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代一双人,只叫两处销魂
天莺莺,地茗茗,来往过客勿留情。生淡然,死傲视,情似轻烟亦是空怅然。朱霄紫,夜凝寒,曼珠沙华凋零一行红泪染红天地间。
花气袭人知聚暖,雀声穿树喜新晴。
无言,沉默。
身,离开。
哭泣,清泪。
那专属的骄傲和自尊不容亵渎,恍然看去那娇小身影独立风中,坚强而又脆弱,仿佛随时就会消逝,让人看了生疼而又惊异。
夜,是那么的静,独自一人仰望星空,世间一片寂静。清冷充斥着四周,如此静而寒的世界竟让人心生一丝贪恋。凄丽就是整个人生的主题曲,在这一片黑暗中,唱响一曲清亮的悲歌,节奏鲜明,撼人灵魂,饱含深情。
谁说的至死不渝?谁说的海誓山盟?轰轰烈烈又如何,还不是抵不过沧海桑田?抵不过时间的消逝。爱,是一种华丽的美好,眼泪,是一种可悲的奢侈。淡然,是一种境界。
天黑,累了。
躺下,哭了。
佯装,卸了。
声音哽咽,哭得那般撕心裂肺,哭得那般肝肠寸断。黑夜掩盖了一切包括脆弱与恐惧。被子是暖的,捂着冰冷的身体,久久都不能将其温暖。害怕,无助,绝望,在心底升起,一直一直挥之不去。但理智和现实不允许懦弱,就如一朵美丽的曼珠沙华妖艳的开在黑暗中,哭得骄傲,笑得张扬。
美丽的罂粟花,让人沉迷,堕落。
血红的曼珠沙华开满了天地间,红得诡异,红得妖艳。这地狱之花,远望,是一种垂涎,拥有,是一种惩罚。
“镜湖八百里何长,杨柳风多水殿凉。莫言纯度芳菲尽,让与莲花自在香。”多美的诗句,意韵风发,无不散发着浓浓的凄丽美。如果生命也是一种美的话,那一定是凄美,无与伦比的美。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叫两处销魂……
五味罐
人们常说:“每个人的心情每天都不一样,有喜、有忧、有惧、有哀……。”由此看来,人们的心情就像一个五味罐,酸、甜、苦、辣、咸应有尽有,一应俱全。
五味罐,色彩斑斓,令人猜不透的五味罐。
失败时的痛苦,无所谓,因为那是成功的前兆;成功时快乐,那是战胜失败后的幸福。虽然今天发生的事可能会影响你的心情,但只要天天保持好心情,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使心情受到影响。
五味罐,令人们幸福,得到启示的五味罐。
春天的小语是枝头的青绿,心灵的沟通;
夏天的欢声是翻腾的热浪,热情的帮助;
秋天的吟唱是大地奉献给人类的渴望,无私的奉献;
冬天的倾诉是白雪带给我们的肃穆与冥想,冷静的思索。
拥有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湛蓝而高远的天空,是我们少年人的向往。在同一片蓝天下玩耍、嬉戏……
五味罐,伟大的分享给他人的五味罐。
无人分享的快乐不是真正的快乐,而无人分担的痛苦则是真正的痛苦。心情是伟大的,是造物主恩赐给人类表达内心,表达思想与情绪的杰作,这真是太奇妙了。我们应该为此用笔用心记录下达成愿望的心路上的一段心绪,一缕情怀,让心怀通过倾诉变得更加健康而亮丽。我们应该敞开心扉,尽情倾诉心中的快乐与痛苦。
五味罐是激励人们勇往直前,做人做事的五味罐。
沮丧时,我引吭高歌;悲伤时,我开怀大笑;病痛时,我加倍工作;恐惧时,我勇往向前;自卑时,我换上新装;不安时,我提高嗓音;穷困潦倒时,我想象未来的富有力不从心时,我回想过去的成功;自轻自贱时,我想想自己的目标……
喜、怒、哀、乐、惧,各有长处与短处,再一看,似乎又有一点儿的道理。
