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狼就变成狼
如果在野外碰上一群狼,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有人说跑,有人说打。
但是,稍微有点儿野外生存常识的人都知道,遇到野兽,最忌讳的就是扭头就跑。而且,只要你一转身,作势要跑,那么狼马上就知道了你一定比它弱,所以第一个咬的就是你。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常常遇到一些隐形的“狼”,它们或是欺软怕硬的人,或是棘手难解的麻烦事,如果你闪身要跑,那么定会被它缠上,还有可能被咬个遍体鳞伤。倒不是它开始就专门针对你,而是你先做了逃跑的动作。
向前跑,是追逐,代表着一种积极的性格。向后跑,是逃避,反映在人格上,就是不敢面对现实,胆小懦弱。
别人抢了你的职位,你说:“无所谓,什么活儿不是干呀!”别人支使你做完这个做那个,你总是好脾气:“行行行……这样行,那样也行……”你看破红尘,不争名利,在这紧要关头,不删你删谁呀?要知道,容忍要有限度,善良并不是终极品质。当你遇到一只狼的时候,它会把你的过分退让当成是怯懦,从而将你彻底吃掉。那时,你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了!
那么,如果当真掉进狼群里,到底该怎么办呢?不妨先听我讲个故事。
有个日本商人做微波炉生意,当年要进入美国市场的时候,他调查发现美国人凡事都喜欢大的,房子要大,车要大,冰箱要大,电视要大……于是他就把微波炉也做得很大。结果,真的很受欢迎,赚了一大笔钱。后来,有一个贵妇给自己的宠物洗完澡,突然想起了微波炉,说明书上说明用于加热,于是她就把爱犬给塞了进去,后果可想而知。那贵妇一怒之下就将这位商人告上了法庭。要是这事儿放在中国,谁都会想这都怪那个贵妇太蠢,明摆着的错误她非要犯呀!但是,美国人可不这么想——微波炉的说明书并没写不能给活物加热呀。最终,美国的法律判那个贵妇胜诉。那个倒霉的日本人最后得出结论说:美国人的思维就是那么直接,他们不是人,更像是狼。
现在你明白该怎样对付这群狼了吗?对,你也变成狼,不逃避、不对立,用狼的眼睛去查看,用狼的思维来考虑。遇到狼先变成狼,这是最好的方法。
作业没这样留的吧
老张留的作业不多,我们抄完要写那些作业,就拍拍屁股走人。速度比野豹还快,为了是快点回家写完作业玩。老郑留完作业,老张就写在黑板上了,我们飞快抄啊!
李荣浩抄完了,正要走时,老张突然说:“嗯……这个就不写了吧。”说完就把其中两小项作业擦去,李荣浩顿时傻眼啦!啊!白抄啦!拿出书来就把那两小项划去,又背起书包正要走。
老张考虑了一会说:“不行,那就把这个补上吧!”说完又把那两小项其中的一项补上啦!李荣浩又傻眼啦!气得他跺脚,真不怕疼啊!只好拿出书来补上。刚刚放好书,拉上书包正要走!
没错又坏啦!老张邹着眉头说:“要不把这个擦去,这个补上!”说完又改啦!李荣浩无奈地说:“老师你什么时候才能想好啦!你写好了我再走吧!”我们都笑他,谁叫他这么“倒霉”啊!
老张用坏啦!那起语文书说:“黑板上的不写啦!翻到书的113页,做课后一、二、三啊!”李荣浩生气地说:“老师你已经改作业N遍啦!猴年马月改完啊!我还想回家玩呢!!!”我们在心里都快笑死啦!
一会老张又改变主意:“算啦!不写二题啦!写四题!”李荣浩的脸拉到地下啦!就和长颈鹿的脖子差不多长了,我笑着小声说:“老师快叫救护车,李荣浩的下巴折啦!”我旁边的人都小声地笑。同学们也无奈地看着老张,等待老张继续改题。
“这样吧!”老张又说,“写一、三、四、小练笔吧!”说完,同学们继续等待老师改题,李荣浩记上就准备走。老张说:“好啦!放学!”啊!看他终于幸运一次啦!他的病没有复发啊!
老张!作业也没你这么留的吧?
六年级:紫斐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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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第一章失女丧子一只母狼占据了一个石洞,它生下了一雌一雄两只幼狼。因为食物充足,所以两只狼崽长得出奇的健壮。母狼叫米布丁,毛色是狼群内罕见的深褐色,像加了巧克力的布丁,面目清秀,在狼群里算是美丽的了。它的两只狼崽,雌狼崽给起名叫“甜风”,甜风与米布丁的毛色很像,只是略比它的毛色浅一些,也还是浅褐色。腹部是纯白的,像牛奶布丁一样。大部分毛色都遗传了米布丁,只有一个地方遗传了公狼黑夜,在咖啡的脖子下面可以看见一道清晰的奶白色的点儿那就是遗传公狼黑夜的,看上去很可爱。公狼崽起名叫“茶勒儿”,茶乐儿毛色是墨绿色的,当然,它米布丁没有墨绿色的基因,它是遗传公狼黑夜的,大公狼黑夜的毛色是白色加墨绿色的。茶勒儿比甜风遇事要沉稳,不像咖啡玩的时候特别爱动,遇见天敌时都吓得不敢动弹了。母狼的伴侣大公狼黑夜实在是个不错的伴侣,一万条公狼中只有一条的好伴侣。黑夜凶猛,身材高大,捕捉猎物的技巧远远超出了普通公狼的技巧,所以每天都满载而货,顿顿(也就是一天三餐)有雪兔、肥田鼠、小野猪吃。不说顿顿都吃,就是五天内有一餐是这样的上等佳肴,达到那样程度的公狼,也算是才华超众了。米布丁比其他的普通母狼更远离食物的忧愁,其他的母狼要不是公狼太草,吃不到啥东西,就是公狼不顾家,自己去享乐子,导致母狼和狼崽都饿死。而且黑夜不仅能力强大,而且特别顾家,不管多艰苦都不会扔下母狼幼狼不管。大公狼捕猎去了,留下它在洞里带狼崽。两只小狼崽营养好,长的比其他小狼崽都大个,在这样丰裕的家庭,狼崽不说成活率是百分之百,至少也有百分之八十了。食物充足,巢穴安全,被伤害的可能性极小,以石洞为中心,前后左右一百多米内都不会发生危险。