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友书
亲爱的丫之,你好吗?
我们一起同班过现在却只能同校了。不知你是否还是那个三班的你,不知你现在在一班还好吗,不知你是否还是那么“没心没肺”呢,是否还留着我送给你的“天使”呢?(“天使”指我的真心)但愿如我所想。
亲爱的丫之,我发现现在的自己变成了一个爱怀旧的姑娘了。我怀念以前那坐在我座位前的背影;怀念一起挤公交车回家;怀念你优雅地身对我笑;怀念被你拉着东看西瞧陪你发花痴;怀念你让我当你的天使,让我帮你做着做那。而我从不拒绝,因为那是你。有时我也会拒绝你,哦不,瞧瞧我做了什么……看着那样的你,我有些自责,每当听着你的说教,我竟然也会在心里偷偷地笑。丫之,我怀念你一切的一切,这巨大的暗涌翻滚在你与我之间的每个擦肩而过。
亲爱的丫之,你快乐吗?
傍晚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当在我看完《课堂内外》中一位初三学生郑一写的《于友书》后,我想到了你。从2013年一月一日那天起,便开始下雪了。你说过你是极喜欢雪的,觉得那很浪漫,曾经,连你放资料的文件夹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中一样的美丽图样,只是不知,你是否还是在用着那个文件夹。我记得你看雪时会笑,有时我也会觉得你的笑像翩翩的白雪那样美丽呢!可是怎么了?为什么你不笑了?是太累了吗?被这个所谓的“班长”压的太累了吗?真希望你不要再当班长,因为那样的你总是皱着眉,心事重重的,我曾这样想。
在那段时间里,我能遇见你最多的次数是在老师办公室门口的那个走廊上,就在你的老师找你谈话时,或是你办完事从办公室走出来时。与你擦肩而过,余光一瞥,我看见了那小巧文静的红色眼镜框下那微皱的眉。忽然,我觉得我好自私,为什么我可以那么快乐,好想把快乐分给你,好想再看到你的笑容。每当这时,我总会想到一句话:我们一直那么寂寞没有各自的精神寄托……
亲爱的丫之,对不起!
其实我从未想过我心里所想的有一天会成真。当那天你在公交车站对我说:你的语文老师想让你当语文课代表,可你却因为“当班长已经很忙了,不想再多一个职务了”这个理由,反而被罢免了班长做了语文课代表,你苦笑。其实这里面有任何人都不能理解的缘由,里面承载了太多的对自己的坚持,信任和责任感。我也觉得那对你很重要,是有一定打击的。那结果呢,当然是当了语文课代表了。丫之,对不起,我不该的……有些话对你说了也只是徒增你的伤感。
亲爱的丫之,你我都长大了吗?
丫之,你最喜欢来四班了对吗?我多希望你是来找我的,可是我知道不是,而是让我去帮你叫玫霜。尽管这样,我心里还是会小小高兴一下,因为毕竟你还是通过我来传话的,并没有完完全全丢掉我们之间深厚的友谊,仅此而已,我就已经很满足了。我想和你说话,于是站在了你的旁边。当你问我何时回家时,我笑着说:“末班。”你说我太文邹邹。可是语气跟从前差了好多。我忽然明白,我和你之间已有了一道无形的墙。丫之,你知道吗?其实我并不是过于文邹邹,只是因为喜欢语文,所以言语上成了一种习惯。哎,丫之,教我穿墙术好不好,让我穿过那堵无形的墙再次走进你的内心。可是不大可能呢,看着你和玫霜……算了,我装作没看到,我的心里小小的郁闷啊。当课间活动时,大家都出去玩了,可我却要假装在做作业,因为你也在外面,我怕跟嫌我文邹邹的你没有话题聊,他们说我太用功。可是,丫之你知道吗?我只是害怕出去。丫之,你长大了哦,我看到了呢!其实我也不是小孩子了,我也拥有了我自己的执念:追上你。其实我们也完全有时间烧掉曾经的胆怯与退缩。初一,它不是结束,而是开始,是我们人生中另一个崭新的起点。
丫之啊,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要在失去后才会懂得去珍惜?
