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1200字以上

青春

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我一直有一段无法言表的青春,在流年未亡之际,我如流星一般,划过天际时,留下七月的尾巴,但是,八月的未央却无法抓住,那个白衣少年,那束尚未成熟的风信子,一切都在预示着我们的离别,也许,当天黑以后,我们就会有了不同的生活,只是,那段永远的感情,又增加了永远。

在树荫的一角,那是我的天堂,是我一个人的天堂,我会在中午12点13分时,来到那里,静静地坐下,静静地听歌,静静地看着那些来往的人群,不是逃避,只是在自我欣赏。我曾经想过,也许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树荫,但是,那样的话,世界上的树荫会不够的。这是很幼稚的想法,但我确确实实是这样认为的,正是因为这样,有些人选择了在星夜的一隅,像我一样,拥有一个自己的天堂。

那天的我,遇到了那天的他,但是,那天的时间,地点,结果我都遗忘了,只是淡淡的记得我和他,在某一片星夜下,我去买酱油,他在行走,就这样,我们错肩,然后,没有结果似的。我们的相遇便结束了。但是,第一次看他,便记住了他凌乱的碎发,清秀的脸庞,我不知道那是何等瘦弱的身躯,在与他错肩时,感受到他颤抖的肩膀,于是,两行清泪落湿了他的下颌,下一秒,我还在停留,他早已兀自前行,只留下了淡淡的发香,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的洗发水,只是很贪恋那种味道。

后来上课的时候,竟也会不经意的想起他,那个行走在星夜一隅的男孩,我叫他发香男孩,但是,只是在心里叫了千百次,而生活中,依然如往,上课的时候,盯着黑板,一动不动,谁也不知道,其实,我是在盯着黑板上的一颗钉子,呵呵,那是一颗很老的钉子,从我第一次进教室便发现了它,很喜欢看着它,就像看着时光一样,它不动,而时光的脚步,从它的一端到另一端,重复走过。直到有一天,他转来我们学校,也许是巧合,但我为这个巧合高兴了很久,虽然他比我高一个年级,但是,每天中午,在那片树荫下,我的目光不在静默,而是会看着远方的篮球场上,看着他三步上篮,看着他汗如雨下,嘴角会不禁意的上扬,也许,这样的距离是我和他最好的方式吧。

时间拖着我们行走在那些荒芜的岁月,没有人知道我们终会走向哪里,我依旧是那个在树荫下看着发香男孩挥洒汗水的女孩,而那个男孩的目光会停留在我身上,几秒,而后,我又只能看到他的侧脸。我也不清楚这样的感觉,只是很喜欢。我也不清楚这样过了多久,那天,他走过了,拿了我身旁的矿泉水,我笑着说:“你拿错了哟,你的那瓶应该是左边的那瓶。”他也看着我笑得很孩子,然后,把水递给了我。在他递到我手上时,感觉不太一样。他打完了球,在不远处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他向我摆手,大声喊出他的名字,韩子纶。原来他叫韩子纶呢。

如果你要问我,那再后来呢?我会笑着,捏捏你的脸庞。也许,目光还向着那片早已没有他身影的球场。但是请不要介意,因为已经成了习惯了,一个人的习惯,是的,没有再后来了,他走了,离开了这个城市,因为他妈妈,他要听妈妈的话,到更好的地方深造,和妈妈一起幸福。

望着球场,似乎又看见了他微笑的身影,我又流泪了,其实,那天递水的时候,我的手里还多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笨笨的晗萱

为什么你总是喜欢看篮球呢?为什么你总是在那片树荫下呢?为什么你的笑,你的目光总是让我很温暖呢?其实,我很早就注意了那个在树荫下的女孩了,感觉好静的女孩子就是你呢,晗萱,打听到你的名字,打听到你的习惯,所以会每天准时在中午12点13分打篮球呢,很可笑吧,这样的感觉从来没有过呢,很静的温暖,在家里,爸爸妈妈经常都会吵架,没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他们离婚的那晚,我在街上流下了眼泪,现在,妈妈想让我转学,我也想好好学习,让妈妈也能幸福,但是这样就要和你分开了呢,如果你愿意等我,明天到火车站送我吧,我有更多的话想告诉你,明天中午12点的火车。

