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你曾来过
我以为我忘记了的却被我深深地印在脑海,我以为我记住了的却被我遗忘在燥热的夏天。时间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可以从你脑海里抹去一些东西也可以让你永远铭记一些东西。
——楔子
“姐姐,快下来!快点下来!”
潮湿的空气里再次弥漫着我对你的思念。又做了同一个梦,外面的雨渐渐停了,我哭着跑进妈妈的屋子,他们已经上班去了,我迟到了。
急急的吞了几口早餐就去赶校车了,已经记不清这是高三以来第几次赶校车了,好像每次做那个梦早上就都会迟到。又像往常一样继续那个忙碌的高三生活,每个人的神情都很凝重,整个校园的气氛都很诡异。我们高三了,所以我们课间的时候不用做体操,但我们也不允许围着乒乓球桌看比赛,而是做题和背书。又一次被数学难住了,最近总是这样很熟悉的公式突然就记不起来了,也许是因为太紧张了。在我苦思冥想的时候班长抱进来一沓表格叫我们填写,高三总是这样在你忙的不可开交之时还让你抽时间来填写各种莫名其妙的东西。
“姓名:曹婷:家庭成员:曹敬,父女;林一,母女;曹凌,姐弟,5岁……”很熟练的填写完之后又开始啃我的数学了。有时候发现数学并不是那么讨厌的东西,题越解越有斗志,有时候还挺喜欢这种充实的感觉。
高三,如此忙碌的季节,有时也会让每个人都很压抑,感觉随时都会爆发一样。河边又有同学在打架了,这是一个容易暴躁的季节,如果是以前同学们早就为过去拉架了,可是高三每个人都那么忙,我也很忙所以我也无暇顾及他们,应为我有要去办公室“作客”了。对于高三的莘莘学子来说班导请我们去办公室聊天是常有的事。果不其然“我知道大家最近都很辛苦,再坚持一段时间,大家都努力一下。”班导的苦口婆心又开始了,我坐在对面点头道是,班导给我递了杯水说“不要太紧张了……嗯……那个……”怎么班导说话开始结巴了?是她太紧张了吧嘻嘻,她从一沓纸里抽出来今天早上我填过的那一张表格告诉我说要重新填写。她的声音很小好像怕吓着谁一样。我接过表格嗯了一声回教室了。
闷热的五月,我们所呼吸的每一团空气里都充斥着高考的紧张和毕业的兴奋,少了许多的喧哗和吵闹,艳阳烘烤的校园小径上即使是遇到老熟人也没有太多时间停下来寒暄,只是简单的问候过后又匆匆赶路。放学回家的路上讨论的不再是范爷气质和威尔史密斯的英俊,取而代之的是历年的高考和自己的志愿。
高三的我们习惯了机械化的日程,回家后吃完饭就回房间看书了,妈妈的牛奶是一直以来的习惯,而今天一杯牛奶两个人送让我受宠若惊,还莫名其妙的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是不是压力太大了,让我好一阵心虚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今天真是奇怪,班导说话结巴爸妈也是这样。夜风有点大,吹进窗户使屋子的气氛变得有点奇怪。“婷婷啊,昨晚又做梦了吧,想哭就哭出来吧。”爸爸把我抱进怀里“老师说你又填错表格了,不舒服的话我们就先请几天假吧。”
“姐姐,快下来,快点下来!”十年,我一直在骗自己说已经忘记了,可是怎么可能呢,即使远离了那个地方,我还是会在无数个梦里听见凌凌在叫我“姐姐,快下来。”十年前,我八岁,凌凌五岁,我们还住在乡下的红砖瓦房里,那时我们村子里只有一幢三层的楼房是我们的小学教学楼。我和凌凌喜欢坐在小山的杏树上看我们白瓷砖的教学楼,然后想象有一天我们也住进白瓷砖的楼房里。那时候放学回家凌凌就在看动画片我在写作业,妈妈做好晚饭后一起围着小圆木桌子吃饭,然后我和凌凌帮妈妈洗过碗后就去小山的杏树上玩。那时候家里没有可以供我们玩的遥控小汽车和芭比娃娃,也没有上网条件,但我们依然可以找到我们的乐趣,隔壁爷爷的手工做的棒极了,他给我们小孩子用树杈和橡皮筋做弹弓。我和凌凌带着它在口袋里装好多小石子坐在树上比谁打得远,我们的快乐总是这么简单,我们总是很容易满足。十年前我不知道高考志愿是什么,我只知道知识能够改变命运,所以我们坐在树上读诗“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姐姐,我知道黄河,老师说它是我们的母亲河,我们要爱护它。”“等姐姐考上大学了姐姐带你去看黄河好不好?”“嗯,好。以后我们一起去看黄河。”小时候的我们在哪里都可以学习,在哪里里可以憧憬我们所谓的未来,在哪里都可以对彼此许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实现的诺言。
可是幸福总是结束的那么早,它的消失让我猝不及防,生活总是这样,在你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候突然偷掉一些属于你的东西,让你痛苦不堪,然后教会你成长。
十年前的五月二十四日,我们依旧在杏树上读诗,依旧在杏树上比赛,依旧在杏树上对彼此许诺。妈妈喊我们回家,凌凌往下爬,边爬边喊“姐姐,快下来,快点下来!”我正要爬的时候看见头顶一只乌鸦,我对凌凌说“快看,老鹰来了,老鹰,怎么办?”“姐——姐——”吓傻了的我紧紧抓着树干爬在树上,直到我看到在山脚下抱着凌凌痛哭的妈妈我才意识到凌凌从树上掉下去了,就因为我的一句谎话凌凌从树上掉下去了。妈妈抱着凌凌泣不成声了,我躺在爸爸怀里木讷地望着爸爸,我读不懂爸爸脸上的的表情。晚上九点,妈妈被送进了县城的抢救室,爸爸抱着我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我哭着喊“对不起,对不起”,我满脑袋充斥的是凌凌那句声嘶力竭的“姐——”这是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凌凌抬头看所谓的老鹰的时候由于太害怕而踩空了,掉下去了,额头撞到了石头上,山草的颜色红的触目惊心,原来心真的会疼,疼的无法呼吸。
夜间雨又开始肆无忌惮的下着,像是想让所有人知道他的悲伤一样,急急的打在玻璃上,也打在我充满愧疚的脸上,就像凌凌喊得那句“姐——”一样让我心痛。可能是凌凌在哭吧,撞到头了,那该有多疼啊,“凌凌,对不起,姐姐以后再也不骗你了,你快起来啊。”雨连着下了一周,妈妈在医院睡了一周,我在床上哭了一周,我不敢去医院看妈妈,直到以后的以后我才明白其实最痛苦的是爸爸,最坚强的也是爸爸。
我升初中那年我们搬到了城里,但每年的五月二十四号都会下雨,我想应该是凌凌在告诉我们不要忘记他。凌凌,你说过以后要和我们一起住在白瓷砖楼房里,还说要一起去看黄河的,姐姐现在住在楼房里,也看过黄河了,可是身边却没有你。每年的五月我们都觉得你就在我们身边一样,谢谢你曾来过我们的世界。一切都会消逝,能留下的只有记忆;摸不着看不到,但却又是那么的铭刻在心。最疼的心疼是无法用文字描述的,最深的思念是无法用语言传达的。
凌凌,姐姐还没来得及懂得照顾你,还没有好好保护你,你曾出现在我们最美好的年华里,可是你的脚步太匆忙,姐姐还没来得及让你幸福。对不起,凌凌,下一次换我出现在你最美好的年华里,给你满满的快乐,好不好?
