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开始开始简单
-----题记
伴着油墨的浓香,思绪在考场作文上飞逝,"开始",当然要简单的开始意境的漂游,带我领略这"简单"的开始.
感受花的芬芳因为淡淡的香味总把人带入一个新的开始,品位栀子花,淡雅质朴清醇,简简单单,感受沁人的芬芳,从简单开始!
寻觅一本书,领略书中独有的"黄金屋,颜如玉,千钟栗",细读开头别为简单,而内容却如此丰盈洒脱,这样的简单的开始,让我沉醉,令我神游!
品一杯香茗,是如此惬意,"苦丁,龙井,碧螺春"是我的最爱,闲暇之余,便静静的品,几片茶叶在沸腾的水中飞跃,开始品位很简单,苦中略有几丝芳香,涩中含有几点馨甜,不禁想起妙玉的一句话"一杯为品,两杯便成了解渴的蠢物"简单地静品一杯茶,令我深深地感受到人间的镜花水月,沧海桑田.
写一卷诗文,构思,联想,神游挥洒,流下的便是那简单的文字,但简单中渗透着哲味,哲味里飘飞着感悟,再简单的开始中寻找生命的及至致,呵,这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的开始!
点横竖撇捺,构成我求知的开始,当然简单,简单就好,因为那会让我更珍惜生活,更热爱人生!
简简单单,让我们从这里开始!
简单爱
在回家的路上,他遇见了一个穿着单薄的破衣服的小乞丐。那个小乞丐瘦骨如柴,好像三天没有吃饭的样子,他旁边有一个婴儿。老人不由自主的挪动着脚步,向小乞丐走去。老人见小乞丐十分可怜,就那出了50元给了他,让他买些衣服和吃的东西。只见小乞丐接过了钱,冷冷的一笑。老人被小乞丐的那冷淡的表情,感觉到十分奇怪了。老人好奇的问:“我给你钱,你为什么做出这样冷淡的表情呢?”小乞丐回答:“因为这钱刚刚好。”老人问:“刚刚好什么?”小乞丐说:“这50元刚刚好可以帮这小东西买奶粉。”老人突然感到了亲情的温暖,又处于好奇的问:“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呢?”小乞丐说:“我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他是我在街上检到的”
这时寒冷的风又吹了起来,但老人的心却是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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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简单地爱看书,没有任何理由,只因为喜欢而喜欢。最爱在晚上熬夜看书,觉得看起来蛮过瘾的。常常,下晚自习回到家,我都会抱着本课外书看。少了白天街市的喧嚣,放上音乐,伴着徐徐吹来的凉风,那感觉最惬意不过了。固执地爱看书。爱看童话:灰姑娘的水晶鞋是白鸟送的;沉睡一百年的公主要靠王子的一吻来解救;老鞋匠的好心使他得到了天使的帮助;小人鱼的善良让她没有了变成泡沫的危险……爱读小说:“人吃人”的现象让我不寒而栗;珍妮的悲惨命运让我恨上帝的不公;鲍西娅的聪明才智让我佩服;曹操杰出的军事才能更令我赞叹……我爱看书,自然看的书也多,此外,我还订了两份阅读刊物,可我爸却老担心我看不完。不用说,结果当然是?我爸失算了。记得上六年级后,我曾给自己立下一个禁令:从此不再购买和订阅作文杂志(因为我发现,一些所谓的优秀作文大都很垃圾:或矫柔造作,或虚华无实,或空洞乏味)。可当后来第一次与《创新作文》邂逅,我原本坚不可摧的禁令就土崩瓦解了。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好的作文杂志,当即萌生出相见恨晚的感觉。这不,我就迫不及待地订了《创新作文》。真的喜欢《创新作文》了,是那种纯纯的,很简单的喜欢。看《创新作文》,很轻松,很舒服。