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马里奥的爱情1200字以上

超级马里奥的爱情

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有些人一辈子只谈了一次恋爱。 

有些人一辈子谈了一百次恋爱。 

你知道两者的区别吗? 

你歪着头,想都没想就说,谈一百次恋爱的肯定是情圣,而谈一次恋爱的是“情痴”吧?嗯,情感白痴。我笑而不答,开始慢悠悠地给你讲故事。 

说有个大学毕业生,靠父亲的安排才在小城找了一份工作,年轻气盛的他厌倦尔虞我诈又死气沉沉的公务员生活,意气用事地辞掉了工作南下打工,那一年他流落到广东新会,距他离家南下已过去两个月,身无分文的他终于在电子厂找到了一份工,他没想到,南方的冬天竟也这么冷,夜里十一点,躺在厂里光床板上的男生仅有一张薄毡,被冻得牙齿咯咯直响,索性半夜起来在厂里靠跑步御寒。 

有个上晚班的姑娘经过被吓了一跳。男生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说,我在锻炼。姑娘不明白,后半夜锻炼?都夜里两点了,你明天不上班吗。男生只好实话实说,没想到南方也这么冷,被冻醒的。男生抓着头笑笑说自己体格好,跑几圈就OK。姑娘听完就走了。 

男生仍自顾自地跑着。跑着跑着就听见有人“喂喂”地叫着,清冷的夜色中,男生喘着气,朝路灯下看过去,抱着棉被和毯垫的姑娘说,我上夜班,你睡吧,白天你上班我再拿过去睡。男生的脸腾地就红了。 

那天晚上,男生睡着散发着少女芬香气味的被子,梦里都是甜甜的味道。那一整个冬天,每天男生下夜班回来,都能看见女生抱过来的一床干净温暖的被褥。 

整个冬天,男生和姑娘没有任何花前月下和卿卿我我,但是他们的青春却被一条棉被紧紧地捂在一起,初恋在爱情被套的拥盖下悄然萌生。 

那是他们的初恋,也是他们一生中唯一的一场恋爱。不激烈、不曲折,甚至过于平凡俗气。 

十年过去了,他们早已携手成家,而女儿都已经上高中了。 

我问你,你说这个男生只谈过一次恋爱,他是情感白痴吗?你说,不是。我也觉得不是,只有过一次恋爱未必就是情感白痴,他们是命运的宠儿,更是情感的智者,在茫茫人海中,幸运而且聪敏地遇见并抓牢最适合自己的另外一半,他们必须有超于常人对感情的判断力和捕捉力,一路走来,他们的爱里就没有磕磕绊绊吗?我相信一定会有,可是他们一定比更多人懂得忍让与包容。 

那些一辈子只谈过一次恋爱的人,得有多浪漫啊,他们爱一个人,爱了一辈子都还爱不够,是当之无愧的情圣。他们的爱丰盈而纯粹,让人嫉妒。 

那谈了一百次恋爱的人呢?你问。 

我认识一个朋友谈了很多次恋爱,有人形容她说是流浪过很多城市,而每个城市都有她的一个恋人,听上去是不是很酷?你迟疑地点了点头,挺浪漫的。心酸的浪漫吧。我说。 

她每次的恋爱节奏如出一辙,某天突然喜欢上一个人,然后这个男生就是全世界最好的,有任何人出言批评均被视为嘲讽,她像小兽一样充满了攻击性,不仅如此,平时强大威武的她,则化身温柔小女人,百般眷恋。 

只是这样还好,主要是她在恋爱中放弃了自己。她粘人粘得厉害,事事要与男生一起做,宛如连体婴儿,爱得恨不得合二为一,而男生一有风吹草动,她情绪就要天翻地覆一通。 

有次男生家里有急事,需临时飞回西安。而她却偏要男生陪自己去吃饭。晚上9点的航班,两人约在东直门的银座,男生意兴阑珊,应付着女生的如火如荼。看着心不在焉的男生不时在看时间,她发飙了,说你根本不在意我们的感情,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今天是我们恋爱3个月的纪念日。 

