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者黯然 已经如烟——祝你幸福,我的青春
临睡前无意间看到林俊杰发了张十年纪念歌集,点进去就看到首《简简单单》,无意识的点下,似曾相识许久未续的声音在这只有窗外雨声的夜中响彻在耳边,沉默哑然,有时候真的不得不承认宿命的存在,十年前此歌方出我为你听它,十年后你将为别人披上嫁衣结束之时亦将它送到了我的面前——前言。
A.梦中的婚礼
已经凌晨了,外面是无尽的寒冷与大雨,我写完最后几笔稿子,起身活动了下坐了几小时的身体,刷了牙,准备睡觉,但心情却有些压抑。
你下个月要结婚了。
从02年到如今即将到来的13年,我喜欢了整整十年的你,就要嫁人了。
新郎不是我。
在那个你已经将我删除掉的QQ上,我看到了你发在相册中的婚纱照,看到了你和朋友说下个月来做我的伴娘吧,看到了你的幸福。
我告诉我所有的朋友,我喜欢了十年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称之为初恋的女孩子下个月要结婚了,很奇怪,我竟然很平静。
我真的很平静。
我只是不舍得,我只是很遗憾,我只是心中有些低落,哪怕是在梦中,都黯然着。
我已经忘记了我们初见时是怎样的情形了,那一年我迫不得已的去了那所称不上好的中学,座位被排在了教室的最后,我忘记了我坐的是哪一排,但却记得,你坐的是第一排最后一位,脑后扎着一个很男孩子气的小辫。
似乎我们一开始还有些欢喜冤家的样子,互相斗着嘴,打着对方的小被告,但却又有着先天的默契,你唱歌,我也唱歌,我傻笑,你也暗乐,连你的女同桌都说,你们两个挺相配的嘛——如果是真的,就好了。
我不知道你是何时走入我的心底,但却记得当时我因为一些小事被体育老师责罚时,只有平日与我是冤家一般的你站在人群外体谅着我,那一刻,我觉得你是那样的可爱,善解人意。
你其实并不算是一个很优秀的人,至少当时的我真的是那么认为的。
看着你同学录上过去同学老师对你的夸奖,我当时不屑一顾的说,“就你?也能叫美女?”
气的你脑后小辫子一甩,直接从我手中夺回了同学录。
我当时虽有玩笑之意,但却是真的这样觉得。
只是,爱情,从来都不管对方是否优秀是否完美的,那是你出生之后就注定了的命运中的劫。
你真正走入我的心里,恐怕应该是第二个学期班主任调整位置两大组合并我们被安排坐在一起的那几个月时间,虽然那段时间里我们一度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冷战,关系僵硬,但那短暂的一两个月,却让我铭记了许多许多年。
你其实是漂亮的,美丽的,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但却多才多艺,尤其唱歌,很是动听。
我至今记得当年你坐在我一边,与我的距离只有几公分,在我耳旁轻轻的哼唱着“全世界我都可以放弃,至少还有你值得珍惜”,我当时装作毫不在意,却事实上却一直都在静静的聆听。
而你不知道,当时对音乐一无所知又没有如今网络可以查询的我,为了找这首林忆莲的《至少还有你》找了整整三年,甚至还误买了F4的一盒《绝不放弃你》的磁带,而后来终于找到了这一首歌之后,它就成为了我生命里最特殊的几首歌之一。
你大概其实一直都并不喜欢我。
你的追求者非常的多,哪怕是我在发现自己的心意之后,每个星期周末或者去念书时都采用无名的方式送你礼物,你或者你的好姐妹猜到是我送的,你也从未回应过,甚至于中学二年级快结束时即将面临大考我终于在纸条中表白,你也未回答过我,而当时的我,是那样的胆小,也不敢再问你。
唯一让我心里有所安慰的是,你的好姐妹曾开玩笑般的和我说过,有一串我匿名送的风笛,她说你很喜欢,一直挂在家中的房间里。
其实你不知道,当时的我家里管的很严,一天都只有两块钱拿来吃早餐罢了,为了给你买礼物,我都是省钱,甚至从家里偷些零花钱用,真是弱爆了吧,但十几岁的少年,就是这么傻。
到了中学三年级,大考即将到临,毕业离校劳燕分飞似乎就在眼前,有些早熟的我早早的就考虑起了未来,以我的成绩,上重点中学几乎是没有问题,但你却连考普通的也难,这样的情况终于让我压制住了心中怯弱最后给你写了封信,希望你能不要再贪玩好好学习了——
我现在得承认,当时真的太不成熟,写这样一封充满说教性质的信给正处于叛逆年龄的你,对你一个女孩子丝毫不给面子的说教,实在是太傻了。
所以结果也不言而喻,你退我了我的信和礼物,告诉我,“你不要再管我了。”
而更傻的是,觉得骄傲的自尊被严重打击了的我,真的再也没有理你了,哪怕心中再难过。
我永远记得那一个晚上,或许是少年人生中第一次品尝到了什么叫做惆怅与苦涩,我睡在床上整夜整夜的都看着屋内照射进来的月光,辗转反侧,心如深渊。
而后的日子,我的生活似乎回到了正轨,但事实却是,我开始不听课,开始和那些混日子的同学混在一起,开始打架,开始上课看小说,成绩一落千丈。
我还记得我们最后一次独自相对的情景,当时坐在第一排的我起身去教室最后扔废纸,正遇上从教室后门进来的你,你对我歪了歪头微微一笑,然后就避开了身子,给我让路。
我没有告诉你,就在你对我笑的那一刻,原本整个嘈杂的教室声音都从我脑海中消失了,周围的所有人也都失去了踪影,我的整个世界都是你的面容,我没有再看你,或者说是不敢看你,但直到我扔完废纸走回座位上,脑海中都是你的样子。
而也就在这一次独自相对之后,我,你,我和你,我们之间就没有了后来。
B.突然好想你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哪怕是我再早熟,想的再远,也终究是抵挡不住我们各自强大的命运。
你的成绩根本连普通高中都考不上,所以你在大考之前便提前退了学去念了职校,而直到毕业离校的那一天,我也再没有见过你。
我永远记得毕业离校的那一天,我是通校生,并不和你一样住校,只要骑着自行车回家就好了,但是那一天,我拉着车在操场上呆了许久许久。
站在篮球场上等家人的你永远不知道,我就在你的身后,看了你那么久。
后来你回了宿舍,我终于离去,但是快骑到家里的时候,我却又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猛的调转了车头,发疯了一般在高速公路出口的川流不息的车流中将车子骑飞了起来,赶回学校。
我至今想不起来当时是怎样的心情,我只知道,我想见你,哪怕是见你最后一面。
但是,我终究还是再没看到你。
我在想,冥冥之中或许真的有感应,那一次我疯了般的赶回去,或许就是意识到了什么,因为,这一次离别之后,我一直找了你整整五年,才再一次的,见到了你。
离别似乎是在这世间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事,但是直到许久之后我才发现,我们这一次的离别,对我的影响有多大。
那一年,原本目标重点中学的我,落榜了。
家里让我去复读,第一个学期,我告诉自己,我会忘记你,于是我再一次的回到了巅峰,班级一,年级第二——这似乎是我人生学习生涯中最优异的一次成绩了。
第二个学期,我发现自己终于忘记了你,因为从不碰电脑的我,开始人生第一次的玩起了网络游戏,或者准确的说,网恋。
那是一个十二岁就移民去了洛杉矶的女孩子,我觉得我爱上了她,然后总算是忘记了你,我的成绩再一次的开始一落千丈,更是开始逃学,去网吧,让我母亲操碎了心,凌晨时分也去网吧寻我。
我想,我真是一个不孝的儿子。
所有人都在以为我迷恋网络游戏,但他们却不知道,我只是迷恋那种心有寄托的感觉,我以为我对那个女孩子是在爱。
但是网络终归是网络,一切的一切终究长久不了,结束了我人生第一段也是唯一一段网恋之后,我又想到了你,颓废至极。
复读终究还是失败了,曾经问鼎过整个年级的优异成绩又一落千丈,我进了一所普通高中,然后开始变的不像我。
在当时年级最好的实验班里,我不再是名列前茅的“好孩子”,而是成了老师的眼中钉,别怀疑这个形容词,虽然我似乎从没犯过什么大错,但我当时硬是跟班主任一直顶牛,一路甚至顶到了校长的面前。
那一年里,我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我只觉得这个世间似乎没有一样事物是重要的,用万念俱灰来形容太过于矫情,但却真的颓丧的像个失意的中年男人。