五味罐,说不出真理,似懂非懂,道不出感受,心潮澎湃,但总有一股奇妙并且神秘的力量,但总是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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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人对于现代学生来说,副食讲究的是一种品牌感和潮流感。“人靠衣装”,穿什么样的衣服,不仅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审美高度,还可以反映出价值程度。然而,那些果实的衣服,自然会被排斥,被淘汰,被拒绝。可是,在大人眼里,小孩子是没有资格穿名牌的,只适合穿那些既便宜又暖和的衣服。当然,那些很潮流并且价格不低的衣服,他们是不会轻易买下的。五年级的时候,我妈从商场给我买了一件紫棉服,很老土的款。当时很侥幸有些大,穿着不合身,后来给了在我家住过几天没有衣服换洗的妹妹。妹妹又高又壮,穿上刚好合身。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我有些暗自高兴,也许是因为觉得可以摆脱那件衣服了吧。后来,我妈竟然把那天衣服要了回来,并且挂在衣柜里,等着下一个冬天穿。下一个冬天,我六年级了。当时不清楚自己穿过几次,不过知道都不是自愿穿的,但毕竟是穿了的。因为后来买了一件天蓝色的羽绒衣,我妈便也没硬要让我穿紫棉服,总归有新旧因素在里面。于是,又等下一个冬天。再下一个冬天,我初一了。我知道什么叫潮流。我的家庭并不贫困,也住在城里,穿上紫棉服,我一直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乡巴佬。大家都穿着比较流行的品牌冬装,如果我穿成那样,肯定会被排斥,被嘲笑。越这么想,我就越回避那件紫棉服。我总觉得我穿上它很丢脸。因为我长高了,去年买的羽绒服袖子也变得有点短了,原来的中长款现在也变得半长半短了,但我仍然情愿穿。因为是去年的款,与今年差异不大,所以便也很自然。我从没动过衣柜里的紫棉服,仿佛在回避一种耻辱。有天早晨,妈妈提着紫棉服从房间里走出来。我觉得它是那样难看,那样老土。深紫色的底子,黑色的边,两个很大的口袋直立在两侧。我想它会是我的劫难。我从来没有一件衣服是这样难看的。从来没有。-天冷了,你穿这件衣服,很热和(方言,指“暖和”)。-不,就穿身上这件。-弄么(方言,指“这么”)脏你还穿,换啦。-管它了,明天再说。-不行,马上给我换。-哟喂哟,不喂。-必须。把鞋子一起换啦,换成雪地鞋。弄么冷了,超什么风度。-不,好怪噢。-好怪嘛?不要假明假眼,妖精妖怪的,快点换喂,少跟我两个扯。……于是,不仅换下了衣服,连带的,还有我心爱的森马中邦鞋。再于是,我把门关得很大声,走了。正如我想的那样,我遭受了很大的嘲讽和排斥,我的死党们一个个都对我表现出一种不理解的表情。我只能苦笑。我突然间觉得很自卑,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很难看,何况别人呢。于是,我下课出奇的没有走出教室,一个人默默的坐在位置上。我花了一节生物课和一节自习课在雪地鞋上面画东西,却依旧难看。凭我那点绘画本事,是改不出什么作品来的,结果必然大失所望。每次穿紫棉服,都会弄得我很不愉快。-穿这件,放了弄么久不穿搞捏儿(方言,指“干什么”)嘛。-不喂,这件还没脏。-哈子(方言,指“什么”)没脏噢,袖子都黑完了。-哟喂。-穿,吼哈子吼。……-等回乡下去再穿喂。-少在那儿给我讲条件,你硬是假什么假。……所以,每次穿紫棉服的时候,我都会想办法把它弄脏。一次回乡下,我故意带两岁多的弟弟在坝子里玩,由于早晨下了雪,地上是湿的,并且比较脏。我蹲下来叫弟弟推我,然后我故意半倒在地上,双手撑着,把衣服在地上擦脏。我恨透了它。现在已经是春天了。我可以不用为那件紫棉服而郁闷了。不过,我会在下一个冬天到来之前让它消失。我想,下一个冬天,它应该不属于我了吧。两代人的冲突,两代人的摩擦,两代人的不同审美观,往往会给我们心灵上带来伤害。并且,一般来说,都是大人的蛮横不得不让我们屈服。关于紫棉服,关于两代人。