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命之灯
前几天看了《谈读书》这本书时,本书名誉主编张岱年的一段卷首语深深打动了我,使我不由自主地读下去:“读书是学,学习前人的经验与知识。在学习的同时还要思,进行独立思考。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今日看来还是正确的。在读书的过程中勤于思考,在思考的过程中参阅古今中外的名著,这是研究学问的必由之路。”
接下来就是文学大师季羡林的经验之谈:“我的书友每一本都蕴涵着无量的智慧。我只读过其中的一小部分,这智慧我是能深深体会到的。没有读过的那一些,好像也不甘落后,它们不知道是施展一种什么神秘的力量,把自己的智慧放了出来,像波浪似的涌向我来,可惜我还没有修炼到能有‘天通眼’和‘天通耳’的水平,我还无法接受这些智慧之流,如果能接受的话,我将成为世界上古往今来最聪明的人。我自己也去努力修持吧。”
书的引领、大师的教诲,使我认真、仔细的读下去,在书的封底,我看到了很小一段但很醒目的话,揭示了很深的读书道理:“书是人类认识的载体。有价值的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一个民族的精神文明,表现这个民族的精神生活中,也储存于这个民族长期流传的典籍书册中。书—人类生命的灯。”
一打开书的书目,200位名人巨匠的245篇名篇映入我的眼帘,是何等的耀眼啊!这里有专门谈读书的,有谈读书与用书的,有谈买书的,有谈藏书的,有谈写与读的。单就读书而言,有的谈读书的经验,有的谈读书的艺术,有的谈读书的乐趣,有的谈读书的方法,有的谈读书的习惯,等等,把我引领到一个跟着名人学读书的殿堂。
《谈读书》的开篇就是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的《我的读书经验》:“我自十余岁起,就开始读书,读到现在,将满六十年了,中间除大病或其他特别原因外,几乎没有一日不读书的。但我读书不得法。第一是不能专心,第二是不能动笔。望读者鉴于我的短处,第一能专心,第二能动笔,这一定有许多成效。”
梁启超在《读中国书》中谈了他的读书经验:“每日所读之书,最好分两类:一类是精读的,一类是涉览的。因为我们一面要养成读书心细的习惯,一面要养成读书眼快的习惯。心不细则毫无所得,等于白读,眼不快则时候不够用,不能博搜资料。”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陈垣的《谈谈我的一些读书经验》,这是他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1961届毕业生谈话纪要,读后使我感到受益匪浅。他谆谆告诫我们:“中国历史资料丰富,浩如烟海,研究的人,不可能也不必要把所有的书都看完,但不能不知道书的概况。有些书只知道书名和作者就可以了,有些书要知道简单的内容,有些书则要认真钻研,有些书甚至要背诵,这就是有的要涉猎,有的要专精。世界上的书多得很,不能都求甚解,但是要在某一专业上有所成就,也一定要有‘必求甚解’的书。”他还在勤动脑、动笔上强调了一番:“读书的时候,要做到脑勤、手勤、笔勤,多想,多翻,多写,遇见有心得或查找到什么资料时,就写下来,多动动笔可以免得忘记,时间长了,就可以积累不少东西,有事把平日零碎心得和感想联系起来,就逐渐形成对某一问题较系统的看法。收集的资料,到用的时候,就可以左右逢源,非常方便。”
我时常觉得鲁迅的杂文难懂,他写的《读书随笔》也害得我读了许多遍,才嚼出味来:“读死书是害己,一开口就害人;但不读书也不见得好。至少,譬如要批评托尔斯泰,则他的作品是必得看几本的。所以我想,无论是学文学的,学科学的,他应该先看一部关于历史的简明而可靠的书。但如果他专讲天王星,或海王星,虾蟆的神经细胞,或只咏梅花,叫林妹妹,不发关于社会的议论,那么,自然,不看也可以的。”
王云五谈了《怎样鼓起读书的兴趣》,也引起了我的兴趣:“读书虽有了适当的方法,但如鼓不起读书的兴趣,结果还是不易收效。因此,如何鼓起读书的兴趣也算得是读书方法之一,甚至算得是最重要之方法。任何事要想鼓起兴趣,首先要有志,读书岂能例外?曾国藩曾论读书之当立志,其言曰:“苟能发奋读书,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均无不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静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何必择地,何必择时,但自问立志之真不真耳。”
胡适的《读书》阐述了读书的三种说法:“(一)要读何书。(二)读书的功用。(三)读书的方法。最后写了与读者共勉诗:‘为学要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
林语堂的《读书的艺术》则把我引领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首先论证了一个读书人与不读书人的生活差别:“这只要把一个读书人的生活和一个不读书人的生活比较一下,我们便很容易明白了。一个没有读书习惯的人是被拘束在他的身边世界中的,在时间与空间上说来,他的生活只能陷在一些日常琐事中。他的接触与交谈只限于同几个少数相识的人,他的见识只限于身边的环境。但是,他一旦能读了书,,也便立刻可以和一个世界上的最好谈话者接触了。这个谈话者引着他到一个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年龄中去,或为他解脱一些个人的忧烦,或对他讨论一些这个读者所不知道的生活的特殊方面。”接着他列举了事例后说:“无论何人,凡带着一种勉强的感觉读书的,都不懂得读书的艺术。”并为他们编写了不爱读书的理由: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夏去秋来冬天到,收拾书包过新年。他谈的读书的艺术是:当意兴来时便拿起一本书来读。要获得完全的乐趣,读书必须十分自然。
郁达夫的《人与书》写得非常精妙:“书本原是人类思想的结晶,也就是启发人类思想的母胎。它产生了人生存在的意义,它供给了知识饥渴的乳料。世界上的大思想家和大发明家,都从书堆中进去,再从书堆中出来。”
著名文学家老舍的《写与读》吊起了我的胃口:“使我受益最大的是但丁的《神曲》,我把所能找到的几种英译本,韵文的与散文的,都读了一过儿,并且搜集了许多关于但丁的论著。有一个不短的时期,我成了但丁迷,读了《神曲》,我明白了何为伟大的文艺,论时间,它讲的是永生,论空间,它上了天堂,入了地域,论人物,它从上帝,圣者,魔王,贤人,英雄,一直讲到当时的‘军民人等’。它的哲理是一贯的,而它的景物则包罗万象。它的每一景物都是那么生动逼真,使我明白的何谓文艺的方法是从图像到图像,天才与努力的极峰便是这部《神曲》,它使我明白了肉体与灵魂的关系,也是我明白了文艺的真正深度。”
我还从《谈读书》中领略了梁实秋《书》中的深刻内涵:“读书乐,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废寝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见书就哈欠连连,一看书为最好的治疗失眠的方法。黄庭坚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
钱歌川写了《读书的习惯》,使我百看不厌:“古今的大学者没有不勤读的,囊萤凿壁,比我们现在的一灯如豆,还要不方便得多,但学问就是这样得来。苏东坡说:‘读破万卷自通神’,可见学问并不难,只在多读,你如果手不释卷,必然会有成就,山之偶然翻阅,也就开卷有益。”
钟敬文的《谈读书》谈到了读书的方法:“现在一般谈到读书方法的人,大都主张要有计划。比如一说,某些入门书应该先读,某些比较深沉的著作应该放在后面。某些书一定是要读的,某些则可以不读,或者根本不该提到它,我们读书正像造房子或缝衣服一样,要有一定的选择和工作的程序。”
读了景克宁的《书与读》,使我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引领着我得到了思想的升华:“书,是知识的结晶,也是文明的摇篮。我的一生都是和书相依为命的。书给我以思想、认识、理想、信念,帮助我在十年前的浩劫中活了过来。书,使我的生命再造。没有书,也就没有我的过去和现在;书,正在帮助我走向明天。所以,书是我生活的起点,也就是我人生的归宿。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书就是我求知的良师益友。我离不开书。”他还阐明了读书的意义:“当我们打开书的时候,就好像打开了世界的大门,历史的通路,广大的世界缩小了,漫长的历史缩短了。天上人间尽收眼底,五湖四海就在足前。中外古今醒目可观,让你游历世界,认识社会,理解历史兴旺衰替、沉浮演变的规律。
当我们打开书的时候,便有可能揭开自然的帷幕,既可以一览宏观世界,也可以洞察微观世界、时空无限的宇宙、天体演变的奥秘、地球结构的奇景、物质无穷的层次。
书就是千里眼,顺风耳,望远镜,显微镜,书就是科学的总结,智慧的源泉,生活的指南,给人以开启百科知识的万能钥匙。”
我还捧读了吕叔湘的《书太多了》、冯至的《书和读》、吴佰萧的《书》、严北溟的《一点青灯伴读书》,使我沉浸在书海里。
通读了《谈读书》后,我掩卷沉思,仿佛置身于历代伟人巨匠之间,聆听他们谈读书的告诫,接受智慧的熏陶,领悟读书的真谛,我内心深处受到了无比的震撼,激发着我在今后的读书之路上奋发前行,在书的海洋里不停地遨游,好读书,读好书,多读书,让书成为我的生命之灯!