狼崽已经三个月大了,越来越管不过来了。米布丁轻轻舔着咖啡的毛,它往外忘了一眼,这是是万里晴空。小狼崽也想玩玩了,甜风和茶勒儿发出叫声,意思是:“带我们玩玩嘛,我们闷了!”米布丁放它们出去了,这四周简单的很,根本遮掩不住猛兽,并且这一片地,也是绝对安全的。前后左右一百米内都是米布丁的地盘,这无疑是保险的。甜风和茶勒儿疯了般地跑出去,阳光刺激它们玩的更激烈了。追蝴蝶,钻荆棘林,这是最好玩的游戏了。母狼米布丁守在石洞门口,朝它们叫道:“呦呦!——呦呦!”“别跑远了!有危险就往石洞里跑!“两只狼崽哪里有在听它的话,只是应付性的回应了几声。米布丁以为万无一失了,进石洞睡觉了。但是,它忽略了来着天空的威胁。两只小狼崽正在追逐打闹玩的开心呢,哪里知道有危险在向它们靠近。这是一只大鹰,它肚子实在很瘪,不难看出这是只出门为雏鹰找食物的母鹰。母鹰确实很饿了,它和它的一窝雏鹰都饿了1、2天了,恐怕再不吃东西就一命呜呼了。母鹰看见下面的两只小狼崽,唔,太好了!有东西吃了!虽然狼肉不怎么可口,不过饿的时候什么都觉得好吃!母鹰眼中闪出了饥饿的光芒,看见了希望一般。这时米布丁还侧卧在石洞旁边,还在熟睡。母鹰仔细看了看,除了两只小狼崽外,还有一只在睡觉了母狼呢。母鹰吓得魂飞魄散,要说在母狼眼皮底下掏狼崽子,说不好连性命也得搭上呢,值得冒这个险吗?唉,还是去别的地方捕猎吧。母鹰忽然停止了脚,咦?这母狼不可能没发现它的呀,怎么还一动不动?唔,原来那只母狼真在睡觉啊!这可真是天赐良机!两只小狼崽说什么也只是些毫无反抗力任其宰割的肉堆呢,它们就是及时嚎叫提醒了母狼,母狼离这里还有好几十米呢!母鹰想好了。直接扑了上去,“你们这些小肉团,快去见阎王吧!”甜风和茶勒儿吓得魂飞魄散,拼命往母狼身边跑,可惜,母鹰已经叼住了它们。大大的动静惊动了母狼,米布丁见两只可怜的小狼崽被垂在空中,理智阻止了母狼撕碎母鹰的欲望,假如这时它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母鹰扑闪着翅膀飞走了,自己连鹰毛都抓不着两根,狼崽还是会落入鹰口。这样它的狼崽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米布丁转身叼起石洞内吃不完的田鼠尸体,走出洞内,扔下死田鼠,踩在脚下,“呦呦——”,“我把这个给你,放下我的小狼崽,好吗?”母鹰望着米布丁脚下的肥胖的死田鼠,咽了咽唾沫,准备交换了。但是,它又一想,可恶的母狼那么狡猾可能待它下去叼田鼠的时候,就原形毕露,一口咬断它的喉咙呢!不行不行,太冒险了,它还有雏鹰呢,它死了,雏鹰怎么办?母鹰叫了两声,表示不愿意交换。米布丁焦急地叫了两声“呦呦——呦呦!”“你把狼崽给我!你可以下来交谈,你摁住狼崽,我摁住田鼠,你绝对少不了你的田鼠的,狼肉不好吃,田鼠才鲜嫩呢!我们同时松开爪子,谁也少不了谁的!”母鹰望着田鼠,又不住地咽唾沫了,它准备下去了,这个交易不错,要是母狼有攻击倾向,它就立马把狼崽一只只咬死来肮骂它,凌辱它,气得它干瞪眼,你把我咬死你也不要活的好!母鹰想,不可能有拿自己的狼崽引诱一只大鹰的母狼,母狼个个都护崽,不会出现那样以狼崽做套儿的事情。母鹰飞了下去,与母狼远隔80米对望,母狼轻轻一推,田鼠在中间,母鹰飞去咬住田鼠。唔,你要的东西得到了,把狼崽给我吧。母鹰扔下狼崽,像远方飞去。狼崽们吓得哆嗦,忙窜进米布丁的怀里,唔,狼崽没事儿,只是受了点惊吓。米布丁长长叹了口气。米布丁朝叼着田鼠的母鹰愤怒地吼叫了一声。母鹰已经得到了田鼠,就不必为狼崽怎么样了,朝雏鹰巢穴里飞去。雏鹰见嘴里的田鼠,欢叫起来,几只雏鹰马上吃起来,生命垂危的雏鹰吃下点东西,虚脱变成了精神,逃脱了死亡的威胁。(二)公狼黑夜回来了,嘴里是一只肥香樟,香樟的味道好极了,米布丁挺喜欢这股可口的味道,尤其是香樟血,滚烫滚烫的,激起狼的食欲。米布丁伸出嘴,伏在香樟的身上,准备动口。这只香樟还在动,还没有完全断气,不过过不了十几分钟自然而然地它就会一命呜呼了。米布丁停住了嘴巴,它冒出个点子来,狼崽长那么大,还从没有杀吃过活物呢,趁这只香樟还没断气,叫狼崽练练本事吧。米布丁把香樟全身搜查过了,咬断指甲,敲掉牙齿,没有什么可以威胁到这样的小狼崽的生命的部位了。米布丁让甜风和茶勒儿上去。甜风看见可口的香樟,想也,没想就激动地扑上去,甜风以为这只是堆任其宰割的肉了。香樟虽然受了大伤,但是没有完全地死绝,自身还具有攻击力。见小狼崽甜风竟然不把它放在眼里,气的猛然一击,说到底,这只香樟以前的时候不是草包,即使被抓住了也不是懦夫。一脚把甜风蹬出老远,甜风的头重重磕在石头上。甜风呜呜地啜泣着,但不一会儿就站了起来,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该死的香樟,我要咬死你!”甜风威严地一叫,然后快速窜到香樟身边,没头没脑地一口下去。香樟被咬痛了,但是小狼崽甜风没有咬到它的致命处,这样的咬伤最多是痛楚的,但造不出什么大威胁。香樟依旧蓄满了力气,朝甜风踢去。可惜这次,甜风吸取了失败的教训,猛地窜到香樟头上,一阵猛咬。咬的香樟原地打滚。茶勒儿也上了,和甜风一样一个一口一个一口地毫无章法地胡乱撕咬,还不知道香樟的致命处。虽然香樟被咬的都不是致命处,但是它忍受不了随之而来的痛楚,在加上之前的重伤,倒地一命呜呼了。甜风和茶勒儿还在撕咬,都在一个地方咬,不大一会儿,那个地方就涌起一阵鲜血来。三个月大的小狼崽还不能直接吃肉,要吃母狼反喂出来的肉块,它们等待米布丁给它们反喂。米布丁很满意,一边吃着可口的香樟肉,喝着鲜美的香樟血,一边反喂两只立功的狼崽。(三)小狼满半岁多几天了,两只狼崽耐不住寂寞了,它们想去更远的地方玩。母狼米布丁告诫过它们,不能自己跑去外面,外面是弱肉强食的世界,两只毫无防备的柔弱狼崽不到几分钟可能就没命了。但是很快它们就忘了个干干净净。“趁两只大狼都出门捕食,赶紧溜出去吧!”甜风怂恿茶勒儿一起出去玩。