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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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人记忆中的我,是妈妈的小尾巴,走到哪都与妈妈形影不离。无论妈妈说什么我都点头答应,末了妈妈总不忘在我的额头留下一个奖励,再嘟哝一句“女儿真乖”。每每和死党谈论起我和我妈妈之间的感情,我总会是一副骄傲的表情,把这点点滴滴的小事当成我最美的回忆,就是这些小事,总让死党们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或许是我长大了,忘了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与妈妈有了争执,变得不再对妈妈唯命是从。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呵,记不清了。反正个子的长高,见识的增多,我的目光锐利起来,嘴巴也厉害起来了。我的思想和妈妈的思想就犹如在一条路上反方向行走的人们--渐行渐远!按照妈妈的要求,牙膏要从尾巴上挤,肥皂用到剩下可怜兮兮的小不点儿才能让它光荣“退役”,一个人在家不可以开好几盏灯,吃饭不能挑三拣四,不能看那些言情小说。这些唠叨的话语日复一日的在我耳边响起。我说现在的生活条件改善了,何必那么小气。她总会十分理直气壮的说:“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难道不对吗?时代变了又怎样。”虽然每天听妈妈这样在我耳边“碎碎念”,我却依然我行我素。依旧是喜欢开好多盏灯,因为我喜欢灯火通明的温馨氛围,我一直认为那才是家的氛围嘛;我喜欢把书桌搞的一团糟,不到妈妈忍无可忍时我是不会收拾的,因为我觉得这样反而更容易找到我想要的东西;我不会因为害怕弄脏地板而不厌其烦地换鞋或轻手轻脚地走路;也不会因为那些可恶灰尘和蚊虫而剥夺自己开窗享受清新空气的权利;更不会因为她的责骂而割舍我挚爱的饶雪漫的小说。我的生活态度是轻松随意,我不愿强迫自己做不爱做的事,也不愿强迫自己吃那些不爱吃的东西,尽管那营养丰富。在我眼里,妈妈太细心太谨慎,有太多的“该”或“不该”。在她眼里,我任性,孩子气,只凭爱好做事,有时又太浪费,不懂珍惜。这也许就是两代人的差异吧。不仅如此,妈妈还要求我早睡早起。用她的说法就是:这有利于健康,有利于学习。而我却固执地坚持晚睡晚起,因为在我看来,我在夜晚的思维活跃,有灵感、有效率。她的审美观是朴素大方,而我追求的就是无限的创意与个性。也许时代不同,经历不同,造就了两代人的观念差异。我没有经历过所谓的“困难时期”,没有体验过贫穷,正如妈妈不经常那些KFC之类的。我不满她的传统、保守;她也不理解我的随意、自由。尽管如此,我和妈妈依旧能和平共处,毕竟她不会叫我去菜市场讨价还价,我也不会逼她去听流行歌曲。两代人,就应该?两种性格,两种心境,没有谁对谁错,谁是谁非,不过是有两道不同的风景而已!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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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代一双人——纳兰容若清秋时节,不似春日纷繁,亦无炎夏燥热,金风柔和,细雨舒婉,连那静默一隅的草木青苔也犹如恬淡的女子般,清灵娴静。此刻,只见一位淡雅俊逸,气宇不凡的锦衣少年,正略显寂寥地踱步于富丽鎏金的花园之中。恍若等待,已悄然成为了他的生命主题。多年过去了,他依旧是那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容若表哥,不同的是,自与惠儿表妹相别后,他懂得了何为天涯咫尺的牵念,何为销魂蚀骨的相思。