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时代,这个属于我们的时代1200字以上

对于小时代,这个属于我们的时代

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喜欢郭敬明,看了他的《小时代》,同时也打开了属于我们的小时代。

林萧:我想我和她有着相似的性格,是一个既自卑又爱嫉妒别人的人;我想我和她也有着相似的命运,是一个既平凡又幸运的人。在很多时候,会为了某种欲望而把自己弄得难看,会为了别人抢走了自己的东西而发疯,而打闹;但也会为了朋友而不顾自己,也会流眼泪。我觉得她就是我的一个复制品,也是千万平凡而真实的朋友的复制品。

顾里:这个很多人都喜欢的角色。她的话语是如此地犀利,她的生活也是如此地非凡,也算是一个女强人了吧。一个二十出头的女生,脚踩着十多厘米的高跟鞋,每日在公司里来回,在商场中争执,可以开着属于自己的宝马,面无表情地对待每一个路人,她的镇定,她的沉稳,成为那一堆朋友里的“大姐大”。但离开了公司,离开了商场的斗争的时候,她仍然有着一颗普通人的心,也是一颗会疼痛,会流泪的心。

南湘:一个拥有极大的艺术天分的女孩子,漂亮的容颜也是许多人羡慕的。我同情过她,喜欢过她,也讨厌过她。有时她是一位知己,可以陪着“我”一起欢笑,一起流泪,一起分享秘密;有时她是一位敌人,可以比“我”更出色,也可以撕破脸与“我”争吵;有时又是一位理智的天使,在顾里需要输血的时候毫不犹豫地献出自己的血,而在一旁哭闹着的“我”显得特别慌乱,特别懦弱。

唐宛如:一个很有意思的人。她虽然没有女孩的矜持,没有女孩的身材,但是她却总是可以逗得身边的人都很快乐。一些异想天开的话语经常从她的嘴里说出来,经常成为别人的笑料,不过,当真正没有了她的时候,我想周围的朋友都会觉得多了一份寂寞的。她虽然是个有着发达的肌肉的女子,没怎么读书,但她也知道一种叫情感的东西。她也会悲伤,但我相信她的快乐会更多。

简溪:一个帅气的小伙子。他为了爱放弃了很多,最后身离去,只留下了一封告别的信在他与她之间。我蛮以为他最后会回来的,我也期待着他会怎样出现,但知道我合上了书的最后一页,也没见到他的身影。可能吧,有些人离开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崇光:许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长得干净,帅气,对人也礼貌,温柔。为了她也可以付出一切,纯粹就是童话里那个最完美的王子。

宫洺:冷峻的外表,不曾改色的面容,一股神秘的气息从他的身体里油然而生,就像一朵孤傲的花,在他冰凉的躯体里也隐藏着一颗孤独的灵魂。直至岁月的脚步慢慢改变了他的容颜,他也成了油画里那个漠然的天使。我想,我要祝福他。

一个活泼的混血儿。他也一样,会给别人的生活带来许多阳光,是一个才气,外貌,快乐都具备的小伙子。

……

还有顾源,蓝决,席城,顾准等,这些生命的点缀。

当看到“全书完”这几个字时,我不知这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我想,当身边的所有已经瘫痪倒地,生命已经濒临绝望的时候,谁又能像顾里一样仍是用着自己标志性的调侃语调来安慰因为自己而哭泣的朋友?当与朋友有过一番血泪斗争之后,看着身患癌症的朋友,不顾之前的唾骂与讽刺,忘我地让自己的血液流入朋友的身体,来填满彼此心灵的细缝?当手中的岁月从我们的指尖悄然溜走时,谁又能像唐宛如那样信誓坦坦地说:“十年后,我还能拍一张与现在的我们一模一样的照片。”?其实,也没有谁,我们身边都有顾里,南湘,唐宛如,这些与我们一起成长的人。

这群人经过了许多血泪挣扎,我看到他们又在一起了,我以为最后是一个完美的结局,是一个圆满的结局,直到今天我看到了郭敬明的这样一句话:"看不懂的人会觉得这是一个大团圆,一个完美的结局。而能看懂的人则会认为这是一个很悲惨的结局。"我想我是前者。直到看到了一些资料,我又不得不佩服郭敬明的才华。在情节上的铺垫,在时间里的暗示,一切安排的精妙绝伦。原来,在我认为结尾那些所谓的“火烧云”,所谓的“红霞”,还有所谓的“白色雏菊”是为了写景的时候,我却大错特错了。在我认为那个地点:上海胶州路的一栋教室宿舍,那个时间年11月15日是作者无意的文字的时候,我就更错了。就是在那天,那里发生了一起火灾,五十多人死亡,而作者就是借此事故,在另一个世界里用一个悲剧来结束了这个故事。

而造成这个不易让人察觉的悲剧的就只有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和结尾的一段写景,其他的只字未提就结束了全书。

刚看完这部书时,我真的以为是一个圆满的结局,也在为小四笔下的文字高兴,毕竟他一直以来的文字都是那么悲伤,总让读者的心总会泛起阵阵涟漪。但现在,看到的还是这样的一个悲剧。他总是这样,当幸福正尘埃落定的时候,总会又进入一个又一个的旋窝。最后,天边的那片“火烧云”还是带走了他们。很赞叹小四的才华,他的暗示是那么微小,微小到让人的目光一扫都就可以忘掉。但我也希望,现实还是温柔一些较好,不要让前一秒的欢笑变成下一秒的撕心裂肺,每个人都在这个属于我们的小时代里可以平淡而幸福地生活着。

对于篮球

550字 初一 散文

对于篮球,大家都知道,那是最普遍的运动,也是我最割舍不了的运动,没有什么理由,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

在小学时,一提到“金三角”凡是六二的人没一个不知道,因为没有正式比赛,所以那时我们只是三人一伙,就这样,我们三个走到了一起,一节课三个队伍,输一球一换,我们三个人基本上是没有换过,靠的不是个人技术,而是团体配合,就这样我们得到了这个称号“金三角”

心心相印,从不只想着自己,总是一起唱着: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篮球把我们绑在了一起——上了中学以后,当我们再次触碰到篮球,以前的默契消失了,以前的热血冷却了,以前的人也就不存在了(篮球方面连连碰壁)……

三角失去了稳定性,秦升海似乎放弃了,最近根本没看到他打球;聂广的球技却大有长进——自己练出了必杀技“太空漫步”,看过篮球火吧!和里面的“蓝蝶划云游身步”虽然比不了,但在校园里已经是非同凡响了;至于我,我可不想像秦升海那样,因为我喜欢,我也试着练一个属于自己的必杀技——“荡秋千”,形是有了,威力也有了,可我却始终没机会去用,也没试着去制造机会。

总之是“金三角”已经不成形了,我们三个好哥们现在玩的竟是心眼儿!

散了。散了…散了……三个人就像在雾中一样迷茫,这不是我所想的,我想这也不是他们所想的,真想找个机会再坐在一起好好谈谈。

对于篮球,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是它把我们绑到了一起,也是他把我们给拆了,

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好像当年的桃园三结义,好想再一起唱着: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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