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饼和红枣糕
夏薇刚刚大学毕业,正在找工作,可她读的是普通大学,专业又偏,转悠了两个月,工作还没着落。夏薇急啊,她家的日子挺难的,母女俩租住在小区一户人家的车库里,她是靠妈妈当清洁工供她念完的大学,心想等自己毕业后参加工作了,也好帮妈妈分担一点,可现在工作都没着落,还怎么分担?
小区里住着一位张老板,开着一家挺大的公司,正在招人。夏薇也去试过了,但人家嫌她读的学校太次,拒绝了。夏大妈也上门去求过人家,人家还是没答允。
人微言轻,关键是她们和张老板攀不上交情,人家是大老板,自己是穷百姓,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哪里攀得上什么交情呀!
这一天,夏薇无意中看到,张老板从外面回来时手里提着一袋南瓜饼,她的眼睛一下子亮堂起来:妈妈做南瓜饼最拿手了!她赶紧回家,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妈妈。夏大妈一听,也觉得这是一个能和张老板搭上话的机会。
夏大妈赶紧去菜市场买回一个大南瓜,又提回两袋糯米粉、面粉,母女俩就忙活起来。等做好了,尝一口,脆香生津,比外面卖的南瓜饼强多啦!夏大妈赶紧找来干净的食品袋装了,亲自给张老板送去。
这南瓜饼连续送了七天,张老板那边还没动静。
第七天,夏薇出门,正碰见张老板匆匆从家里出来,他下了楼,经过身边的一个垃圾桶时,将一个沉甸甸的食品袋扔进垃圾桶里。夏薇眼尖,一下认了出来,那食品袋就是她妈妈用来装南瓜饼送给张老板的。等张老板走远,夏薇走过去,冲垃圾桶里望了望,只见头天晚上妈妈送给张老板的南瓜饼,全原封不动地扔在垃圾桶里呢!夏薇赶紧取出来,因为有食品袋裹着,还是干净的,打开袋子,香气扑鼻。
就在这时,一个小伙子跑了过来,从夏薇手里接过那只袋子,笑嘻嘻地说:“暴殄天物啊,这么好吃的东西给扔了,多可惜。给我吧,咱可别浪费了。”说着,小伙子拎着袋子上楼去了。
傍晚,夏薇回到家里,妈妈又在那里忙活着做南瓜饼,忙得满头大汗。夏薇看着,眼里发酸,走上前将东西都收了,说:“别做了,人家根本不吃,全扔了。”
夏大妈知道情况后,想了好久,说:“再好吃的东西也架不住天天吃,他们是不是吃腻了?咱得换换花样。有一次我看到张老板买红枣糕呢,也许……红枣糕人家爱吃?”夏大妈说完,又匆匆跑出门,去市场上买红枣去了。夏薇真想拦住妈妈,但她知道,拦不住。
打那之后,夏大妈又开始给张老板做红枣糕了。夏薇多了个心眼,每天早晨留意观察,看张老板会不会又将红枣糕给扔了。还好,一连三天过去,没见张老板扔。夏薇和妈妈很高兴,也许做红枣糕,对路了。
第四天,夏薇刚出门,迎面碰上那个曾经拿走过南瓜饼的小伙子,小伙子迟疑了好半天,然后跟夏薇说话了:“别让你妈给张老板送东西了,人家不吃的。他们现在没好意思白天扔,都改在晚上扔了。”
夏薇愣住了:“为什么?”
小伙子说:“有一次,我听见他们夫妻俩说话,其实呀,不是东西不好吃,是他们不敢吃。”小伙子吞吞吐吐的,最终还是说了原因:“你妈是扫地的,他们怕……怕东西不干净。”
夏薇脑子里“嗡”地响了,这真是莫大的侮辱啊!她和妈妈做南瓜饼和红枣糕的时候,真的比做贡品都要讲究,每一次都是将案板抹得一尘不染,手洗了又洗、净了又净,人家居然嫌她们做出的东西脏,就因为妈妈的地位卑微、身份低贱!
看见夏薇眼里湿漉漉的,小伙子解释说:“其实也怨不得人家,我就租住在张老板家的楼下,每次都听到了,他是坚决不让你妈妈给他送东西的,是你妈妈太想给你找份工作,执意要送的。”
这一天,夏薇非常伤心,她躺在床上蒙头大睡,整个情绪沮丧到了极点。就在她自怨自艾的时候,那个小伙子不请自来,他主动介绍了自己的情况,说他叫程凯,也是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想找工作,可找了两个月,还没着落。
相同的经历让两个年轻人有了共同语言,夏薇这才坐起来与人家聊开了。一谈起找工作的艰难,两个人都唉声叹气。
聊着聊着,程凯突然产生了个想法:“既然找工作这么艰难,我们不如自己创业好了。你妈妈做的南瓜饼和红枣糕那么好吃,我们干脆卖南瓜饼和红枣糕。”
一提到南瓜饼和红枣糕,刚刚振作起来的夏薇顿时就没了精神头,她连连摇头。
程凯问:“你是嫌卖南瓜饼和红枣糕丢人?你要是嫌丢人,由我出去卖,你和你妈妈负责在家里做。”
夏薇叹了一口气:“我不是嫌丢人,我是想,我们那么上心地做出来的东西,张老板都嫌不干净,现在上街去卖,还不会招人嫌弃?”