或许怀旧真的不是一件好事,从一个点、一个动作、一个眼神甚至小小的擦肩就会浮想起记忆中的一切。亲爱的丫之,我们在未来的道路上,跌跌撞撞。我为了去寻找那些年的美好回忆倾尽全力。丫之,用心交的朋友是身体里的第二个灵魂。丫之,你就是我第二个灵魂,只不过我又是不是你的第二个灵魂呢?
愿你我,愿你们,珍惜与自己同行的第二个灵魂。
丫之。
《天使》,再赠丫之。(时光若静止,一切安好)
总是能看到
淡淡的
乳白色的光
她的身后
天使
总会有一双翅膀
天使
为什么会有如此伟大的力量
天使
are you ?
终于
有一天
我看到你的身上
散发出了
淡淡的
乳白色的光
你的善良与可爱就是那无形的翅膀
蓝天的力量
我终于找到
丫之,这是我赠于你的。不管你是否看到我都希望你能快乐,再次可爱的、优雅的身微笑!
——致胡赢之
于娟
抗癌女教师于娟辞世“生命日记”6月出版日期:2011-04-20作者:沈琦华;钱芸莱来源:i时代报从去年2月15日开始,“复旦教师抗癌记录”的微博打动了无数网友,它记述了复旦大学女教师于娟与乳腺癌抗争的片段。她渴望活下去,她渴望看到儿子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她渴望用爱去战胜命运的挑战。昨日凌晨3时,噩耗传来——无情的病魔最终还是夺走了于娟的生命。32岁的于娟给世人留下了一阙充满遗憾但却无法更改的“生命日记”。
生命的灯烛燃尽亲朋师长陪伴最后一程。“她走得很安详。”于娟的姐夫罗俊说,全家人都陪着于娟,送她走完最后一程。据于娟的导师、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彭希哲说,最近一周时间,于娟的身体都不太好,一直在医院抢救。前天转到中山医院时,5个护士用了40多分钟时间,才从于娟身上找到一条合适的血管进行注射,打点滴接近6秒流一滴,因为几乎所有的血管都因为化疗而阻塞了。“她一直对着所有人笑,病痛的折磨下,她还如此坚强。”导师在于娟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里也一直陪着自己的学生,心如刀割。
前天晚上9时,于娟失去了意识。家人和朋友都在病床前陪着她。昨天凌晨3时,于娟被宣告不治,告别人世。生命的残酷难测网上日记记录抗争和不舍。
于娟是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青年教师。2009年10月,她在骑车时闪了一下腰,感觉浑身痛楚。随后竟被诊断出患晚期乳腺癌。数月后,她开始在网上写抗癌日记。从最早患病开始写起,不仅有她对自己患病这两年的回顾,更多的是对人生的感悟。于娟写道:“名利权情钱,没有一样能够带得走。到了这样的境地,什么都不重要。不希望所有人到了生命尽头,才意识到这辈子白活了。”正是她的这份乐观和豁达,感动了诸多网友,也鼓励更多人坚强面对生活。
于娟的微博中,还记录着她对人世的无限眷恋,尤其是对儿子土豆的不舍。她在3月16日的一则记录中写道:“我怕等不到土豆长大,最近一直在教给他男人要干什么干什么……唉,没有人能超越时间,拔苗助长终究不会把2。5岁变成25岁。我努力陪着他,慢慢等他长大。”
4月6日,于娟最后更新了自己的微博:“天气不是很好,心情不是很糟,身体不是很妙,精神不是很差。就这样一个时而阴霾时而有些微阳的日子里,我爬上来写:祝我生日快乐。”“再远的飞行也要着陆,再长的旅行总会回家。2011年4月19日凌晨3时许,于娟辞世。几番生死,顽强抗争到底;下笔万言,生命日记传世。生命如斯,应无所憾……”于娟的博客就这样由他人代言划上了句号。
生命的意义延续70余篇日记将结集出书昨天于娟去世的消息传出后,无数相识或不相识的人发起了悼念。于娟在复旦BBS上的网名叫做“bluemm”,而复旦BBS也是最早发起网上悼念的地方,老师和同学纷纷留言讲述与于老师相关的点点滴滴。于娟的博客和微博上,也是祈福声一片。网友“子末”在于娟的博客中留言说:“看到这个消息,真是万分悲痛。一直在关注娟,只希望娟能挺过去,笑看今后的人生。没想到,今天竟然是永别!娟,虽然你走了,但是我们对你,是无尽的钦佩和爱戴。你留给我们的,是对生命的重新认识和珍视。你虽然走了,但是你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同在复旦大学教书育人的新闻系教师朱春阳在微博上留言称,“眼睛潮湿了。一直说去看看她,一直相信她能走得更远。前天听说病情恶化,不料今早斯人已仙游。祝愿于老师在天国无痛苦,只快乐!”