多少个难以成眠的夜里,他愀然地蘸着月光,将流淌的心事,付诸于清冷的文字,可怎奈,心中有太多的话,岂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表达?终于,一抹倩影映入眼帘,犹如一场清凉的雨露,洒落他干涸的心田,那种前所未有的愉悦感,足足令他回味终生。“相逢不语,一朵芙蓉着秋雨。”几年未见,他的表妹竟出落的愈加清丽脱俗、玲珑柔婉,一如碧波江上那娉婷娴雅的芙蓉般,楚楚惹人怜。两人你不言,我不语,却脉脉含情,彼此相犀。自此,明府花园里经常可闻到欢声笑语,看到一对无忧无虑的璧人并肩漫步。聪颖细腻的惠儿,总会于夕阳静好处,采撷凝着初露的香荑,为容若表哥亲制绣有并蒂莲花样的香囊;而细腻如伊的容若,也总会于静谧的夜里,枕月移灯,在红笺上诉说对惠儿的深深爱意,楚楚相思。倘若说命运无情,可它分明让那些踽踽独行的灵魂,有了温暖,有了依恋;倘若说命运有情,它又总是在安稳的岁月里,催生出巨大灾难,让幸福的人儿,迷茫无措。有谁会想到,昨日还在相依相偎的恋人,今朝就会咫尺天涯,再见无期?究竟是缘分太浅,还是相守太难,抑或一切因果,早已注定?再回首,惠儿已成为入选的秀女,永远留在了复杂的深宫之中,再不能与纳兰表哥互诉心事。而曾经那个充满浓情蜜意的明府花园,如今也只剩下凋零的愁绪,和枯瘦的剪影了。没有惠儿的日子,也便没有了心。纳兰容若把那段温暖的日子记为了“前生”,因为只有那个时候的他,才最为真实。此后,他因久吹寒风,毫不节制的饮酒而生了一场大病,病榻之上,全身冰冷,如坠万年冰窟般,呼吸困难,动弹不得。有那么一刻,他想过轻生,就这样吧,沉沉地睡去,远离是非纷扰。但床边众人那朦胧的泪眼和不住的呼唤,又分明是那般真切,仿佛在告诉他:你必须活着,父母需要你,家族需要你!倘若说“前生”的纳兰容若是为了自己而活,那么“今世”的他便是为了家族,为了那沉重而冰冷的使命而活。又一个春秋过去,形容憔悴的纳兰病情已逐步地好转,而与此同时,他的婚期也即将来临。这无疑是场政治婚姻,纳兰容若虽然身为权臣之子,却依旧没有任何自主的权利。生活如此,官场亦如此,他十八岁考中举人,十九岁成为贵士,大病之后参加殿试又被赐为进士出身,可就是这样一个卓越非凡的才子,却只能留在康熙帝身边做个有名无实的御前侍卫,陪他吟诗作赋,闲敲棋子,任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他的满腔抱负呵,就在这日复一日的闲差中逐渐消磨,从追求功名到厌倦仕途。对于这场冰冷的婚姻,纳兰依旧选择了沉默,无悲亦无喜。新婚之夜,他甚至没有走进妻子,揭开盖头。他的身影是如此萧索,仿佛只有窗前的月光,才是他的新娘,直至一双手从背后轻轻地环住他,他才正视那个女人,那个已成为他妻子的卢氏,她的眼睛是那般清亮,一朵笑靥,如春日暖阳。倘若说惠儿是清丽的芙蓉,那么卢氏便如淡雅的梨花,她们身上都有种娴静的气质和细腻的情长。纳兰并没有因卢氏的过门而有所改变,清晨依旧会独自舞剑,闲暇里依旧会独自把盏,有时甚至可以在秋叶寒风中默立半晌。自惠儿离去后,他便再也不奢望生命里还会出现一缕阳光。只是不知何时,当他舞剑疲乏之际,总会有一双玉手帮他轻轻擦拭汗渍,予他清凉,当他失意落寞之际,总会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将他温柔包裹,给他宽慰,当他难以成眠时,总会有一个善解人意的知己陪他夜话心事,互诉衷肠。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那颗已结了冰,覆了霜的心,还能够再度消融。不知何时起,纳兰会反握住卢氏的手,与她漫步在花园之中;晨起,纳兰会亲自为卢氏画眉,亲手为她戴上雅致的玉簪。午间,卢氏总喜欢侧躺于梨花树下的美人榻上执卷轻眠,而不远处的纳兰,则会将这宁谧静好的时刻,细细勾勒。柔和的月色中,他们共绾同心苣,共书相思语,琴箫和鸣,剪烛西窗。