压抑的高三结束了,我的愿填在了家乡的大学,我选择留在父母身边,我要在我短暂的一生中用尽全力去珍惜他们去珍惜出现在我生命里的每一个人。因为我永远也无法预料我会猝不及防的失去谁。
高三:晁有蓉
瑰宝长城
不到长城非好汉——题记
迈出车门,顿感车外丝丝凉意,远远望去,别有一番“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意思。看着这万里长城,心中的喜悦和自豪由然而生。
遥想当年,秦始皇为了防止北方游牧民族骑兵,那“闪电式”的袭击,才动兵修建长城。当初的理想,是为了防御大量的骑兵和步兵,而修建坚不可摧的长城。但从起伏的巨岭间穿越,从密密的河网上升腾。嶙峋的身上雕刻着历史的印记,那印记便是沧桑华夏的证明。有几千年剥削反抗的痕迹,有几万里血战肉搏的身影。有焚书坑儒的故事,有孟氏恸天的哭声。那万里的长城中有太多的故事是我们不知的,但作为中华儿女,我知道,那是一条古老的苍龙,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是中国悠久历史的见证,也是中国当之无愧的“国之瑰宝”。
虽然长城是东起山海关,西至嘉峪关,全长8851.8公里,但我们爬上的是北京的八达岭段。看着那蜿蜒盘旋的长城,想着那段历史画面,不由的心情澎湃,但看到同学们信心十足的样子,我心里埋下的勇气种子,也慢慢萌芽。
手握一瓶水,向着长城奔发。站在这长城的脚下,看着渐渐清晰的长城,觉得顶峰的长城离我们如此遥远,怎么可能就轻易登上去呢?看着第一个烽火台迎面向我走来,眺望远方,顿感自豪。随着时间的飞逝,转眼间已经到了半山腰了,望眼一看,一片片的林海。刚刚停下休息,腿中酸痛之感也随即迸发出来,疼痛之余一种放弃之音浮入脑海。“别放弃呀,都已经到这里啦!”一个声音在耳畔出现,心想:对没错,我不能轻言放弃,抬起头,继续走着。停下长城的人说快到了,我笑了。不经意间加快了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到啦到啦,我登上了最高峰。前面已经没有了路,眺望远方,原来风景不仅仅是翠山,还有那么多正努力登长城的人,呼吸着新鲜空气,渐渐明白了山顶比山腰的风景更加美丽,更加迷人,更加精彩;也明白了长得更高,看得更远!
轻抚两旁围墙,感受着国之瑰宝的绮丽!长城,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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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颓废过写下这个题目时我觉得可笑,因为我现在依然很颓废,不仅仅是在曾经,或许将来,也一样的颓废.而实际上我并不懂什么是颓废,只觉得自己该是那样。我发现周围许多人都说自己变得颓废,或者堕落,好象只有这两个词来形容自己才合适,才有点诗意,似乎自己历经了人间沧桑或什么的.对于周围的人是否理解颓废与堕落的意思,我无从所知.我现在对颓废与堕落的理解就是难过到不想学习,或者学习到难过以至于不想学习。按照这种说法,我在初二是就开始颓废了,因为那时侯我喜欢上一个叫玲玲的女孩,让人遗憾的是,她不喜欢我,所以我难过得不想学习.到了初三,我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其实一开始我是不喜欢她的,就像一开始我也不喜欢玲玲,只是觉得别人有女朋友而我没有好像很另类,所以想找一个,没想到在追玲玲的过程中真的喜欢上她了.同样,在初三我去追另一个女孩,更没想到的是竟让我追到了,于是从喜欢升级到爱了,也就是我们谈恋爱了.初三本是为中考苟言残喘的日子,但我忙于恋爱,也就不想学习,不过这一次是幸福得不想学习,不算是颓废.让我最意想不到的是我们在半年后分手了,这验证了一句话,早恋是没有结果的.说这话的人肯定也早恋过,虽然没有结果,但至少开了花,也开得绚烂.分手后的那段日子可能是真的颓废了,因为爱她太深,也不曾想过会有分手这一天。那时侯我经常哭,特别是分手后的几天我哭得特凶,不仅哭红了鼻子,还哭肿了眼睛,虽然这用来形容女孩子好一些,但我确实哭成了那样.那个时候我也经常在夜里听一些情歌,慢慢的回忆甜蜜的片段,然后默默地流泪直到深夜.关于学习也就不必多说了,分手后我总觉得太年空一直很阴郁,我整天混日子,以至于后来混上了个二流高中。能够考上个二流高中对我来说和庆幸,所以我早刚上高中那会儿壮志凌云,决心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为祖国做贡献,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而且好在日记了写下不少豪言壮语,好象真的有那么会事.可我没想到高中的学习很吃力,我学习得很难过,也难过得不想学习,也就是又颓废了.更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在虚度青春,不知道哪只菜鸟说青春无悔,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后悔.我整个高一就这样迷迷糊糊的过了,岁月中的青春又过去了一年,但这一年过的比较特殊,因为我发现在上课睡觉时,岁月会从口水中流逝.我的高一留下的只有悔恨,不,还有口水,但毕竟都过去了,人总要向前走向前看的.马上就高二了,我不知道会不会再次颓废,但我希望不是那样,因为我已经颓废过了,口水也流干了。10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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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你的世界我来过别忘了,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曾经我也带给你快乐,曾经我也带给你幸福。曾经我也让你焦灼和无奈,曾经你也让我等待和期盼。也曾经我们都忘了自己,体会那心跳的感觉和缠绵的爱。只是有一段感情再也不可能继续,有一个人再也不能相依偎,有一个声音再也不能经常的在耳边响起,有一双手再也握不住那手心的温度与舒适。别忘了,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不是每一段爱情都有美丽的回忆,也不是每段回忆都是那么的刻骨铭心。我们既然不能相伴到老,就让我在这里为你祝福。因为你已是我今生永远无法割舍的牵挂。只是再多的思念和牵挂也换不回拥有你的日子。失去第一次最爱的人竟是这种感觉,原来爱你和放弃一样的不容易。别忘了,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也许你的那句‘我爱你’曾经是个玩笑,但我付出的依然是最真的心。如果你真的爱过我,那我是幸福的。就算和你走不到天涯,我的心依然为你牵挂。我会为你永远的祈祷和祝福,愿你永远的幸福---平安。别忘了,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会陪你流泪。当你不快乐的时候,我就是你的开心果。当你孤独的时候,有我在陪你说话。当你伤感的时候,我会和你一样的忧郁。当你梦见我的时候,那是我再想你了……别忘了,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不要你给我太多,不要你的任何承诺,也不要你的任何责任。不要你能深深的记着我,不要你记着我们曾经的一切。