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沿途风流如初美丽_1200字
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题记
原来,每周都是能回家的。
“唉,又放假了。”倚靠在车窗,两侧的景物如同流水,绿色千篇一律,枝叶上还有布满的尘埃。远处也不过是同一个蓝,白云为履行职责而挂在天边,连太阳都懒得出现的。唯一能让眼前一亮的,是宽阔的马路上偶尔迎来的车辆。殊不知,此后皆成了最美丽的风景。
“老师清明节快乐!”
苦熬过960个小时,我们来不及听完班主任慢条斯理的交代,就如离弦之箭射出教室,冲出桎梏,投入暖阳的怀抱,踏上了回家的旅途。
“啊!终于放假了!”我紧紧揣着怀里的书包,如愿坐上软软的座位,舒服得忍不住一声感叹,这才安心地把书包放下,轻松的嘴脸飞扬,“妈妈,家里的花开了吗?”母亲不知从何时起学会了故弄玄虚,“到了你就知道了。”
得不到答案,只能将目光转向窗外。眼见着,穿过幢幢高楼,行进夹岸皆为绿树的马路。
又是同一条路,可是,似乎是因为久日不见,特意为了见我,打扮得精致一些了。近处的,绿得深沉。几张叶子聚集在一起,在表面抹上一层灰色的妆容,像是要去约会的小姑娘,勾去了我的魂。
远处的,绿得轻盈。一簇一簇的绿,牵起裙袂、踮起脚尖,跳跃在枝头。
有一片,一不留神就摔了下来,跌坐在地上,哭花了脸,还一个劲儿的“沙沙”乱叫。身后的天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让风把它送远了,追着风问送到哪里去了,风一甩手,我也不知道。更远的,绿得神圣。
半个身子融在阳光里,金灿灿的、白晃晃的、绿莹莹的,三色交汇,一直延伸到远方,融合的绿就逐渐变成了蓝、天蓝、蔚蓝、浩瀚无垠。云是洁白的,一团一团地畅游在蓝色里,他想游过炽热的太阳回家,可是还没到就被耀眼的光赶回来了。他嘟着嘴一脸委屈,你好歹给我说说家里怎么了嘛。“回家是这条路吗?是不是走错了?”我歪着头问母亲,“是啊。”母亲是为我的问题疑惑的。
我想了想,忍不住噗嗤一笑,被这般景色惊艳到的心怦怦直跳,真的不曾想过,从前认为百般无趣的路突然变得妙趣横生,沿途的风景让人感觉像是坠入爱河,只此一眼便想私定终身。原来,你是如此的美丽。
又顺着各种各样的绿望去,他们向中间聚拢,近了、近了,将要合拢了,突然地,就被黑黝黝的马路弯了过去,前功尽弃。两旁的树都低下头,嗔怒地盯着他,而他呢?调皮地抬头望着天,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不时地,有几辆车呼啸而过,来掩饰他发红的脸。
树只好无奈的摆摆手,又将目光放到远方。我想,树从家的那方一直延伸到我面前,把路送在我面前;云从朔方飘到南方,又想从南方回去,大抵也是顺着绿色与蓝色组成的路回家的。而这条路是体贴的,怕回家的人在漫漫长路上昏昏欲睡,特意配上美景,让人们慢慢享受时光,心中所期盼的也变得更加美好。不过,美景到处都有,为何非要走这条路呢?因为这条路啊,从家而来,能在路上告诉游人家乡的变化。
是不是多了几幢高楼,是不是有了更宽阔的马路,是不是熟悉的店面换了人,是不是黑暗的街道增添了明亮的路灯,是不是两旁的树木又被修剪了,是不是楼下的超市依然卖相同的东西,是不是周围又多了几户邻居,是不是家里添置了新的家具,是不是家里的人都安好,是不是窗前的花开放了,一切你想知道的,在那条路上,它都会慢慢告诉你。
突然醒悟,为什么当初就觉得这路黯淡无光呢?原来啊,是我不曾像今日一样,静下心去发现,沿途风景一直都很美,美的鲜活,但最美的,是终点,是你期盼已久的故里。他让沿途的风景告诉你,他很好,他在等你。
“妈,家里的花开了。”
“你怎么知道?”
