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爱相伴
有爱陪伴“扶我学走路,教我学说话,唱着夜曲伴我入眠,心中时常把我牵挂……”写的太贴切啦!自从我来到这个世上,妈妈就一口水一口饭地喂我,一步一步地扶我学走路,一字一句地教我学说话,不知为我付出了多少心血,留下了多少汗水。
妈妈的爱是最无私的,从来不求回报。每天清晨,妈妈总是第一个起床,在厨房里忙碌着,为我准备热腾腾的早餐;晚上,台灯下,帮我检查作业,又给我递上一个削好的苹果,送上一杯温度适宜的水。对于这些,原来我都觉得很平常,不值得一提,现在懂得了,这是妈妈对我的丝丝关爱。生活上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有对我的物质要求总是很宽容。
妈妈不仅在生活上关心我,而且还教会我怎么做人,不仅是关爱我的好妈妈,在很多方面还是我的老师,常常教育我,在学校,要尊敬老师,理解老师;坐公交车遇到需要座位的人时,要主动把位子让给需要的人;在我受委屈时安慰我;在我遇到困难的时,是妈妈帮助我度过难关。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济南玩,刚坐上公交车,挤上来一个抱小孩的阿姨,小男孩睡得真熟。我挤过人群来到了阿姨身边,我扯了一下阿姨的衣角说:“阿姨,过去坐那边吧!”“不用了,小朋友,你这么小还给我让座。”“没关系,小弟弟比我小多了,再说您这样太累了。”我把阿姨领到了座位跟前。小男孩醒了,给了我一个可爱的微笑,真是太神奇了。“孩子,姐姐给咱们让座了,等你长大了一定要跟姐姐学习!”小男孩好像听懂了妈妈的话,笑得更灿烂了。“女儿,妈妈真为你骄傲”,妈妈抱紧了我。虽然站了一路,但我一点也没感觉到累,反而觉得很充实。
记得我五岁时,开始学电子琴,刚开始我兴趣很浓,可是没过多长时间,我对它的兴趣开始越来越弱,妈妈发现了,教育我学东西贵在坚持,开始让我天天练,如果觉得不好还要多练几遍,我当时又气又恨,巴不得把琴给扔了。可现在,我不仅会弹好多曲子,还考过了四级,这可多亏了妈妈的“用功”呀!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妈妈为我付出了这么多,却毫无怨言,现在,我长大了,知道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体谅妈妈,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妈妈,用一颗真诚的心去与妈妈交流,不要再认为妈妈帮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是理所当然。她默默地为我们付出,不求回报,我们就别再一味地索求他们的付出,感恩吧,感谢父母们给予的一点一滴!
我在这里献上一句真诚的祝福:祝全天下所有的母亲健康、快乐直到永远!
有爱相伴,寒冬亦暖
出生在塞北的黄土高原,身处寒冷的北国的冬天。
白杨的枯枝在蓝色的天空伸展,寒风梳过枝头,疏影横斜,随风摇曳。透过树枝的间隙,眺望远处的群山,白云浮绕,与天际模糊的相接。阳光泛白,照在冰冻的大凌河上,变得有些刺眼,河水在冰凌下淙淙流淌,发出寂寞的声响,几只喜鹊从远山中飞来,落在白杨枝头,欢快的叫着,和着流水声,奏响了冬日的乐章。
冬天的深处,严寒把一切冰冻成了一幅淡淡的水墨画,好像我也已定格在画里,唯一能动的是我不羁的思绪,和一颗依旧滚烫的心。
虽然喜欢温润柔和的江南,终是无缘徜徉其间。心里想象着,此时的江南应是细雨霏霏,苍翠依然,黛瓦灰墙边正有孩童嬉戏;庭前的梅花正欲绽放,香气弥漫在石阶小巷。细雨打湿了行人的衣衫,石阶上留下了清晰的履痕。北来的燕子,正穿梭在雨中,衔泥筑巢,斗栱飞檐下是它们温暖的家。
墙外学校的放学铃声,把我的思绪拉回到身边。几位母亲,正站立在寒风中,手里拿着棉围巾,亦或是棉外套,等待着即将涌出校门的孩子,就在打开校门的瞬间,孩子们仰着冻得通红的小脸,扑向了等待的母亲的怀抱。
孩子们披上了柔软的围巾,穿上了暖和的棉外套,依偎着母亲,消失在夕阳的余晖里。
看着远去的背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两天前回家,接到电话的母亲,早早的在车站等候,刚走下公交车,母亲便问:臭小子,冷吗?看到冻得嘴唇发紫的母亲,我有些哽咽,急忙佯装笑脸回着:不冷!扶着母亲的手臂,虽然寒风习习,心里却是滚烫。
坐在久违的暖炕上,父亲把热腾腾的大锅饭菜端了上来,烫好的一壶老酒,斟满了杯子。和父亲对饮一杯,一股暖流淌遍全身。父亲微红的脸颊,掩不住的笑意,不知不觉一壶酒干!和父母话着家常,任凭屋外寒风敲打着玻璃,屋内却充满暖意。
临行时,母亲知道我有睡床腰疼的毛病,特意连夜为我赶制了一条羊毛褥子,年近七旬的母亲,眼睛早就花了,厚厚的羊毛褥子,有母亲无尽的深情。
妈,不要送了,回去吧;母亲依旧跟在身后,直到我上了车,母亲的嘴唇又已冻得发紫,说着:好好工作,不要惦记家里!眼神里却充满了期待:常回家看看!
