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墨尔
窗外的蝉鸣惊醒了美梦,点点燥热透过半开的百叶窗烤在身上。慵懒的我确信是懒不下去了,只好悠悠的起床。窗外的世界依旧如此闹腾,莫名的愤怒却涌上了心头。这是一个由初夏转向盛夏的时节,一切节奏都开始加快,一切事物都开始变得急躁,都变得那么易怒。深呼吸,然后慢慢的走向书桌。在砚台旁静静的慢慢的磨着墨。一圈,又一圈,看着墨一点点凝聚,一点点增加。带着我的燥热以及心中微微的怒气,也带着窗外的蝉鸣,以及整个夏天的“快节奏”。就这样一圈又一圈的操作着,然后内心开始变得宁静,思想得到放松,之后再慢慢地能静心思考。此时的我,才会持着一颗欣赏的心,去聆听知了对夏天的歌唱,倾听孩纸们在阳光下追逐嬉戏的欢乐,去体会这夏季中的白云苍狗。到了最后,一切都被融入眼前这团墨中。所谓夏者,不过墨尔。
记得那依旧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父亲依旧如往常一般将自己关在书房之中,而儿时的我也依旧非常的皮。所以我趁父亲离开的时机,溜进了所谓的书房重地,再之后就一连串砰—砰——砰的声响。我一边抽泣着,一边被拉着去洗掉身上的墨渍。本以为父亲会重罚我,可父亲只是把我拉到书桌旁,叫我磨墨。我带着一丝侥幸飞快的将其磨好,可父亲看都为看一样,直接以一声重磨给我宣判了死刑。
“重磨!”
“重磨!”
“重磨!”
一整天,整整一天啊,除了磨墨,还是磨墨。磨墨!磨墨!磨墨!我都快要疯了!这简直比家法还恐怖,但父亲见我哭丧的脸却无动于衷,依然严厉的叫我磨墨。我带着鄙夷的目光,撇着嘴盯着父亲。于是我带着怨气,奶声奶气的问道:
“不就是弄碎了您的一个砚台吗?至于如此折磨我吗?”
“叫你认真磨,你认真了么?”
“我已经很认真了,手都红了!”
“不要过于注重形式,用心磨,静心磨。你会发现其中的神妙,这对你有好处。”
一个几岁大的小屁孩,当时那听得懂如此深奥的话,我就认为父亲是为了罚我而找的借口。用现在的话说,我当时就认为父亲是一个老神在在的神棍儿。对于我的举动父亲只是摇头笑着,走出门外。小气死了,一个破砚台罚了我一天。我一边抱怨着一边继续磨着墨。
从那以后,磨墨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时间久了,但也乏了。我依然不懂何为用心去磨。觉得无聊了,便拿起父亲的笔,学着父亲的样子写字。当我很有成就感的画了几个大字的时候,父亲出现在身后,就说了一个字“烂”。
烂就烂吧,我继续磨着我的墨,您继续体会您所谓的神妙吧。
之后慢慢长大,虽然长大是一个很慢的过程,可生活的节奏却越来越快。整个人生像处于夏季,一切都越来越快,越来越急,越来越易怒,到最后,我连那磨墨的时间也没有了。
炎热的午后,快要迟到的炎热的午后。我匆匆收拾着,准备向学校狂冲,却被父亲一把抓住,拉进了书房。
“您干嘛呀!要迟到了,别拦着我啊”
“磨墨!”
我只得走近书桌,迅速地磨墨。可父亲却依然未看一样。
“重磨!”
“你到底要干嘛呀,疯了吗?”
“我叫你重磨,看着那一团墨,用心去墨,慢慢磨。”
虽然很无奈,但只能照做,盯着眼前那一团墨,墨中的自己,那张还带着些许稚嫩的脸庞中带着些许疲态。阳光照射在墨团上,墨中的自己微微发光,挺不错的感觉。一圈又一圈的磨着,就像树的年轮,代表着这树的过去。也许我正在磨着我的过去,那个快节奏的自己,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进入了夏季的自己。墨团慢慢凝聚,这是越磨越浓的过程。所以我正在磨着我的过去、现在以及将来,我将我的夏季融在墨里。
“感觉如何?”
“还不错。”
“体会如何?”
