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读书笔记:《朝花夕拾》读书笔记_700字650字

初三读书笔记:《朝花夕拾》读书笔记_700字

650字 初三

鲁迅的文字,是变幻的情感。

在《无常》中,鲁迅写了一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公正的鬼无常,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所以无常是一个极富有人情味的鬼。诚然,无常带给了鲁迅温暖,可温暖的背后却是万丈冰渊。细细一想,正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鲁迅才把希望寄托在一只鬼上,他认为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即使有了一丝温暖,也慰藉不了悲凉的心;《藤野先生》中,鲁迅把赞美和热情送给了正直诚恳,没有民族偏见,严谨治学的藤野先生,也不忘把讥讽和冷眼丢给那群梳着小姑娘般标致发髻,闲看枪毙犯人还不住地喝彩的丧尽天良的清国留学生。鲁迅的文字像一支画笔描绘着冷暖人间。

鲁迅的文字,是时代的印记。

抑扬顿挫┴破鹌绞盏拿骼屎吐逞肝拊担换ㄇ霸孪漏小桥流水的雅致和鲁迅无分,但无情嘲讽和抨击腐朽社会是鲁迅的匠心。《琐记》就是最好的见证,虽然只是写自己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可字里行间都在批判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于是他才挣脱封建思想的束缚,去追求新知识,足见那个时代的腐朽。《二十四孝图》亦是如此,在那个时代,有人为了“执着”追随“传统美德”的“孝”,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不择手段,只图自己心中的虚荣,以示自己是多么惊天地泣鬼神,而在这徒有其表的光鲜的皮囊之下却隐藏着一具不堪一击的腐尸。还有《父亲的病》中毫不知耻、故弄玄虚,手舞足蹈地招摇骗市,草菅人命的庸医,都是那个社会留下的刻骨铭心的伤痛。鲁迅的文字像一方篆章,镌刻着腐朽社会。

鲁迅的文字,是战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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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读书笔记:《朝花夕拾》读书笔记_2000字

1200字以上 初三

心目中,有两位文人一生铭记,一位是现代童话大王郑渊洁,他给了我最初的启蒙;另一位便是鲁迅,那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人们常说,一本好书,见证了一段历史,《朝花夕拾》便是如此。

一本只有十篇文章的回忆散文集,见证了近代中国三十年的文化变迁,也留给了读者太多太多的感触。封建思想,帝国主意的压迫,中国六亿人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时的鲁迅,只有十四岁。

十四岁,父亲去世,鲁迅阴遭受诽谤而远离绍兴,到了南京进入雷电学堂。十八岁,只身一人又开始了怨毒日本求学之路。不该那些年龄承受的苦楚,鲁迅用他瘦弱的肩膀担着。初到日本,鲁迅和孙中山先生一样,怀着相同的梦想——学医救国而努力。不同的是,一场讲述日俄战争的电影,改变了鲁迅今后的人生,从此弃医从文。这是莫大的勇气啊!一介平民,硬是用短小的笔尖,划开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埋下的阴霾,让一缕缕阳光,温暖了无数爱国青年的内心。

之后,鲁迅在北京东交民巷的旧屋里,多了一张藤野严九郎先生的照片,没有了完好的讲义,却给鲁迅今后的生涯做出了无限的铺垫……

在幼时的鲁迅,也有着平常的童年:“谋杀”自己隐鼠的阿长,却帮自己买来了梦寐以求的《山海经》;背完了《孟子见梁惠王》的前三卷,也伤逝了去看五猖会的热情;告别了逸趣横生的百草园,随着大多数学子一起,进入了三味书屋,请教了镜寿吾先生。仿佛人生都不会有偏差,直到自己父亲濒危,家境衰落。鲁迅的人生也从此逆转。

《朝花夕拾》并不如《百草集》那样有着浓厚的讽刺意味。相反,书中的背景,没有了夸张的手法,没有了可以的抨击,留下的只是一张张回忆的影子和一段段历史的记忆。腐朽的封建教育,崇洋媚外的社会风尚,还有大闹牛鬼蛇神的迷信之事,这些在《朝花夕拾》的任务里充分的体现出来。鲁迅就是鲁迅,只有经历了许多常人无法经历的故事,才会有今天所见的《朝花夕拾》。

鲁迅再给日本友人增田涉的信中曾提到:这十篇,原文载莽原上,后来被集成书了,原名叫“旧事重提”……后来想一想觉得……于是改名为《朝花夕拾》。起初,鲁迅准备写的十一篇,结果只写了最后一篇《范爱农》便草草结尾了。据回忆录中讲述:这篇写法较差,大概是路途奔波,思路有点乱罢!其实知晓鲁迅当时状况的人都知晓,鲁迅再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住在厦门大学图书馆的阁楼上,一边与“名人志士”作斗争的同时,望着一轮明月,写着这十篇——《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代表作,书中涵概了鲁迅先生从孩提青年时期的悲欢离合,记录着一位文学巨匠成长的点点滴滴。

我家的那本《朝花夕拾》有些年代了,它散发着古书的风韵。触着那饱经风霜的封面,看着草书的《朝花夕拾》书名,想起了鲁迅对一个书名的精雕细刻。此书本名为《旧事重提》后经他的一番苦思冥想,改成了现在的名字,

翻开己发黄的纸页,一阵墨香扑面而来。它经过了时间的酝酿,沉淀,发酵,变得如此醇厚,如此深长。我沉醉了。霎那间,我仿佛乘着一叶扁舟,在迷雾氤氲的历史海洋中航行,而《朝花夕拾》恰似一盏明灯,穿透迷雾,引领我来到鲁迅的过去。

我看到了阿长。那个矮矮胖胖的保姆,她影响了鲁迅的儿童时代,她睡觉时总是爱摆一个"大"字,她和别人讲话时总爱指指点点,她脑袋里全是琐碎的小节。当和迅哥儿讲长毛的故事时,他对她的全是敬畏,当阿长踏死了鲁迅心爱的小隐鼠时,迅哥儿很气愤,当阿长买来了鲁迅弋梦寐以求的"三哼经"时鲁迅再一次敬畏她了。她善良而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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