“风告诉我的。”
看花灯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听说今年漳浦西湖公园的夜景十分美丽,是真的吗?我真想去看看。
正月十一晚上,爸爸妈妈和小姨带着我们四个小孩子兴致勃勃地来到西湖公园看花灯,我们姐弟几个激动得手舞足蹈的。
一到西湖公园门口,就看到公园南门的两边站着两只用花灯做成的小狗,它们开心极了,似乎在替主人守好大门。
刚进大门,我仿佛是走进了灯的海洋,到处灯火辉煌,五彩缤纷。“看,花灯真美!”我不禁发出赞叹,弟弟妹妹也看得入了迷!道路两旁,挂着光彩夺目的灯笼,每隔半米就有一盏,像两条长长的火龙。我们一行人绕着西湖走啊走,被周围的花灯迷得迈不开脚步。我突然看见了五颜六色的荷花,展开的荷花一朵朵,美得让人陶醉!我真想上前摸摸,心中突然浮起一个念头:“要是破坏了这么美的花灯怎么办?还有更多人要看呢!我怎么可以摸呢?”于是,我放下了手,妹妹也跟着我放下了手。接着,我们走过一座小石桥,又看到了小狗花灯。狗年小狗真多啊!有的在滑滑梯,有的在走独木桥,还有的吐着舌头,好像要扑过来舔主人的脸蛋,真像活的一样。正当我还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听到爸爸的叫声:“贝贝,快看这呀!”原来前面是灯火辉煌的花灯长廊呀!我们马上跑了过去。长廊上的花灯形态各异,颜色不一,美不胜收!长廊里面还十分热闹,我看看这儿,灯真美;又看看那儿,人好多!大人们拿着相机尽情地拍照,小孩子们像一匹匹快活的马儿活蹦乱跳。这样的情景这样的时候,我才相信花灯真的好美!
看着各种各样的花灯,我还期待有惊喜。果然,在绕过一片小树林后,我的眼前一亮,只见一只巨大的凤凰正展翅高飞,听爸爸说要有两层楼那么高。凤凰的尾巴飘浮在空中,灵活摆动。它的头高高昂起仰望天空,整个身体十分通红,各种颜色都有,真是栩栩如生。
不知不觉已到了晚上十点钟,爸爸催促着我们回家,我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一路上不断回味着美丽的花灯,和弟弟妹妹兴高采烈地讨论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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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初时光的轮齿,还在不停地转动。手捧泛黄的旧书,用指尖轻轻磨砂,嗅着书香,那味道可还如初?我想要把自己藏起来,让时光不再找到我,那我可否还鹤发童颜如初?—题记(一)倘若时光荏苒如初前不久,陪着一个高考失利的学姐哭了良久。其实,我和她并不熟,只是她有天在学校网站上看到我的青春日记,才加了我的微信。她说,没别的意思,她只是想找个人聊聊。我们是语音通话,所以我都能感受到她说话时声音还在颤抖。她问我:若我当时没有所谓的高考失利,那我是不是可以挽留那抹穿着白衬衫的背影?我没有经历过花季里的青涩爱情,所以自然回答不出她的问题。所以只好告诉她,一切都没有什么大不了,好好复读一年,来年考到那个男孩子所在的大学。她也是满口答应,却依旧停不住哭声。坐在电脑对面的我,却也忍不住留下了眼泪。高中时代,我们还是太过纯真,太过青涩。不知道原来现实可以将我们这些还未长大的孩子压迫的连个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后来问了我的百晓生同桌,才知道我的这位学姐在她那一级是个不折不扣的学渣,今年的高考注定了她的失利,那么一年后呢?她重新复读一年后会不会真的考到她说的那个穿着白衬衫少年所在的学府?毕竟那是北大学府。我没有否认过来年的她会努力?可是,我却也担心即使时光荏苒,她的心是否会如初?亦或是那位少年的心会如初?才发现,雨后的彩虹不一定都是那么的美的不可方物;才发现,即使夜晚披上披肩出门,也会感觉得到夜风的凉意。浮生如梦,青春,毕竟是青涩的。倘若我是那位学姐,我不要所谓的“如初”,宁愿每天躲在窗子里,看天边流云舒卷。(二)红尘念你,悔如初小时候,看的第一部电影便是陈凯哥导演的那部《霸王别姬》。里面有一句台词让我至今铭记于心: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记得还没有看到结局的时候,我以为楚霸王项羽会是最后的赢家。