“所谓夏着,不过墨尔”
看见父亲那张茫然的脸,我笑了,父亲也笑了,还没想到父亲这个老神棍儿,还真蒙对了。
我们身边的人像是随时处在盛夏季节,生活快得无法想象,并且极度易怒,不过有何必呢?慢下来,才有心去欣赏这个世界的美好,所谓夏者,不过墨尔。
是随时处在盛夏季节,生活快得无法想象,并且极度易怒,不过有何必呢?慢下来,才有心去欣赏这个世界的美好,所谓夏者,不过墨尔。
夏•娇艳
六月骄阳似火
那风吹拂而来的空气啊
干干的 闷闷的
但即使风再怎么狂
空气中没有水
也乏了凉意 乏了清新
四处弥漫着笔锋的硝烟
让人倍感恐惧
那吱呀的风扇啊
吊儿郎当的转着
慢慢的 悠悠的
似再转快一点就要出汗
心里默数转完一圈的时间
喧闹的夏 喧闹的人
如赶集市 乱人心扉
好似几十年未见面
言语犹如清涌泉流
此声未伏 彼声又起
一山还比一山高
一声还比一声响
睡矣 又惊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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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的夏尔一。你还是当年那个如此开心的夏尔吗?莫名的让人心痛。二。曾经疼爱你的姑妈也对你下毒手。可她被格雷尔杀掉的时候你一定伤心了吧。或许,知道自己姑妈恨着自己的时候早已心碎。三。是她,把不洁的、肮脏的、挂在嘴边,所谓的天使。夺走了你的至亲,弄脏你的身体。你的复仇对象。多么希望你能早日消灭天使。可是又那么不希望你与赛巴斯契约完成,因为那样你会死。四。他。塞巴斯蒂安。无论何时都陪伴在你身边。保护你。希望就这样多好。终于有人是在乎你的,心疼你的。可终究只是为了你那让恶魔垂涎美味的灵魂。我不去想。嗯。至少他是在意你的,不管目的是什么。五。yes.my.lord.依旧是那么的温柔。那句“yes.my.lord.”好贴心,至少很安心。六。后来。天使被杀,你的复仇已经完成了。那么,契约也就达成了。七。塞巴斯蒂安告诉你周围蓝色的微光是曾经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对你的思念。那你看见了吗?里面也有我对你满满的思念。八。你看着手上蓝色小花编的戒指。{我是夏尔·凡多姆海威。是啊,我只是夏尔·凡多姆海威而已。}简单的一句话,多么让人心疼。九。依然是那么温柔。依然是那句“yes.my.lord.”却像最后道别。像根刺扎进心里,拔不出。你要赛巴斯把痛楚狠狠的刻在灵魂上。而那痛楚早已刻在我心里。我留念。留念那个绝不会犹豫的夏尔。我留念。留念那个终有一天会死的话,还是不要留下遗憾为好的夏尔。我留念。留念那个不想让时间来治愈一切的夏尔。我留念。留念那个灵魂一直在黑暗中奔跑的夏尔。我留念。留念那个永远都不会忘记侮辱过自己的人的夏尔。我留念。留念那个不想失去心中这份恨意的夏尔。我留念。留念那个妄想创造世界规则的夏尔。我留念。留念那个即使全部的棋子都被夺走,棋盘上只剩下王,也绝对不会投降的夏尔。我留念。留念那个只要阻挡在他前面的东西,就算是父母、朋友,也要消除的夏尔。我留念。留念那个反正都是死,至少要带着他想要的灵魂死去,也为了能夺回自己荣耀的夏尔。我留念。留念那个不能在这种肮脏的地方停下脚步的夏尔。我留念。留念那个请别人把生的痛苦深深地刻在灵魂上的夏尔。最后,你还是死了。夏尔。13岁。夏尔·凡多姆海威。你的终年。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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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墨热热烈烈的七月,碧水青莲,百荷不争而艳,清素中透着纯洁般宁静的美,恰似一袭柔情。烈炎的日,怒烘着大地,热浪卷裹着夏的浮躁,让花季绽放,令青春褪色……——题记这是个再熟悉不过的季节,欢呼雀跃,满腹惆怅,火热的夏懵懂的情怀,当漫天撕碎的书页缓缓落下时,将曾经纯情的梦久远地丢在了这里。梦,朦胧着心却渐远。青春不再,岁月久远。这是段火热且满布矫情的岁月,每逢此时心里或多或少都会有点酸涩。高考结束后的那种身心乏力,高举了十多年的那块石头终于放下。大学毕业准备离开学校那种曾经憎恨此刻留恋不舍的告别。终于向某某系的那位女生表白,终于放下了曾经难以割舍的暗恋之情。一场酒,一场津津乐道的酩酊大醉,或畅怀大笑或嚎啕大哭,多年的情感此刻浸在了酒里。天亮了。酒醒了。人散了。从此各自都去奔了前程。远去的那趟列车谁与我一路同行,喧嚣的列车载着一颗沉默的心。