原来爱很简单,扶着老妈的手臂走一段路,陪着老爸喝一壶老酒;原来爱很深沉,寒风中等候,寒风中相送。
虽未生在柔美的江南,却有双亲的挚爱相伴,寒冬亦如春意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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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相伴滋味长有爱相伴,即使在漫长的寒冬,也会觉得温暖。爱是磕磕碰碰中的修修补补我有一件打着补丁的衣服,那是爸爸给我补的,如今已经从白色变成浅黄色,数年以后,我依旧珍藏着它。那年的一个寒冬,我和爸爸顶着寒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冷的前后抱自己,我们都希望能早点回到温暖的家中,于是我们加快了脚步。我总感觉走的时候总会有一阵风进入我的身体中,扭头一看原来是我的衣服张开了一个大口子,我捂着这个口子边加快脚步,走相活确实难看,但是没有办法,为了减少风的袭击只能这样。在一旁的爸爸看见此状,满脸无奈,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给我,自己抱着身子走了,当时我并没有想太多,接了衣服就穿上了,跟着爸爸的脚步回到了家。我一开家门,爸爸比我先到家,他被冻的满脸通红,手不停地搓着,嘴上还不停地对手呼着气。还轮不上我说话,爸爸抬头一看,看到我回到家了,第一声就是:“把你衣服脱下来,我给你缝一下。”我把这件衣服换下来之后就给爸爸了,爸爸接到之后,嘴里念叨着,我隐隐约约听见在说:“这都能穿烂,是多本事…”我坐在一旁看爸爸拿着针线给我缝补,我第一个看见一个大男人在缝缝补补,我竟然忍不住偷笑,父亲拿着针线,用着生疏的手法给我一针一线的缝,不知是第一次缝还是被风吹的原因,爸爸的手额外的僵硬,我见到这一幕笑容开始凝固,开始沉思。爸爸没有理会我,在细心地缝着每一针。第二天,爸爸将缝好的衣服假装不在意地丢给我,嘴里还说到:“呐,你的衣服,以后烂了别叫我补。”我接过衣服在偷偷的笑:这个“表里不一”的男人。这爱,仿佛是冬日里最灿烂的阳光。爱的滋味便是幸福的滋味,温暖了我的心房。这陪我度过了一个个严冬,使我冬天不再寒冷。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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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伴有人说“相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小学时和爷爷共同生活的那段时光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句话:相伴,不需要柔情蜜意的话语,不需要海枯石烂的誓言,只需要默默地滋润他,默默地为他遮风挡雨,却不求一丝回报。记得那是小学时,一次我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回家,在门口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叫着:“爷爷!我回来了!”家门像是一瞬间被弹开,爷爷似乎自我上学离家时就一直守在门口等候着我放学到家,一开门便是那一张笑眯眯的面孔。等我进门还没有坐好,爷爷右手就递来一碗已经切成小块,插好牙签的苹果。我一边大嚼着苹果,滋润着干涩的喉咙,一边打趣似地说着:“爷爷!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用这么‘精心呵护’。”爷爷先是一愣,后便呵呵笑了起来。我将一块苹果送到他嘴边,他便立刻收敛了笑容,紧抿着嘴巴,连连冲我摆手,表示自己绝对不吃,似乎不愿占有一丝属于我的营养。一旁走过的奶奶也调侃道:“爷爷也不是小孩子了,也不用这么‘精心呵护’!”由一块苹果带来的笑声瞬间充斥着整个客厅……在爷爷眼中,我似乎总是那个仍需“细心呵护”的幼苗,在无微不至的爱中滋润相伴,才能慢慢长大。爷爷的爱成为我小学时最温馨的回忆。那一年寒假,我因为贪玩导致脚踝处骨折,如果恢复得不好,我酝酿已久的寒假出游计划便将胎死腹中,这使我万分担心。可爷爷的担心比我还要再加一个“更”字,多年不见的愁容写满了他的刻满岁月风霜的面颊。从医院复查回家时我与爷爷一道走着,凛冽的寒风和不适的脚踝使我们从停车场到家几百米的路程都显得格外漫长。只听风声在我耳边疯狂地叫嚣,甚是吓人!