于娟所在的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昨天下午召开了追思会。同学们说,于老师留下的“生命日记”,其病痛的苦楚、人性的感悟,读来令人泪下,其实是一本最好的人生教材,教会我们如何去热爱生命,如何去抵挡困难。“一直以来,娟就像波利安娜一样活着,开朗、乐观,传递着生命的真善美。”于娟的好友郑培源告诉记者,按照于娟的遗愿,她的骨灰下周将送回老家山东安葬于公益能源林,追悼会定于4月23日上午10时在宝山殡仪馆举行。
于娟的家人表示,于娟留下的“日记”将于今年6月出版成书。“至少,会有更多的人看到我拿命写的东西,防微杜渐,不再像我这样,健康任意挥霍,幸福任意挥霍,到时候只能敲着键盘望着屏幕追悔莫及。”这是于娟曾经说过的话。
五年级:魏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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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一本好书,会让你的生命变得丰富多彩,给你的人生一个新的契机。 ——题记 (一)过去 初次的相识,已在岁月的长河中化作一片淡淡的薄云,然而那却是我人生路的第一站。因那时我正在无忧无虑的享受着美好的童年,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接触到了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尽管在大人们眼里,那只不过是一本幼稚的不能再幼稚的书。但它却让我第一次领会了阅读的快感。童年的我仿佛置身于童话世界中,那么的奇妙,在书里,我与白雪公主欢快的歌唱,与爱丽丝梦游仙境,同王子一同去战胜那邪恶的魔鬼。于是,从那时起我又多了一个伙伴,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 (二)现在 再度相逢,昔日的幻想,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对你的理解已淡没了。曾经的那一份纯真,还是风采依旧,而我却在自以为是的成长、成熟中竟然有点放荡不羁——就因为那小小的一点成就感,仿佛天地只容我一人。但我还终究是在你的引导下蓦然悟醒,懈怠了,你告诉我:“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烦燥时,你告诉我:“不以物善,不以已悲。”我明白了你就是我生命旅途中的指南针。 与你相识真好,生命中便又多了一份珍贵与灿烂。 你是我的良师益友,你指引我前进的方向,让我在生命中少了一份遗憾多了一份精彩。我与你推心置腹,娓娓而谈,天地万物煞时间化为乌有……你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友情、亲情。你让我看到了世间百态,分辨出什么是善、恶。丑陋与美丽的一线之差,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珍惜。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粉身碎骨全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昨天的我已成为过去,今天的我要新生,明天的我要坚强,爱国守法,明理诚信。是你,让我充满对生活的信心。 啊!书友,多谢你的陪伴,我相信,在将来的旅途中,我的人生更加丰富多彩——因为有你,我永远的伙伴。书友_我的好朋友作文700字(2) 我有一个无声的朋友,它常常陪伴着我。我对书很痴迷,经常吃饭的时候看,看着看着,情不自禁笑出声来;走路的时候,我也看书,看得太入神,不小心被板凳拌倒;睡觉的时候,那就更不用说了!我常常看得忘记了时间,被妈妈批评了好几次。 前几天,白天要上课,没时间看书,我只有睡觉之前看。晚上,我又拿起昨天没看完的《森林报》,妈妈对我说:“十点钟之前必须睡觉。”我看得很入迷,不知不觉就超过了时间,妈妈厉声说:“赶快睡觉,不然明天上课没精神。”我很不情愿地放下我心爱的书,板着脸,缓缓地躲进被窝里。我心里老想着书,想着书中的小兔有什么样的经历,有怎样的生活。我的心一刻也平静不下来。等妈妈一走,我悄悄地翻开书,又兴致勃勃地看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似乎发现了我的秘密,来了一个突然袭击,猛地推开我的房门,对我下达了最后通牒:“小雨,你要是再看就去站岗。”我正看得起劲,听她这么一说,吓了一跳,连忙把灯关了,无可奈何地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不但喜欢晚上看书,周末的时候我还常常到书店去看,总是看得乐不思蜀。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刚上完英语课就直奔书店。我来到儿童读物书架前,一眼就发现了我的至爱---著名作家杨红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我随手拿了一本,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被书中那精彩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到了下午五点半钟,该回家了,我想:再看一会儿吧!