这是一段弥足珍贵的岁月,这是一段让人怀念的日子,或傻傻的,或落寞的,就像哪狭长的林荫。遥远的回忆总是淡淡的有一抹忧伤。平凡的活着,平静的生活。凡庸的心参不透上乘里的真,没有智慧的目光将红尘往事当成破烂看,也就永远留恋生活中的纯甄。虽然堕落在凡俗中,但却享受着生活的美。清晨醒来,看着妻子还在熟睡,儿子嬉笑着拍打我的臂膀,“爸爸……爸爸……爸爸”,我假装睡着眯着眼睛,儿子就坐在我身边用小手指戳我,嘴里喊着:“嗯、嗯”,我睁开眼看看他,他咯咯地开心的笑,笑弯的双眼像一对小小的月牙,用手拍拍他柔滑绵软的小屁屁,心里暖暖的很幸福。我在楼下车里,妻子抱着儿子站在窗前,打开车窗我听见儿子稚嫩的声音在喊我,我看见他在对我挥着小手再见。双眼酸涩有泪花打湿眼角,我开车去上班,并不知道妻子和儿子在窗前站了多久,在路上满脑海里都是妻子抱着儿子站在窗前送我上班的景象,那种感觉怎么说呢,的确很幸福,柔静的画面像水一样平静。回忆是个贼。它窃取我记忆里的空间,还记得那年我和妻子没有车也没有自己的房子,住在不足二十平米小小的公寓里,我穿着厚重的满布黑色液压油渍的工作服,骑着“小巧玲珑”的自行车去上班,不分冬夏我回首往往就能看见妻子站在窗前看着我骑车远去。记得有一本书里写到没经历过磨难的人是不足惜谈论幸福的,有时候一个人默默的想自己足惜吗?在家里有时候也会有坏脾气,讲话声音大了点,这时候儿子总会跑过我这边来嘴里喊着“爸爸、爸爸”,然后将他的小玩具递给我。看着儿子注视我那纯净、善良、无邪的眼神,感觉自己真的很混蛋,一个连自己情绪都掌控不好的人如何去赢得人生的精彩。下班后开车带着妻、儿去兜风,黄昏时当车子从跨海架桥上驶过,了望车窗外的海面,远处斑斑点点的渔船好像就停泊在了水天相接的地方,缓缓升起的暮色依然无法遮挡晚霞的娇羞,迷人的景好似一幅巧妙的画。妻子将儿子拦在怀里,儿子开心地玩着自己手中的小车,在霞光中,在微风里我们享受着自然的美与恬静。记得从岳母家接儿子回来,途中去加油,实在太闷热我脱掉鞋、袜光着脚丫开车,妻子也打着赤脚,儿子光着小屁屁同样不喜欢穿鞋袜,加油时儿子伸头看车窗外面,对着加油师傅吐舌头,师傅看看车里的我们呵呵的笑着说你们真是一家人,都不喜欢穿鞋子,我看看妻子,妻子看看我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平凡的生活,琐碎的往事,但回忆起来足以让人心动,嘴角微翘的那一缕微笑,盈盈索索的轻摇一下头,轻叹一声,岁月就是这般。夏,在热浪中沉默,岁月缓缓流淌,简单的小事,几分羞涩几分矫情的记忆,给生活涂抹了点淡淡的墨香,足矣……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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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水墨丹青,画色入韵。朦胧春月,樱花盛开。——题记墨,悄然而落,放慢时间的脚步,阳光闪耀,映照滴墨之上,熠熠生辉,晶若琉璃,耀如钻石,散发着一股严肃之气。“啪嗒”,来不及多想,墨泪已入一池清水,如找到广袤原野般,狂野地向四周侵染,与此同时,一颗清灵透亮的水晶跃出水面,连接着一串晶莹的泪花,是不愿与母亲相别罢?而墨已悄然拔出一座向下的小山,又如一把锃亮的钢刀,直插池心,若有何许怨意罢?却也与这反跃起的晶泪相映衬。墨色在水面向四周侵袭,伴随着一阵阵如少女衣褶般的涟漪,打破了水面的平静。墨,晕了开来,依稀中仿佛能瞧见那盘综错杂的条条黑丝,如网般,将仅有的梦幻紧锁其中。此刻,如墨般,脑海中点滴飘散的音符,凝成了一首曲子——《青花瓷》。忽而变幻,浮现眼前的是一幅水墨画。细雨如丝,柔软绵长,转而入眼的,是聚之山峰,青松迎细雨,云雾缭绕,似梦似幻,虚无缥缈,幻有幻无,心中顿生“多少楼台烟雨中”之感,似世外之桃源,人间之奇境,颇得坠入童话仙境之感,却也为万物相谐罢?若深居其中,迎着晨光,望屋檐落雨,抚丝竹而坐楼阁间,确有“林下幽居露作餐”之感,也实属凄凉罢……轻拨一曲,如纹水清波,悠传远扬,却又如高山流水,流荡山峦细谷中,也罢也罢,是与墨雨相映罢?墨泪淅淅,青峦树影,黑白相映,生生不息。是如青花瓷般,自顾其丽罢?却也为一传佳话。墨,散了开来,朦胧,深邃,似望底无尽。于此刻,黑暗,在脑海中,平静而淡然,响起了《胧月》。夜,空寂无云,黑如墨,深不见底。红月踮树梢,向前望去,目光融入这深邃的黑洞,没有群星拱月,有的,只是那一轮圆圆的红月,孤独地凝望着世界,你的心也在流血吗?眼睛也早已被此染红罢。月下,群山连绵,满山樱花寄于其中,而坐于古堡城墙之上,此景却也入心来。