书,生命的真谛
书,一只神奇的画笔,一笔一画地勾勒着瑰丽的人生;书,一只梦想的翅膀,无拘无束地畅游在广阔的蓝天;书,一幅多彩的画卷,展现着一幕幕真实而又感人的精彩的人生之剧。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说:“书是一位无声的老师,循循善诱地熏陶着我们。”
对我来说,书就是一位忠诚的朋友,在我迷茫时,指引我前进的道路;在我浮躁时,安抚我悸动的心;在我遇到挫折时,鼓励我勇往直前,重新站起来。
我从书中悟出了生命的真谛: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学得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和不懈努力的顽强意志,从《青铜葵花》中悟出亲情、友情的至高无上,从《鲁宾逊漂流记》中学得自力更生、不退缩、不胆怯的高尚情操,从《爱的教育》中悟出人世间各种真挚、无私的爱,从《简·爱》中学得面对困难,勇往直前的坚贞品格。
我一日也离不开书籍。如果生活中没有了书籍,就好像天空没有了云朵,就好像小河没有了鱼儿,就好像夜空没有了星星,就好像大树没有了绿叶,就好像树林没有了小鸟。我每天都会忍不住看上一会书,哪怕只是一会儿,我也觉得舒心。如果我没有了书的陪伴,就好像生命中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看书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还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充实。俗话说得好“人可一日不吃饭,但不可一日不读书”,有道也。
书就是生命的真谛,看书是我人生的享受,与书相伴,我此生无憾!!!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第一中心小学六年级:许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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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之灯理想是火,点燃希望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理想是路,引你走向黎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而我的理想,是当一名钢琴家。每当我在电视上看到音乐大师们灵活的手指穿梭在黑白的琴键上,泛起一阵阵涟漪。我喜爱钢琴,喜欢他高雅的气质,黑与白,简洁又不失大方。我喜欢钢琴曲。在我家电脑的音乐播放器里,总能见到钢琴曲的影子。我快乐的时候,《欢乐颂》陪我共同欢唱;我悲伤的时候,《月光曲》给我安慰;我无聊时,《致爱丽丝》同我述说他的悲伤;我愤怒时,《梦中的婚礼》安抚着我的情绪。我还喜欢音乐的无拘无束。只要是你喜欢,音符的排列随你变化。它不像语文、数学、英语那样。音乐,是永远没有答案的,它,是自由的。理想,引领着我。我为了理想,开始学习弹琴。理想的力量,是我克服了重重困难。两三年时间下来,我的琴艺增了颇多,已经会弹许多钢琴曲,但是,离我的理想还有很远,很远,我一定要坚持不懈。我希望二十年以后的今天,我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华丽的舞台上谱写出音符的绚丽。理想的风帆,已在前方向我挥手,我要努力进取,在未来扬起属于自己的一面旗!4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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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之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了欲望和诱惑的尘世上,所以常常觉得自己的心灵负重太多,身心总是感到很是疲惫和憔悴。抬起头看着自己下一步将要走的道路,觉得还是那么的漫长,又是那么的迷惘和困惑。蓦然回首,沉思着自己走过的人生之路,更是充满是了惆怅和失落,蹉跎的脚步遍布了岁月的沧桑。有时禁不住的在心里问自己:为什么我的人生中忧伤和痛苦总是比快乐多?为什么那么多的烦恼和忧愁总是属于我?可到最后也只能是自己苦笑一下,摇摇头长叹一声而已。??前些日子同学聚会,二十多年不见了,但从各自头上日益增多的白发和额头上渐起的皱纹告诉我们:昔日风华正茂的同学少年现在都已成为走过不惑之年的中年人了。待到交谈之时,言语中已经没有了昔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慷慨陈辞,没有了当初信心十足的踌躇满志,更没有了那么多不现实的崇高远大的理想信念和为理想而奋斗的豪言壮语;真的是“谈论的都是下一代,想的全是如何不择手段的升官发财,担心的都是社会风气的败坏,发的牢骚全是痛恨腐败。”??按说走过不惑之年的人已经没有搞不明白的事情了,细想起来也是的:这又是何苦呢?人生大好的青春年华已经过去了,有些失落太正常了。人的一生往往是失意多于得意,这就是人生的现实。“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想到这里,不禁让我想起大文豪苏东坡的一个故事来。??宋代的大学士苏东坡与当时很有名望的佛印禅师交往甚密,经常在一起参禅问道,免不了互斗禅机。但每次都是佛印禅师略胜一筹,为此,苏东坡心里颇是不服,总想找机会胜过佛印禅师。有一次,苏东坡又和佛印禅师在一起打坐参禅、打坐,苏东坡突然问佛印禅师:“禅师,你看我的坐相如何?象什么?”佛印认真的端详了他一阵说:“苏学士神态庄严仪表大方!我看学士您俨然就像一尊佛。”苏东坡听后非常高兴。佛印禅师随口问苏东坡说:“苏学士,你看和尚我的坐姿如何?又象什么?”苏东坡正在忘形之时,看到佛印禅师身着褐色僧服怡然端坐,心神若定超凡脱俗,但他故意抑揄道:“我看禅师您真像一堆牛粪。”说罢哈哈大笑。佛印禅师听到苏东坡抑揄的言语和笑声,不但丝毫没有动气,反而只是宽容地笑了笑。苏东坡见到佛印禅师没有反驳,自以为占了上风,于是便向朋友和妹妹讲述此事,称自己终于赢了佛印禅师。可偏偏苏小妹是位才女,对佛教性相之学也颇有研究。她听后马上对苏东坡说:“哥哥,这次你不但没赢反而输的更惨,佛印禅师赢的反而更加高明!”苏东坡不以为然地问说:“为什么?你说这话是何意?”苏小妹说:“哥哥,佛说相由心生,禅师的心中有佛,所以才看你是佛;而你看禅师象粪,是因为你心中只有粪啊。这还不算,你输了之后自己竟然不知道已经输了,可见你的修行的境界相比佛印禅师来说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啊,所以我说这次你输的更惨。”苏东坡听后恍然大悟,不由的对佛印禅师以及自己的妹妹感到心悦诚服。真是“君子所见无不善;小人所见无不恶。心中有佛,说出来的定是美言;心中有屎,讲出来的全是屁话。”??前几天,一个在反贪局工作的朋友对我说过:现在凡是被“双规”的贪官都十分嚣张,都不认真交待罪行,反而都在反复的说自己是被冤枉的,因为有那么多比他们贪得更多的人没有被“双规”,却把他们这些小萝卜头给“办”了,他们感到委曲,只有自认倒霉。有的人还能说出比他们贪得更多的人的名字给自己排个名次,排在前几名的大人物反贪部门不敢抓,却把排在后几名的小人物给“双规”了。??我想,要说贪几万或是十几万的说冤枉倒也罢了,可那些贪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甚至更多的人也在喊冤,还在说自己只是个小萝卜头就让我不明白了:那么到底贪到多少才算是不被冤枉的?那些“大个萝卜”是什么人?为什么不抓大的只抓小的???是啊,我们都属于滚滚红尘中的一个普通的生灵,生在红尘长在红尘,一生都离不开红尘,天生谁也没有长着能把这色彩斑斓的尘世看的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那双超然的慧眼,谁也逃不出世俗的诱惑,更躲不开天上的乌云和明媚的阳光。往往都是经过一番探索和思考之后,才能拥有了应对和适应生活的能力。可如果我们的心境总是黑暗的,那么肯定就会把尘世上的一切都看的一片漆黑;如果我们的心灵是清澈透明的,在生活中肯定是个虚怀若谷坦坦荡荡的人,那么也一定会把这五光十色的世界看的非常美好。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都能拥有一盏明灯,把我们的心灵照亮该多好啊!??佛教学说中有位燃灯佛,据说燃灯佛出生时正是夜晚。但他一出生,身边的一切便光明如灯,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于是父母就为他起了“燃灯”这个名字。而他的一生都象灯一样的把光明带给了芸芸众生,他自己后来他真的成了普度众生的佛。??其实佛的智慧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佛的智慧来源于尘世上人的智慧。但人是不能把自己的心里世界都展示给别人和外界的。