而且正由于此,我的写作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写真话,抒真情。看书,真的能带给我很多快乐。许多时候,如果心情不爽,看书就可以让我有种解脱的感觉。可能是爱看童话和小说的缘故,我没事的时候总爱幻想。暑期不是听了名为《一个人流浪》的歌么?我就想,若是有一天,我一个人流浪,大概会去寻找一个世外桃源,然后定居,在那儿无忧无虑地生活下去吧!简单地爱听歌。和很多人一样,我也爱听流行歌,但和追星族们不同,我几乎没有一个崇拜的歌星,只是单纯地爱听歌而已。听《曹操》,听《三国恋》,听《江南》,听《美人鱼》,听……听歌,真的是种享受,我爱细细聆听,慢慢品味,想象出一幅有诗意的画面,美哉!听歌,实乃人生一大乐事也!固执地爱听歌。在听歌中,我发现,是潮流不一定就好听,不一定就是精华。其实,听歌,自己喜欢就好,不是么?所以,我现在一不在乎某首歌是否流行,只要自己认为好听就行了,才不管别人怎么看呢。简单爱,顾名思义,简简单单地爱。是的,不论是看书或是听歌,我都只想简简单单爱!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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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据说羽族的战士在森林中能力会得到大幅度提升,森林中,羽族几乎是无敌的。但是,有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这个传说,传说中的战神听雨,作为一个人族,在森林中的战斗力提升要比羽族要高上很多……——后世著作《兵种相克论》当晚,达尔市。“什么!”姐姐的叫声从旅馆中传出,弄得我紧紧堵住了耳朵,退到了门边。姐姐看着我买回来的大弓,又好气又好笑,哭笑不得地说道:“弟弟,你被杀猪了知道么?这破弓最多值10个银币,你却花两个金币‘低——价’买来……哎,这弓怎么这么重啊?”猛克走进了我们的房间,听姐姐说完我下午的遭遇,不禁大笑起来:“哈哈,这小孩子玩的玩意,顶多值几个银币,哈哈……”说着,他伸手准备拿过弓,当他手握住弓的时候,却突然停住了,脸上露出了吃力的表情:“哎呀,这弓怎么这么沉哪?什么破弓!”“很重么?”我疑惑道,右手轻轻一提,确实有点吃力,但是也不至于吃力到那种程度,我把弓拿起来,说,“再贵也无所谓,反正买都已经买了,而且,我也比较喜欢用弓箭的!“你怎么这么像羽族的那帮家伙呢?真受不了!”姐姐微笑着说道,“睡吧,明天还得赶路呢,只不过这钱的问题,嘿嘿,我知道你已经身无分文了……不过你的自己解决……”后人认为,听雨买到“射日神弓”其实一点都不亏,两金币换一把绝世神兵,值!——选自后世著作《绝世神兵论》从达尔市出发,向东北方向走,两天后,我们置身于一个巨大的森林之中,走进森林,我就感觉自己仿佛融入了森林一般,自己和自然融为一体,仿佛自己就是这片森林,我吸收着森林的气息,感觉无比的清爽。一天后,我们迷路了……“靠!”我蹲下,仔细看着地上留下的标记,“走了大半天,都黄昏了,还没走出森林,更可恶的是,我们又来到了这个地方,迷路了!”“怎么回事?”姐姐问道,“按照地图上说,一直往北走就没错了啊!”“唰”,猛克从树上跳下来,道:“我上树看了,到处都是树,根本找不到出路!”“神圣的风啊,请赐予我力量,请让我借助你的眼睛,忘像丛林的深处——精灵之眼!”(风属性二级魔法,借助大自然的力量,洞察到森林深处的情况,洞察范围之局限于森林之中,根据能力的大小来决定洞察范围的大小,以欣风现在的能力,应该可以洞察到一公里到两公里左右的地方)欣风高高举起法杖,风元素向她法杖顶端的绿色宝石处聚集,不一会儿,形成一个绿色的眼睛的形状,飞向高空,欣风闭上眼,利用精灵之眼洞察周围的一切。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怕打扰欣风施放法术,一分钟后,欣风睁开了眼睛。“怎么样了?”