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修
15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我们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低头沉默
-你紧握我的手
-不语
-和你在瞬间对视
-你匆匆别过脸去
-我看你涩羞的脸
-强忍着笑
-却还是被你发现
“你笑什么”
“没笑什么”
“哦”
“嗯”
……/>/> -你紧张
-你紧张的说不出太多的话
-小欣喜
-这条路看起来很长
-我不知道这条路叫什么
-我不知道它有没有尽头
-你就这样牵着我的手
-我们不知道是要去哪里
张店二中初三:赵芷欣
缅怀
5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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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
抒情散文
1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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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村里要修一条路,从村头到村尾,穿过每家每户。 这个计划还是黄三先提出的。近几年村里渐渐富起来了,许多人家里都有了车,逢年过节时在外的游子们纷纷驾车回来,可这村里的破土路着实为难了娇贵的小轿车——晴天时尘土飞扬不说,雨天时还坑坑洼洼、湿滑泥泞得很,时不时冒出几个奇形怪状的石头,刮花了汽车底盘或者磕掉几块车漆,可教人心疼了。 于是黄三年后便开始在村里宣扬道:“要想富,先!我们集资出钱,一起给咱村修条路吧!我先出两千五!” 说起黄三,乃是村里少有的比较有才干的人,平日里热情又有魄力,跟乡亲们相处得不错——比如去年他女儿考上了重点大学,他一高兴,便宰了一头牛、一头羊,请全村人吃了一顿丰盛的晚宴,又比如这次他说要自掏腰包先出两千五,他隔日二话不说就把钱交给了集资人。 有了黄三带头,其他人也纷纷加入,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毕竟如果真的能把路修到自家门口,那得多方便呀。原本黄三想着,这么利人利己的事,应该没有人会拒绝。可是世界上从来没有一条路是可以笔直走到底的,中途总得出现那么几个弯。 而现在黄三就碰到了那么几个“弯”。 那条水泥路快修到他家门前时,隔壁瘸腿的赵老六硬是不答应把自家门前那一亩三分地让出来,并且从此便一天到晚坐在那片空地上,任谁来劝他也不答应。黄三急了。这当初不是说好了吗?怎么突然又反悔了呢? 黄三便找赵老六说理去。 “老六啊,你看这路都要修到你家门口了,你这一不答应,不就没法修了么,乡亲们的钱不就打水漂了吗?”赵老六丝毫不关心乡亲们的钱是否打水漂了,兀自说道:“那是你们的事,我自家的地盘,为啥要我出钱让别人过?”黄三见是钱的事,那就好说了,他笑道:“你要是不乐意,那我帮你出了不就好了吗?你把地方让出来,不要让大家难做呀。” 要说赵老六是个什么人?如果选一个全村最不好相处的人他得排榜首,平日里爱占便宜,还斤斤计较,路过别人家招呼都不打,就顺走一把菜,那是常有的事,也就是邻居黄三平时处处忍让着他,才没在村里闹出什么大矛盾。 但这一次矛盾显然不小。 “就算你出钱也不行。”只见赵老六把瘸腿往地上那么一戳,拿起旁边的不锈钢杯子喝了一大口茶,砸吧了几下嘴,大有一副要长谈的架势。 黄三还以为他有什么别的要求,便耐心地等他把话说完,谁知等了半天,赵老六才憋出一句,“不管怎样我都不同意。” 黄三是个急性子,听他这么一说,脾气也跟着上来了,他恼怒道,“你说你这人,又没让你出钱,又没让你出力,把路修到你家门口,你还不乐意了,上哪找这么天大的好事去?” “我家又没有车,把路修到我家门口,天天车来车往的,还脏了我家地盘,哪是好事?”赵老六固执道。 “你就不能把目光放长远一点?万一几年后你家有车了呢?”黄三感觉跟这人说不通理,火气从心口一直烧到喉咙。周围路过的人见了,纷纷劝黄三道,“别白费力气啦,跟这人讲不通的咧!”‘“他就爱占小便宜,别管他。” 但是路已经修到这里了,突然中止,前面不就白费了么,不中止吧,赵老六又不肯答应。黄三进退两难,他郁闷地拍着自己那不剩几根头发的脑袋,叹道,早知道当初不揽下这些破活喽!可是没有办法啊,既然揽下来了,就要负责到底。于是他便天天搬着张凳子坐在一旁给赵老六做思想工作。赵老六一开始任他说,自不理会,可后来听得烦了,便躲在屋里不出来了。