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叶红红的小帆船
还记得吗?老师,我们是在一个多风多雨的季节里相识的。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写诗,学会了思索,学会了长大,寻找大海的蔚蓝。
小时候,经常做一些色彩斑斓的梦,梦中最多的是海,湛蓝湛蓝的;还有用巧克力纸叠成的小帆船,火红火红的.学校不远处有一条小河,傍晚放学后,我总到河边去,把叠好的小船逐个放到河水中,看它们悠哉悠哉地飘向远方。
“大海在什么地方?”幼稚的我天真地问爸爸,“倩倩,顺着小河的流水一直走下去,你就会找到大海。”
于是,在十五岁的一日,那个有雨的日子里,我开始沿着小河堤去寻找那梦寐以求的大海,看一看儿时放走的红帆船是否还在,
弯弯的小河好长好长,沉重的疲惫拖住了我的双脚,雨水淋湿了我的衣裳,梦中的大海变得渺茫。也许是迷路了,或者并不想找到归途。我,站在小河边,看雨水把小河的梦击得四分五裂,留下的是深深的思索。脸颊上流的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我仿佛停止了一切思维。就在这时,我的头顶出现了一片晴空,猛抬头,望见了你那双深情的眼睛。
你问我从哪里来?到何处去?
我说,我是个迷路的孩子,在寻找大海!
我帮你找大海,从你的眼睛里,我读出了真诚。
后来。我逐渐发现了你的秘密:每天对着河水倾泻着诗的灵感和诉说一个深沉的故事。我悄悄咀嚼着你耶蔚蓝色的诗句,并聆听你那红帆船的故事。
从那以后,我失落在小河里的梦开始复活。并且知道你有个大海一样的名字,知道你是一位有好多讲不完的故事的老师。
我们经常来河边。你还是寻找灵感,我还是寻找大海。我还偷偷告诉你我童年散落在草丛中的项链……你也告诉我了,由于毕业分配你主动要求到农村教书,她撕碎了你送给她的红帆船。从此,小帆船在您的记忆中顛簸。你俯身耕耘这片荒芜的土地,让渴盼的眼睛尽情领略知识的甘露。
你二十五岁生日那天,我叠了一只最漂亮的红帆船给你。“给!我替她还你。”您接过小船,笑了。“小傻瓜,你还不懂。”你从衣兜里掏出一支蜡烛,放在小船中央点燃,然后把它放到小河里,小帆船随着流淌的河水飘远了,烛光仍在一闪一闪的。“它能飘到大海中去吗?”我望着你那忧郁的双目。“能,一定能!”是的,我还不懂你的故事,但我知道,红帆船是离不开大海的。
你知道的真多。老是听不够曹雪芹的《红楼梦》,鲁迅的《徬徨》、《呐喊》,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你富有的书库中,我取走了这些名著,也取走了你一颗期盼的心。后来才知道,这为我的写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您又开始教我写诗了,从诗词中的豪放派到现代诗中的象征主义,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诗的天国里,我象“丑小鸭”在慢慢学步了,练啊,写啊,你不知疲倦地批改着。
每次我的诗发表后,您总是和我一起叠好多的小船,到河边去放,我们尽情地说笑,不再有老师,也没有学生,你仿佛回到了十年前。那段美丽而纯真的日子叫人终生难忘。
我很想用自已的彩笔,描绘自己的大海。但总也涂不蓝,因为我捧起了一本书,一本读不完的书—无字的教科书。您教我怎样用自己的眼睛观察世界,如何识别真、善、美与假、丑、恶,你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生活不都是晴天丽日,也会有阴风暴雨。
感谢您,老师。在我寻找大海的路途中遇到了您—一叶红红的小帆船,您使我不再赤手空拳,不再迷恋宁静的港湾,不再害怕海面上掀起的巨大的波澜。您轻轻为我解缆,我潇洒地说一声“再见!”然而我分明看见一缕用真诚编织的纯洁情感在你我之间。老师,我会是一叶小帆船吗?
如今,三年过去了,我从蔚蓝的大海上找到了自己的方位。那个天真与幼稚的我不见了,但我留下了您给我的一切,您的叮咛,您的期盼……那叶红红的小帆船。
老师,永恒的记忆!
呵,大海又是一片蔚蓝,海上飘来了一叶小帆船,火红火红的……
那向阳的葵花
花是美好的象征,有谁不爱呢?有人喜欢娇艳动人的牡丹,有人喜欢清香扑鼻的茉莉,有人喜欢带刺的玫瑰,有人喜欢纯洁的百合。而我则喜欢平凡的向日葵。
记得第一次见向日葵是去年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在食堂前面的空地上种的。那时候不知道他能开花、结果。可是后来,慢慢的发现,它渐渐的发芽了,长高了,叶子也一片片得多了起来,一阵风吹过,它舒展的叶子像极了西游记里边铁扇公主的芭蕉扇。而且他的头顶上隐约的出现了一个花骨朵,一个小小的,绿色的花盘。随着时间的推移,花盘一天天的长大了。
在花盘的周围有许多纵横交错的“黑线”,把这个大大的圆盘分成了好多个的格子,在仔细一看,每一个格子里边都藏着一粒瓜子,像可爱的小娃娃在睡午觉。在花盘的周围围着一圈金黄色的花瓣,就像是太阳在放射着光芒。
时间过的真快啊,眼间向日葵又到了丰收的时候了,还记得去年的时候,每到吃完晚饭的时候,我们就坐在向日葵下,摘下一个向日葵,边讨论着今天感兴趣的话题,边品尝着向日葵瓜子的香气。我喜欢把向日葵的叶子,当伞一样的带在头上。我喜欢一边走,一边吃瓜子的感觉。我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一草一木。
早晨,葵花张开笑脸,第一个迎接太阳。中午,葵花总是扬起它金色的脸庞来仰视着太阳。晚上,葵花又恋恋不舍的和太阳告别。
他不像牡丹那样的高贵,不像玫瑰那么的娇媚,不像百合那么的纯洁,但是他很是特别,只要有太阳的地方,它的脸永远是朝着太阳的那个方向。不管风吹雨打,不管受到多大的打击,只要有阳光,他就立刻昂起了头。
向日葵你永远向着光明,而且坚持不懈的追求光明,我为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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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红的春节红红春节到了我家门前挑起了红链子爸爸伸长手链子窜出小小的红苗儿爸爸快跑链子甩起来了——啪啪啪啪——哈哈哈哈新安的红红的门笑了新贴的红红的窗花笑了我也笑了50字 三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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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帆船我也想有个红帆王子。可惜,就在这时,我突然生病了,而且病得不轻,它有个很怪的名字叫“系统性红斑狼疮”,简称“SLE”。我的脸上出现了大片红色斑块,头发大把掉落,身体也因为服用大量激素而臃肿不堪。我被迫停学了,整天在家和医院间奔波。那年,我16岁。我自潮地对来探望我的好朋友说:“我的王子是不会来了,他看都不会看我这个怪物的。”但是我依然很努力地配合医生的治疗,因为我的生命中还开着其它娇媚的花朵,它们需要我活着。上天怜悯着我,在大量药物和定期化学治疗下,我的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被病折磨的外貌也有了些改善,除了脸上时不时还会出现红斑外,其余都日趋正常了,尤其是体重。这真让我高兴,爱美是人的天性,更何况我已年满18岁。在这年的春天,我认识了一个叫家浩的男孩子,他在本市一所有名的大学里读英语专业一年级,他深知我病得严重,为我的勇敢感动着。春天本来就是容易发生故事的季节,他经常陪我在附近的广场上散步。有一天,走着走着,我说起我的眼睛也许突然会瞎,他怔住了,连忙说:“不会的,你不要乱讲。”我故意逗他,拼命说:“就会,就会。”他一下掩住了我的口,望着我:“那就让我来做你的眼睛吧。”我们就这样相爱了,那年的春天美极了,他喜欢往我的长发上偷偷撒花瓣,我在每天午后收到他的情书,这样的日子持续到暑假。他放假回家了,他不是本市人。我打电话给他,有一次是他妈妈接的:“你就是丁丁吧,你应该知道我不同意你和家浩的事,原因我相信你也清楚。家浩还小,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不希望你连累他。”冰冷的声音,我听得表情麻木,汗湿的手指用力地抓着听筒回答他:“你放心吧,我永远不会再出现在你们的生活里。”我做到了,把满怀的粉色柔情一把一把碾得粉碎,虽然我是个有病的人,但我像正常人一样依然有爱与被爱的权利,我要捍卫我的自尊,哪怕心痛得如同扎满了荆棘。