六点钟再走!我又继续看,时间越来越晚,转眼间有到了六点半,见书店要关门了,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意犹未尽地离开了。路上,有人问我路怎么走,因为我还在想书的事情,随口答道:“淘气包马小跳!”我这话弄得人家莫名其妙。唉!因为看书看得太入迷,又闹了一个笑话。 书,真是我最忠实的朋友,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有人说:“书犹如良药,善读可以医愚。”而我说:“书对我而言,不仅如良药,更如知己,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呀!”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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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如友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古往今来,人们对于书的定义,数不胜数,而我却独独只喜欢臧克家的那句话——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也许是命运吧!曾经,我对她避之不及;曾经,我竟还一度想要远离她;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接触了她,理解了她,读懂了她。同时,她也让我拥有了许多我身上曾经没有的东西——她让我拥有了《老人与海》中的“宁被毁灭,不被打败”的信念。她使我感受了《巴黎圣母院》中的“人海沧桑、旅途坎坷”的人生轨迹。她使我徜徉了《繁星春水》中的“有了爱,便有了一切”的爱之花海。……总而言之,书,对于我来说,不只是上进的阶梯,还是一位真诚的朋友,一位忠实的听众。每当我在题海中迷茫时,她总会用那双温柔璀璨的眼眸,为我点亮黑夜中的一盏明灯。每当我遭遇挫折颓败时,她总会用她那美妙的声音将我从挫败的阴霾,再次引回美丽的蓝天之下。她的世界,是美丽的,是奇妙的,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一种美。她会让你学会与ABC谈话,会让你懂得怎样打开x+y心中的锁,会让你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妙,以及当今社会的科技之发达……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所以,读书也要讲究方法,不要一味盲目的死读书,一本好书,能让人品德高尚,思想洁雅。一本坏书,会让人坠入无法逃脱的地狱深渊。就像冰心奶奶说的那样,要学会“好读书,读好书。”那么,怎样才能“读好书”呢?书,如一块未经雕琢的玉石,每一个小小的细节都要仔细雕琢,要摒弃那些粗糙的“劣质品”,只有这样,雕琢出来的“玉石”才会成为“世间绝品”。当然,读书不是选好书读,就能读好书了,读书,要学会略过粗糙的,细读精湛的,记住经典的,这样读出来的书,才更加让你明白其中的真谛。读书,是为了增长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视野,帮助自己实现理想目标,同时,也是为了寻找一位忠实的益友。在当今社会,“友情”,是最稀薄的,有的是为了利益而跟你做朋友,有的,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跟你交朋友,更甚者,只是利用你成为自己的一块奠基石……在这样的环境下,想要找一位共同患难的朋友,简直是难如登天!有人说过:画皮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是的,人,的确一种难懂的生物,他们犹如一块顽石,永远都看不透他们的内心想法,可是,书却不一样,如果将书比作人,那么,她就是那个拥有玻璃心的姑娘,一眼,就能看透她的内心,没有谎言,没有猜忌。所以,以书为友,也不失为是一个交得益友的方法,书,总能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许,有很多人不知道为何而读书,为名誉?为权利?还是为了生活能好一些?对于这些,我只想说:不!书,是为了给予干涸的心灵灌溉清凉的泉水,使它变得纯洁无暇;书,是为了更加充实我们每天的生活,使它变得多姿多彩;书,是建立在人类世界与其他世界的一座特殊的桥梁;同时,书,也是我们与他人的一种另类的交流方式。正如歌德先生说过的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品德高尚的人谈话;书,也可以反映我们的人际关系,巴罗曾说过:一个爱读书的人,他必定不至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是的,一个爱读书的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试问,有谁会不愿意跟他做朋友呢?