黄三也不气馁,就守在他家门口,隔着一扇门继续说道。 就这样过去了好几天,赵老六被他烦得不行,总算答应了——前提是,他不出一分钱。无论如何事情总算解决了,黄三一口气还没松下来,又出问题了。 村里其他几户没车的人家看见赵老六不出钱,也不干了,纷纷嚷道自己也不出了。黄三没办法,只好一家一家去安抚,安抚不成,反而还被人说是谋私,搞得里外不是人。 最后路终于修好了——黄三把车卖了,自己出了五家人的钱。 这是一件大好事,村民们雨天时终于不用再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进土里了,汽车经过的时候也是稳稳当当的了。村民们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条水泥路带来的便利,只是从未有人道过一句感激。 几年后,黄三病逝了。 又过了十几年,一位久未归家的游子重返故土,看见这一条路,惊讶地问道:“这是谁修的路啊?”“谁修的?村口的石碑不是有写吗?大家一起修的。”一位路过的村民回答道。那位游子看着石碑上密密麻麻的捐款人姓名,只见“黄三”这个名字后面,一长串的捐款额格外显眼。 游子奇怪地问道:“黄三是谁啊?” 许多年轻的村民都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摇摇头说不知道。 这时一位苍颜白发的老人佝偻着身体颤颤巍巍地经过,听见他们的议论,轻飘飘地扔下一句话,还未传入他们的耳朵里,便消失在凛凛寒风中。 “黄三啊,一个傻子咯。”点评:语言活泼,风趣幽默,令人忍俊不禁。叙述详细具体,细节描写生动逼真,人物个性鲜明突出,形象丰满,跃然纸上。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全文通俗易懂,趣味性强。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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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欧阳修,想起那个以民为乐的醉翁。他就像一个很可爱的老爷爷,自得其乐。饮少辄醉,颓然乎其间,每天看似无忧无虑,但心怀国家,惦记着百姓。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矣。他既然已将山水之乐领会在心中,为何还要有所寄托。心中有万般对这社会的不满,望见山水的壮丽,希望能借酒浇愁愁不愁。他不像陶渊明决定不参政就一门心思回家种地,安心的读书,而是做一个小官,在享受山水之乐的同时,为子民着想。我觉得相比,他就强于陶渊明,他虽然同样被贬官,同样对世道感到失望,但他并没有弃官,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放弃了,苦的还是百姓,出于强烈的责任感,他承受了这份责任,尽最大努力去改变这个社会。这是很了不起的。从这点来讲我很敬佩他。欧阳修字号醉翁,人如其名。每日饮酒,但并非他全部的情趣所在。他这个太守每天游山玩水,日子很是清闲,但谁又能知道他的情趣既不在酒上,也不在于山水之乐,而是看到国家的兴旺,百姓们平静的生活。我很欣赏欧阳修的那份大气,不拘小节。当国家处于腐朽的情形之下,他能平静分析国情,即使皇帝不认同他的观点,也不将自己置身于朝政之外。被贬到滁州后,依然能关心百姓,以民为乐。也许,那些依然位皇帝卖命,总是奉承皇帝的官员们很是羡慕他吧。但令人不满的是,这位醉翁老了以后,飞黄腾达,又做了大官,手上有了权利之后,却闭上了自己的嘴巴,看着国家的腐朽,不去进谏,只为了保住自己的官职。这时的欧阳修似乎沉睡了。不再是那个以民为乐的醉翁,而真正的醉于自己的地位了吧。人老了就会糊涂,对于当时的情景,他没有帮助王安石变法图强,也许因为自己变得保守了,或许因为曾经的贬官走到现在这一步,自己越发珍惜了吧。无论怎样,我依然被这位太守的独特情趣所感动,他沉醉于山水,宴酣之乐,但并非无法自拔,酒醒后,述以文。欧阳修,这个一定会因为“醉翁”而被炎黄子孙一代一代所熟识的人,已为中华文明的长卷添上了一笔浓墨。欧阳修是宋朝时候杰出的文学家。他从小死了父亲,家里很穷,生活得很苦。母亲不得不带着他离开家乡,去投靠远方的叔叔。叔叔家里也不富裕。欧阳修到了上学的年龄,连买纸笔的钱也花不起。他的母亲就用芦秆当笔,把沙土铺在地上当纸,教欧阳修认字。欧阳修认字很用心,到了十岁的时候,已经有了自修的能力了。他常到有书的人家去借书读。借来的书要按期归还,他就把书背熟,再还给人家。他订了一个背书计划,每天背三百字。几年以后,就把四书都背熟了。他的叔父看他这样用功,就把自己用剩下来的纸,装订成本子送给他。