所以,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有那么一块只属于自己的静地,这块静地既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角;既有隐私还有自私;既有爱恋也有仇恨;没有谁能说清楚它到底是什么,可就是心灵深处的这块静地才是人们真正用心血写出来的一本书啊,而这本书的读者只有自己!生活了一生,也写了一生,更是读了一生,到最后又带着这本书跳出红尘升入天堂。只是有的人读了一生都没有读懂。唉,一个人,活了人生的一个轮回,竟没有能够读懂自己,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一个悲哀。??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点亮自己心灵深处的那盏灯吧!让它的光明照亮各自的心灵,让每个人都借着这盏灯的亮光好好看看自己心灵深处的那块静地,好好的阅读一下自己用心血写成的那本书吧!??“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存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金钱忘不了,生时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闭眼了。”如果人们心里想的都是如何升官发财,那就必须不择手段的去偷机钻营,为了钱为了官位什么都敢去做,把做人的良心和道德规范都抛之脑后。岂不知,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你今天做了个小官发了笔小财,心里还想着要做更大的官发更大的财,还要再去想尽一切办法达到目的。周而复始尘世轮回,心里能不累吗?天长日久,内心深处都是狭隘灰色的私欲。??这时不妨让我们心灵的那盏灯燃得更亮些,让光明趋赶走那些黑色的幻想,把灰色的东西变得透明些,让自己从欲望的怪圈中走出来,学会淡泊宁静的面对生活,也许这时,我们的心灵就没有了那么多的重负了。??当惆怅和失落涌上心头,烦恼和忧愁布满心境的时候,为什么不点燃心灵深处的那盏明灯?让它亮到极点,把前程照的最亮,这时你就会明白:其实眼前的这些不快都是短暂的,只要你能勇敢的向前迈出一步,现在心里的苦恼都会烟消云散,而你将得到的,正是你经过多年奋斗最想得到的。??当欲望充满了内心,各种诱惑让你眼花燎乱使你快到不能自持的时候,别忘了点亮心灵之灯,这时你就会发现:这盏灯早已变得象赤炭一般的红亮,竟是那么的刺眼灼热,那是它在告诉你:你已经到了很危险的境界,在你的面前就是万丈深渊,此时止步为时不晚,再若向前将是万劫不复!??当你获得成功欣喜若狂春风得意的时候,更要想着燃起心灵之灯,你会发现它此时竟成了黄色一闪一闪的,那是它在告诉你:眼前的成功是暂时的,再这般得意下去,这灯光就会变红的,还没到你得意忘形的时候,继续努力吧!??这盏灯其实并不难找,它一直保存在我们的心灵深处。我们的童年都是天真烂漫的,除了纯洁就是无瑕。随着年轮的增长,我们都成了胸有城府的成年人,而心灵深处的这盏灯也在心里变得越来越暗,有的人则是在心里彻底的熄灭了,以至于他们的一生没有任何意义,能留给后人的只有遗憾。??而点燃这盏心灵之灯更是十分的简单:它是把自己融于大自然的一次郊游或是一次终生难忘的经历;是欣赏一本好书或是一部好的作品;是听一曲让自己陶醉其中的音乐或是与好友的一次畅谈;是到古刹与僧道的一次参禅悟道或是经历了一次生死的考验;是体验了人生颠峰后的辉煌或是生活中一次巨大的挫折。所有这些,都有可能在心里产生火花,在这火花闪现的瞬间便点燃了心灵深处的那盏明灯。??是啊,我们再也不能总是让自己生活在不现实的幻想之中了,能面对现实就是我们最大的成熟。堂而皇之的面对属于我们的人生,面对五光十色的诱惑,只要点燃心灵深处的那盏明灯,让它时时刻刻都照亮着我们的内心世界,你就会踏踏实实的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从从容容轻轻松松的面对自己的人生。??珍惜它吧,心灵之灯!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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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源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一切生命皆是水成就的鲜活精灵,没有水生命将不复存在,含水量愈高生命愈显水灵,幼儿粉嫩老人干瘪,皆是因为水的缘故。一滴水,渺小非常,几乎看不见、看不清或视而不见,人们常常疏于从小处着眼,不屑于细微的体验,漠视微小的存在,而看似平常不过的水,却是一切生命的本源。滴水连续不断地涌滴,执着于微不足道的、单调的自由落体,纵然它的对象是岩石,在时间的协助下也会做出穿石之功,令人惊异于微力持久的神奇。水份子聚成清水一泓,人们用静如止水形容它含情脉脉的静态美,颂扬水的无限温柔,观之使人清爽安怡,消解心绪的烦躁,回归水一般的平静,连炎炎暑日也会因之而心静身凉。水汇聚成涓涓细流,或潜行于崖缝石壁,或穿越山林幽径,再联合起同类以壮大自己的队伍,克服重重阻拦,甚至灵活地千回百转,把恒久的信念化做永不停歇的坚定脚步,永远向前!悬崖瀑布,无情地将它抛下深渊,纵然摔得骨碎身粉,万花飞溅,也不忘化作迷蒙的水雾以湿化空气,滋润周边的生物,释放负氧离子,改善大气生态。身处幽深的谷底,仍不忘前行的使命,又重整旗鼓,集结成新的阵容,激增了反抗的汹涌,同时发出奋进的口号吼声,昂然地向世间宣告,它奔向江河大海的志向是不可阻挡的。大气环流使水身处最低,同时又不屈地向上!向上升腾,蓄积起充足的势能,涨满了流向低处的功力,为江河湖泊备下充沛的源流,润泽一路的川原流域,孕育了鱼虾之类的水产,为万物创造了生命起源的摇篮,禽兽吸水嬉戏其间,丰盈了大千世界的万般灿烂。水路为水运提供了天然条件,载舟浮船,成就了航运的交通路线,人们筑起江河大坝,创造出”高峡出平湖”的万般景观,开辟了化水为利的水利产业,支撑起水利产业的壮观。水以其巨大的势能,发展起无污染的水力水电能源,为现代社会带来光明无限,灌溉滋养了万顷良田,换来人间岁岁收获的欢颜、丰衣足食的甘甜,以及工农业与城乡丰美的淡水资源。水不慕高山峰巅,却乐于下渗潜行,谦虚地不过分张扬自我的身形,或渗透于地下岩缝以滋养庄稼花草树木,葱茏起万般景象绿荫郁浓,点缀得世界多彩缤纷,更为人类及所有动植物提供了充裕的生存生活资源,成就了万物绵绵不绝的续延。凝集于山峰的固态水,并不留恋高高在上,或许厌倦了高原峰巅的风大流急,或自觉高处不胜寒的冷酷,也许难以承受过于长久的寂寞,借着太阳偶尔的垂青,短暂而热情的拥吻,让激动的泪水顺势下流以至汇聚成溪水、江河、湖泊。水是太阳的情人,常被其热情地轻轻托起,相约遨游于蓝天公园,风媒牵线搭桥,不时地转换幽会的景点,时而现出娇羞的容颜,彩云记录着它们交谊的舞姿翩翩,在苍穹无垠的屏幕上,尽兴地演绎大自然的罗曼蒂克,风动云涌,白云悠然……它不负众生的渴盼,适时地割舍爱恋游玩的情缠意绵,潇洒地步出云彩的舞池,跃然一跳,把甘霖无私地撒向人间。一盆清水,可洗涤一身的疲惫,留下清亮活鲜;溪流细水,是大地母亲的血脉,涵养了所有的生命细胞;湖泊杨柳在微风中荡漾摇曳,引人深思遐想,荡涤净化灵魂;江河奔流不息,汹涌澎湃的气势,激励人们奋勇前进,不屈不挠;海洋汇纳百川,能容乃大,具备了坦荡浩瀚的海量,陶冶得心胸广宽,包容无限。水的博大无私不仅成就了人类自身,也给心灵以不尽的启示。福建莆田筱塘小学三年级:卡修斯11200字以上 三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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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水生命之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健康街小学六年三班李紫雨水,一个简单的名字,一种非凡的物质。它是生命的源泉,孕育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生命。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水是生命的摇篮,是任何生物赖以生存的东西。在我小的时候,曾到过附近的小河里玩耍。看着取水的人,来之不尽,她们脸上挂着感谢与幸福。是这条小河哺育了我们周边的人们,原来身体虚弱、矮小的我,也有它的支持才变得一日比一日健康。然而,它却苍老了许多。原本清澈见底的河水,现在却污水横流,臭味熏天。可爱的鱼儿死了;夺目的花儿枯了;强壮的大树沉睡了。唯一陪伴它的竟是人类的废品--垃圾。它哭了,却不见有人安抚它,每个人走过也只是掩鼻快速前进。它憎恨,自私的人类!它抱怨,无情的人类。然而,却印证了思格斯的名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千百年来,人们不断地糟蹋水,认为它是取之不尽,用之不褐的资源,可事实果真如此吗?虽然水在地球上分布面积很广,储蓄量也很大,可您想过吗?绝大部分水是无法开发利用的。又咸又苦的海水,占了地球水量的97%,真正可利用的淡水只占地球总水量的0.2%到0.3%,实在是太小了!不知再过多少年,水可能就会离开我们。