然后我真的失意了。
我离开了学校,流浪在街头。
家里也不再管我,父亲甚至将我的一切东西都丢了,要不是我母亲拦着,恐怕连我睡的床都要丢掉。
众叛亲离,名副其实。
那段时间里,我尝到了社会最底层的滋味,睡在街角的角落,被人骂过,被人拳打脚踢过,被人围殴过,最后进了公安局。
我在公安局的休息室里被手铐铐了两天两夜,我父亲说不管我了,我母亲借了2000块钱将我取保候审了出来,然后我家里动用了关系将我在检察院那里拦了下来,化解了事情。
那两天两夜里,一直浑浑噩噩的我,终于开始思考我那些岁月里到底做了些什么,在回到家中一直躲在房间中再没出去过的某个冬天的早晨,起床靠在床头上,金黄的阳光照耀在我头上的时候,我忽然就那样顿悟一般的明白了一切,然后想起了你。
有时候人真的很奇怪,明明当初都不记得的东西,明明似乎当初匆匆一瞥的东西,在那么多年后,在原本自觉已经忘记了的时候,就那样如同雪花一般轻柔的全部汹涌而出。
洁白,深刻,纤毫毕现。
我想起了你噘着嘴和我赌气时的样子,我想起了你周五放学时去我曾读过的小学玩却一个人孤零零站在花坛边上的过道上注视着希望倔强的样子,我想起了那个雪夜你和我打闹之后站在我面前轻柔的让我早点回家的样子,我想起了我们最后离别时你站在操场等待家人沉默的样子。
我想起了我偷偷递给你纸条时我们手指互相交错滚烫的感觉。
我想起了那一次我们最后互相对视的匆匆一笑,然后便是让我肝肠寸断的擦身而过。
十年之后,或许会对当年的执着一笑了之。
而十年之前,谁也逃不过去这一关。
我终于明白,原来爱就是爱,再压抑也是没有用的,只会将我的整个神智都淹没,让我自己都认不出我自己。
我开始找你。
我后悔当年太孤傲太不合群,竟然一个同学的联系方式都没,自然也找不到你的联系方式。
你家的电话早停机了,哪怕我拨了几十次也是一样,我只知道你的名字,所以我像傻瓜一样的用QQ空间的各种条件去搜索有可能关于你的信息,用百度用谷歌,去天涯甚至去本地的一些论坛发帖,到最后甚至找关系去了公安局查。
一无所获。
后来的我才知道,连我原本所知的你的生日也是错的,怪不得我找不到你,你后来告诉我你原来那个生日是农历的,连你自己都弄错了,我这一错,就是让我找了你整整四年。
那几年里,我甚至已经觉得自己或许一辈子都再无法见到你了。
我在空间中写下了无数关于你的日志,甚至一度吸引了不少多愁善感的少女粉丝,笑。
我祈祷着上苍,我不求和你在一起,只想着再见你一面。
或许是老天爷真的发了次慈悲,就在我已经差不多不抱希望的一个傍晚,我们当年的一个女同学突然加了我的Q,问我是不是在找你。
我无法描述当时的心情,我似乎整个人在那一刻都忘记了呼吸一般,心脏都在胸腔之中抽紧着停止了跳动似的。
我终于从那位同学那里拿到了你的Q号,发邮件到你邮箱加上了你的好友,但是加上之后,我却又退缩了,我们已经整整五年没有见过了,这五年里你过的经历,你的生活,你的一切,我都不了解,甚至于你,是否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有了男朋友?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却比我主动,问着我是谁,说着话。
我终于还是对你坦白了我的感情,我告诉你我喜欢了你如此多年,但却不告诉你我是谁。
然后你说出了我的名字。
或许你不知道,当时我连眼眶都红了。
我没有承认,但你却是已经认定了我,然后还用了什么和舍友吵架晚上没地方住之类的理由要来见我,我想见你,但我却又害怕,说不出为什么,我明知道你的理由太不堪一击,但我却依旧无法抵挡,我愿意顺着你的理由天真的想,是否我不让你来找我,你就真的会没地方住,露宿街头了。
我终于再一次的见到了你,事隔五年之后。
说实话,你不是我记忆中的我了,或者说,事实上这么多年,我甚至已经忘记了你长的是什么模样。
但你终归就是你,我心中的那个你。
你还是那样的可爱,但是,我也在心中忧虑的发现了我们间的距离,五年的时间阻隔,足以让我们变成陌生人。
我知道你毕业后家中就出了变故,没有再念书,我知道你这些年过的很辛苦,要一个人拉扯着弟弟长大。
我也听到了一个坏消息,你终究是已经有男朋友了。
我的心头一凉。
我的心情很矛盾,我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你,但是在论坛中一票人的怂恿下,我还是生平第一次的学着去追求女孩子。
我罕见的起了大早,问了你爱吃的早餐去买了送你上班,你告诉我不要送了,似乎有些尴尬或者不习惯吧,没什么追女孩子经验的我却只想着坚持,忽略了你的感受。
第二天早上,你挂掉了我的电话,我在你楼下看了40多分钟的雨,都没有等到你。
我承认,我受到了打击,热血被浇灭的同时,理智开始重新攻城拔寨,我在思考之前心中的矛盾,我们差不多已经是陌生人了,我真的能够将你从你男朋友身边夺走,然后给你幸福吗?
再加上当时家中出了变故,父亲被一个无耻的亲戚骗走了几十万,家中大变,我几乎是整日整日的心灰意冷了。
我有些相信我们真的是有缘无份,我找了你那么多年,各种方法都想到了,但你的宿舍竟然就和我家隔着一条巷子,我卧室的窗户甚至都能看到你宿舍的屋顶,但这么多年,我竟然硬是没有遇见过你。
天都帮你去躲,躲开不见我。
那一天,我听着陈奕迅的《十面埋伏》听了整整一夜,直到天明,就好像多年以前你拒绝我的那一夜一样。
我给你打了电话,说出了我藏在心中多年那三个字,然后就挂了,我怕听到你说对不起。
你一直对我说对不起,对我说谢谢,说的我心如刀割,我请求你别和我说,但你却依旧条件反射般的说着,将我们的距离在无意中便展现的清清楚楚,咫尺,天涯。
我终于下了决心,我发短信告诉你,我的自尊心又发作了,你既然不爱我,那么我不会再找你,你也不要再找我。
只要你幸福就好,我的出现只会打乱你的生活,我说了这样绝情的话,以你的骄傲,绝对不会再理我了。
我沉默的望着卧室的天花板,这样告诉自己。
我成功了。
我们在分别五年之后,在一个晚上与一个早晨匆匆的两次见面之后,再一次的离别,而且估计是再也不会见了。
我失魂落魄的将自己关在房间整整一个月,没日没夜,日夜颠倒,我告诉我自己,老天爷已经答应了你的要求,你自己说的,你只是仅仅想再见她一次而已,人要懂得知足。
只是,我真的,好想你。
2010年的除夕夜,江南大雨倾城,我一个人在深夜12点炮竹漫天时站在你宿舍对面长街的角落中,耳中是周杰伦的断了的弦,听起来似乎有些欢快的语调却让一股酸意直冲到我的心中。
“我突然释怀的笑 笑声盘旋半山腰 随风在飘摇啊摇 来到你的面前绕 你泪水往下的掉 说会记住我的好 我也弯起了嘴角笑 你的美已经给了谁 追了又追我要不回 我了解离开树的叶 属于地上的世界凋谢 ”
我的世界似乎也凋谢了。
那一个除夕夜,我的衣服被倾盆的大雨淋的湿透,我在一个公用电话上打了你的手机,最后一次听到了你的声音,什么也没有说,挂掉了电话。
几个月后,我很不争气的给你QQ留了一次言,你果然没有理我。
又是几个月后,我又很不争气的给你发了一封邮件,我依旧没有理我。
几个月后,我们又一年没有联系了,我终于忍不住换了一个马甲QQ号,发了封邮件给你,让你加上了我。
你或许也猜到了是我,因为这样子让拒绝别人添加你好友的你加人的,也只有我了。
我编织着拙劣的身份,你却告诉了我你的男朋友也是我们曾经的同学,你很爱他,你们在一起很幸福。
那个QQ我再没有和你说过话,后来我发现,你单方面删除了它。
我一直自诩心狠,但你其实比我果断。
又过了几个月,我父亲被查出来患了肺癌,晚期。
我从没有想过,我真的会失去这样一个生命中不可失去的至亲。
我每一天都在祈祷,有奇迹发生,能够挽救我父亲的生命。
我无法想象那个唯一让我喊父亲的人就要那样的离开我,那段日子我真的希望有着一个人能够陪着我分担一下沉重的压力,哪怕只是简单的一丝安慰。
所以,我尝试着又给了你一封邮件,你依旧没有回。
两个月后,我父亲去世了。
我和我的朋友说,这是我人生中的一个转折点。
随着父亲的去世,我开始意识到了家庭的重担将要由我背负,从没借过钱的我一度负债累累,甚至连父亲出殡时的钱都没有!