程凯的双眼放起光来:“这倒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创意,我们干脆做个玻璃房子,透明的,让人家从外面都看得到我们是怎么做糕点的。大家不都担心食品安全问题吗?我们就明明白白地经营,眼见为实,顾客会信任我们的,我们的生意会好的。”
程凯的话让夏薇有了信心,两个年轻人热火朝天地规划起来。
一个月后,夏薇和程凯通过创业贷款建起了一个流动玻璃房,他们的糕点店开张了,可别说,这样透明的经营还真被顾客认可了,他们的生意火爆得不得了。两个人忙不过来,夏大妈也辞了清洁工的工作,来搭手了。才短短两年的时间,夏薇和程凯已经开了三家分店,成了小老板。朝夕相处,两个人也相爱了,已经登记结婚了。
结婚的前夕,两个人将各自的东西搬到了一处。夏薇在为程凯整理东西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张聘用通知书,那是一家大公司寄给程凯的,时间正是两年前他们计划着创业的那个夏天。
夏薇愣住了,她扬着那张通知书,问程凯:“你那时候不是说你没找到工作吗?这张聘用书又是怎么回事?那时候已经有公司要聘请你了!”
程凯笑了笑:“是的,那时候我是找到工作了,但你没找到工作呀!我不能撇下你,一个人去上班,我有工作了,你咋办?”
夏薇打趣起来:“可那时候我俩并不熟呀,难道那时候你就暗恋上了我,所以不愿撇下我?”
程凯的头摇得像拨浪鼓:“别臭美了,我那时候会暗恋你?你那么消沉,还真入不了我的法眼。”
夏薇不相信:“你说谎,你要是没爱上我,干吗放弃好好的工作不干,跑来帮我?”
程凯解释说:“因为南瓜饼和红枣糕。”那时候,他租了房子找工作,但两个月过去了,工作没着落,钱却花光了,到后来,连吃的东西都买不起,只能饿肚子。就在他饿得眼冒金星、认为自己快撑不过去的时候,他无意中发现张老板将夏大妈送的南瓜饼全扔进了垃圾桶。这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就是靠那些南瓜饼和红枣糕度日的。张老板前脚将那些东西扔进垃圾桶,他后脚立马从里面拿出来,当食物。
程凯动情地说:“我听到过张老板夫妻间的谈话,知道他俩嫌弃你们做的食物,但我一直没有说破,因为我需要那些食物。直到我接到聘用书了,我才告诉你。那时候我是真的打算去公司上班的,但看到你那么消沉,我有些不忍心,毕竟咱俩境遇差不多,更何况是你们让我挨过了最难挨的日子。没有你们的南瓜饼和红枣糕,我只怕真的会饿死,我不能不知道感恩……”
听着,听着,夏薇哭了,她紧紧地抱住了程凯,哽咽着说:“你……是好人。”
“我们都是好人,懂得不依赖,懂得自立自强的,都是好人。”程凯俯下身来,深情地吻着夏薇,她已经成了他真心的爱人。
英模就在我身边
暑假之初,我参加了“寻访共和国英模”的活动。我们来到平江交巡警大队,对大名鼎鼎的郭晓红叔叔进行了采访。
在采访之前,我就在网络、报刊上了解了一些郭晓红叔叔的英雄事迹。知道他已经做了16年的警察,他得过的荣誉连他自己也数不清,去年他更是以“全国特技优秀人民警察”的身份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亲切接见。今年,他又入选第三届全国“十大人民警察”候选名单,在此之前的两届江苏没有人入围,这可是我们整个苏州人民的骄傲。因此一路上我的心情就无比地激动,真想一下子飞到郭叔叔身边。
还好,平江交巡警大队离我校很近,不一会儿就见到了我仰慕已久的郭叔叔。
郭叔叔把我们领进了接待室,一坐下,我们就迫不及待地问了许多早已准备好的问题。如:“郭叔叔,大家都说您是一位微笑待人的警察,您是怎样做到的?”“郭叔叔,您做交警这么多年来,最大的体会是什么?”“郭叔叔,作为第三届全国‘十大人民警察’候选人,您有什么感想?”“郭叔叔,您在工作中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面对我们机关枪似的提问,郭叔叔都作了详细地回答。接着,我们又参观了郭叔叔及他的战友们的荣誉室,看着那一面面锦旗,一块块奖章,一张张奖状,一幅幅照片,我们都不由自主地发出了啧啧的赞叹声。
通过这次采访,我们都被他爱岗敬业的崇高精神所感动,最让我们佩服的是他7年来,坚持帮扶一个三胞胎盲童家庭,用爱心谱写了一曲至善至美的真情乐章。
“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是我毕生的追求。”一路上,郭晓红叔叔那掷地有声的话语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他是当之无愧的英模,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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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红高粱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12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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