“唔,那可不错,我好久以前都想出去了!”茶勒儿兴冲冲地跟在甜风屁股后面走。两只小狼出了洞。要是母狼米布丁知道这件事的话,一定会吓倒的。小狼要满7个月多才能同大狼出去练习扑咬打斗,自己都不能单独出窝,那要到1岁半才能单独出去。但是一岁半多的狼都已经算是大狼了。甜风和茶勒儿只有6个月半,这样出窝太冒险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什么动物给咬死呢。甜风和茶勒儿兴冲冲地跑了出去。真巧,有一只被猛兽咬伤还未咽气大约2岁多的小鹿崽。马鹿羚羊是狼最爱吃的食物,肉是最鲜嫩的,血滚烫滚烫而咸腥,这次可真是给它们捡了个大便宜。两只狼崽冲上去,对这柔弱的小鹿崽胡咬一通。鹿崽本身都没多大力气,当然抵不过狼,再加上被其他猛兽的伤害,不一会儿就倒地身亡了。甜风和茶勒儿尝到了狼生中的第一顿大餐,这只鹿崽就是给它们的开学奖品。不管怎么说,两只小狼还是吃不完那么多的食物,它们准备拖回洞里。虽然说是小鹿崽,但是自身的重量可比甜风和茶勒儿重得多呢。终于拖回了石洞,两只狼崽把它隐藏在石洞的一个角落,饿了随时拿它当小点心吃,反正它已经死了,就是一堆可口的肉了。甜风和茶勒儿静静等待两只大狼回来夸奖它们并给予奖品。过了不知多久,米布丁和黑夜回来了,很可惜这次猎杀失败了,两只狼的嘴里没有任何东西。两只小狼不甘心,在米布丁和黑夜身上拱来拱去,可惜一点食物的香味都没有。米布丁忽然发现墙角的一堆鹿肉,奇怪地问黑夜和狼崽。“哦,那是我们捡到的小鹿,不错吧!”米布丁欣喜极了,两只大狼就伏在小鹿崽上面狠狠撕咬。(三)两只小狼似乎在那一天就感觉出门就是件免费捡好东西的事儿呢。果然,过不了多久,两只小狼又欢天喜地地出窝了。这时候它们7个月了。唔,今天真不错,一只挣扎着不能站起来的雪兔躺在地上,似乎在等着两只狼崽去捡呢。甜风和茶勒儿露出贪婪的神色,不由分说地扑上去吃起来。大自然不可能一直把福气降临给它们。一只野豺正追逐这只被它咬的快死的雪兔呢,看见两个傻乎乎的小狼正在吃它的猎物,“哈,该死的小崽子,吃了我的肉就让我吃你的肉了!”野豺扑上去,一口咬断了两只狼崽的脖颈……夜晚啊,凄惨的狼嚎在黑漆漆的天空绽放了一声又一声,米布丁酸楚,含泪叫了一个晚上。都怪它自己被食物逗的眉开眼笑,却忽视了狼崽的安全,要是它制止狼崽出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祸了……第二章,另寻新欢米布丁悲痛欲绝,它无法承受丧子的无限痛苦。甜风,是那样可爱啊,以前在它回洞的时候总会扑在它身上闹一会儿,以前觉得很烦,总是把它推开来。可是现在,它多么渴望甜风的打闹啊,可惜过去并没有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茶勒儿啊,也是这样讨人爱啊。黑夜大公狼回来了,给它带来了一只白狐,扔在它脚下,让它进食。这白狐在以往是多么可贵的罕见人参啊,可是,现在再好吃的食物也失去了诱人的香味,变得枯燥不堪。米布丁蹦出个念头来,忘掉悲痛吧,再生几只小狼崽!说干就干,配偶也要重新换过,它长得这么好,不愁没有公狼要,它虽然生过一窝狼崽,可还没有老呢!它才3岁半呢!按人类的年龄来说,它现在才二十八九岁呢。米布丁朝黑夜狠狠咆哮了一声,意思是“滚吧,我不在需要你了,你离我远一点吧!”黑夜理解了这话的意思,脸神变得迷惑不解,当它正发呆的时候,米布丁上去推了它一把,并在它身上撕下几撮毛来。黑夜的脸神由迷惑变得悲伤,低下头走出了洞……米布丁开始了寻偶计划。(二)米布丁今天发现了,原来啊,以前黑夜给它的结婚礼物和平时高等的食物都是虚的啊。黑夜竟然是只狗!它根本抓不了那些动物,都是人所赐的哇,当然绝非一般。可米布丁后悔极了,它在一开始就错了,不应该和这样一只低贱的狗交配的,狼和狗交配,这是什么道理?米布丁这样的狼种如此高贵,怎么可以用狗来玷污呢?米布丁多想在黑夜离开洞穴前,一口咬住它的脖子,让它付出惨痛的代价。黑夜只是只狗,即使它的品种多么好也和狼的实力是无与伦比的,它是绝对对付不了一头健壮的狼的。米布丁真该跳上去咬断它的喉咙,要不是之前以为它是只狼,米布丁会为欺骗的爱情而好好复仇的。米布丁狠得咬牙,它就这样放过了它青春的贱狗!要是知道那两只小狼狗获得的遗传基因是那只贱狗的话,才犯不着为它们死去而痛哭一晚呢!它们是被欺骗来而出世的野崽子!活该死去,这个世界本来就不需要它们出生!米布丁越骂越想哭,感觉一点儿也不愤怒了,反而很惋惜两只明明是杂种的小狼狗的死去。是呢,虽然它们的血统令米布丁不满意,但是也毕竟有米布丁它的基因,也是米布丁它的亲骨肉,怎么说它们的死也是让它难过的啊!现在赶紧找一个吧,过去的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米布丁这段时间经常光顾森林,没有任何小崽的拖累,不用给它们也分一份吃的,光自己独享,生活压力一点儿也不大。虽说不是像之前那样过的那样好,顿顿美食,但也是说很不错的了。米布丁还不老,容貌还很不错,自然引来了一群追求者。唔,总共五六条大公狼,都在米布丁面前迫不及待的展示技术和力量。米布丁很没兴趣观看这无聊的炫耀和勾引。米布丁已经在某个方面看透了它们,它们只是些既不聪明又不能干的二愣子,米布丁没必要去接纳一头只会多添一张吃饭的嘴的傻帽儿。要说打斗啊,这些追求者只怕只是虚张声势,捕食技巧与扑咬力量连母狼都比不过的窝囊废啊。唔,终于有一天啊,它心目中的公狼出现了。这是一只毛色黑灰,胸前有一撮白毛的狼,外貌称得上端正潇洒。在考验它的种种考核都通过了后,米布丁接纳它为新郎了。那只名叫黑雾的公狼送给它的新婚礼品是一只成年鹿,要说这只鹿是多么来之不易啊,只有在婚配时才能得到的礼物啊,公狼为此可能要付出性命。第三章白毛小狼崽迷雾和要饭儿不久,米布丁就生下了两只纯狼种的小狼崽。米布丁轻轻舔着一只狼崽的脊背。其中一只毛色遗传了黑雾,全身黑毛,胸前不长不短有一撮白毛,这只狼崽给起名迷雾,是只母狼崽哇。