所以,我还傻傻地想:从此,他有天下相陪,她与黄土为伴。百年之后,两人共卧一冢。可是,结局却让我有种难言的伤,没有百年,有的只是遗憾。不过,有一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心间。当项羽四面楚歌,乌江自刎的那一刹那,他有没有悔恨过,其实,自己完全可以抛弃天下,与美人为伴,相濡以沫?霸王和虞姬的爱情比不过牛郎织女的缠绵,没有罗密欧与茱丽叶的伟大。有的只是萧瑟与凄凉,可我就是喜欢。我不曾知道他们彼此会不会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但是即使时光变迁,他们的爱如初。(三)即使如初,我亦不要这如画江山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读词,每每读到李煜的词,总是让我爱不释手或是掩面痛哭。他是人人得知的昏君,只求偏安一方,称臣纳贡,穷奢极欲。甚至有人还会骂这位南唐李后主写的词也是风花雪月。可是,我想问:若这位李后主真真没有为帝王的心,那么,有谁能奈何得了他?如今,我们现代人都讲究的是要随心。可是,我们有谁知道,李煜是不是也有他自己的梦想。或许,他可以不要这如画江山,只求每天写词作画弹琴,也许,这些对于他来说就足够了。我们只是后人,在经历了历史的长河之后,不应该冒然的去评判一位古人。毕竟,每个人都有他内心诉说不出的苦楚。我们也无从考究,是不是李煜真的就是那么的昏庸无道?但是,至少他没有暴戾成性,这便已经是他的优点之一了。我想,所让时光如初,他还是会选择往日的生活。即使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哀怨与悲恨。我不是不承认在亡国之后,他没有愁思,没有悲愤。我倒觉得他的愁苦应该是宛若东逝水,长流不断,无穷无尽。毕竟,他还是位养尊处优的帝王。不过,梦想还是占据了他内心的一大半。即使命运多喘,那颗心,依然如初;即使如初,他也不要这如画江山。或是郭敬明《小时代3》的《如初》亦或是李宇春那首听得让人感触颇深的《如初》,还是那欢喜如初忧如初,那都是一种味道,永恒的,不变的味道。若是我们当真留意,也一定会嗅出它的芬芳。所以,我们该想想我们是否还有那颗如初的心?正所谓人永远看不破镜花水月,灯火阑珊,当我们驻足,望着夜空,聆听大自然的声音时,仔细想想,那些也只不过是指间烟云,浮生若梦,如我一初?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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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初倚着风,一个跛子不甘弯曲。他用手挪了挪天空,稳稳地,把自己的影子扶正。——王鸣久《静穆》沉寂了一段时间,还是决定写点东西,纪念过去的兵荒马乱。一个人风尘仆仆来到这个世界,轰轰烈烈或平平淡淡的走一遭。有时候不明白我为了什么活着,或者说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活着。当然,迷迷惑惑,还是平安无事的走过了二十年。如果说高考是人生的转折点之一,倒不如说填志愿才是真正的转折点。当时选择了地理真的是随手一点,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以为一切都是顺其自然,一路总能化解坎坷。后来考虑过转专业,但姐妹情深,不忍告别,更以为自己可以学着爱上这门学科。可是最终是没有兴趣,一切都索然无味。虽然,没有人能说一直“兴趣盎然”地坚持着目标,因为坚持本身就意味着考验和挑战,考验毅力、挑战勇气,所以坚持也意味着“乏味地认真着”。也没有人会一直靠兴趣做事,只能说兴趣是一开始我们作决定要考虑的因素。曾经想过,既然是当初的选择,那就把它学好,这已是一种责任了,因为以后可能要靠它吃饭,兴趣不兴趣这个时候不是太重要。就像每年那么多人考研,有多少是因为喜欢呢,很多都是现实的原因吧。所以,先把每天该做的事情做好了,对得起时间,就很厉害了。