家浩,就这样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了。我还是会想起他,毕竟我们曾经拥有一段美好的时光,真的很美。就在这一年,我靠自学拿到了大学专科文凭。第二年的春天,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很大的电脑集团里做采购员,这家公司的老板是妈妈的朋友,所以对我很是照顾。我被领进采购部时,心里慌张极了。虽然部门里只有六七个人,个个还都挺年轻,但毕竟我没有任何社会经验,像块崭新的橡皮泥,散发着香喷喷簇新的气息,却有些未经雕琢的呆板与僵硬。我的上司扔给我一块抹布,让我自己打扫好解落里的那张办公桌。我高兴地擦着桌子,有种感觉--谁在看我。是一个戴眼镜的青年,很秀气的模样,高高的个子,宽而平的双肩将一件浅灰色的西装穿得很出味。他站在那儿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就平静地走开了。采购部的工作很紧张,我只能边学边做,一个月下来已渐渐走上了正轨。那个观察我的男孩子是我的同事,大家都叫他艾伦,东北人,比我大6岁,理工科硕士研究生,是老板的秘书,但不知为什么老板要他在采购部实习一段日子。我和他不知是八字犯冲还是什么其它的原因,总是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个鸡飞蛋打。午餐时间是我们争论的固定时刻,偌大的办公室就听见我们两个辩来辩去。其余的同事从来不劝,都捧着饭盒坐在周围饶有兴趣地听,还到外面宣传,说什么听丁丁和艾伦吵嘴最好玩了,请大家都来听,开心开心。有一次,他把一只塑料圆珠笔放在电梯门口的地毯下,和我赌明天一早上班时笔会不会被人踩碎,傻瓜都知道上班人那么多,肯定会被踩个稀巴烂的。第二天一早,我按捺不住好奇心,刚到办公室就跑到电梯门口掀地毯。就在这时,电梯门突然开了。因为是上班时间,里面塞着满满的人,那么多双眼睛好奇地看着我半蹲在他们面前,左手拎着地毯的一角,姿态狼狈极了。我像雕塑一样一动不动等电梯门关上,艾伦笑得眼睛直翻。我喜欢看工作时的艾伦,那时的他总是很专注,脸上少了那份玩笑。看着他又宽又平的肩膀,我不由自主地想,当他的女朋友该是很幸福的,那么宽的肩膀足以替她挡风遮雨了,但他有没有女朋友呢?应该早就有了吧,这么出色的男孩子是不会孤独的。下雨天他爱拎着把长柄黑伞,悠哉悠哉地走路。有次他拎着那把伞站在大厦门口,公司里的女孩子发现了,便一起过来趴在窗台上看他的模样,他应该算是公司里的黄金单身汉了。我在复印文件,顺势也向下瞧去。他的样子在阴天的气氛下显得有些寂寞,像在等待什么,可是又没有丝毫的焦灼。我掉过头去不再看他,轻轻叹口气:不能对这样的男孩动心,他不会是我的王子。我只能疏远他,和他吵架,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丁丁和艾伦合不来。我和办公室里的一个女孩白宁成了好朋友。不幸的是她和艾伦也是好友,她经常会说些艾伦的事,我不想听都不行,她也经常对艾伦说起我。经过她的小喇叭,我知道了艾伦曾经爱过一个女孩,留在这个城市就是为了她。可现在一切都过去了。又是受赐于她的小喇叭,艾伦知道了一些我的故事,知道了我那可怕的病。我的自尊再次隐隐作痛。我责怪白宁我嘴,可她一副无辜的样子让我没了脾气。在一个初夏的傍晚,白宁伤心地找我,好和男友吵架了,想和我谈谈。我义不容辞地出来时,才发现白宁身边还站着艾伦。白宁抱歉地笑道:“我想艾伦是男孩子,应该比较了解男孩的心态,所以我把他也叫上了。”我有些气闷,原以为是女孩间的秘密谈心,谁想插进了个他。算了,只要白宁高兴就行。我们在一个街心花园坐下,艾份的话很少,大部分时间是在听我和白宁的对话。说了半天说累了,我弯下腰捶了捶因为坐太久而酸痛的双膝,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爱,是件太辛苦的事,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得到完美的结局呀。”艾伦笑了,扭过头来用指头弹了弹我的脑门说:“你才多大,说这样的话。你呀,现在还没有资格谈这样的话题。”我愣了一下,他轻轻几言竟把我刺得很痛。“你怎么知道我的心里到底装了多少东西?!你怎么可以不评判我有没有资格?!你应该清楚,很多时候年龄和心灵是不可以划等号的!”我气得站起来大声喊出了这些话,我知道他是无心的,可敏感的我把他所说的“没有资格”一下子就联系到我的病上。艾伦很吃惊地看着我发脾气的样子。在他心目中,我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就算往日里和他斗嘴时也从不轻易表露自己的情绪。“丁丁,对不起,我是不该那样说。”“没关系。”我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心绪,也有些不好意思。为了缓和一下气氛,我轻轻唱起了一首歌:仰望天空远远远远的蓝仰望天空蓝蓝蓝蓝的远……当我唱完最后一个音,四周又浸在了无边的沉默里。艾伦一直困惑地看着我,目光里充满的探究。我清清嗓子,“这歌是我自己作词作曲的。”艾伦和白宁惊异地瞧了过来。我有些得意,有病不代表就该比别人差。第三天,艾伦接到命令,正式到总裁办公室当老总秘书,晚上大家组织了欢送宴,我推说身体不适没有去。从些后我们的办公室少了我们的争辩,安静了许多,大家有些寂寞。有时我会在走廊里碰到急急走过的他,随便打个招呼就错肩而去。彼此都忙,我想,我和他就这样擦肩而过了吧。转眼间8月来临了。老板通知要我跟他到北京出差几天,参加INTEL公司“HOMECD”软件的新闻发布会。我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又长见识又散心。当提着行李要跟老板的车去飞机场时,才发现车里已坐着笑盈盈的他。我心里涌上了淡淡的喜悦。至少,这次旅行不会寂寞了。果然艾伦一路上很照顾我,出门在外,大家都比较放松,我和他也不再斗嘴了。一个午后,我们一行人到一家美国电脑公司进行商务拜访,没想到突然下起了大雨,泥水溅在我的丝袜上,腿上斑斑点点。在快到那家公司门口时,我在大雨中停住了,费力地想用手抹去泥点,我不能和客户见面时一双腿像梅花鹿,可又偏偏忘了带纸巾。有人在我面前蹲下,是艾伦,正从他的笔记本上撕下纸轻轻帮我擦。我大窘,可不能说不。雨水从他的发梢上滴落,滑过他高挺的鼻子,雨中帮我擦丝袜的他竟显得那么温柔。拜访很顺利,回到酒店我俩居然多出了一段时间可以坐下来喝喝热茶聊聊天。他说着当他刚出校门面对社会时曾经生出种种困惑和现在的一些转变。我静静地听,曾有一时冲去动,想问问他到底知道多少关于我的事,知不知道我生的是什么病。还是不要多说了,怕不小心会伤了自己,我不想让自已尴尬。而且我想他也不可能清楚我生的病,充满活力和年轻人哪会听说那个可怕病名?终于有人来打断了我们这个宁静的午后。我们相视而笑,知道雨中的小插曲和刚才的谈话,已让彼此成为了可以交心的朋友。“回去后我请你吃饭。”他盯着我的眼睛。“OK。”我头一昂。心想,多个朋友,也好。从北京回业,大家又开始各忙各的,艾伦与我的约会一直没能如愿。不是他忙就是我要开会,两个人又只是在走廊里点头而过了。我们公司有众多年轻漂亮的小姐,脸上还有红斑的我真是排不上队。但也许是我超过常人的努力,也许是病让我对这相世界更加友善,更加珍惜,我知道虽然这是我第一次走进社会,但我的表现是优秀的。也不知是怎么了,从到公司的第二季起我就不断地收到鲜花。我坚信这些送花者应该是不知道我有病的,不必放在心上。就连我的上司也是每天一枝玫瑰。我的内心充满了歉意,可我无法再去轻易尝试什么,怕有个万一,两人都会受到伤害。公司里其它部门有些年轻小伙子,经常来到我的桌前约我吃饭或讨要我家里的电话号码,听得坐在我后面的上司鼻子里喷火。我总是拒绝再拒绝,心想,你们都不知道我的情况,快走吧,不要再来搅乱我平静的生活。一个周末的傍晚,我在电梯门口婉言拒绝一个贸易部的男孩的电影票。正在为难时,突然听见艾伦高呼我的名字:“丁丁,今晚不是早就约好我请你吃饭的吗?怎么忘了。”我立刻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是呀,我不正在等你?”说着我们一同迈进了电梯,同那个神情尴尬的小伙子道再见。那晚,他终于实现了请我吃饭的诺言。找了家情调浪漫的酒吧坐下,他捧杯啤酒,我品茶。他问起我的上司和我之间的故事,我告诉了他。我需要向倾诉,可没想到会是他。我通篇没提到自己的病在里面所占的角色,他也一副什么也不知道的模样。也许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也好,在他面前有了种轻松。