微风拂过,树挺立而不颤,而满树樱花随风而摆,随风而升,随风而舞,点缀这混沌月夜的,便是这片片血樱罢。而行于樱花血舞中,翩翩起舞,不受羁绊,于异国他乡,望同一轮赤月,作飞花之舞者,飞袖舞带,踏于樱海之上,或有许孤寂,却也闲然罢。这盈血的月啊,与君相视,总觉似曾相识,是谁在哪远方呼唤着我,心痛如雪般飘降沉淀,也罢,或许,这便是人生的真谛……墨,已然无之初的磅礴,若隐若现,似夜行之人,于夜中时隐时沉,仿若与混沌之夜融为一体。于此刻,乌云消散罢,阳光冲破那屏障,突入水中,将水池照了个通透,再黑暗的角落也公诸于世,那墨的黑丝,飞舞着,飘扬着,似断不断,这,也便是墨一生中最后的乐章罢……墨,在强光的照耀下,连仅存的墨丝也断于清水中,了无踪迹,水面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只是看似如此罢。乌云卷土重来,遮蔽了天空,将阳光挡于此境此景之外。世界,转而如漆般的黑暗,而那一池清水,转而似一池墨水,深不可测……脑海中,黑,充盈了各个角落,冥冥之中,远方,传来一曲《幻音宝盒》。流传回荡,久久不散。地面上,燃起了一圈圈蜡烛,绵延着铺向那梦的远方。琴声飞扬,于此刻,似一少女,着一席西洋舞裙,又似一人偶,正坐于蜡烛之中。弥漫的,是丝丝幽香,沁人心脾。那会是一双怎样的手,在琴键上舞蹈,与音符携手,而少女也已起身而舞。那飞舞的衣裙,蜻蜓点水般,不经意间扫灭了周围的蜡烛。远处的光,昏暗,模糊。朦胧中,少女的面貌,若隐若现,静谧中,仿若能听到那清脆而又富有节奏的脚步声,随着音乐的起起伏伏,那洁白似玉的衣角也时隐时现,似乎正牵着一串唯美的音符,而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神秘中,却也美轮美奂,也着实为一席唯美的画卷……再厚的乌云也无法永远阻遏阳光的侵袭。乌云散去,温暖重回大地,一切又复而轮回。还是那幅景色,还是那双晶亮的眼睛,多的,只是那朵朵泪花,盈耀眼眶,只是那一丝淡淡的哀伤,弥绕心头……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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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儿塑照的质询侦探,他虽然是业余的可是他可比苏格兰场的那些笨蛋要好的多。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推理和观察他可以从一根烟斗看出一个人的体型和身体情况等。他还可以从别人鞋上的泥分析出这是哪个地区的,他而且特别熟悉伦敦的街道。假如我不说他说业余的话,可能你会认为他是私人侦探。对不对啊?哈哈,开个玩笑啦他还精通剑术,拳击。他还擅长化装有一次他差点把花生给骗了。下面就给你讲一讲波西米亚丑闻案。歇洛克·福尔摩斯始终称呼她为那位女人。我很少听见他提到她时用过别的称呼。在他的心目中,她才貌超群,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这倒并不是说他对艾琳·艾德勒有什么近乎爱情的感情。因为对于他那强调理性、严谨刻板和令人钦佩、冷静沉着的头脑来说,一切情感,特别是爱情这种情感,都是格格不入的。我认为,他简直是世界上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但是作为情人,他却会把自己置于错误的地位。他从来不说温情脉脉的话,更不用说讲话时常带着讥讽和嘲笑的口吻。而观察家对于这种温柔的情话,却是赞赏的——因为它对于揭示人们的动机和行为是再好不过的东西了。但是对于一个训练有素的理论家来说,容许这种情感侵扰他自己那种细致严谨的性格,就会使他分散精力,使他所取得的全部的智力成果受到怀疑。在精密仪其中落入砂粒,或者他的高倍放大镜镜头产生了裂纹,都不会比在他这样的性格中掺入一种强烈的感情更起扰乱作用的了。然而只有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就是已故的艾琳·艾德勒,还在他那模糊的成问题的记忆之中。1波希米亚,即今之捷克。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受奥地利统治。——译者注最近很少和福尔摩斯晤面。我婚后就和他疏于往来。我的完满的幸福和第一次感到自己成为家庭的主人而产生的家庭乐趣,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可是福尔摩斯,他却豪放不羁,厌恶社会上一切繁缛的礼仪,所以依然住在我们那所贝克街的房子里,埋头于旧书堆中。