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二八大杠
还是初冬,天已寒冷,再加上近日凄雨,于是晨间的万有引力就发挥的更淋漓尽致了,硬是“引”的起不了床,那就顺势再睡会吧。昏昏沉沉熬到八点,不得已要赶去上班了,匆匆忙洗漱完毕出门望着天空霎时间犯了愁,细雨已变大,顺着廊檐哗哗流下,可是车车还仍在遥远的绍兴啊,要怎么去上班啊?打车吧,可是自打有了滴滴打车,我们这类几乎不打车的人便是受着出租车的冷落,不下载软件,根本没法打到车的,步行已是来不及,看来只能骑着我的小毛驴自行车赶往单位了。
单手骑车大致初中时已经娴熟,事隔20多年,今日重操旧技,依然稳妥,一手雨伞一手掌车把,英姿飒爽的顺利到达单位,衣服竟没有淋湿。欣慰之时,朋友问询今日上班方式,骄傲的告诉他,骑着我的小毛驴来的!下雨呢,怎么骑?笨哪,要么打伞要么雨披,难不成顶着雨骑过来的吗?于是惊呼,呀!还有这本事,淑女一枚,看不出啊!危难之时,还是要做一做女汉子的嘛!哈哈哈!
说起单车,我们把记忆拉到最初的印象,那肯定就是二八大杠了。那是80年代乡村较为时髦的交通工具,倒不是每家每户都能拥有的稀罕物。幸事,我家的第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提回家时,爸爸的好友和乡亲都来道贺吃酒,煞是热闹,而我也才是个四五岁的小毛丫头,对于新奇的东西自然是怀着好奇害死猫的勇气去捣鼓车轮子车脚踏,不知道怎么的就把左手的无名指塞进了链条连带扎进了齿轮里,于是喜事随着我的高达100分贝的哭喊变成了混乱的场面,鲜血的教训是我受伤的这个手指终究留下了点小小的残缺,再也伸不直了。
说是到了三年级,乡村里几乎家家都有了自行车,加重的二八大杠,男孩子一般三年级便开始学习骑车,由于个子小,不能随意跨过横梁,便只能一只脚别过三角区,叉到另一边,踩着半拍却骑得飞快。女孩子们羡慕也是纷纷行动起来,学着男孩们蹩脚的样子倒也是学的快的。大致是我最后一个没有学习骑车的孩子了,也是胆小怕摔,迟迟不敢尝试,还好因为邻居宗霞的爸爸的一句炫耀(小妹啊,我家宗霞都会骑车了,你咋还不会啊),那个夏天,我顶着烈阳在打谷场开始自己踏着车单边滑行,滑行的弊端就是重心难以把握,常常是人摔倒了,自行车就压在我的腰上,于是天天的腰上总是有些新伤旧痕。努力总是不会错的,渐渐的滑行可以了,便开始叉过三角区踩半圈算是骑行了,这小小的进步往往会带来特大的欣喜,熟练了之后,便和小伙伴相约去马路上骑行。大致小孩子也有寻求速度的刺激,当看着同伴们一个个从很陡的坡上冲下去的欢呼雀跃,我也跟着尝试了回,然而结果是风一般的速度让我失了衡,新手毕竟还是新手,我带着掌心和胳膊上触目惊心的伤痕哭着回家了,以后的以后再也敢再疯了。
大致到了初中,二八大杠的用处彰显的更充分,有车的同学基本都是前面斜坐一个在梁上,后面载一个在后座上,一路嘻哈回家,不过向来是男孩子才敢这么做的,那时候即便哪个男孩子有心想要载一个女孩子回家,也是不敢的,最多胆子大点的只敢载在后座上,而后座上的女孩子也坐着笔挺,不敢触碰到男孩子的衣服。倒是兄弟姐妹出行,才会有这样温馨的时刻,哥哥会把我放在前梁上,姐姐坐在后座上,于是兄妹三潇洒的赶街去了。后来我家有了轻便的凤凰牌女士自行车,因为没有横梁,又轻巧,所以掌控容易,遇见下雨的天气,可以单手骑车也是轻车熟路的事,好在车小,遇事紧急可以用脚支撑着地,不会容易再摔,这也算是一大人性化的改良。
事隔多年,今日冒雨骑车,又想起生命里的那些带着时代色彩的记忆,它们都鲜活得流动在脑海里,只要轻轻一扒,满满的都很清晰,记忆中的二八大杠,好亲切、好怀念。
行走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这是一个平凡的歌手唱的一首不平凡的歌。在荆棘遍布的人生之路上,只有将自己的才能化为尘埃才能平安无事,碌碌无为的度过平淡的一生吗?