另一只是公狼崽,起名要饭儿,因为一出生都是乱蓬蓬的,尾巴是垂下的,摆动不起来,一点儿活力都没有。在生它的时候,因为米布丁不小心撞到了肚子,才导致它是这个样子的。米布丁既不心疼也不悲伤,反正迷雾是多么令它骄傲啊,这只狼崽竟然上天不给它留情面,那就是它自己的事了,听天由命吧,少一个小要饭的也没什么涉及的,反而少了一张吃饭的嘴呢,省了饭钱!米布丁从不为这件事伤脑筋,它还有一只狼崽呢,那只不中用哇,这只接替。要饭儿要就是成为和其它那些公狼一样的二愣子呢,和它米布丁没半点瓜葛。(二)米布丁和黑雾出去打猎,留下两只狼崽。此时是冬天,食物短缺,食肉兽连点儿猎物的皮毛都不落下,吃的干干净净。两只大狼捕猎才勉强凑到儿点吃的,冬天吃草的都睡觉去了,吃肉的最苦,啥也吃不到。米布丁往前一探,原来是一只母狼獾,米布丁叹了口气。狼獾是不好惹的,就算两只狼拼死一搏,把母狼獾给咬死了,狼獾的肉是又干又硬的,血液无法让狼得到充分的营养。米布丁正准备走开,忽看见了狼獾嘴里的长毛猫,想到了一个主意。我们可以不吃狼獾肉,但长毛猫的肉质不同于狼獾,肉鲜嫩而有口感。看得出来,那长毛猫起码有七十多斤呢。唔,要是得到了一半的长毛猫的肉,省着点儿吃,都够它们一家吃三四天了。虽然之后还要找食物,但是有吃的比空腹便便要好得多。这三四天再坚持多捕猎,找到一只雪兔都可以再撑个几天。可是,米布丁忽然咽了一口唾沫。和狼獾抢食不亚于和阎王爷周旋,这该怎么办?狼獾的体格可顶的上两头从小营养良好的的大狼啊!米布丁想了一会儿,还是朝狼獾走去。毕竟,和死神赌一把,两只小狼崽和米布丁、黑雾已经饿了2天了,再不吃东西,就要受到死神的洗礼了。赌一把!抢不到就给母狼獾吃掉,抢到就活活拯救4条生命!……那一夜,母狼米布丁和它的狼崽终于渡过了难关。(三)两只小狼到了6个月,迷雾越长越大,狼吻越来越长,已经感觉到会比米布丁长得更好看了。要饭儿虽然外貌难看,但脑筋也不是太揪,扑咬还是可以帮米布丁一点儿忙,赶开猎物让米布丁更好的下手。米布丁轻哼了一声,总算没白吃饭,要饭儿你不干活就别想吃饭了。米布丁要求的是,要饭儿到了6个月,就必须每天要抓着点儿什么东西献给米布丁、迷雾、黑雾这些上级,才有饭吃。并且,那些给它要饭儿的饭啊,都是不如它捕捉来的猎物的剩皮屑。米布丁不允许要饭儿私自偷吃猎物,如果发现将给予它血的惩罚。可怜的要饭儿6个月就要自己出门,超出了小狼所能承受的范围。要饭儿瘦骨伶仃的,和高大的小狼迷雾比起来真的是太强烈了。米布丁带着两只小狼猎食。这次出去捕捉野猪,野猪的脑袋是木头做的,只有蛮力,对付野猪最好的办法就是敏捷和耐心。两只小狼立马站不住脚了,蠢蠢欲动。迷雾去捉蝴蝶去了,这里看看那里看看。米布丁不以为然,仍继续专心致志地等待愚蠢的野猪。威胁在于防不胜防。一只邪恶的蟒蛇一口叼住了迷雾,快的米布丁来不及翻译。米布丁大惊失色,迷雾可是它的杰作,最优秀的血统!它怎么舍得让它的宝贝葬身蛇腹呢!迷雾成功救下了,可是要饭儿永远回不来了。蟒蛇咬死要饭儿吃了。要饭儿死了没关系,还有迷雾。米布丁叹了口气。迷雾跑到要饭儿的血泊中喝粘稠的血浆。第四章迷雾迷雾长大了,2岁了。迷雾变得不敢让米布丁相信的暴躁。米布丁无法忘记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狼才怎么会如此忘恩负义地对待它呢!米布丁永远忘不了迷雾那天突然狼性勃发从它的腿上狠狠咬了一口,它落荒而逃的样子。米布丁懊悔极了,或许从一开始就不能和黑雾这样狼性旺大的公狼交配,也不能是黑夜这样懦弱的公狗。唉,后悔已经晚了,米布丁气愤啊,平白无故把亲生母亲的洞穴抢走你算什么东西迷雾!米布丁真想从回去一口咬断迷雾的喉咙,可是它没那个胆子。迷雾是只年轻力壮、情窦初开、美貌柔情的母狼,而它确是一匹容貌难看又丑陋的老狼,回去无疑是送死,米布丁可不想白白去死。唉,罢罢罢,母亲不和女儿计较,大不了再找一匹年轻力壮的好公狼再次交配,忘记迷雾这个绝情的不孝之子,一切都等于画上了句号。但是,唉。这也是不可能的了。米布丁必须从以前回到现实,它已经六岁了,相当于人类的四十八岁了。它的容貌不在是以前那样年轻美貌,照照湖水,它心都要碎了,这哪是它呀,一匹丑母狼,老妖怪。怎么可能想以前一样要多好公狼就要多好的公狼呢,自己那么丑,给它无条件配个年轻力壮的大公狼它自己都会感觉不配、卑微。简直就是牛粪插在鲜花上。相反,迷雾那个绝情女儿越长越美,身前身后都会围着四五匹大公狼。米布丁不仅愤怒也很嫉妒,也造就了米布丁的难堪。米布丁有时候还会卑微的想。还有叫米布丁更愤怒不可容忍的,以前和一岁半大的迷雾一起走在狼群里总会听见一些令它恼怒的议论声。“哟,那个老母狼来了。“那母狼是屎渣渣,那个迷雾是一朵花。”米布丁叹了口气,没想到它做的一切都是虚假的……米布丁踏着暮色走进慢慢消失的夕阳中……五年级:雪狐三叶草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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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这就是狼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对,没有错。只用成功。没有正义,没有罪恶只有一个目的....生存......在人类主宰地球之前,狼绝对是地球上的统治者之一,但是在人类的枪口下,狼--用鲜血捍卫着生存的尊严~狼的叫声是一种传递信息的手段,~但更多的时候那悲凄的长啸,是在诉说生命的苍凉...~流血,倒下.生命的终结,~只有在这种精灵的眼中,我们看不到乞求与哀怜只有孤傲与冷漠.....狼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即使肉体与灵魂将要分离,同样从容,生不为之乐,死亦不为之惧......