他一个星期服用可卡因,另一个星期又充满了干劲,就这样交替地处于用药物引起的瞌睡状态和他自己那种热烈性格的旺盛精力状态中。正如往常一样,他仍醉心于研究犯罪行为,并用他那卓越的才能和非凡的观察力去找那些线索和打破那些难解之谜,而这些谜是官厅警察认为毫无希望解答而被放弃了的。我不时模模糊糊地听到一些关于他活动的情况:如关于他被召到敖德萨去办理特雷波夫暗杀案;关于侦破亭可马里非常怪的阿特金森兄弟惨案;以及最后关于他为荷兰皇家完成得那么微妙和出色的使命等等。这些情况,我和其他读者一样,仅仅是从报纸上读到的。除此之外,关于我的老友和伙伴的其它情况我就知道得很少了。有一天晚上——一八八八年三月二十日的晚上——我在出诊回来的途中(此时我已又开业行医),正好经过贝克街。那所房子的大门,我还记忆犹新。在我的心中,我总是把它同我所追求的东西并同在“血字的研究”一案中的神秘事件联系在一起。当我路过那大门时,我突然产生了与福尔摩斯叙谈叙谈的强烈愿望,想了解他那非凡的智力目前正倾注于什么问题。他的几间屋子,灯光雪亮。我抬头仰视,可以看见反映在窗帘上的他那瘦高条黑色侧影两次掠过。他的头低垂胸前,两手紧握在背后,迅速而又急切地在屋里踱来踱去。我深悉他的各种精神状态和生活习惯,所以对我来说,他的姿态和举止本身就显示出那是怎么一回事——他又在工作了。他一定是刚从服药后的睡梦中起身,正热衷于探索某些新问题的线索。我揿了揿电铃,然后被引到一间屋子里,而这间屋子以前有一部分是属于我的。他的态度不很热情,这种情况是少见的,但是我认为他看到我时还是高兴的。他几乎一言不发,可是目光亲切,指着一张扶手椅让我坐下,然后把他的雪茄烟盒扔了过来,并指了指放在角落里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气炉。他站在壁炉前,用他那独特的内省的神态看着我。“结婚对你很合适,”他说,“华生,我想自从我们上次见面以来,你体重增加了七磅半。”“七磅。”我回答说。“真的!我想是七磅多。华生,我想是七磅多一点。据我的观察,你又开业给人看病了吧。可是你过去没告诉过我,你打算行医。”“这你怎么知道的呢?”“这是我看出来的,是我推断出来的。否则我怎么知道你最近一直挨淋,而且有一位最笨手笨脚和粗心大意的使女的呢?”“我亲爱的福尔摩斯,”我说,“你简直太厉害了。你要是活在几世纪以前,一定会被用火刑烧死的。的确,星期四我步行到乡下去过一趟,回家时被雨淋得一塌糊涂。可是我已经换了衣服,真想象不出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至于玛丽·珍,她简直是不可救药,我的妻子已经打发她走了。但是这件事我也看不出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他自己嘻嘻地笑了起来,搓着他那双细长的神经质的手。“这些事本身很简单,”他说,“我的眼睛告诉我,在你左脚那只鞋的里侧,也就是炉火刚好照到的地方,其面上有六道几乎平行的裂痕。很明显,这些裂痕是由于有人为了去掉沾在鞋跟的泥疙瘩,粗心大意地顺着鞋跟刮泥时造成的。因此,你瞧,我就得出这样的双重推断,认为你曾经在恶劣的天气中出去过,以及你穿的皮靴上出现的特别难看的裂痕是伦敦年轻而没有经验的女佣人干的。至于你开业行医嘛,那是因为如果一位先生走进我的屋子,身上带着碘的气味,他的右手食指上有硝酸银的黑色斑点,他的大礼帽右侧面鼓起一块,表明他曾藏过他的听诊器,我要不说他是医药界的一位积极分子,那我就真够愚蠢的了。”他解释推理的过程是那么毫不费力,我不禁笑了起来。“听你讲这些推理时,”我说,“事情仿佛总是显得那么简单,几乎简单到了可笑的程度,甚至我自己也能推理,在你解释推理过程之前,我对你推理的下一步的每一情况总是感到迷惑不解。但我还是觉得我的眼力不比你的差。”“的确如此,”他点燃了一支香烟,全身舒展地倚靠在扶手椅上,回答道,“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这二者之间的区别是很清楚的。比如说,你常看到从下面大厅到这间屋子的梯级吧?”“经常看到的。”“多少次了?”“嗯,不下于几百次吧。”“那么,有多少梯级?”“多少梯级?我不知道。”“那就对啦!因为你没有观察,而只是看嘛。这恰恰是我要指出的要害所在。你瞧,我知道共有十七个梯级。因为我不但看而且观察了。顺便说说,由于你对这些小问题有兴趣,又由于你善于把我的一两个小经验记录下来,你对这个东西也许会感兴趣的。”他把一直放在他桌子上的一张粉红色的厚厚的便条纸扔了过来。“这是最近一班邮差送来的,”他说,“你大声地念念看。”