可奈何好景不长,贤良淑婉的卢氏,因难产而香消玉殒,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芳华正好的十九岁。这对于心性薄凉的纳兰无疑又是致命的一击。“心灰尽,有发未全僧。情在不能醒。”他甚至想到了遁入空门,因为万念俱灰。但他又无法如真正的修行者般,心如止水,只因他心中,有着对爱妻的情,有着对往事的无限追忆。悼亡之音如黄河之水般,直冲天际,荡起层层浪涛。每个煎熬的日子里,纳兰总会将自己沉埋在书籍文墨中,蘸着对爱妻的不尽眷恋和愧疚,写下片片潮湿的清词,他多么渴望爱妻能够魂兮归来,从此再不轻言别离。他想要的无非是“一生一代一双人”的寻常生活,但命运为何要这般无情,带给他温暖幸福,又让他饱尝生离死别。“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他真的好恨,恨上天的不公,亦恨自己的无能。也许此后,再无何事能够令他舒眉展颜了。他自诩人间痴情种,惆怅客,从不是什么富贵花。他虽生在钟鸣鼎食之家,却从未感受过真正地快乐,他的婚姻,他的自由,甚至他的生命都不属于自己。他本以为可以和表妹惠儿携手一生,可怎料一道宫墙,竟无情地隔开了彼此的世界。他本以为可以和爱妻安稳度日,可幸福背后,却是百丈玄冰,天人永隔。终于,将近七年的悲恸折磨,命运再一次发生了转机,纳兰生命中的第三个女子出现了。她是倾城绝世的才女,是享誉江南的名妓,她倾慕纳兰,善解人意,犹如一枝红梅般,妖娆明艳外表之下是玉骨冰心。她为纳兰的《饮水词》倾心谱曲,纳兰亦会于撩人的月色下,品读她的《选梦词》。之后,纳兰更是不顾家里的反对,外人的嘲讽,决意将名妓沈宛接进了京城,并悉心照料,彼此相惜相怜。虽无名无分,却简单妥帖,不羡鸳鸯不羡仙。只是谁曾想,一场灾祸竟来的如此突兀,打得人措手不及。半年后,纳兰旧疾复发,大病七日后,不治而逝,走得如此匆忙,又是如此无奈。这样也好,一切都结束了,从此再也不会有缠绵悱恻的心殇,不会有销魂蚀骨的悲恸。沈宛回到了江南,回到那个清净淡雅的地方,因为京城再无值得她留恋的人。而深宫之中的惠儿,却成了一个迷,在纳兰死后,也悄无声息的逝去,无病无伤,不是自杀,亦无人加害,对此,人们众说纷纭,我想,是因为太爱。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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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人梦想两代人的梦想对于我来说,梦想就像天上那最亮的星星,是稻田中最好的稻穗,是鸟类中最美丽的凤凰。我现在的梦想是成为一位钢琴家。为了追逐我的梦想,我有了一尘不染的钢琴、优秀的辅导老师,妈妈也为了我的梦想含辛茹苦。其实在我妈妈的心灵深处,也十分渴望与音乐结缘,渴望生命中有音乐相伴。我常常听到妈妈说起她小时候的事情:妈妈当时是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女孩,她也酷爱音乐,对音乐情有独钟。但是,由于家境贫寒,别说是一架钢琴,就连是一架风琴,妈妈也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但是我妈妈却没有放弃,她想了一招:在上课时,用小刀在抽屉上刻下了一个个键,在下面一个劲地弹,以致于在上课时分了好几次神,没少挨老师批评。尽管如此,我妈妈的梦想,还是那天上的星星,可望而不可及。直到高中,我妈才有相会开始练琴。而我现在,有了钢琴,有了老师,有了陪练,走上了正规的音乐之道,但是,我深深地明白:这是我妈妈的梦想在我身上的延续。在我练琴时,妈妈总是坐在我旁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妈妈就帮我改正,妈妈在我身上倾注了太多的心血。改革开放三十年,两代人同样的梦想,不一样的结局,我为今天的中国喝彩。