男生那天晚上最终延误了航班不得不搭乘当天的末班飞机。而他赶回家,是因为家父病危,赶去探望。在父亲的病床前,男生答应父亲带女友回来见面。半个月后,男生带着女孩去见父母了,可是却不是她。她崩溃了,发誓再也不会相信爱了。 

而类似这样的循环单曲一直放送着,持续了她人生的32年,最终变成了离异2次,失恋若干,怨气冲天,负能量爆棚的姑娘。 

没有谁的恋爱是一蹴而就的。恋爱中不因依附他人而失去自我是每个人必修的一课,可是她不懂,她成为爱人的负担,当有一天男生们的双肩负荷不了她压过来的重量时,男生们集体选择了放手,于是她成为被男生凶狠而绝情抛弃的可怜女人,何尝又不是自寻死路呢。 

如果爱情就像是一场超级马里奥的闯关游戏—— 

一辈子只谈了一次恋爱的人,就是个绝顶的通关高手,打通全部关卡仅需一次,零失误,完美通关,享受人生和爱情,这样的人首先得是天才,其实运气也要超级棒。 

而恋了一百次的人,则可能是个情感白痴,谈了一百次恋爱还不长记性,就像是超级马里奥,明明知道紫蘑菇会伤害自己还是忍不住去吃,有多白痴。于是无论玩多少次,总是在同一个地方GAME OVER。 

她们鼻青脸肿地摔开游戏手柄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了,可是伤愈之后却再次奋不顾身地飞蛾扑火,一辈子像是死循环一样总是在这一场爱情通关游戏中的同一个关卡阵亡,看到人昏昏欲睡,让人忍不住扼腕。 

我们大多数人既不敢奢望爱一次就找到真爱,也不会蠢到谈一百次恋爱而不长记性。 

我们一辈子会路过很多人,谈过很多爱,有时候碰碰撞撞一身是伤,但是再次爬起的时候,勇于再次开始的都是爱的强者。 而每一次开始都比之前多闯了一些关卡,直到有一天我们会身手矫捷,吃蘑菇,长翅膀,扔锤子,斩杀所有拦路小怪,成为最闪闪发光的超级马里奥。 

榛生说,没有结局的爱情,一定是因为爱得还不够多。爱得足够多、足够努力的爱情,一定会有好的结果。所以,别怕跌倒,别怕爱错,别怕受伤,别怕辜负,哪怕伤痕累累,你也要捧着一颗心勇敢而热情地爱。 

我们既不是情圣也不是情痴。我们要反复练习,才能所向披靡,化身超级马里奥的平凡人。

闯关吧,少年!你重重地点了点头。眼眸里,全是爱。 

超萌超可爱的俏皇后

1200字以上 一年级 叙事

卷简介:从不知道,某年某月某日某天某时,一个不经意,致使两个本没有交集的世界,灵魂颠覆,踏上不归路,是前生的孽,还是今生的缘?

正文

深夜,月亮害羞的遮住了半边脸,淡淡的光晕笼罩着这座繁华的城市,让人觉得既安静又神秘。

外环公路上,一辆金色的保时捷跑车飞快的行驶着,驾车的少女一袭乌黑的长发,在雪白肌肤的衬托下显得更加飘逸,一双银杏般的眼睛,如夜星般闪亮却又不失神韵。

见过她的人都说这双眼睛能望穿秋水……

她就是这个城市的传奇人物凌可儿,一个二十岁花样年华的海归美女,凌氏财团董事长凌志远的掌上明珠。这个集美貌智慧财富万千光环于一身的少女无疑是老天眷顾的宠儿,但是人却无十全十美,她身上唯一的缺憾就是古怪的性格和俏皮的性子。

曾经有无数的追求者,不怕死的试图抱的美人归,但是结果都是一个比一个惨。

这不,又有不怕死的来了——

正在享受飙车刺激的凌大小姐,突然发现前方岔路口有辆黑色汽车横行公路中央,照理说不应该啊,这个路段比较偏僻,平时都很少有车经过,怎么会?