那一天,我当着一些人的面说,我哪怕再窝囊,总不会一辈子连送我父亲最后一程的钱都还不起!
然后我素未谋面的两个网友借给了我两笔救命的钱。
然后这两年里,我开始拼命码字写书赚钱,和母亲一起撑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支持了妹妹念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
一直到了去年,九把刀的《那些年》开始出世,我并没有去看,而是在影片未出来之前看了他的北大演讲,听了他的人生和他与沈佳怡的故事。
我最后一次,将那个演讲稿整理了起来,用一个文档,发到了你的邮箱中。
其实我知道,你并不喜欢看这些文字之类的东西,我空间那些已经删掉的近百篇日志你也都没看过,但我有时候真的好希望你能看看,因为那一切,都是我用了这么多年一个字一个字为你写下的。
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嘴硬的在空间删除了那些日志,但在新浪的博客上,却全部的保留了下来,因为那是我对你最真的一起。
我想起曾经给你发过的一条短信,我说,如果一个人真的很爱很爱你,但你却不爱他,你说这个爱人该怎么办。
你最后回了一次我的短信,说对不起,让我失望了,你怕犹豫,所以干脆的斩断。
我一直将那条短信留着,哪怕是换了手机也好好的保存着。
因为这是你最后对我说的话了。
C.如烟
五月天在零八年的年底发过一张专辑,叫做《后青春期的诗》。
我原本并不是他们的歌迷,但是从这张专辑起,我开始疯狂的喜欢起他们的歌。
第一次听那一首《突然好想你》,我便想到了你,然后直接听红了眼。
阿信作词的每一行字似乎都写到了我的心底,我必须承认这个出身灰色的家伙真的是个才子。
这一首歌,我最开始听的是没有你的消息前,我在想着你到底在哪里,过的快乐还是委屈,我在想,我如果能够找到你的话,一定要不顾一切的对你好,照顾你,呵护你。
而在见到了你之后,我开始明白曲尾唱的“最怕此生已经决心自己过,没有你却又突然,听到你的消息”,原来有些事情,真的不是一厢情愿就行的,但我却可以让你幸福,将一切的首尾留给自己,我爱你,便是我的事,一切都由我自己承担,何必为难你?
然后就是现在,就在我前天在那个被你删掉的马甲QQ的个人中心里,看到你的婚纱照,看到你下个月将要结婚的消息,我如同命运一般的又看了一次《突然好想你》的MV,发现了里面女主角即将嫁人结婚的情节,然后忍不住的露出了苦涩的笑容。
当初我就觉得这个MV其实拍的一般,因为我无法接受为什么女主角会嫁给别人呢,不是应该大圆满的么?不是应该重逢之后不顾一切的在一起的吗?
而现在,我终于知道,原来真的有命运,我当初喜欢这首歌起便注定了是这个结局——“我们还是要奔向各自的幸福,和遗憾中老去。”
我以为我可以平静接受的。
但是,但是,我知道,我还是不舍得,舍不得,哪怕我并没有舍或得的资格。
几个损友说你去抢婚吧,又或者如同那些出色的人一般最后翻盘吧,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我也只是个一无是处的普通人,可我也承认,我有想见你的冲动。
只是,也仅仅是冲动而已。
我告诉我的朋友,我不会如同小说电视里的那些男配角一般那么伟大的祝福你的婚礼,但是我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命中,因为我的消失,就是对你最大的祝福。
而在说完这句话后,我就在逛论坛时看到了一句话,对于不爱你的人而言,你的执着就等于是纠缠。
你当然不会是这样无情的人,我坚持相信这一点,而我也不会再去打扰你。
五月天的这张《后青春期的诗》里,除掉那首《突然好想你》之外,还有一首《如烟》,这首歌我初听一般,后来却和前一首般对它推崇备至。
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十七岁的那年,吻过她的脸,就以为和她能永远。
如果一切的一切,都能和这首歌唱的一样,该多好。
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
我想起那一年下晚自习的一个夜晚,少年笨拙的为了吸引你的注意,弄巧成拙的踢疼了你的腿,班主任呵斥我说,“腿踢坏了要你一辈子养她,看你怎么办!”
我忽然有些恶劣和自私的想,当时真要把你踢坏了,该多好。
只可惜,你终究不会属于我。
哪怕我为你写下一个个让自己红了眼的文字。
哪怕我为你唱那一首蒹葭曲直唱到喉咙沙哑。
人间别久不成悲,我一直都这么告诉自己。
你终究无法成为我的公主,给我不顾一切对你好的机会。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我最喜欢李义山的无题诗,但他的人生却并不如同他的诗一样的美丽,不是虔诚的守得一夜灰烬,就能够解除寸寸相思的苦楚的。
李义山一生不得志,或许也早早预言了我的结局。
此间深处,是伊归路,莫惹相思。
我不舍得,我放不下,我甚至愿意再用十年再用一辈子去打动你,但我知道,你不需要。
等不到的,固守千年也于事无补。
我无法豁达的祝福你的婚礼,但我会祝福你。
我永远都不会再出现在你的面前,这也是我最大的祝福。
我会站在远处,看着你幸福。
“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永远不改变,拥抱过的美丽,都再也不破碎,让险峻岁月不能在脸上撒野,让生离和死别都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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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然今天,老妈的手臂终于把石膏拆掉了。都一个多月了,手臂恢复的还可以,虽然完全康复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感觉上轻松许多。老妈最想洗澡,手臂还肿胀的不便行动。只好在家里洗澡了。我帮老妈一边擦背一边聊天,老妈感觉很舒服也很开心。可是我的心情变得好酸楚,瞬间觉得妈老了很多。强忍住泪水,深深自责过去的种种不孝、发觉自己真的很差劲,很失败。对家人漠不关心而感到惭愧,一味的自暴自弃而后悔。希望这样的觉悟不会太迟,对老妈多尽些孝道。自己要振作起来认真的生活,让家人少操些心吧!我也好想念老爸,有老爸的日子真的是天堂。那时我们全家人真的好幸福啊!那时的老妈也是最漂亮最舒心的,觉得温暖而又踏实。老爸就是我们的港湾,我们的依靠。可是所有一切的美好都随着老爸的离去,而永远的消失了。那样的幸福那样的快乐,同老爸一起埋藏于地下彻底的永别了。残酷事实;无尽怀念;所有老爸的回忆都变成苦涩。无法挥散无法忘记,心留下了缺口无法在愈合时常隐隐作痛。只能在流逝的岁月中渐渐的冲淡!世间无数的苦痛,最苦,苦不过心痛的苦涩;最痛,痛不过人鬼熟途阴阳相隔之痛!4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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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幸福我有一个表姐,家中不是那么富贵。前不久,听说她真的要决定嫁给那个男的了,这曾经被众人反对的婚姻还是照常的举行了。起初我并不知道原因,而后我才从妈妈口中了解到,原来表姐已经有8个月的身孕了。