指导老师:倪建忠45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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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处一今天的天和刚进初一的天一模哟样,太阳柔柔地照射到大地,花儿懒懒地开着,风偶尔吹过,叶子借着这几丝发出"沙沙"的声音。一年的声音就这样伴随着笔尖在纸上发出的声音结束了~~~~~~再过几天就要其摸考试,大家学习骤然紧张起来。是啊,谁不想以一个好的成绩来结束处一呢?明年就是处二了,我们离中考更近一步了,随着处二的到来,课业负担也逐渐加重,我们再也不会像初一这样轻松。说实话,我有一点不想离开初一。这种不想离开不是六年级时要和朝夕相伴的同学们告别的一一不舍,而是一种轻松、快乐。在这一年的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让我值得留念,我怕到了初二以后会没有时间去会回忆,甚至可能会忘记,王老师,记得吗?我们刚开始时那一幅幅可爱的笑脸把大家的距离拉近了。你第一次让我们写一篇关于新老师的作文,我写的您,您在我的作文本上画了一个笑脸并且打了个高分,我开心极了。于是我把作文给小学同学看,大家都说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发到自己的主页上,许多跟我年龄相仿的同学都说我遇到了一个好老师,前途一片光明~~~~~我心里美滋滋的。从这以后,我傻傻地将身边发生的事写成作文发到主页上,大家傻傻地欣赏着我的作文,我得到了一条条关于表扬的留言条,为此,我的作文浏览量一比以前多了许多,大家都向我讨教作文。就这样,我的作文才在考试中拿了49分的高分,这也多亏了老师您让我写的第一篇作文,让我喜欢上了写作文。初二的大门近在眼前,我和同学们也即将跨进去,愿大家用一个好的知识告别初一,用新的面貌迎接处二!6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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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人今年,爸爸40,我14。应该说是两代人了,但40与14很投机。40与14几乎每天都会吵,而14想,这还挺有趣的,但其实这不太好。40与14有时会聊一些新鲜时代的东西,像什么MP3、MP4、电脑之类的,这是40的妻也是14的妈所不具备的,这也是14所以崇拜40的一个原因——40了,还那么fashion。40喜欢唱歌,家里有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连着电脑,而40每天饭后会在电脑前录歌,还是满好听的,但却大部分是八十年代的老歌。14想说爱也不容易,作为90后的14也喜欢周杰伦、王力宏(但不喜欢rain),这是14对40的一个不理解:为什么不去唱《千山万水》、《落叶归根》?当14的成绩不好时(当然这不太可能),40会对成绩、试卷、错题进行分析,然后给予教导——这不是“竹笋烤肉”,40从未打过14,而是和蔼地讲解。在14看来,这依然是一个字——“烦”,但“忠言逆耳利于行”,因此14往往也把这铭记于心。14有点偏胖,所以呢,40会在晚上带着14去跑步,然后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大汗淋漓;为了使14近视不再加深,40会毫不留情地把在黑暗中看书的14“狠狠”批评一顿,却“雷声大,雨点小”。40与14,就这样了,不管你认为咋的,不以为然,向往?反正,14与40都觉得:“噢,很好!”——旁人:这不是兄弟俩不?14与40外观极为相似,简直是“复制”、“粘贴”出来的。