姐姐连忙问道。“奇怪,在森林中怎么还会有那么一大队人马?”欣风皱了皱眉,自言自语道,“而且他们全部身着黑衣,大概是黑魔骑士团的,似乎是来追杀某些人的~”“大概有多少人?”姐姐眉头微皱,问道。欣风抬头望望天,答道:“起码有200人!”“200个职业骑兵……”所有队员不禁倒吸一口冷气,黑魔骑士团大家都是听过的,所有团员身着黑衣,专门收取某些贵族的利益,去执行围剿消灭计划,黑魔骑士团口碑极为恶劣,据说他们只要看见有村落,就会实行劫掠,碰到行人或者商队,不抢劫都有鬼。“他们全部都是向我们这个方向靠拢,呈包围状,目标肯定是我们五个!”欣风道,“若是普通的抢劫,他们应该是呈普通的进突状队形前进,这旁边都没什么人,目标只有可能是我们!我想他们应该是受到那个威尔逊男爵的雇佣,来找我们报仇的,听说了听雨副组长实力的强悍,所以雇佣了这么多……”“等等!”我打断了欣风的话,对大家道,“森林中骑兵发挥不是很好,战斗力顶多达到50%左右的发挥,在森林中称霸的是羽族的战士,步兵在森林中发挥至少能达到85%以上,而且据说黑魔骑士团只有30%的人是正规的骑士,其他的是拿来做炮灰的量产型骑兵,能力顶多在初级骑士左右!森林中骑兵的行进速度不是很快,我们利用魔法和弓箭可以对他们的攻击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打不过再跑!”“嗯……也就只有怎么办了,将计就计,行动!”姐姐迟疑了一会儿,命令道。“等等!”我说道,大家都停止下了脚步,“都别动,站到我身后,然后布置绊马索!”“绊马索?”大家疑惑道,不一会儿,看到我诡异的笑容,都领会到我的用意,露出了微笑……“停!”黑衣骑士们再我身前十丈左右处停了下来,为首的黑衣骑士道:“你就是听雨?”“正是!”我退后了一步,身后就是绊马索,我微微一笑,道,“怎么?找我聊天,请按下一号键;请我吃饭,请按下二号键;送我武器,请按下三号键;找我借钱,很抱歉,请直接挂机!”为首的黑衣骑士冷哼了一声:“带你回去见我们主上!”“哦~是这样啊!”我点了点头,微微笑道,“很抱歉,您所拨打的用户忙,请稍后再拨!”“杀!死活不论!”为首的骑士一挥剑,他身后的黑衣骑士如潮水般涌上来,我诡异地一笑,向后一跃,落在了绊马索的后边,又向后退了几步,张弓搭箭。“嗖”三支箭被我一齐射出,正好射中三个骑士的坐骑,结果很简单——倒地。“哎哟!”冲上来的骑士跟中邪似的,一个个摔个人仰马翻,绊马索总共有二十多条,够他们好受的了……“停!”为首骑士挥手,所有骑士停止了前进。“光之女神,赐我神力,天下邪灵,一扫而光——圣光降临!”(三级光明系多人攻击魔法,拥有较高的伤害力)躲在树上的姐姐开始施放魔法,她右手的粉红法杖稍稍前倾,瞬间射出二十余道光束,被击中的骑士全被一层白光所包围,动弹不得,光明神力,正侵蚀着他们的力量。“风,大自然的精灵,神圣之风,吹散大地的邪气,咆哮吧,疾风!——风之咆哮!”(三级风系多人攻击魔法,拥有较高的伤害力,欣风得以成为高级魔法师的绝招)欣风也开始施放法术,一层淡绿色的光圈以她为中心,向周围扩散,被击中的黑衣骑士,瞬间都被小型龙卷风所包裹,风刃折磨着他们,发出阵阵的惨叫。和光明魔法不同,光明魔法是柔和的,让你根本感觉不到痛苦,而风魔法则是狂暴的,风魔法所带来的剧痛是对肉体和精神的折磨。“圣骑士之矛!”(二级斗气魔力,单体攻击力强大,林肯的必杀绝技)林肯从树上落下,右手握一把骑士长矛,闪烁着光辉,一枪就戳穿了其中一名黑衣骑士的胸膛,鲜血喷涌……嗯?少儿不宜啊,太暴力了一点。“狂——战!”(二级封顶层狂属性斗气魔力,使用者的攻击力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狂战士的绝招,副作用——消耗灵力巨大)猛克举起巨斧,疯狂地向前砍杀,巨斧上泛起一层红光,每砍伤一名骑士红光就会更亮一点,威力也会更大。“停!”我拦住了向前冲的猛克和林肯,嘴角挂着微笑,对为首的骑士说:“我想大家为了一件事情,也不必闹得那么的不愉快,这样吧,我和你决斗,如果你赢了,我就跟你们走!”