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恋_900字
我从小句对水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似乎是与声俱来的,我喜欢水,喜欢它的柔弱、静美,还有它遇圆则圆遇方则方的态度,柔中带刚的毅力。
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玩水,打上一盆清清的凉凉的水,蹲在旁边,静静地看:看水中的树,当然,还有水中的我。它会不带一点偏念的把这些全部重新显现出来,一切那么纯真、自然。人们常说“水中月,镜中花”,可我确实在里面看到了真实的我,用手轻轻的触碰,滑滑的,柔柔的,浸入手上每一寸肌肤……尽管每一次都把衣服弄湿,免不了一顿训斥,甚至挨揍,但始终也未改变我对水的眷恋与向往。
长大后,依然如故。只是对水了更深一步的了解,知道了“女人是水做的”也知道了“柔情似水,佳期如梦”“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的美篇,原来水可以代表思念呀!怪不得会有“望穿秋水”呢!
“忆江南,最忆是水乡”,当我知道江南是水的世界,水的故乡自后,我便一直向往着江南。坐在渔舟之上,两岸碧青,顺水而流,静听鸟语花香,欣赏着古筝《渔舟唱晚》,何等的悠闲,何等的惬意。原来水是可以代表美的呀!当我知道水只是由两个氢和一个氧组成的,我怎么也不会相信。
在印象中,山和水是分不开的。山无水不转,水无山不灵。有水无山则无势,有山无水则无情。山山水水,水水山山,构成了一幅逶迤壮丽的《万里江山图》,北方雄伟的高山配上奔腾的河水,构成了苏轼笔下的“大江东去,浪涛尽,千古风流人物”代表了北方的豪气壮志。而江南郁葱的青山加上缓缓的江水,则是李煜的“一江春水向东流”“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的境界,体现着江南的细腻柔美。一刚一柔,便是中华大地的锦绣河山。
宝玉曾对黛玉说过“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的誓言。当时我也曾担心。既然“女人是水做的”,那如果女人一齐哭起来,那我们岂不是又要回到史前大洪荒的时代,现在想想,简直是幼稚至极……
鱼对水说:我的眼泪你看不到,因为我在水中。而水对鱼说:不,我看见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中。的确,庄周梦蝶,杜宇化鹃,我梦想着自己化作水中一条鱼,那时水离我则无生气,我离水则无生命,真的与水融为一体。对水则是深深的眷恋。
“多少情,夜夜梦魂中,还似游鱼在水中,车如流水马如龙,我在水中游。”
梦想高三_600字
当圣火第一次点燃,是希望在跟随,当终点已不再永久,是心灵在体会,不在乎几多轮回,不在乎欢笑伴着泪水,超越梦想,一起飞,你我需要真心面对,让生命回味这一刻,让岁月铭记这一回。
——汪正正《超越梦想》
伴随着《超越梦想》悠扬的歌声,不只不觉地离高考近了。迎着明媚的冬日暖阳,让我们一起在心海中畅想。
脚步踏着梦的节拍,心里跳动着化蝶的梦想,擎着信念,背着理想,怀着希望,我们一步一步走向高考。金风细细,叶叶梧桐坠,我们期盼实现梦想的时刻来临。池塘水绿风暖暖,杨柳风轻展黄金缕,我们将高三的诗情化作一种梦的渴望。我们有着“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坚强,我们有冲天鸟的毅力,揭开迷茫,努力去闯。
清晨,我会第一时间睁开朦胧的睡眼,去捕捉一米的阳光。推开窗子,远处是一片红霞的微茫,温暖渐渐湿润心房,希望在周围徜徉。我似乎是一朵向日葵,只有阳光才能给予我生命的顽强。对未来畅想――我总是满怀希望,因为相信明天会充满更多辉煌。
写到这里,脑海中不禁闪现最喜欢的那首《热爱生命》: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生后会不会有风雨来袭,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最后,让我们用一首小诗去唱响未来:
有一个未来的目标,总能让我们欢欣鼓舞,就像飞向火光的飞蛾,甘愿做烈焰的俘虏,摆动着的是你不停的脚步,飞旋着的是你美丽的流苏,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谁能说的清,什么是酸,什么是甜,只知道,确定了就义无反顾,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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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旧时光_900字张小娴曾说过,时间是个有趣的过程,你永远不知道它会怎样改变你。于是,慢慢慢慢时光将我们分离。