他高兴极了,把这些本子一半用来抄书,一半用来学习做文章。那个时候,人们写文章有一种坏风气,只讲究辞句的华丽,不讲究内容。欧阳修觉得这种风气很不好,他想学习写另外一种文章。有一次,他从一只破书箱里找到了几本旧书,是唐朝文学家韩愈写的。韩愈写的文章不光文字优美,道理也说得很透彻。欧阳修越读越觉得有味道,就把韩愈的文章当作自己学习写文章的榜样,进行学习模仿。欧阳修写文章非常认真,为了写一篇文章,他常常要读很多书。每一篇文章的初稿写好,他就把它贴在墙上,有空就反复地念,反复地修改,直改到自己认为满意了才行。12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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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念经撞钟到夜深,贫僧拜佛把香焚。问佛修仙何不成?道因点石想成金!50字 初三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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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鞋匠从我懂事时起——也就是我三岁的时候——一直到我七岁,我都是在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里度过的。怎么说呢,这个小院分为两个地区,一个前院,一个是后院。前院是由一个很大的广场和十几间小平房组成的,听说那以前是一个棉花厂,小平房都是工人工作的地方,但不知最后是怎么回事,倒闭了。后院也是有十几间小平房,还有一幢四层高的小楼,全院大约有十几户人家,我家的房子正好对着太阳,每到晴天,太阳总会先照到我家,而每当太阳刚升起,总会有一个长长的门影渐渐拉长,直至房前的小池塘。这是属于我邻居家的,他是一名修鞋匠。这个修鞋匠人很好,尤其喜欢我们这些小孩,每次遇见我们,总会抓出一把糖,塞给我们。他总是顶着一顶破败的可以看出里面的棉絮军帽,穿着一身早已掉色的呢布蓝色大衣,即使夏天也不例外。他修鞋的本领很好,院子里的人的鞋子一出问题,第一个想起的便是他。他工作很是认真,每一次工作完后,经他修过的旧鞋子,看起来就和新的一样。久而久之,他也小有名气,于是人们因为他姓王,就给他了一个外号“修鞋王”。喊久了,他原本的名字早就已经被人们所遗忘了。可以说,他算是我的第一个老师,我父亲那时候去“考研”,很少回家一趟,而我母亲又因工作繁忙,很少管我,所以我就很少能学到什么东西,也没人可以玩耍。那时,修鞋王常常来找我聊天,教我认字儿,给我讲故事。他给我讲了很多故事,如“八仙过海”、“孙悟空大闹天空”、“穆桂英挂帅”……等一个个脍炙人口的故事,从他嘴里说出,别有一番滋味。在和他相处的那段时间里,我发现,他不仅会修鞋,还会滚冰糖葫芦、拉二胡、编故事……使幼小的我心中对他充满了崇敬。他曾经不止一次告诉我,他二十岁时曾参加过抗美援朝,并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当时的情景,每当结尾的时候,总会摸摸自己的左腿——那是一只假腿——说:“我这腿就是在那时废了的。”后来我才知道,他的腿是“文革”时被他父亲打断的,就因为他要读书,而不好好种田——而他也正因此才没有读完高中就辍学回家了。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生性老实,书读不起来,回乡下种田去了,小儿子“败家”,读初中时和一些社会青年混在一起,然后染上了吸毒的毛病,最后进入了戒毒所。至于他老婆,在他大儿子两岁,小儿子一岁的时候,因为他穷,跟别的男人跑了,留下父子三人。可以说,他的一生,就是个悲剧。不过,他还是挺过来了。在我七岁那年,因为我爸爸调到别处工作的原因,所以我也要离开。当我离开时,他来和我告别,眼神里流露着一丝不舍,他那深凹的双眼早已暗淡,头上稀稀落落剩着不多的头发。当我走出小院,回头望了望时,他举起了他的军帽,他的背有点驼,身上的呢布蓝色大衣很干净,只是他的手有点僵硬,站在那里,有点落寞。我这一走,就是八年。等我再回去的时候,他早已不在了,问人,却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知道,他走在一个雨夜,那晚的雨,下的特别大。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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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家中缺米,即买。