5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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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来过这世界阴天,傍晚,走廊上,依旧那个单薄的身影,一袭淡蓝的连衣裙。和外面这个世界显得格格不入。形单影只。慢慢地走。眼中看不出任何欲望,有的只是不屑,清高的偏执。晚风轻轻的送,凌乱的红叶在风中随心所欲的曼舞,撩拨秋日的心。似乎谁都不在乎彼此。她继续着她的路;红叶继续欣赏着自己的舞姿,最终无力的坠落大地的掌中。女孩笑了,平静而遥远的笑,只是带点嘲笑般的一瞥。你给的灿烂也不过这一季,这一时。。午后的天空总是孤独的。。不经意间,又是那神秘、游离、捉摸不定的笑容。究竟这张脸下隐藏着怎样一颗心。冷漠,孤寂,又或者是热情和爱。。[别人说:聪明的人喜欢猜心,虽然每次都猜对了,可是却失去了自己的心;傻气的人喜欢给心,虽然每次都被嘲笑,但是却得到了别人的心。看来我还是一无所有,连心都经历了数次轮回。这很好。是的,很好。。想那么多全是徒劳,简简单单挺好。说没有故事,呵~ 几人信。。语言、神情都似历尽沧桑,足以引起他们的猜疑。哈~~ 那我还是有故事好了。少了很多废话。这也很好。。]她走过的那些日子,甚至可以写一部小说。不过,只有平淡无奇的历史,不会有任何悬念。如白纸一般,苍凉无力。如白开水般无味,亦不会有人愿意倾听,更谈不上相信与否。。你究竟是怎样的女子?我啊,说出来怕吓着你。我有天使般的身材,魔鬼般的脸庞。。还真有点怕。。肯定又矮又胖。。是啊是啊,没办法,天生的,呵。。。。你懂我的意思。。哦?懂吗?不懂!呵。。你还真是有点狠。。呵,是狠,还自私。从来没说过我有多善良,随你怎么看吧,没所谓。我只在乎我爱的人的看法,可惜,他现在还没出世,呵。。。。。[不知何时开始,喜欢这样漫不经心的开自己的玩笑,并乐此不疲。不受控制的重复着同样的谎言。是否真的洒脱到什么都不在乎。。不!我在乎他们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每一种心情。一切的一切统统在乎。毕竟,我只是一个俗人。可依旧言不由衷。习惯。]Whenever sang my songson the stage, on my ownWhenever said my wordswishing they would be heard或许,心还不愿意停留。。害怕卸下坚强的防备。是的,自私。害怕受到伤害,哪怕是一点点。她太了解自己。那样会钻心的痛,且无法愈合。于是,习惯了在那个套子里,在那厚厚的茧中“作茧自缚”。。[毛毛虫。始终是毛毛虫。她不想化作美丽的蝴蝶。即使振翅高飞的那一刻如此辉煌。她要的只是平淡。。]橱窗里,那只玻璃鞋已经摆放好久了,总是无人问津。庆幸。每次路过时,她可以贪婪的扒在窗外。唯一的欲望。每每看着看着,心底总会潮湿一片。泪水还没来得及滑落,已被熊熊的欲望之火灼烧干,悄悄消失在寂静的空气中。。[清醒点吧!灰姑娘。始终是灰姑娘。0点的钟声敲起时,一切都化为云烟,打回原形。那只玻璃鞋还会是例外吗?她根本留不下任何可供寻找的线索,又如何与王子携手同行。。]转身。离去。不遗留任何痕迹或气息,亦不带走什么。。微风又飘送,脑海中的记忆渐渐模糊,就让她随风而去吧。。不觉得,脚被什么轻轻碰撞,低头,小皮球还在滚动着,蹲下,捡起。远远的,小家伙已笑嘻嘻地跑了过来,胖嘟嘟的小手乱舞着。天真无邪的笑脸。她也笑了。温暖而明亮地笑。她摸着小家伙的头。给你。谢谢姐姐。阳光定格在那一刹那。温情而香甜的气息。。站起。晕眩。无声的倒下。广场,成群的白鸽,伴着低沉的钟声,登时振翅而飞。。阳光肆无忌惮的倾泻。。12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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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哪里见过你我曾在哪里见过你在乡村在城镇你在夕阳的衬托下是那样的美丽我曾在哪里见过你在清晨在黄昏你在人们的心目中梦萦般的着迷我曾在哪里见过你在现实在幻虚你在最深的梦境里依然是个传奇高二:李华锡100字 高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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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阳光曾来过阳光真的很美妙。虽然,不可能永远都有阳光。但是,阳光曾是属于你的,它就永远属于你。请记住,阳光曾来过。——题记#暑假。刺耳的闹铃响了起来。嘉暮只是任凭那闹铃发疯似的尖叫,她想让脑袋瓜里一片混沌,一清醒,烦恼便会随之而来。于是,嘉暮把枕头盖在脑袋瓜上,企图将那闹铃挡在耳外。可是,闹铃的穿透力实在是太强了,那讨厌的闹铃依旧在嘉暮耳旁坚持不懈地响着。嘉暮真是莫名其妙,明明不想让闹铃打扰她的睡眠,为什么每天晚上睡觉时还总要弄闹铃?可能嘉暮想早起,奋发图强吧!但是,在暑假里,这对嘉暮这种懒虫来说是不可能的,闹铃叫醒的绝不是她,最多也就是她的手指。就这样。每天都这样。庸庸碌碌地过下去。真的搞不懂。搞不懂。昨晚,嘉暮她们的哎~~暑假过得好无聊请忘记我13:58:31Me too 简单13:59:03我也和你们彼此彼此请忘记我14:02:12暑假已经过去百分之五四,感觉整个7月,我都没干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我好像是在虚度光阴哎~~简单14:02:45别聊这种无聊的话题,OK水中望月14:03:21我想,等我们上高中后,这个:03:27Why 简单14:06:45这个道理很简单,高中,我们会认识新同学,会有新朋友。大家都有新朋友后,就很难会记得以前的朋友。也许,玩得很好的那几个死党你会记得,他们之前在你的心目中或许占着第一的位置,但高中的时候,第一位置很快就会被他人取代水中望月14:07:24我也是这么想的。也是的。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这句话久久地在嘉暮的耳畔回响。回响。回响。嘉暮打开查找好友,精确查找。然后输入嘉昕留给她的嗯。你和我一样,很直接的,就是暮暮17:33:25我是今天才改的昕17:33:59我也是今天才改的。就是刚刚才。咱们俩怎么干啥都一样。看来我们实在是有缘到登峰造极暮17:34:36好夸张。反正明天我也没什么事,你有没有空,我们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昕17:34:49好的。明天早晨八时三刻见暮明天见17:34:58#星期一。嘉暮不知为什么,发起了高烧。九时整。嘉暮的手机响了,是嘉昕:“嘉暮,你怎么没来有意思咖啡屋啊?”“我发烧。”嘉暮的声音有气无力。“发烧?你别急,你把你家的地址发一个短信给我,我立刻来你家。”嘉昕有些为嘉暮担心。15分钟后,嘉昕来到了嘉暮的家里。嘉昕的手里拿着999感冒灵颗粒和阿莫西林胶囊,是退烧的。“嘉暮,你没事吧?”嘉昕边为嘉暮冲999感冒灵颗粒一边问。“没事。”“喏,你把这个999感冒灵颗粒吃了,待会儿再用温开水服用阿莫西林胶囊。”“谢谢。”“不客气。你正在发高烧,你不让你爸爸妈妈从爷爷奶奶家回来吗?”“嗯。我就算发再高的烧,我也不会让她们早回来。她们一回来,我就不会有一点自由。什么事情都要管,我又不是三岁半小孩!”“我理解。因为我们都彼此彼此。”“嘉昕,你和我一样,是刚刚初中毕业,你上哪所高中?”“第一中学。”“我也是。到时考试分班,我尽量考好一点,和你分同一个班。”“我也会考好一点的。尽量和你分一个班。”“我们不是说去有意思咖啡店的吗?我觉得我的烧已经退了,现在比刚才好多了,我们现在就走吧!”