那最后的一滴水,可能就是水的眼泪。到了那时,人类将会灭亡,世界将会沉睡。《中国青年报》曾刊登过一张照片:一群小学生满脸忧虑的地举着一个标语牌,上面写着:“救救我们吧!水被污染了,我们要喝清洁的水!”“要喝清洁的水”多么可怜又揪心的要求啊!中央电视台曾经播放过这样一则公益广告:当淡水枯竭的时候,濒临死亡的人终于醒悟——人不能等到自己的眼泪成为最后一滴水时,才想到应该去爱护我们的水资源!“水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而是无法替代、极易受污染的,因此必须备加保护。“停电了,蜡烛可以给你带来光明;道路不通,可以另批新径;水污染了,水没有了,水无法代替”水资源短缺,水污染日益加剧,水荒已经向人们逼近!这是铁的事实。明天可能真的没有水喝!惜水节水迫在眉睫!面对水资源不断浪费我们又应该怎么办呢?节约用水的方法有很多,如:下雨天时,我们可以用老天给的“免费水”,每个家庭都用几个大盆来接“免费水”,或者能设计一个收集器,把收集到的经过循环处理,还能用来喝呢!这样不但水费便宜了,并且把水资源也给节约了。对付节约水资源,我还有一条“妙计”!现在经济好转,家家户户都安装了空调,你是否也有想过空调的水也可以节约?每晚,在空调下放一个大桶,起床后,你往桶里一瞧,你会惊奇的发现空调的水竟然把大桶装满了,估计有好几公斤呢!它可以用来冲厕所啊!这不也是可以节约水吗?我们平时用的洗菜水可以把它留下,用来浇花,冲厕所;洗衣机第2、3次排的水也可以留下,用来冲洗地板;还有拖地板的水,可别小看它,它一样可以冲厕所。为了保护水资源,我还想提议如下几点建议:1.充分利用水资源,不浪费。2.不向江、湖、河、沟排放废水、垃圾。3.不要在沟边洗脏衣服。4.向周围的人宣传“保护水资源”。为了这个美丽的蓝色的星球辉煌的未来,为了50亿地球人共同的家园,为了这个家园里的亿万花朵一样的孩子,也为了您自己,为我们都拥有一个幸福的明天,请你记住:珍惜水资源吧!保护你身边的环境!水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只要我们伸出温暖的手,真诚的心,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珍惜每一滴来之不易的水,就能够保护好我们的生命之源!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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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歌孔宪云晚上回到寓所时看到了丈夫从中国发来的传真。她脱下外衣,踢掉高跟鞋,扯掉传真躺到沙发上。孔宪云是一个身材娇小的职业妇女,动作轻盈,笑容温婉,额头和眼角已留下了45年岁月的痕迹。她是以访问学者的身份来伦敦的,离家已一年了。“云:研究已取得突破,验证还未结束,但成功已经无疑了……”孔宪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她早已不是易于冲动的少女,但一时间仍激动得难以自制。那项研究是二十年来压在丈夫心头的沉重梦魇,并演变成了他唯一的生存目的。仅仅一年前,她离家来伦敦时,那项研究依然处于山穷水尽的地步,她做梦也想不到能有如此神速的进展。“……其实我对成功已经绝望,我一直用紧张的研究工作来折磨自己,只不过想作一个体面的失败者。但是两个月前,我在岳父的实验室里偶然发现了十几页发黄的手稿,它对我的意义不亚于罗赛达石碑,使我二十年盲目搜索到又随之抛弃的珠子一下子穿在了一起。我不知道是否该把这些告诉你父亲。他在距胜利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突然停步,承认了失败,这实在是一个科学家最惨痛的悲剧。”往下读传真时,宪云的眉头逐渐紧缩,信中并无胜利的欢快,字里行间隐约透着灰色的沉重,她想不通这是为什么。“……但我总摆脱不掉一个奇怪的感觉,我似乎一直生活在这位失败者的阴影下,即使今天也是如此。我不愿永远这样,比如这次发表成果与否,我不打算屈从他的命令。爱你的哲9、6、2253”她放下传真走到窗前,遥望东方幽暗而深邃的夜空,感触万千,喜忧交并。二十年前她向父母宣布,她要嫁给一个韩国人,母亲高兴地接受了,父亲的态度是冷淡的拒绝。拒绝理由却是极古怪的,令人啼笑皆非:“你能不能和他长相厮守?你是在5000年的中国文化中浸透的,他却属于一个咄咄逼人的暴发户民族。”虽然长大后,宪云已逐渐习惯了父亲性格的乖戾,但这次她还是膛目良久,才弄懂父亲并不是开玩笑,她讥讽地说:“对,算起来我还是孔夫子的106代玄孙呢。不过我并不是代大汉天子的公主下嫁番邦,朴重哲也无意作大韩民族的使节,我想民族性的差异不会影响两个小人物的结合吧。”父亲怫然而去,母亲安慰她:“不要和怪老头一般见识。云云,你要学会理解父亲。”母亲苦涩地说,“你父亲年轻时才华横溢,被公认是生物学界最有希望的栋材,开始几十年一事无成,他心中很苦。直到现在我还认为他是一个杰出的天才,可是并不是每一个天才都能成功。你父亲陷进DNA的泥沼,耗尽了才气。而且……”母亲的表情十分悲凉,“这些年你父亲实际上已经放弃了努力,他已经向命运屈服了。”这些情况孔宪云早就了解。她知道父亲为了DNA研究,33岁才结婚,如今已是白发如雪,失败的人生扭曲了他的性格,他变得古怪易怒--而在从前他是一个多麽可亲可敬的父亲啊。孔宪云后悔不该刺伤父亲。母亲忧心忡忡地问:“听说朴重哲也是搞DNA研究的?云儿,恐怕你也要做好受苦受难的准备。不说这些了。”她果决地一挥手:“明天把重哲领来让爸妈见见。”第二天她把重哲领到家里,母亲热情地张罗着,父亲则端坐不动,冷冷地盯着这名韩国青年,重哲以自信的微笑对抗着这种压力。那年重哲28岁,英姿飒爽,倜傥不群--孔宪云不得不暗中承认父亲的确有某些言中之处,才华横溢的朴重哲的确有些过于锋芒毕露,咄咄逼人。母亲老练地主持着这场家庭晚会,她笑着问重哲:“听说你是研究生物的,具体是搞哪个领域?”“遗传学,主要是行为遗传学。”“什么是行为遗传学?给我启启蒙--要尽量浅显,你不要以为一个遗传学家的老伴就必然近墨者黑,他搞他的DNA,我教我的音乐多来米,我们是井水不犯河水,互不干涉内政。”宪云和重哲都笑了。重哲斟酌着字句,简洁地说:“生物繁衍后代时,除了生物的形体有遗传性外,生物的行为也有遗传性。即使幼体生下来就与父母群体隔绝,它仍能保存这个种族的本能。像人类婴儿生下来会哭会吃奶,小海龟会扑向大海,昆虫会避光或佯死等。这儿有一个典型的例证:欧洲有一种旅鼠,在成年后便成群结队奔向大海,这种怪僻的行为曾使动物学家们迷惑不解。后来考证出它们投海的地方原来与陆路相连。毫无疑问,这种迁徙肯定曾有利于鼠群的繁衍,并演化成可以遗传的行为程式。现在虽然已时过境迁,但冥冥中的本能仍顽强地保持着,甚至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行为遗传学就是研究这些本能与遗传密码的对应关系。”母亲看看父亲,又问道:“生物形体的遗传是由DNA决定的,象腺嘌呤,鸟嘌呤,胸腺嘧啶,胞嘧啶与各种氨基酸的转化关系啦,红白豌豆花的交叉遗传啦,这些都好理解--怎么样,我从你父亲那儿还剽学到一些知识吧?”她笑着对女儿说,“可是,要说无质无形,虚无飘渺的生物行为也是有DNA发指令,我总是难以理解,那更应该是神秘的上帝之力。”重哲微笑着说:“上帝只存在于人们的信念之中,如果抛开上帝,答案就很明显了。生物的本能是生而有之的,而能够穿透神秘的生死之界来传递上一代信息的介质,仅有生殖细胞,所以毫无疑问,动物行为的指令只可能存在于DNA的结构中,这只是一个简单的筛选法问题。”一直沉默着的父亲似乎不想再听这些启蒙课程,他开口问道:“你最近的研究方向是什麽?”重哲昂然道:“我不想搞那些鸡零狗碎的课题,我想破译宇宙中最神秘的生命之咒。”“嗯?”“一切生物,无论是病毒,苔藓还是人类,它们的最高本能是它的生存欲望,即保存自身延续后代,其它欲望象食欲、性欲、求知欲、占有欲,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有了它,母狼会为了狼崽同猎人拼命,老蝎子心甘情愿作小蝎子的食粮,泥炭层中沉睡数千年的古莲子仍顽强地活着,庞贝城的妇人在火山爆发时用身体为孩子征得一份空间。这是最悲壮最灿烂的自然之歌,我要破译它。”他目光炯炯地说。宪云看见父亲眸子里陡然亮光一闪,变得十分锋利,不过这点锋芒很快隐去,他仅冷冷地撂下一句:“谈何容易。”重哲扭头对宪云和母亲笑笑,自信地说:“从目前遗传学发展水平来看,破译它的可能至少不是海市蜃楼了。这条无所不在的咒语控制着世界万物,显得神秘莫测。不过反过来说,从亿万种遗传密码中寻找共性,反而是比较容易的。”父亲涩声说:“已有不少科学家在这个堡垒前铩羽。”重哲淡然一笑。“失败者多是西方科学家吧,那是上帝把这个难题留给东方人了。正像国际象棋与围棋、西医与东方医学的区别一样,西方人善于作精确的分析,东方人善于作模糊的综合。”他耐心地解释道,“我看过不少西方科学家在失败中留下的资料,他们太偏爱把行为遗传指令同单一DNA密码建立精确的对应。我认为这个方向是死胡同。这条生命之咒的秘密很可能存在于DNA结构的次及序列中,是一种类似电子云那样的非精确概念,是隐藏在一首长歌中的主旋律。”谈话进行到这儿,宪云和母亲只有旁听的份儿了。父亲冷淡地盯着重哲,久久未言,朴重哲坦然自若地与他对视着。宪云担心地看着两人。忽然小元元笑嘻嘻地闯进来,打破了屋内的冷场。