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还能遇到他_1200字
望着他熟悉的面孔,我有些害怕,不敢与他上前打招呼。想当初,我在高一那年遇到他,他那时是学校的校草之一,不论是学习家庭都是一等一的。我那时总是在一旁默默无闻的看着他,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那个不值得一提的我……
我在高一时学习一直在不上不下的位置,容貌和身材也是在人群中最平凡的那种,可他还是注意到了如此平凡的我。我还深深的记的那一天。高一放学,他和几个帅帅高高的男生带着篮球走进操场,我悄悄跟在他们身后,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他们发现。很快,他和那几个男生便打起了球,在角落的我只能在这里默默关注着他。我看他打球太入迷了,一个不小心,便踩到了一个尖利的石头。我忍不住喊了一声“啊!”好痛,好像扭到脚了。这时,正在打球的男生们停下手中的动作。我这才发现有好多双目光正在注视着我,我忍痛站起来,对他们说了声:“对不起,打扰你们练球了。”我想快速逃离这里。却没想到,因为脚的红肿,又再次摔倒。几个男生跑到我身边,带有关心的问道:“同学,你没事吧!”我红着眼睛低下头,不敢抬头与他对视。几个男生调傥的对他说:“哥们,这位同学在我们打球的时候,可是一直盯着你呢。那么,今天就由你负责带这位女同学去医务室吧!麻烦你了,兄弟。”我红着脸,没有说话。他轻轻抱起我,另外几个男生朝我们眨了眨眼,暧昧的看着我们。他没有多说话。抱着我便去了医务室。一路上,我委缩在他的怀抱里,享受着这一刻的幸福,哪怕是只有一秒,我都心满意足。他为我亲自上了药,我感动极了。临走时,他对我说,过几天还回来看我。心中一片悸动。
过了几天,学校了疯传我和他那天的事情。而又多了几天,我突然被几个长相凶神恶煞的女生拦住去路,说要我远离他。我不愿意,与她们厮打起来。忽然,他冲过来为我解了围,并对那些女生说,从今天起,我就是他的女朋友。谁要是还敢欺负我,就等于与他作对。我感动之余,情不自禁的吻住了他。他惊讶之余,并没有推开我,只是默默抱住我,回应我。我发现现在的我,不只是喜欢他,而是彻彻底底的爱上了他。
而到了高三那年,我看到他和另一个女生抱住深吻。我冲过去发疯的拉开他们,我伸手拍向他,瞬间,他俊气的脸上顿时有了一个红色的印记。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说他不喜欢我了。我伤心的和他提出分手。此后,我与他在无任何关系。
可没想到,在这里还能遇见他。想到以前,我也是冷冷一笑。那时自己太过单纯,单纯的蠢。他回过头,看到我,四目相对。我只是微微一笑,他也回我一笑。继而我们两人,继续当做陌生人。
初二:吉宗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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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种的狼王·命运的羁绊(四)_900字
紫幻并不是能忍,对比起黑苍,它更会思考如何处理事情。雨澈和邃比较团结,要打架它赢的几率太小。幸好它们捣乱了几星期后就不来了,只是紫幻没有想到,黑苍会先出手。紫翼想帮忙,但毕竟是狼崽之间的斗争,它是没用机会去帮忙的。那就只能看黑苍的表现了。
这一边,邃正以一种轻蔑的目光看着黑苍,二对一必然是完胜。它相信这一战后,它和雨澈在狼群的地位会自然而然地提升好几层,黑苍就只能呆呆望着了。雨澈冲了过去试图咬黑苍的耳朵,黑苍扭头躲开,同时一爪子划过去。雨澈连续滚了几圈,顺利躲过。黑苍正要乘胜追击,却没有注意到身后的邃。两只狼崽相处了三个月,默契度自然很高,能了解对方的意思且相互帮助。这种打法,对付黑苍是绰绰有余的了。趁着黑苍没有注意,邃咬了下去。黑苍迅速转身,但还是迟了半秒,邃咬住了黑苍的狼毛。“呲——”黑色的狼毛一半飘飞在空中,一半在邃嘴里。邃吐掉狼毛,望着黑苍。看来,黑苍必输了。
突然,格斗圈你们又跳进来了一匹狼,是紫幻。紫幻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终于进来帮助黑苍了。紫幻觉得,雨澈和邃虽然把目标转移到了黑苍身上,但没事也会在它面前瞎折腾,不打一架是解决不了的。它和黑苍联手,一定会赢的。紫幻的加入,让黑苍有了希望,再加上身上的伤口,让黑苍有了必胜的信念。这场战斗必须赢!