说起来可笑吧,表姐长的得挺漂亮的,表姐的妈妈也就是我姨母——待我不错的,记得又一次我梦见她的鬼魂回来找我(姨母病逝后),吓得我半死,好几日不敢一个人去上厕所。表姐16岁的时候,辍学来我们这里打工的。可是青春期就是抵抗不了爱情。她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天子”。可是让我觉得稀奇的是,男方竟比表姐大了7岁。男方也是打工来的,生活贫苦的得很。母亲们知道了这件事后,厉声责骂了表姐,表姐除了反抗与哭泣也没什么了。姨父不希望表姐那么小就接受爱情这个东西,也不希望她与一个比自己大那么多的男人在一起,更不愿意表姐跟着他受苦。说实话,人不就是最怕跟了个穷鬼过不好日子么?表姐被迫离开了那个男的,可是2年后再次回来打工时,两个人竟还是不忘彼此,又开始了一段新的恋情。母亲与舅舅还有姨父劝了好久,可是表姐说自己已经成年了,自己也很喜欢他。还几次三番进行了绝食抗议。姨父心疼的得很,也就同意了。母亲也不开心的地说道“以后过了苦日子就不要怪我们”。表姐没怎么说话,只是留下了眼泪默默的离开了。和男的离开了这里,同居了一年多,也就是现在的这些日子了。竟然有身孕了,还口口声声的说要结婚。我真佩服他们的“情比金坚”或说是“爱情不问年龄与富贵”。婚礼那天,我因为上学没能赶去祝福,但是听妈妈的话语,表姐那天没有多少人能去送她,只有姨父,舅舅和舅妈,还有母亲。原本我也想去的,可是那天我和妹妹正在读书,爸爸也在上班,日子凑的不是时候啊。更可悲的是,只有一辆接送车载着表姐去男方家中。我真的难以想象,表姐挺着个大肚子,坐着一辆接送车,不被众人祝福的情景。但我深深的记者地记着妈妈的那句话:“路是她自己选的,我做阿姨的看着觉得同情,但真正的也做不了什么,礼金给的也够多了,再多给我哥就给不上了(妈妈那边的习俗是,哥哥必须比妹妹多给几百,否则有失面子)。”爸爸叹息说道:“人生最美丽的一次变成了最难看的一次了。”但是,表姐,虽然你的婚姻不被祝福,但是我还是会对你说:“祝你幸福。”8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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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幸福吱吱:还记得这个称呼吗?那是我们那次晚上一起取的名字,你叫吱吱,我叫咪咪。那个时候我感觉我真的好幸福啊,是的,那个时候我是很幸福的,但是现在的我就不是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会变成现在的样子,一切的一切发生的是那样的快,早上我们还是好好的,可是晚上我们就分开了。那不是我赌气走,真的,我多么希望在我走的那一刻你能追上我啊,可是你没有,我知道,我们都变了,真的变了,你不是以前的你,我也不是以前的我了,从我蹋上车子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我们可能回不去了我们各自都是需要时间来考虑的,虽然那两个字很难说出来,但是我们可能还是要说的,没有关系,我不会怪你的,是我没有福气享受你的爱,我也知道我一向是很不讲理的,我不是那种温柔的女孩子,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虽然你一再的忍受我的无理,但我也知道你也是很痛苦的,你没有必要这样,真的,没有必要忍受我,宽容我。或许分手是我们最后的选择,但是我不后悔认识了你,真的,我相信分手对你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祝你幸福。初二:杨钰琪4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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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祝你幸福某人,以后我们就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要记得早上起得不要太早,这样睡眠会不够的。某人,以后我们就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要记得不要经常做噩梦,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某人,以后我们就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要记得下雨天不要再出去玩了,不然会着凉的。某人,以后我们就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要记得看电视和玩手机不能同时进行,一心不可二用。某人,以后我们就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要记得少吃辣肠,那种东西对身体不好。某人,以后我们就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要记得跑玩步不要接着坐下,不然会不舒服的。某人,以后我们就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要记得出去玩回去时不要太晚,万一出事怎么办。某人,以后我们就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要记得我所嘱咐的一切,一定。五年级:任晓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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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祝你幸福小雪是谁在空中飞舞?哦!是你,雪。小小的,薄薄的,撒下了久别的诗意。是谁在背上挠痒?哦!是你,雪。落在这儿,落在那,挠起了沉睡的情趣。雪呀雪,你真让人怜惜,就这样,在我的指肚上,划下了一道晶莹的水痕。指导老师:陈林岚1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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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祝你幸福泪水,不争气的留下来,瞬间,划过我的脸庞,一道道,一道道……水无久滴,泪无永留庞边。泪水,不一会儿就被烘干,随着时间推移,眼睛不再红肿,泪水,被伤心烧干……肩沥沥,泪兮兮,痛志,无恙……默默哭哭,泪水滴滴……1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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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祝你幸福第九章:大会提前举行等到楚逸阳赶到时,三位已经在那儿有滋有味的喝茶了,他黑着脸,坐在我身边,气得连杯子都拿不稳,楚影辰、楚铃兰小心翼翼的看着楚逸阳的神色,而那个还不知死活的唐锦葵还在喝茶,铃兰扯扯我的衣袖,小声地提醒我:“小葵……”我不理她,继续喝我的茶,楚逸阳的小宇宙终于爆发了,他“砰”的一声把杯子砸在桌上,桌子裂了个缝,而杯子却完好无损,我放下杯子,用我平生最温柔的声音说道:“怎么了?