于是,慢慢慢慢我开始贪恋旧时光的温暖。再美好也经不住遗忘,在悲伤也抵不过时光。当我们的性格开始趋于成熟化,当我们的眼神里的懵懂逐渐消失,你的旧时光里,是否还会有我的身影?会记得,上学路上一齐哼过得那些歌;会记得,上课时背着老师偷偷传递的小纸条;会记得,庆生时那些并不昂贵的小礼物;会记得,伤心绝望是那些鼓励的话语;会记得……那些旧时光,你会记得吗?当各自随着心的方向飞翔着追逐梦想;当各自徘徊在困难边缘是一次次的失望,谁还会像我们一样毫无目的的借出可以依靠的肩膀?你看,我们最初幼稚的梦想,像白云一样;你看,我们当初最想去的地方就在不远方;你看,我们欢声笑语畅聊其下的那棵枫树,仿佛又粗了一圈;你看,我们一起骑过的那辆脚踏车,仿佛生了些锈。那些旧时光,你会想起吗?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我会独自坐在那棵枫树下,看着我们的脚踏车,嘴里哼着那是你最爱的歌,怀念你的模样。旧时光里,你曾拉着我的手陪你去厕所;旧时光里,你曾拉着我的手在雨中奔跑;旧时光里,我的生命里有你来过。恋上旧时光,恋上那份纯真。初二:焦雪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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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_900字水生命之源,不管你是天上的小鸟(老鹰),还是地上的花儿都离不开水。你知道吗人的身体大部分都是水造的。因为一个人体内的水分差不多,占了整个身体重量的70%(也就是说如果你体重100斤,那么你身体里的水就有70斤),而婴儿体内的含水更是达到了80%。为什么人体内的水分怎么重那,因为人体的血液中所含水份有83%是水,而水在肌肉中也整整有76%是水;在心脏、肺中占有80%是水;在肾中有83%是水;肝脏中有68%是水;脑中有75%是水。即使看来很结实的骨头也有20%以上的水分。所以我觉的可以说人的身体是水做的。对于地球上水的起源,在目前科学家们有几十种不同的水形成的学说。有的科学家认为在地球形成的初期,在原始的大气中有氢、氧这些物质在一起化合成了水,而水蒸气在逐步凝结下形成了海洋。但是也有科学家认为,形成地球的星云物质中原先就存在水的成分。甚至还有一部分的科学家认为,在原始地壳中硅酸盐等物质受火山影响而发生反应、析出了水分。所以对于地球上水的起源我们目前还没有准确的说法。当你打开世界地图的时候,当你面对地球仪的时候,呈现在你面前的大部分都是鲜艳的蓝色(也就是海洋)。但是如果我们从太空中了看地球,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居住的地球是一个椭圆形,极为秀丽的蔚蓝色球体。水是地球表面数量最多的天然物质,它覆盖了地球71%以上的表面。所以说地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水球。水其实是由氢、氧这两种元素组成的无机物,它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个人感觉看上去蛮帅的)。在地球上水是常见的物质之一哦,它是包括了地球是所有的人类以及内所有生命生存的重要资源,也是生物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了。水在地区的生命演化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它是一种可再生资源,其实人类在很早以前就开始对水产生了认识,在中国就有很多关于水的成语:什么一廉如水,一清如水,一潭死水,一衣带水,不服水土……等等这些成语,而且在中国古代还有很多描写水的古诗:比如说宋代的杨万里,他写的小池: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唐代的大诗人李白,写的望天门山,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这样看来在人类在很早以前就开始对水产生了认识初三:刘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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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恋_900字如果说城市是你打拼的地方,那么家乡就是你的避风港;如果说城市是你成长的地方,那么家乡就是你的摇篮;如果你在为梦想打拼的路上感觉到累了,那么请回到家乡,家乡的风会让你感觉到清爽,家乡的雨会让你感觉到滋润,扫去你一路的风尘与疲倦.。在你有时间的时候多回家乡看看吧,不要像《城南旧事》的作者林海音一样,等年纪大了,再回想记忆中的北京。最近我阅读了《城南旧事》,感受到林海音作此书时的浓浓的乡恋。