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650字

火星

650字 六年级 叙事

2024年10月13日,经过3天的征程,我终于来到了火星。看到这里,你或许会奇怪,火星距地球5576万公里,怎么那么快就到达了呢?告诉你吧,我乘坐的是超光速航天飞机,技的发太空舱中失重的情况已成为历史。我成了登陆火星的第一人。

我踏上火星的土地,忽然感觉只有一层稀薄的空气,根本无法承受我的重量,我一下子坠落下去,失去知觉……当我醒来时,却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间屋子之内,周围围着几个模样酷似地球人的家伙。“你们是什么人?”我打量着那些人,问道。为首的一个老人的开口了,可万能翻译机里的回答却让我大吃一惊。“我们既是地球人,又是火星人。我们的祖先是1。2万年前的亚特兰蒂斯人,那时发达的科技是你们现在的地球人所不敢想象的。可惜,当时的一个战争疯子引爆了地球上所有的核导弹,使文明毁于一旦。我们的祖先乘坐超光速飞行器逃离地球,来到了火星,遇到了火星人。在我们的劝说下,当时的火星人就利用他们高超的科技在火星上设了一个保护膜,任何东西都无法进来。你刚才着陆的‘土地’正是保护膜,是我们开启天窗才让你真正着陆的。”

“那你们为什么让我进来呢?”我疑惑不解地问道。

这时,旁边的另一个长者开口了:“其实我们一直在观察地球,我们知道地球人又有了超光速航天飞机,再现了史前文明与发达。为了不让地球人重蹈亚特兰蒂斯的覆辙,我们也曾经多次光临地球,这次让你进来就是为了让你回去告诫地球人,要保护好环境,不要让地球再次返回原始。否则的话,我们会出面制止的,凭我们的科技,想要控制地球简直是易如反掌。好了,你知道的够多了,也该回去了。”说完,手一挥,我又再次昏迷了……

当我醒来时,我所乘坐的超光速航天飞机已经开始返航了,那两位火星老者的话令我刻骨铭心,我在心里暗下决心:火星人,你们放心吧,我们一定会保护好地球的!/>

寓言的明灭与救赎

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忘神是尘世间莫大的痛苦。

——印度教教义

篇一

腐肉原则

我本是高呼在广袤无垠草原上的野狼,我崇拜着自己血统中的骄傲。

草原上的牛羊已经被时代的子弹所绝迹,我背井离乡,在荒原中奔跑了三天三夜。我可以深切地触摸到自己的饥饿,它是一把火焰,无时无刻不在把我燃烧。

终于我看到了一只野鹿的尸首,它刚刚被利刃割断咽喉,身体上还贮藏着温热的鲜血。将它吞噬,我将不再饥饿。

正当利爪向它伸去,天的一侧飞来了一只秃鹫,它掠过野鹿的躯体,抓掉了一块皮肉。它本想享受着饕餮的盛宴,可它惧怕我的利爪会把它肮脏的黑翼撕成粉碎。

可它没有想到,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双眼是否认清了食物的本质,它可能并不新鲜,它可能是块腐肉,不然这肮脏的秃鹫怎么会将它的爪牙如此放肆地掠过。

我仿佛看到了苍蝇在鹿头上飞舞。

我仿佛看到了蛆虫在鹿肉中涌动。

它的低贱已经无法匹配我高傲的血液。

就这样我向来时的反方向行走,余晖将我的身上铺上了血一样的光芒。三天后,我饿死在了自己还未被风沙掩埋的脚印旁。

而那只秃鹫,它肆无忌惮地享受着我生命中最后的一滩鲜血,它向天弥撒,然后祈祷、希望以后在每次饥饿的时候都能碰到如此自负、如此清高却又如此荒诞不经墨守成规的野狼。

篇二

有鸟翱翔的国度

太古之初有一个国家独占着一座城。城里的人是封闭而又孤寂的,他们每天为让自己生存而去工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因为他们不需要感情,在他们看来那是一种与衣食住行毫无关联的废物,正如每天有手好闲的浮云。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逃兵爱上了城里的一个姑娘,而姑娘也应允了这一个逃兵。因为城里所有的配偶对象都是在孩子初生时就已经被安排下来,所以这是一份被冷漠的世俗排斥的爱情。姑娘每天被他的父母辱骂,殴打,而那个逃兵更是不被理解地当成异类,终于他们都受不了了,翻过了城墙、踏出了国界、私奔了。

他们的私奔在城里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人们已经被好奇的天性驱动,不再去为了生存而整天工作,而是开始花费时间讨论起感情究竟是什么东西,居然会把人从这座城中拐走。于是就有了年轻人在讨论中开始羡慕那个姑娘与逃兵,纷纷追求起了自己的爱情。可传统的力量还是巨大的,城中的老一辈人还是难以接受年轻人背叛他们从一开始就已经定好了的配偶“原则”。可这不要紧,又有更多的年轻人想要一窥“自由”的全貌,兴致勃勃地带着自己在城中自由选择的配偶,翻出了城墙。最后年轻人为了方便,把城墙砸出了洞,不少的鸟儿看到了这里生机的葱茏,成群结伴地来到这里,在封闭了上百年的天空上飞舞。