嘉暮的确是好多了,说话也不是像之前那样有气无力的。“怎么可能这么快就退烧?又不是神医华佗的药。就算是神医华佗的药,他的药也未必是神药。”嘉昕不相信,摸摸嘉暮的额头,嘉昕大吃一惊,“真的。嘉暮,你的烧退得好快哦!”“那我们走吧!好想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哦!”嘉暮素来都视喝咖啡为人生第二重要的事情。“Letus go!”喝完咖啡,走出有意思咖啡屋,嘉昕和嘉昕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嘉暮突然想起点什么,说:“嘉昕,你还知道我家的地址了。我可还不知道你家住哪儿,你也把你家的地址发一个短信给我。”“好的。”嘉暮一拍牛仔裤的口袋,发现不对劲:“糟糕!我的手机——肯定是来有意思咖啡屋的时候掉的。咋办?找不到,我肯定要被我爸妈K的。”嘉昕也为嘉暮着急:“要不我晚点回家,和你一起去找找。”嘉暮似乎看得很开,笑着说:“不用。属于我的东西永远属于我;不属于的东西永远也不会属于我。至于会不会被我爸妈K,那得看我的运气“先不管你的运气。嘉暮,我只想知道,你的手机是属于你的,还是不属于你的?”“不知道。我先回家。嘉昕,拜拜。”“拜拜。”嘉昕转身的时候,口袋里掉出一个发卡,嘉暮看见后,走上前去拾起它,正准备把它还给嘉昕。可嘉暮突然发现,这个发卡是它之前丢的那个发卡。“嘉昕,你这个发卡哪来的?这是我的。”“我在你家楼底拾到的。”“我家楼底?”“嗯。反正是你的,正好还给你。”#回家的路上,嘉暮一直摆弄着那个失而复得的发卡,突然想起另一个城市的她。她们之间的友谊还会依旧吗?发卡上面那个很艺术的“友”字不知道掉到哪儿去了,这是否宣告嘉暮与另一个城市的她的友谊也会即将结束?嘉暮真的很怕。怕再失去任何一个朋友。嘉暮寄出去的那封信已有很长时间,可还没收到回信,嘉暮每天都会打开信箱,可里面却总是空空如也。嘉暮到家楼底的时候,又充满希望地打开信箱。另一个城市的她真的没让嘉暮失望,嘉暮看见里面有一封回信。回信?真的会是回信吗?嘉暮高兴地拿出那封信。而此时,嘉暮疑惑的心情却大大高于高兴。因为那还是嘉暮寄出去给她的那封信。难道是由于邮差的疏忽,这封信并没有寄出去。可嘉暮看到,这封信明明被别人拆开过,但是又被重新用胶水封起来了。留下的痕迹很明显。继而,嘉暮又看到,信封的正面多了一行字: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字字句句,就像肆虐的暴风雪在一步步侵蚀嘉暮的心灵。嘉暮真的没想到,仅仅只是100天而已,另一个城市的她早已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或许,就像王某说的,另一个城市的她不愿意活在过去。但是,也不需要这么绝情。或许,也是命中注定。这个发卡就掉在嘉暮家的楼底,嘉暮每天上上下下,理应很容易发现。而她却没有发现,倒是嘉昕拾到的。这是否也宣告嘉暮与另一个的她的友谊的结束?命中注定,这份友谊不属于嘉暮。嘉暮看看自己手中的那个发卡,笑了笑,笑得很苦。嘉暮把那封信重新放回信箱,走上楼回家。发卡对嘉暮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现在嘉暮只想知道,上面那个很艺术的“友”字在什么地方。或许,现在拥有那个“友”字的人,才是嘉暮真正应该拥有的朋友。家里真的很没意思。嘉暮不知道干什么才好。嘉暮在家里游荡好几圈后,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嘉暮翻开它,书的扉页写着:愿童话能给你带来快乐至最爱的女儿这本书是嘉暮的爸爸在嘉暮儿时送给嘉暮的。扉页上的字也是爸爸写的。但是,嘉暮的爸爸再也不会称嘉暮是最爱的女儿。至少现在不会。嘉暮恍然大悟:人不能总是活在过去。这句话并不完全对,人是不能总是活在过去,可人未必可以活在过去。过去就这样过去,过去似乎是不能改变的。NO。过去也是会改变的。不是未来因过去而改变,而是过去因未来而改变。可以这么说,过去和未来是两种相关联的东东,过去因未来的转变而转变。时间不是静止的,它永远也不会停止,它永远也不会冻结。时间是可以改变一切的。明白后,嘉暮浅浅一笑。这笑是甜,还是苦。只有嘉暮自己才知道。再翻,嘉暮的发现里面的书页还夹着钱。有两张十元钞票,八个硬币和六个一角。嘉暮已经忘记这些钱是哪儿来的,什么时候夹在里面的。再一想,嘉暮想起这是那次去寄那封信剩下的钱。也就是瑞雪偷她钱的那次。看到这些钱,嘉暮有些伤感。里面不应该只有八个硬币,原本是九个的。嘉暮重新把钱夹好,再把那本《格林童话》重新放回书架。嘉暮来到阳台上,走到窗户前,把身体倚在窗户上,看着大街来来往往的车人。静静地看着。偶然,嘉暮看到正对窗户的那条大街有一对老人在乞讨。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坐在马路旁边乞讨的老人显得特别显眼。不知道为什么,嘉暮又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把里面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揣在兜里,然后,奔下楼去。她来到大街上,远远地看着那两位老人。那对老人的衣服不知道打了多少个补丁,满脸都是皱纹,眼窝深深地陷了进去,那浑浊的双眼十分暗淡,一点生气也没有,白花花的头发更显得毫无光泽。再看看周围人来人往的路人,对这一幕似乎都视而不见。两位老人看着那些从她们面前走走过过的人,眼里本充满着期待,期待着能有一位好心人停下他们那匆匆是脚步施舍一点。可是没有。她们那双充满期待的双眼一点点暗淡下来。她们肯定会深深地体会到人情冷暖。嘉暮的怜悯之情顿生。更是气愤那些人的冰冷无情。嘉暮走上前去。那两位老人抬起头来看着嘉暮,充满着期待,嗫嚅着嘴,想说什么却没说。嘉暮看着她们的那双眼睛,黯淡无光,却显得特别深邃。嘉暮想知道,通过这双眼睛,她们看到的又是什么样的自己。嘉暮从兜里掏出钱来,放在其中一位老人的手上,什么也没说。此时,无言胜有言。“谢······谢谢。谢谢。谢谢。”两位老人连声道谢,那声音十分沙哑,说谢谢的时候感觉十分不顺口,想必是她们已经很久没再对别人说过谢谢。为什么别人看到这一幕却不肯伸出援助之手,难道她们的腰包还不富足吗?嘉暮再看她们的双眼,似乎多了一种意味。但嘉暮又说不上到底是什么。嘉暮朝她们嫣然一笑,然后,转身走回家。嘉暮觉得很轻松,在帮助两位老人的同时,嘉暮觉得自己也扔掉了一个包袱。包袱里装的是对瑞雪那件事。嘉暮想忘记瑞雪。忘记自己与瑞雪的过去。忘记自己与瑞雪之间发生的那些不痛快的事。忘记自己与瑞雪一切的一切。#星期日。又是星期日。今天是雨天。雨敲打着窗户,发出沙沙的声音,嘉暮觉得这种声音声音蛮好听的。十点整。嘉暮家的固定电话响了起来,嘉暮猜猜都知道一定是嘉昕打来的。因为到现在为止,只有嘉昕一人知道嘉暮的手机掉啦!“嘉暮,快点,我们在鑫鑫公园见。”“嘉昕,你疯啦!今天下雨,OK?”“我有事。很重要的事。拜托啦~~”“那好吧!什么时候?”“立刻。”“OK。我立刻来。”挂电话后,嘉暮匆匆忙忙地拿起雨伞,去鑫鑫公园。当嘉暮到鑫鑫公园的时候,嘉昕已经在那儿的凉亭,嘉暮撑起伞,迎上来:“我们到那个凉亭那儿去吧!”“好的。我可不想这么干巴巴地站在雨中。”当嘉暮和嘉昕都坐在凉亭里的石凳上时,嘉暮好奇地问:“嘉昕,这么着急,你喊我来干什么?还说有什么很重要的事。什么重要的事,说吧!”“其实没什么重要的事。嘉暮,我想约你来这儿游荡。”“嘉昕,你真的疯啦!大雨天的,说有什么重要的事,原来就是游荡?嘉昕小姐,你搞清楚,现在在下雨?剑』褂蔚矗俊“开玩笑而已。我约你来这儿,只想告诉你,我要去巴黎了。”说起这件事,嘉昕的神色黯淡下来。这应该不是她自己的决定。“去巴黎?嘉昕,你不会是和我开玩笑吧?”