我了解了这本书的作者,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原籍台湾省苗栗县,1981年生于日本大阪,不久即返台,当时台湾已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她的爸爸不甘在日寇铁蹄下生活,举家迁居北京,林海音在北京长大,她在1953年开始文艺创作,后编着过此书《城南旧事》。“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这是林海音对她的童年家乡的念想,我又何尝不是呢!我小时候在农村的姥爷家住过一段时间,这里承载了我童年的全部欢乐,我敢说那绝对是我童年中最珍贵的一段回忆,当年我会坐上姥爷的独轮车,和姥爷一起去地里,让姥爷抱着我去摘李子,或是看着姥姥在缝纫机旁蹬呀蹬……。现在每次一回到老家,都还是当年的样子几乎没变,李子树下,葡萄架下,葫芦藤下,仿佛都还有我的脚印。那方正的四合院,宽敞的院子,肥沃的菜地和清新的空气,在城市中都是难以见得的;现在和当年唯一的区别是,我比当年胆子更大了,现在我敢顺着梯子爬上房顶,敢自己爬上树摘果子,敢独自烧灶火烤土豆吃,每次都玩得不亦乐乎。每一次走之前都要再多摸一摸家乡的墙壁,嗅一嗅家乡的空气,明明都差不多,总觉得家乡的空气更清新,果子更甘甜,想着时间停滞吧!这样我就能晚一点,走再晚一点走。姥姥、姥爷脸上的皱纹又加深了,岁月在他们脸上匆匆流走,他们本该自己轻松安度晚年,却还将精力留给了我,和我的堂妹们。我只想对他们说:“您们辛苦啦,我爱你们!我不会再让你们费心的。”我不再写了,只想听着这首歌,回想年少时曾在故乡的点点滴滴:……重返了故乡,梨花又开放,找到了我的梦,我一腔衷肠,小村一切都依然,树下空荡荡,开满梨花的树下,纺车不再响,摇摇洁白的树枝,花雨漫天飞扬,两行滚滚泪水,流在树下,给我血肉的故乡,永生难忘,永生永世我不能忘……初一:沈韩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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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恋校园_900字我喜欢校园,因而也喜欢校园生活。校园是嘈杂喧闹的,而我是个不喜欢闹场的寂者,可是我却喜欢上校园的哄喧。那种有同学们都在一起的玩耍。因为我可以自由呐喊,使出自己的理想分贝,也不会被人视为怪异。毕竟,大家都有与我相似的想法。在教室,同学们只有两种姿态:读书和写字。或是两种神态:思考和迷茫。而两种姿态和两种神态,又会在不经意间于空气中融结,所以我们单调地上演着生活的剧目,像被银线牵制的木偶,只能被生活支配,不能有超限而自我的动作。正如鸟儿离不开翅膀和天空,翅膀没了,天空只有凝望;天空没了,翅膀只能折存。离开生活的支配,木偶也只是木偶,无法再演绎生活,因为生活没了!在校园就不同了,它有让我自由的奔跃的橡皮跑道。我可以跑到我没力气,再从趴下站起继续跑着,直到我像狗一样的喘气,不愿再跑。也有那散发着泥土和青草气息的草场。我累时,我乏时,它是我短憩的“地毯”。可以通过它与大自然最近距离的亲吻,并且互相拥抱。泥土和青草的芳香让我抛却了久持的重负和烦躁,释解了我高中生活的些许压抑。更让我爱怜的是那一排排香樟树,我喜欢在它的阴萌中穿梭行走,追喊前方的长发白衣裙女孩,拉上她的手继续行走。那一环环的年轮圈,不仅记载了它自己的青春岁月,也见证了我们一届届学子的辛酸苦乐以及逝去的年华。喜欢它那默伫且坚强的品性,让我学得了在苦难中的坚持。不喜欢教室,无奈地坐到教室一天又一天,喜欢校园却只能在教室里想恋!我想有一天当我离开学校生活,我会追忆教室的生活,却会珍藏那少许的校园生活。毕竟在校园中的生活,除了走路就是爬楼梯,只是那少许的校园活动让我永久珍存!彼得?潘拥有金银岛,得到了永生,但是他也获得了永久的寂寞和孤独,而我虽然得不到我想要的校园生活,但我却为拥有某一时刻的校园记忆得到快乐而满足。别人喜欢把在学校的生活全部划称校园生活,而我却认为学校生活是分为校园生活和班级生活。班级生活燃烧并填充了我的青春年华,充实了我最纯真的一段人生,但它让我疲惫难堪。校园生活记载了我苦闷奋斗中的欢笑和轻松,为我所珍爱且永存。一直幻想生活是:拥有永久的校园生活,回忆过往的班级时光,向往遥远的未来和理想。可是,时光已在脚前抖动,让我在人生中用不停息的演绎!9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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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之恋_900字Top1樱花之狭路相逢(蘑菇Girl:Er。兮)门外,一辆“兰博基尼”飞速向酒店驶来。