我不相信世上有命运一说,更不相信只有化为尘埃才能平安。我相信自己绝不会因不平凡而丢掉一切;我相信自己有能力能够守护好身边的一切;我永远不会为了平安无事而选择一生碌碌无为。如果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我会选择那条荒草萋萋去十分幽寂的泥巴小路,即使另一条路宽阔明亮,但我依然不会放弃最初的选择。
我会孤独的走在空洞的时光漩涡中。时而大步流星,时而彳彳亍亍,身边也许只剩下时有时无的蛙鸣。暮然回首,我也许会感概时间的漩涡转动得太快,总会来不及驻足欣赏沿途那灿烂绚丽的崎岖之路;也许会错过一些珍惜的人或事,我也会将无奈、失望给予自己,那会是多年后宝贵的回忆。走着走着,身上的包袱越来越沉重,毫不客气的压在我那羸弱的身躯之上。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脚步越来越慢,呆滞的目光虽还凝望着远方,但早已失去了焦点, 眼里溢出迷茫。没有任何办法了,我只有强打起精神,向未知的光芒探去。但品味艰难也许也是幸福的,我仍然伐着坚定的脚步前行。
“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半路就放……”这同样是一个平凡的歌手唱的一首不平凡的歌。或许只要有一颗亘古不变的心,化为千万尘埃又能怎样?永远不变的梦想,你同样可以在平凡而漫长寒冷的冰天雪地中走出如火的人生,在亿年冰封中留下你的烙印。
也许时间的漩涡是百变无常的,我们这些凡人猜测不透,也无权掌控,但我们却可以主宰自己行走的方向与信念。在亿万年的时间尘埃中,留下我们独一无二的印记。那时,我们便可以在疲倦是放慢匆匆的脚步,去欣赏一下沿途绚丽的美景;在冰天雪地中放下行李烤烤火,再加快脚步,走向梦想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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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随笔】记忆中的二八大杠还是初冬,天已寒冷,再加上近日凄雨,于是晨间的万有引力就发挥的更淋漓尽致了,硬是“引”的起不了床,那就顺势再睡会吧。昏昏沉沉熬到八点,不得已要赶去上班了,匆匆忙洗漱完毕出门望着天空霎时间犯了愁,细雨已变大,顺着廊檐哗哗流下,可是车车还仍在遥远的绍兴啊,要怎么去上班啊?打车吧,可是自打有了滴滴打车,我们这类几乎不打车的人便是受着出租车的冷落,不下载软件,根本没法打到车的,步行已是来不及,看来只能骑着我的小毛驴自行车赶往单位了。单手骑车大致初中时已经娴熟,事隔20多年,今日重操旧技,依然稳妥,一手雨伞一手掌车把,英姿飒爽的顺利到达单位,衣服竟没有淋湿。欣慰之时,朋友问询今日上班方式,骄傲的告诉他,骑着我的小毛驴来的!下雨呢,怎么骑?笨哪,要么打伞要么雨披,难不成顶着雨骑过来的吗?于是惊呼,呀!还有这本事,淑女一枚,看不出啊!危难之时,还是要做一做女汉子的嘛!哈哈哈!说起单车,我们把记忆拉到最初的印象,那肯定就是二八大杠了。那是80年代乡村较为时髦的交通工具,倒不是每家每户都能拥有的稀罕物。幸事,我家的第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提回家时,爸爸的好友和乡亲都来道贺吃酒,煞是热闹,而我也才是个四五岁的小毛丫头,对于新奇的东西自然是怀着好奇害死猫的勇气去捣鼓车轮子车脚踏,不知道怎么的就把左手的无名指塞进了链条连带扎进了齿轮里,于是喜事随着我的高达100分贝的哭喊变成了混乱的场面,鲜血的教训是我受伤的这个手指终究留下了点小小的残缺,再也伸不直了。