“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嘉昕加以肯定,双眼迷茫望着雨帘。“怎么会这么突然呢?”“就是这么突然。对不起,我当时跟你说要和分在同一个班,现在看来,已经没有机会了。对不起。”“你要去巴黎留学吗?”“嗯。其实,我很不想去巴黎。可这一切都由不得我。”“那祝你在巴黎一帆风顺。你回国后,记得来找我。我还会和你一起来鑫鑫公园游荡的。”嘉暮勉强地笑着说。“谢谢。我十分高兴能有你这个朋友。”“我也是。”“你什么时候走?”“明天。”嘉暮没再继续说什么。嘉昕也没再继续说什么。两人就这样保持着沉默。这种沉默似乎有些让人感觉恐怖。嘉暮和嘉昕都茫然地看着朦胧的雨帘,那雨不仅是拍打在地上,也拍打在她们俩的心扉。或许,朦胧的不是雨帘,而是她们的双眼。嘉暮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默,这种沉默让人喘不过气来,让人窒息。于是,她首先开口:“嘉昕,既然你明天就要走,那你还是先回家,把该带走的东西都拿好。但愿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再见。”说完,嘉暮扭过头去,她不想让嘉昕看到她眼中快控制不住的泪水。嘉暮很想多和嘉昕待一会儿,为什么会说让嘉昕快点回家,连嘉暮也搞不懂自己。“再见。”嘉昕朝嘉暮看了一眼,没拿她的伞,直接冲到雨中,跑回家去。嘉暮扭过头来,看着嘉昕愈来愈远的身影,任凭那泪水静静地留过面颊。她真的不想哭,可嘉暮真的克制不住自己。那一刻,嘉暮真的觉得自己很脆弱。嘉昕,或许此时此刻也是在静静地哭。所谓的友谊。嘉暮走出凉亭,来到那棵柳树旁,倚在柳树的树干上,静静地看着雨点让湖面泛起层层涟漪。就像和嘉昕初次见面,来到鑫鑫公园,看着那微风吹动那纤细的柳枝,柳枝拂过水面,泛起层层的涟漪,碎碎的阳光洒在微波荡漾的湖面上。而此时,嘉暮的心境已不同当日。嘉暮真是搞不懂,同样是星期日,同样的鑫鑫公园,为什么会变这么多。雨使倚在柳树上的嘉暮全身湿透透的。而这些,嘉暮却毫不在意。嘉暮只想再回到那天,再体会那天阳光般的心境。那天,是美好的一天。阳光,是那么地美妙。今天,是痛苦的一天。雨水,是这么地无情。#突然,有一女生出现在嘉暮的身旁。她举着伞为嘉暮遮挡雨水。当然,同时也为她自己。嘉暮转过头来,很吃惊地说:“请问,你是谁?为什么为我撑伞?”那位女士并没有回答嘉暮的问题:“你为什么站在这里?现在在下雨,好不好?别人会把你当神经病的。”“谢谢你。”“不客气。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新怡。崭新的新,心旷神怡的怡。你呢?”“嘉暮。”“嘉暮?”新怡吃惊得差点跳起来。嘉暮故意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新怡说:“新——新怡。拜托~~我又不是什么定时炸弹,你大惊小怪的干什么?这样别人也会把你当神经病看的哦!”“这部步步高音乐手机是不是你的?”新怡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部手机问。“我的手机?想不到它还会回来。新怡,你是怎么得到它的?”嘉暮特别兴奋。至少,手机找回来,肯定会少掉她爸妈的一顿臭骂的。“那天,我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在我坐的那张靠背椅上发现的。而且,我发现,在里面的备忘录,还写有机主的个人资料。姓名电话之类的都有。我曾打电话给你,可没人接。你为什么把那些东西都写在手机里,是早知道你的手机会丢吗?”新怡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怎么可能。我没事的时候弄在里面的。”嘉暮从新怡的手中抢劫般地夺过自己的手机,狠狠地亲了一口。那些东西都是嘉暮实在无聊的时候弄在里面的,当时,嘉暮的同桌还说嘉暮简直就是典型的神经病,他就不相信嘉暮还能忘记自己的姓名之类的。嘉暮当时反驳道,万一我的手机丢了,拾到的人正好可以借助这些资料找到我,把手机还给我。何乐而不为呢?当时,嘉暮只是为自己找借口。没想到真的有这么一天。“现在,我们算是朋友吧?那把这个送给你。”新怡又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饰品。“啊?!”嘉暮惊叫起来,“新怡,我发现你的东西好像都是我的?剑∮眩?阒沼诨乩蠢玻嘉暮真的没有想到,那个发卡上的友还会找到。兴奋过后,失落又不禁涌上心头,“友”回来又怎样,“友”字所代表的嘉暮和另一个城市的她的友谊已经不再存在。“我想,现在,我们都应该回家去。”“好。拜拜~~新怡,谢谢你。”说完,嘉暮回凉亭去拿她和嘉昕的伞。嘉昕没把伞拿走,反正嘉昕明天才走,嘉暮决定把伞送到嘉昕家去。可嘉暮突然想起,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嘉昕家的地址。当嘉暮去拿伞的时候,在嘉昕坐的石凳上发现了一个包装得很漂亮的纸盒。纸盒的上面写着TO暮。是给嘉暮的。嘉暮打开它,发现里面是一部步步高音乐手机,和嘉暮的那部完全相同。手机上贴着两张便条,其中一张上面写着:暮。我想,这样你应该会少掉你爸妈的一顿臭骂吧!昕把她最美的笑送给你另一张上面写着:暮。手机的备忘录里有我在巴黎的住址。随时联系我。昕把她最纯的泪送给你嘉暮的泪水又模糊了双眼。嘉暮不经意地把那部手机反过来,看到手机的背面还被嘉昕用刀刻着几个字:暮。在那太阳冉冉升起的时候,你是否会想起我,想起我们之间那纯真的友谊。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永远。永远。永远记得你的昕#嘉暮突然想起点什么,拿起伞和那部手机,冲回家去。嘉暮回到家后,也用小刀在自己的那部手机上刻上几个字:昕。在那太阳徐徐落下的时候,你是否会想起我,想起我们之间那纯真的友谊。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永远。永远。永远记得你的暮然后,嘉暮也把那部手机放在纸盒里,也包装得很漂亮。写上自己家的地址和嘉暮在巴黎的地址。在纸盒的右下角用荧光笔写上大大的TO昕。她要去邮局寄往巴黎给嘉昕。相信嘉昕收到后一定很开心。走到楼底的时候,嘉暮朝邮箱看了一眼,里面还装着那封信。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嘉暮竟然打开了那个邮箱。她想抱着最后的希望看看里面有没有谁写给她的信。你肯定知道,谁指的就的另一个城市的她。里面真的有一封信。真是的另一个城市的她写来的。嘉暮迫不及待地拆开它,信里面写着:嘉暮:我不知道那封信你收到没有。那封信上面你把我家的门牌号错写成了609,实际上是906。所以,收到那封信就不是我。正巧住在六楼的那户人家原本也是在你那个城市的,所以,就造成了这个误会。幸好,住在六楼的那户人家她的女儿和我是朋友,无意中和我说起这件事。所以,我就立刻给你回信······嘉暮摸摸口袋里那个“友”字。还在。“友”字的归来,也使本属于她的友谊归来。不知道为什么,嘉暮突然想起新怡,新怡,是否可以解释为重新获得的友谊。或许,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嘉暮摸摸口袋,里面有一个创可贴。嘉暮用创可贴把那个“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是谁。”贴得严严实实。因为,她知道,如果另一个城市的她收到这封信,绝对不会写这句话的。创可贴,不仅是贴在信封上,也是贴在嘉暮受伤的心灵上。嘉暮还要把这封信再寄给另一个城市的她。#信也寄给了另一个城市的她,那个纸盒也寄往巴黎给嘉昕。嘉暮又来到鑫鑫公园。现在,是下午三点整。已经雨过天晴。就像那个星期日一样。