黑苍对付邃,紫幻对付雨澈,它们继续激战。紫翼很是高兴,并不是因为它们会胜利。在狼群里面,单独行动是很危险的,黑苍和紫幻通过这一次战斗,一定会团结起来。雨澈举起爪子,攻向紫幻。但紫幻的速度是在狼群出名了的,紫幻快速躲过,接着一闪身,侧身撞了过去。雨澈没撞倒,但滑出了一小段距离,紫幻接着进攻,压制了雨澈。黑苍这边,虽然黑苍有伤,但却不影响格斗。黑苍发动连续的进攻,邃即使能反抗几次,但现在也无能为力了。再有默契,分开打,不就一切搞定了吗。黑苍专注于进攻,身上受了几道伤,不过不重要,在狼面前,受伤是常有的事。紫幻的“游击战”,进展比较慢,但压制了雨澈,自己也没有受伤,雨澈的体力渐渐跟不上了。终于,邃发出了比较圆润的叫声,代表投降。紫幻和雨澈也结束了战斗。
两匹输掉的狼仓皇逃窜。黑苍,紫幻望着它们的背影,同时发出了胜利的欢呼!
初二:欧阳幻梦·迪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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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_1200字他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常常失忆的人。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尽管它是多么的关心你。他总是一个人承担所有痛苦却从未想过要逃避。他不在乎自己的生与死他只不过是想找到自己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找一个真相而已。他有一张面瘫脸好像不会笑不会哭把一切感情都放在心里。他总是自己独自站在或坐在一旁漠视着这世界的一切嘈杂。他可以为了你放弃所有命也可以丝毫不顾因为他觉着自己的命和时间根本没有意义。他所承受的痛苦和他的经历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承受都做不到的。他背着沉重的命去寻找记忆他很累却不说就像三叔所说的他魂太重命太轻。他的生命并不完整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何存在所以他拼命的想找到自己丢失的记忆查明自己的身世。他很优秀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他是一个让所有人心疼的男人。他其实很累的。他其实很孤独。他打晕吴邪代替吴邪守门定下十年之约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他在门里有一些人在门外。他们都是为了不让他孤单所以陪着他。他说如果还记得他就来接替他怎么可能会忘记呢?他不知道并不是只有吴邪等他十年还有好多人都等他十年即使不是十年那些人也会等下去一辈子又何妨?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为他守门并不是只有吴邪一个我们都愿意没有为什么就因为他是张起灵。他不知道有多少人都一直等着只为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这天他会从青铜门出来没有为什么就因为他是张起灵。他不知道有多少人为自己流下了多少眼泪为自己而感动为自己而心痛如果他知道再怎么面瘫也一定会感动吧。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每到一年的八月十七就会倒数着还有九年还有八年还有七年……那些人每天都会想起自己。他不知道有多少人爱着自己心疼着自己其实自己在世界上并不是孤单的。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每天夜里就会想张起灵在青铜门里过得怎么样了累了么还是更孤单了呢……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每天早晨想的第一个人是张起灵每天说的第一句话是小哥。他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赴一场主角不是自己的约定而千里迢迢地从各地赶来只因为自己曾经说的赴约。