狼亦温情,狼对幼仔的关爱和特殊的教育方式,非大多人类所能及,残酷的狼式培养,使狼成为强者,狼族中很少有懦夫...狼是一夫一妻制,公狼很有责任感,母狼很有爱心,并且从一而终,坚贞不喻,生死与共这点让天天喊背叛爱情的人为“狼心狗肺”的我们汗颜....狼不仅抚养自己的孩子,碰到失去母狼的小狼,同样会抚养长大,这使狼能在恶劣的环境里得一延续生存...狼集凶残与智慧于一身,一只头狼,一生要经过无数次残酷争斗,在狼的世界,只相信强者......狼有着森严的等级关系和超强的团结协作能力,捕食时体现的勇气和团队精神以被越来越多的借鉴到各个领域.......独狼和狼群同样危险,当一只狼单兵作战的时候,凶狠程度超强,每一次进攻目的只有一个---致命狼道中,没有道义只有成败,输与赢、生与死是狼所信奉的唯一结果,狼很少会去做以卵击石的傻事,当对手强大时,必群起攻之....嚎叫,是狼的沟通方式同时也是狼宣泄情绪的途径,狼亦悲情,每到日落夜深,孤独围绕的时候,狼高亢嚎音就会在山谷中回荡.....狼很少被美丽的场景所迷惑,行动时的冷静和理性,使狼如同幽灵般的杀手,诡异的个性使往往还在陶醉美景中就以沦为狼口中的羔羊..生存环境的残酷,磨练了狼坚毅的性格,捕食时总是耐心的等待时机,从不盲目出击,狼张望的眼神中总让人感到隐隐的杀气和恐怖...面对逆境,懦弱的动物选择逃避和放弃,而狼--选择的是高歌...狼的食物以有蹄类动物为主,当猎物充足时,狼很少危害家畜,但食物紧缺时,为了生存狼会对家禽甚至人类下口,所谓的恶狼,准确的叫法应该是饿狼....不要和狼保持太近的距离,当猎物藐视狼的存在的时候,往往已经掉进了狼的猎区..生命已经远离躯体.....这.....就是..狼...8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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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很久以前,有一只狼,它生活在大森林的狼群里。他稍微有些特别,在幼年时期,它就梦想着有朝一日,具备有豹的速度,以及狮子的力量,然后,成为百兽之王。也许他永远不能实现他的这个梦想,因为他只是一只狼,天生的狼。但它却执着的追求――日复一日地练习速度和力量,它所确定的猎物,往往是比较顽强且难缠的对手,以此来挑战自己的极限。狼永远不能达到豹的快如风,狮子的烈如火,正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强大的力量需要健壮而厚重的肌肉,而这正是速度所忌讳的(正是如此,狮子比豹跑得慢)。这只特别的狼,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或者是不相信,它一如既往,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着,奋斗着,就像夸父逐日,追求它心中的太阳。时刻不忘锻炼,使它的速度,它的力量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但它明白狮子的力量永不止这些,而豹的速度更要比它快上数倍。因此,它还是没放松锻炼,为它心中的那个梦想。它日复一日地练习奔跑,捕猎,直至它看到狮子搏击野牛的英姿及豹子追击斑马的速度,它深为折服,也看到了自己与它们的差距。它知道,那是狼所不能达到的境界。最终,它放弃了。虽然,它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但是,由于它那数以千计的练习的日子里,它的速度早已凌驾于大森林里大部分的动物之上,其力量也很少能与之匹敌。它的一生也许再也不会有冻饿之虞了。它的力量及速度,是狼群里普通狼所望尘莫及的。这些狼都不明白它们的这一位族人为什么会这么强大,也许只有这只特别的狼知道。狼群里唯它独尊,它号令群狼,成为了史上最年轻,最强大的狼王。夜色降临,狼王登上山头,狡黠的眼里燃烧着不灭的斗志。它在皎洁的月亮照映下,一声长嗥,似乎标志着新一代狼王的诞生。这是这只狼成为狼王之路,其实我们人也一样,只要坚持心中的理想,坚持不懈的努力,即使达不到目标,但也一定有所收获。努力是成功所必要的,但有时候,目标更为重要。7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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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提起狼有很多人就会反感,觉得狼是禽兽,又狡猾又可恨,常偷吃别人家的羊或兔子,报纸上常登。在许多动画片里狼常常扮演坏的角色,使人厌恶。而我却格外喜欢狼,虽然没见过。很多人说狼是冷血动物,而事实证明狼不是,有很多纪录片是写狼:有两个人,一生与狼为伴,把一生都投入在狼的身上,包括所有的钱、生命……把狼从小养到大,还包了一块很大的地,用来养狼,怕小了狼过得不舒服,钱要用完的时候,也不放弃,最终感动上天,有一个少数民族部落愿意为他们提供土地。他们平时不敢靠近那群狼,但终于有一天卡瓦琮罗堤冒着生命危险接近了狼,因为这是他们一生的愿望(当时狼已结成年了,首领都结婚了)当他接近狼时,所有的狼慢慢的接近他,最终卡瓦琮罗堤成功了,狼们一起舔他,和他一起玩,过了一段时间甚至还模仿他的动作……我曾经还读过一本书,是根据真实故事所改写而成,就像大长今一样。