说是到了三年级,乡村里几乎家家都有了自行车,加重的二八大杠,男孩子一般三年级便开始学习骑车,由于个子小,不能随意跨过横梁,便只能一只脚别过三角区,叉到另一边,踩着半拍却骑得飞快。女孩子们羡慕也是纷纷行动起来,学着男孩们蹩脚的样子倒也是学的快的。大致是我最后一个没有学习骑车的孩子了,也是胆小怕摔,迟迟不敢尝试,还好因为邻居宗霞的爸爸的一句炫耀(小妹啊,我家宗霞都会骑车了,你咋还不会啊),那个夏天,我顶着烈阳在打谷场开始自己踏着车单边滑行,滑行的弊端就是重心难以把握,常常是人摔倒了,自行车就压在我的腰上,于是天天的腰上总是有些新伤旧痕。努力总是不会错的,渐渐的滑行可以了,便开始叉过三角区踩半圈算是骑行了,这小小的进步往往会带来特大的欣喜,熟练了之后,便和小伙伴相约去马路上骑行。大致小孩子也有寻求速度的刺激,当看着同伴们一个个从很陡的坡上冲下去的欢呼雀跃,我也跟着尝试了回,然而结果是风一般的速度让我失了衡,新手毕竟还是新手,我带着掌心和胳膊上触目惊心的伤痕哭着回家了,以后的以后再也敢再疯了。大致到了初中,二八大杠的用处彰显的更充分,有车的同学基本都是前面斜坐一个在梁上,后面载一个在后座上,一路嘻哈回家,不过向来是男孩子才敢这么做的,那时候即便哪个男孩子有心想要载一个女孩子回家,也是不敢的,最多胆子大点的只敢载在后座上,而后座上的女孩子也坐着笔挺,不敢触碰到男孩子的衣服。倒是兄弟姐妹出行,才会有这样温馨的时刻,哥哥会把我放在前梁上,姐姐坐在后座上,于是兄妹三潇洒的赶街去了。后来我家有了轻便的凤凰牌女士自行车,因为没有横梁,又轻巧,所以掌控容易,遇见下雨的天气,可以单手骑车也是轻车熟路的事,好在车小,遇事紧急可以用脚支撑着地,不会容易再摔,这也算是一大人性化的改良。事隔多年,今日冒雨骑车,又想起生命里的那些带着时代色彩的记忆,它们都鲜活得流动在脑海里,只要轻轻一扒,满满的都很清晰,记忆中的二八大杠,好亲切、好怀念。【作者:临窗观雨】原创文章,版权归作者及本站用户所有,未经授权杜绝转载,违者追究法律责任。如果你好的文章,可以点击【投稿】,让大家看到你的作品,同时也有稿费可以拿,快来投稿吧!你还可以加入投稿交流群:51873550,结交更多喜欢文字的朋友。欢迎你来。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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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王冯生是个没落的贵族子弟。有个捉鳖的人欠了他的债不能偿还,就以鳖抵债。一天,那个人献给他一只大鳖。冯生见它形状奇特就放了它。一天,他从女婿家回来,走到恒河畔时,天色已近黄昏。这时,他见一个醉汉后面跟着两三个随从,正一颠一跛地走来。醉汉远远看见冯生就问:“什么人?”冯生随便答道:“行路人。”醉汉生气地说:“难道没有姓名,为什么只说是行路人?”冯生因为急着赶路,对他的话置之不理,直走过去。这样一来,那醉汉更生气了,抓住他的袖子不让他走。冯生很不耐烦,但解脱不了,就反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醉汉喃喃回答说:“我是从前的南都令尹,你想怎么样?”冯生说:“世间哪有这样的令尹,真是辱没了世界。幸亏是从前的令尹,如果是现在的令尹,那不得把行人都杀光吗?”醉汉非常愤怒,打算对冯生动武。冯生大声说:“我冯某人不是好惹的!”醉汉听了,竟变怒为喜,跌跌撞撞地下拜说:“你是我的恩人,刚才冒犯你了,请不要怪罪!”他叫随从先回去准备酒菜。冯生推辞不得。两个人握着手走了几里路,才到一座小村子。走进去,只见房屋华丽漂亮,好像是富贵人家。醉汉的酒渐渐醒了,冯生问他的姓名。他说:“说出来你不要吃惊,我是本地的八大王。刚才西山的青童请我去喝酒,不觉过量了,冒犯了你,实在惭愧。”