那夜我们聊到了很晚,彼此都带着些微微的醉意告了别。以后的日子里,他开始经常约我出去,我也总是心无芥蒂地愉快应约,我们总能玩得很开心。渐渐地我也对他提起了我的病,说出了许多我对生病的感受。他只是听,默默地看着我。我们并不是恋人。真的,只是朋友。说说话聊聊天的朋友。他是个好男孩,是个会让我心动的男孩,这点曾让我不安。如今大家做起了好朋友就好多了。在一个平常的早晨,刚上班,就看见花店送花的姑娘笑眯眯地向我走来,一共19朵,正是我的年纪。我打开了夹在花中的卡片,上面签署着大大的“艾伦”,是他?!怎么可能?他竟莫名其妙送我花,还是玫瑰!他到底知不知道红玫瑰所代表的意思?这束花扰乱了我所有心思,他却一天没和我有任何联系。我就这样上了一天糊涂班。终于到下班时间,我捧着花,飞也似地逃窜回家。等了一晚上电话,依然没有什么消息。我望着在窗台上盛开的玫瑰,一遍遍告诉自己这不过是那可恶的小子开的玩笑,你收到的玫瑰还少吗,几曾这样在乎过?蒙上被子,睡觉!第二天,这位肇事者终于现形了。他约我晚上去一家有名的饺子馆吃饺子,我平静地同意了。我们见面时,依然和往常一样,那束玫瑰好像没有存在过。我已经断定这是他的恶作剧,多想什么反而会自寻烦恼。何必呢,没有爱情的日很轻松,可以这样相安无事地吃着美味可口的饺子,何乐不为?就在这时,我的BP机叫了,是白宁的传呼,于是艾伦便和我一起去回复。白宁的家里,当地得知我在和艾伦一起吃饭时,她惊讶极了,没想到冤家能聚首。她好奇地探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便把听筒扔给了艾伦,让他来应付,我独自先回到座位上吃热饺子了。等他讲完电话回来时,我已吃得半饱了,他坐了一会儿,没有动筷子,然后抬脸问我:“你知道我怎么对白宁说的吗?”我笑着摇摇头,把一个西红柿馅的蒸饺塞进嘴里,“我对她说,我喜欢上丁丁了。”我的脑子里“轰”的一下子给炸蒙了,心里像有着一窝受了惊吓的蚂蚁。在四处逃窜。我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冷静。然后问道:“喜欢?你的喜欢是什么意思?”我很满意于自己的声音是如同平常那样四平八稳,好似没有任何波动。他望住我说,“是爱。我真的爱上你了。”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的心,一下子又乱了。怎么会又发生这样的事呢?糟糕的是,我发现自己的心竟在为他的告白而欢欣。难道我也对他动了真情?吃完饭,我们散步到一座天桥,看着车水马龙从脚下呼呼经过,城市的灯光亮得刺眼,他从我的身后挡住了我,我拒绝,他说“风大”。便不再由我分说了。在他的怀里很温暖,想起以前自已曾经想过,能靠在他的肩膀上的女孩肯定会很幸福,没想到我竟成了这个女孩。我明白自己已经陷进了这段无意发生的感情中,而且已不知不觉地陷得很深。我渴望拥着艾伦,渴望能立刻答应他、和他一起经历所有欢喜与忧愁。但我不能,我不知道他是否清楚我的所有,他也许只是爱上了一个在他面前活泼开朗的丁丁,而不知这后面隐藏着种种危机。这个丁丁很可能突然会被送往医院抢救,甚至还会失去生命。艾伦也许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单纯地在爱。可我不能如他这样,我必须告诉他我所有一切,也许这样会吓跑他,但我情愿冒险。艾伦静静听完了我的所有,沉默了一会儿,他紧紧地抱住了我,“你真是好女孩,吃了这么多苦,却总是为别人在着想。以后让我们一起去面对那讨厌的病,你不会再孤单了,有我在你身边。”我缩在他的怀里,两行泪从眼角滑落。艾伦,说说很容易的事,但你不明白和病魔抗争的艰辛。但不争气的我,是如此爱听你说的这些话,就算你在骗我,我都无悔。我心甘情愿地陷进了他无限的温柔里。恋爱的日子是色彩缤纷的。我们利用节假日跑遍周围所有值得游玩的地方,美丽的风景映衬亮丽的心情,我们深深陶醉在爱与被爱的喜悦里。可我的喜悦里总有些阴影,当我坐在草地上,突然关节痛得站不起来时,我不敢对他说;当我头部血管炎发作,疼痛难忍时我不敢对他说;当病情突然有反复,上不了班时,我干脆对他避而不见,怕他见着我的憔悴。我担心如果告诉他。他会怜悯我,我想在他面前维持一个健康的丁丁形象,哪怕这只是个幻想。我的父母和外公外婆都极关心我。当他们得知有艾伦这个人的存在时,他们深深不安了起来。因为医生说我这个病经不起刺激,否则很容易危及生命,然而这世上最会刺激人的就是爱情。他们无法阻止我的感情,只能寄希望于艾伦会是能关心体贴他们宝贝的小伙子,他们想见艾伦,我一直含糊着。艾伦还是站在了我的长辈面前,爸爸妈妈望着他,好似在望着我的命运。艾伦礼貌地回答着各种问题,多大了,是哪里人,在哪儿毕业等等。我坐在角落里看着,真不知道谁会提出关键性的问题,我等待着。是外公,他自从我生病起,就买回了大堆的医学书籍,研究我的病,还制作了表格每日根据我的病情发展进行记录。他最了解我的病情,自然是他来说最合适。“你知道丁丁生病吗?”“知道。”“可知道是什么病?”“是红斑狼疮,丁丁患的是其中较难治的系统性的。”我吃惊地望着他,我可没向他介绍得这么详细,他如何得知的?他接着说,“这是种免疫性疾病,80年代时5年的存活率还很低,现在好多了,但死亡性还是很大,需要用大量药物控制,需要患者自己注意保养和观察自身病情发展。”现在不止我一个人吃惊了,爸爸问道:“是丁丁告诉你的吗?”艾伦转过头来,温柔地看着我,“不,她不愿告诉我,她有时不舒服也总是瞒着我。我自己去买了本《哈里森内科学》,书里看来的。我一定要了解,否则我就照顾不好她。我也打了电话告诉了我的父母,开始妈妈想不通,她不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一个有重病的姑娘。第二天没想到爸爸自己打电话过来,说他和妈妈商量一宿,说他们相信他们儿子的眼光,要我把你带回老家,兴许咱老家林子里空气好能治好你的病……”他的声音竟有些哽咽。我发现了自己的愚蠢,原来那么长时间我是一个人在唱独角戏,艾伦只是在纵容我的骄傲与虚荣。他比我勇敢,我选择了逃避,他则是坦然面对。我又一次落了泪,朦胧中好似看见了红帆……一年后的秋天,我成了艾伦幸福的小妻子。我们去了他的家乡,他的家在东北的大山下,那里参天密林里的小径,似通向被人遗忘的古堡;清澈见底的小河,流转着不知被谁撒落的花瓣。他的父母与我好似也前世有缘。就像我的父母一样疼我,爱我。我的家不在海边,我还是看见我的红帆船漂洋过海地来到了我的身边。(这个梦境一般美丽的故事,是少女丁丁为自己和自己的亲人写的,是完全真实的。丁丁的遭遇令人心疼,她聪明绝枯,真诚善良,却被一种绝症紧紧追随,死亡的阴影笼罩着她的青春,可丁丁不甘屈服,她使自己的生命充满了光彩,因此她也得到人间的至情。)这苦难使我坚强,它使我终于明白:命运其实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不管前路如何艰难,只要你勇敢地去奋斗,总有一天蓝天会属于你!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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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月亮红月亮一那天晚上的月亮是红色的。我赶着猪群刚走进村西头,抬眼却见一轮红色的圆月亮正从屯子东面的土龙山背后升起来,山下的小村子被笼罩在了一片红色的月光里,好像浸淫在浓浓的血水中。爷爷活着的时候曾对我说过:血月亮主凶,不是预兆天灾,就是昭示人祸。而爷爷当时所说的血月亮,不就是红月亮嘛!原来我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如今我似乎有点懂了——爷爷死的那天晚上,月亮也是红色的。爷爷是被爹活活气死的。我们老常家,曾经也是土龙屯的一个大户人家。可是,那份偌大的家业传到我爷爷的手里后,由于天灾人祸,家境已经开始渐渐败落了,家里的六十多垧地陆续卖给了别人。爷爷临死之前,连家里最后的十几垧漫坡地,也卖给了屯里的头号大户周正仁家。爷爷这次卖地,是为了赎回被胡子绑了票的爹。我爹曾念过几天私塾,也是屯里少有的几个识文断字的人中的一个。经常能看见爹手里拿着一本已经泛黄的线装书,一边在堂厅里踱着步,一边摇头晃脑、抑扬顿挫地诵读:“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爹不但喜欢摇头晃脑地读书,也喜欢“淑女”。一次,他偷偷跑到绥滨镇去逛窑子,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被胡子绑了票。胡子让花舌子(联络人)给我家捎信说:到了明天中午交不上赎金,他们就撕票。