这张便条没有日期,也没有签名和地址。〔便条里写道:〕“某君将于今晚平时三刻趋访,渠有至为重要之事拟与阁下相商。阁下最近为欧洲一王室出力效劳表明,委托阁下承办难于言喻之大事,足可信赖。此种传述,广播四方,我等知之甚稔。届时望勿外出。来客如戴面具,请勿介意是幸。”“这的确是件很神秘的事,”我说,“你想这是什么意思?”“我还没有可以作为论据的事实。在我们得到这些事实之前就加以推测,那是最大的错误。有人不知不觉地以事实牵强附会地来适应理论,而不是以理论来适应事实。但是现在只有这么一张便条,你看能不能从中推断出些什么来?”我仔细地检查笔迹和这张写着字的纸。“写这张条子的人大概相当有钱,”我说着,尽力模仿我伙伴的推理方法。“这种纸半个克朗买不到一叠。纸质特别结实和挺括。”“特别——正是这两个字,”福尔摩斯说,“这根本不是一张英国造的纸。你举起来向亮处照照看。”我这样做了。看到纸质纹理中有一个大“E”和一个小“g”、一个“P”以及一个“G”和一个小“t”交织在一起。“你了解这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问道。“无疑,是制造者的名字,更确切地说,是他名字的交织字母。”“完全不对,‘G’和小‘t’代表的是”Gesellschaet’也就是德文‘公司’这个词。象我们‘Co.’这么一个惯用的缩写词一样。当然,‘P’代表的是‘Papier’——‘纸’。现在该轮到‘Eg’了。让我们翻一下《大陆地名词典》。“他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很厚的棕色书皮的书。”EglowEglonitz,——有了,Egria。那是在说德语的国家里——也就是在波希米亚,离卡尔斯巴德不远。‘以瓦伦斯坦卒于此地而闻名,同时也以其玻璃工厂和造纸厂林立而着称。’哈,哈,老兄,你了解这是什么意思?“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得意地喷出一大口蓝色的香烟的烟雾。“这种纸是在波希米亚制造的。”“完全正确。写这张纸条的是德国人。你是否注意到‘此种传述,广播四方,我等知之甚稔’这种句子的特殊结构?法国人或俄国人是不会这样写的。只有德国人才这样乱用动词。因此,现在有待查明的是这位用波希米亚纸写字、宁愿戴面具以掩盖他的庐山真面目的德国人到底想干些什么。——瞧,要是我没有搞错的话,他来了,他将打破我们的一切疑团。”就在他说话的时候,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马蹄声和马车轮子摩擦路边镶边石的轧轧声,接着有人猛烈地拉着门铃。福尔摩斯吹了一下口哨。“听声响是两骑马,”他说。“不错,”他接着说,眼睛朝窗外瞧了一眼,“一辆可爱的小马车和一对漂亮的马,每匹值一百五十畿尼。华生,要是没有什么别的话,这个案子可有的是钱。”“我想我该走了,福尔摩斯。”“哪儿的话,医生,你就呆在这里。要是没有我自己的包斯威尔,我将不知所措。这个案子看来很有趣,错过它那就太1遗憾了。”“可是你的委托人……”“甭管他。我可能需要你的帮助,他也许同样如此。他来啦。你就坐在那张扶手椅子里,医生,好好地端详着我们吧。”我们听到一阵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声。先是在楼梯上,然后在过道上,到了门口骤然停止。接着是声音响亮和神气活现的叩门声。“请进来!”福尔摩斯说。一个人走了进来,他的身材不下于六英尺六英寸,胸部宽阔,四肢有力。他的衣着华丽。但那那富丽堂皇的装束,在英国这地方显得有点近乎庸俗。他的袖子和双排纽扣的上衣前襟的开叉处都镶着宽阔的羔皮镶边,肩上披的深蓝色大氅用腥红色的丝绸作衬里,领口别着一只用单颗火焰形的绿宝石镶嵌的饰针。加上脚上穿着一双高到小腿肚的皮靴,靴口上镶着深棕色毛皮,这就使得人们对于他整个外表粗野奢华的印象,更加深刻。他手里拿着一顶大檐帽,脸的上半部戴着一只黑色的盖过颧骨的遮护面具。显然他刚刚整理过面具,因为进屋时,他的手还停留在面具上。由脸的下半部看,他嘴唇厚而下垂,下巴又长又直,显示出一种近乎顽固的果断,象是个性格坚强的人。1包斯威尔是英国着名文学家约翰生的一名得力助手。——译者注“你收到我写的条子了吗?”他问道,声音深沉、沙哑,带着浓重的德国口音。“我告诉过你,我要来拜访你。”他轮流地瞧着我们两个人,好象拿不准跟谁说话似的。“请坐,”福尔摩斯说,“这位是我的朋友和同事——华生医生。他经常大力帮助我办案子。请问,我应该怎么称呼您?”“你可以称呼我冯·克拉姆伯爵。我是波希米亚贵族。我想这位先生——你的朋友,是位值得尊敬和十分审慎的人,我也可以把极为重要的事托付给他。