嘉暮又倚在那棵柳树上,独自一人。静静地倚在那儿。静静看着微风吹动着那纤细的柳枝,柳枝拂过水面,泛起层层涟漪,碎碎地阳光洒在微波荡漾的湖面上。嘉暮摸摸自己头上的友love的发卡,看看自己手上嘉昕给她的手链,再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友”以及那部也是嘉昕给她的步步高音乐手机。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好。嘉暮想起她曾对嘉昕所说的,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都属于自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都不属于自己。她知道,纯真的友谊的永远都是属于她的。嘉暮折下四根柳枝,插在地上。那四根柳枝,就是嘉暮嘉昕新怡和另一个城市的她。嘉暮和她们永远是朋友。永远。永远。嘉暮相信,她们之间友谊,会像这即将成为柳树的柳枝一样,深深的扎根,根深固蒂。#嘉暮回到家里后,不知道为什么,又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里面什么都没有。嘉暮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一角钱,夹在里面。那一角钱是买那对友love的发卡找的钱。一角钱,可以说什么都买不到。但对嘉暮来说,她是无价之宝。因为,她是美好的。嘉暮只想留住最真的,留住最美好的。或许,这样最好。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到嘉暮的身上。好美。现在,嘉暮不再怕,不再怕失去,不再怕失去友谊,不再怕失去任何东西。因为,嘉暮已经明白,失去,就代表你曾经拥有,曾经拥有的东西看似已经失去,但她是永远属于你的。就像风雨来临,可这并不代表你不拥有阳光。风雨过后,有阳光。即使这还不属于你,但阳光曾是属于你的。曾经属于你,永远属于你。阳光,曾是来过的。的确。阳光曾是来过的。请记住,阳光曾来过。嘉暮望望天空。天空,依旧明朗。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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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梦过曾许,那世的孤单,蹲沦角落里。然后待轮回。曾期,下世的霓虹,独站灯火下。然后走近你。那期许奢望了一切,很多很多美好,都在片刻消停。只等,接近。只待,有所期待。[壹]<依稀,走过一段路,记得那是最初最期盼的旅程。站立于林丛,那独树孤影。用背影挥洒着诉说忘记曾经痛苦。>周围黑漆漆的,所有不安的因素都在此寂静里变得平稳安定。当眼睛紧闭着,当所有声音都截止了之前的浮躁。平稳的气息,呼吸着安稳。那祥和一时忘了所有。天黑了,晚安,唯安眠。那是只属于安宁的一方净土。那是灵魂最深处里的慕徊。梦里,一样的黑夜。一样的迷离。看到黑黑的天空突然炸开出的彩色,想起或许那里承载着有如五彩斑斓的感动。似那刻起,好多幸福拥有。如是,背对背彼此拉着手一起仰望天空,如是,坐在石板上彼此相拥彼此深吻。轻推着那些熟悉的人儿,把他们推向幸福,对他们说着一些幸福安暖的话语,去吧!幸福的玩耍,我很好。聆听着那些彩色的声音,然后抬头看着那些幸福依然绽放,瞬间触动。肯定了那就是心里最温暖。想起,有些时候可以依然很快乐。那些伤痛,在彩色夜空里,已然不重要。感受霓虹灯,徘徊十字街口。过往的人儿,川流不息,夜晚时候,似乎依然匆匆。独行穿插![贰]<想过,不孤单。不曾想过,变化了所有规矩的节奏,依然只有在期待。>突然想知道幸福是什么形状的?是什么样子?好让自己拔山涉水追寻。曾时,听谁提及过,所有得不到的都是最艰难的,及时付出巨多。只是,有一种不安促愿着自己去寻找。独自行走,游走小巷。渐渐慢慢,远离了那彩色的梦幻,依稀还听得到那幸福的声音在空中洋溢蔓延。静静的用双手摸索着墙壁向前,后悔着不该任性,莫名哀伤无人陪伴,只身漫行寂寞。那路灯早已黯淡了它所应有的光辉。喜欢在熟悉的黑夜里,只有自己的存在。然而陌生了黑夜里的彷徨,让自己只存在于自我世界里的恐慌。走不出,所以低鸣着哭泣。黑,完全湮没了自己。变奏了所有的不安分,然后自己安静的等待着什么。站起身,擦干眼泪。要幸福,就要付出。这是曾时那幸福光年里,那忘记了的人对自己说的话。那是措手不及的牵引,那是窒息式的拥抱。那是双唇带来的触动,是渴望,也是温暖。想挣脱,想远离。我不习惯陌生,也不喜欢陌生。但在那黑得无尽头的角落里,恐慌不在了,分明突兀感染着心跳的舞动。吻落慌乱了,那么清晰的感觉着真实。还有那一声声分不清节奏,呼吸慌乱的心跳。都让自己感觉温暖得如寻得幸福那般触动甜蜜。始终看不清那幸福,任由其没入黑色,而自己却仍执意停留黑暗等待,不怕了,因为将此熟悉。直到在微弱的灯火摇摆在那转角,在走向另个小巷的墙上印了两个人影。他们轻轻叫了个名字:守轲。不要怕。然后那墙壁上多印了一个影子,很快的模糊了,直到完全还复黑色。而在刚才的角落里,依然只是黑的一片,好似从未经历发生过什么。[叁]<忘不掉,就算只是黑夜里不经意间也不小心构成的故事。那抹风影悄然错过自己,消失了踪迹。>路过,故意路过。熟悉又陌生的街角,然后抬头望那一空,空寂的惨白色。天亮了的天空,漂亮但不美。清晨,挎了个黑色的背包,一个人重新走遍了那夜所走过的路程。行人稀疏,冷冷清清。霎时惊异着,暗了的霓虹,十字街口向左,公园那排排有序的花盆摆设。黑夜所不能及的感观,此时让自己多多少少又有了点慌乱,什么才是对的。或许自己错了。过了的年华,真的就无法再演译了。为自己戴了个黑色眼镜,模仿了一切相同的动作。试图着去感觉着,小心翼翼的想把那幸福找寻,脆弱易碎的心动总是在来不及感受却已支离破碎,故而轻轻摸索着。只是,你在哪里?出现吧!只是想是否能再给予次温暖的寄托!敞开双手抚摸着,感受依然还残留的微弱气息,畏惧它即将的消失。空气中突然地弥漫着一层层不明的雾,似仙镜般。看不见的道路,视线里看见的一直都是黑的。身后不远处有个声音在呼唤着,回头,然后耳朵使劲的听,嘴张开,不作声。听到了那是找寻的声音,好多声音在叫:梦、梦、梦。原地站立着,不动。等待被追寻,因无力喊出那句:我在这。蹲坐靠着墙,让脸埋进自己的臂膀,透过黑色眼镜,呆呆地看着黑黑的地面。看了好久了,渐入睡眠,一双黑色的运动鞋走入视线。是陌生,抬头那瞬间,依然还是黑的,同时有莫名的熟悉。心里呐喊着:好久,好久,终于等到。不再是窒息的怀抱,不再是仓促的牵引。那么随和,那么温和。心跳依旧着慌乱,多了份真挚。双唇传达的感觉,是甜蜜的温暖,热切的渴望着,象似想揉进自己的心里。解答了自己对幸福的定义的形状是柔柔的,幸福的样子是模糊的。及离不离,每时每刻都有期盼去希望。听到了来自身旁短促的喘息,然后那声音说:青虫子,我认识你。原谅我只想在黑夜里,在黑的世界里,陪伴你。就这样若即若离吧!不作声的听完,有种液体在那“夜里”滴落,蹉跎。然后听到脚步声渐行渐远。用手触摸着双唇,感觉着刚才的发生,是真实。浑噩的走出小巷,摘掉黑色,雾散了,街上又是匆匆。那阳光直刺痛了双眼了,眨了几下。躁动的眼前,让自己又怀疑了那街巷的曾经发生。只是现在发觉自己真的没了任何的方向,故意着不向左不向右,不向前也不向后。又一次故意任性的等待自己本该得到的救赎。张开手臂,抬头望天,保持45度嘴角上扬。车辆快速的从身旁呼啸,不想在乎。在那刻,很是的渴望着,死亡本来也就是命中注定。如果若即若离是自己所希望的,那么是否就这样保持。如果是,那么可否先我来找我一次。重新戴上黑色,只在黑色里等待。黑得去目空一切,闭眼去等待那重温的拥抱。但…听,好多的声音围绕。仔细听,各方的声音唯独想要的等候。梦、梦傻瓜,别折磨自己。这是被抱住时听到那声厮绝裂的心疼,还有一颗颗滴落在脸上的泪珠,很冰冷。