听了花舌子的话,爷爷气得脸色铁青,下巴上的那撮花白的山羊胡子一翘一翘的,痛骂他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这个孽障,这个败家子!只当我没养他这么个儿子,他们想撕票就撕票吧!”别看爷爷骂得狠,恨不能他那个败家子的儿子立刻死掉。可是为了赎回儿子,爷爷还是把家里剩下的最后十几垧地全卖给了周正仁,让花舌子把卖地的钱交给胡子。卖了地的当天下午,已经风烛残年的爷爷走进了那块已经改换了姓氏的地里,趴在他耕耘了一辈子土地上号啕大哭。把赎金送过去的第三天,胡子终于把我爹放回来了。可是,爷爷再也没有见到他那个败家子的儿子了——他老人家已经死了。我爹跪在爷爷的棺材前面,悔恨得嚎啕大哭。可是,别管爹怎么悔恨,怎么痛哭流涕,也不可能哭回来我那慈祥的爷爷了。发送了爷爷,有人对我爹和老叔说,这是老周家和山里的胡子合伙做的扣儿。周正仁早就惦念上了我家那十几垧旱涝保收的漫岗地,找人偷偷和山里的胡子头商量好了,让他们绑了我爹的票。只要胡子绑了票,我家只有把地卖给周正仁,才能换来足够赎人的银元。从那以后,我们家便和老周家结下了深仇大恨。其实,周正仁并不是坐地户,他家是后来才迁到土龙屯的。听说,他们家原来住在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清朝的时候,周正仁的父亲考中了举人,官至五品,后来不知道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这位举人老爷被朝廷砍了脑袋,周正仁带着一家老小连夜赶着马爬犁逃出省城,朝着东北方向连续跑了五天五夜,最后落户在了我们土龙屯。周家到土龙屯二十多年以后,成了这里的头号大户,他家里不仅拥有上百垧的好地,还开了一家烧锅。只要提起周家大院,方圆百十里之内几乎没人不知道的。周家大院鹤立鸡群般地坐落在屯子最西头,四周是用黄泥掺上麦秸叉起来的三尺多厚、近两人来高的土墙,墙的四角各有一座青砖砌的炮楼子。周正仁有三个儿子,一个闺女。除了闺女周玉贞以外,他的三个儿子都是屯子里的好炮手。几个兄弟合伙上山打围,很少有空手回来的时候,哪次都要背着几只野鸡或者山兔回来,有时还扛上一只狍子,或者拖着一头野猪回家。知道周正仁家有钱财,惦念他家的人自然也多,胡子头尤鞑子曾带领着他的那股绺子攻打过周家大院。那天早晨,枪响了足有一顿饭的工夫,最后也没有把周家大院攻打下来,只好扔下了几具尸首撤回了山里。后来又有过几股胡子也攻打过周家大院,同样没有占到任何便宜,只能无奈地退走了。那时我人小力单,不可能斗过周正仁,更不能为被他们活活气死的爷爷报仇雪恨。当时,我一直盼望有哪伙胡子能把周家大院攻打下来,也好为我死去的爷爷报仇雪恨。看见红月亮的第二天下午,我怀里抱着放猪鞭子,看着猪群在那片收割过的黄豆地里捡食割地落下的豆枝。无意中转头的工夫,看见两个人从官道上下来了。他们跳过路边的壕沟,一直朝着我走过来。两个人当中,一个是黑胖子,头上戴顶四块瓦的新毡帽,穿一件青布棉袍;另一个人很瘦,蜡黄色的脸上方顶着一个狗皮帽子,穿着青布棉袄。看那两个人的一身打扮,有点不伦不类,既不像种地的庄稼汉,也不像是做生意的商人。那两个人来到我跟前,走在前面那个戴毡帽的黑胖子,憨声粗气地向我打听:“喂,小猪倌,周老财主家是不是住在前面那个屯子?”“不知道。”我上下打量了那两个人一眼,摇了摇头。“不知道?”那个黑胖子不相信地盯了我一眼,气势汹汹地问,“你说,你放的这群猪到底是谁家的?”“你管我放谁家的猪呢!”我是一个从小没爹没妈的野孩子,怕过谁呀?打不过你,也得擤你一身大鼻涕,迸你一身血!我横了黑胖子一眼,“这群猪就是周正仁家的,怎么啦?”“妈的,你这个小兔崽子,还敢跟老子顶嘴,看我不一枪崩了你!”黑胖子说着,伸手从棉袍里面掏出来一把匣子枪,随后把黑洞洞的枪口顶在了我胸脯子上。见我俩闹僵了,那个戴狗皮帽子的瘦黄脸赶忙上前,一把拉开黑胖子,笑模笑样地对我说:“小猪倌,周正仁住在屯子哪头?我们和他家是亲戚,想到他家去串个门。可是好长时间没来了,一时想不起他家究竟住在屯子哪头了。”是亲戚还能不知道他家到底住在屯子的哪边儿?骗洋鬼子去吧!看见他们手里有枪,我已经猜到这两个人是干什么的了。不用说了,这两个人应该是山里那些胡子其中一伙派出来打探消息的眼线!假如真的像我猜想的那样,他们这伙胡子肯定也是准备打周家大院啦!一想到他们要攻打周家大院了,我就从心里往外高兴。我也不管那些散在黄豆地里的猪了,领着两个人一直来到屯子的西头,趴在一条半人来深的壕沟里,把周家大院指给他们看。我还告诉他们:“老周家一共有五支枪,其中有两杆是洋炮,还有一只匣子枪和两杆快枪。”听我这么说,瘦黄脸高兴地摸了摸我的后脑勺,接着从怀里掏出来一个苞米面大饼子递给了我。临离开之前,他还一再嘱咐我说:“今天在野地里碰到我俩的事,你千万不能对别人说呀,跟你爹娘也不能说!”我对他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他了。其实他哪儿知道,我早已经没有爹娘了。我十岁的那年冬天,我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弄到半袋子白面,趁着黑夜偷偷扛回家里。那时候,占领东北的日本人不准中国人吃大米和白面,偷吃细粮是“经济犯”。见爹弄回来了白面,娘赶紧把门插上,开始点火,准备给我烙张葱油饼。娘正在外屋里和面,听到外面有人踹门,娘可能感觉到事情有点不妙,赶紧把我摁在灶台旁,又随手抱了些柴草盖在我的身上。门被人从外面几脚踹开了,接着冲进来好几个端着枪的日本兵。其中一个鬼子兵见我娘正在盆里和着白面,上去就是一刺刀。随着娘“妈呀”一声惨叫,她倒在了血泊里。见娘被小鬼子刺死,我爹红了眼,赤手空拳就朝上扑。可是,赤手空拳的爹哪里能是凶神恶煞的鬼子兵的对手!还没等我爹扑到他们跟前,几把刺刀几乎同时捅在了爹的身上,顿时血流如注。就这样,爹也被那帮小鬼子残忍地杀害了。爹娘死了以后,我在老叔家生活了几年。到了十三岁,便给周正仁家放猪来了。那时候,周正仁已经是土龙屯的屯长了,老叔一直怀疑,我爹从外面讨弄回来白面的那天,是他向日本人告的密。老叔摸着我的脑袋说:“老周家先是勾结胡子夺走了咱家的十几垧地,如今又向小鬼子告密,让他们杀了你的爹娘。小子,你要是咱老常家的种,长大了,一定要灭了老周家的九族,好给你爷爷,还有你的爹娘报仇!”别看我平时蔫头巴脑的,可我一直都记着老叔对我说过的那些话。每次赶着猪群回到周家大院,只要碰到了周正仁,都狠狠地瞪他两眼,恨不能当时手里握着一把杀猪刀,狼崽子一样地扑上去,攮得他浑身上下全是血窟窿!二眼看着过去七八天了,屯子里却一直像往常一样平静,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这让我很是失望。我把猪群赶进收完庄稼的大地里,一个人来到地头已经结冰的水泡子旁,找个家把式凿开冰,从里面捞几只蛤蟆或者小鱼,然后在地头点起一堆火,把烧得半生不熟的蛤蟆或者小鱼,狼吞虎咽地吞进肚子里。过了霜降,东北就是冬天了。放了一秋的大地里,已经没剩下多少可以让猪捡食的粮食,我也不用起得太早了。那天我一觉睡醒,睁开眼睛看了看窗户,上面抹了一层晨曦的光亮。天已经大亮了。屋子里实在太冷,我没打算起床,把那床破棉被往身上裹了裹,呆呆地瞅着屋顶那漆黑的房耙。这工夫,外面突然传来人们惊慌失措的喊叫声:“来胡子啦,胡子进屯了,快跑啊!”还没等外面的话音落下,接着传进来一阵爆豆般的枪声。这时候,我马上想起了那两个曾向我打听周家大院的人,莫非他们领着胡子来攻打周家大院了?想到这儿,我再也躺不住了,一骨碌从炕上爬起来,蹬上棉裤,披上棉袄,趿拉上鞋,推开门跑到了外面。红月亮(2)这时候,周家大院已经被一群穿着各种各样衣服的人团团地围住了。那些人不停地朝着院子里打枪。子弹从半空中掠过,发出“啾啾”的怪叫声。有几个胡子从一条藏身的壕沟里爬了上来,扛着一架梯子往院墙根跑去。院墙一角的青砖炮楼子里,立刻伸出来一杆洋炮筒子,喷出一股青烟,随着“轰”的一声,那几个扛着梯子正在朝前跑的胡子,立刻四仰八叉地躺倒了一地。我躲在一户人家的房犄角,紧张地四下张望着。突然,我看见了那天给我苞米面大饼子的瘦黄脸,他正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举着手里的匣子枪,朝着周家大院不停地射击着。“嗨!”我喊了他一声。听见我的喊声,瘦黄脸又朝周家院子连着开了两枪,然后猫腰跑到我跟前,焦急地问我:“小猪倌,你知道从哪儿能进到大院里面吗?”他这么一问,我立刻想到院墙北面有个用来掏猪粪的洞,平常没人会注意到那儿,说不上能从那里钻进大院。瘦黄脸听我这么说,赶紧招手叫过来五六个人。我领着那几个人贴着墙根,一直跑到掏猪粪的洞口前,几个胡子也不管什么猪屎猪尿了,赶紧从洞里钻进去……那些人进到周家大院不大一会儿,两扇一直紧紧关闭的大门从里面打开了。