傍晚到批发市场老地方,挑最好的米,本想买两种米10公斤的各一袋,因缺小包装的,就买了15公斤的一袋。付了钱,算一算也就一块五一斤的价。米是上好的米,颗粒饱满,几乎没有碎的,而且晶莹透亮一般,看上去爽滑得很,差不多的米,在超市里起码要2元多一斤。吃惯了这样的米,就不再习惯吃其他的米了,学校的或者是饭店里的饭,吃起来总没有那样松软合口,没有那种酥糯的感觉。喜欢这样的米,更觉得这样买米吃很方便,每次买的、吃的总是最新鲜的。想到米,就想到了自己种的粮食,如果吃过了这样的好米,要再吃自己种出来的米是很难的。不知是这里的水土关系,还是我们照料得不当,反正吃到嘴里,不觉着其香四溢,而只是淡而无味,甚至觉得空落的味道,全没有那种自己的劳动果实吃起来分外甜美的感觉,要有的话,那也只是辛酸的味道吧。因为说起种粮食来,着实是辛苦的很,尽管四季在地里劳作的农民不觉得如何辛苦,或是已经习以为常了,但倘若是偶而为之的话,则是相当不容易的,李绅笔下的“粒粒皆辛苦”是完全写实的,毫无夸张之意。载着米回去时,还想着这米的来历。或许它也是那样的农民收割的?但一想不对,不可能有如此匀称吧?我们这里的农民交粮时,可是各种品种都有的,谷子的品种五花八门,那么碾出来的米也定是各种形状都有的,指不定还颜色深浅各异呢。那样的话必定不会是农民个人承包户的粮食,而是大户的农庄似的粮食了。于是我又展开他们机械化栽种与收割时样子的想象,一幅现代化的农业场景在我的脑海里铺开,那种丰收的颗粒归仓的喜庆场面也出现了。我于是不再想到农民的苦,想必那些农民早已另谋副业去了,也不再是陷在泥里拔不出来的农民了。我这样想着时,觉得米的份量也不再那么重了。不过,米毕竟是米,一颗颗鲜活着,仿佛每一颗都是生命,都在讲述着一个生动的故事。那里有骄阳的气息,有清风的抚摸,有雨露的滋润,有泥土的亲吻。它们是自然的精灵。尽管我们买的时候不会在意――相对而言便宜得很,吃的时候并不顾忌――吃不完的剩饭也会倒掉,钱与米等价起来,明显地让米贱得很,人们在吃饭的时候很少会想到那是汗水的结晶,这种在从小就树立起来的节俭意识正在淡出,但是它们却又都这么实实在在地让我们看到每一粒中一颗种子的完整生命,每一口中这包含着英华的自然芬芳。工业、商业把传统农业逼得无路可退,浙江新闻里说,青菜三分钱一斤,农民们丰收又歉收,种得越多,亏得越大,很多菜不如烂在地里了谁叫咱是真正的农民呢?(时9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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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米修斯,谢谢你普罗米修斯,谢谢你临泽县新华镇中心小学六年级 张皓有了火,人们可以吃熟食;有了火,人们可以取暖;有了火,人们可以冶金炼铁。可是如果没有火,人类就无法生存。关于火,曾有这样一个美丽的传说:很久很久以前,人类蜷居在山洞里,他们被野兽捕食 ,甚至彼此猎食。这一切,被一位名叫普罗米修斯的天神看见了,就请求宙斯把火赐予人类。可是宙斯不同意,因为宙斯讨厌人类过好日子。普罗米修斯决定帮助人类。他转身走了,永远地离开了宙斯和众神。一天,普罗米修斯在海边发现了一种可以燃烧很长时间的芦苇,朝着太阳居住的地方走去。“人类必须有火!”他自言自语道。天刚刚亮,他就到达了太阳所居住的地方。普罗米修斯把芦苇的一端触到火焰,芦苇点着了。他揣着那宝贵的火种回到了山洞里。他把山洞里的人叫出来,为他们生了火,叫他们用火取暖的方法。不久,每个人家里都燃起了希望的火焰。普罗米修斯还教人如何抵御冬天的风雪和林中野兽的袭击。教他们如何开采矿石、冶金炼铁,以及铸造各种工具和捕猎用的武器。人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幸福了。当宙斯知道普罗米修斯在人间的所作所为时非常震怒,把普罗米修斯押解到高加索山的最高峰上,用铁链困住他的手脚,绑在峭壁上。狂风终日在他耳边呼啸,冰雹敲打着他的面庞;凶猛的大鹰用力爪撕裂他的肌体。普罗米修斯忍受了这一切痛苦而不哼一声,绝不向宙斯屈服。一年又一年,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普罗米修斯一直被捆在那里。几个世纪过去了。一位名叫海格力斯的英雄来到高加索。他不怕宙斯的雷电霹雳和风雹雪雨,爬上悬崖救出了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我要谢谢你,谢谢你从太阳那带来的神奇的礼物。谢谢你解救了受苦受难的人类。