一只油亮的皮鞋从车门伸出来,人也慢慢出来(亲们可以幻想一下有多帅)结果……一个没有什么头发的头(简称地中海)伸出来,原来是管家(一只乌鸦飞过……)紧接着,一双耀眼的“耐克”球鞋跳在地上,一头紫色的头发甩了两甩,顺便架上了一幅黑超,嘴角还挂着一丝邪邪的笑容。没等欣赏完这位帅哥。就有一个小正太含着棒棒糖,露出虎牙甜甜地笑着,嘴边还似乎有一丝糖迹,这种小男生让女生看见他都会产生一种保护小弟弟的欲望。突然,小正太“啊”一声,就看见一个男的扯着他的头发,哈哈地大笑着。小正太忙向寒千寻告状:“呜呜,墨漓又欺负我了!”千寻带着他那副帅帅的黑超眼镜,冷冷地继续耍着帅,根本没有理会小正太。小正太欲苦无泪啊。这时,一个截然不同风格的男人走了出来,那套笔挺的西装穿在他身上是多么有型,但他的表情却那么的冷漠,仿佛与世隔绝。一群人就这样走进了樱花圣堡。(前台)“小姐,来间520房”“先生,不好意思,520房已被入住了。”擎苍脸色一暗,前台小姐心里暗叫不好于是:‘’还有521房,先生,那里的风景和520一样的,都能看到樱花圣堡的神树,千年樱花。‘’,见擎苍任然没有妥协,其余三个人硬拉着擎苍走入521房。路过520房时,他们却因为透过纱帘中那曼妙的舞姿和那悦耳的钢琴声停了下来。只见一位身穿白裙的女子随着那些起伏的钢琴声翩翩起舞。利落的马尾辫衬托着她那娇小的脸蛋,让人忍不住心生怜爱。而这位女孩却勾起擎苍那段悲伤的回忆……随着琴声望去,一位女孩一边弹钢琴一边抑扬顿挫地摇着她那短短的金黄的头发,虽然没有看到正面,但总感觉她是那么清纯可爱。极不和谐的景象出现了,钢琴旁边有个女孩一边大笑一边玩电脑,而且还是在黑别人的网站,听——“啦啦啦!看我都黑完你们的网站,哈哈……”而擎苍听到“黑网站”这三个字,用了0。1秒思考了自己全球连锁网站,再用0。1秒推开了520的大门,让全场的人和他们的小伙伴都惊呆了!(ByJory:这是一篇连载性言情小说,是蘑菇家族成员共同编写,虽然这个家族只有3个人……Er。兮是我的另外一个笔名~这篇故事的开头是由我来编写,请多多指教,谢谢~因为我们都是学生,并且要面临初二的生物地理中考,所以可能不能那么快连载,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初二:周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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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の花_900字少女在别人的嬉笑声中逃出了人群,人群中的少年一只手拿着书包,一只手拿着一只天蓝色的信封,冷冽的眼神扫过那些看热闹的人。迈开步伐向着少女离开的方向走去。少女坐在公园的秋千椅上,默默的流着泪,过往的人不经对她指指点点,泪水不停的留下来,少女不禁想到,自己没有错,只是想交个朋友,自己从小因为是大小姐的身份,没什么朋友,这一次好不容易说服父母隐藏身份来这所学校读书,但是,从小养成的胆小内敛的性格导致她无法和别人好好说话,一说话纠结结巴巴,面红耳赤。现在也没交到朋友,然而少年也同样是转学生,但是,他温柔,阳光,帅气,又有才华,惹得好多小女生给他写情书。但是,少女却不是这样,平时处的好的也就是同桌,少女想和他交朋友,但是无奈性格,就写了一封信不想,当面交给他后,却引来一片嘲笑。更让她伤心的在后面。她伤心之余,遇到了同桌。本以为同桌会安慰她,可她却说明明是她先喜欢他的,还说什么绝交。少女感到委屈极了。终于,她再一次哭了。然而,面前的地上出现了一片阴影,少女抬起头看见少年站在他面前。“啊……”少女微微张了张嘴,眼睛还是水汽朦胧的。少年抬起手,逝去了眼角的泪水,少女被这一个动作弄到了脸红,少年看着眼前的少女微红的耳朵,嘴角勾起一个笑容,放下书包,坐在少女的身边,拿出了那个信封“夏千雨,你……喜欢我?”半开玩笑的口气让千雨炸了毛。“才……才不是咧!哼~”少年好笑的看着千雨鼓鼓的腮帮,情不自禁的戳了一戳,嗯,手感不错。“那这个是……”少年抖了抖信封,眼神带着一丝调侃,看着少女红着脸颊“我……我只想和你交个朋友啊!!”千雨鼓起了勇气开口道。水蓝色微卷的发丝随着她随风飘动,少年感觉自己的心漏跳了一拍。“那你干嘛不当面说?”“我,性格比较胆小,不太敢和别人说话”“哦,是吗,你好,我是欧阳辰”欧阳辰伸出了手,少女笑着回握住了那个手。“好了,也不早了,回去吧!我送你”少年暖暖说完笑了“嗯,谢谢,我家住在xxx小区15楼四号房”千雨拿起了书包,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尘“诶,你也住那里”“难道……”“就是那个难道,我和在你隔壁那栋楼,不过,我们窗户是对着”“呵呵”少女捂嘴一笑,心里莫名的开心。夕阳下,一年一女的身影晃动着,男孩不时的玩笑,逗得女孩发笑,然而,恋の花,已经在两个人的心房中开始发芽了。初二:史梦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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