他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重要自己在别人的眼里就是他们生命的全部他就是他们的信仰他就是他们心中的神。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多么的希望自己能永远活下去只要你好好的他们去死也可以。他知道的,只要吴邪好好的其他的就无所谓了。他这个样子又有谁不会为他落泪?他这个样子又有谁会不被他感动?他这个样子又有谁不会心疼?他就是这个样子。他不在乎自己因为他在乎的,是吴邪。他没有名字因为他自己记不清楚了他自己叫什么。他没有年龄因为他自己记不清楚了他自己多少岁了。也许他并不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他早已活在了那些人的心里。他是张起灵、他是闷油瓶、他是哑巴张、他是黑面神、他是阿坤、他是小哥。归期将至。说好的呢?长白山见。初二:陈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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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我们还能相见吗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朋友,我们还能相见吗-----------读《我会想念你》有感也许你会因为一件小事而生气,也许你会因为分离而难过,也许你会因为失去而后悔。有一本书他让我学会了承担,学会了体谅,学会了迎难而上,学会珍惜——庞婕蕾.《我会想念你》。在机场,我认识了一个外国人,我们班来了个外国人,原来是他,他叫周仁衡,散步时,我遇见了周仁衡,和他聊了一下,他觉得我们不喜欢他,我告诉他你多想咯,我有个同学叫张辽远,她很怪,她以前也是这样,周仁衡举办了派对,拥抱的游戏时,我拥抱了张辽远,还说了一句加油,值日那天,我和她聊了起来,发现她很凄惨,老师病了,没来上课,周仁衡给我们上课,胡闹了几天,我们很后悔,乞求老师回来上课,听说班上有个“漂亮”女生排行榜,我的表现被排上了榜,丢死人了,我收养了一只猫,妈妈不同意,然后给了周仁衡照顾,他的保姆把它杀死了,我为了它得罪了班主任,还给它做了一个墓,周仁衡离家出走了,来到我家,他全身都湿透了,妈妈见了很惊讶,他告诉我,他有个同母异父的哥哥,他很伤心,原谅有多难?当他妈妈为了哥哥而输血,他很感动,想不能再失去他的妈妈了,原谅了她,回头想想这段时间的付出,我想拍一部属于我们的电影,我不想当女主角,选择了幕后者,这一切就像我们的经历,有汗水.有欢笑.拍完这部电影,周仁衡该回美国了,没有怨言,没有纷争,专注细节,追求完美,这不光是因为我们的心中都有一个青春电影梦,还因为,这是我们能对周仁衡所做的特殊告别吧,还会再见吗?我不知道,不过,“人生何处不相逢”……我会想念你——周仁衡。读了这本书,让我很感动,人生有多少路,有多少人会擦肩而过?而在人生中,又有多少事,又有多少泪,又有多少人,曾给你留下那一刻感动呢?原来没有几个,也许拥有着某些人,却不懂得珍惜,也许失去了,你依然会想念着,小河默默地淌去,夕阳照常西下,风儿依旧摆动着,路边的草儿,肩并肩地站着,告诉我们要学会坚强,时光的流逝,告诉我们,我们长大了,有着属于我们上映的青春电影,青春是美好的,青春是五彩缤纷的,青春是快乐的,它拥有着酸甜苦辣,故事中的主人公是那么地珍惜友谊,也不斤斤计较,而我却每天为了一点小事情整天和朋友闹别扭,和她相比,我却是那么的小气。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我一定要学习他的宽容,好好的珍惜我的朋友们,她什么事都能坚持下去`承担,而我就不怎样了!因为我什么做到一半总会半途而废,下定了决心总会放弃,从她的身上,我明白了,成长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分离.困惑.,而总会有个人告诉你,学会坚持,学会承担,学会体谅,学会宽容,星光,像我们每一个快乐的时光,让我们难以忘怀,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维护好你们的关系,我最抱歉的是我的老师们,以前我总是那么调皮,任性,老师对不起,以后我们一定好好听讲,同时我们也会勇于面对挫折.