所以,读好书,也是向着我们的未来跨出了第一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读的书渐渐多了起来,书,也伴随着我不断地成长,不断的改变、提升自己的能力,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位益友!我知道,我现在还很小,通往我人生的道路还很长,但是,不论路有多长、有多艰难,都有我的这位益友一直陪着我!人们都说“学海无涯”,如果说难题是浩瀚大海里的惊涛骇浪,那么,知识,就一定是在那片海中迎浪而上的优秀舵手,正因为有了这个忠诚的朋友、优秀的舵手,我们才能跨渡浩瀚大海,在茫茫黑夜中辨别方向,驶向成功的彼岸。以书为友,就是与成功并肩而行!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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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友犹太人在孩子小时候,就在书上涂上蜂蜜,让孩子去舔,使他们知道:书本是甜的。而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学生,却酷爱读书。每天一有时间便去读上几页,一日不读,便觉得心中空荡荡的,总觉得缺些了什么。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每当看完一篇好的作品,就像吃了一顿丰盛的饭菜,浑身充满了力气,做什么都有了前进的动力。我爱书,是因为我从小就对书十分的好奇。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对工整隽美的方块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横一竖,一撇一捺,都在吸引着我,我迫切地想要知道那些字代表着什么意思。那种感觉如饥似渴。记得小时候,我好奇地看着书上的字,问妈妈是什么意思。妈妈便让我先学汉语拼音,她说:“只要学会了汉语拼音,就能拼出书上的字。”我就把妈妈写在墙上的拼音,念了一遍又一遍。后来,当我能用拼音读书的时候,一本本儿童故事书便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什么“孔融让梨”啊,“亡羊补牢”啊,“拔苗助长”啊,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诚实,勇敢,谦虚的好孩子。院子中大树下一块干净的大石头,便成了我读书的乐园。小小的我抱着一本书,坐在那里,认真地看起来。虽然一句话要拼很长时间,但书里面一个个有趣的小故事,还是让我乐在其中。任凭鸟儿在枝头欢唱,虫儿在草间低鸣,风儿吹拂我的脸庞,直至夕阳亲吻着西山的时候,妈妈的呼唤声才把我的心灵唤回来。刚学会认字时,是无限愉快与自豪的,而当我学会了更多字时,又充满了探索的奇妙与欢乐。由于我认识的字还不是太多,对不懂的句子就跑去问老师,老师总是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解,直到我完全理解为止。有的篇文章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读一遍,总能发现新东西。直到最后能背下来,才肯罢休。有一次,我看到书上说:“可以把土豆切成几瓣再种,我拿了几个土豆,让妈妈帮我切开,种进门前的空地里,我每天都过去瞧瞧它,盼望着它能早点长出小苗。过了一星期,嫩绿的小苗终于从土里探出头来,我按书中说的,给它施肥,浇水,拔草------小苗长得很快,大约长到一尺多高的时候,就开出了嫩黄色和乳白色的花,引得蝴蝶和蜜蜂在院中翩翩起舞,煞是好看。等到花儿都败了,却不见果实。我急了,又翻开书,哦,我明白了,原来果实是长在土壤里的。我迫不及待地想看看土豆长的怎么样了,甚至有好几次我都想扒开泥土看看,都被妈妈阻止了。终于到了收获的季节,我兴高采烈地,学着妈妈的样子握住土豆茎,往上一拔,,没拔动,我用近全身的力气,又拔了一次,竟然一屁股坐在地上,气得我撅起小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正要爬起来,却发现几个圆滚滚的大土豆已经被我拔了出来,便破涕为笑,高兴得手舞足蹈,心想:“书真是我的好朋友。”一转眼,我便上了六年级,时间过得飞快,我已记不得书伴随了我多少个日日夜夜,只知道,在我高兴时,在我伤心时,在我后悔时,在我懊恼时,陪伴在我身边的都是书,它教会了我冷静,要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要对自己有信心,要学会宽容别人------书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我也渐渐的对书越来越痴迷。我读书时,用很快的速度。但是,遇到一些有深刻意义的词语或句子,我就会在那儿停留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把这句话的意思理解透彻了,才接着读下去。这样一来,文章的主要内容和要表达的感情就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了。没事时,我总是去读一些已经看过许多遍的文章,书是不厌百回,读的,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篇文章读的次数越多,对作者当时的感情也就理解的越透彻。