可是……大学伊始,和马姐聊天,她说:“迷惘很正常,我以过来人的身份认为,大学培养自己能力、重新塑造自我比拿学分什么的都重要,四年其实很快,好好成长。”但是很难过,两年已经过去了,日子过得不进且退,得过且过。看过一句话: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就会选择什么样的人;你整天挂在嘴边的人生,就是你以后的人生;我真怕,你如今的抱怨会成为你的未来。确实,一个人不该浪费时间在过去的事情上,更不应该总是悔恨曾经犯的错。既然当初有勇气选择,也就应该有勇气承受。没有人有耐心听你讲完自己的故事,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话要说;没有人喜欢听你抱怨生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痛;世人多半寂寞,这世界愿意倾听,习惯沉默的人,难得几个。那些错乱的过往,那些挣扎在梦魇中的寂寞,还是交给时间,慢慢淡漠。从心底佩服南修姐,大学各种奖拿到手软,几年的时间走过很多地方,日子过得潇洒无比。我对她说过无数次的羡慕与佩服,她只是告诉我:其实你也可以,把心放开就好啦。也许我看到的只是她光艳的表面,却从来不知道她为此付出了多少,更不知道她如今的潇洒是熬过多少坎坷才换来的。她说:“有人说,羡慕我的生活;有人说,渴望流浪,却没有行动。其实,不去做的理由有很多个,今天你被束缚了,明天也同样有其他理由。也许你从来不会发觉,很多时候都是你自己不肯暂时放手。只要自己喜欢,愿意为心头所好花时间,时间挤挤总会有。相信我,只要你迈出第一步,立刻就能体会梦想成真的快乐。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努力生活着,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就像我用很多时间和精力去看这个美丽的世界。时间又是怎样改变一个人, 其实我想把这些东西写成书。可我怕我写的时候会泪流满面。遇到太多、经历太多、学习太多,在路上哭过笑过。一切都坚强的学着去面对。人生处处皆风景,我的远行不为多余的目的,只为看一眼别处的世界。”站在原地站久了,我好像从来没有认真为自己考虑过。最近发生了很多事,静下来后,难得一个人思考人生。我们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都知道学习哪些东西有用,哪些东西其实是鸡肋;然而面对鸡肋,却依然无动于衷。我也很佩服奎奎,用自己的方式逐梦。Maybe,I also need to change。Follow my heart。有时候,感情最折磨的不是别离,而是感人的回忆,以为还回得去。勉强不来的事情,不去追逐,当你感到累的时候,也许对方更累。人贵有自知之明,让别人因为自己的小情绪而负累,背上沉重的包袱,实在不该。当你停下了,放下了,也许发现,天不会塌,世界依然不动声色的繁华,TA也许正期待你的转身。转了一圈,苦乐一一历遍,回到原点,已是另一番滋味。不过还是要学会去爱,因为爱比恨容易。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永如初见。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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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如山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把爱拉回家“黄河的水干了,妈妈哭了;黄河的水干了,我的心碎了。。。。。”在广袤无垠的黄土地上,回荡着这凄冷空灵的歌声。一如歌声里所表达的,这是一个被水神所遗忘、所诅咒的土地。天空中的大雁在飞掠过这片尘土飞扬的世界时,加快了震动翅膀的频率,似乎也不想在这样的险恶环境有所停留。就是这样的一片土地,却与我有着深厚的情谊。只因这里有着那个他,那个脸上有着高原红,尽管微笑着也藏不住疲惫的男人,那个忠厚质朴,跛着左脚却仍旧敢于对生活的苦难发出宣战的誓言,对于命运放声高歌的汉子。他,是我的父亲。