很快,院子里面的枪声渐渐稀疏了下来。趁着这工夫,那些趴在冻土堆后面,或者躲在树下的胡子都爬了起来,端着枪,潮水般地涌向了两扇敞开的大门。枪声终于停了,土龙屯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我从敞开的大门溜进周家大院,一眼看见周正仁和他的两儿子被捆绑在一棵落光叶子的老榆树下面,个个面如死灰。也不知道他们是冷的,还是害怕,浑身都在不停地哆嗦着,再也看不见原来的那股神气劲儿了。他家雇来的两个看家护院的炮手,还有周正仁的大儿子已经被胡子打死了,浑身是血地躺在院子里的一块空地上。周家大院里乱哄哄的,有一些胡子正忙着从屋里往外搬运东西;还有几个围在猪圈外面,从里往外赶猪。有两头大肥猪被从猪圈门里赶出来,立刻有几个胡子扑过去,七手八脚摁倒了。这些胡子连绳子都没用,把猪摁在地上直接放了血,随后抬起来朝院子里一口支起的大锅走去。大铁锅的下面,架了好多柴草,熊熊燃烧的火苗燎着锅底。锅里的水快要开了,不断地朝上升腾着袅袅热气。有个胡子拿起一个瓢,舀着锅里的热水往刚抬到锅边的猪身上不停地浇着,还有两个人拿着铁铲子刮着猪毛。尽管这些猪不是我家的,可是见到自己放的猪被胡子这样地杀死,心里还是有点不太得劲儿。从进到周家大院,我一直贴着墙根走,紧张而好奇地四处张望。一不留神,脚下踩了个什么东西,挪开一看,原来是一只银镏子。四周看看,见没人注意我,我弯腰把它了拣起来,刚准备随手揣进兜里。突然,有人从后面朝我狠狠地踹了一脚,踢得我狗抢食般地趴在地上。那个踹我的人,是在野地里放猪时碰见的黑胖子。他凶神恶煞地站在我面前,一把匣子枪指着躺在地上的我:“小兔崽子,老子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打下来的财主大院,你敢来拣便宜?看我不一枪嘣了你!”我当时真的吓傻了,也不知道赶紧爬起来跑,只是傻呆呆地睁大了眼睛,看着他把一颗子弹顶上膛。就在黑胖子准备勾动扳机的刹那间,一个人突然从旁边冲了上来,一把推开那支瞄准我的匣子枪,只听见“砰”的一声,一颗子弹贴着我的脸旁飞过去,钻进旁边的冻土里。“哪儿打枪,哪里打枪?”听到枪响,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惊慌地从一间屋里跑出来。他的手里也拎着一把匣子枪。紧随在他身后的,是三四个同样神色慌张的胡子。“大当家的,这个小兔崽子想趁火打劫,私藏了一只银镏子!”黑胖子上前,一把薅住我的脖领子,揪到被称作大当家的人跟前。“我……我没想偷藏这个镏子。我刚弯腰拣起来,他就一脚把我踹倒了。”我赶紧结结巴巴为自己辩解说。“妈的,你还敢当面撒谎,当我没看见呢!跟你说吧,看你这个模样儿,就不像是一个好东西,我一直在盯着你呢!”黑胖子那只揪住我的手一直没有松开。说着说着,他来气了,连推带搡,再一次把我推倒在地上。“你是干啥的,咋敢到这院子呢?”那个被人称作大当家的人,虎着脸盯着我问。没等我回答大当家的问话,救我一命的瘦黄脸急忙上前说:“大当家的,他就是我跟你提到过的那个小猪倌!没有他,咱们今天能这样顺利地攻打下周家大院吗?”大当家显然听说过我,刚才的一脸凶相顿时消失了。他哈哈大笑着说:“哈哈……原来是你这个小兔羔子呀!你胆子也够大的了!想不想跟我马铁脖子上山去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啊?”什么,他就是马铁脖子?我好奇地打量着这个江湖上的传奇人物:长得又瘦又小,浑身上下似乎没有四两肉。可谁会相信,就是这样一个貌不出众的人,竟是那个被小鬼子几乎砍断了脖子,又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马铁脖子呢?我当时连想没想,赶紧答应说:“行!”“想入绺子,还躺在地上装什么死狗?赶紧给我爬起来!”马铁脖子说着,照我的屁股轻轻踢了一脚。我赶紧就势从地上爬起来,随手把那个握在手里银镏子递了过去。马铁脖子从我手里把那枚银镏子接了过去,拿到眼前仔细地看了看,然后又扔给了我:“你自己留着吧!等到长大后,好留给跟你相好的女人……不过,我可先告诉你,入了绺子,你要是再敢私藏东西,小心我枪毙了你!”就这样,我加入了马铁脖子这伙绺子。那天,我一直觉得特别奇怪的是,周家的几个男人我都见到了,怎么却一直没有看见周正仁的老闺女周玉贞呢?也不知道那些胡子们把她弄到哪儿去了?三加入了这股绺子后,我才知道那个前后两次想要把我置于死地的黑胖子,大号叫刘富贵;而那个瘦黄脸,在江湖上报号:草上飞。刘富贵原是个给大户人家赶马车的老板子。那年秋天,那个大户人家的马车被小鬼子征用了,每天往富锦西南的卧虎力山上运木头。那天晚上,他赶着大车回屯子时,发现了趴在大路旁边壕沟里的马铁脖子,仗着胆子到他跟前看了看,发现人还活着,还有一口气,赶紧把马铁脖子抱上了马车,把他拉回到屯子,藏在了自己家里。马铁脖子养好伤,上山拉起了一股绺子,刘富贵也跟着一起上山了,成了绺子里的二当家。我和刘富贵前世无冤,今生无仇,原来并不认识,不该处处找我的别扭呀!可能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见了谁都觉得不顺眼,都过不去。据说刘福贵这个人特别喜欢玩女人。每次绺子抢了大户人家后,分到手的一些钱财银两,都送进了窑子里。因为他逛窑子,马铁脖子没少说过他,可是刘富贵就是改不了。瘦黄脸草上飞不止一次对我说过,咱们这伙绺子早晚得毁在该死的刘胖子手里!可是,刘富贵是马大当家的救命恩人,即使草上飞对他再有想法,再不满意,也不敢和大当家的说太多。草上飞也是一个江湖上的传奇人物。据说,他的脚心上长了三根一寸来长的黑毛,跑起来脚不沾地,贴着草梢上飞。江湖上才送给他这样一个绰号:草上飞。其实,一次帮他洗脚时,我特意看过他的脚心,上面连一根汗毛都没有,更别说有三根了。草上飞原来是个走江湖耍把式的艺人。一次他们在一个乡下卖艺时,他的师妹被一伙路过的小鬼子抢去了。一气之下,草上飞拉起了一股绺子,准备专门和小鬼子作对。可是,他刚拉起绺子没多久,就遭到了尤鞑子那股胡子的袭击,把他的人马全打散了。无路可走的草上飞只好带着剩下的几个兄弟,投奔了马铁脖子,成了绺子里的三当家。第一次打小鬼子,是我加入绺子后的第二年八月。那天,大当家的接到线人的密报,说有三十多个小鬼子赶着好几挂大车到耿家屯去抢麦子。大当家和另外两个当家的一商量,决定打这一仗。当天下午,我们百十号人来到了屯口,藏在大路两边的苞米地里——这里是小鬼子回来时的必经之路。当时苞米已经长到一人多高了,一百多号人藏在里面,外面什么也看不见。等到日头西斜时分,远远看见五辆大车带起高高的尘土一路跑过来。每挂车上都装满了抢来的麦子,上面还坐着几个鬼子兵。头一挂大车的麦堆上还架着一挺机关枪。那五挂马车刚走进苞米地,只见大当家的手枪一甩,趴在机枪后面的鬼子就地滚了个个儿,一头从大车上栽下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听到枪声,埋伏在苞米地里的弟兄们立刻开了火,十几个鬼子兵当时就被打死在大车上。大当家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挥舞着匣子枪朝身边的弟兄们喊:“压呀,往上压呀!”听到大当家发出命令,弟兄们端着枪,挥舞着大刀和扎枪“杀呀,杀呀”地叫喊着,冲出了苞米地,把还活着的十几个小鬼子团团围在中间。我当时还没有枪,只有一支扎枪,双手擎着冲到了一个鬼子兵跟前,朝着那个满脸胡茬子的老鬼子刺过去。可是,还没等我的扎枪刺到那个鬼子兵的身上,他用枪刺猛地一拨,我手里的扎枪几乎被他打掉了,踉跄着朝旁边跑了两三步。那个老鬼子顺势一拐,挺起雪亮的枪刺,呲牙咧嘴地向我刺过来。在这个紧要的关头,草上飞手里的匣子枪响了,那个老鬼子兵双手一扬,朝后倒下去。草上飞又一次救了我的性命。红月亮(3)这一仗,我们把那三十多个小鬼子全部消灭了,连一个活口也没留。一时,我们这股绺子在江湖上名声大震,好几伙胡子里的大当家都来拜访马铁脖子,和他歃血为盟,定下一起打小鬼子的盟约。可是打完了这一仗,我们这伙绺子也引起了小鬼子的注意。他们赶紧从富锦调来了一个大队,乘船度过松花江,到北岸来围剿我们,撵得我们只好钻进山里藏了起来。躲藏在山里的那些日子里,我们也一直没有闲着,抽冷子下了一次山,连着端掉了几个乡镇的警察所,活捉了十几个伪警察,还打死了几个日本人的警察所长。这下惹毛了小鬼子,他们便封了山。没人进山,我们就成了聋子瞎子,也弄不到给养了,眼看着剩下的粮食已经不多了,而冬天又快要到了,这一百多号人吃什么,又怎么度过这个寒冷而漫长的冬天呀?大当家和另外两个当家的商量来商量去,想趁着鬼子的大队人马还在山林里瞎闯乱转,城里驻防的鬼子兵比较少的这个空隙,瞅准机会攻打绥滨镇。那样,我们不仅可以弄到一些枪支和粮食回来,还可以缓解一下子小鬼子对我们的清剿。