受什么委屈了?”大家惊奇地看着我,仿佛眼前的我套上了天使的光环,披上了圣母玛利亚的面具,经我这么一说,楚逸阳实在忍不住了,把苦水全倒我身上,我们三个静静地听着。终于等到楚逸阳的苦水倒完了,现在楚逸阳稍稍好受点,楚铃兰自以为将功赎罪,高兴的手舞足蹈:“哥,你现在好多了吧?”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楚逸阳这么一听,话匣子又多了:“你还说,明看见你哥,正在那儿遭一个猪婆打,还不帮忙,我有你这样的妹妹么?”敢说我猪婆,不要脸,我脸上不动声色,心里气得要死,淡淡的说道:“打得也不是人,而是一只又脏又臭的蠢猪。”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开始了,桌上有许多糕点、小菜,我夹了一块排骨放在他碗里,柔声细语:“这是家常菜,你尝尝。”楚逸阳一看,笑了笑,也给我夹了水果:“这是水果风干后制成的,尝尝。”我看了一眼碗里的东西,脸立刻变色:“你干嘛给我夹葡萄干?”我质问他,他夹起排骨,厉声厉色:“那你给我夹的还是糖醋排骨!”我连忙反击:“糖醋排骨有什么不好?这是我爱吃的,再说你试一下新品种又不要紧!再说葡萄干那么难吃。”我皱着眉头,楚逸阳也不甘示弱:“那葡萄干也是新品种,试试又不要紧。”“那好。”我夹起一块生姜,放到他碗里:“生姜,驱寒。”他夹起猪脑,放我碗里:“猪脑,补脑。”“大蒜,百毒不侵。”“那你来块鸡屁股,养颜。”“你来。”“你来。”……我们俩光顾着给对方夹菜,桌子上已是狼籍一片,楚影辰的眼睛上贴着块萝卜皮,嘴里含着块菠菜,楚铃兰的头发上全是菜叶子,我两的战争仍在升级,我抓起一大把菜就扔在他碗里:“那么多菜,补充许多体力,你吃。”大眼瞪小眼,楚铃兰实在忍不住了,站起来,指着我们两个:“你们两个有没有完,好好的菜都被你们浪费了,我给你们上一课,锄禾日当午……”楚铃兰抑扬顿挫地朗读起古诗来,我们俩一起瞪向她,异口同声:“闭嘴!”声势之浩大,楚铃兰硬是把到嘴边的话给咽回去,坐在桌子旁,无聊的看着,她双手托腮,问道:“影辰哥哥,他们俩是不是经常这样?”楚影辰望了望吵得火热朝天的两个人,慢条斯理地说:“从见到第一面起就开始了,只不过自从小葵醒来吵得更凶而已。”铃兰点点头:“那逸阳哥岂不是很惨?”楚影辰喝了口茶,接着说:“那倒不是,有时候小葵被阳儿整的也挺惨的。”铃兰说:“可他们这样子,我怎么感觉他们好像欢喜冤家啊?”楚影辰继续说:“本来就是。”我正准备又拿一大把菜,可是两手空空的,往桌子上一看,菜都没了,那好吧,我走。正当快要离开的时候,一个人匆匆跑来,满脸焦急之色:“三位主子,娘娘等不及了,提前召开大会,希望几位主子赶快去皇宫准备一下。”我当场石化,这叫什么意思?我还没有准备好,铃兰扯扯我的袖子:“小葵,你跟我们一起去吧。”我点点头,跟随他们几人上了马车,在马车的颠簸中,我问:“铃兰,你准备干什么?”铃兰笑了笑:“我跳舞。”楚逸阳趁此机会问我:“你呢?”我摇摇手:“暂时还没想好。”楚影辰开口:“其实按照小葵这个资质,临场发挥我想应该好的吧。”我笑眯眯的点点头,表示赞同,可楚铃兰不干了,她撅着嘴:“那影辰哥哥不喜欢铃兰了?”楚影辰马上辩解:“不是的,其实铃兰跳舞也挺好的。”这时,楚逸阳趁机打趣:“大哥,你还挺会左右逢源的。”此话一出,楚影辰的脸又红了,我瞄了楚逸阳一眼:“至少也比那些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人好。”楚逸阳火气又上来:“你骂谁啊?谁狗嘴里吐不象牙来了?”我反击:“我有说是你吗?你这个出尔反尔的人,昨天晚上看星星时还跟我拉勾说永远不会惹我生气,今天就把它忘得一干二净。”楚逸阳一听这话,一拍脑袋,有点不好意思:“对不起,我忘了,大不了以后不会再像今天一样。”我斜眼望着他:“真的。”楚逸阳郑重其事:“真的。”我们的矛盾解决了,楚铃兰又黏上来:“小葵,你们还有看星星这一幕,能不能给我说说?”我们俩又瞪着她,一起说:“不行。”楚铃兰失望的撇撇嘴,又坐回到楚影辰的身边。终于来到皇宫,我下了马车,赞叹不已:“真是奢侈豪华啊!”楚铃兰捂嘴一笑:“小葵,你还是马上跟我来吧,赶快去换装。”说完不等我分辩,就马上拉着我来到她的寝宫换衣。那些人把我拉来拉去,辫子被她们拽得疼死,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打扮,我一站到镜前,差点没吓死,这还是我吗?穿着俗气的大红袍,擦着厚厚的胭脂,整个人俗到极点,我一看,马上把衣服脱掉,卸了妆,旁边的老宫女一看,急得要死:“我的小祖宗诶,你在干嘛?”我拿着那件衣服抛到她怀里:“给我找一件清秀的来。”老宫女不敢不允,只好按我说的去做,过了一会儿找到了,她们马上为我穿上,我在站到镜前一看,这回好多了:白色里衣,中衣淡紫底白色碎印长襦,腰间系白底樱兰汗巾,外套浅绿上衣,衣襟交领左掩。上衣外套纹路间有蓝绿色纱带结扣,衣袖有白圈,不错。梳头了,梳的这个头饰发髻的样式是两边各盘两发鬟,简约风,两边的发鬟各插两片玉石做的白色叶子,后首则是挂着一排翠色珠帘,戴了耳环:珍珠坠银丝,简单大方,而且银饰部分较长,拉长了立体感。我得意转了一圈,好!铃兰来到我面前,吓了一大跳:“小葵,你怎么这样打扮。”我低头看了看,嘟囔道:“挺好的,衣服很自然,我喜欢!”铃兰叹了一口气:“好吧,我的堂堂唐家大小姐,时间快来不及了,走啦。”说完,一把拉住我的手,跑起来。我们在亭台楼阁间穿梭,风擦着我的脑袋,呼啸而过,我蹦了一下:“这种感觉真爽!”铃兰看了一下我,微微笑了:“小葵,别蹦了,就快到了,你这个样子,别人还以为你疯丫头呢!”我向她吐了吐舌头,只是黑夜把所有的事物都给隐然了,有些恐怖。我跟着铃兰,一路小跑,才跑到御花园那儿,我捂着肚子,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楚逸阳看到我样子,对那位公子笑了一下,说:“我还有事,稍后再聊。”那位公子点点头,楚逸阳朝我走了过来,扶起我,关心的问:“你还好吧?”我抬头看看他,站起来,拍拍手:“还好啊,你今天很英俊。”我脸红红的,楚逸阳嘴一抿,一双眼睛弯成了月牙:“你今天吃错什么药了?我竟然听到你夸我?”我戳戳他脑袋:“不行啊?夸你是看得起你,我可是不轻易夸人的。”楚逸阳双手环胸:“那谢谢你了,堂堂唐家大小姐。”我四处张望了一下,人山人海,大家穿的那叫盛装,绫罗绸缎,相比之下,我的就成亚麻衣裳了。楚逸阳打量了一下我的衣服:“你的衣服,也太寒酸了吧。”我不悦的瞪了他一眼:“你懂什么?这叫自然美!”我又快要发火了,楚影辰走了过来:“小葵,换好衣服啦。”我点点头,楚逸阳不屑地说:“一亚麻衣裳,真够没品位的。”我踢了他一脚,双手叉腰:“就你好看!楚逸阳,今天是你们大喜日子,我才不动手,你在惹我生气,你等着叫人给你收尸吧!”楚逸阳抱着脚,笑嘻嘻:“你舍得吗?”我红了脸,声音明显低了下去:“有什么不舍得的。”铃兰蹦蹦跳跳过来,关心的问:“小葵,你的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害羞了?”我捂了捂了脸:“哪有,是烛光映的我好不好。”楚逸阳站在我身后:“小葵,不用不承认,你的心思我知道。”我胳膊肘向后一捅,楚逸阳捂着胸口,疼得直跳脚,我转过身面对他:“楚逸阳,给我闭上你的嘴,你很烦知不知道?”铃兰有些担心:“小葵,是不是伤得很重啊,我看哥哥好像很痛苦。”我放下手,有些紧张:“不,不会吧,我去看看。”我走到楚逸阳面前,小心翼翼的问道:“真的很痛吗?”楚逸阳白了我一眼:“废话,打你一下你不疼?”我看着地面,小声地说:“对不起。”