5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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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落日,一处伤情,一处落日,一处伤情。已经习惯在夕阳里等待落日。然后静静的想你。心就那么不由得痛了一瞬间。蜷缩在角落里,徘徊在你离去在最后一晚。眼角似乎有什么东西,被风一吹就冰凉冰凉的。还有一种思念的味道。喜欢雨,喜欢河边。莫名地执着的喜欢。天空的细雨撒满心间的时候。你的影子就越来越来清晰。不记得你的面容。只记得自己曾经满面笑容跟你说话。生怕一不小心忘记了。到最后还是忘了你,忘了我自己。云散了,人也散了。那只是你永远也不知道。那朵散后化成的雨。有一滴是我思念你的泪。也许你永远无法感觉到,也许你永远无法感觉到,某天,当你抬头仰望,头顶的那朵云,已经不存在的时候,我也就消失了……突然好想有处可以躲雨的屋檐,撒落在雨里的狂乱脚步,匆匆地打乱了我整个的思想,突然间,雨为什么总是在人寂寞的时候无情的下个不停?太阳真的比雨天要多吗?快乐真的比悲伤还要多吗?在快乐的台阶上,只剩下一个孤单的我,还有一个陌生的名字,我,还是我吗?伤心情节无奈的闪现,写满感情的那段阶梯,如今以是锈迹斑斑,我也只是失去了我的灵魂。已经忘记了多少个夜晚,逃课跑的河边,河风轻轻的吹着发梢,然后默默的走,静静的一个人幻想着你的霸道,还有你的……在最黑暗的夜里守候黎明,是一种幸福,在寂寞的心里思念想的那个人,是一种煎熬,忘记了黎明前的黑暗的恐惧,也忘记了思念里的苦,捧一把尘土,将自己的眼前弥漫,将一切封闭……静静的想起,淡淡的遗忘550字 初中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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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天骄当你听到“一代天骄”这四个字时,或许会想到毛主席的一句诗“一代天骄,只识弯弓射大雕。”或许还会想到成吉思汗那伟大而又传奇的一生,但我想到的却是菊花。原产于中国的菊花是多年生草本植物,也是著名的观赏植物,广受世界各地人民的好评。菊花的种类繁多,有“银针”、“紫矛”、“金绣球”、“高山流水”等等,但是,在数不胜数的菊花中,我却最喜欢那并不起眼的“一代天骄”。“一代天骄”的叶子肥大,绿油油的,仿佛能挤出水来。表面长着一层短短的绒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叶子的边缘是波浪型的,一弯一弯,显得格外流畅。叶子与叶子之间相隔很短,郁郁葱葱,绿意盎然,衬得那金黄色的花朵越发艳丽动人。花朵的颜色是金黄色的,但仔细一看,如流水一般倾泻的一条条花瓣从里向外张开,末端仍带有青绿色,可花尖上却带了些褐色,而中间的一些小瓣还是全青的。花朵上的成百上千条花瓣,有的已经展开,有的还努力地向外蔓延着……摘下一条已经完全展开的花瓣,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迎面扑来,清香中又透出一点点青涩,使人心旷神怡。仔细观察一下花瓣:边缘微微向内卷起,多么像一叶扁舟呀!“一代天骄”虽说外形并不胜过其它菊花,但它的花期却比一般的菊花要长。从菊花开花的九月起,一直到入冬,无论什么菊花,它无一例外,奉陪到底。一朵花儿败了,又开出一朵,凋了一条花瓣,就会又有一条花瓣长出来,前赴后继,生生不息。直到大雪纷飞,才无奈地低下了头,但这样的花期,比起那些开几个星期或一、两个月的菊花,不是显得很可贵吗?啊!