可是,要想攻打绥滨镇,只靠我们一股绺子肯定打不下来。大当家让我进一趟绥滨镇,探探鬼子的虚实,同时又派二当家刘福贵去联络尤鞑子,准备和他们一起攻打绥滨。那年我已经十六岁了,只是个头一直没长起来,又矮又瘦,怎么看都像个只有十二三岁的半大小子。我也不用怎么装扮,那身露着棉花絮子的破棉袄,腰里再系根麻绳,怎么看都是个要饭花子。绥滨城小,里面的鬼子也少,只有一个中队和一些伪军。弄清楚镇里鬼子兵的情况,我赶紧往回走,好把打探来的消息报告给大当家的。正走着,却意外地碰到了周正仁的老闺女周玉贞。她正从一家叫“怡红院”的妓院里面送一位客人出来。她当时没有看见我,或者说看见了,也没在意。像她这种女人注意的都是那些穿戴流光水滑的有钱男人,怎么会去注意一个要饭花子呢?那时我已经十六岁了,对男女之间的事情也多少知道了一些,不觉下意识地瞟了她两眼。周玉贞比两三年前长高了一些,也显得更苗条,更漂亮了,有着一股成熟的女人味儿了。我一边往回走,一边暗暗地想,这个周玉贞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成了一个窑姐儿呢?看来,人的命运真是不可捉摸啊!两年以前,她还是土龙屯大财主周正仁的千金小姐,是个掌上明珠。可转眼间,这颗掌上明珠却滚进了稀泥坑里,成了千人骑万人睡的窑子娘们儿!一个人的命运,真的没法说啊!回到绺子里,我把探听到的消息对三个当家的说了,谁知草上飞坚决反对攻打绥滨镇。他说,只要我们和镇里的小鬼子接上了火,山里的大队小鬼子很快就能赶回来,截断我们的退路。真的到了那一步,咱们就没路可走了。大当家的不以为然地说:“这次攻打绥滨镇,也不只是咱们一股绺子,不是还有尤鞑子他们吗?只要他们在外线把从山里赶来支援的鬼子挡住,咱们这一伙攻打镇里那些小鬼子,还打不下来他个球的!”刘富贵也在一边溜缝说:“老三,你什么时候变成属兔子的了,胆子变得这么小?咱们扯杆子拉绺子这么长时间了,哪年不打几个仗!不打仗,咱们吃什么,喝什么呀?再说了,我已经和尤鞑子那边说妥了,咱们要是杀猪不吹蔫褪了,传到江湖上还不让人家笑掉大牙呀!老三,告诉你吧,绥滨镇的‘怡红院’新来了个小娘们儿,长得特别水灵,你不想搂着睡一晚上?”听了刘富贵的话,大当家当时就把脸撂下来:“老二,你胡吣嗓什么!别的不知道,就知道逛窑子,睡女人,早晚你得死在女人的肚皮上!”大当家这么一说,刘富贵才不敢吭声了。大当家想了想又说:“是啊,咱们还有尤鞑子帮忙呢!只要把咱们这两股绺子合到一起,肯定打得那些小鬼子顾了头,顾不上腚。我就不信了,咱们会打不下来绥滨?”草上飞不无担心地说:“怕尤鞑子这个人靠不住啊!那可是一个有便宜就上,没有香油就躲的主啊!大哥,你怎么能信得着他呢?”刘富贵不爱听草上飞的话了,赶紧插嘴说:“都是山里人,你信不着我,我信不着他的,要是都这样疑神疑鬼的,什么事也别想干成了!”大当家摆摆手说:“好了,好了,都别争了,这帮小鬼子实在太猖狂了,坚决打他个球的!”别看大当家当着大家伙儿的面这样说。实际上,他对尤鞑子也有点不太放心。临去攻打绥滨之前,他又亲自去见了一次尤鞑子。尤鞑子信誓旦旦地对着大当家说:“大哥,你是不是信不着我呀?老天爷在上,攻打绥滨的那天,我的人马要是不能准时赶到地方,让我不得好死!”尤鞑子已经把话说到了这种份上,大当家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那天晚上,尤鞑子也确实没有食言,他带着自己的人马准时赶到了地方。见两股人马都到齐了,大当家这才下令开火。没想到,刚一和小鬼子交上火,我们就遭到了顽强的抵抗。大当家怕队伍被粘住,短时间打不下绥滨,挥舞着手里的匣子枪,紧着喊:“弟兄们,往上压,往前压呀!”可是,小鬼子的火力实在太猛了,机关枪压得弟兄们实在抬不起来头来,只能趴在地上胡乱地放枪。这时候后面也传来了枪声,开始我们并没有在意那枪声,以为是尤鞑子带着他的人马把从山里撤回来的小鬼子挡在了外围,是双方激战的枪声。可是,越听越觉那枪声有些不对劲儿。大当家满肚子狐疑,赶紧让我跑过去看看,尤鞑子的绺子到底还在不在!我赶紧撤出战斗,跑到大后面,哪里还有尤鞑子他们的影子!他们早就悄悄地撤走了。我赶紧跑回去,把尤鞑子他们撤走的事报告大当家。大当家这才知道上当了,当机立断,指挥着绺子赶紧朝下撤。等我们的人马撤到绥滨镇外,清点一下人数,这一仗打得不但什么也没有得到,反而损失了二十多个弟兄。而更要命的是,我们还把富锦方面的小鬼子也引了出来,一直在山里清剿的那一个大队鬼子码着我们留下的脚印,一直紧紧跟随在我们身后不放。我们在深山老林里连着转悠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把小鬼子甩掉。实在没有办法了,大当家最后只好下令把枪支弹药各自找地方埋藏起来,整个绺子化整为零,连夜过江到苏联那边去猫个冬,等到明年春天再回到老营地会合。当天夜里,我们这股绺子就地解散了,所有的人各奔东西逃命去了。四趁着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草上飞领着我们几个弟兄偷偷穿过已经封冻的黑龙江,潜到了苏联境内。过江以后,我们先在苏联的一个村庄里躲了几天,又辗转去了伯力。到了伯力以后,草上飞赶紧派了两个人打听大当家和刘富贵等人的消息。几天以后,那两个人回来了,告诉草上飞说,大当家的也已经过江了,暂时栖身在一个叫比罗比詹的小城市。刘富贵好像没有过江,他投奔尤鞑子去了。苏联的城市和国内的城市有很大的不同,不仅建筑风格不一样,楼房之间的距离也特别大,这里一栋,那里一幢的。楼房和楼房之间还有草地和树林子。当时的苏联政府并不欢迎我们这些偷越国境的人,再加上他们也深陷在战争之中,工作特别难找,眼瞅着连生存下去都困难了。一天,我们几个人在柏油马路上闲逛着,随后穿过一片草地,来到一座楼房前,草上飞突然一拍脑袋说:“有了。干脆,咱们先到监狱里猫个冬吧。”我们几个人都看着草上飞,苦笑着说:“苏联监狱也不是咱家开的,想进去就能进去,想出来就能出来吗?”草上飞也不说什么,只见他猫腰从路边捡起块拳头大的石头,使劲儿朝着一栋楼房的玻璃扔过去。随着一阵“稀哩哗啦”的玻璃破碎声,楼房下面落了一地碎玻璃。我们几个人当时都被草上飞的举动弄得愣住了——这不是在祸害人吗?草上飞朝着我们狡黠地眨了眨眼睛说:“快扔啊,还不赶紧扔石头砸玻璃!”听了这句话,大家伙顿时如同醍醐灌顶,明白了草上飞的用意,各自弯下腰,每个人都拣了两三块石头,纷纷朝着附近的几座楼房投了过去。连续不断的玻璃破碎声,很快招来了附近的苏联警察。他们把我们这些“破坏分子”团团包围起来,扭住胳膊,推上一辆刚开过来的警车。在苏联监狱里,也吃不饱饭,每顿只有一两片酸了吧唧的干列巴(一种很硬的面包),再加上半盘甜菜汤。可干的活却特别累。每天起来后,我们和一些苏联犯人在菜窖里往输送带上抬土豆,每天工作都在十个小时左右。干了半上午活,我实在抬不动足有一百六七十斤一麻袋的土豆了,刚想站直腰歇一口气。有一个叫伊万的俄罗斯犯人嘲笑我说:“中国猪,能吃不能干!看我的。”说完,他弯腰一个人抱起一麻袋土豆,放到输送带上。妈的,敢骂我?我悄悄地绕到他的身后,双手猛地抱住他的两只小腿,随后肩膀猛地往上一扛。那个伊万没防备我会来这一手,重重地趴在前面的地上,疼得他呲牙咧嘴地哇哇怪叫起来。这下可把他摔急眼了。他从地上爬起来,抡起两只蒜缸子似的拳头朝我砸下来。见我要吃亏,草上飞和一起进来的几个弟兄急忙上前,把伊万紧紧地抱住,我才免遭一顿胖揍。在一起渐渐混熟了,才知道伊万这个人特别讲义气。他是酒后帮朋友打架才被关进来的。听说,他那天喝的实在太多了,一瓶子差点没把人砸死。我们干活儿的土豆窖连着四间,每间都有几百平米,带着筛子眼的输送带一直通到最里面。把一麻袋抬上输送带,随手解开麻袋口,把土豆倒在输送皮带上,最小的土豆漏在第一口窖里,越往后面漏下去的土豆越大。前面两个窖里的土豆全被酒厂运走了,削片,烘干,制成了伏特加;后两口窖里的土豆才摆上柜台,卖给顾客。红月亮(4)干完了一天活儿,排着队走回号房子时,忽地觉得草上飞走路有点不太对劲儿,觉得特别别扭。而且他的两只手一直插在裤兜里。等回到监号里才明白了,他从裤口袋里掏出来六七个大土豆。见到能吃的东西,我们高兴得欢呼起来。那时苏联远东地区的监狱里也没有暖气,冬天也靠烧炉子取暖。把草上飞偷来的土豆埋在炉子下面的炭灰里,临睡觉前再扒出来,号房里顿时弥漫着一股烧土豆的糊香味儿。从那以后,每天临回号房前,我们每个人都挑几个大土豆藏在身上,带回号房里烧着吃,再不挨饿了。这件事很快传到了俄罗斯犯人那里,他们也学着我们的样子,每天带土豆回去吃,只瞒着那些看守监狱的警察。第二年春天,我们几个出了监狱,伊万也和我们一起出来了。我们几个先到他家住了两天。后来,他帮我们找来一只渔船,到了夜里,把我们偷偷送过了江。回到国内不久,我们这股绺子便被东北抗日联军收编了,番号是:北满抗日联军第四方面军第三团,外面都称我们这支队伍为老三团。