讽刺的是这个城就是在这样一种私奔的潮流中迎来了自己的全盛时期,传统的力量慢慢发觉出了自身的错误,反而将私奔认成了是这座城池的特色,开始大力地提倡私奔。每当有鸟儿经过,总会看到年轻人们手拉着手共同钻过那个城墙上的洞,奔向自由的远方。而城里随着人口的减少,每个人的资产也就与日俱增,最后每个家庭都成为了家财万贯的贵族。

这个人人都丰衣足食了的国家开始崇拜起了象征着自由的鸟儿。他们认为是这群鸟儿的光临为他们增添了革新的动力,这群鸟儿也就成了他们的神。神之所到,总会有数不尽的谷粒与清水,这个私奔昌盛的国家从此得到了飞鸟之国的称号。

可这里的鸟实在太艳、这里的人实在太富,邻国终于觊觎上了这片土地。由于人口递减,这里的中年人实在是没有应付敌人浩如烟海的军队。战火就像野火在秋日里的枯草中飞速蔓延,这个国家在最后一滴鲜血流尽后无声地宣告灭亡。

当当初的那个与逃兵私奔了的女人哭泣着逃回家乡时——日久见人心,她终于发现原来逃兵一直只是以爱情作借口玩弄她的一切——她被自己的眼睛惊呆了,满地尽是死尸,生机已经被扼杀得只能看到鲜血在流淌。天空上还有鸟儿,只不过没有了往日那属于飞鸟之国的景色,只剩下一群蚕食尸体的秃鹫与乌鸦。

篇三

永恒的孤寂

黑暗能将一切掩盖,却遮掩不住月色。月色总是被人升华,因为那是一个永恒的象征,它给了人一种启迪——有些东西果真是永恒的,所以需要人去追求。

诗人和剑客是一对朋友,剑客要奔赴沙场,诗人在长亭里煮下了几杯薄酒,为剑客送行。当两个人都能平心静气地坐在对方面前时,却突然静寂了,只有此时一轮皎洁的明月空悬在同样寂静的夜空里。

是诗人打破了沉默,他吟出了一首刚刚谱好的词,随后又为之清唱。歌声渐消后他弯下腰在亭边折下了一支只有在夜里才开放的花,送给剑客,说,看到它你就应该想起我,它因短暂而美好。剑客沉默了、飞入了半空,对着月一阵空舞,随之月被他凌厉的剑气劈斩得四分五裂,他飞下来,对诗人说,看到它你就应该想起我,因为它因美好而短暂。

诗人突然觉得眼前的剑客残暴而缺乏慈爱,而剑客也觉得诗人滥情而多愁善感,两个人不欢而散。虽然友情可能还在,但那也只能作为两个人心底一种无法言语的牵绊。

从此两个人的身边都变得无比空荡,他们曾经希望自己在离别时赠予对方的礼物能够在孤寂之中代替一份永恒,却遗忘了永恒往往是最深刻的孤寂。

几个月后剑客死在了沙场上,传说中是他遇到了一个实力超乎他想象的敌手,他用尽了一切招数终究难伤其分毫,最终他把袖里的一支只在夜晚里才开的花朵当成暗器像对方掷去。可那花朵早已枯萎,虽然抵住了对方的咽喉却未能伤及其分毫,最终他死在了对方的剑下。

诗人在几个月中只能伴着被劈散的月而自斟自饮,他十分自责于因为自己而让他永恒的月失去了它的光辉。有时他会想起自己赠予剑客的那一支花,那虽然肯定早已经凋谢,但却又总是在象征着一种细腻而发人深省的情思。他希望剑客有一天能明白他的寓意,一改身上凶残的暴戾之气。

可当诗人听到了剑客的死讯后,尤其还知道是自己的那一朵多愁善感的枯萎的花使得剑客失去了求生的机会时,他觉得生命给他遗留下了悲伤、痛惜、还有那永远无法抹去的孤寂,于是他在那没有月的黑暗的夜空下,把身体投入了那长亭边的一池湖水中。

当诗人在世间只剩下那漂浮在湖面的躯体时,被劈斩成四五块的无情的月又突然相聚成了一个无缺的反光体。果然,只有它的冰冷才是真正的永恒。

后记:悲观或许是一种罪过,但在我看来它胜于那飘渺在表层的乐观的浮华。

抽象只是一种手法,一种形式。将表层剥去,我其实只是下了几个生命中的定义。

无须读出我的本意,只要坚信自己的理解就好。

望寓言的花能在每个人的眼中开出一种拥有独特颜色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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