[肆]<除了那些过往,还剩下什么,躯壳用来了寻找,那么灵魂,就忽略吧!>漠然的点头答应,保证了不会再脆弱得自我。他们说:梦,别太残忍。用沉默,然而只是沉默。无声的沉默了欲想脱出的话语,即将等待到,就在那声声声厮竭底的呼喊中,湮没了接下去所有一切可能故事的延续。或许,在那角落里有个身影欲回到身边守护,可是迟了。一切来得太快,消失得也快了。那么天黑了,我们再重复。只愿还愿意等候,那么会提前在原地等待,不离开。惨白色耀眼的天幕即将蔓布为唯一的黑色,所能保护潜藏自己的颜色,所以热衷的喜爱着,不变化。那么,说只能在黑色里彼此追寻,是不是答案也如自己一样,因为无力改变,所以习惯了顺其自然的面对。徘徊,徘徊。来来回回。黑暗,黑夜里,没有半点光芒。如果幸福的彼岸,必须横渡漫长,接受失望,再渴望希望,怀抱微笑。那么这一连串的动作,是否能跳格。萍萍,别傻了。那是个梦。不可能完美。急切的用力推开笔划着:只要一个人孤单,就一定会再拥有。所以别跟着我,离开吧!黑夜了,天黑黑了五指的视觉。但就是会彼此相见。那是只属于我跟那个人的角落。不想谢幕,只是片段性的在重播着。从未改变,只是不间断的重复着。那原本应该出现彩色光芒的夜空里,不再闪烁了。是因为没了这个个衬托,才不允许自己再次出现的么?无声的呼喊着,却不知道该如何称呼所遗失了的伤痛。[伍]<醒了,从今就此错过。醒了,编织着关于记忆年轮。怕遗憾怕遗忘,只是真的,不会忘记,一直。>梦,梦。醒醒。该起来了。睁开眼看到了。那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微笑。回想,思瞑着。好似经历过。手抚脸庞,残留的泪痕,印证了有那么段记忆依久不忍从脑海里挥去。萍萍,你做梦了。梦里一直哭,不停的哭,叫都叫不醒。恍惚间,有种心碎在支离,在跌落。原来只是梦,那些烟花,那些人儿,那些幸福都是假的。只是自己对自己撒谎着,我一刻都未离开过黑夜。那么那些花,那惨白的天空。还是假的。怀抱我,给我点真实。青虫子,不要怕,我一直都在你身边,不曾离开。结语:梦,无声。幸福,温暖。萍萍,不想孤单,黑夜,天黑了,有幸福怀抱。那双唇遗留的气息,是梦哭泣时,真实的感觉。萍萍,不曾不幸福。在迷途归来时,萍萍和幸福紧密相连,不离不弃只要有你在身边、哪怕只能看见你背影、萍萍也会开心也会幸福记住哦你的幸福也是萍萍的幸福 青虫子 加油哦…————————————漂流瓶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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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来过这世界时间凝固我的记忆,伤痛变成流星,流星不会再飞逝,它来过这世界。我还是会想起好多事,不过我不会说出来,只是很安静的写在纸上,纯蓝墨水流畅的顺着笔尖滑下,留下的却是平淡粗糙的文字,且忧伤,且快乐,且无奈,且寂寞,就在这样的坚持中,我触到了自己灵魂中最脆弱的部分。是的,我不坚强,而且一直都是。这是一个关于死亡的故事,“丹”和“朱丽叶”的故事,他们成了我生命中永恒的印记。“丹”是我养的第一只小狗,全身的毛都是黄色的,一双充满灵性的眼睛总会在我记忆深处不时闪烁,我怕,因为在“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选择了逃避。而它留给我的就是那双眼睛里流露出的光芒。“丹”从到我家的那天就和我特别亲昵,我还清晰地记得:它欢快摇着尾巴跟在我背后的样子;它不介意别人怎么对它,惟独介意我对它凶巴巴的。我不理它,它就一个劲的咬着我裤腿不放;它因为打翻了碗而被我狠狠打了一次后可怜的表情;它可以忍受一天不吃饭,却不能忍受一个星期不洗澡;它爱它的窝,也很爱它的主人;它会静静听我倾诉,不时用舌头舔舔我的脸……丹仿佛是上帝派来照顾我的天使,我爱它如同爱我自己,可是我在最后一刻抛弃了它。我们要搬家,爸爸不同意我再养狗,我死活不同意,可爸爸的坚定也丝毫不退让,我大叫:“我不搬,要我抛弃好朋友我不干,你是冷血动物,因为你从来只把丹当成一条狗。”一巴掌落在我的脸上,然后丹就被送到了乡下的外婆家。我的脸火辣辣的痛,远不及心里的痛。我恨了父亲好长一段时间,我也常常听到丹的消息,它很乖,也适应了新环境,只是偶而望着天空发呆,尤其是在晚上。我流泪了,因为只有我知道,丹想起了我带它看流星的那天晚上,我抱着它,指着星空对它说:“丹,流星滑过的时候我要许愿,我要谢谢上帝让你来到我身边,我还要上帝让我们永远在一起,你说好不好?”我知道丹很灵的,它会听懂我的话,要不为什么它会这样呢?后来,外婆打来电话,告诉我“丹”病了。我来不及听完,搭车就赶去外婆家。丹感觉到了,在我急冲冲的走进院子,眼前的景象让我的心立刻碎成了片。丹从健壮变成了骨瘦如柴,更坏的是它的后半身瘫痪了,拖着沉重的身体到我面前该付出多少努力,它蹭着我的腿,亲昵的叫着,我把丹抱起来,手上湿湿的,是血?泪水冲出眼眶,我抚摩着它,“丹,我来了,你会好的,知道吗?”丹很满足的躺在我怀里。我带它看病,医生说:“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了,这病是先天的,后天才发病,发病时会影响食欲,还是让它早点解脱吧,不会这么痛苦。”我看看丹,它的眼睛里闪烁着求生的欲望,我始终不忍心,把它带回家。“丹,不管多难受,坚持吃一点,有了力气,我就带你回家,带你回新家。”我哽咽着哄它,丹很听话,吃了一点。好几天来,我一直试着帮它按摩后腿,丹的精神有一点起色。一天傍晚,丹不再吃饭,怎么哄都无济于事,它什么也不干。现在想来,它大概已经意识到什么了。我感到它在发抖,它一个劲往我怀里钻,我忽然一阵颤栗,我怕了,我把丹放到地板上,我轻轻走开不再看它,我要打个赌,丹不理解我的举动,它试着爬起来,还不停叫唤,可是我没转身,直到我再听不到叫唤声,我哭出声来,丹离开了,永远。外婆告诉我,丹闭眼之前一直看着我,我点点头,“我知道,我知道它舍不得,可是我一直不理它只为了等待永远不可能出现的奇迹,现在来不及送它了。”外婆说:“哭出来好一点。”我把丹葬在外婆家的苹果树下,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我在苹果树下坐了一宿。我要告诉自己,也告诉丹,我打的赌是:丹会受不了我的冷漠,会站起来咬着我的裤腿不放。可是我知道我输了。爸爸说,也许是他做错了。我没有回答,因为这已经不重要了。我欠丹的一辈子都还不清了。深邃的夜空滑过一颗流星。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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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奢求你永远记得我,只请你别忘了,你的世界我曾来过每个人都是:不认识→朋友→喜欢→恋爱(好友)→离开→痛苦→结束每个人都是:不相遇→相识→相知→相惜(相爱)→离开→痛苦→结束有人说,往往真爱会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悄悄降临………有人说,爱一个人只需一瞬间,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也有人说,爱是不能被切割的,因为一颗心,只能送给一个人…。.还有人说,试着遗忘才能过的幸福………不管谁说的对,真爱都是“神圣”的,“圣洁”的。但,当真爱不存在了,那爱还是爱吗?不管我们是以什么样的方式相识、相知、相惜、相爱,到最后却都逃不过“离开”的“痛”,这就是人生!不是每个擦肩而过的人都有机会相识,也不是每个相识的人都会相知、相爱。