一边思索着,一边紧急刹车,公路本来就不宽敞,被这黑色悍马一横,根本就过不去了,紧锁眉头,凌可儿打开车门。

看见眼前的车完好,倒不像出车祸的样子,正这样推理着,一个男子的声音赫然响起:“凌小姐,我等你很久了。”

看清男子的样貌后,凌可儿顿生厌色:“龙天琪?你怎么会在这?”

“当然是等你啊,我的公主。”男子长的还算可以,一袭黑色风衣倚着车身,手中的香烟还在燃着,男子一直看着凌可儿,目光中饱含意味深长的笑。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像和你龙少爷不熟吧。”凌可儿眯起眼睛看着他语气十分不友好,这个龙天琪是金龙地产总裁龙守夜的儿子,听说此人性格暴虐,自己还成立一个规模不小的黑帮,只要他看上的女子,无论用什么办法,一定会弄到手,玩腻了就甩,堪称辣手推花。

“就是因为不熟,所以想和凌小姐交个朋友,早听闻凌小姐貌美如花天资绝色,鄙人极为爱慕。”说完别有用心的笑了起来。

听见这样露骨的调戏和不怀好意的笑声,凌可儿只觉得恶心反胃,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不要脸的人渣了。

“恐怕让你失望了,我不会你交朋友,而且也不打算和你很熟。”说完凌可儿回身欲打开车门去。

突然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两个黑衣大汉,其中一个上前一把抓住凌可儿的胳膊,她直觉得手臂一痛,待看清楚之后,明白了,原来对方今日是要对她使用非常手段了。

“龙天琪,你敢动我?我爹地不会放过你的。”凌可儿没有想到龙天琪会用强,毕竟她身份显赫,父亲凌志远也是在黑白两道很有身份的角色。

“凌小姐,我是这么想的,等今日我们先行了夫妻之实。事后我在向伯父提亲,毕竟两个财团的结合对谁都有利益,而且家父和令尊的关系也一向交好是吧?”龙天琪自信的笑着,这一天,他计划了很久了,好不容易抓到这小妮子,怎会轻易放她走?

凌可儿心里一惊,原来今天是他设的一个陷阱,只等着自己乖乖跳进来呢,看来今日是难逃虎口了,低下头墨玉般的眼珠飞快转动,突然她抬起头,向着龙天琪的身后大叫:“爹地!救我!”

果然,众人纷纷回头,抓住自己的大汉力道不由的松备了些,凌可儿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脚踢在大汉下身,大汉吃痛,立刻松开手双手捂住下身倒下。

凌可儿见机,立刻打开车门,钻进去,锁住车门,一气呵成,然后飞快的倒车。

龙天琪做梦也没想到,这小妮子这么能耐,本以为一个妙龄少女能有什么能耐,没想到真是低谷她了,看着凌可儿倒车掉头的时候。他才从惊愕中反应过来气愤的咒骂着:“混蛋,快追,别让那臭丫头跑了。”

此时两个大汉纷纷回过神,每人钻进一辆车,急忙追赶。

凌可儿只觉得掌心微微渗出汗珠,她车技虽不错,但是终究是女子,而且不是职业车手,边开车边看着倒车镜,后面三部黑色的车已经慢慢的追赶上来。

想起龙天琪那张讨厌的脸,凌可儿不由的再次加大油门,金色的保时捷如一道金光穿了出去。

卷简介:佳人红妆,山河无疆,最初的脸庞,最终的忧伤,帝王眷顾,天下无双。不思量,自难忘。只求与君共赏江南烟雨,共享地老天荒…

天琅王朝(架空的朝代)

天保二十年二月十九日西梁国都江陵

不知道过了多久,意识渐渐清晰,凌可儿勉强的睁开眼睛,竟然发现自己竟然身在河里:“救命啊,我不会游泳啊!救命啊,救命啊!!!”呼喊声吸引了路人。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正巧和随从路过,听见呼喊声,立刻跳下水救了眼前的女孩。

“吓死我了,吓死我了。”凌可儿用沾满水的双手紧紧的捂着胸口,惊魂未定:“这是怎么回事啊?我不是出车祸了么?我已经死了么?”