很久以前,有一对夫妻,家中有很多牲畜,还有一匹狼,又一次丈夫带着狼出去散步,因为天太黑而迷了路,最终还是回到了家,但狼却丢了,一家人很焦急,于是天天出去找,终于有一天丈夫找到了狼,很开心了地狼回家,由于在很偏僻的地方,在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了不幸,碰上了一群瘦的只剩皮包骨头的豺狼,要吃丈夫的时候,他们家养的这只狼就了他,丈夫顺利的逃回了家,而狼却在拼搏中牺牲。不管这部书是不是真的由真实故事所改写而成,但我始终相信狼也有好的地方。狼,希望大家读了我这篇短文后对狼会有新的评价。6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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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身形瘦削的狼,他慢慢的行走于冷峻的荒原,孤独的瘦影依旧孤苦无依。一言不发,脸上写满漠然与冷淡。一轮明月高傲的悬挂在深邃而漆黑的夜空之上,显得不可亲近,身边没有一盏星陪伴着它。漫天飞卷的没有色彩的北风在狼的身边哀嚎,刺破了它的耳膜,显得无比凄厉,犹如绝望妇人最后哀怨的呼号一般令人心惊胆战,不寒而栗,仿佛要刺穿人的心灵和灵魂。那风无休止的猛烈而不遗余力的吹拂着静默无语的大地,似乎要吞噬一切。狼突然想追上风,他看了一眼洁白而又麻木不仁毫无表情的月,又望向前方。不可知的飘渺前方,深深地诱惑着他。他快速的奔跑起来,刚劲有力,犹如黑色的闪电,穿越挡在他前方的风,把它毫不留情的甩到了后方。他迅捷的越过低矮的山丘,趟过冰凉刺骨的河水,把他们远远地丢弃在他踩过的足迹上。他的心猛烈的充满热情的跳跃着,仿佛要激动地跳出他的胸膛。血液如同滚烫的岩浆似的快速奔流,在血管中膨胀和冲撞,疯狂的涌入了它同样滚烫的心。他大口大口的艰难的喘着粗气,却不想轻易停止下来。因为奔跑才是他真正的灵魂,他完整的生命。那月依然倾斜它的柔和的光芒,只是依旧麻木不仁,不动声色,似乎在做无声的讥笑与嘲讽。狼可不管这一套,依然如锋利的箭一般掠过那无边无界的冷寂荒原。终于,他到达了一片温暖的土地上,他看到了近处波澜不惊而没有心思的大海,海浪轻柔的涌向沙滩,又悄悄的退回。在海的尽头,一轮闪耀着淡黄色光芒的暖日正在冉冉升起。高三:我的地盘我做主55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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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这就是狼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对,没有错。只用成功。没有正义,没有罪恶只有一个目的....生存......在人类主宰地球之前,狼绝对是地球上的统治者之一,但是在人类的枪口下,狼--用鲜血捍卫着生存的尊严~狼的叫声是一种传递信息的手段,~但更多的时候那悲凄的长啸,是在诉说生命的苍凉...~流血,倒下.生命的终结,~只有在这种精灵的眼中,我们看不到乞求与哀怜只有孤傲与冷漠.....狼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即使肉体与灵魂将要分离,同样从容,生不为之乐,死亦不为之惧......狼亦温情,狼对幼仔的关爱和特殊的教育方式,非大多人类所能及,残酷的狼式培养,使狼成为强者,狼族中很少有懦夫...狼是一夫一妻制,公狼很有责任感,母狼很有爱心,并且从一而终,坚贞不喻,生死与共这点让天天喊背叛爱情的人为“狼心狗肺”的我们汗颜....狼不仅抚养自己的孩子,碰到失去母狼的小狼,同样会抚养长大,这使狼能在恶劣的环境里得一延续生存...狼集凶残与智慧于一身,一只头狼,一生要经过无数次残酷争斗,在狼的世界,只相信强者......狼有着森严的等级关系和超强的团结协作能力,捕食时体现的勇气和团队精神以被越来越多的借鉴到各个领域.......独狼和狼群同样危险,当一只狼单兵作战的时候,凶狠程度超强,每一次进攻目的只有一个---致命狼道中,没有道义只有成败,输与赢、生与死是狼所信奉的唯一结果,狼很少会去做以卵击石的傻事,当对手强大时,必群起攻之....嚎叫,是狼的沟通方式同时也是狼宣泄情绪的途径,狼亦悲情,每到日落夜深,孤独围绕的时候,狼高亢嚎音就会在山谷中回荡.....狼很少被美丽的场景所迷惑,行动时的冷静和理性,使狼如同幽灵般的杀手,诡异的个性使往往还在陶醉美景中就以沦为狼口中的羔羊..生存环境的残酷,磨练了狼坚毅的性格,捕食时总是耐心的等待时机,从不盲目出击,狼张望的眼神中总让人感到隐隐的杀气和恐怖...面对逆境,懦弱的动物选择逃避和放弃,而狼--选择的是高歌...狼的食物以有蹄类动物为主,当猎物充足时,狼很少危害家畜,但食物紧缺时,为了生存狼会对家禽甚至人类下口,所谓的恶狼,准确的叫法应该是饿狼....不要和狼保持太近的距离,当猎物藐视狼的存在的时候,往往已经掉进了狼的猎区..生命已经远离躯体.....这.....就是..狼...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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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初二朱彦丞我是一只狼,我叫林,住在一片广袤的大草原上。可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饿得饥肠辘辘。我约了好朋友风一起去打猎。傍晚,我们走在夕阳之下。忽然,我那灵敏的鼻子闻到了一阵香味,立即冲上前去看。原来是一个屠户,背着一筐骨头。我和风立刻就把那个肥头大耳的屠户定为今晚的食物。