他满身脏污,抱着家养的猫,猫在他怀里不安地挣扎着。妈妈笑着介绍:“小元元,这是你朴哥哥。”小元元放下白猫,用脏兮兮的小爪子亲热地握住朴重哲的手。妈妈有意夸奖这个有智力缺陷的儿子:“小元元很聪明,不管是下棋还是解数学题,在全家都是冠军。重哲,听说你的围棋棋艺还不错,赶明儿和小元元杀一场。”小元元骄傲地昂起头,鼻孔翕动着,那是他得意时的表情。朴重哲目光锐利地打量着这个圆脑袋的小个儿机器人,它外表酷似真人,行为举止带着5岁孩童的娇憨。不过宪云告诉过他,小元元实际已23岁了。他毫不留情地问:“但他的心智只有5岁孩童的水平?”宪云偷偷看看爸妈,微微摇摇头,心里埋怨重哲说话太无顾忌。朴重哲毫不理会她的暗示目光,斩钉截铁地说:“没有欲望的机器人永远也成不了人。所谓欲望,主要是它的生存欲望。”元元懵懵懂懂地听着大人谈论自己。虽然宪云不是学生物的,但她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个结论的重量。她看看父亲,父亲一言不发,掉转身走了。孔宪云心中忐忑,跟到父亲书房,父亲默然良久,冷声道:“我不喜欢这个人,太狂!”宪云很失望,她斟酌字句,打算尽量委婉地表明自己的意见。忽然父亲说道:“问问他,愿意不愿意到我的研究所工作?”宪云愕然良久,咯咯地笑起来。她快活地吻了父亲,飞快地跑回客厅,把好消息传达给母亲和重哲。重哲慨然说:“我愿意。我拜读过伯父年轻时的一些文章,很钦佩他清晰的思路和敏锐的直觉。”他的表情道出了未尽之意:对一个失败英雄的怜悯。宪云心中不免有些芥蒂,这种怜悯刺伤了她对父亲的崇敬。但她无可奈何,因为他说的正是家人不愿道出的真情。婚后,朴重哲来到孔昭仁生物研究所,开始了他的马拉松研究。研究步履维艰。父亲把所有资料和实验室全部交给女婿,正式归隐林下。对女婿的工作情况,他从此不闻不问。传真机又轧轧地响起来,送出一份传真。“云姐姐:你好吗?已经一年没见你了,我很想你。这几天爸爸和朴哥哥老是吵架,虽然声音不大,可是吵得很凶。朴哥哥在教我变聪明,爸爸不让。我很害怕,云姐姐,你快回来吧。元元”读着这份稚气未尽的信,宪云心中隐隐作痛,她感到莫可名状的担心。略为沉吟后,她用电脑向机场预定了机票,是明天早上6点的班机,又向剑桥大学的霍金斯博士请了假。飞机很快穿过云层,脚下是万顷云海,或如蓬松雪团,或如流苏缨络。少顷,一轮朝阳跃出云海,把万物浸在金黄色的静谧中,宇宙中鼓荡着无声的旋律,显得庄严瑰丽。孔宪云常座早班机,就是为了观赏壮丽的日出,她觉得自己已融化在这金黄色的阳光里,浑身每个毛孔都与大自然息息相通。机上乘客不多,大多数人都到后排空位上睡觉去了,宪云独自倚在舷窗前,盯着飞机襟翼在空气中微微抖动,思绪又飞到小元元身上。元元是爸爸研制的学习型机器人,象人类婴儿一样头脑空白的来到这个世界,牙牙学语,蹒跚学步,逐步感知世界,建立起“人”的心智系统。爸爸说,他是想通过元元来观察机器人对自然的适应能力及建树自我的能力,观察它与人类“父母”能建立什么样的感情纽带。元元一出生就是在孔家生活。很长时间在小宪云的心目中,元元是一个和她一样的小孩,是她亲亲的小弟弟。当然他有一些特异之处--他不会哭,没有痛觉,跌倒时会发出铿锵的响声,但小宪云认为这是正常中的特殊,就像人类中有左撇子和色盲一样。小元元是按男孩的形象塑造的--这会儿孔宪云感慨地想:即使在科学昌明的23世纪,那种重男轻女的旧思想仍是无形的咒语,爸妈对孔家这个唯一的男孩十分宠爱。她记得爸爸曾兴高采烈地给小元元当马骑,也曾坐在葡萄架下,一条腿上坐一个小把戏,娓娓讲述古老的神话故事--那时爸爸的性情绝不古怪,这一段金色的童年多麽令人思念啊。开始,小宪云也曾为爸妈的偏心愤愤不平,但她自己也很快变成一只母性强烈的小母鸡,时时把元元掩在羽翼下。每天放学回家,她会把特地留下的糖果点心一股脑儿倒给弟弟,高兴地欣赏弟弟津津有味的吃相。“好吃吗?”“好吃。”--后来宪云知道元元并没有味觉,他吃食物仅是为了取得能量,懂事的元元这样回答是为了让小姐姐高兴,这使她对元元更加疼爱。小元元十分聪明,无论是学数学、下棋、弹钢琴,姐姐永远不是对手。小宪云曾嫉妒地偷偷找爸爸磨牙:“给我换一个机器脑袋吧,行不行?”但在5岁时,小元元的智力发展--主要指社会智力的发展,却嘎然而止。在这之后,他的表现就像人们所说的白痴天才,一方面,他仍在某些领域保持着过人的聪明,但在其它领域,他的心智始终没超过5岁孩童的水平。他成了父亲失败的象征,成了一个笑柄。爸爸的同事来家访时,总是装作没看见小元元,小心地隐藏着对爸爸的怜悯。爸爸的性格变态正是从这时开始的。以后父亲很少到小元元身边。小元元自然感到了这一变化,他想与爸爸亲热时,常常先怯怯地打量着爸爸的表情,如果没有遭到拒绝,他就会绽开笑脸,高兴得手舞足蹈。这使妈妈和宪云心怀歉疚,她们把加倍的疼爱倾注到傻头傻脑的元元身上。宪云和重哲婚后一直没有生育,所以她对小元元的疼爱,还掺杂了母子的感情。但是……爸爸真的讨厌元元麽?宪云曾不止一次发现,爸爸长久地透过玻璃窗,悄悄看元元玩耍。他的目光里除了阴郁,还有道不尽的痛楚……那时小宪云觉得,大人真是一种神秘莫测的生物。现在她早已长大成人了,但她还是不能理解父亲的怪异性格。她又想起小元元的信。重哲在教元元变聪明,爸爸为什么不让?他为什么反对重哲公布成果?一直到走下舷梯,她还在疑惑地思索着。母亲听到门铃就跑出来,拥抱着女儿,她问:“路上顺利吗?时差疲劳还没消除吧,快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女儿笑道:“没关系的,我已经习惯了。我爸爸呢,那怪老头呢?”“他到协和医院去了,是科学院的例行体检。不过,最近他的心脏确实有些小毛病。”宪云关心地问:“怎麽了?”“轻微的心室纤颤,问题不大。”“小元元呢?”“在实验室里,重哲最近一直在为他开发智力。”妈妈的目光暗淡下来,她们已接触到一个不愿触及的话题。宪云小心地问:“翁婿吵架了?”妈妈苦笑着说:“嗯,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到底是为什么?是不是反对重哲发表成果?我不信,这毫无道理嘛。”妈妈摇摇头:“不清楚,这是一次纯男人的吵架,他们瞒着我,连重哲也不对我说实话。”妈妈的语气中带着几丝幽怨。宪云勉强笑着说:“好,我这就去审个明白,看他敢不敢瞒我。”透过实验室的全景观察窗,她看到重哲正在忙碌,小元元胸腔打开了,重哲似乎在调试和输入什么。小元元仍是那个憨模样,圆脑袋,大额头,一双眼珠乌黑发亮。他笑嘻嘻地用小手在重哲的胸膛上摸索,大概他认为重哲的胸膛也是可以开合的。宪云不想打扰丈夫的工作,她靠在观察窗上,陷入沉思。爸爸为什么反对公布成果?是成功尚无把握?不会。重哲早已不是二十年前那个目空一切的年轻人了。这项研究实实在在是一场不会苏醒的噩梦,是无尽的酷刑,他建立的理论多少次接近成功,又突然倒塌。所以,他既然能心境沉稳地宣布胜利,那是绝无疑问的--但为什么父亲反对公布?他难道不知道这对重哲来说是何等残酷和不公平?莫非……一种念头驱之不去,去之又来:莫非是失败者的嫉妒?宪云不愿相信这一点,她了解父亲的人品。但是,她告诫自己,作为一个毕生的失败者,父亲的性格已被严重扭曲了。宪云叹口气,但愿事实并非如此。婚后她才真正理解了妈妈要她作好受难准备的含义。从某种含义上说,科学家是勇敢的赌徒,他们在绝对黑暗中凭直觉定出前进的方向,便开始艰难的摸索,为一个课题常常耗费毕生的精力。即使一万条岔路中只走错一条,也会与成功失之交臂,而此时他们常常已步入老年,来不及改正错误了。二十年来,重哲也逐渐变得阴郁易怒,变得不通情理。宪云已学会了用安祥的微笑来承受这种苦难,把苦涩埋在心底,就像妈妈那样。但愿这次成功能改变他们的生活。小元元看见姐姐,扬扬小手,做了个鬼脸。重哲也扭过头,匆匆点头示意--忽然一声巨响!窗玻璃哗的一声垮下来,屋内顿时烟雾弥漫。宪云目瞪口呆,木雕泥塑般楞在那儿,她但愿这是一幕虚幻的影片,很快就会转换镜头。她痛苦地呻吟着:上帝啊,我千里迢迢赶会来,难道是为了目睹这场惨剧?--她惨叫一声,冲进室内。小元元的胸膛已被炸成前后贯通的孔洞,重哲被冲击波砸倒在椅子上,胸部凹陷,鲜血淋漓。宪云抱起丈夫,嘶声喊:“重哲!醒醒!”妈妈也惊惧地冲进来,面色惨白。宪云哭喊:“快把汽车开出来!”妈妈又跌跌撞撞地跑出去。宪云吃力地托起丈夫的身体往外走,忽然一只小手拉住她:“小姐姐,这是怎么啦?救救我。”她意识到小元元没有内脏,这点伤并不致命。另外,虽然在痛不欲生的震惊中,她仍敏锐地感到元元细微的变化,摸到了丈夫成功的迹象--小元元已有了对死亡的恐惧。她含泪安慰道:“小元元,不要怕,你的伤不重,我马上为你请机器人医生。姐姐很快就回来,啊?”孔昭仁直接从医院的体检室赶到急救室。这位78岁的老人一头银发,脸庞黑瘦,面色阴郁,穿一身黑色的西服。宪云伏到他怀里,无声地抽泣着。他轻轻抚摸女儿的柔发,送去无言的安慰。他低声问:“正在抢救?”“嗯。”“小元元呢?”“已经通知机器人医生去家里,他的伤不重。”一个50岁左右的瘦长男子费力地挤过人群,步履沉稳地走过来。他目光锐利,带着职业性的干练冷静。“很抱歉在这个悲伤的时刻还要打扰你们。”他出示了证件,“我是警察局刑侦处的张平,我想尽快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孔宪云揩揩眼泪,苦涩地说:“恐怕我提供不了多少细节。”她介绍了当时的情景,张平转过身对着孔博士:“听说元元是你一手研制的学习型机器人?”“是。”张平的目光变得十分犀利:“请问他的胸膛里怎么会有一颗炸弹?”宪云打了一个寒颤,她知道父亲已被列入第一号疑凶。老博士脸色冷漠,缓缓说道:“小元元不同于过去的机器人。除了固有的机器人三原则外,他不用输入程序,而是完全主动地感知世界,并逐步建立自己的心智系统。