骑士队长一愣,对啊,他自己也不愿意让兄弟们有所损伤,隔着黑色的面具,看不到他的表情:“好吧,你,不能用魔法和弓箭,同样,为了显示公平,我不会骑着我得坐骑。不过,如果我输了的话,那又怎样呢?”“嘿嘿,输了的话,总要给点精神损失费吧!我的要求也不高,就是你们把自己的钱袋留下,然后离开,就这么简单!”我微笑着说道,我身上钱已经不多了,能赚多少就要多少。“好!成交!”骑士队长爽快地说道,他不相信一个小孩能对他身为灵骑士构成多大威胁,他翻身下马,抽出骑士剑,道,“所有人退后十米!”“构爽快,我喜欢!”我拔出长剑,道,“可以开始了!”“嗖”黑衣骑士跃起,朝着我直接斩出一剑,我把剑横在身前,我想不到身为骑士,自身在森林中的灵敏程度还这样高。“黑魔——疾!”黑衣骑士的骑士长剑上闪烁着灰色的光芒,径直向我刺来,我向右边一跃,躲过了这一击,跳进了树丛中。“哼!黑魔——斩!”黑衣骑士剑一横,横扫过来,砍倒了一堆灌木,纵身一跃,跃进了树丛。“黑魔——连斩!”进入树丛,黑衣骑士的灵敏程度立刻锐减,小心翼翼地躲着脚下的树枝。进入树丛,我感觉身心仿佛和周围融为一体,什么东西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我往后退一步,正面迎上黑衣骑士的连斩。“当当当当当当当!”长剑在半空擦出火花,我格开了黑衣骑士所有的进攻,开始反击。“风之——”我的长剑疾刺过去,“叮”地被黑衣骑士的剑挡住,“——破斩!”我的剑稍稍往上一提,猛地劈下来,黑衣骑士的剑没有挡住,这一剑直接砍下了他的面具,冷峻的脸庞上挂着不可思议的神情。“黑魔——狂斩!”黑衣骑士的剑幻化成一层细密的剑网,周围树木的枝叶被绞得粉碎,径直向我冲来。我左手不自主地在空间挥了挥,“嚓”一颗大树干突然偏离了方向“叮”骑士的剑刺在树干上,停止了前进。我的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黑衣骑士何尝不感到诧异,我左手轻轻挥了挥,“哗”大树恢复了原状,我嘴角挂上了自信的微笑。我双脚点在树枝上,跃起在半空中“飞天——”我吼到,引发自己的超级绝招,“唰”我的背后出现一个小型的六芒星阵,“呼”两个深蓝色虚幻的羽翼从中伸展出来,我完全凌空了,手中的长剑上不知何时布满了诡异的蓝色条纹,整柄剑散发出蓝色的光芒。“连斩——”我瞬间提高了自己的速度,猛地向黑衣骑士冲去,“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看不清剑的本体在何处,只见到处都是蓝色的剑之残像——由于速度太快而超出了人类眼睛的分辨速度,留下了残像。“疾!”我右手轻轻一挑,结束了这次攻击,微笑着看着对方。“完好无损?”黑衣骑士摸摸自己的铠甲,舒了一口气,刚才那变态的攻击,把他也吓了一大跳。“叮”的一声轻响,黑衣骑士的铠甲开始出现裂纹,“叮叮叮叮叮……”裂纹布满了铠甲,接着“唰”的一声,整套铠甲化为碎片,散落在地上。“胜负已定!”黑衣骑士叹了一口气,“所有人丢下自己的钱袋,撤离!”没过多长时间,所有的骑士都消失在我们的眼前。“呼”蓝色的虚幻羽翼收回到魔法阵里,我从空中跌落,打了一个趔趄,“靠,这么浪费魔力?下次没事一定不用了!”我刚才用的是我的看家本领,上古绝技——飞天连斩,据说是人族一名大将所创,失传了几百年,后,手抄本被找到,我是第一个修行成功的。“呼,你刚才吓死我了!”姐姐喘着气,小手急促地拍着自己的胸脯,“特别是刚才那骑士的那个连斩,我还认为你死定了呢!你明明可以用飞天连斩,干吗还来吓我们?”“如果不是那棵树帮我挡了一剑,你们可能真的再也见不到我了。”我平淡地说,抬头望望天,“嗯?怎么下雪了?”“奇怪?怎么会突然下雪?”姐姐抬头望望天,自言自语道。“嗯……”我掏出地图,“这里还是温带季风气候地区……属于高纬度地区,十二月份下雪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嗯,也是,已经很晚了,我看我们晚上就在这里搭帐篷睡吧?”