我生活在一个家庭条件很好的环境里,不懂怎样节约水,不懂怎样生活,甚至面对苦难我就会手忙脚乱。我的心里充斥着怨恨,总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习惯了用冰冷的围墙圈住自己的心,习惯了紧绷着脸来伪装自己,迷惑他人,习惯了将那颗渴望亲情的心隐藏在叛逆表现中的我,融化在他那宽阔的胸膛,沉醉在那浓浓的父爱之中。那是一个初冬的早晨,晨曦从窗外投射进来,它的光辉照耀着我,温暖之中,却有点痒痒的,总想用手去挠,细心的父亲看见了我身上不同寻常的红斑,那是风疹。他紧张的连忙跑到村上医生那里拿来了药,可是却不见效果,似乎我这娇生惯养的皮肤也在抗拒这片土地上的干燥与荒凉吧。当然,也不排除是这几天来一直没洗过澡的原因,可在这个严重缺水的黄土高坡,这只能是一个奢望。太阳藏在乌云之后,雪花飘洒在天空之中,飞舞着带来寒冷,也为这里的人们带来了生命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成分,那就是水。父亲担心着我的病,质朴善良的他心里很是过意不去,能做的就是卖些力气,去二十多里外的小河拉水给我洗个澡,这样,要离开去外地打工的他心里也就踏实了。这些是我所不知道的,在我看见父亲拉着那辆破旧的板车出去的时候,连想都没想,因为自己家庭给予我的,似乎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温暖。锄头一锄一锄地沉重落下,冰渣四溅,生硬的砸在父亲脸上,可是,这样却不能减弱父亲对于冰水的渴求。在冰天雪地里,父亲拖着板车艰难地行走着,被冰雪覆盖的路面,普通人走都要一步三滑,更何况腿脚不好的父亲。因为得过小儿麻痹,父亲的左脚严重萎缩,几乎只有普通人的一半,在一个小小的土坡前,驻足了他的脚步,这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艰难障碍,他将腰深深的弯下,走两步,歇一歇,长长地喘口气。虽然父亲的脚步很稳健,可是冰雪的湿滑却和父亲开了个玩笑。父亲摔跪在雪地上,害怕的他紧紧的握住把手,因为他知道,只要一松手,这一早晨的努力将要白费。父亲慢慢的爬了起来,在嘴里哈出的白气之中,看着还有一半多的路程,又迈出了他颤抖的脚步。他甚至没感觉到额头上布满了的豆大的汗珠。雪,仍旧在飘着,不知从那里传来了歌声,凄凉婉转,这是天地悲歌么?那蹒跚的步履,弓起的脊背,融入冰天雪地,汇聚成了寒冷世界里,温暖人心感天动地的壮美。这拉动的那里是一车冰,分明是一个朴实无华的父亲,超越一切的深情大爱。我看着那满满的一车冰,感受它的圣洁,我除了泪水,除了哽咽的道出那神圣的“爸爸”两字之外,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该做什么,来表达我心底深处的感激与情感。父亲,两个简单的汉字。却蕴藏着撼天动地的力量,我们终其一生,也无法抵达父爱的深度与宽度,没有怨言,不求回报,默默无声的付出,父亲留给我们的,是一个永远无法忘记的伟岸如山的身影。高一:雨落人间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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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如初(1)_1500字“呜……呜呜……呜……花花我不要和你分开……”凌玥一副虐死人的可爱表情。慕如初狠狠的敲了一下凌玥的脑袋:“幸好分开了,不然你又得花花、花花的乱叫,不是跟你说过的吗,再这样叫我就不理你了。”凌玥一听,便破涕为笑:“那我不叫你花花啦,叫小慕好了,这样我就让爸爸把我调到你们班可以吗?”慕如初点点头:“只要不乱叫,什么事都好商量。”说完,慕如初静静着看着两人胸前刚报名领的学生证,凌玥在1班,她在9班,唉,差距这么大的两个班,有个威风的老爸,直接就跳过来了,虽然自己家也是名门贵族,但权力地位声望远比不上别人呢,别人都瞧不起她,从小到大,只要凌玥陪在她身边,还真是一个好闺蜜呢“好了,别依依不舍了,我还要去寝室报到呢。”慕如初突然想起来,匆匆就走,凌玥只好望着慕如初的背影可怜兮兮的道别。