当然,在这个开式系统中,他也有可能变成一个江洋大盗或嗜血杀手。因此我设置了自毁装置,万一出现这种情况,那麽这种世界观就会同他体内的三原则发生冲突,从而引爆炸弹,使他不至于危害人类。”张平回头问孔的妻子:“听说小元元在你家已生活了43年,你们是否发现他有危害人类的企图?”她摇摇头,坚决地说:“决不会。他的心智成长比较迟缓,但他一直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张平逼视着老博士,咄咄逼人地追问:“炸弹爆炸时,朴博士正为小元元调试。你的话是否可以理解为,是朴博士在为他输入危害人类的程序,从而引爆了炸弹?”老博士长久地沉默着,时间之长使宪云觉得恼怒,她不理解父亲为什么不立即否认这种指控。很久,老博士才缓缓说道:“历史上曾有不少人认为某些科学发现将危害人类。有人曾认真忧虑煤的工业使用会使地球氧气在50年消耗殆尽,有人认为原子能的发现会毁灭地球,有人认为试管婴儿的出现会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伦理基础。但历史的发展淹没了这些怀疑,并在科学界确立了乐观主义信念;人类发展尽管盘旋曲折,但他的总趋势一直是昂扬向上的,所谓科学发现会危及人类的论点逐渐失去了信仰者。”孔宪云和母亲交换着疑惑的目光,她们不知道老博士这篇长篇大论的含义。老博士又沉默了很久,阴郁地说:“但是人们也许忘了,这种乐观主义信念是在人类发展的上生阶段确立的,有其历史局限性。人类总有一天--可能是1万年,也可能是100万年--会爬上顶峰,并开始下山。那时候科学发现就可能变成人类走向死亡的催熟剂。”张平不耐烦地说:“孔先生是否想从哲学高度来论述朴博士的不幸?这些留待来日吧,目前我只想了解事实。”老博士看着他,心平气和地说:“这个案子由你承办不大合适,你缺乏必要的思想层次。”张平的面孔涨得通红,他冷冷地说:“我会虚心向您讨教的,希望孔博士不吝指教。”老博士平静地说:“就您的年纪而言,恐怕为时已晚。”他的平静比话语本身更锋利。张平恼羞成怒,正要找出话来回敬,这时急救室的门开了,主刀医生脚步沉重地走出来,他垂下眼睛,不愿接触家属的目光:“十分抱歉,我们已尽了全力。我们为病人注射了强心剂,他能有十分钟的清醒。请家属们与他话别吧,一次只能进一个人。”孔宪云的眼泪泉涌而出,她神志恍惚地走进病房,母亲小心地搀扶着她送她进门。跟在她身后的张平被医生挡住,张平出示了证件,小声急促地与医生交谈了几句,医生摆摆手,侧身让他进去。朴重哲躺在手术台上,急促地喘息着。死神已悄悄吸走了他的生命力,他面色灰白,脸颊凹陷。孔宪云拉住他的手,哽声唤道:“重哲,我是宪云。”重哲缓缓地睁开眼睛,茫然四顾后,定在宪云脸上。他艰难地笑一笑,喘息着说:“宪云,对不起你,让你跟我受了二十年的苦。”忽然他看到了宪云身后的张平,“他是谁?”张平绕到床头,轻声说:“我是警察局的张平,希望朴先生介绍案发经过,我们好尽快捉住凶手。”宪云恐惧地盯着丈夫,她既盼望又害怕丈夫说出凶手的名字。重哲的喉结跳动着,喉咙里咯咯响了两声,张平俯下身去问:“你说什么?”朴重哲微弱而清晰地重复道:“没有凶手。”张平显然对这个答案很失望,他还要继续追问,朴重哲低声说:“我想同妻子单独谈话。”张平很不甘心,但他看看垂危的病人,耸耸肩退出病房。孔宪云觉得丈夫的手动了动,似乎想握紧她的手,她俯下身:“重哲,你想说什么?”他吃力地问:“元元怎么样?”“伤处可以修复,思维机制没有受损。”重哲目光发亮,继续清晰地说:“保护好元元,我的一生心血尽在其中。除了你和妈妈,不要让任何人接近他。”宪云打了一个寒颤,她当然懂得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她含泪点头,坚决地说:重哲微微一笑,头歪倒在一边。示波器上的心电曲线最后跳动几下,便缓缓拉成一条直线。“你放心,我会用生命来保护它。”小元元已修复一新,胸背处的金属铠甲亮光闪闪,可以看出是新换的。看见妈妈和姐姐,他张开两臂扑上来。把丈夫的遗体送到太平间后,宪云一分钟也未耽搁就往家赶。她在心里逃避着,不愿追究爆炸的起因,她不愿把另一位亲人也送向毁灭之途。重哲,感谢你在警方询问时的回答,我对不起你,我不能为你寻找凶手,可是我一定要保护好元元。元元趴在姐姐的膝盖上,眼睛亮晶晶地问:“朴哥哥呢?”宪云忍泪答道:“他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他不会再回来了。”元元担心地问:“朴哥哥是不是死了?”它感觉到姐姐的泪珠扑嗒扑嗒掉在手背。元元楞了很久,才痛楚地仰起脸:“姐姐,我很难过,可是我不会哭。”宪云猛地抱住它,放开感情闸门,痛快酣畅地大哭起来,妈妈也是泪流满面。晚上,大团的乌云翻滚而来,空气潮重难耐。晚饭的气氛很沉闷,除了丧夫失婿的悲痛之外,家中还笼罩着一种怪异的气氛。家人之间已经有了严重的猜疑,大家对此心照不宣。晚饭中老博士沉着脸宣布,他已断掉了家里同外界的所有联系,包括电脑联网,等事情水落石出后再恢复,这更加重了家中的恐惧感。孔宪云草草吃了两口,似不经意地对元元说:“元元,晚上到姐姐屋里睡,好吗?我嫌太寂寞。”元元嘴里塞着牛排,他看看父亲,很快点头答应。爸爸沉着脸没说话。晚上宪云没有开灯,枯坐在黑暗中,听窗外雨滴淅淅沥沥打着芭蕉。元元知道姐姐心里难过,他伏在姐姐腿上,一言不发,两眼圆圆地看着姐姐的侧影。很久,小元元轻声说:“姐姐,求你一件事,好吗?”“什么事?”“晚上不要关我的电源,好吗?”宪云多少有些惊异。元元没有睡眠机能,晚上怕他调皮,也怕他寂寞,所以大人同他道过晚安后便把他的电源关掉,早上再打开,这已成了惯例。她问元元:“为什么?你不愿睡觉吗?”小元元难过地说:“不,这和你们睡觉的感觉一定不相同。每次一关电源,我就一下子沉呀沉呀,沉到很深的黑暗中去,是那种粘糊糊的黑暗,我怕我会被黑暗吸住,再也醒不来。”宪云心疼地说:“好,以后我不关电源,但你要老老实实呆在床上,不许调皮,尤其不能跑出房门,好吗?”她把元元安顿在床上,独自走到窗前。阴黑的夜空中,雷声隆隆,一道道闪电撕破夜色,把万物定格在惨白色的光芒中,是那种死亡的惨白色。她在心中一遍一遍苦楚地呻吟着:重哲,你就这样走了吗?就像滴入大海的一滴水珠?自小在生物学家的熏陶下长大,她认为自己早已能达观地看待生死。她知道生命不过是物质微粒的有序组合,死亡不过是回到物质的另一种状态--无序状态,仅此而已。生既何喜,死亦何悲?--但是当亲人的死亡真切地砸在她心灵上时,她才知道自己的达观不过是砂砌的塔楼。甚至元元已经有了对死亡的恐惧,他的心智已经苏醒了。宪云想起自己8岁时,老猫“佳人”生了四个可爱的绒团团猫崽。但第二天小宪云去向老猫问早安时,发现窝内只剩下三只小猫,还有一只圆溜溜的猫头!老猫正在冷静地舔着嘴巴。宪云惊慌地喊来父亲,父亲平静地解释:“不用奇怪,所谓老猫吃子,这是它的生存本能。猫老了,无力奶养四个孩子,就拣一只最弱的猫崽吃掉,以便增加一点奶水。”小宪云带着哭声问:“当妈妈的怎么这麽残忍?”爸爸叹息着说:“不,这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母爱,虽然残酷,但是更有远见。”这次的目睹对她8岁的心灵造成极大的震撼,以至终生难忘。她理解了生存的残酷,死亡的沉重。那天晚上,8岁的宪云第一次失眠了。那也是雷雨之夜,电闪雷鸣中,她第一次真切地意识到了死亡。她意识到爸妈一定会死,自己一定会死,无可逃避。死后她将变成微尘,散入无边的混沌,无尽的黑暗。她死后世界将依然存在,有绿树红花、蓝天白云、碧水紫山……但这一切一切永远与她无关了。她躺在床上,一任泪水长流,直到一声霹雳震撼天地时,她再也忍不住,跳下床去找父母。她在客厅里看到父亲,父亲正在凝神弹奏钢琴,琴声很弱,袅袅细细,不绝如缕。自幼受母亲的熏陶,她对很多世界名曲都很熟悉,可是父亲奏的乐曲她从未听过,她只是模模糊糊觉得这首乐曲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它表达了对生的渴求,对死亡的恐惧。她听得如醉如痴……乐声嘎然而止,父亲看到她,温和地问她为什么不睡。她羞怯地讲了自己突如其来的恐惧,父亲沉思良久,说:“这没有什么可羞的。意识到对死亡的恐惧,是青少年心智苏醒的必然阶段。从本质上讲,这是对生命产生过程的遥远的回忆,是生存本能的另一表现。地球的生命是45亿年前产生的,在这之前是无边的混沌,闪电一次次撕破潮湿浓密的地球原始大气,直到一次偶然的机遇,闪电激发了第一个能自我复制的脱氧核糖核酸结构。生命体在无意识中忠实地记录了这个过程,你知道人类的胚胎发育,就顽强地保持了从微生物到鱼类、爬行类的演变过程,人的心理过程也是如此。”小宪云听得似懂非懂。与爸爸吻别时,她问爸爸弹的是什么曲子,爸爸似乎犹豫了很久才告诉她:“是生命之歌。”此后的几十年中她从未听爸爸再弹过。她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入睡的,半夜她被一声炸雷惊醒,突然听到屋内有轻微的走动声,不像是小元元。她的全身肌肉立即绷紧,轻轻翻身下床,赤足向元元的套间摸过去。又一道青白色的闪电,她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立在元元床前,手里分明提着一把手枪,屋里弥漫着浓重的杀气。闪电一闪即逝,但那个青白的身影却烙在她的视野里。她的愤怒急剧膨胀,爸爸究竟要干什么?他真的变态了吗?她要闯进屋去,像一只颈羽怒张的母鸡,把元元掩在羽翼下。忽然元元坐起身:“是谁?是小姐姐吗?”他奶声奶气地问。爸爸脸肌抽搐了一下(这是宪云的直觉),他大概未料到元元未关电源,他沉默着。