有一次,我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读到第三部分,那朴实的语言,那真挚的感情,深深地感染了我的心,我哭了,那是一本我读过几遍都会哭的书。此时,我明白了:一本好书,不是看它的语言多么优美,而是取决于它能不能打动人。读一本书,在书上做笔记是少不了的。书上的好词,好句是需要积累的,它们的意思更是要知道的,因为作文就是靠词语累积起来的。一些重要的句子是要认真体会的,可以把自己的感受写在旁边。除此之外,文章的结构,主要内容,写作顺序,写作手法都是要了解的。当做完了一切,看着书上自己写的内容,你会顿然发觉:一篇文章里是包含着这么多知识的!读的书渐渐多了起来,我想要把我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用我的笔描绘下来,我除了用平时积累的好词佳句来写,更是用我的真情实感写的。有一次,老师给的作文题目是“笑”,一看到这个字,我立刻想起了一位已经转到别的学校的一位同学,我满含深情地写了那篇作文,一边写,一边擦着泪水,可是眼泪还是不住地往下落着,一想起他的笑,往日的情景历历在目,不由得让人伤感起来,作文写完以后,得到了老师的好评,并当作范文在全班朗读,还在同学之间传阅。这时,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用自己真实的感情去写,才会真正打动人心。书给予了我营养,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萧伯纳曾说过:“人生的真正快乐是致力于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我也要让书陪伴着我,向着一个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伟大的目标前进;让书陪伴着我,为祖国的明天奋勇前进!延吉市依兰镇锦城小学校六年级:郭乐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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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友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的没错,因为,问们可以从书中找到无尽的知识和无穷的快乐。读书给了我很大的乐趣:乐趣一:当你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而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翻开一本书,你会惊喜的发现,书上已经有人为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解释,而且一目了然。这种感觉,就像”柳暗花明又一村“一样,也正好挠到了你的痒。乐趣二:和同学聊天时,一些大家不知道的东西,我全部侃侃而谈,羡慕的表情从他们的脸上流露出来,我小小的虚荣也就这样被满足了。我是典型的小书迷,一看起书来就什么都忘了。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可我看得太入迷了,根本没卡妈妈的话放在心上,于是就随口说了一句:“马上来!”妈妈喊了几次,都是故技重施。妈妈生气了,手拿菜刀,踩着高跟鞋蹬蹬蹬的走到我面前,我心知不好,正想着该怎么应对,一个不小心,书掉到了地上,妈妈看我看书看得这么入迷,哈哈的笑了起来·,这件事情也不了了之了。哈哈,听我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也觉得手痒痒了?读书给人的快乐是物质上满足不了的,金钱上不可比拟的。Hurry up!行动起来吧,你一定能从书中学到不少的知识呢!范文【2】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来面包上。是得,这话确实不假。人类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生活没有了书籍,就好像世界没有太阳。记得儿时,每当睡觉前,我就会缠着妈妈讲故事。有时妈妈想“偷懒”落上一两段,我就会指着书大叫:“妈妈,妈妈,你落了一段!”妈妈无奈,只好重新讲。有时妈妈不给我讲,我就会放上磁带听故事。我听了许多故事:《安徒生童话》、《上下五千年》,《爱丽丝梦游仙境》……听完了,我进入了梦乡。打开衣柜,有一小洞,仿佛若有光。刚进,仿佛置身仙境,奇花异草,树丛高大茂密,撒下斑点日影,在岸边走了一会,看见了一眼泉水,泉水清澈无瑕。又看见了一棵树,树上有一个洞,本很害怕却最终还是进去游览一番,不料掉进洞里,大喊救命。直到妈妈把我叫醒,才知道我是在做梦,我梦见的,其实是妈妈讲的书中的童话。有一回,我中午路过一家图书馆,看见那些琳琅满目的图书馆仿佛在向我招手,我心思立刻飞进了图书馆里,心想现在还早,先进去看一会儿吧。便立刻迈开大步走进图书馆。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地抽出一本三国演义,开心极了。