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红日》“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红日》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择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书籍或是观看红色电影,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主要描写的是1947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写了发生于1946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党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所以此战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写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写了孟良崮战役。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非常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终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希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红日》除了让我缅怀革命烈士们的崇高气节外,更教会我面对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应该全力以赴,不畏困难,勇往直前;在生活和工作中,应该学会与人协作,重视团队精神。《红日》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红日》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1946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党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发起了涟水战役攻占涟水,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一支“常胜英雄军”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国民党企图压逼解放军在沂蒙山区决战,妄想消灭华东野战军。沈丁部队在莱芜西北的吐丝口地区,配合友邻部队,包围敌军。在莱芜战役中,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用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家长点评:当看到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国民政府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枪支弹药,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作义,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最后,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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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鞋子篇一:红鞋子 张睿桐_妈妈今天给我讲了《红鞋子》的故事,老鼠帮一只红鞋子找到了另外一只红鞋子,这回红鞋子就有伴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生命不能孤零零的,人也不能孤零零的,要有伙伴才能快乐。篇二:红鞋子 于子叶_这几天晚上,妈妈一直在给我读《红孩子》这本书,我挺喜欢里面的小故事。特别有意思,妹妹也很喜欢。但字比较小,我读起来很累,现在是妈妈给我讲,过一段时间我要试着自己读。篇三:红鞋子_我读完《红鞋子》这本书,它讲述了一只被主人丢掉了的红鞋子,在一只小老鼠有帮助下,克服了很多困难,最后终于回到家里的故事。它告诉我一个道理:做事情只要有耐心,什么事情都能做好的。篇四:红鞋子_红鞋子这本书里有很多很好看的故事,里面的《红鞋子》这篇最好。还有长翅膀的狐狸,很好,还是中国的超好书呢!推荐!篇五:_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不要泄气,要当什么困难都没有。