想着一连串的问题环视四周,凌可儿突然发现她不知何时已经不在公路上,身旁也没有爱车的踪影,完全进入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边想着边打量着自己的衣着:“咦?怎么感觉我变矮了好多?而且还穿着古装戏服?”

“你没死,是我救了你?”救她的少年善意的提醒着,凌可儿大咧咧的头都没抬:“奥,谢谢你小弟弟。”

“扑哧!”听到这话,少年差点喷血,自己好歹也有十六岁了,看着眼前衣服湿淋淋的女孩子,模样顶多不超过十三岁,不过脸蛋却及其标志。

“喂,是叫哥哥才对吧!我绝对比你大!”少年理直气壮的看着凌可儿。

这时,凌可儿才抬起头看清眼前的男孩,他一身白色衣衫,手中拿着一只银色长矛,异常的英俊十足:“哇,古装小帅哥哦!喂,弟弟,你这么小就出来拍戏拉,前途无量哦!”说完还色色的打量着眼前的男孩。

听着眼前的女孩说着奇怪的话,男孩一愣,没等说话,就听见远处传来呼喊声。

“暖思,暖思,你没事吧?舅父真是担心死了。”闻讯赶来的中年男子急忙的向这边跑过来,检查凌可儿的伤痕。

“您老是不认错了?我不叫什么暖思?我叫凌可儿。”凌可儿好心的纠正着对方。

闻声,男子愣了一下,随后号啕大哭:“暖思啊,是不是因为溺水,你脑子不清醒啦,我是你舅父啊,养了你十几年的舅父啊?怎么连舅父都不认识了,我可怎么跟你父王交代啊?”

“舅父?我老妈没有哥哥弟弟,哪里跑来什么舅父?搞什么灰机?”凌可儿一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目光定格在眼前的人身上,打量了很久,最后,凌可儿还是陌生的看着他摇摇头。

看着紧张自己的中年男子,还穿着古装,凌可儿只觉得这一切都是恶作剧而已,搞不好,是她有钱的老爸为了逗她开心所搞的鬼,特意请来的古装剧组配合她,想到这,凌可儿松了一口气,决定将计就计,配合他们演下去。

称是凌可儿舅父的男子见她不在否认便松了一口气,虽然他不喜欢凌暖思,但是好歹她也是皇上的女儿,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恐怕自己也不好交代。

男子回过身见到一人忙作揖:“多谢少侠搭救小女,敢问恩公姓名,它日必当登门酬谢。”

少年身边的一个中年人,一脸严肃的样,穿着灰色衣衫微微点头还礼:“言重了,举手之劳,不必放在心上,今我主仆二人也是碰巧路过此地。”

随即,看向身边的少年:“公子,时候不早了,我们出发吧。”

“嗯”少年点点头起身欲随家仆离去。凌可儿忙一冲动拽住男孩的衣角:“小弟……小哥哥,请告诉我姓名,日后必报答救命之恩。”(小可一向是恩怨分明,有恩必谢有仇必报)

少年回过头淡然一笑:“我叫琉迦”说着从身上摘下来一个玉佩放在凌可儿手中友善的摸着她的头小声说道:以后不要轻生了,有什么困难可以拿着它到北熙国找我。然后潇洒的转身离开。

“哇,好帅啊,要是有个追求者这么帅就好了,我肯定二话不说就以身相许!”一向自视甚高的凌可儿竟然也泛起了花痴,而且在心里竟然想着要亲亲男孩的小脸蛋冲动,谁叫眼前的小帅哥这么萌呢?

稍后回过神来感慨:“哎呀,现在的小演员真是聪明,做戏竟然做的这么像!”摊开手中的玉佩竟然在闪闪的发着绿光,不懂玉佩的人都能看出是一块上等货,在看玉佩中间很细小的两个字刻在上面,虽然很小,但视力超好的凌可儿还是一眼看清楚那两个字——琉迦

一年级:冰忆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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