我为赵子龙在百万曹军中救出刘阿斗而赞叹;为诸葛亮成功击败曹操而高兴:为关羽败走在麦城而悲哀。此时的我,像一匹饿狼,贪婪起读着,完全不知天早就黑了。我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一路上,我还在回忆着书中故事情节,沉醉在故事情节中……我就是这样迷恋看书,喜爱看书!范文【3】书籍是一艘船,带领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籍是一把钥匙,帮助我们开启一扇扇未知的大门。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书自然离不开人的身边。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无时无刻都离不开书。因为我觉得,书不但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而且还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这些都是读书的益处。那么,我也和书发生过很快乐的事情。在那个阳光灿烂,鸟语花香的周末里,我正坐在书桌前看书,感觉一切都瞬间安静了。但是,这个美好的时间却被母亲给打破了!原来是母亲正在做糖醋排骨,但是家里的糖已经用完了!母亲命令我去买一包糖回来,我极不情愿地拿了钱走向门外。可是我也没有忘记带上我的书一起去。我一边看书一边走路,看得津津有味,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向后倒,我一脸惘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一个人告诉我,当时有一部汽车向我驶来,好险他及时拉住专心致志在看书的我,我才能安全,真是太吓人了!之后,我走到了小卖部,顺手拿了一包疑似糖的东西,匆匆忙忙的交了钱就走了。回到家后,我把“糖”交给了母亲就继续看书去了!等到吃饭了,我迫不及待地把一块排骨放进口中。“哇,好咸呀!”原来是我把盐当作糖买回来了!才把这道菜做成“盐醋排骨”,我和爸妈都笑了!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能使人受益无穷。我的生活。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因为“我读书,我快乐”。范文【4】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家长、老师、朋友……都会让我们读书,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我的爱好并不是读书,只是有一次,让我彻底的打消了这个念头。你们要不要听呢?哈哈,给你们讲一讲吧。《名人名言》、《感动小学生的120篇故事》、《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我明白了许多事情,其中,我感触了许多,生活中处处充满希望。就像雷马克说的“在生活中应当抱有莫大的希望,并以热情和毅力来开拓自己的希望。”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要互敬互爱。就像叔本华说的“要尊重每一个人,不论他是何等卑微与可笑。要记住活在每个人身上的是和你我相同的性灵。”只有尊敬他人,自己才能够受到尊敬。郑和七下西洋,为中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本姓马,原名文和,小名三保,亦作三宝,他足智多谋,精通兵法,立下了不少战功。一位孤独年轻的画家,除了理想,他一无所有,上帝给了他一只老鼠。一开始老鼠很烦人,每次睡觉的时候,他总是能听到老鼠的叫声,他们共同睡在车库,虽然老鼠很烦,但是却使车库充满了生机,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是他明白了老鼠的好,这只小老鼠精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卡通形象的原型,米老鼠也就赢得了人们的喜爱,那位画家就是沃尔特.迪斯尼,他也因此名震全球。所以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边是读书的乐趣。书是我们最好的老师。书是未来最好的东西。范文【5】世界上最好闻的味道是书香,世界上最珍贵的味道是书香,世界上最值得回味的味道还不是书香吗?书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味儿。如果你拥有了书籍,那你就拥有了一片天空;如果你拥有了书籍,那你就拥有了一片海洋;如果你拥有了书籍,那你就拥有了一片森林……总之,无论我们身在何处,都不会感到孤独寂寞,因为我们一路有书香的陪伴。我是一个不安静的女孩,但每当遇到书,我就会冷静细腻起来,我会用心灵去品味书中的一字一句,会用心灵去嗅那道不出的淡淡的书香。书籍是一种镇静剂,可以使人在众多纷扰中恪守平静。书籍是一种润滑剂,可以清除人与人之间的摩擦。书籍是一缕阳光,可以让彼此互递温暖。小时候,我喜欢在每晚睡觉前,遨游于书的海洋;我喜欢在周末走进书店,倾听书的一声声呼唤;我喜欢在节假日,在图书馆,寻找书中停靠的港湾。。。。。。