我们跟着他走了很久,很久。那个屠户似乎也发现了我们,一转身,扔了几块骨头过来,风立刻冲了上去。我强忍饿意,又跟了上去。那屠户又扔了几块骨头,我见风已经吃完了,于是(删掉比较好)我便扑了上去,啃完骨头我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形象),又跟了上去……屠户的骨头已经扔完了,风劝我说:“林,我们吃过了就好了,不要穷追不舍。”但我却不肯放弃眼前唾手可得的大餐,又跟了上去。突然,屠户跑到了一个柴草堆边上,背靠柴草堆,扔下了担子,拿起大板刀,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心生一计,让风从柴草堆后去打洞到前面,从后面偷袭屠户,他只好去了。而我坐了下来,盯着屠户,但没过多久,我就昏昏欲睡,于是闭上了眼睛,睡着了。正当我在梦中与风一起大块朵颐时,我的头忽然一痛,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屠户,屠户又在我身上捅了几刀,我在晕倒之前,只想出声提醒风,但血已涌到喉咙,我无法发出一丝声音(描绘出了当时倒在血泊中的场景)。当我听到风的惨叫时,我心中产生了强烈的悔恨,昏睡而去。当我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我发现我在屠户的后院里,看见了风的后半截身体。我望着将下的夕阳,发出一声绝望的哀嚎……(结尾意蕴深长,一声哀嚎引出了读者无限的思考)评语:文章的成语运用较灵活,而且用的恰到好处,而且文章的动词也用的很好,足以看出作者的文学功底。文章通过第一人称叙述,使文章更加真实,生动。能更好的表现出文章的主题:贪婪最终会害了自己。7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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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相遇&从前,有一个村子,叫“冰花村”,十一岁的冰儿就是这个村的。一次,冰儿上山去砍柴,听到草从中有声音,他小心翼翼的扒开草从,发现了一只小狼,冰儿仔细一看,发现这只小狼的腿受伤了,于是好心的冰儿将这只小狼抱回了家。回到家后,爸爸问他怀里抱的是什麽,他说是一只小狼,爸爸惊齐的说“:你怎麽将狼抱回来了?”冰儿说“:我发现这只小狼的腿受伤了,所以将它抱了回来。”爸爸说“:不行,不能将它抱回来,狼是吃人的凶残动物。”最终,爸爸因为受不了冰儿的软磨硬泡,终于答应将这只小狼留下来,冰儿高兴极了,给这只小狼起了个名字“贝贝”。冰儿每天都给“贝贝”吃一些爸爸打猎回来猎物的肉,并在烧熟的水里边放一些猪油让贝贝喝,在冰儿的悉心照顾下,贝贝的伤总算好了。* 二、狼与狼之间的战斗*不知不觉中,贝贝已经与冰儿相处了三个多月了,每天,贝贝都保护着冰儿上山去砍柴,空闲时间,贝贝和冰儿一起玩耍、做游戏。这天,贝贝照常保护着冰儿上山砍柴,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出现了一只狼,它虎视耽耽的看着冰儿,看的出来,它已经几天几夜没吃东西了。冰儿吓呆了,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了,眼看着狼已经一步步逼近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贝贝跑到这只狼的身上疯狂的咬了起来,这只狼疼的大叫起来,于是它也开始反击贝贝。最终,这只狼因为受不了贝贝疯狂的进攻死去了,但贝贝也倒下了。。。。。。当冰儿抱起贝贝时,贝贝已经奄奄一息了,它叫了几声只有冰儿才听的懂得声音“:冰儿,再见了,我不能再保护你了。”叫完,他它就闭上了眼睛。几天后,在“冰花村”的郊外,又多了一座新墓,贝贝永远的沉睡在了那里。$尾声$以后,每一年的清明节,在放满鲜花`大肉的贝贝墓前都有一个身影在默默的流泪!700字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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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是一种犬形哺乳动物,聪明、勇敢、机警、有团队精神。狼的体重一般是32—62公斤,肩高为26—36英寸,和狗体貌相像。仔细辨别,它们还是有很大不同的。狼的胸部较窄,吻部尖长,嘴巴特别阔大,这便于在野外噬咬猎物。狼的眼睛和狗相比,更细长些,瞳仁却比狗的要小的多,狼的眼睛白多黑少,所以民间又有“白眼狼”之说法。狼尾大且蓬松如扫帚,僵硬如棍子,或平举或耷拉,最多能左右笨拙地甩动两下,不像狗那么灵活。狼是肉食动物,主要以兔子、羚羊、小鹿等为食。狼的智能颇高,可以通过气味、叫声沟通。狼是群居动物。一群狼的数量大约5到12只,以家庭为单位的狼群是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而以兄弟姐妹们为单位的狼群则以最强一头狼为领导。狼在捕食时,不像老虎一样孤军奋战,它们会团体作战,通常训练有素,明显有着战术,齐心协力围捕猎物。就算遇到威胁也撤退得井然有序,就如纪律严明的军队,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狼不会爬树,不能像山豹那样,把窝安到大树上或悬崖上,狼的窝一般都在离地面很近的石洞或树洞里,无论是什么野兽都能轻易的来动狼窝边。