有勇气.,而且还要成为这部青春电影的一个快乐。正直,善良.乐观的主角,即使面对与朋友的分离,也要常常想念他们,因为你可以分离,但是绝不能忘掉他们,忘掉你们之间的友谊,世界上除了亲情,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还有友情不可以,因为朋友们可以给予你快乐.体谅你.关心你.,珍惜友谊,别让我们的友情丢失了,也别让我们的朋友遗忘过去,因为这是我们上映的点点滴滴,这是属于我们青春的纪念册.,真心说一句,朋友,我们还能相见吗?初二:梁媛广东河源源城区源城区雅居乐中学初二:梁媛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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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征文]还好遇到你_1200字一个人的家总是格外的冷清,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甚至想哭诉也不知道找谁,直到我遇到了你,我亲爱的朋友。因为有你,我走出了阴霾;因为有你,我变得开朗;因为有你,我不再孤单!还记得我们相遇的那年,天空飘着细细的雨丝,我独自坐在花园的花坛旁发呆,默默接受着雨水的洗涤,不为其他,只为用身体上的寒冷,来掩盖我心中的无助,只为用雨水,来找一个可以哭泣的理由。这时,你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微笑着,伸出你的手,也许你只认为这只是一种礼貌性的微笑,但是,在我看来,这确实射进我心中的第一束阳光!之后的日子我们的感情迅速升温,但我还是无法完全与你无话不谈,毕竟,我不是真正的了解你。直到那一次,我和爸爸吵了一架,一气之下的我跑出了家门。那时我很生气,气着气着就哭了,街上也格外冷清,太阳被乌云遮,天空飘着小雨,似乎这雨中的一切,都在嘲笑我!当我站在空无一人的街上迷茫时,只有你,默默跟着我,陪着我……那天我们聊了很多,在我们的对话中,我也彻彻底底了解了你。原来你和我差不多,甚至你比我还凄惨。你从小父母离异,父母都不喜欢你,只想要你的弟弟,但你没有抱怨,乐观面对生活,你说,既然他们不想要你,既然觉得女孩子长大不如男孩子,那你就要用优异的成绩来证明他们是错的!用你的行动来证明女孩子也可以活得比男孩子好,比男孩子精彩!你的话鼓舞了我,也让我想明白了。是啊,他们既然不相信我,既然觉得我不如“别人家的孩子”,那我就努力,在成绩上成为“别人家的孩子”!让他们明白,在他们眼里毫无用处的自家孩子,也是别人家长眼里优秀的“别人家的孩子”!渐渐地我发现,我们其实有很多相同之处,我们的内心都有不愿向别人透露的伤;我们都在别人面前假装坚强;我们都喜欢在雨中漫步,落泪,来掩盖自己的无助;我们都喜欢看美满结局的小说,因为我们都会为了他人的事伤感……虽然我们才认识2年多一些,但是你给了我很多很多,教会了我很多很多的道理,也给了我很多很多的感动。你在我遇到挫折时,不会离开我,而是在我身边默默的帮助我;在我伤心的时候,借给我一个肩膀,安慰我;你知道我胃不好,所以不管你在哪里,只要我说胃不舒服,你都会赶来,只为送给我一杯热水,不然我孤独无助。盈,我很幸运,在那一年认识了你,并与你成为闺蜜。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我们初遇的那一年,那个雨天,那个公园。不管你是否还记得,那都会是我最珍贵美好的回忆,因为,在那一刻,我遇到了你。初二:周凌云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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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遇到他第一篇 开学“士。”一台劳斯莱斯停在了哈佛大学的门口。保安打开了车门,从里面走下三个女孩。他们就是朴家三千金。走在前面的是朴紫韵。她穿着粉色的T恤,一条短牛仔裤,一双黑色帆布鞋。乌黑的长发,随风飘动。给个感觉十分的小清新。走在中间的是朴默晗,她穿着一件黑色露肩杉,一条白色短牛仔裤,一双白色帆布鞋。还带着一顶棒球帽,乌黑色的头发扎成了一个马尾,被罩在了棒球帽下。