大当家的是司令,下编三个大队,刘富贵和草上飞分别担任第一大队和第三大队队长。不久,北满又派来了一位姓李的政委。入夏以后,林子里的树叶长起来了,密不透风,几步以外就看不见人影。小鬼子把我们打散后,也停止了围剿,撤回到城里。他们不来撵我们,我们可不能轻饶了他们,有着密林的掩护,又不担心会留下脚印,部队如鱼得水,连着偷袭了几个乡镇的警察所都成功了,一时扰得小鬼子寝食难安。打下几个警察所后,我们不但弄到了很多给养,还缴获了一些枪支弹药,部队很快发展到了三百多人。这年夏天,老叔的儿子也投奔我,来到队伍上。五我们老营地旁边,有一条发源于山里的溪流,溪水昼夜不停地淙淙流淌着。那湍急的溪水从一个个碾盘大的石头中间绕过,顺着陡峭的山坡一直朝下游奔流而去。那溪水特别清澈,一眼可以看见河底,时常能看见一些狗鱼、细鳞、哲罗,还有山鲶鱼等冷水鱼顶着湍急的溪流,逆流而上。不出去骚扰那些小鬼子的时候,老营里的人经常拎着根木头棒子,分别站在那些碾盘大的石头上,等待那些冷水鱼从下游上来。每次砸到鱼,我们都赶紧把它从水里捞上来,从脊背把鱼剖开,除去内脏,洗干净,再抹上一点盐,然后生起一堆篝火,把鱼坯子架在火堆旁烤熟,味道可比烧蛤蟆强多了。一天,我和堂弟正在溪流里逮鱼,突然发现河对岸有一个人。那个人躲藏在一棵大树的后面,鬼鬼祟祟地朝着我们这边张望。我怀疑那个人可能是小鬼子的密探,忙朝堂弟使了个眼色,我举着棒子装作准备砸鱼的样子,而堂弟则借着密林的掩护,悄悄绕了一个大圈,摸到那个人的身后,上去把那个家伙一把抱住,摔倒在地上。见那个家伙被堂弟摁倒了,我也赶紧跑了过去,找了一根野葡萄藤,把那个人结结实实捆起来,蒙上他的眼睛,牵回到密营。原来这人是尤鞑子派来送信的,他们那股胡子遭了大难,已经被一伙小鬼子围困了两夜三天,一直没有突围出去,这才派人出来向我们求救,要我们无论如何也得帮他们一把。马司令没等那个人把话说完,便大声叫嚷起来:“不去,坚决不能去,咱们绝不能去帮助尤鞑子这种不讲信用的小人!当初攻打绥滨的时候,要不是他的背信弃义,咱们能遭受那么大的劫难吗?”李政委到了我们三团后,曾多次派人找过尤鞑子,想要收编他们那股绺子。可是,尤鞑子一直都没有答应。李政委觉得这次倒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赶紧劝马司令说:“尤鞑子他们也打小鬼子。只要打日本人,就是一家人。他们有难求到咱们,咱们不帮他们,谁还能帮助他们呢?”听了李政委的话,马司令觉得也有那么一点道理,再加上我们落难的时候,刘富贵还投靠过尤鞑子。我们从江北回来后,尤鞑子不仅让刘富贵回来了,还派人给我们送过来一些粮食,也算是对他当时犯下的错误服了软,认了错。人不能得理不饶人,马司令终于同意带着队伍去解救尤鞑子。有那个送信人给我们带路,天刚擦黑,我们已经赶到了。马司令把部队兵分三路,在背后朝着围困尤鞑子的小鬼子发起了突然袭击。这伙小鬼子占据了三座山头,把尤鞑子那伙胡子围在一个山洼里。那些小鬼子没有想到会有人从他们的身后突然冒出来,等我们快要到了他们跟前,才慌忙组织抵抗,顿时乱成了一片。尤鞑子见山头上的小鬼子乱成了一锅粥,知道救兵到了,赶紧指挥他的手下向山头发起冲锋。在内外夹击下,这伙围困尤鞑子的小鬼子除了一部分跑掉外,其余的全被我们消灭了。打完这一仗,尤鞑子带着几个人来拜见马司令和李政委,离老远就双手抱拳,连连作揖。到了跟前,他一把抱住马司令,哽咽地说:“大哥,不是你帮我这一把,我就得被小日本鬼子打哗啦了!”说着,他双腿一软,要给马司令跪下。马司令连忙把他扶起来,李政委趁机谈起改编的事。尤鞑子连着眨巴了几下子眼睛,想了想才说:“咱们这样不是挺好的嘛,我遭了难,大哥过来帮我一把;大哥真的碰到了难处,我保证提溜着脑袋上!马大哥,你看这样行吗?”话已经说这个份上,马司令和李政委也不好再勉强了,只能点头同意。每次见到红月亮,我的人生路程都会有一次重大的变化。可自从我到了老三团以后,再没有见过红月亮。想不到在我去富锦侦察敌情的路上,再一次看见了红月亮。那天,我和一个弟兄扮成打鱼的渔民,划渔船到富锦去侦察敌情。我们那天出发的时候,下弦的月牙还没有落,弯弯地挂在西边天空——想不到那一牙弯月,竟也会是红色的。红月亮啊,红月亮!望着悬挂在天边那牙弯弯的红月亮,我不知道,这次等待我的会是什么样的命运?那时,我已经是老三团的侦察排长了。我俩划着船,横过松花江,赶到富锦码头的时候,天已经开始放亮了。起了网,我们把渔船靠在一艘停泊在那里的大船旁边,然后把舱里的鱼装在筐里,准备借着走街串巷卖鱼的工夫,好侦探敌情。我打开船舱盖,一起去的伙计正在往筐里拣鱼时,突然有人站在上面问:“打鱼的,船上有好鱼吗?”寻声朝上看了一眼:那艘大船的二层甲板上,站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她双手扶在船栏上,脸朝下看着我们。那个年轻的女人穿一件蓝底白花卡腰旗袍,江风掀起旗袍的一角,露出一截白白的大腿。有任务在身,我不想在这儿久留,随口回应了一句:“没有。只有鲤子。”那时候,松花江里的鱼特别多,鲤子只是普通鱼,不算好鱼。当时江里的好鱼是鳌花、鳊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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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红日》“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红日》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择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书籍或是观看红色电影,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主要描写的是1947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写了发生于1946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党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所以此战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写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写了孟良崮战役。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非常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终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希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红日》除了让我缅怀革命烈士们的崇高气节外,更教会我面对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应该全力以赴,不畏困难,勇往直前;在生活和工作中,应该学会与人协作,重视团队精神。《红日》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红日》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1946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党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发起了涟水战役攻占涟水,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一支“常胜英雄军”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国民党企图压逼解放军在沂蒙山区决战,妄想消灭华东野战军。沈丁部队在莱芜西北的吐丝口地区,配合友邻部队,包围敌军。