姐姐道。“嗯,你们在这里等等!”说完,我就回头向森林深处走去。“哎?你去哪里?”姐姐连忙站起身子,问道。“去捡钱袋!”我平淡地回答道。“嗯——今天太迟了,明天捡吧?”姐姐低着头说。“不行!”我止步,回过头,语气坚定地说,“万一他们回来重新捡起来怎么办?万一被小动物叼走了怎么办?万一被雪覆盖了怎么办?不行,我今天一定要把它捡起来我今天晚上睡不着……”“嗯——那也应该有我一份,哎,你别跑,等等我啊……”姐姐边说边跑,蹦蹦跳跳地向我离去的地方追去……“嗯?你说雨灵队长会不会喜欢上她的弟弟了呢?”林肯看着这一男一女的离去,眼神中带着迷离的神色,喃喃自语道。“按我的推断,很有可能!”欣风微笑着点点头,道,“听说听雨是被收养的,生活在一起15年了,难免也会有点……而且刚才看队长的样子似乎……”“我觉得听雨不像是人族的啊?”猛克道,“从各方面看,他都像一个羽族的,不对,更像是传说中的神族!”“你们知不知道,我敢打赌,听雨和雨灵八成是古中国的血统!”欣风微笑道。“古中国?你是说那个神圣的中华民族?……”议论还在继续,可是,听雨和雨灵,又遇上了新的麻烦……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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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我喜欢看孩子的眼睛,是那样的纯洁天真,似乎在这个忙碌嘈杂的世界里,只有他们的眼睛与心灵里是一片净。我静静的看着一个孩子的眼睛,他的感情总是很明确的表达在自己的眼睛里,开心、苦恼、疲倦与幸福,没有掩饰,也无法掩饰。那一双泛着,淡淡的,天空的颜色的眸子里,总包含着对一切事物的好奇。我仿佛看到了上帝的恩赐与生的绚丽。如此动人心弦的眼睛,唯一存在于一个纯洁无暇的孩子的脸上,而并不属于心如止水、看破红尘的僧侣;也并不属于所谓大名鼎鼎的社会名流,它们只愿找一个孩子作归宿。孩子的眼睛看到的总是最美好的事物,因此他们不假思索的相信童话,幻想着与七个小矮人一起追奔玩耍,顺便到深海里的宫殿去看看美人鱼;他们乐此不疲的瞧着卡通人物,希望有危难时阿童木能及时出现为他们的小天地带来安宁。他们的追求简简单单,喜,是露出虎牙的傻笑;悲,是雷声伴雨的大哭。心灵的简单远比生活的质朴重要,不是吗?不经意翻开孩时的照片,原来我也曾有这样一双天真烂漫的眼睛,在望了望镜子里的我,已不是曾经的那双眼睛了,简简单单的感觉已经悄然离去。或许我们可以不邪恶,但我们却无法不浑浊。于是我常常茫然的望着窗外,我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只是这样静静的坐着。可这样静静的坐着,却被认为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表现,我已经失去了心灵的简单,为什么连这样心情的放飞也不留给我?望着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我躺在床上,想着他们一张张呆滞的脸,我开始想,我们为什么要如此忙碌,日复一日,循规蹈矩,象一台台一样的机械不知疲倦却不肯给自己一丝放松,一缕悠闲。息走的人们为什么不放慢脚步,看看远处的山,近处的水;为什么不找一个小岛稍作休憩,品一杯清新的茶。在追求一种另人羡慕的生活道路上,我们已经迷失了自己,于是我不敢面对,总是强迫自己睡着或起来看书,却总感到无奈和痛苦。或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太多的理由:因为父母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因为自己要出人头地,风风光光……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为什么要给自己多一份疲倦?