在加上呆萌的样貌,给人可爱又呆萌的感觉。后面是朴冷杉,她穿了黑色的T恤杉,一条牛仔中裤,一双黑色帆布鞋。酒红色的长发披在肩上,叛逆的样子加上她散发出女王的气息,和她妖娆的样貌,给人霸气的感觉。她们三个走在去教室的路上,那画面真是太优美了,路过的人都纷纷看着这三姐妹。默晗对冷杉,紫韵说:“冷,小紫韵。你知道教室怎么走吗?”冷杉:“不知道”紫韵摇摇头说:“你们太笨了!”默晗:“难道你知道怎么走?”紫韵:“切!当然在,,,其实我也不知道”月杉默晗冒汗ing默晗:“既然你们都不知道,我们去问问别人吧!”月杉和紫韵:“好!”默晗看了看周围说:“你们看到没,10点钟方向。有一个人。就问他了!”冷杉:“那谁去?”紫韵:“老规矩石头剪刀布”默晗:“好滴!”“石头剪刀布”“哈哈,紫韵,你去吧!”默晗大笑说紫韵抱怨说:“为啥,你们都出石头,只有我一个人出剪刀?”冷杉“紫韵,你就认命吧!”紫韵很不情愿的走过去。她转过身看了看默晗和冷杉,默晗正在偷笑!冷杉,额,,,人家是女王嘛!所以就不笑咯!紫韵走到那个男生面前,深吸一口气。说:“这位同学,你知道新生报到处怎么走吗?”那位男生转过身,说:“哦!我知道”紫韵看了看这位男生想:“诶呦喂!这人怎么比冷杉还冷。还长的这么一张酷酷的脸。我的娘嘞!”那位男生看到紫韵没反应,就说:“你没事吧!”紫韵回过神来说:“没事,对了,我叫朴紫韵,你叫什么名字?”那位男生笑了笑说:“我叫欧辰浩”紫韵:“你好!欧辰浩同学,我想问一下你知道新生报道处在哪吗?”欧辰浩:“新生报道处是吧!来我告诉你。从这一直往前走数第三栋楼的第四层就是了!”紫韵:“哦!谢谢你啦!欧辰浩同学。那我先走了!拜拜!”欧辰浩:“拜拜!”紫韵说完就跑到默晗和冷杉的地方。兴奋的说:“哈哈哈哈!同志们,恭喜我吧,我为你们获取了重要的信息【新生报道处的地址】”默晗:“哈哈!小紫韵好棒啊!”冷杉冷冷的说:“没错”紫韵:“我是谁啊!我是朴紫韵啊!这点小事算不了什么”默晗:“小紫韵最棒了!不过小紫韵你跟那个男生谈的挺高兴的!是不是,哈哈!”默晗坏笑起来。冷杉:“嗯!晗说的有道理!快实话实说”紫韵被说的脸红了。她连忙转移话题说:“额,你们别八卦了。还是先找找新生报道处在那吧!”冷杉:“好了,不玩你了!走吧。”默晗:“走咯!”华丽丽的分隔线欧辰浩看着那个女孩跑过去的背影,露出了阳光的微笑。心里想:那个女孩子挺可爱的,只是问我问题而已。就紧张到脸有点微微发红。不知道还会遇见她吗?五年级:王雪10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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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干什么?一个谈笑风生的场合,有人话赶话地调侃托尔斯泰:你除了会写小说还能干什么?当时在场的人都觉得这句玩笑话说得过分了,而且也不是事实。年近花甲的托尔斯泰并没有对朋友的嘲讽还嘴,不吭一声地回到家里,就忙起来了。他的“车间”紧挨着他的书房,当中一张大木台子上摆放着榔头、钳子、钢锯、锉刀等工具,墙上挂着干活儿时围的围裙……他为回应朋友的调侃,亲手制作了一双漂亮而结实的高?牛皮靴,郑重地送给了大女婿苏霍京。苏霍京哪舍得将老岳丈这么珍贵的礼物穿在脚上,便将皮靴摆上了书架。当时《托尔斯泰文集》已经出版了12卷,他给这双皮靴贴上标签:“第13卷”。此举在文化圈里立刻传为佳话。托翁知道后哈哈大笑,并说:“那是我自己最喜欢的一卷。”托翁乘兴又做了一双半高?牛皮靴,送给了好友——诗人费特。费特灵机一动,当即付给托尔斯泰6卢布,并开了一张收据:“《战争与和平》的作者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伯爵,按鄙人订货,制成皮靴一双,厚底,矮跟,圆?。今年1月8日他将此靴送来我家,为此收到鄙人付费6卢布。从翌日起鄙人即开始穿用,足以说明此靴手工之佳。空口无凭,立字为证。1885年1月15日。”后面还有费特的亲笔签名,并加盖了印章。手艺是精神的标记,行为体现了一个人的思想面貌。现代年轻人厌恶体力劳动,拒绝学习和掌握一门手艺,不管喜欢不喜欢读书,读得好和读不好书的人,都一窝蜂地往上大学一条道上挤,正应了契诃夫的话:“大学培养各种才能,包括愚蠢在内。”而托尔斯泰,被誉为“全人类的骄傲”。