冯生知道他是妖怪,但他的情感和言词都很诚实,也就不害怕了。一会儿,八大王摆设了丰盛的筵席,催冯生坐下来痛饮。最豪爽,连饮了几杯。冯生担心他又喝醉了,再次纠缠骚扰,便假装喝醉了,请求去睡觉。八大王已明白他的意思,笑着说:“你莫不是怕我癫狂?请你不要畏惧。说喝醉了酒的人没有品行,不记得隔夜的事情,这是骗人的。酒徒不讲德行,故意冲犯的十个中就有九个。我不会把无赖的行为施加给年长的人的,你就放心地喝吧。”冯生又坐下,劝道:“你既然自己知道,为什么不改变你的行为呢?”八大王说:“我担任令尹时,天天喝得酩酊大醉。自从触怒了天帝,被贬回这个岛,我发誓要痛改前非,不走老路。现在衰老得快要死了,加之又穷困潦倒,所以旧态复发。你的教诲我恭敬地领教了。”两人倾心交谈之际,远方的钟声响了。八大王站起来,抓住冯生的手臂说:“我藏有一件东西,姑且报你的大德。这东西不能长期佩戴,如愿以后,再还给我。”说完,八大王从口里吐出只有一寸多高的小人,用爪子掐冯生的手臂,冯生痛得像皮肤裂开了一样。八大王急忙把小人按在上面,一松手那小人已进入皮肤里,指甲的痕迹还在,而且慢慢凸起,鼓起一个小肉包。冯生惊问这是什么东西,八大王却笑而不答,只是说:“你应该走了。”他送冯出门,自己返回去。冯回头一看,村舍全都消失了,只有一只巨鳖,缓慢爬入水中不见了。冯生惊讶了很久。自从得到鳖的宝贝,他的眼睛变得无比明亮,凡是有珠宝的地方,埋得再深他都可以看见;即使是从来不知道的东西,也可以随口说出它的名字。有一次,他从卧室里挖出几百串钱。后来有个人要卖房,冯生知道房屋地下有无数钱,就用重金买下来居住。从此,他变成了富翁,还收藏了各种难得的珍宝。一天晚上,冯生在睡梦中梦见八大王气宇轩昂地进来说:“我赠送给你的东西,现在应该还给我了。如果佩戴久了,会耗人精血,损人寿命。”冯生答应马上奉还,他请八大王留下来作客,八大王辞谢说:“自从听了你的规劝,我戒酒已经三年了。”说完,就用嘴咬冯生的手臂,冯生痛极了,醒过来一看,那个小肉包已经消失了。从此以后,他又和普通人一样了。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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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豪侠三年后,豪侠墓前,素问双眸中是不是的流落伤心地泪珠。(期间说的话我记不清了,就从说完后开始讲起)。最终,她跪在一阵的墓前,继续落泪,拔出匕首,正当即将要引咎自尽是,她突然间感到后面有人,她转过身来,凝视着身后“豪侠?”她心里不禁疑惑。她以为豪侠七君子已经复活,可是恰恰相反,豪侠根本没有复活,一切只是“幻觉迷魂散”造成的。见到素问毫无防备这里,秦熹派手下持着三尺长刀向素问走去。素问:一阵~~~~~~~~~~~~~那人毫不留情,手起刀落,素问昏倒在地。秦熹露出奸诈的笑容,道:跟我斗!走!说罢,转身便走。只留得可怜的素问昏死在血泊中。这时,一个带有铁面具,衣衫褴褛的年轻人走到素问身边。俯下身,仔细端详着她,眼中流露出悲痛。——医馆——素问披散着头发,面部狰狞,双手紧紧的抓着覆盖在身上的锦被,额头流出晶莹的汗珠,像是做了噩梦。嘴里还伴着:“一阵,不要走,一阵~~”这是,那个带着铁面具的年轻人,端着一碗药走进来。看到面部狰狞的素问,便将药随手放在桌上,走到素问的床边,握着她的手。铁面具:素问,素问,我不走,你不要害怕!慢慢的,素问放松了,面部也舒缓了。铁面具:素问,快起来,吧药喝了。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素问缓缓的睁开眼睛,可是看到的却不是想看的。素问:啊!你是谁?你怎么在我的房间?铁面具:别,别误会,我不会还你的,把药喝了吧。素问:一阵?