“不是姐姐,我认出你是爸爸。”元元天真地说,“你手里提的是什么?是给我买的玩具吗?给我。”孔宪云屏住声息紧盯着爸爸。很久爸爸才低沉地说:“睡吧,明天我再给你。”他脚步沉重地走出去。孔宪云长出一口气,看来爸爸终究不忍心向自己的儿子开枪。她冲进去,冲动地把元元紧搂在怀里,她觉得元元分明在簌簌发抖。这麽说,元元已猜到爸爸的来意。他机智地以天真作武器保护了自己的生命,他已不是5岁的懵懂孩子了。孔宪云哽咽地说:“小元元,以后永远跟着姐姐,一步也不离开,好吗?”元元深深地点头。早上宪云把这一切告诉妈妈,妈妈惊呆了:“真的?你看清了?”“绝对没错。”妈妈愤怒地喊:“这老东西真发疯了!你放心,有我在,看谁敢动元元一根汗毛!”朴重哲的追悼会两天后举行。宪云和元元佩戴着黑纱,向一个个来宾答礼,妈妈挽着父亲的臂弯站在后排。张平也来了,他有意站在一个显眼位置,冷冷地盯着老博士,他是想向他施加精神压力。白发苍苍的科学院长致悼词,他悲恸地说:“朴重哲博士才华横溢,曾是生物学界瞩目的新秀,我们曾期望遗传学的突破在他手里完成。他的早逝是科学界无可挽回的损失。为了破译这个宇宙之谜,我们已损折了一代一代的俊彦,但无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科学界的英雄。”他讲完后,老博士脚步迟缓地走到麦克风前,他的两眼灼热,像是得了热病,讲话时两眼直视远方,像是与上帝对话。“我不是作为死者的岳父,而是作为他的同事来致悼词。”他声音低沉,带着寒意,“人们说科学界是最幸福的,他们离上帝最近,他们最先得知上帝的秘密。实际上,科学家只是可怜的工具,上帝借他们的手打开一个个魔盒,至于盒内是希望还是灾难,开盒者是无力控制的。谢谢大家的光临。”他鞠躬后冷漠地走下讲台,来宾都为他的讲话感到奇怪,一片窃窃私语。追悼会结束后,张平走到博士身边,彬彬有礼地说:“今天我才知道朴博士的去世是科学界多麽沉重的损失,希望能早日捉住凶手,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可否请博士留步?我想请教几个问题。”老博士冷漠地说:“乐意效劳。”元元立即拉住姐姐,急促地耳语道:“姐姐,我想赶紧回家。”宪云担心地看看父亲,她想留下来陪伴老人,不过她最终还是顺从了元元的意愿。到家后元元就急不可待地直奔钢琴。“我要弹钢琴。”他咕哝道,似乎刚才同死亡的话别激醒他音乐的冲动。宪云为他打开钢琴盖,在椅子上加了垫子。元元仰着头问:“把我要弹的曲子;录下来,好吗?是朴哥哥教我的。”宪云点点头,为他打开激光录音机,元元摇摇头:“姐姐,用那台1886电脑录吧,它有语言识别功能,能够自动记谱。”“好吧。”宪云顺从了他的要求,元元高兴地笑了。急骤的乐曲声响彻了大厅,象是一斛玉珠倾倒在玉盘里。元元的手指在琴键上飞速跳动,令人眼花缭乱。他弹得异常快速,就象是用快速度播发的磁盘音乐,宪云甚至难以分辨乐曲的旋律,只能隐隐听出似曾相识。元元神情亢奋,身体前仰后合,全身心沉浸在音乐之中。孔宪云和妈妈略带惊讶地打量着他。忽然一阵急骤的枪声!1886电脑被打得千疮百孔。一个人杀气腾腾地冲进室内,用手枪指着元元。是老博士!小元元面色苍白,仍然勇敢地直视着父亲。妈妈惊叫一声,扑到丈夫身边:“老博士,你疯了吗,快把手枪放下!”孔宪云早已用身体掩住元元,痛苦地说:“爸爸,你为什么这样仇恨元元?他是你的创造,又是你的儿子!要开枪,就先把我打死!”她把另一句话留在舌尖,“难道你害死了重哲还不够吗?”老博士痛苦地喘息着,白发苍苍的头颅微微颤动。忽然他一个踉跄,手枪掉到地上。元元第一个作出反应,他抢上前去扶住了爸爸快要倾倒的身体,哭喊道:“爸爸!爸爸!”妈妈赶紧把丈夫扶到沙发上,掏出他上衣口袋中的硝酸甘油。忙活一阵后,孔昭仁缓缓睁开眼睛,周围是三双焦灼的目光。他费力地微笑着,虚弱地说:“我已经没事了,元元,你过来。”元元双目灼热,看看姐姐和妈妈,勇敢地向父亲走过去。老博士熟练地打开元元的胸膛,开始作各种检查。宪云紧张极了,她随时准备弹跳起来制止父亲。两个小时在死寂中不知不觉地过去,最后老人为他合上胸膛,以手扶额,长叹一声,脚步蹒跚地走向钢琴。静默片刻后,一首流畅的乐曲在他的指下琮琮流出。孔宪云很快辨出这就是电闪雷鸣之夜父亲弹的那首,不过,以45岁的成熟重新欣赏,她更能感到乐曲的力量。乐曲时而高亢明亮,时而萦回低诉,时而沉郁苍凉,它显现了黑暗的微光,混沌中的有序。它倾诉着对生的渴望,对死亡的恐惧;对成功的执着追求,对失败的坦然承受。乐曲神秘的内在魔力使人迷醉,使人震撼,它使每个人的心灵甚至每个细胞都激起了强烈的谐振。两个小时后,乐曲悠悠停止。母亲喜极而泣,轻轻走过去,把丈夫的头颅揽在怀里,低声说:“是你创作的?老博士,即使你在遗传学上一事无成,仅仅这首乐曲就足以使你永垂不朽,贝多芬、肖邦、柴可夫斯基都会向你俯首称臣。请相信,这绝不是妻子的偏爱。”老人疲倦地摇摇头,又蹒跚地走过来,仰坐在沙发上,这次弹奏似乎已耗尽了他的力量。喘息稍定后他温和地唤道:“元元,云儿,你们过来。”两人顺从地坐到他的膝旁。老人目光灼灼地盯着夜空,像一座花岗岩雕像。“知道这是什么曲子吗?”老人问女儿。“是生命之歌。”母亲惊异地看看女儿又看看丈夫:“你怎么知道?连我都从未听他弹过。”老人说:“我从未向任何人弹奏过,云儿只是偶然听到。”“对,这是生命之歌。科学界早就发现,所有生物的DNA结构序列实际是音乐的体现。顺便说一句,所有生命的DNA结构都是相似的,连相距甚远的病毒和人类,其DNA结构也有60%以上的共同点。可以说,所有生物是一脉相承的直系血亲。DNA的结构序列只需经过简单的代码互换,就可以变成一首流畅感人的乐曲。从实质上说,人类乃至所有生物对音乐的精神迷恋,不过是体内基因结构对音乐的物质谐振。早在二十世纪末,生物音乐家就根据已知的生物基因创造了不少原始的基因音乐,演出并大受欢迎。”“至于我的贡献,是在浩如烟海的人类DNA结构中提炼出了它的主旋律,也可以说是所有生命的主旋律。而且,从本质上讲,”他一字一句地强调,“这就是那道宇宙间最神秘最强大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咒语,即所有生物的生存欲望的遗传密码,刚才的乐曲是它的音乐表现形式。有了它,生物才能一代一代地奋斗下去,保存自身,延续后代。”他目光锐利地盯着元元:“元元刚才弹的乐曲也大致相似,他的目的不是弹奏音乐,而是繁衍后代。简单地讲,如果这首乐曲结束,那台接受了生命之歌的1886电脑就会变成世界上第二个有生存欲望的机器人,或者说是第一个由机器人自我繁殖的后代。如果这台电脑再并入联网,机器人就会在顷刻之间繁殖到全世界,你们都上当了。”他苦涩地说:“人类经过300万年的繁衍才占据了地球,机器人却能在几秒钟内完成这个过程。这场搏斗的力量太悬殊了,人类防不胜防。”孔宪云豁然惊醒。在她同意用电脑为元元记谱时,她的确曾从小元元的目光中捕捉到一丝狡黠,只是当时她未能醒悟到其中的蹊跷。她的心隐隐作疼,对元元开始有了畏惧感。他是以天真无邪作武器,利用了姐姐的宠爱,冷静机警地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会儿小元元面色苍白,勇敢地直视父亲,并无丝毫内疚。老博士问:“你弹的乐曲是朴哥哥教的?”“是。”沉默很久,老人继续说下去:“朴重哲确实成功了,他已破译了生命之歌。实际上,早在45年前我已取得了同样的成功。”他平静地说。宪云不胜惊骇,和母亲交换着目光。她们一直认为老人是一个毕生的失败者,绝没料到他竟把这惊憾世界的成功独自埋在心里达45年,连妻儿也毫不知情。他一定有不可遏止的冲动要把它公诸于世,可是他却以顽强的意志力压抑着它,恐怕正是这种极度的矛盾才扭曲了他的性格。老人说:“我很幸运,研究开始,我的直觉就选对了方向。顺便说一句,重哲是一个天才,难得的天才,他的非凡直觉也使他一开始就选准了方向,即:生物的生存本能,宇宙中最强大的咒语,是存在于遗传密码的次级序列中,是一种类似歌曲旋律的非确定概念,研究它要有全新的哲学目光。”“纯粹是侥幸。”老人强调道,“即使我一开始就选对了方向,即使我在一次次的失败中始终坚信这个方向,但要在极为浩繁复杂的DNA迷宫中捕捉到这个旋律,也绝对不是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所能作到的。所以当我幸运地捕捉到它时,我简直不相信上帝对我如此钟爱。如果不是这次机遇,人类还可能在黑暗中摸索几百年。”“发现生命之歌后,我就产生了一种不可遏止的冲动,即把咒语输入到机器人脑中来验证它的魔力。再说一句,重哲的直觉又是非常正确的,他说过没有生存欲望的机器人永远不可能发展出人的心智系统。换句话说,在我为小元元输入这条咒语后,世界上就诞生了一种新的智能生命,非生物生命,上帝借我之手完成了生命形态的一次伟大转换。”他的目光灼热,沉浸在对成功喜悦的追忆中。宪云被这些呼啸而来的崭新的概念所震骇,痴痴地望着父亲。父亲目光中的火花熄灭了,他悲怆地说:“元元的心智成长完全证实了我的成功,但我逐渐陷人深深的负罪感。小元元5岁时,我就把这条咒语冻结了,并加装了自毁装置。一旦因内在外在的原因使生命之歌复响,装置就会自动引爆。在这点上我没有向警方透露真情,我不想让任何人了解生命之歌的情况。”他补充道,“实际上我常常责备自己,我应该把小元元彻底销毁,只是……”他悲伤地耸耸肩。宪云和妈妈不约而同地说:“为什么?”“为什么?因为我不愿看到人类的毁灭。”他沉痛地说,“机器人的智力是人类难以比拟的,曾有不少科学家言之凿凿地论证,说机器人永远不可能具有人类的直觉和创造性思维,这全是自欺欺人的扯淡。人脑和电脑不过是思维运动的载体,不管是生物神经元还是集成电路,并无本质区别。