“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我爱“一代天骄”的美丽与清香,更爱它那可贵的韧性!5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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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今年的双十一,商品成交量是1207亿,去年是五百多亿,增长的速度真是快的惊人,有钱人真多啊。我也为双十一做了一点点贡献,买了一双棉鞋和一本书,现在还没有物流信息,依旧卡在等待揽收。本来是不想在这个时候淘宝的,但是我确实需要。双十一被称为”光棍节”,我第一次听到这个称呼还是在看当时特别火热的电视剧”乡村爱情”里听见的。似乎从那以后,双十一就掀起了一股热潮,单身的人都要过节,再后来,淘宝就利用这天搞促销。可能是给单身的人一些金钱的安慰吧。都说双十一商品减价,没错,是有很多商品在当天会便宜很多,但是也有一些商家,在双十一之前就提高了价格,等到那天的时候,又调低一些价格,甚至比之前的价格还高,这不是我乱说,我收藏了一些店家,就是这样做的,是亲眼所见。在微博头条上还看到了一条招聘信息,招收拣快递人员,月收入八千至两万。看到的感受就是好高的薪酬,快递件数一定是多的数不过来,应聘的人这一个月一定会很累。网上还流传着拍摄快递人员随手扔快件的视频,我觉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吧,快递太多,不可能每一件都轻拿轻放,尽量就不要购买贵重或者易碎品。这么大的成交量,马云睡觉的时候都在挣钱,当时注册淘宝并不收取费用,却没有人注册,后来,注册费用由五百上升到一千,很多人都想跻身进来,新店并不好开,当时开店的人或许早就已经是百万富翁了吧。今年的双十一真是神奇,不知道明年的双十一会不会继续突破。55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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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球鞋每当穿上球鞋,我心中就有一股暖流涌动,不禁想起了同学陈希,她可曾经是我的冤家对头。去年夏季的一天,我穿上妈妈买的新凉鞋四处炫耀,快乐得像只小鸟。谁料想,下午上课前,我们班接到临时通知:短跑测试。 “穿凉鞋,肯定不及格……这可怎么办……怎么办……”我的脸色晴转多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恨不得能张出一双翅膀,立刻飞回家换上球鞋。我可真后悔啊!不该穿新鞋出来炫耀。该死的凉鞋! 叮铃铃——测试开始了,同学们一个个顺利通过,马上就轮到我了,可真让人心急如焚啊! “穿我的球鞋吧!跑完……再还给我……” 我一转身,发现旁边站着一个扎蝴蝶结的女生,赤着一只脚,正弯腰脱另一只鞋子。陈希!她可是我的死对头。上次我俩闹矛盾,被老师狠狠批评一通,我就怀恨在心,发誓再也不理睬她了。 “她会这么好心……看我的笑话吧……”我的脑子飞速转动。 “快穿上……到你了……”陈希把球鞋硬塞到我手里,一瘸一拐地走出跑道。 “孟楠……孟楠!”体育老师目光四处搜寻,高声喊着。 “哎!来了!”管它呢,死马当活马医吧!我蹬上球鞋,冲上跑道。我揣着感激的心情跑完全程,竟然得了第一名! “谢谢……太谢谢你了……以前我……我……”我红着脸,提着球鞋递给陈希。“谢啥子嘛……以前的事儿,就别提了,大家是同学……”陈希大大咧咧地一挥手,坐在地上穿鞋子。 “同学,对!好同学!” 叭!叭!我和陈希击掌庆祝,庆祝我取得好成绩,也庆祝我俩的友谊。550字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