我架着双拐一步一步慢慢走着,突然几声低沉的咳嗽伴着风声入了耳——是爷爷!侧头一望,爷爷的身影仿佛也和我一样一瘸一拐,表情十分复杂,写满愁容的脸上露出一丝担忧,又显出一份自责。爷爷的双臂向前微张着,他的背弓得弯弯的,仿佛肩上有千斤重,仿佛要随时架住一瘸一拐的我。我不忍再看下去,眼泪在眼眶中打转……那时,我真的感觉自己像是那一株在狂风暴雨中连腰身都挺不起来的幼苗,等待着爷爷这位“老农”的精心呵护,久久相伴……那棵幼苗在爱的相伴下慢慢长大,它有一个梦想——长成参天大树,挡住毒辣的阳光,抵住刺骨的冰雪,与那位“老农”相伴,把最最香甜的果实送到他手边供他品尝,让繁茂的绿叶挡住岁月的尖刀,供他永远在树下乘凉,就像当初他滋润着幼苗一样。900字 高中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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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伴我相信,不管过去多久,我一定还会记得那些曾经和我在一起度过快乐时光的朋友。我知道,离别,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人生画卷里不可缺少的一笔淡墨。如果以后我们再次相见时还能够保持现在这份不变的心态,我们就不会再有遗憾。离别的时刻即将来临,从此刻开始,每度过一分一秒,我总会有一种离现在越来越远的,和朋友越来越生疏的感觉。也许很多年后,我会怀念,怀念我们无话不说的时候,怀念我们曾经相互嬉戏的时候,虽然我们相约的很多梦想都没有共同实现,虽然我们直到现在都还未能领悟到人世的变化无常,但至少那时候我们很快乐,没有去想过那么多的世态炎凉,那段时光,值得我们留在心里,一生都默默回忆。我还记得很多我们说过的话,虽然我们不是从小一起长大,但能够相识,相知,成为朋友,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们的友谊一路上走来,我不说多艰难,我只是觉得它真的是一个很美好的回忆。那些我们共同经历过的坎坷,以后或许会成为我们记忆里最深刻的一丝念想;那些挫折,或许会成为我们人生中曾经共同拥有过的最难忘的画卷。每次展开它的时候,那些欢歌笑语,那些盈盈热泪都会浮现在眼前,一幕一幕,从我们的眼前划过,我曾经的朋友们,在天涯彼岸的某一个角落,我永远不会忘记有过你们的身影,有过你们的脚印,有过你们所付出的最真挚的情感……那所曾经给过我们明媚阳光的学校,那片曾经给过我们无限温柔的蓝天,那段曾经给过我们满心欢喜的旋律,那些给过我们一段回忆的朋友,却要在不久的将来在离别的端点画上句号。我真的好希望,现在的每一瞬间,都可以看到你们最纯真无邪的笑容,听见你们明朗悦耳的欢笑。因为。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可能再看不到,听不到了,我真的很害怕,我们的人生将会走向两个相反的方向。如果有一天,你不再是当初善解人意的你,而我也不再是当初处处依赖他人的我,那时的友情,是否会如现在这般真挚,深厚?又或者,我们只有一句简短的问候,之后便擦肩而过,再难有下一次的相逢。相伴的短暂,回忆的长久,就像梦一样,直到醒的那一刻,才知道人生充满离别,不过我至少还拥有那些关于你们至真至美的回忆。我很感谢你们给我带来的无数次感动和那些美丽的梦。那些在我生命里出现过的朋友们,哪怕从此山水不相逢,我也真心的希望,你们能够幸福!9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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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一路相伴我总是想起,那个路口,那个陪伴了我许久的人。在住所附近,总有一个地方夜晚喧闹万分,而白天却沉寂下来。每到出去散步时,我总会走到那个路口。在这里,总有一个小摊。对他最开始的记忆是几年前。我带着一小盆吊兰来到这里,对老板说:“叔叔,来两串面筋,微辣。”面筋我是带走了,可带来的吊兰却遗忘在了这里。我没想到的是,老板第二天早早地出了摊,看到熟面孔就问:“昨天来这里的时候,忘什么东西了吗?”我一下子想了起来:“哦,是我的吊兰啊。”从此结下了善缘。一有机会我便来到这里,与老板交谈。从口音上分辨不出他是哪里人,但总是一股子豪迈劲,定是北方人了。他的头发总是剃的光光的。面色偏白,但因为常待在火边,脸颊总是红彤彤的。