慕如初提着比自己还大的行李箱,满头雾水的找寝室管理员报到,突然一个绝美无双的女孩映入眼帘,她有着一头浅蓝色的长发披在两肩,银灰色的眼睛和淡粉色的唇镶嵌在她小巧的脸上,虽然穿着校服,但清晰可见她起伏的曲线和挺拔的前胸,她身后跟着一些女孩,虽个个也很美,但在她面前也黯然失色了,这女孩算是慕如初见过的所有女孩中最美的一位吧。慕如初见她落落大方的走来,柔声说道:“你好,看你面生,是新生吧,来寝室报道的吗?我是寝室管理员,蓝音倩。”慕如初咽了一口唾沫,蓝音倩这么美当寝室管理员,那些新生女孩肯定得自卑,蓝音倩见慕如初愣住了,询问道:“你叫什么名字?”额,慕如初指了指胸前的学生证:“我叫慕如初。”见慕如初的动作,蓝音倩有些尴尬,明明有学生证还问,但她微笑着掩饰尴尬,低头看她学生证上的班号和寝室号,打了一个响指:“同班同室,真有缘分,我带你去寝室吧。“说完又回头看跟在她身后的女孩,指着其中一个叫到:“单(shan,第四声)湘,快帮忙提一下新生的行李箱吧。”“不用了,没关系,我提的动。”但单湘还是拿过了行李箱,蓝音倩说:“没事的,我们就是要帮助新生的,再说单湘力气大,不要紧。”慕如初望着单湘,长的很清秀,但看起来有些矮小,她默默的提着行李箱,听到蓝音倩的话皱了皱眉,但表情很快恢复自然,“好了,走吧。”蓝音倩带着慕如初走向寝室,边走边说:“你叫慕如初吧,很美的名字呢,跟你本人一样美”“谢谢。“慕如初忍不住想笑,她以前的名字叫慕花,所以凌玥才会叫花花的,这个名字可真不美,要是她不改名字,蓝音倩还有什么可以聊的呢,总觉得蓝音倩在无话找话,到了寝室后,慕如初放好东西,简单的告别就走了,望着慕如初离开,蓝音倩嘴角浮现出一抹笑:“好一个慕如初,好一张不亚于我的脸啊。”慕如初急急忙忙的又到9班报到,但她心中并不注重报道,注重的是她来这所学校的目的,是为了一个人,他就在9班。凌玥是因为舍不得慕如初才来的,她根本不知道慕如初来的目的,这让慕如初有些愧疚,但那个人对她来说很重要。慕如初满腹心事,于是刚到班级门口,脚一崴,差点摔了个嘴啃泥,见慕如初这幅样子,教室里的其他人都哄笑了起来,慕如初不理会其他人的笑声,只是凝望着讲台上的段续,他就是她要找的人啊,这么久了,依然没变啊,还是那么风度翩翩,潇洒倜傥,段续正在给新生负责报道,见到慕如初,他心里一怔,花,怎么会是你,你为什么会来这里?鼻子一酸,纠结痛苦彷徨,回忆的潮流涌了上来。段续,你还记得我吗?景岚山上的那朵花啊,那朵被你遗弃的花……——落水无声高一:落水无声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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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幻风流紫雷进入虚拟世界的时间是虚拟世界开通的第二年,进入虚拟世界之时,紫雷的基础属性是力量9敏捷10体质8精神15感知18,感知和精神很高,所以紫雷选择了魔法,苦修攻击力强大的雷系魔法,成了一名专精雷火两系魔法的魔法师。转眼间,五年过去了,由于紫雷过人的毅力和高人一等的感知能力,能力值已经超过了三千五,能够发出六阶的雷系魔法雷光闪,得到了元素法师的二级职业称号魔法师(魔法士—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大魔导师),和六个朋友组成了一个冒险队伍,在大陆上游历。队伍只有七个人,分别是盗贼赤血,祭司橙儿,骑士黄天,召唤师翡翠,剑客青锋,弓箭手蓝羽,七个人分别代表彩虹中的一色,所以队伍的名字就叫做彩虹。七个人在一起已经超过三年时间,相互之间都非常了解对方,一起生活,一起冒险,偶尔得到一些高级的物品,还能改善一下自己的装备,用不上的还会卖出去挣点小钱儿。这次赤血接到了一个探险任务,任务的目的是在绿松林里寻找一种结有奇异红果的果树,并带回三颗果实。七人准备了一个月,更换了大量的装备,收集了不少好的药材,才进入任务所在的绿松林。可进入森林三天后,七人就迷了路,因为指南针不起作用,根本就无法分辨东南西北,只好沿着一条直线前进,整整走了七天,仍然没有走出森林的迹象。光线开始变暗,让已经适应丛林生活的七人知道天快黑了,再过一会儿,森林里就再也不会有一丝光线,他们今天也只能走到这里了。七人停下来之后,就开始有条不紊地清理出一块空地,五个男子汉开始安装帐篷,两个女孩子则开始准备晚餐。