楚逸阳大度的摆摆手:“好啦,好啦,我反正都被你欺负惯了,这点没什么,只要我的堂堂唐家大小姐开心就好拉!”我呆呆的望着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说不出话来。楚逸阳一看,又笨手笨脚给我擦眼泪,有些心疼:“你别哭啊,是不是我又说错什么话了?你别哭了,小葵一哭,就不漂亮啦!”我破涕为笑,在他耳边轻轻的说道:“傻瓜,你这个大傻瓜,你知道我哭是为什么吗?”楚逸阳看着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双手背着腰,踮着脚:“你真傻。”楚逸阳摇摇头:“我傻又不要紧,反正有那么多喜欢我的人。”我指着楚逸阳,警告他:“不可以,你这辈子不可以看其他的人。”楚逸阳一副痞子样:“我就这样,你又不是我谁?”我叉着腰看着他:“谁说的?我可是你的堂堂唐家大小姐。”楚逸阳不理我,向那些小姐喊了一下:“我四皇子今天在你们这些小姐中挑选一位做我的皇妃和侧皇妃,谁愿意?”这句话就像一块小石子投入水中,泛起层层涟漪,那些千金小姐纷纷向楚逸阳跑去,把我挤到最外面,楚逸阳现在被围的里三层外三层,乐得跟朵牡丹花似的。我在外面生闷气,铃兰来到我身边:“小葵,你没事吧?”我跺跺脚,气得要死:“铃兰,你说你哥是不是花心大萝卜?”铃兰点点头,表示默认。我才不理他,转身来到楚影辰旁边,楚影辰试着劝劝我,结果被我的眼神逼回去。这时,传来一阵威严的声音:“请大家安静一点。”顿时,闹哄哄的御花园静下来,都不约而同看着某一地方,两抹明亮的黄色,不用说,肯定是皇上和皇后,皇上笑眯眯的:“逸阳,朕刚才见你挑着皇妃,可否有称心如意的?”楚逸阳望了望我,便转过脸回答:“父皇,儿臣已经挑到了合适的。”我扯着衣袖:“无耻。”皇上有些好奇:“哦?谁啊?”楚逸阳拱拱手,说:“是堂堂唐家大小姐。”此话一出,御花园的人全都疑惑不解,皇上摸摸胡须,问道:“儿啊,你是不是结巴了?唐家大小姐,是唐苏媚吧。”唐苏媚一听,差点激动的晕过去,估计现在整个人已经被泡在蜜罐里一样。楚逸阳摇摇头,不作答。铃兰悄悄问我:“小葵,是不是在说你啊?”我笑了一下:“如果是我,那楚逸阳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大家见楚逸阳摇摇头,百思不得其解。沉默的皇后开口:“这件事待会儿再说,大家现在举行连环猜谜活动,谁答对了,本宫就许她一个心愿,稍后,小姐公子们可以随意组合游湖泛舟。”铃兰有些奇怪,问道:“母后,您不是说御前表演吗?怎么?”皇后笑了笑:“这御前表演,本宫实在是看厌了,倒不如来点新鲜的。”铃兰点点头,我撇撇嘴角,不就是猜谜么,我小声对铃兰说:“我们俩一组。”铃兰开心的拍了拍手:“小葵,我们一定要赢。”我点点头:“那是当然,要是我赢了,我的心愿就是……哼哼。”楚铃兰摸摸胳膊,一股寒意。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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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祝你幸福3.它像一个锥形物体,与倒立过来的金字塔的体型一模一样。它的光芒很耀眼,光线射出去最长达十米。颜色当然是深绿色。它本身有点烫,就像在摸着一个开了十分多钟的灯管。它在黑夜中格外显眼,救援队员像捧着一个宝似的,不,这本来就是宝!他惊讶无比,嘴张得大大的,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哈哈,我拥有了绿钻!我拥有了宝贝!”他疯疯癫癫地跑向县城,一边跑,一边大喊:“绿钻是我的!绿钻是我的!你们谁也抢不走!”“呵呵,你们有绿钻吗?我知道,没有!哈哈,你们不用羡慕我,我不会让你们知道我又绿钻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就这样傻傻痴痴,像个疯人似的,恐怕已经疯了。这时,一个在路边睡觉的乞丐,被这喊声吵醒了。他不情愿地喊:“谁在说疯话!”声音比救援队员的还大。无意间,议论声四起……“那个人在发神经啊。”“就是就是,影响我们睡觉。”“我们还要上班的吗!”…………众街坊,议论纷纷。可最后,发现没什么事了,他们就自觉地吹熄了蜡烛。乞丐忙捂住自己的嘴巴。那个救援队员依旧在疯跑,“也许疯人塔最合适他了。”那个乞丐想。4.第二天,乞丐起床了,伸了个懒腰,打了好几个哈欠。突然,他感觉脚有些沉重。他往自己的臭脚望去。“啊!”他尖叫了一声,把救助营的居民都吵醒了。“怎么回事儿?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啊!”正在散步的王二闻讯赶来,发现乞丐脚上躺着一个人。“哎呀!这不是我们县的救援队员吗?”王二都有些发懵了。救援队员怎么会躺在这儿呢?这时,王二突然发现,救援队员的袋子再发绿光。他激动不已。于是,他故意把目光转向乞丐,恶狠狠地瞪着他。乞丐意识到事情的不妙,忙摆手说:“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我昨晚一直在这里睡觉。早上起来就看到他躺在我脚上了。”“哼!就是你杀的!我又没说,你这么紧张干吗?去衙门再说吧!”乞丐害怕极了,但有想到,这王二又没证据,怎么证明是我杀的呢?反正我又没杀。我是一身清白。于是他顶嘴:“你有证据吗?”“证据……”他无语了。“哼!没证据就想捉我?!去死吧你!”说完,乞丐猛一踹,王二踢出了三米之外。王二捂着胸口,喊道:“你等着!我会回来找你报仇的!”宝贝绿钻没拿到,王二不服气。于是决定,去偷!而另一边的乞丐,赶走王二之后,也发现了那颗绿钻。他见的世面多了,小小的绿光自然吓不倒他。他趁早把手伸进袋子里,拿出了绿钻。“哇噻!我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好的钻石!”乞丐很兴奋,忙拿着绿钻到当铺换钱。而谁也不知道,当铺老板,就是王二。而给乞丐的那些钱,都是假银子。王二欣喜若狂,如获至宝,忙给这块绿钻擦身。然后让它“睡”上了最好的“房间”。啧啧,绿钻真的是享受了七星级的生活啦。5.而乞丐,发现是假银子时,怒发冲冠,快速赶去当铺,揪起当铺的老板,指着他的鼻子说:“哎呀呀,没想到你就是那个姓王的!我告诉你,老子你也敢骗?”“放屁!”王二争辩道,“绿钻是我先发现的!本来就是我的!”“可是你没拿走啊!”“去去去!绿钻就是我的,你管不着!”“你你你……”“你什么你?认命吧你,一生做乞丐吧你!把他给我拉出去!”两个大汉从里面走出来,把乞丐给拖了出去。“姓王的,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王二“哼哼”几声。自然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然而,上帝就是这么安排的。乞丐行走江湖多年,结识了许多狐朋狗友。这一天,他来到XXX山的山洞里,把自己的好哥们儿——当时土匪界最高领导人——老土给叫了出来。老土听完后,把水杯都抓烂了。他勃然大怒,对乞丐说:“TMD,太可恶了!老乞,大哥一定帮你出这口恶气!”乞丐连连点头。隐身于深山几年的土匪最高领导人,重出江湖!第二天晚上,他们就开始行动了。老土悄悄潜入王二的当铺里,见没人,马上吩咐其他人静静地寻找绿钻。由于是晚上,绿钻特别显眼,它就藏在王二的枕头边,用一个小箱子装着。“哈哈,还不给我找到!”凭着丰富的经验,老土手疾眼快,脚步如飞,一下子就夺过了绿钻。为了预防万一,他毫不犹豫地把王二给杀了……他顺着绳索,爬上屋顶了。