你是一阵。说着,素问抓住他的手。那人惊慌失措的缩回手,连忙站起身。铁面具:不是,我,我,我不是。素问皱起眉,脱开锦被,站起来,道:你为什么不肯承认呢?铁面具:我不是风一阵,我为什么要承认!(冷漠语气)素问苦笑:你既然不是他,为何有知道他姓风?一阵突然慌了阵脚,慌慌忙忙中支支吾吾的说了一句。一阵:我,我,我说了我不是他,他早就已经死了!在他爱的女人把自己让给别人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我不是风一阵,我是铁面。他一直没有转身,他很怕,很怕看到素问那双哀伤的眼中流出伤心地泪。素问:(带有哭腔)你既然,不想见我,为何又要救我。你说一阵死了,为何又不让我去陪他?一阵:因为你活着,可以让更多的人活着。不能因为儿女情长,让更多可以重获新生的人,失去生的机会。“嗵~~”素问由于胸前的上没好再加上伤心过度,终于承受不住昏倒了。脸上,依稀可以看到犹如河水般的泪在流淌。听到身后的响声,一阵转过头去,看到倒在地上的素问,他的心里即怜惜有生气。他走到了素问的身边,蹲下,用大大的手掌轻轻的抚着素问衰弱的脸。一阵:(温柔语气)傻丫头,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你真是个傻丫头!说完,一阵轻轻的把晕倒的素问抱回床上,慢慢的把锦被该到她的身上。在她纯白色的衣服上可以看到淡淡的血迹。一阵悄然的走了出去,在庭院中,一阵坐到一个石凳上,手里拿着素问当年送给他的一条秀有“素”字的丝帕。边看着,边自言自语着。一阵:素问呀素问,我何尝不想承认我就是你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可是,向我如今这副尊荣,又岂能配得上你?但愿你不要恼我,不要怪我,我只是不想让你看到我想在这个样子。说到这,一阵哽咽了。——江南(村庄)——院子里,来仪正坐在椅子上抱着一个貌似两岁多的孩子在玩。千千走了过来。千千:来仪姐,在陪无缺玩呀?来仪:是呀!千千,你看我们无缺,又长大了!千千:这么大的奶娃娃长的最快了。小无缺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千千,列开小嘴巴笑个不停。千千摸了摸他的小嘴,夸耀到。千千:好可爱的小无缺呀!无缺长大了以后呀,一定是个光芒万丈的大帅哥吧?是不是呀,无缺?无缺被千千逗得直笑。来仪:如果一辈子都能这样,过着平凡人的生活,不用管江湖事就好了!千千:来仪姐,会的,我们终会有这一天的。(远处)玉楼:男孩子不要太宠他!不然会被宠坏的!(远处)平常: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无缺有我这样的爹,怎么会被宠坏?倒是你!玉楼: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平常:你别以为我不知道!玉楼:知道什么?平常:看来你不见棺材不落泪!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的给无缺喝酒?来仪惊慌的站了起来:什么?喝酒?关大哥,你……玉楼缓缓地走来:放心吧来仪,一点点而已。千千:拜托你呀!无缺还是个娃娃,你以为他和你一样是个酒鬼呀!玉楼:所以咯。酒鬼要从娃娃培养起嘛!千千:什么谬论嘛!玉楼:酒鬼的经典格言咯!千千:你……千千举起手来,刚要打他。玉楼:开玩笑的,好笑吗?铁心:不好笑!有这功夫快点收拾收拾,我们该走了。玉楼:不是吧?这么快?来仪:是呀闫大哥,无缺还小,为什么这么急呢?铁心:急?三年了,都已经三年了,难道你们还看得下去秦熹永远这样为非作歹吗?我意已决,无需劝我!说完,转身走了回去。玉楼:所以嘛,我一直觉得他很讨厌!来仪:走吧千千。玉楼:喂喂喂,你们真怕了他了?