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于是我渐渐地也开始爱不释手了,我也爱上了读书,我往往也会沉浸其中而不能自拔:它引领我遍布世界,跨越古今;也是书让我领略了许多不一样的人生,体会了很多深刻的喜怒哀乐;它让我读懂了人生百态,看到了人间的假恶丑与真善美。读到精彩时,我会拍案而起哈哈大笑;读到伤心时,我也会热泪盈眶,甚至会影响一天的心情。它成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它让我如痴如醉,欲罢不能。

因为有了它的陪伴,让我的世界变得丰富起来,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与知识的贫乏,让我懂得了思考渐渐成熟,让我在遐想的空间任意驰骋,也是书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给我自信和勇气,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如今的我,课余、饭桌上、睡前……随时随地都会捧着一本书,总是痴迷地任时间从指间悄然滑过,总是期盼着和它每一次的心灵对话,能酣畅淋漓。

我对书的热爱甚至超越了世界上的任何一种东西。古人说:养心莫若寡欲,至乐无如读书。我将一生与书为伍,一生用读书来完善自己。

一本好书

400字 六年级 抒情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超越痛苦》,它写了村夫遭到兀鹰的啄击,而自己又不想用枪把它毙掉,于是他叫一个过路的绅士帮他,结果还没等绅士举起枪,兀鹰已将村夫用尖嘴刺死。它告诉人们:有些人在受到痛苦的折磨时,竟然会不知不觉地“爱”上自己的痛苦,不愿亲手毁掉它,尽管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不要这样,要枪毙自己的痛苦。这是个对人生很有用的道理。还有另一种思想的,如“

《放弃》有两个贫穷的樵夫去山上砍柴,偶然他们发现了两袋棉花,非常高兴,就一人背一包,回家去了。走着走着,他们有发现了许多麻布,其中一个人就放下棉花,去背麻布了。另一个人不愿舍弃自己辛苦背来的棉花,没有扔掉。……结果这时下起了大雨,棉花吸饱了水,重得没法再背。那个人只好空着手和背麻布的人朋友一起回家。它说明了人在必要的时候做出放弃也是对的。

这本书对于那些心理压力过大,老想占小便宜的人很有帮助。普通人看了,也会快乐几分,抛弃痛苦,懂得需要谦让他人,这会对你带来幸福。

这本书的好处还有很多,我希望大家都来阅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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