到了夏天,衣服更是深一块,浅一块,是被汗浸湿的,光亮的脑袋也流着汗。这时候,他总会取下帽子,像扇子一样扇着,擦擦头上的汗,说:“哥几个儿,这天也太热了吧。”老板待人很好,见着人总是面带微笑,如果有人来到他的摊前,他准会说:“你好,要吃点啥?”露出洁白的牙齿,令人如沐春风。他总是和我提起那盆吊兰,每次我问他:“我的那盆吊兰现在怎么样了?”“好着呢,每天给它浇水都像打点滴一样,生怕它死了。”有一次我许久不来,老板竟然没有和我过多攀谈,冷不丁说一句:“还记得那吊兰吗?”我笑,他笑,就像是多年的老朋友,心领神会。老板烤面筋的手法极为老练。先把它用刷子刷上一层油,放在火上小烤一会儿,然后继续刷油。我总是看着,看着那多余的油沿着架子滴落,与火接触,冒出一阵白烟,发出滋滋的响声。老板也控制火候,会按照时间顺序挨个翻面。总有自己的一套法门。烤的时间不算短,但是咬起来却是有弹性的,散发着热气,一串吃不了几口,就顺着自己的口腔滑进了肚子,舌头上只残留着几分香气。吃完了也就只能看着光秃秃的签子,咂咂嘴,意犹未尽。这味道,记忆深刻,难以忘怀。这一个小摊子和为人和善的老板伴我度过了很长时间。我生怕他哪一天不来了。一有空我就站在那里,凝望着那个小摊子,凝望着那个面带笑容,身材微胖的忙碌身影。老板和他的面筋,陪伴我很长时间,那味道总是让我想起几年前自己的样子。我将那盆吊兰送给了他,愿彼此的道路上有对方的印记,一路相伴。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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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它相伴滋味长人心总是会变的,上一刻还是朋友,下一刻就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决裂。但是动物不一样,它们的心思远没有人类多。就像一张白纸,写上去什么颜色,就是什么颜色。我就有这样一只宠物,它叫贝贝。它总在我最伤心,最低落的时候和我在一起,一路上不离不弃。它伴随我成长,我也伴随他老去。我们之间有着惊人的默契,他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我考试考得好,它就围着我转,不停的填着我的腿,要是我有什么伤心事,阴沉着脸,它就一声不吭。上周月考完以后,我一直闷闷不乐,总觉得是有人给我算错了分,可又没法查到到底哪里出了错,心中总是憋着一个闷气,见谁都烦。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又想起了考试的事,竟是越来越气,怎么也静不下来。又过了一会,我索性翻身起床,打算再写两章小说(我有个爱好,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回去写几章小说,平复平复心情)。我偷偷的打开灯,把铅笔袋打开,拿出黑笔,进入了我自己的“世界”。写着写着,客厅突然传出一声声脚步声。“有人来了?”我放下笔,打开房门一看,原来是贝贝来了。但我总感觉有什么不对,贝贝好像有什么不对,但又想不出与什么不对。贝贝进来后,我接着写小说,贝贝则趴在我的身下,慢慢的舔着我的裤腿。慢慢的,我的心情平静了下来,心中的烦躁稍稍褪去了,困意袭了上来。我写完第六十八章后合上笔记本,摸了摸贝贝金黄色的毛,准备上床了。突然,我猛的顿了一下:贝贝的身上,好凉!我又联想到了刚刚进门时贝贝的不对劲,我突然想明白了不对劲的的地方:贝贝原本金红色的眼睛上蒙着一层灰色,就像是一层……死气!难道说……我赶紧跑了回去,一摸,没有体温!我把它抱了起来,忙不迭的摇晃着,但它就像是睡着了似的,没有丝毫动静。我停了下来,我知道,这是真的,贝贝已经十二岁了,早已经到了暮年,这是理所当然的。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慢慢地抚摸着它的毛,想起了许多许多:两岁时,我追着他满屋跑;五岁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带着它在院子里散步;八岁时,和它抢肥肉;十二岁时,给它喂食……你陪了我多年,一路上起起跌跌,见证了我十二年的人生。但当我不再调皮,给你喂食,陪你散步的时候,你已经老了;但我懂得珍惜你的时候,你已经死了。和你的一切,将会一直藏在我的心田。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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