这就要求狼比一般动物更加警惕,尤其是母狼诞下狼崽时,公狼一旦外出,母狼就会不吃不睡,死守洞口,如果有入侵者,母狼就会凶猛地冲着入侵者嗥叫,全身狼毛竖立,鼻翼快速翕动,眼睛赤红大有同归于尽的样子,非常可怕。一般来说,不管来的是狗熊还是山豹,见到这阵势也只好讪讪而去。狼的怀孕期是61天左右,通常一胎生三到九只,也有十几只的。狼的家庭观念极强。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要在洞穴里过一段时间,父母对它们呵护倍至,疼爱有加。母狼负责看护它们,公狼负责外出猎食。公狼给小狼喂食的方法很是特别,公狼通常将杀死的猎物撕咬成碎片吃入腹内,待回到小狼身边,吐出食物反哺。7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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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漆黑的夜,伸手不见五指,寒风阵阵。屠户挑着担一步一步走着,看着担子里的骨头不由得笑了笑,今天生意挺好,可以给妻儿添些衣物。又走了一会儿,屠户感觉身后有人跟着。他害怕地回头看,空无一人。屠户的咽了口唾沫,又继续走,依然有人跟着。屠户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再次回头看只觉得脚有些抖。原来,在他的身后,一直跟有两只饥肠辘辘的狼!屠户连忙捂住嘴,不让自己叫出声来。眼前的两只狼凶猛得很,眼神就像是在享受猎物的垂死挣扎般。屠户稳了稳心神,小心翼翼地扔了块骨头出去。“拿了骨头就赶快走吧。”屠户心想,投完后不忘往后退几步。可惜的是,只有一只狼停了下来,另一只狼依然紧跟。屠户觉得脚下有些虚软无力,又投了块骨头。那只狼刚低下头,前面那只又跟上来了。“我今天定是要死在这儿了。”屠户难过地想。束手无策时见不远处有个打麦场,里面还有一堆成山的柴草。屠户灵机一动,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他抓住时机扭头就跑,两只狼紧随其后。屠户跑到柴草堆旁快速放下担子举起了刀。两只狼虎视眈眈地看着他,却又不敢上前。“来啊!来啊!”屠户像是给自己壮胆,挥了几下刀。两只狼狼气得龇牙咧嘴,恨不得下一秒就将屠户咬碎。就这样僵持了许久,一只狼或许是不愿纠缠离开了。屠户疑惑之际,另一只狼又睡着般闭上了眼。就这样放过自己了?屠户觉得有诈,干脆跳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狼身上砍去。狼哀嚎了声,在地上蜷缩呜咽着,屠户又砍了几刀才没声。屠户呼了口气,背后已被汗水浸湿。挑起担子准备回家时无意听见了悉悉索索的声音,屠户警惕地走过去。一看,好啊,正是前面离开的那只狼,不过它半个身子都钻入了洞里。不多想,朝着它的大腿就是一刀。见地上有个洞,屠户恍然大悟,原来这两只狼是想用声东击西的方法杀掉自己呢!屠户冷笑了几声,摇摇头回家去了。夜依然寂静,静得可怕。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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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很久以前,有一只狼,它生活在大森林的狼群里。他稍微有些特别,在幼年时期,它就梦想着有朝一日,具备有豹的速度,以及狮子的力量,然后,成为百兽之王。也许他永远不能实现他的这个梦想,因为他只是一只狼,天生的狼。但它却执着的追求――日复一日地练习速度和力量,它所确定的猎物,往往是比较顽强且难缠的对手,以此来挑战自己的极限。狼永远不能达到豹的快如风,狮子的烈如火,正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强大的力量需要健壮而厚重的肌肉,而这正是速度所忌讳的(正是如此,狮子比豹跑得慢)。这只特别的狼,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或者是不相信,它一如既往,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着,奋斗着,就像夸父逐日,追求它心中的太阳。时刻不忘锻炼,使它的速度,它的力量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但它明白狮子的力量永不止这些,而豹的速度更要比它快上数倍。因此,它还是没放松锻炼,为它心中的那个梦想。它日复一日地练习奔跑,捕猎,直至它看到狮子搏击野牛的英姿及豹子追击斑马的速度,它深为折服,也看到了自己与它们的差距。它知道,那是狼所不能达到的境界。最终,它放弃了。虽然,它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但是,由于它那数以千计的练习的日子里,它的速度早已凌驾于大森林里大部分的动物之上,其力量也很少能与之匹敌。它的一生也许再也不会有冻饿之虞了。它的力量及速度,是狼群里普通狼所望尘莫及的。这些狼都不明白它们的这一位族人为什么会这么强大,也许只有这只特别的狼知道。狼群里唯它独尊,它号令群狼,成为了史上最年轻,最强大的狼王。夜色降临,狼王登上山头,狡黠的眼里燃烧着不灭的斗志。它在皎洁的月亮照映下,一声长嗥,似乎标志着新一代狼王的诞生。这是这只狼成为狼王之路,其实我们人也一样,只要坚持心中的理想,坚持不懈的努力,即使达不到目标,但也一定有所收获。努力是成功所必要的,但有时候,目标更为重要。700字 初一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