为什么不肯给自己一份平静与悠闲呢?于是我想学会轻松,这并不是消极,也不是散漫。而是让自己摆脱世俗,用另一种眼光看世界;而是让自己的新多几份透明,去寻找内心深处的那一份本质。可以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欣赏音乐,品位艺术,去寻找一个全新的自我。尘世间,我们把握不住心灵的简单,没有谁能“出淤泥而不染”,那就摆脱所谓的灯红酒绿,繁弦急管,让心去放飞,去寻找人生的轻松,哪怕是片刻的轻松……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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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开始我不知道该如何将我这一周的心情述说。无所事事的度过一个暑假,然后糊里糊涂的开始了我的高中生涯。第一天,真的很寂寞,甚至有点恐惧。我不属于那种很活跃的人,可是却要在一个很活跃的宿舍里生活一年,虽然周围的人都是熟悉的面孔(因为大家都是从同一个学校进入到这个重点高中的,以前或多或少都见过面),但依然有陌生的感觉。也许,性格不同也是其中一个原因吧。我的脑袋真的很混乱,无法描述的孤独感,如潮水般,快要将我淹没。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都是军训,我将自己埋藏于疲累中,让那种不安的感觉慢慢消褪。第五天,开始上课,内心已经开始平静下来,但还是隐隐有寂寞的影子。第六天,也就是现在,早上终于可以回家了,有种安心的感觉。开始的开始我们期待着长大后来的后来我们拒绝长大但是时间依然在流逝命运的齿轮依然在转动我们总是说要改变命运,抗拒命运的安排可是懵懵之中我们似乎正被命运牵着走有谁可以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沉默?反抗?还是随遇而安?400字 高一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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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入夜,没有了风,也没有了星星,静如水,凉亦如水。独自一人在孤灯下的相伴下也读,宁静而和平,端起水,遥望那亦如水的夜空。入口的液体淡而无味,没有茶香,但正因其淡,才体现了它自身的价值,当你喝酒的时候,和惯了茶,在来一杯白开水,会感到前所未有的真实。这就是生活的本色——平淡却充实。瞧,从这很简单、很平常的水上,居然也能品出生活。这看似简单的化合物实则是多么丰富啊!我们似乎该向水学点什么……生命的起源是简单的单细胞生物,正是有了它们,地球才走向生机昂然,生物界才欣欣向荣。“简单些,简单些,再简单些”,让我们在蓝天白云、小桥流水的“简单”中忘却烦恼,让我们对自己说:“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然后就让我们试着去做一个简单的人吧!不虚伪,不世故,不故作高深,不自欺欺人。做简单的人需要真诚,需要求实,需要不断舍弃心灵,不去计较个人的得失,平静的以一种博大的心胸怀去容纳一切。做简单的人是以自己的行为对生活词典中一些最伟大的词汇做最简捷明了的注解4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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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昨天晚上突然失眠了大滴大滴的汗从??