忙碌一阵之后,七人围坐在火堆旁,一边吃着刚煮熟的野味,一边讨论如何离开这个连指南针都会失去作用的地方。由于不得要领,只好草草休息,准备明天的旅程。野外的生活是很辛苦的,两个女孩已经钻进中间的帐篷休息去了,赤血在营地周围挖好陷阱之后,与守夜的紫雷、青锋打了个招呼,也走进了帐篷,帐篷外只剩下坐在火堆边上的青锋和紫雷。午夜三更,森林里一片宁静,只有树枝燃烧的叭叭声,两人闲聊一阵之后就开始练功,同时也是为了打发时间。紫雷的感知很高,很容易感觉到空气中元素的波动,七个鸡蛋大的雷电球悬浮在他的周围,沿着不同的轨迹旋转,时而快时而慢,显示出极强的魔法控制能力。身为剑客的青锋就和他大不一样,没有紫雷练功那么花俏,他只是静静地盘坐在地上,长剑平放双腿之上,双手交叠,摆出一付五心向天的姿势,眼皮低垂,仿佛已经入定。紫雷身边的雷球越转越快,渐渐地只能看到七道紫色的轨迹,紫雷很享受这种状态,虽然这样会消耗一定的魔力,但却是练习魔法控制能力最好的方法,而且随着压缩的雷元素的增加,魔法力和魔力也会缓慢增强。经过好几年的研究,紫雷知道一个优秀的魔法师,不仅要有强大的魔力,大量的魔法力,还需要极强的魔法控制能力,否则很多魔法都会失败。魔力表现为精神力量的强弱,可以用一次能控制的魔法元素的极限数量来衡量;魔法力则表现为精神力与魔法元素的共振强度,所有人出生时,魔法力可以忽略不计,必须通过修行才会增长,可以用一次能聚集的魔法元素的极限数量来衡量。人之所以不能发出高级的魔法,就是因为魔力和魔法力不足。只有魔力和魔法力达到要求,再加上准确的魔法控制能力,一个绚丽的魔法就会出现,这也就是魔法的秘密。其实在虚拟世界中,无论是魔法,西方系战士的斗气,东方剑客的真气,东方道士的法力,妖族、仙族的灵力都是不同形式能量的运用,只要掌握了能量的运用原理,再加上足够的时间,要成为高手,一点儿也不难。正当紫雷玩得起劲时,青锋提着剑站了起来,叫了紫雷一声,就向营地右侧走去。长期的合作让两人清楚对方一举一动的意义,紫雷点了点头,马上站了起来,七个雷电球运动的轨迹瞬间发生了变化,变成沿着七条平行的轨迹围在紫雷身边。另外五人也没有睡着,都是在运行各自的功法回复体力,青锋和紫雷突然的大动作立即把他们惊醒,五人先后从帐篷里钻了出来,橙儿和翡翠站在紫雷身边,黄天高举着骑士盾,紧紧地盯着营地右侧,而赤血则站在了紫雷身后,蓝羽则快速地移动到了青锋身边,长弓上已经搭上了一支狼牙箭。七人中,只有蓝羽和青锋是东方系职业,而东方系职业的真气特殊效果就是加强感知,紫雷虽然感知极高,但都被用来感知魔法元素,而没有强化听觉和视觉的技能,所以最早发现情况的还是青锋。随着未知威胁的临近,动物移动的沙沙声传入每个人的耳中,蓝羽轻松地爬上了一棵大树,开始使用了望技能,大约半分钟后才跳下树来,和青锋一起回到队伍旁边,无奈地说道:“树叶太茂盛了,远处根本就看不清楚,不知道过来的是什么东西,大家小心点就是了。”动物踩到树技发出的沙沙声越来越响,七人清楚战斗已经不可避免,橙儿迅速给七人加上了祝福术,然后给黄天加上了守护之光,给赤血和蓝羽加了力量强化,最后才是给紫雷加了元神强化。与此同时,翡翠召唤出一个巨大的钢岩巨人,紫雷身边的雷球变得越来越亮,还不时发出电火花,虽然雷元素的数量已经极为庞大,已经开始电离空气,开始迫不及待地展示它们的强大威力。过了大约两分钟,五个黑影直接撞开了挡在路上的树木,出现在严阵以待的七人面前。在篝火的映照下,七人看到的是五头巨大的黄色野猪。最中间的一头明显要比两边的四头大一些,而且脖子后面的鬃毛也与其它四头的黄色不同,是油亮的黑色,明显是一个头领级的魔兽。在野外,头领级的魔兽很少,一般五百只同种魔兽才会出现一头,但头领级的魔兽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它们的各种能力是一般魔兽的两倍,但它们身上的材料却是极好的生活技能素材。七人虽有幸见到这头头领级的巨型森林野猪,但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七人中战斗力最强的紫雷和青锋也只有三千五左右的能力,遇上四个实力达到三千的森林野猪,七人就是一场苦战,若再加上一个能力四千以上的头领的话,如果出现一个失误,可能七人中一个也别想活着离开。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