还有,你不小心摔跤的时候,不能哭泣,要勇敢地爬起来,这样长大之后才能有出息。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4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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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理解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述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之后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述。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礼貌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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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灯篇一:做南瓜灯今天晚上,爸爸为我做了一个南瓜灯。爸爸先在南瓜上画了一个眼睛,然后又画了一个鼻子,接着画了一个嘴巴。画完这些,爸爸用一把小刀把画好的几个部位沿着边切了下来,又在南瓜灯里面挖了个小抗准备放蜡烛用,接着,爸爸让我找了一个小蜡烛,可是那个小坑做得太大,没放进去,爸爸找了一段铁丝用钳子卷成一个小圈,这次终于把小蜡烛放进去了。南瓜灯很漂亮,我喜欢它。篇二:滑稽、可爱的南瓜灯星期六,我上书画班回到家,看到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红红的小南瓜。我赶快准备了刀、笔、蜡烛和牙签。我先用笔在南瓜上画了眼睛、鼻子、和嘴巴。然后,我让妈妈用刀先把南瓜的顶部切开,我把里面的瓤都用勺子,一点一点的掏空。妈妈又用刀沿着眼睛、鼻子、嘴巴的虚线切开。这样,小南瓜的脸上就有了一张滑稽、可爱的笑脸了,我又用牙签把蜡烛固定在南瓜的底部。哈哈,我的南瓜灯做好了。篇三:南瓜灯今天我补完课回到家,我亲自做了一盏漂亮的南瓜灯。我来到厨房,找来了一个大南瓜,先用小刀在南瓜顶上开了个天窗,再用一口气把南瓜里的瓤全挖出来,幸好没有弄坏。接着,我又找来一根蜡烛,然后用牙签把蜡烛小心翼翼的固定在南瓜壳里。就这样一盏小小的而又漂亮的南瓜灯就做好了。我把南瓜灯提到屋里,拉上窗帘,屋里黑洞洞的,看着自己做的南瓜灯亮了,就得自己的心也亮了。篇四:南瓜灯万圣节快要到了,我想要一个和去年一样的礼物南瓜灯, 因为,我去年的南灯已经变成标本了!妈妈请雕刻师傅用小金瓜雕刻了一个南瓜灯,特别好看哦,它有一副和我一样的大板牙,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可是,鼻子长的有点尖像皮诺草的鼻子,最可爱的是它有一顶小西瓜帽,帽子拿开里面放上蜡烛还能照亮呢!对了,同学们,我还买了面具和假牙呢,明天放学我要带出去和院里的小朋友玩做迷藏!篇五:南瓜灯今天看电视上正在教小朋友做南瓜灯,我决定自己也亲手做一盏南瓜灯。我找来一个大南瓜,一口气把南瓜瓤全部挖出来,幸好没有弄坏。我先用小刀在南瓜顶部开了个天窗,又找来一根蜡烛,然后用牙签把蜡烛小心翼翼的固定在南瓜壳里。就这样,一盏小小的南瓜灯就做成了。我把南瓜灯提到卧室拉上窗帘,并且把门关紧,屋里黑漆漆一片。我点燃了蜡烛,这是南瓜灯发出了柔和的灯光,照亮了屋子。看着自己做的南瓜灯,我心里美滋滋的。篇六:万圣节南瓜灯万圣节要做南瓜灯,我爸爸早早地就给我买了小南瓜,做南瓜灯的时候,爸爸用刀在南瓜上给刻好几张面孔,有小猪的脸、有呲牙咧嘴的脸、有笑眯眯的笑脸,爸爸问我喜欢拿一个,我说喜欢呲牙咧嘴的鬼脸,因为是万圣节吗,里面放上点燃的蜡烛,挺好玩的。我把南瓜灯带到了幼儿园,老师和小朋友们一起点上了南瓜灯,快乐地过起了万圣节,老师还告诉小朋友们回家让爸爸妈妈也给做一个南瓜灯或西瓜灯。篇七:做南瓜灯10月31日是万圣节,也叫鬼节。英语班的老师让我们做一栈南瓜灯。首先,我们到市场买南瓜,结果我们没有买到南瓜,买了一个紫色的又大又圆的茄子。回到家后,爸爸先把茄子的蒂芭削掉做盖子,再把茄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掏空了 ,接着我用铅笔画出眼睛,嘴巴,鼻子的位置,爸爸按照我画的线,眼晴,嘴巴,鼻子都整整齐齐地切了下来。这样,一个南瓜头就做好了。最后我把蜡烛放在南瓜灯里,点着蜡烛,盖上削下来的蒂芭盖子,一个恐怖南瓜灯就做好了。1200字以上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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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汤在一个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种着一棵棵高大的古树,有大有小。