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你。指导老师 郭慧萍你也可以投稿哦650字 四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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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米米去年,我从宠物市场买了一只小兔子,我给它取名——米米。米米周身洁白,像裹着一件白袍子,蜷缩起来像个绒球。它长着一双圆溜溜、红钻石一般的眼睛,像两颗红色的玛瑙镶嵌在白玉上。耳朵长长的、尖尖的,一有动静,就机警地转动。它三瓣嘴中隐藏着洁白的牙齿。小而短巧的尾巴毛茸茸的,微微向上翅,但被自己的长长白毛掩盖着,若不留心,你真看不出来它长着尾巴呢!怪不得人们都说兔子尾巴长不了!走起路来一蹦一跳,远远望去,像是一个白茸球在滚动,真逗人。记得是我刚把米米买回家,米米对这里的环境很陌生,我微笑着向它走去,可它却不接纳我,一个劲地四处乱窜,眼中还流露出一种惊恐的神色,好像在说:“你想干什么?你可别过来呀!”我心想:“大概是米米不熟悉这里的环境,才会这样的。不如,我用胡萝卜来引诱它吧!”于是,我拿来一根胡萝卜,向它走去。可能是它饿了,也可能是它感受到了我的善意,这次它没有选择躲避。我把胡萝卜放到它跟前,它用它的三瓣嘴津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我隐隐地从米米的嘴中看到了两颗洁白的门牙,真好玩。渐渐地,我与米米熟悉了起来,它每一次见到我,都会向我蹦来打“招呼”。每当这时我都十分开心,心中的烦恼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这个小馋鬼每当给它胡萝卜以后,它只顾吃,却忘了我,看着它的样子,我只好无奈地笑一笑。有一段时间,米米得了种怪病,吃不下东西,也不愿意出来活动。我用尽各种办法,都是无效。没过几天,米米去世了。我流下了晶莹的泪水,我把米米埋在了我家楼下的花园中。米米虽然死了,可是我与它美好的回忆永存我心。55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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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拉忘记,忘记米亚米拉是谁,谁是米亚,在我的书上有,米拉爱米亚,米亚亦不恨米拉。米拉米亚是好朋友,拉是男的,拉很乖,亚不乖。三年前,数学考试,拉比亚高三分那一天还是如霹雳般地来了,谁也没有挡住,亚的心情很差,像是被闪电准确地击住了心脏,涌出鲜热的血来。米拉看着米亚那49分的红色试卷,伤心了,风起了,谁也没有挡住,没挡住那一句招来雷电的话“我恨你,因为你比我高40分,米拉哭了。第二次,他比他高出了50分。两年前,期末,亚比拉高3分那天,他们打了一架,拉的牙齿掉了,亚的手骨断了。不说话,世界回归平静,风不说话,鸟儿也不说话,它们在等着看爱打架的米亚如何打爆他的鼻子,无地自容,抬不起头。但他们没有,拉走了,亚还定在那儿,他想:拉肯定是在恨自己,像去年自己恨他那样恨我,仅仅为了那三分,友情有了裂痕。第二次,亚考了满分,拉却走了。谁都在惊异米亚的成绩,谁都不相信这么一个不及格的毛头小子把米拉挤走了,毫不回头,很干脆。一年前,天上没有了月亮那天夜里,天上没有云,但好象也没有月亮。米亚很奇怪,用手挠头也想不出来,米亚发现当时与拉打架是手上留下的疤痕不见了,米亚着急得哭了,从没有如此在乎过一道不起眼的疤痕,难怪天上会没有月亮。现在,拉回来了,不生气了呢!拉回来了,拉回来了。米亚兴奋地在纸上写着,两年了,什么都没有改变,拉的个子长高了呢。兴许掉的那颗牙齿也长回来了呢!米拉理科好,物理考试比米亚高,亚会写作文了,有盛情于心了,有时还文绉绉地自称文人呢!米亚问米拉还生气吗“不了,傻小子好象成熟了呢!”米拉,我知道你不生我的气了,我也不恨你了,但我不知为什么,自从你回来,我就有一种伤心的征兆,是三年前的那道雷打到了我的心坎上?还是那场架打醒了我的良知,你走后,我的心开始荒芜,你不恨我,那为什么当我拧着你的肉体死死不放的时候,你却只说疼呢?你忘记我了吧?我一定拧到了你的血液深处,对吗???2007米亚世间上最长的距离不是明知相爱,却要两隔天涯。而是彼此站在一起,却要承受着相忘的痛苦。后记米拉忘记,忘记米亚。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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