有我在你们别怕,他这个人我很了解的,毕竟我是他的师兄(此时来仪和千千已经走远),我只要不同意,他绝不……平常拍了拍玉楼,说:人都走了。省省吧。玉楼:喂,你们什么意思呀!我是说真的,姓闫的那小子很听我的话的!喂喂,你们听我说呀……欲知详情,请看下集.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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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望二00八2001年7月13日,一个令人无比激动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北京申办二00八年奥运会成功了!这一幕刻在了无数中国人的心中,也在中国和世界的历史上留下了永恒的一笔。当电视屏幕上打出“我们赢了!”四个鲜红的大字时,全中国人民及所有海外华人无不欢欣鼓舞,整个中华大地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从此,“二00八,绿色奥运”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我想念着北京,向往着二00八年。想着想着,仿佛二00八年奥运会就在眼前……这时,我已经是一名高中生了,英语很棒,我很荣幸的成为一名奥运会志愿者。我怀着“祖国在我心中”的信念,向来自世界四面八方的朋友介绍中国,介绍北京……我乘坐飞机来到北京,放眼望去,北京的面貌焕然一新。环顾四周,到处是绿色一片,在每条宽敞的马路边都有许多环保垃圾箱,散发出迷人的清新气味。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座座体育馆相继建成。我好像进入了梦一般的世界,清新、幽美的感觉油然而生……我向外国朋友介绍雄伟的天安门,天安门向世人昭示着中国人民艰苦奋斗的革命历程,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象征。我被天安门城楼上飘扬着的五星红旗深深的震撼了!“祖国在我心中”,这是十三亿中华儿女亘古不变的真理,这是无数英雄烈士心中超越激情的呐喊,这是千百万海外同胞心中永恒的诺言!回望历史的踪迹,我们为曾经的辉煌而骄傲,我们因曾经的耻辱而奋发,我们更为曾经的追求而倍加执着!为了未来的再度辉煌,我们应从现在起奋斗拼搏!接着,我带着英国小朋友詹妮去看体育比赛,我们来到了110米栏赛场,这时,我看到刘翔坚毅的脸上写着志在必得的霸气,张开双臂充满自信地大呼一声。他拍拍胸脯,双手叉腰,蹬蹬双腿,坚毅的望着前方。发令枪响后,刘翔像离弦的箭一样飞速冲了出去,他一路领先,像闪电一样,挟着狂风与怒吼冲过终点。刘翔像惊雷一样,又一次粉碎了欧美人百年来坚不可摧的“黑色碉堡”,树起中国田径的又一座里程碑!没有人能追得上他的步伐,最完美动作,最有力的节奏,最快的速度!面对这激动人心的时刻,每个中国人怎能不欢呼雀跃!随后,我带詹妮来到体育馆,观看排球比赛。嗬!真是人山人海。现场进行的是女子排球决赛,两国的运动健儿奋力劈杀,个个都不甘落后。体育馆内“加油!加油……”的喊声一浪高过一浪,我和詹妮也加入了这热烈的队伍中,与他们一起为运动健儿鼓劲。最后,穿着红色衣服的中国女排经过年的努力再创了佳绩。体育馆内欢呼雀跃,詹妮也兴奋地与我拍掌,表示对中国的祝贺。鲜艳的五星红旗又一次升起来了,中国运动健儿又一次站在了世界最高的领奖台上,所有的中国人都站起来,挺起了笔直的腰杆,向世界证实,我们是腾飞的东方巨龙!