他的全集出版了90卷,是“每一个作家必读的百科全书”、“文学艺术中的世界性学校”,其精神之丰富、深邃和博大,为世人所叹服。况且又货真价实地出身贵族,可以顺理成章地当个令现代人无比羡慕的“精神贵族”。而最让托翁深恶痛绝的也正是这种贵族意识。列宁称“在这位伯爵以前的文学里,就没有一个真正的农民”。他比国家废除农奴制早4年就解放了自己庄园里的农奴,还一直想把属于自己的土地转赠给农民,让自己的作品自由地无报酬地任由想出版它们的人去出版,为此不惜跟家人一次次闹僵。到82岁时还离家出走,想去当个农民,过一种自食其力的生活,在普通的劳动者中间度过残年。他到临死都信奉:“劳动,只有在劳动中才包含着真正的幸福。”有一次托翁路过码头,被一位贵夫人当做搬运工,叫过去扛箱子。他为贵夫人搬运完箱子还得到了5戈比的奖赏。这时码头上有人认出了托尔斯泰。他的大胡子和身上那件自己设计的“托尔斯泰衫”,太好辨认了。于是许多人围过来向他问好,那位贵夫人见状无地自容,还想要回那让她含羞的5戈比,却被托尔斯泰拒绝了:“这是我的劳动所得,我很看重这个钱,不在乎有多少。”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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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树·春风·他_1200字春天悄然来临,我独自散步在田间,闻着那熟悉的乡土气息,听着那悦耳的虫鸣鸟叫,忽见远处有一抹浅浅的粉色,我不觉加快了叫脚步。啊!原来是一棵桃树,树枝间长满了花骨朵,只有一两朵早早的盛开。此情此景我的思绪也飘散了……那是六年前,这里只坐落了几户人家。我找不到什么伙伴一起玩耍。唯一会的只是到我家土里挖挖泥巴,捏捏泥人,日日夜夜,循环往复,我厌倦了。直到有一天,小张来了。他说他是从另外的地方来的,我已经记不起具体什么地方了,只知道那是一个很远的地方。他跟随他妈妈来到这里为了挣钱,由于城里房租太贵,只好到乡下来了。我俩很快就成了好朋友,每天形影不离,吃饭要一起吃,玩要一起玩,就连晚上睡觉都不忘隔着窗台吼一句:“我睡啦!”有他的日子很充实。他比我大那么几天,他胆子特大,有次他拉着我就往河边跑,大人们强调过不准去河边,说什么危险什么的。可他就是不怕,硬是把我拉到河边,他说:“看我抓鱼!”说罢,他便挽起袖子和裤脚像个熟练的插秧老伯下田似的下了河。我在岸上等了老半天,他越来越往河深处去了,可他似乎并不在意,突然他像个鱼鹰似的往水中一跃,便不见了踪影,吓得我哇哇直哭,就在这时河里有了动静,一圈圈波纹荡漾,噗的一声出现了个人!“小张!”我破涕为笑,他满脸欢喜手高举着大喊:“我抓住啦!”他抱着鱼上了岸。一条大鱼!“怎么哭了?”他满脸困惑的问,我只是沉默不语。后来我家种了一棵桃树,那桃树越长越大,后来每年都结果了,我俩总是在哪树下守着,望着树上那累累的果实却够不着!“让我来!”他走向桃树抱着那树干一步一步地爬上了树,摘了几个大桃子,麻利地下来树。“给你吃这个最大的,这个应该很甜!”我望着他又一次沉默,他抹了抹了桃子外的灰说:“将就吃,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我犹豫着接过了桃子,咬下一口,心的化了,太甜了!而后这个桃树变成了我俩友谊的象征和儿时的乐园。年年四季我俩都在桃树下嬉戏打闹,春天我们在这纵情歌唱,夏天我们在这庇荫下乘凉,初秋天我们在这摘桃子,冬天我们在这堆雪人……而有一年初秋桃树奇怪的没有结果了,只有那朵朵桃花开得稀疏失去了生气,零零散散的粉红桃花无法让我们高兴,我们要的是果实。看着我的失落他拍拍我的肩膀说:“放心吧,桃子只是怕我们吃太多了长虫牙,明年它一定会出来的,到时候呀我给你摘最大最甜的那个!”我半信半疑,不过对于明年的初秋多了一份期盼。于是我俩便在桃树下依靠着,阵阵风出来,桃花纷纷扬扬落下,他拾起一瓣桃花说:“真美!”然而第二年的初秋天刚到他却要搬走了,临走时他和我在桃树下玩耍,他说他教我爬树,这样我就可以自己摘桃子了。我只是沉默不语。秋风习习,花瓣飘落,我俩站立在树下少了往年的欢声笑语,多了一份沉默。他搬走后不久我们村也要拆迁改造了,那桃树被挖走了……又是一年春,我站在一棵桃树下,拾起一朵桃花置于心间轻轻的问:远方的你可好?春风化作信使将那讯息轻轻地传递给你。1000字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