否则,我宁愿跟你单独谈。”我站起身来要走,可是福尔摩斯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推回到原来的扶手椅里。“要谈两个一起谈,要就不谈,”他对来客说,“在这位先生跟前,凡是您可以跟我谈的您尽管谈好了。”伯爵耸了耸他那宽阔的肩膀说道,“那么我首先得约定你们二位在两年内绝对保密,两年后这事就无关重要了。目前说它重要得也许可以影响整个欧洲历史的进程都不过分。”“我保证遵约,”福尔摩斯答道。“我也是。”“这面具你们不在意吧,”我们这位陌生的不速之客继续说,“派我来的贵人不愿意让你们知道他派来的代理人是谁,因此我可以立刻承认我刚才所说的并不是我自己真正的称号。”“这我知道,”,福尔摩斯冷冰冰地答道。“情况十分微妙。我们必须采取一切预防措施,尽力防止使事情发展成一个大丑闻,以免使一个欧洲王族遭到严重损害。坦率地说,这件事会使伟大的奥姆斯坦家族——波希米亚世袭国王——受到牵连。”“这我也知道,”,福尔摩斯喃喃地说道,随即坐到扶手椅里,阖上了眼睛。在来客的心目中,他过去无疑是被刻画为欧洲分析问题最透彻的推理者和精力最充沛的侦探。这时我们的来客不禁对这个人倦怠的、懒洋洋的体态用一种明显的惊讶目光扫了一眼。福尔摩斯慢条斯理地重新张开双眼,不耐烦地瞧着他那身躯魁伟的委托人。“要是陛下肯屈尊将案情阐明,”他说,“那我就会更好地为您效劳。”这人从椅子里猛地站了起来,激动得无以自制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接着,他以一种绝望的姿态把脸上的面具扯掉扔到地下。“你说对了,”他喊道,“我就是国王,我为什么要隐瞒呢?”“嗯,真的吗?”福尔摩斯喃喃地说,“陛下还没开口,我就知道我是要跟卡斯尔-费尔施泰因大公、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威廉·戈特赖希·西吉斯蒙德·冯·奥姆施泰因交谈。”“但是你能理解,”我们破怪的来客又重新坐下来,用手摸了一下他那又高又白的前额说道,“你能理解我是不惯于亲自办这种事的。可是这件事是如此地微妙,以致于如果我把它告诉一个侦探,就不得不使自己任起摆布。我是为了向你征询意见才微服出行,从布拉格来此的。”“那就请谈吧,”福尔摩斯说道,随即又把眼睛阖上了。“简单地说,事情是这样的:大约五年以前,在我到华沙长期访问期间,我认识了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艾德勒。无疑你是很熟悉这名字的。”“医生,请你在我的资料索引中查查艾琳·艾德勒这个人,”福尔摩斯喃喃地说,眼睛睁也没睁开一下。他多年来采取这么一种办法,就是把有关许多人和事的一些材料贴上签条备查。因此,要想说出一个他不能马上提供起情况的人或事,那是岂不容易的。关于这件案子,我找到了关于她的个人经历的材料。它是夹在一个犹太法学博士和写过一起关于深海鱼类专题论文的参谋官这两份历史材料中间的。“让我瞧瞧,”福尔摩斯说,“嗯!一八五八年生于新泽西州。女低音——嗯!意大利歌剧院——嗯!华沙帝国歌剧院首席女歌手——对了!退出了歌剧舞台——哈!住在伦敦——一点不错!据我理解,陛下和这位年轻女人有牵连。您给她写过几封会使自己受连累的信,现在则急于想把那些信弄回来。”“一点不错。但是,怎么才能……”“曾经和她秘密结过婚吗?”“没有。”“没有法律文件或证明吗?”“没有。”“那我就不明白了,陛下。如果这位年轻女人想用信来达到讹诈或其他目的时,她怎么能够证明这些信是真的呢?”“有我写的字。”“呸!伪造的。”“我私人的信笺。”“偷的。”“我自己的印鉴。”“仿造的。”“我的照片。”“买的。”“我们两人都在这张照片里哩。”“噢,天哪!那就糟了。陛下的生活的确是太不检点了。”“我当时真是疯了——精神错乱。”“您已经对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当时我只不过是个王储,还很年轻。现在我也不过三十岁。”“那就必须把那张像起重新收回。”“我们已经试过,但是都失败了。”“陛下必须出钱,把照片买过来。”“她一定不卖。”“那么就偷吧。”“我们已经试过五次了。有两次我出钱雇小偷搜遍了她的房子。一次她在旅行时我们调换了她的行李。还有两次我们对她进行了拦路抢劫。可是都一无所获。”“那张像片的痕迹一点都没有?”“一丝一毫都没有。”福尔摩斯笑了,说道:“这完全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但是对我来说,却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国王用责备的口气顶了他一句。