每个人把右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上,聆听着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不由得使我感慨万千:祖国,我是在圆明园里,认识了你的屈辱和悲愤;我是在长城岭上,认识了你的雄伟和磅礴;我是在大漠荒原,认识了你的广大和辽阔;我是在丝绸大道上,认识了你的悠久和渊博。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哪一寸没有深深地烙下华夏后代的足印,哪一寸不值得炎黄子孙引以为荣?奔腾咆哮的长江、黄河,是我们沸腾的血液;千万座高耸入云的山脉,是我们不屈的盘骨;一望无际的肥田沃土,是我们开阔的胸膛;无边的森林草地,是我们乌黑的头发;祖国的每个部分,都嵌在了我们的身上,更深深地嵌在我们的心上……之后,我又带着詹妮到了乒乓球、体操等比赛场地,向她介绍比赛情况,同时,也表示了我国的中学生对外国朋友的真诚和友好。十几天的时间,我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相互祝福中,我们依依不舍地分手了,我欢迎她再到中国来。相信,几年后的中国会更加繁荣,更加富强……“起床了,上学要迟到了”。妈妈在喊。我“呼”地从床上爬起来,原来是一场梦。二00八年并不遥远,我一定会把梦想变成现实!向着“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努力!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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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人一天……最后的一天……过了,就没有了,消失了,真的不想,不想分开,我知道,我们中,没有一个会为即将分开而高兴,我们不能阻止一天后发生的一切,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好好享受在一起的分分秒秒……我会永远永远的记住他们,那些早已记得滚瓜烂熟的面孔,我会在我白发苍苍的时候,坐在摇椅上,像打开一瓶陈年佳酿一样,小心的拔开记忆中那瓶尘封已久的佳酿的木塞,轻轻地抿一口,慢慢的品尝那时的快乐,然后,再慢慢的等待,等待记忆如潮水般涌上来,渐渐的,把我淹没……静。她还和往常一样,站在那儿,那个学校的大门边,微微的笑着,唇角边,勾出一个浅浅的弧。那样娴静的微笑,那样温柔的眼神,看我像一个八爪鱼一样趴在她身上喘息,“你跑得太急了,以后小心点啊!”嗯嗯……连声音也这么温柔。忽然间,觉得好怕,好怕她突然离开我……也许正是因为太熟悉了,所以,才觉得陌生……杰。不知道该写什么,灵感全跑光了,一点也不剩……记忆中,他一直和他的名字一样,一个平凡的名,一样平凡的人……直到,四年级上学期吧?第一次,和新上任的英语老师抬杠,于是,第一次的,显露出了他的叛逆。他是喜欢足球和篮球的,亦有很多的运动细胞,但,学习不像他的体育成绩那么好,不过,杰的成绩如果好了,他还是他吗?但愿不变,永远的,保持自己原来的样子……阮。她很优秀,优秀到,有时会让人忽略她的缺点。阮做作业时总是很快,几乎像在飞一样,总让我羡慕不已,觉得她好像一个魔术师,念几个咒语,作业本上就写得满满当当的……只有阮和我谈动画片,谈宫崎骏时,我才会意识到,她和我一样,只是个孩子……穆。他和他的名字一样,木木的,只有那双眼睛总是闪着灵气,好像会说话一样,我敢打赌,如果他是个女生的话,一定是个靓女!怡。一个很淑女的名字,可她一点也不淑女,但很漂亮。记忆中的她,会开很过分的玩笑,会玩很多的网游,会很阳光的笑。昊。58个人中有50个人都叫他“耗子”,“昊”同“耗”嘛。我不得不说,“耗子”真的很有跳芭蕾的天分呢!