傻傻的子纶

其实我知道,我去了,他会给我承诺,我们的故事也许会继续下去,但我也知道,承诺是个很束缚人的东西,以后他会遇到更好的女孩,如果因为对我的承诺而放弃,那么我会阻碍他的幸福,所以第二天,我并没有去火车站,但是更多的,他不知道,我站在离火车站最近的一个地方,看着他焦急的看着手表又四处张望,看着他在坐上车后对着车窗哈气然后写下的“韩子纶——左晗萱”,很巧的是,他的两行眼泪,冲掉了那两个名字之间的连线,看着倒退的列车,我哭得很大声,应该说,那一整天,我都哭得很大声,只是,是在任何人都不知道的地方。我们的线,断了。还没有开始,便结束。在那片青春的天空下,我们都还不成熟。这么近的距离却最远。

给我一个散落的明天

风会将它连带着我飘远

在那些似明非暗的尽头处

永远又增加了期限……

青春

1000字 高一 叙事

我素来喜欢在读一本书前对书名进行猜测与感知,对卡波特(又译卡坡蒂)的这本叫做《夏日十字路口》的书也不例外。“十字路口”是个值得玩味的名词,两条垂直相交的道路,通向截然不同的方向,站在交点的人将会选择走向何方。

然而这些与我无关。书与电影一样,在你尚未选择它之前,它已然是完整的一体,开头、过程与结局,一样都不少,一切都已准备就绪,既定的情节等待被某人再度发现。

当我一页页翻着纸张的时候,故事又一次上演,渐次出现的人物与折转的情节,有条不紊地展开。

一切都发生在夏日,这个酷热、直白、没遮没拦的浮躁季节。金融家的女儿格蕾迪拒绝与父母去巴黎度假,任性妄为地选择独自呆在纽约——这个在夏天不那么讨人喜欢的城市。即将奔赴十八岁的女孩子能有什么心事呢,无非是爱情在蠢蠢欲动,忍不住了要破壳而出。沉闷燥乱的天气连同女孩气血旺盛无比倔强的青春,不平静的组合一反常规。

爱果真是爱了,金融家的女儿与露天停车场工作的小伙子,不匹配不登对的感情虽然草率但气势汹汹澎湃招摇。她兴许还不懂得爱呢,就爱上了那么单纯的一个影像,青春的爱情如箭矢般明确,直来直往射中彼此,被射中的同时也被麻醉,因而忽视了那些模糊的家世背景——那可是成年人斤斤计较的啊,可又关我什么事。因为年轻,所以可以不可理喻,因为不可理喻,所以这感情来得异常生猛。它蓬勃得像野草,在夏日裸露乍泄的耀眼天光下,肆意丛生得那般急剧。

已经爱得这样汹涌依然不满足不收敛,新大陆的十八岁女孩自作主张交出了自己。他只是为她偷了一束不负责任的紫罗兰,她就毅然决然嫁给了他,匆匆忙忙完了婚。这份勇气与果敢令人望而生畏。

那个夏日确乎是明晃晃一片刺眼的空白,宛如一卷铺展开的画布,她可以自由自在地随意挥洒。她真的把青春当成了一种挥霍,浓墨重彩地泼墨挥豪,自由自在到了放纵的程度。不知道她明白吗,这人生最好的年华,只此一季,永不复还。她许是心知肚明吧,因为明白,所以一定要让这青春彻底燃烧起来才算尽兴,才算心满意足。

十八岁的十字路口,她任性而执着地奔赴自己选择的方向。

快读到结尾的时候,看到这样一个触目惊心的句子:什么都无非是狂欢。——我看是“狂”远大于“欢”吧。稀里糊涂吸了大麻烟头的女孩陷入了真正忘我的疯狂,神志不清地挥霍着仅存不多的青春。最后他们都回到了豪华轿车上,女孩直愣愣地寻找清醒,车的后排是她爱且爱她的男孩和单方面爱她的男孩摽在一起扭打,搏斗的身体让人回想起这个夏天纠缠不清的故事。。

她终于抓住了方向盘,把感情的横冲直撞不管不顾直接搬到了真实具体的这一刻来。车子尖利地叫着,打滑冲向了大桥。另一个无所谓无的他说,她会要了大家的命,她只是那般平静地回了声:“我知道。”

她知道什么,谁又知道她究竟知道什么呢。

一束夏日的白亮天光刺痛了我的眼睛,一个女孩的十八岁青春刺疼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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