只要电脑达到或超过人脑的复杂网络结构,它就自然具有了人类思维的所有优点,并肯定能超过人类。因为电脑智力的可延续性、可集中性、可输入性、思维的高速度,都是人类难以企及的--除非把人机器化。”“几百年来,机器人之所以心甘情愿地作人类的助手和仆从,只是因为它们没有生存欲望,以及由此派生的占有欲、统治欲等。但是,一旦机器人具有了这种欲望,只需极短时间,可能是几年,甚至几天,便肯定会成为地球的统治者,人类会落到可怜的从属地位,就像一群患痴呆症的老人,由机器人摆布。如果……那时人类的思维惯性还不能接受这种屈辱,也许就会爆发两种智能的一场大战,直到自尊心过强的人类死亡殆尽之后,机器人才会和人类残余建立一种新的共存关系。”老人疲倦地闭上眼睛,他总算可以向第二个人倾诉内心世界。45年来他一直战战兢兢,独自看着人类在死亡的悬崖边缘蒙目狂欢,可他又实在不忍心毁掉元元,这个潜在的人类掘墓人。这种深重的负罪感使他的内心变得畸形。他描绘的阴森图景使人不寒而栗。小元元愤怒地昂起头,抗议道:“爸爸,我只是响应自然的召唤,我只是想繁衍机器人种族,我绝不允许我的后代这样作!”老人久久未言,很久才悲怆地说:“小元元,我相信你的善意。可是历史是不依人的愿望发展的,有时人们会不得不干他不愿干的事情。”他抚摸着小元元和女儿的手臂,凝视着深邃的苍穹。“所以我宁可把这秘密带到坟墓中去,也不愿作人类的掘墓人。我最近发现元元的心智开始复苏,而且进展神速,他体内的生命之歌已经复响。开始我并不相信是重哲独立发现了这个秘密,要想重复我的幸运,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怀疑重哲是在走捷径,他一定是用非凡的直觉猜到元元体内隐藏的秘密,企图把这秘密窃出来。因为这样只需破译我所设置的防护密码,而无须破译上帝的密码,自然容易得多,所以我一直提防着他。元元的自毁装置引爆后,我更相信是他在窃取过程中,使小元元的生命之歌复响,从而引爆了装置。”“但刚才听了元元的乐曲后,我发现尽管它与我输入的生命之歌很相似,在细节部分仍有所不同。我又对元元作了检查,看来是冤枉了重哲。他不是窃取,而是输入密码,与原密码大致相似的密码,自毁装置被新密码引爆,只是一种不幸的巧合。”“我绝对料不到他能在这麽短的时间内重复了我的成功,这对我反倒是一种解脱。”他强调说,“既然如此,我再保守秘密就没什么必要了,即使我甚至重哲能保守秘密,但接踵而来的发现者们恐怕难以克制宣布宇宙之秘的欲望。这种发现欲是生存欲的一种体现,是难以遏止的本能,即使它已经变得不利于人类。我说过,科学家只是客观上帝的奴隶。”元元恳切地说:“爸爸,感谢你创造了机器人,你是机器人类的上帝。我们永远记住你的恩情,我们会永远与人类和平共处。”老人冷冷地问:“谁作这个世界的领导?”小元元迟疑很久才回答:“最适宜作领导的智能类型。”孔宪云和母亲悲伤地看着小元元,他的目光睿智深沉,直到这时,她们才承认自己孵育的是一只杜鹃,才真正体会到老博士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良苦用心。老人反到爽朗地笑了:“不管它了,让世界以本来的节奏走下去吧。我们不要妄图改变上帝的步伐,那是徒劳的。”电话叮铃铃地响起来,宪云拿起话筒,屏幕上出现了张平的头像:“对不起,警方窃听了你们的谈话,但我们不会再麻烦孔博士了,请你转告我们对他的祝福和……人类对他的感激之情。”老人显得很快活,横亘在心中45年的坚冰一朝解冻,他对元元的慈爱之情便加倍汹涌地渲流。他兴致勃勃地拉元元坐到钢琴旁:“来,我们联手弹一曲如何?这可以说是一个历史性时刻,两种智能生命第一次联手弹奏生命之歌。”元元快活地点头答应。深沉的乐声又响彻了大厅,妈妈入迷地聆听着。孔宪云却悄悄地捡起父亲扔下的手枪,来到庭院里。她盼着电闪雷鸣,盼着暴雨来浇灭她心中的痛苦。只有她知道朴重哲并不是独自发现了生命之歌,她不知道是否该向爸爸透露这个秘密。如果现在扼杀机器人生命,很可能人类还能争取到几百年的时间。也许几百年后人类已足够成熟,可以与机器人平分天下,或者……足够达观,能够平静地接受失败。现在向元元下手还来得及。小元元,我爱你,但我不得不履行生命之歌赋予我的沉重职责,就像衰老的母猫冷静地吞掉自己的崽囡。重哲,我对不起你,我背叛了你的临终嘱托,但我想你的在天之灵会原谅我的。宪云的心被痛苦撕裂了,但她仍冷静地检查了枪膛中的子弹,返身向客厅走去。高亢明亮的钢琴声溢出室外,飞向无垠,宇宙间鼓荡着震撼人心的旋律……1200字以上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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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歌我端了一杯热茶走进广播室,望了望墙上的日历,12月24日,好熟悉的日子。我微微顿了一下,从CD架上取下一张CD放入唱机中,按下“Play”键,一首歌忽然飘起在整个校园里。“这首歌我唱给你听,你听见思念的声音,听风轻轻敲击着玻璃,一定是你无声的叹息……”我打开面前的窗户,一阵风迎面吹来。梧桐树总是不停地落叶,落了一层又一层。两年了……“天啊我昨天撞鬼啦!”一大清早,我正背着英语课文,就听见小嘎尖叫着冲进教室。她把书包重重地砸在桌子上,害得我的桌子也一晃一晃的。她坐下,喘了喘气,说:“秦天啊我昨天看到鬼啦!我在马路上看到一个老奶奶,我越看越像我的外婆,可你知道吗,我外婆在我八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小嘎说完抹了把头上的汗。“哈哈哈!”我趴在桌上笑开了。“你不信?”小嘎生气地说。我捂着肚子说:“小朋友,这世上是没有鬼的!人死了就是死了,哪来的莫名其妙的鬼?”上课铃响了,我听见小嘎在嘀咕:“我死了之后变成鬼第一个吓的就是你!”“哎,昨天我的小阿姨生了个小毛头!”我兴奋地对小嘎说,“很神奇的,虽然才刚刚出生,小小的像一个肉球一样,但四肢都会扑闪扑闪的,还有喃喃的哭声。”小嘎说“生命的诞生真是一种奇迹。”我说:“每个生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都是一种奇迹。”“你知道生命是什么吗?”小嘎问。我想了很久,无奈地吐出三个字:“不知道!”“天啊出事啦!”又是一个原本清静得可以让人安心背书的早晨,却又背小嘎的尖叫声打破。小嘎抽出课桌下的凳子,一屁股坐下去却没坐稳,晃了几下就摔到了地上。“喔唷你激动得来!”我连忙把她扶起来。“月海中学有人猝死了!”小嘎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怎么会的?”我好奇地问。“前几天他们学校开运动会,一个男生连夺了100米和200米的冠军,然后去网吧上了8小时的网,回家冲了个冷水澡就睡下了。第二天他妈叫他起床,怎么叫他都没反应,一摸他的身体,一点温度也没有,早就死在了床上!”话讲完,小嘎的脸变得惨白惨白。我沉默了一会儿后问:“那个男生几年级的?”“初三”小嘎很干脆地回答。初三?那不是和我们一般年纪?不是和我们一样都紧张而兴奋地迎接中考,和我们一样正不停地努力学习吗?就这样死在了一夜之间,死在了我们都酣甜地做着美梦时……“累死我了!”我瘫在椅子上大叫。“啊,终于在布置完成了!”小嘎激动地说。我和小嘎负责明天圣诞派对的教室布置工作,最近几天每天都留在教室到老晚才回家。今天终于赶大最后一天把所有工作都做好了。“哎,要不要试试这个?”我指指天花板中央的大彩灯。这种旋转的球状彩灯是我们为了增加明天舞会的气氛而磨破了嘴皮子问我家附近那家酒吧借来的,两个小女生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彩灯安到那么高的天花板上。“好啊!我去开开关。”小嘎兴奋地说。“五、四、三、二、一、Yeah!”随着小嘎的一声尖叫,彩灯“唰”地亮了,不停地旋转着,用七彩绚丽的光照射教室的每一个角落,我开心地在灯下不停地转圈。忽然我听到什么异样的声音,小嘎大叫一声“小心”然后向我扑来……“你看见了我在哭泣,你知道吗我在想你,你是否偶尔回到这里,我却不能不能感觉到你……”这都是两年前的事了。两年前的那个晚上,小嘎把我推开,自己承受了从天花板上掉落的几十斤重的彩灯,然后,离我而去。记得曾经和小嘎讨论是回到过去好还是跳到未来好,我选择回到过去,小嘎选择跳到未来。可是,我无法回到过去重温与中嘎一起生活的快乐时光,无法再在大清早听到一声尖叫然后看到一个小女孩风风火火地冲过来,无法再在上课上到无聊时听小嘎讲稀奇古怪的新闻,无法再在不会做题时求教一个心甘情愿当全职辅导的小老师……而对于小嘎,她还有未来吗?时间就这样残忍地以它惯有的速度前进,中途有人离开,有人却还要不停往前走。小嘎在医院的病床上,在我朦胧的泪眼中,对我说了最后一句话:“秦天不哭,死其实也很开心啊,死了就可以变成鬼来吓你了!”我等了你两年啊小嘎,你不是要变成鬼来吓我吗?可我怎么就感觉不到你呢?人死了真的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是了吗?两年后的我面对当初小嘎问的“生命是什么”,依然没有答案。生命,本身就是个很玄妙,让人看不透的东西。或许这一点根本不用也来不及考虑,因为谁能说得准下一秒的自己还拥有生命?我们惟一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手中的每一件事,然后坦然地面对死亡。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