他会劈叉,会下腰,腿可以踢得很高……他和杰是好朋友,两人都叛逆到不得了!瑶。瑶很认真,很安静。和我一样喜欢粘着静。记得第一次看见她时,就感觉,这个女生好安静啊!但是,相处久了,才发现,瑶的叛逆,那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呵呵,人太安静,反而会让人觉得不真实,还是叛逆一点的好!豪。他是个很任性的小孩,明明是个男生,说话却喜欢带上那么一点点嗲嗲的撒娇的语气,让人感觉他好像会很容易受伤,但有时,他却让我觉得,他更像一只长满刺的豪猪。也许,是因为怕再次受伤,才用刺来掩饰自己的恐惧……逸。一个属于比较“丰满”的男生,只比丁次(《火影》里的秋道丁次)瘦一点。说话慢慢的,干什么都慢慢的,感觉,他的生物钟比别人的慢了好多。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因为逸不同于其他男生的啰嗦劲叫他“唐僧”,而他叫我“悟空”……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特别喜欢欺负她,当然只是闹着玩而已。很喜欢看她气急败坏火冒三丈的样子,像一只不停鼓眼睛的青蛙,却又无可奈何,任我像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小孩一样大笑。千。一个很可爱的男生,生气的时候,脸蛋自然的鼓起来,像极了一个生闷气的小小孩。有一段时间,被我唤作“缝纫机”,渐渐的,全班都叫他“缝纫机”了。后来发现,他是个敏感的孩子,总是安静的躲在暗处,像一头受伤的小兽般静静的舔舐着自己的伤口……兰。她的名字好平凡,可她却一点不平凡。兰喜欢追求时尚。记得有段时间,我和她都迷上了戒指,我喜欢简单又带点可爱或复古的,兰却紧紧盯着完全属于恐怖类的,记得,兰第一次带恐怖风的戒指时,我和静都一致认为,兰是绝对绝对适合恐怖类的!辉。一个让你感觉很老成的少年,却总在不经意间流露出那么一丁点的孩子气。说不清他是个怎样的人,就像他的身世,总是显得既简单又复杂,有时很叛逆,这是显露在外的。我猜他一定是不愿意和老师抬杠的,也许是恶作剧,也许,是因为……佳。一个语言很犀利的女生。佳一直让人感觉她很强势,她总能把你反驳到哑口无言。浩。我们班典型的“多动症”患者,一到上课时总是动个不停,一卷胶带都能玩的津津有味,我们常戏称他是老舍笔下的猫,一个毛线团都是玩具。晓。安静到让你感觉不到她的存在的女生,我们常常忽略她的存在。她总是默默的学,默默的看。亮。自恋且狂妄的男生,总说自己是“靓仔”,我上下左右盯着他绕了N圈,就是找不出他哪里靓了,怎么看都很平凡嘛,由此可见,这个人自恋的可以!……那些永远活在我记忆中的人,是那么的鲜明,常常想起,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情景,恍若昨日……会想,六年,究竟有多长。如果按秒算,一定是个天文数字吧。刚步入小学,觉得六年是那么遥远且虚幻的概念,现在,却近到你可以触碰,那满是泪水和分别的两个字……分离的时刻在被一只无形的手一分一秒的拉近。我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只我短短十二年生命历程中,第一次分别,今后还有很多很多次……但,只一次就让我这么伤感,希望,今后,只有这么一次就够了。时间总是在匆匆流逝,我们相处的时限也只有半天了……其实,毕业后,我们仍在一起,不是吗?只是以另一种方式和我在一起,活在深深的铭记的海洋和荒凉的深渊……在记忆的光晕里,一日长于百年……我并不指望在一起多久多久,我只想让你们知道,S—H—M—I—L-YOUR......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