树边有许多的南瓜。在一个寂静的森林里有一间古老的小白屋,小白屋看起来像个巨大的南瓜立在小南瓜中间,旁边有一个旋转的梯子院子里种了很多又大又甜的南瓜有大有小。房子里的花猫小鸭,还有松鼠。那里面有一些闻起来好香的汤。到了晚上如果你够幸运的话,可能我们还可以透过窗看见一只猫在吹风笛一只松鼠在弹斑鸠琴,一只可爱的小鸭子在唱歌。这可能会是你喝过最好喝的汤了,这是猫吧南瓜细细的切成一小片做出来美味的汤。这是松鼠辛苦的把水搅做出来的汤,这是鸭子舀起一点点的盐小心再小心倒进刚刚好盐做出来的汤他们在那里西里呼噜的喝汤,他们喝完汤在一起,高兴的弹琴唱歌。然后跳上床一起钻进被子里那是猫慢慢缝出来的被子,那是松鼠辛苦绣了花边的被子。被子里头塞满了鸭子柔软的羽毛。古老的小白屋里非常平静和谐,他们每天分头做自己的工作,他们都非常开心快乐!可是有天早晨,鸭子早早起来看了看他俩还没有睡醒。他轻手轻脚的走进厨房对着松鼠的汤勺小声地微笑,生怕他俩醒来:“如果我来做大厨的话”他说小声的自言自语到,:“那不是非常好么”哐啷汤勺掉了下来,然后鸭子快速的走回卧室,用手高举着汤勺大声说今天轮到我来搅汤啦。松鼠看到后大声尖叫:“那个勺子是我的!”那搅汤是我的事,快点还给我,你还太小了。凶巴巴地说,“我们应该要按原来我们的方式来煮汤。”可是鸭子把汤勺抱的非常紧,松鼠使出全部的力气拼命啦……忽然,哎呀!汤勺飞到了半空不停地转呀。不料的中了猫的头,这下麻烦可就大了。这间古老的小白屋里充满了激烈的争吵,吼叫和混乱。我,我不要住在这里啦,鸭子哭哭啼啼的说:“你们从来都不让我帮你们的忙。”他把行李装进她的小推车里,带上小花帽。难过地摇摇摆摆地离开了。等我们快速的收拾好,之后猫生气的大吼道:“你一定会回来的。”松鼠也握着他的汤勺在空中。不停地挥来挥去摆来摆去。可是过了很久,鸭子他并没有回到这里没回到这里吃早饭没有回到这里吃午饭。“我一定会找到他的。”猫带着一种从未有的嘲笑口气说他只不过是躲在外面生气,不改进来罢了。我赶打赌,他一定坐在南瓜园里某个地方,可是鸭子并不在南瓜园里,他们把这里每一个地方都找了,但怎么找都找不到他。于是他们只好等。等鸭子自己回来但是他们等了一个好长好长的下午。都不见鸭子回来,猫站在门口看了看门外松树在地板上来来回回的走动,急的都快哭出来了他们咕哝着,等那只小鸭子回来,他一定会跟我们道歉的。可是,鸭子并没有回来,甚至没有回来喝汤。恶心死啦!放太多盐了,汤一点也不好喝,他们煮的太咸了,反正他们也不饿,但是他们对着晚餐哭力,眼泪掉进汤里,把汤弄得非常的咸,松鼠吸了吸鼻子,说我们应该要让他搅汤的他也只不过是想帮我门的忙而已。猫留着眼泪对松鼠说:“我们还是出去找一下他吧。”猫和松鼠在这好黑好黑的森林里走来走去。可是怎么都没看见小鸭子,他们越走越远,越走越害怕。他们担心小鸭子一个人独自在树林里会遇到可怕的狐狸,遇到残暴的狼,遇到狠毒的姑婆遇到饥饿的熊。可是他们找不到小鸭子怎么办才好呢?他们急急忙忙的走啊走。他们走到了非常陡峭的悬崖边,向下望了一望。猫哭着喊:“小鸭子,说不定早就掉下去了,呜呜……:”我去救他,松鼠大叫吱吱一声,他顺着一根又细又长的绳子,摇摇晃晃的爬了下去,他爬到了地面上大声叫,四处都找过啦!可是他仍然找不到小鸭子。然后悲伤地对小松鼠说。说不定啊,小鸭子找到比我们更好的朋友啦。说完猫大哭起来。有可能。松鼠大叫起来,又说那些朋友一定都愿意让他帮忙让着他。他们想了又想,最后他们拖着非常沉重的步伐向回走去,一路上他们越想就越觉得鸭子不会回来,他们的想法准没错。可是他们快要到家的时候他们看到了古老的小白屋里头还亮着灯是鸭子一定是鸭子他们一边尖叫一边冲进大门中。鸭子转过头看到了他们非常高兴,鸭子小声说:“他已经好饿啦,”虽然天色已经很晚了,但是他们还是决定在一起做汤……鸭子任在开心的搅汤的时候,猫和松鼠一句话都没说还让鸭子搅拌即使鸭子搅拌的飞快把锅里的汤溅到了他们身上,溅到了锅子外面,但他们还是没有说话。然后鸭子告诉松鼠要放多少盐?松鼠非常认真地在听,可是结果,这一锅汤,还是你喝过世界上最好喝的汤。就这样这件古老的小白屋又再次恢复了往常的平静和和谐,直到鸭子说我现在想要吹风笛……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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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南瓜我们阳台上还有一小块空地。我想:让它空着怪遗憾的,刚好科学老师Miss曹发了南瓜种子,就买一个大花盆来种南瓜吧。四月三十日,我开始种南瓜了。栽种很简单,先在花盆中挖了一个坑,把7颗南瓜种子均匀的散落在坑四周,让它们分布均匀。播好种后,再把水浇透就大功告成了。五月中旬,小南瓜种子都顺利晋级为小苗儿。它们的叶子很可爱,形状有些像小狗耷拉着的耳朵。叶子嫩绿,上面有些软乎乎的茸毛有点像茶叶,很是可爱。小南瓜苗们都在茁壮成长,不过也出了点意外:老三不幸去世!我分析罪魁祸首可能是“爱瓜心切”又缺乏农业常识的我。因为我看老三有些弱不禁风,好像有些头重脚轻,于是在休息时间给它做了“移植手术”,之后又对它十分“殷勤”,一个劲儿地给它浇水施肥,把它护理的太过“周到”。