在屋顶上,他小心地打开盒子,哇!一道刺眼的光芒袭来。绿钻真是太漂亮了,他一下子就迷上了这颗绿钻。可是,还有个难缠的乞丐,怎么办呢?这时,罪恶的念头在他的脑里悄悄发芽……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应该知道了。………………………………最后,乞丐被老土杀死了。后来,老土被摔死了。原因是,绿钻落入谷中,毫无理智的他,一下子跳了下去……至于绿钻,也没人知道它的下落。6.土匪、贫农、救援队员、乞丐、王二、老土,六个平凡人,都因为一颗绿钻争得你死我活,最后,大家都死于非命。一颗小小的绿钻,足以折射出人世间的丑恶善美。六个人都是因为贪婪,才惨遭不测的。如果换个角度想想,这个绿钻如果不出土,会发生这样的事吗?后人谴责无辜的绿钻。却忘了自己的本性。相信在不远的地方,在世界的一个角落,这样的事情仍在上演……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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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烟如雾我总是觉得我被某种情感包裹在内,无法自拔。那如诗如歌般美丽而微疼的感觉被叫做“忧伤”,矫揉造作的味道。十多岁的女孩,父母的工作稳定,收入适中;四位老人的精神很好,身体也硬朗;家住全市都小有名气的小区,环境良好,早晨的光照很温暖惬意,夜间绝对的安静舒适。成绩算不上好,有自己较擅长的科目和值得高兴的方面;已学习绘画八年,键盘三年,吉他一年。虽然不是漂亮可爱的女孩,但也算看得过去;虽然性格脾气古怪,但有不少知心懂意的朋友,也有憧憬暧昧的他。但我还是觉得忧伤。身为职业学生,最重视的莫过于学业。为什么我的数学就那么差?花掉几乎所有能挤出的休息时间去补习,分数还是惨不忍睹。为什么我唯一能够骄傲的语文还是让我如此失望呢,我不明白,我很忧伤。对我而言,同班同学大概都有六十至七十人左右,其中有十多人是深得老师欢心的优等生,也有十多人是深受大家愤恨的后进生……剩下的那四、五十人就是卡在最高等的优秀和最低劣的无奈之中的部分。如今,我已离开母校三年有余了,那些天真可爱的小学朋友,也仅仅记得最乖巧的和最顽劣的。那么……中间的我们就只能被无视和遗忘?我们的成绩不出彩就只能衬托那些耀眼的绚丽?我很忧伤。身为一个大家族中最年幼的小妹妹,我在父亲家族中有一位哥哥;在母亲家族中有一位哥哥和一位姐姐。洋洋哥哥从小与我最亲密,他的成绩好到夸张;只喜欢打篮球和玩网游,他以五百九十六分考上了当时最好的高中。之后,哥哥愈发沉迷于喜爱的游戏,无法自拔;现在是大学专科毕业生。皓皓哥哥长得很漂亮——也许我用词不当,但他真的很漂亮。大大的眼睛水灵灵讨人爱;白皙的皮肤没有一丝瑕疵;高挑的身材显得尤其出众;忽冷忽淡的性格让人想要接近,成绩一般。后来喜欢烧烤、瓜子类的零嘴,皮肤变得粗糙敏感,身材也臃肿了,现在医院工作。还有就是我亲爱的露露姐姐……哦,现在应该叫雯雯姐姐。她身材娇小,虽不漂亮但也算清秀;喜欢一个人安静地看书或上网;我总觉得有种淡淡的苍凉和孤寂感围绕着她。因为个人问题,她的反应条件和理解能力不是很好,所以她能考上三本也确实不容易,现在中央电视台工作。必须肯定的是,雯雯姐姐非常认真努力,向来偏爱姐姐的外婆也总以她的勤奋来压我和皓皓哥哥。听说哥哥被外婆说了整三年,不卑不亢地挺过来了,我突然觉得我其实很幸运。家里还是学校,我都很忧伤。以前我有个好朋友——一只来历不明的黑色流浪猫。它很有灵性,听得懂我在说什么,也懂得要安慰我、陪伴我。我叫它小泊。它眼眸碧绿、毛色纯黑,似乎昨天都还出现在我的窗前。小泊很挑剔,它最喜欢的牛奶、最喜欢猫粮的品牌、最喜欢的天气我至今都还铭记于心。小泊,小泊……小染搬家了,你是不是找不到我,生气了?但是我有空都会在以前的院子里去找你呀。楚楚是在我失去小泊后出现的,温柔恬静的女孩。总用黄色的发带扎两个翘翘的羊角辫,喜欢粉红色。她身上也有姐姐那样的孤寂感,单亲家庭的孩子,母亲常年在外工作,家里只有微微耳背的奶奶。楚楚,我们的秘密基地“锦瑟”已经没有了,只剩下冰冷高大的写字楼。如果以后会驾驶了,我绝不会酒后驾车。动物还是友人,我都那么忧伤。啊。那笼罩我许久的、如烟如雾的忧伤,都是我的回忆啊。是谁说过,回忆是最甜美的毒酒?说得真好。我被这杯色泽瑰丽的甘醇美酒所蛊惑,沉浸在很多年前的心境中去了。时间一刻也没有停留,而我的心一刻也没有前进。他是个沉默寡言、孤独伶仃少年——至少第一感是这样的。头发遮住细长眼睛的明朗。说话声音细柔,生怕惊扰了单薄的影子。他的姓氏很特别,是我以前很喜欢的,但他性格执拗——不,应该是很执拗,非常冷僻、非常毒舌、非常不讨人喜欢。他可以在收到礼物之后淡淡说声谢谢,连头都不抬一下;他可以在我说胃痛的时候上网查资料,告诉我该怎么办;他可以在愚人节我说“我爱你哦”时,害羞问我真的吗;他可以在任何地方都让我非常想念他,然后就放不下了。大概,我是真的爱他吧。我如叹如念的过去拼凑起我的童年;我如雪如花的少年温暖我的青春;我如诗如歌的未来在如烟如雾的远处闪耀。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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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烟往事如烟,旋即不见。指尖谈笑间,将流年最凄美的故事阑珊,温婉成无言的光环。孤傲的心,梅落香凝间,仍在一季冰雪的飘零中独自静好清欢。那些心念,始终沉寂在心壑的深渊,默然不语,只得用指绕描绘此刻心意的惨淡;那些温暖,始终落寞在心潭的彼岸,静寂无言,只好用墨染雕琢此时孤寂的心澜!—— 题记人生历经了多少风景的陆丽光影?流连了多少过客的生命旅程?又夙愿了多少人的久别重逢?最终却成了物事人非昨日的曾经。往事如烟,相逢如是,别离亦如是,难以摆脱宿命的怨毒。漫步华年,浏览岁光里一场场倾城的盛宴,嫣然一笑间的流连顾盼,那份若如初见的美丽烙印在谁的心田?泪洒倾盆雨润了千行离愁,孤寂的惆怅又揉碎在谁的心间?难以言说的相离相思,欲说还休,欲罢不能的取舍又扯痛了谁的心扉?朝花夕拾,潮涨潮汐,又等待谁相伴入我的梦回?柔静似水的忆河,还有多少可惊艳回眸的岁光徜徉?兀自寻觅那份暮秋的倾城之约吗?青花瓷般的女子,却遇上了薄凉的岁月,空惹了一季惨淡的相思秋雨。那停留在忆河渡囗一叶孤寂飘摇的兰舟,为谁熏染了离愁怅惋的思绪?风儿吹皱了河中荡漾的涟漪,在波光中摇泛,忽闻,在水中飘荡成一曲凄美的挽歌。往事如烟,翘首间,已是痛苦的回澜。若可,我愿用一生最美的华颜,赋予身心所有的热度,只为能换取时光的回溯,回味最初的温暖,寂静淡欢。秋去冬尽,苍山如海,残阳如血。你怎会知,一朵花绽放的幕后,倾尽了她所有的执念;你可曾晓,飞雪飘零的前奏,耗尽了她凛然不可侵犯的操守;只为与你游离的心相抵。到底心累得不想再说,只好由它风轻云淡。最终心散了,咫尺天涯路;骤然心冷了,从无话不谈到无言以对。那么沉重的心澜,那么静谧的幽怨,那么遥远的缱眷,从此音讯杳然!伫立在心的残冬里,此岸,谁家灯火还亮如昼?是等那个期盼的风雪夜归人吗?晚风轻拂杨柳面,薄衫下寒凉的感觉倏忽闪现出一丝的温暖。彼岸,漆黑一片,丝毫见不到一点光亮。夜已然深了,心底仅剩的一点温情,也冰封了。一念起,天涯咫尺;一念灭,咫尺天涯。早已记不清何时别离了彼此的风景。一别,一生!只是,于灵魂深处,唯有盛装的冷傲,在寂寞里独自狂欢舞蹈。淡然间,春的气息浓了不少。外面的世界一点一点缤纷。可我的心,还在残冬里游曳。多少个日夜,我以心湖为墨,以指柔为笺,于淡然间勾勒你的身影。