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0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500字 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书的作者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这本书是1960年由美国纽约德尔出版公司出版,1961年获得纽约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一只叫切斯特的蟋蟀,从美丽的乡下,来到了时代广场,成为了名声鹊起的歌唱家,并和马里奥一家、猫咪哈里和老鼠塔克之间的温暖经历。

切斯特是康涅狄格州乡下草场的一只蟋蟀,它拥有无比美妙的歌声,活的无忧无虑。有一天,香肠的迷人香味把它引了过去,它跳到一群野炊人的篮子里大吃特吃,吃到昏昏欲睡,醒来时又被一块夹心面包压住了,于是阴差阳错的被人从乡下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到了时代广场,虽然它因有美妙的歌声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一切都很美好,却再也不能像在草场上那样,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生活,这令它很痛苦和烦恼,而它的朋友马里奥和塔克也感受到了它的不开心,虽然舍不得它,却很支持它,于是它义无反顾的放弃了这种生活,重新回到乡下的草场,开始了自己向往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深深地体会到友谊很重要,友谊可以带给我们很多的快乐和幸福,可以帮助我们战胜困难,同时也教会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互敬互爱,要懂得换位思考!

为了梦想而读书

400字 四年级

今天语文课上,学习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后,老师问我们大家:“为什么而读书?”我说的是为梦想而读书。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来告诉大家。

我的梦想是当一位主持人,因为从小嗓门就特别大,自从我观看了《主持人大赛后》,我就迷上了主持人,随时随地都想着的主持人在台上主持的模样,当时就在我心中种下了一颗当主持人种子,我就很想当主持人,再尝尝台上主持的感觉。

不过,我对这个种子得到了培育,数学老师报名让我参加了“濮阳市青少年第二届朗诵大赛”,我的表现得到了别人的认可。当时我来到美术馆,上到二楼,领完号后,我和梁浩轩静静地坐在等候室,安静地等待,等着老师来叫我们。终于我来到了比赛室。看着我面前的三位评分老师,我的心里像一只小鹿,仿佛马上就要跳出来了。终于到我上场了,我朗诵完,得到了评分老师的夸赞,他说我朗诵的还不错。我很高兴,像吃了蜜一样。直到现在,我不再是那一颗小种子了,他已经发芽,梦想长成参天大树。

这就是在语文课上,我为梦想而读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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