在莱芜战役中,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用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家长点评:当看到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国民政府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枪支弹药,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作义,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最后,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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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我本一无所恋,但又觉得到处皆有所恋。”话剧《萧红》不仅穿插了祖父与幼年萧红的场景,也加入了萧红小说《生死场》里的情节。只是演萧红的女演员太青春靓丽。四年前的电影《黄金时代》,因为话剧式的叙述与承接饱受诟病,我想,或许对于萧红本身的争议与史料的缺失,真的很难将其一生真实又美好地呈现出来。不顾家庭与汪恩甲订下的婚约,选择与表哥陆哲舜私奔,迫于经济压力回来后又同汪恩甲生活在一起,怀着汪恩甲的孩子又与萧军相爱,欠旅馆一大笔钱趁洪水的契机偷跑掉,孩子一出生后就送人,怀着萧军的孩子时又同端木蕻良在一起…后半生二萧与端木的纠葛可以归结为感情,但前半生说是被命运作弄,但实在现在回顾起来就是“三观不正”。东兴顺旅馆里怀孕的萧红与萧军相见的一幕,直让我怀疑萧红的所作所为是否太不负责。对于前人的一切,总是有太多谜团。是美是丑,是善是恶,甚至是否真实存在于过去,都只是书中的一幕幕讲解,终究没法亲自验证。此前,对于逝去的古人,我总是觉得很遗憾,那么精彩的人,怎么也会受命运捉弄,也会有生命的终结。假使时间是一个轮回,或许这些遗憾,本不该追究。还记得当初喜欢萧红是因为在书上看到了她的遗言,“至此我将与碧水蓝天永处,留得那半部红楼让别人写了。”一个人一生的漂泊无奈跃然眼前,虽说人生是命运的安排,但个人却自愿成了命运的操盘手。高三毕业那年看过《生死场》,看不大明白,金枝的故事早已忘却脑后,我更喜欢看萧红写简单的生活。今天又借机重温了一次,金枝和一个男人产生了爱情且怀了孩子,男人也很爱金枝且发誓要娶她。“男人,只有在年轻的时候,心里才装得下女人,等她老了,就会打她,骂她”。婚后,男人的生意不顺,欠了很多债,吃饭都成问题,回到家就拿金枝和孩子出气,一次发怒中甚而想卖掉孩子还债。不过孩子没有卖掉,只是被男人摔死了。日本人也打了进来,金枝在亲人的劝阻下往城里逃命,上门给人缝被子时却会被人扯下裤子摁在床上,不从的话就要被打,回到住处还要被同屋的老婆子羞辱。死不好,生也不好。“人和猪狗一样,忙着生,忙着死。”我想,等以后的生活越变越好,后来的读者,是不是不能切身理解,人性的黑暗不是只存在于贪婪的欲望中,而是根治于基本的饿与生存中呢?话剧与《黄金时代》有很多相似的场景,东兴顺旅馆的初见,与鲁迅先生交谈,萧军出轨,临汾车站的分别,二萧与端木的纠葛,最后萧红临死前骆宾基的陪伴,当然还有祖父和萧红在后花园里的场景。“爱便爱,不爱便丢开。”“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因为这世上还有让我眷恋的东西。”“你知道我别无所求,我只想有个地方安安静静地写东西。”“有各式各样的读者,就该有各式各样的小说。”“我死后,我的文字或许会被遗忘,但我的绯闻会永远流传。”…一个人一生的场景,或许很长,但仔细看,也没有什么值得说的几件事。四年前,《黄金时代》上映的时候,我从江苏跑去呼兰的萧红故居,在高楼大厦的簇拥下,故居仿古的旧房子尤为显眼,后花园或许还是那个后花园,虽然是东北的十月,但一切都生机盎然。在呼兰河的天边,残阳似血,孩子在河边无忧无虑奔走。四年了,在我身上也没发生什么,只不过是我毕业了,换了生活的地方,换了身边对话的人。“去年的五月,是我在北平吃青杏的时节,今年的五月,生活的滋味,犹如青杏般的苦涩。”那些苦涩,或许就是吸引我的东西吧。以前我不大相信命运,但现在的我会随遇而安。我想,就算命运很难更改,但生死轮回,有坏运,也总有好运的时候,我们能做的,就是眼下开开心心地活着。话剧最后一幕,萧红逝去后,见到了小时候的自己与祖父,“长大吧,长大了就好了。”,后来的她长大了,可是并没有好。话剧也在三人并行离开中落幕,音乐激扬,风雪飘摇。在历史苍茫的波涛里,人的一生也就好像是一场话剧。不断有人上场,也不断有人谢幕,故事一点点展开,生命却一点点结束。不知到了生命的尽头,是否还可以和所有人,来一场谢幕,然后,蓦然走进风雪中。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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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下面是相关的范文,也许对你有帮助哦。网红的议论文范文一: 在现在这个电子产品铺天盖地、网络神通广大的时代,一个新兴职业蓬勃升起网红。这群有着搞笑的本领,姣好的面容,出从的上位水平的人。他们每天只需要在网络上随便发一条消息,便会引来世人驻足观瞧。有了群众基础,便有了阅读量;有了阅读量,便会有一大群拿着钱请他们做代言等一系列的金钱交易。网红这一职业,有钱有名有光环。于是许多人便挤破脑袋的想钻进这一行业,为此不惜伤害自己来引起世人关注,无下限的博出位,甚至是触犯道德与法律。网红这个新兴职业代表了信息网络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进步。但无下限的博关注来获取利益,让原本光鲜亮丽的职业染上了黑色。这种被沾染了的网红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这种网红注定是会快速消亡于网络世界。只有带着正能量的网红,能真正给网民带来欢笑的网红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网红内容可以是积极参加慈善,或是运动,甚至可以仅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这些没有丝毫营养价值的东西不知道任何人的关注,这些仅仅是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广。我支持正能量网红,我愿意为他们点赞。对于无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网红,我只想说:人重在有羞耻之心。我是一个喜欢网红的人,我喜欢像papi酱那样能带给我们能量的网红,我喜欢像艾克里里那样能带给我们欢笑的网红我喜欢网红,我喜欢能让我觉得值得的网红。即使你有在彪悍的出位水平,并不能让别人真正的欣赏你喜欢你,那么,你成为网红的意义何在?人并不能只追求利和益,而要追求做一个快乐的自己,自己喜欢的自己。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就是我的人生意义。我不是网红,但我喜欢真实的自己。网红的议论文范文二: 网红这个新兴职业代表了信息网络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进步。但无下限的博关注来获取利益,让原本光鲜亮丽的职业染上了黑色。这种被沾染了的网红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这种网红注定是会快速消亡于网络世界。只有带着正能量的网红,能真正给网民带来欢笑的网红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网红内容可以是积极参加慈善,或是运动,甚至可以仅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这些没有丝毫营养价值的东西不知道任何人的关注,这些仅仅是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广。我支持正能量网红,我愿意为他们点赞。对于无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网红,我只想说:人重在有羞耻之心。网红的议论文范文三: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1]网络红人分成三代:一、文字时代的网络红人;二、图文时代的网络红人;三、宽频时代的网络红人。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