所以,我不得不面对这个悲痛的事实:它被“肥”死了!后来,我送了两棵给邻居的小妹妹。五月下旬的一个星期天,我们全家去南高峰玩。我看见外婆拎着一个不透明的纸袋,很好奇。可外婆一直到茶叶地旁才允许我打开看,里面竟是我含辛茹苦培育的3棵绿油油的南瓜苗。我不免有些生气和不解,外婆为什么要把这3棵长得十分健康、茁壮的南瓜苗挖出来?外婆说:“我们家里的场地太小了,它们长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现在把它们移植到更辽阔的大自然,就是为它们创造新空间,让它们生长地更好!”“可是你怎么保证这3棵小南瓜苗能安全地活下来呢?它会不会被路人无情的踩死,或被茶农冷漠地铲除!结出的小南瓜会不会被人偷走?”我手捧纸袋,不舍地反问外婆。外婆一再向我说明,移栽是小南瓜苗最好的出路。爸爸也安慰我,以后可以经常来探望它们,施施肥,浇浇水,顺便锻炼身体,一举多得!我看着袋子的3棵小瓜苗,很有生机、活力四射,仿佛对着我微笑,似乎也在说:“没关系,我们接受得了考验,相信我们!”我最终同意让它们定居南高峰,并为它们分别选择了相邻的三个栖身之地:大树下,茶叶地边和小路旁。六月上旬,唯一留在家里的独苗——老六攀藤了!它变得好强壮,如果它可以直立起来,肯定比我高多了!它的翠绿的叶子越来越大,渐渐连我的手掌都遮掩不住了。上面的毛毛越来越长,越来越粗,越来越硬,已经有点儿像松针了,挺扎手的。它的藤攀在阳台上,有些像爬山虎,经过阳光强烈照射后,又像累趴下的人疲惫无力地横躺在沙发上。六月下旬,南瓜开花了,欣喜的我仔细观察后,不禁失望了,因为这次开的全是雄花。不过,我并不气馁,依旧充满期待。七月初,我去了北京度假。临行前,我给爸爸妈妈补课,教他们如何照料南瓜。过了一周,爸爸给我打电话,电话那头很清晰地传来“争吵”声:原来是南瓜长到六七米长了!爸爸妈妈在开“家庭辩论会”——该不该给南瓜掐藤?我和外婆坚定地给出了答案:必须掐藤。我多了一份欣喜和期待:南瓜长大了,何时才能结果呢?八月上旬,我回杭州,又看到南瓜开了几朵黄色的花。里面的蕊细细长长的,雌花下面还有一个青青的小南瓜。渐渐地,渐渐地,有一个小南瓜长得越来越大,成了我最大的希望。可是中旬时,不幸发生了意外:那天,骄阳似火,太阳高高地挂在天空,火辣辣地照射着大地,就像一个大蒸笼,烤得我一直躲在空调房里,无暇顾及南瓜的安危。南瓜藤被晒得从供它攀爬的绳上脱落下来,竟然靠在被晒得滚烫滚烫的铁栏杆上!等外婆发现,后果已经很严重了:那一截儿南瓜藤被烤伤了,小南瓜也焉儿了。虽然经过外婆的悉心照料,挽救了南瓜的生命,可惜……那个小南瓜是不能结果了。现在,已经是八月底了,我的南瓜又结了一个小瓜。我希望,这个南瓜可以顺利长大,结出丰硕的果实。到时,我会大摆南瓜宴,欢迎你来品尝!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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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和玫瑰红雪白和玫瑰红把母亲的小草屋收拾得非常干净,人朝里面一看,就觉得很高兴。夏天里,玫瑰红料理家务,每天早晨母亲还没有醒,她就放束一花在她的床面前,那束花是摘下每一棵玫瑰树上的一朵花做成的。冬天里雪白生火,把锅子挂在火钩上,锅子是黄铜的,擦得非常于净,像金子一样发光。晚上,如果飘着雪花,母亲说:“雪白,去把门闩上。”然后她们就坐在灶边,母亲戴上眼镜,朗诵一本大书,两个女孩一面听,一面坐着纺线。她们旁边躺着一只小羊,她们后面竿子上蹲着一只小白鸽,把头藏在翅膀底下。一天晚上,她们这样亲热地坐在一起,有人敲门,好像要进来。母亲说:“玫瑰红,赶快去开门,可能是一个旅行的人,要想寄宿。”玫瑰红就去把门闩打开,她想,一定是一个穷人,不料,却是一只熊,它把肥大的黑头伸到门里来。玫瑰红大声叫喊,转身就跑;小羊哗哗地叫,小鸽扑扑地飞起来,雪白躲到母亲的床后面。但是熊说起话来,它说:“你们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们,我快冻死了,只要在你们这里取暖。”母亲说:“你这可怜的熊,躺到火旁边吧,但是要小心,不要烧着你的皮。”母亲又喊:“雪白,玫瑰红,出来,熊不会害你们的,它很老实。”她们两个就走出来,小羊和小鸽子也慢慢地到跟前来,它们都不怕熊了。熊说:“孩子们,给我把皮上的雪拍下来吧。”她们去拿扫帚,把熊的皮扫干净,熊躺在火旁边,呼噜呼噜地哼,非常高兴、舒服。没有多久,他们都很熟了。就同那位笨客放肆起来。她们用手扯熊的毛,把她们的脚放到熊的背上,把它推来推去,或者拿一根榛树枝,向它乱打,如果熊哼,她们就笑。但是熊高兴让她们这样办,只是她们作弄得太厉害的时候,熊就喊道:“让我活着吧,孩子们:雪白,玫瑰红,你要把向你求婚的人打死了。”到了睡觉的时候,大家都要上床睡,母亲对熊说:“靠上帝保佑,你就躺在灶边吧,那里可以躲避寒冷和恶劣的天气。”等到天一亮,两个女孩就把熊放了出去,它踏着雪到森林里去。从这时起,熊每天晚上在一定的时候来躺在灶旁边过夜,并且让两个女孩尽量拿它开心;她们和它玩得很熟,每天都要等到那位黑朋友来了之后,她们才闩门。春天来了,野外一片绿色。有一天早晨,熊对雪白说:“现在我要走了,整个夏天都不回来了。”