一笔一回澜,刻画你的轮廓至手自沉重;一指一幽叹,涂抹你的色泽至心潸然悲恸。待思念蹙上眉心时,不过是流苏编织成的一缕相思素浣,至帘下晶莹陡然跌落时,也只不过是将独上西楼的淡愁化作空悲切的一声叹息罢了。韶华已失,春光依然明媚。沉淀的梦扉依然在指尖葱笼,执着的心念仍旧于墨染中翻腾。多少江南烟雨濛濛的日子,细细的雨丝淡墨了谁的一城羞涩?几重夏花烂漫的时节,一地的缤纷浓妆了谁的倾城颜色?回首秋枫染红的岁月,飘飞的落红只是历经离分的轻愁?漫步初冬飘雪纷飞的记忆,一路的雪殇最终又寒了谁的江南月夜?曾经沧海难为水,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你缠绕的墨晕,于时光中叠叠厚重。那些眷恋,尽管用尽婉约,也遮不住笔端之萧疏;那些缱眷,虽然费尽润色,也不难透出心底的怅惋;那些温暖,即使竭尽流连,也经不住流年的漾泛;那些心念,哪怕时光疾逝,也遮不住岁月的苍凉。“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纵然,一页一页画面再现,也只不过是寂寞盛开的娇艳恣意飞旋,燕舞一季季的花笑花谢,飞扬一场场的云舒云卷。正是,情至醇时,无悔怨;所谓,情至重时,人孤单.....往事如烟,旋即不见。指尖谈笑间,将流年最凄美的故事阑珊,温婉成无言的光环。孤傲的心,梅落香凝间,仍在一季冰雪的飘零中独自静好清欢。那些心念,始终沉寂在心壑的深渊,默然不语,只得用指绕描绘此刻心意的惨淡;那些温暖,始终落寞在心潭的彼岸,静寂无言,只好用墨染雕琢此时孤寂的心澜!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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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烟”从家族史的意义上说,抽烟没有遗传。虽然我父亲抽烟,我也抽过烟,但在烟上我们没有基因关系。我曾经大抽其烟,我儿子却绝不沾烟,儿子坚定地认为不抽烟是一种文明。看来个人的烟史是一段绝对属于自己的人生故事。而且在开始成为烟民时,就像好小说那样,各自还都有一个"非凡"的开头。记得上小学时,我做肺部的X光透视检查。医生一看我肺部的影像,竟然朝我瞪大双眼,那神气好像发现了奇迹。他对我说:"你的肺简直跟玻璃的一样,太干净太透亮了。记住,孩子,长大可绝对不要吸烟!"可是,后来步入艰难的社会。我从事仿制古画的单位被"文革"的大锤击碎。我必须为一家塑料印刷的小作坊跑业务,天天像沿街乞讨一样,钻进一家家工厂去寻找活计。而接洽业务,打开局面,与对方沟通,先要敬上一支烟。烟是市井中一把打开对方大门的钥匙。可最初我敬上烟时,却只是看着对方抽,自己不抽。这样反而倒有些尴尬。敬烟成了生硬的"送礼"。于是,我便硬着头皮开始了抽烟的生涯。为了敬烟而吸烟。应该说,我抽烟完全是被迫的。儿时,那位医生叮嘱我的话,那句金玉良言,我至今未忘。但生活的警句常常被生活本身击碎。因为现实总是至高无上的。甚至还会叫真理甘拜下风。当然,如果说起我对生活严酷性的体验,这还只是九牛一毛呢!古人以为诗人离不开酒,酒后的放纵会给诗人招来意外的灵感;今人以为作家的写作离不开烟,看看他们写作时脑袋顶上那纷纭缭绕的烟缕,多么像他们头脑中翻滚的思绪啊。但这全是误解!好的诗句都是在清明的头脑中跳跃出来的;而"无烟作家"也一样写出大作品。他们并不是为了写作才抽烟。他们只是写作时也要抽烟而已。真正的烟民全都是无时不抽的。他们闲时抽,忙时抽;舒服时抽,疲乏时抽;苦闷时抽,兴奋时抽;一个人时抽,一群人更抽;喝茶时抽,喝酒时抽;饭前抽几口,饭后抽一支;睡前抽几口,醒来抽一支。右手空着时用右手抽,右手忙着时用左手抽。如果坐着抽,走着抽,躺着也抽,那一准是头一流的烟民。记得我在自己烟史的高峰期,半夜起来还要点上烟,抽半支,再睡。我们误以为烟有消闲、解闷、镇定、提神和助兴的功能,其实不然。对于烟民来说,不过是这无时不伴随着他们的小小的烟卷,参与了他们大大小小一切的人生苦乐罢了。我至今记得父亲挨整时,总躲在屋角不停地抽烟。那个浓烟包裹着的一动不动的蜷曲的身影,是我见到过的世间最愁苦的形象。烟,到底是消解了还是加重他的忧愁和抑郁?那么,人们的烟瘾又是从何而来?烟瘾来自烟的魅力。我看烟的魅力,就是在你把一支雪白和崭新的烟卷从烟盒抽出来,性感地夹在唇间,点上,然后深深地将雾化了的带着刺激性香味的烟丝吸入身体而略感精神一爽的那一刻。即抽第一口烟的那一刻。随后,便是这吸烟动作的不断重复。而烟的魅力在这不断重复的吸烟中消失。其实,世界上大部分事物的魅力,都在这最初接触的那一刻。我们总想去再感受一下那一刻,于是就有了瘾。所以说,烟瘾就是不断燃起的"抽上一口"--也就是第一口烟的欲求。这第一口之后再吸下去,就成了一种毫无意义的习惯性的行为。我的一位好友张贤亮深谙此理,所以他每次点上烟,抽上两三口,就把烟按死在烟缸里。有人说,他才是最懂得抽烟的。他抽烟一如赏烟。并说他是"最高品位的烟民"。但也有人说,这第一口所受尼古丁的伤害最大,最具冲击性,所以笑称他是"自残意识最清醒的烟鬼"。但是,不管怎么样,烟最终留给我们的是发黄的牙和夹烟卷的手指,熏黑的肺,咳嗽和痰喘,还有难以谢绝的烟瘾本身。父亲抽了一辈子烟。抽得够凶。他年轻时最爱抽英国老牌的"红光",后来专抽"恒大"。"文革"时发给他的生活费只够吃饭,但他还是要挤出钱来,抽一种军绿色封皮的最廉价的"战斗牌"纸烟。如果偶尔得到一支"墨菊"、"牡丹",便像中了彩那样,立刻眉开眼笑。这烟一直抽得他晚年患"肺气肿",肺叶成了筒形,呼吸很费力,才把烟扔掉。十多年前,我抽得也凶,尤其是写作中。我住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写长篇时,四五个作家挤在一间屋里,连写作带睡觉。我们全抽烟。天天把小屋抽成一片云海。灰白色厚厚的云层静静地浮在屋子中间。烟民之间全是有福同享。一人有烟大家抽,抽完这人抽那人。全抽完了,就趴在地上找烟头。凑几个烟头,剥出烟丝,撕一条稿纸卷上,又是一支烟。可有时晚上躺下来,忽然害怕桌上烟火未熄,犯起了神经质,爬起来查看查看,还不放心。索性把新写的稿纸拿到枕边,怕把自己的心血烧掉。烟民做到这个份儿,后来戒烟的过程必然十分艰难。单用意志远远不够,还得使出各种办法对付自己。比方,一方面我在面前故意摆一盒烟,用激将法来捶打自己的意志,一方面,在烟瘾上来时,又不得不把一支不装烟丝的空烟斗叼在嘴上。好像在戒奶的孩子的嘴里塞上一个奶嘴,致使来访的朋友们哈哈大笑。只有在戒烟的时候,才会感受到烟的厉害。最厉害的事物是一种看不见的习惯。当你与一种有害的习惯诀别之后,又找不到新的事物并成为一种习惯时,最容易出现的便是返回去。从生活习惯到思想习惯全是如此。这一点也是我在小说《三寸金莲》中"放足"那部分着意写的。如今我已经戒烟十年有余。屋内烟消云散,一片清明,空气里只有观音竹细密的小叶散出的优雅而高逸的气息。至于架上的书,历史的界线更显分明;凡是发黄的书脊,全是我吸烟时代就立在书架上的;此后来者,则一律鲜明夺目,毫无污染。今天,写作时不再吸烟,思维一样灵动如水,活泼而光亮。往往看到电视片中出现一位奋笔写作的作家,一边皱眉深思,一边喷云吐雾,我会哑然失笑。并庆幸自己已然和这种糟糕的样子永久地告别了。一个边儿磨毛的皮烟盒,一个老式的有机玻璃烟嘴,陈放在我的玻璃柜里。这是我生命的文物。但在它们成为文物之后,所证实的不仅仅是我做过烟民的履历,它还会忽然鲜活地把昨天生活的某一个画面唤醒,就像我上边描述的那种种的细节和种种的滋味。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