一直流到了眼角慢慢的 想起了白天看的哥特式 看的有关CK的一切然后开始想我才发现我变胆小类蛮不解得 明明一个挺胆大的女子么嘻嘻......也难怪 长大了么......现在 连爽爽快快?砀 骑车耍圆手也不敢怕失去些什么吧...... 蛮冷的哈额笨死类累不啊一直都觉得孤独下意识的 拒绝阳光 我也会痛的吧......能避开的 能忘掉的 能说放弃的 能不想的那些事的偏偏在这个夏天都回?砹记性好也不好么人能忘的 就忘了 记的太牢就觉得自己蛮混蛋的呵呵难得有人这样逼自己的吧 我也蛮难的好歹 不学不学 也混到全校200以前类继续吧 再不干掉了我认为我也并不这么坚强的么妹子上学的了 才偷偷写?这俩字的嘻嘻...... 女友们都说:在单纯的像个小傻瓜,就么人说恩长大了么呵呵...... 我承认笨的有些离谱 简简单单也不错啊本?砭陀泄槐康牧 如果变复杂类我估计我就炸类?]心机吧小小自恋下也是个好女女了么?]那么复杂 也不会耍手腕至少以后不会变成蛇蝎妇人什么的呵...... 蛮好的拉不会未老先衰的当一个笨小孩哒不知道不知道400字 初一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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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那是期末之后的最后一次返校,老妈给我准备了丰盛的饭菜,品尝完那美味的四菜一汤,我便自信满满地向学校走去。走出家门,听着小鸟悦耳的鸣叫,踩着松软的树叶,背着超重的书包,慢悠悠地走在去往实验中学的路上,闻着路边烤红薯的香味,偶尔与几个同学擦肩而过时,说几句玩笑话,真是无比开心。终于来到了学校里……“哈哈……”教室里不断地传出嗡闹的声音,好像要把房顶掀开似的。老师厉声地要求着安静,可同学们却怎么也静不下来。下课时,同学们一窝蜂似地从教室里挤了出来,唯恐上课铃再次突然响起。心中急切地想到楼下洗手间时,脚下却猛然一滑,“啊!”随着一声尖叫传来,我好像坠入了宇宙的深处,慢慢地晕晕乎乎地飘着,飘着……“叮叮,叮叮叮……”可恶的闹钟终于把我适时吵醒了,原来只是南柯一梦啊!可令我无比惊奇的是,幸福在梦中竟是如此简单,但是,一切都只是虚幻而已。唯有好好地面对新的一天,真实的幸福才会如期降临……简单地说便是:珍惜当下,把握现在。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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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简是一种过程,单是一种心情,简单是一种幸福。简单是一种幸福。飞鸟用两片薄薄的羽翼飞上天空,成为动物们仰视的焦点,简单的翅膀是简单的幸福;金鱼用美丽的尾鳍拨水嬉戏,成为人们喜爱的宠物,简单的尾巴是简单的幸福;北极熊用胖胖的熊掌捕鱼,成为冰雪世界中的强者简单的行为是简单的幸福。简单是一种幸福。仙人掌用带刺的叶片保存水分,成为少有的沙漠植物简单的叶片是简单的幸福;睡莲用两三层花瓣构成个体,成为美丽的水中仙子,简单的容貌是简单的幸福;茉莉花用淡淡的香味勾勒自己,成为制造香料的上好原料,简单的香气是简单的幸福。简单是一种幸福。诸葛亮空城退强敌,成为世代相传的智慧典范,简单的思维是简单的幸福;杜秋娘浅吟《金缕衣》,成为鲜为人知的女诗人,简单的文采是简单的幸福。就像知足者长乐一样,简单是一种幸福:简简单单的点、线、面因为简单而出彩,简简单单的阳光因为简单而温暖,简简单单的笑容因为简单而灿烂……简单就是这样,它能让你在夏日感觉到冰的凉爽,在冬天触摸到火的炽热,能让你时时感受到简单的幸福。400字 高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