雪白问:“好熊,你到哪里去呢?”“我应该到森林里去,防备恶毒的矮人偷我的宝贝。冬天里,地皮冻得很硬,他们只得呆在地里,不能爬出来。但是现在太阳把冰雪融化了,把大地晒暖和了,他们就要钻出来,找东西,偷东西。东西经过他们的手,放到他们的洞里去,就不容易再找到了。”雪白对于这次别离非常难过。雪白给熊开门,熊挤出去的时候,门上的钩子把熊皮撕掉了一块。雪白好像看见金子发光,但是她不能确定。熊赶快跑开,不久就在树后面不见了。过了一些时候,母亲叫孩子们到森林里去拾柴。她们看见野外有一棵大树倒在地上,树旁边的草里面,有东西在跳上跳下,她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她们走到跟前,看见是一个矮人,面孔苍老憔悴,白胡子有一尺长。胡须的末端嵌在一个树缝里,矮人跳来跳去,好像绳子拴着的一只小狗,不知道怎样办才好。他睁着一双火红眼睛,瞅着两个女孩叫道:“你们站在这里干什么!你们不能帮帮我的忙吗?”玫瑰红问:“小老头,你作什么呢?”矮人回答说:“好奇的笨丫头,我要劈开这棵树,弄些小木头到厨房里去烧。因为大块木头马上就把我们的数量不多的一点食物烧焦了,我们吃得不多,不像你们贪吃的粗人。我的运气很好,已经把楔子打进去了,一切都按照希望进行,但是这块可恶的木头太狡猾,忽然跳了出来。树缝很快合拢,我来不及把漂亮的白胡子抽出来,就给夹在里面,弄得我脱不了身了。结果倒落得叫你们这些油头粉面的蠢孩子笑话!呸,你们真可恶!”两个女孩费了很多气力,但是拔不出胡子来,因为夹得太紧了。玫瑰红说:“我去喊人来帮忙。”矮人粗暴地说:“糊涂的疯丫头,谁要你再去喊人来,你们两个我已经嫌多了;你们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吗?”雪白说:“不要着急,我已经有办法了。”她从口袋里拿出剪子来,把胡须的末端剪掉。矮人一得到自由,就抓着一只藏在树根中间装满金子的口袋,提了起来,叽哩咕噜地说:“粗鲁东西,把我漂亮的胡子剪掉了一段!魔鬼要来整你们的!”他一面说,一面把口袋往背上一搭,掉过头就走了。过了一些时候,雪白和玫瑰红要钓鱼来作菜。她们走到小河旁边,看见一个大蝗虫朝水里面跳。她们跑去看,认得是那个矮人。玫瑰红说:“你要到哪里去?你不是要到水里去吗?”矮人喊道:“我不是这样的一个呆子,你们没有看见这条该死的鱼要把我拖到水里去吗?”原来矮人坐在那里钓鱼,很不巧,一阵风把他的胡子和钓丝吹得绞在一起。马上有一条大鱼上了钩,弱小的矮人没有气力把鱼拉起来;鱼反而占了优势,把矮人拉了过去。虽然他尽力抓着草秆和芦苇,但是没有多少用,他不得不跟着鱼跑,随时有被拉到水里去的危险。两个女孩来得正巧,把他拉住,想把胡子和钓丝解开,但是没有办法,胡子和钓丝纠缠得很紧。她们只有又拿出剪刀来,把胡子剪断,因此,又损失了一小部分胡须。矮人看见了,就向她们喊:“你们这些淘气东西,毁坏一个人的面容,成什么样子?你们剪断了我胡子的末端还不够,现在又把最好的一部分也剪掉了;我见不得我家里的人了。但愿你们赶快跑开,连鞋底都跑掉!”然后他就去拿了一袋放在芦苇里面的珍珠,一句话也不说,拖着袋子就走,在一块石头后面不见了。不久,母亲叫两个女孩到城里去买针线、绳子和带子。她们走过一块荒地,荒地上随处堆着大块岩石。她们看见一只大鸟在空中飞来飞去,在她们头上慢慢地转圈,越转越低,最后停落在不远的一块岩石跟前。她们马上就听到一种尖锐悲哀的叫声。她们跑去看,大吃一惊,原来那只鹰已经把她们熟识的矮人抓住了,要带着走。两个好心肠的女孩,马上拉着矮人,同鹰争夺了很久,才使鹰把掠夺品放下来。矮人在受了意外的恐怖,精神恢复之后,声音怕人地喊道:“你们对我不能仔细一点吗?你们把我的薄褂子撕得破破烂烂,七穿八洞的,你们真是又粗又笨的蠢东西!”然后他拿了一袋宝石,又钻到岩石底下洞里去了。两个女孩对于他的忘恩负义已经看惯了,还是走她们的路,到城里去办她们的事。她们回家的时候,又走过那块荒地,把矮人吓得一跳,原来矮人把口袋里的宝石倒在一块于净的地上,没有料到这么晚还会有人来。夕阳照着光亮的宝石,闪闪发光,显出各种颜色,极其美丽,两个女孩站在那里看。矮人叫道:“你们站在这里张着嘴看什么!”他很生气,灰色的脸变成了朱红色。他还想骂下去,却忽然听到一声大叫,一只黑熊从森林里跑出来了。矮人吓得跳了起来,但是他还没有逃到他的洞口,熊已经到了他跟前。他非常害怕,叫道:“亲爱的熊,饶了我吧,我愿意把我所有的宝贝给你,你看,这里放着这些美丽的宝石。饶了我的命吧,你哪里在乎我这个又小又瘦的人呢?我简直塞不了你的牙缝;倒不如去抓这两个很坏的女孩子,她们倒真是两块嫩肉,她们肥得像小鹌鹑一样,上帝保佑,你把她们吃了吧。”熊不听他这些话,用前掌把那恶毒的东西打了一下,他就不能动弹了。两个女孩已经跑开了,但是熊喊她们:“雪白和玫瑰红,你们不要害怕,等一等,我要同你们一起走。”她们听到它的口音,就站住了。熊走到她们跟前,熊皮忽然落下来,他站在那里,变成了一个美男子,全身穿着黄金的衣服。他说:“我是一个王子,被这个偷了我的宝贝的恶毒的矮子施了魔法,变成一只野熊,在森林里跑着,要他死了之后,我才得救。现在他已经得到他应得的惩罚了。”雪白和他结了婚,玫瑰红和他的弟弟结了婚,他们平分了矮人积聚在洞里的大宗宝贝。老母亲在她的两个孩子家里,平安宁福地住了好多年。她把两棵玫瑰树也挖了去,栽在她的窗户前面,它们每年开着美丽的白玫瑰花和红玫瑰花。