至少我们在今生,在那座城市,在那次美丽的意外中相遇了。在我们双眼对望的那一瞬间,在彼此的眼中我们找到了爱的缘份。茫茫人海你我相遇真的不容易!感谢上天给了我们这次相遇、相恋的机会。或许“爱情”不能永远,但我们的“友情”仍然可以继续!至少我们曾经相识、相爱过,就算“离开”,也请不要忘记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曾经我们紧靠着彼此傻傻的看着对方,傻傻的笑…。.曾经我们一起吃饭,买单却AA制……。曾经我也让你无奈,但你仍然笑着说:没事曾经你也让我相信了,童话了灰姑娘的传说…曾经我们都傻傻的以为,就算没有父母的祝福,也能很幸福的在一起……。曾经曾经我们在彼此的手机上都贴着彼此的相片,你说很幼稚,可你还是贴了……。曾经曾经曾经曾经曾经曾经,好多好多的曾经,那些都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记忆”永远都是最宝贵的,还记得你傻傻的样子和傻傻的笑,也记得你叼着烟,想要点燃、火却被我一次又一次的吹灭……。你还记得吗?你还记得我的容颜吗?你还会记得我吗?还记得我做的菜是什么味道吗?还记得我的笑是什么样子吗?这些,你都记得吗?记得吗?不,你忘了我吧!不,你还是记住我吧!我,我,我,每次我都矛盾的一直跟自己说话,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怎样,我要你忘记我,因为我想看着你笑,我想看着你幸福。我要你记住我,因为我真的舍不得你,把我藏在心里吧!藏在那个没有人能找到的地方,偶尔拿出来想想就好了,请你一定要记住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我,不要忘记,不要忘记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我也曾经以为,离开你后不会再爱上别人,独自带着这些美好的“曾经”,默默的走完整个人生!可,爱无法预算的,也许有一天在某个陌生的城市,还是在一次意外中,我同样爱上了意外中“遇见”的那个男孩!(一次偶然的碰撞,其实是另一段感情的开始!)那么,亲爱的,你会原谅我吗?有些话只能说一遍,现在我们分开了,我会真心的祝福你。那双更温暖的手,你一定要好好的握紧。别担心我,你多保重,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离开你,比当初爱上你更需要勇气,这次你真的的结束了,不想说再见,因为我们要分别;不能说再见,是因为眼眶中有泪,会动摇我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就算这次的离别是“永别”,我也会带着这份回忆很幸福的活着,你也一定要活得幸福哦!也许生命中最美的就是这种没有结果的感情,一切都来不及表达,所有的感情都是含糊不清的,朦朦胧胧的爱,不清不楚的爱,才是最甜蜜的爱………我永远永远都会记住对方比自己幸福的那种感觉…………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追寻的答案并不能让生活更美满。也许带一点遗憾,带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具有永恒的意义。不要求你给我太多,也不要求你的任何承诺。更不要求你深深的记着我一辈子……只要你记着我们曾经的美好一切。只想让你偶尔有空的时候还会记起我,偶尔想起那个曾经深深爱过你的人,请你一定要记住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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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在我你曾在我的世界走过时光被拉回五年前,我刚迈着稚嫩的小脚走进这陌生的环境。不知怎么的,我渐渐开始热爱这个校园,由之前的陌生到现在的熟悉,有之前的冷清到现在的温馨。你知道是什么让我感到熟悉和温馨的吗。没错,就是那千千万万令我感动的事。打开记忆的匣门,任凭记忆的河水涓涓细流,许多事情一起涌上心头,有些事情已经模糊了,然而有两件事却让我记忆犹新。雨果曾说过:“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呀”。是啊,宽容就是忘却。人人都有痛苦,都有伤疤,动辄去揭,便添新创,旧痕新伤难愈合。忘记昨日的是非,忘记别人先前对自己的指责和谩骂,只有学会了忘却,生活才会有阳光才有欢乐。我明白了这句话的道理,却没有用行动去证明,去实践。知道那次事情的发生,让我彻彻底底的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明白了什么是宽容。记得那一次,语文考试上,我正在苦思冥想的思考一道难题 ,可突然我的同桌罗锦鹏对我说:“张子涵,你有没有橡皮,可以借我一下吗 。”这时,我的思路完全被打断了,我火冒三丈,对罗锦鹏大声说:“你干什么呀?你不知道我正在思考这道语文 题吗?现在好了,思路全被你打断了,真令人讨厌。”说完,我又立刻坐了下去,没有理睬他。而此时罗锦鹏眼里闪动着泪光,向其他同学借橡皮。过了一会儿,我发现我的笔没墨水了,我立刻向前后右的同学借墨水,唯独没有向左边的罗锦鹏借,我下定决心要跟罗锦鹏冷战到底。可是,老天爷不帮我,前后右的同学都没有,这时,我的眼睛斜了斜罗锦鹏的文具盒,发现他还有很多墨水,恰好老师说距离考试结束还有五分钟。于是,我心里急了,不好意思的对罗锦鹏说:“罗锦鹏,你可以把墨水借我一直吗?”“可以呀。”罗锦鹏爽快的回答。此时此刻,我被罗锦鹏所说的话感到出乎意料,心想:我刚才那么骂他,他都愿意借我墨水,看来真的是我错了,我应该向他道歉。于是,我回答他说:“罗锦鹏,对不起,刚才我不应该骂你,我骂你是因为你打断了我的解题思路,请你原谅。”罗锦鹏笑着回答说:“没事,谁叫我们是朋友呢,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件小事儿记恨在心,应该要学会宽容,正所谓“宰相肚里能撑船”嘛”。罗锦鹏说完,我紧紧抱住了他,认为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上面这件事让我感动不已,让我和罗锦鹏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而下面这个是更加触动我的心尖儿。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我正坐在沙发上看微博,看着看着,就被一件事感动得不得了,不禁流了泪。这件事说的是一位和我们年纪一样大的小男孩得了罕见的皮肤病,非常严重,他的皮肤已经开始腐烂了,医生说:“必须要有人给他捐献皮肤,不然他的皮肤将一块块的腐烂。”所有亲人想了想又不敢捐,这时,只有那男孩的父亲站了出来,说:“我捐。”医生带着那位父亲,来到了手术室,医生说:“全麻的经费很贵,你可以选择半麻,会有一丝疼痛。”父亲回答说:“我只选局麻。”医生吓了一大跳,说:“那会疼得撕心裂肺的。”那位父亲说:“为了儿子,我宁愿死。”手术开始了,那位父亲的皮肤被一块块的切下来,但他忍着痛,一声也没叫。没人知道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谁,也许是那个医生,也许是那些亲人,但是就算没人知道,这位父亲的无私奉献,我们将永记鈱心!上面这两件事情都让我感动,罗锦鹏的宽容,那位父亲的无私奉献,他们都曾在我的世界走过!你曾在我1200字以上 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