打开记忆的闸门,依稀记得,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妈妈总会牵着我的手,走进公主王子的幸福生活,真心的祝福他们,或者来到巫婆的丑恶世界,和英雄们携手打败她。我得感谢这一个个美丽的小故事是他们开启了我阅读的大门,是他们让我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意志所慑服,为《西游记》中师徒四人的执着而震撼。因为他们,我才看到了《繁星·春水》中的母爱、童真和自然之美,才感受到《爱的教育》中挚爱的感人的力量。书籍,就像一缕春风吹过,令人倍感清爽。告别了童年,我又连恋上了《名人名言》,他不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不像诸葛亮神机妙算,但它可以告诉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周恩来曾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曾经我就拥有这样一个理想——长大以后一定要振兴中华,成为人民的骄傲。那简直是白日做梦,现如今我又明白了只要我用心读书,发奋努力,一步一个脚印,我想我会离我的理想越来越近的。我爱书,爱它渊博的智慧,我爱书,爱它缕缕的书香。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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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友若是要谈起我和书的故事,那可真是说也说不完。从小到大,从拼音读本到杂志,再到正式的“书”,我这一路走来都有“书”的陪伴。我从很小就接触书了——因我性格内向,没什么朋友。在家里看见几本带字的书,为了打发无聊总是会翻开来看的——不过那可谈不上“读书”,充其量只是在“看”故事罢了。而因为看得入神而站得腿脚发麻也是常有的事。每每见我这样,大人们总是要来逗我几句:“小家伙,长大了干什么啊?”而我总是要骄傲地昂首挺胸大声回答“上大学!”在我看来,大学生才都是有真才实学的人,而且他们一定读了很多很多的书——这也的确不假,只是那时我还不明白“读书”其实比“看书”要辛苦得多罢了。家里的书翻来覆去也只有那几本,可是随着年岁渐长,我已经不再满足于这小小的世界了。于是我开始试着找一切有字的东西来读:报纸、杂志、乃至是大街小巷里随处可见、五颜六色、字体各异的大小招牌,我常常为了这件事乐此不疲。我在七岁的时候才得到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那天爸爸给我带了一本期刊回来,名字叫《儿童文学》,里面全是新奇好玩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我。让我第一次接触到外面的新鲜事物,也使得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在一遍又一遍津津有味地反复翻阅它。这使我的印象犹为深刻。这本书我一直保留着,作为我拥有的第一份财产安静地躺在我的书橱里。直到现在,每次只要我一打开这本书,都还能体会到当时得到它的那种激动喜悦、难以言喻的心情。同时它也使我意识到:一本好书,不仅是文字的沉淀,也还是情感的载体。稍大一点,我迷上了儿童小说,像杨红樱、秦文君写的,都很不错。这些富有童趣的故事和充满生活气息的片段,总能时不时地勾起人的回忆。有时读着读着就好象借哆啦A梦的时光机回去逛了一圈,心里总有些隐隐的感动。还记得去年年初,爸爸带我去市里最大的图书市场——新华书店“看”书。我记得很清楚,雨后初霁,天空中的阴霾还未散去,那家书店就座落在阴影之下。进去之后满眼的书带给我排山倒海般的冲击,真实得令人无法相信。偌大的书店里,随处可见正在读书的人。他们或站或坐,十分随意。爸爸悄悄告诉我,在这里看书,只要你不弄坏书,就算是看上一天也没人管你。而我意外之余更多的是兴奋,我在书架间穿梭,像个守财奴一样东摸摸西看看,细数着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书名,在一个个瑰丽奇幻的梦境里来去自如。那种感觉有如久违重逢的老朋友再度相逢那样地令人欢喜,却又莫名的悲伤。诗人臧克家说,那些把名字刻入石头的人,名字腐朽得比尸身还快,而那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却被万千人民刻在了心里。刻在心里,又是怎样的一种境界?读书又何尝不是把一种知识、一种情结刻在了人们心里吗?任时光荏苒、年华老去,有些东西在记忆里却永远不会褪色。这大概也是我迷恋书的真正原因。唯有知识是别人抢不走的。唯有书籍是永远不会背叛你的。读书是一种爱好、一种信仰、一种习惯。我爱书,我的书时时为我敞开着大门:它在我郁闷时陪伴我;在我恼怒时安抚我;在我忧伤时慰藉我;在我痛苦时开导我。没有谁能比它更博学、更博爱、更宽广。我已认定它将是我的毕生好友。而书,又是读不完的。朋友,如果人生在世不曾有书相伴,那又会多么寂寞呀。2下一页@_@我是分割线@_@以书为友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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