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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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和红玫在森林附近的小村庄里,有一对活泼可爱的小姐妹。她们长得像玫瑰花一样美丽。她们还有个好听的名字:白雪和红玫。渐渐地姐妹俩长大了。白雪文静温柔,红玫开朗好动,姐妹俩的感情非常好!她们总是手拉着手,一起去田野里玩耍。阳光明媚的天气,她们常常会去森林里采野果。因为她们心地善良,森林里的小动物会亲热的靠近她们----小兔啃吃着她们手中的白菜叶;小鹿在她们身旁静静地吃草;小马则围绕着她们又跑又跳;鸟儿会飞到她们身边尽情的唱歌。当黑夜来临时,姐妹俩就依偎着躺在松软的草地上,一直睡到天亮。她们的母亲也知道这一切,所以并不会担心她们。一天晚上,白雪和红玫又在森林的草地上睡着了。天亮后,她们看到一位英俊的少年走过。他的白衣裳被阳光反射的闪闪发亮。少年微笑地望着她们,然后走向了森林的深处。当姐妹俩回过头时,惊恐地发现她们竟睡在了悬崖边。假如再走几步,准会摔到深渊里的!后来,姐妹俩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微微一笑,说:“孩子,那一定是一位天使,他在保护你们呢!”一转眼,冬天到了,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姐妹俩靠在母亲身边,听她讲动听的故事。忽然,屋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红玫打开门一瞧:天哪!外面竟站着一只大熊!红玫尖叫着向后退,白雪也吓得躲在了母亲的身后。“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们!”熊说,“我只是很冷,想进来取暖。”“可怜的熊,”母亲说道,“躺到火边来吧,小心别烧着了你的毛。”熊微微点头,感激地走进来。姐妹俩见它并不那么凶猛,便不再害怕了。没多久,姐妹俩便和它熟络起来。她们和这位笨拙的客人玩起了游戏:扯它的毛发,几只脚一同踏在它的背上,使它翻来翻去。屋里传出一阵阵欢笑声。当她们玩得太过火时,熊才大喊:“白雪啊,红玫,你快要打死你的求婚人了!”从那天开始,每天晚上,熊都会光临,并乖乖地躺在火炉边和白雪,红玫一起玩耍。转眼间,春天悄悄地来临了。一天,熊向她们告别:“我要去森林里保护我的财宝,防止矮人偷窃。那些矮人很可恶,他们冬天时藏在冰块下,春天才会出现,四处偷东西。”姐妹俩很难过,因为这个可爱的朋友就要离开了。熊走出门时,掉了一撮毛发,白雪似乎看到了里面发出了一道金光,但她一时无法确定。很快,熊就消失在林海中。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一天姐妹俩去森林拾柴。在斑驳的阳光下,她们看到树丛里有一个小矮人。他的长胡子被卡在树缝里,就像一只拴在绳子上的狗不停的乱跳。小矮人看到姐妹俩,大声嚷嚷着:“还站着干什么?难道你们不会帮忙吗?”姐妹俩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帮他拔胡子,可是,胡子卡得太紧了。“我去找人帮忙!”红玫说。“你这个没头脑的笨丫头!难道就没有别的法子?”小矮人咆哮着。“别着急,”白雪说,“我来帮你。”她从口袋里掏出出一把剪刀,把胡子的那端剪断了。“你们这些粗鲁的家伙!竟然剪断了我漂亮的胡子,你们会遭到惩罚的!”小矮人说着,抓起藏在树根处的装满金子的口袋,头也不回地走掉了。过了些天,白雪和红玫去钓鱼。她们在小溪边,见到一个蚱蜢似的东西要往下跳。两个人走近一瞧:噢,又是那个小矮人!“你想跳河寻死吗?”白雪问。“我才没那么傻呢!”小矮人说,“难道你没看到那条该死的鱼拖我下水吗?赶快过来帮忙!”姐妹俩使劲抓住小矮人,把他拽上了岸。接着,小矮人叫着:“真粗野!你们赶紧滚蛋,滚得连鞋子都丢掉才好!”说完,他便从草丛中提出一袋珠宝,一步一拐地消失在岩石后。回家的路上,她们碰巧看到小矮人正在欣赏自己的宝石。晚霞照在明亮的宝石上,宝石变得美丽耀眼,姐妹俩看呆了。小矮人吓了一大跳,大吼道:“不许看,不许看!”就在这时,只听一声咆哮,一头黑熊从林中奔了出来。小矮人心惊胆战地哀求道:“亲爱的熊先生,饶了我吧!我把所有的财宝都给你!你还可以去吃掉那对姐妹!”熊并理会他的哀求,一掌把他打倒在地。姐妹俩吓得慌忙朝前跑,这时候,熊突然喊道:“白雪、红玫别害怕!”多么熟悉的声音!姐妹俩仔细一瞧,发现它正是那天她们曾经收留过的熊!熊一转身,熊皮突然脱落了,一位英俊的年轻人出现了!“我是一位王子,”他说,“小矮人偷走了我的珠宝,又施了妖术把我变成了熊,现在,我终于解脱了!”后来这位王子娶了白雪,他的哥哥选了红玫做妻子。他们平分了小矮人的财宝,一家人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1200字以上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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