“十分严重。的确如此。那她打算用这照片干些什么呢。”“把我毁掉。”“怎么个毁法?”“我即将结婚了。”“我听说了。”“我将和斯堪的纳维亚国王的二公主克洛蒂尔德·洛特曼·冯·札克斯迈宁根结婚。你可能知道他们的严格家规吧。她自己就是一个极为敏感的人。只要对我的行为有丝毫怀疑,就会使这婚事告吹。”“那么艾琳·艾德勒呢?”“威胁着要把照片送给他们。而她是会那样做的。我知道她是会那样做的。你不了解她,她的个性坚强如钢。她既有最美丽的女人的面容,又有最刚毅的男人的心。只要我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她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您敢肯定她还没有把照片送出去吗?”“我敢肯定。”“为什么?”“因为她说过,她要在婚约公开宣布的那一天把照片送出去。那就是下星期一。”“噢,那咱们还有三天时间,”福尔摩斯说着,打了一个呵欠。“太幸运了,因为目前我还有一两桩重要的事情要调查调查。当然。陛下暂时要待在伦敦罗?”“对。你可以在兰厄姆旅馆找到我。用的名字是冯·克拉姆伯爵。”“我将写封短信让您知道我们的进展情况。”“那太好了。我非常急于知道。”“那么,关于钱的事怎么样?”“由你全权处理。”“毫无条件吗?”“我可以告诉你,为了得到那张照片,我愿意拿我领土中的一个省来交换。”“那么眼前的费用呢?”国王从他的大氅下面拿出一个很重的羚羊起袋,把它放在桌上。“这里有三百镑金币和气百镑钞票。”他说。福尔摩斯在他笔记本的一张纸上潦潦草草地写了收条,然后递给他。“那位小姐的地址呢?”他问道。“圣约翰伍德,塞彭泰恩大街,布里翁尼府第。”福尔摩斯记了下来。“还有一个问题,”他说道,“照片是六英寸的吗?”“是的。”“那么,再见,陛下,我相信我们不久就会给您带来好消息。华生,再见,”他接着对我说,这时皇家四轮马车正向街心驶去。“我想请你明天下午三点钟来,跟你聊聊这件小事情。”二三点钟整,我到了贝克街,福尔摩斯尚未回来。据女房东说,他是在早晨刚过八点的时候出去的。尽管如此,我在壁炉旁坐下,打算不管他去多久都要等待,因为我已经对他的调查深感兴趣。虽然这案子缺乏我记录过的那两件罪案所具有的那种残忍和不可思议的特征,可是,这案子的性质及其委托人的高贵地位,却使它具有其本身应有的特色。的确,除了我的朋友正在进行调查的案子的性质外,他那种巧妙地掌握情况和敏锐而又透彻地推理的工作方式,以及那种解决最难解决的奥秘的迅速而精细的方法,很值得我去研究和学习,并且从中得到很大乐趣。他一贯取胜,这在我已是司空见惯。所以,在我的脑海里从未产生过他也有可能失败的想法。四点钟左右,屋门开了,走进来一个醉醺醺的马夫。他样子邋邋遢遢,留着络腮胡须,面红耳赤,衣衫破烂不堪。尽管我对我朋友的化装术的惊人技巧已经习以为常了,我还是要再三审视才敢肯定真的是他。他向我点头招呼一下就进了卧室。不消五分钟,他就和往常一样身穿花呢衣服,风度高雅地出现在我面前。他把手插在衣袋里,在壁炉前舒展开双腿,尽情地笑了一阵子。“噢,真的吗?”他喊道,忽然呛住了喉咙,接着又笑了起来,直到笑得软弱无力地躺在椅子上。“这是怎么回事?”“简直太有趣了。我敢说你怎么也猜不出我上午在忙什么,或者忙的结果是什么。”“我想象不出来。也许你一直在注意观察艾琳·艾德勒小姐的生活习惯,也许还观察了她的房子。”“一点不错,但是结局却相当不平常。不过我愿意把情况告诉你。我今天早晨八点稍过一点离开这里,扮成一个失业的马夫。在那些马夫中间存在着一种美好的互相同情、意气相投的感情。如果你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你就可以知道你要想知道的一切。我很快就找到了布里翁尼府第。那是一幢小巧雅致的别墅,后面有个花园。这是一幢两层楼房,面对着马路建造的。门上挂着洽伯锁。右边是宽敞的起居室,内部装饰华丽,窗户之长几乎到达地面,然而那些可笑的英国窗闩连小孩都能打开。除了从马车房的房顶可以够得着过道的窗户以外,就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了。我围绕别墅巡行了一遍,从各个角度仔细侦察,但并未发现任何令人感兴趣之处。“接着我顺着街道漫步,果然不出所料,我发现在靠着花园墙的小巷里,有一排马房。我帮助那些马夫梳洗马匹。他们酬劳我两个便士、一杯混合酒、两烟斗装得满满的板烟丝,1并且提供了许多我想知道的有关艾德勒小姐的情况。除她之外,他们还告诉我住在附近的其他六、起个人的情况,我对这些人丝毫不感兴趣,但是又不得不听下去。”1黑啤酒和烈啤酒或新陈两种啤酒各半的混合物。——译者注“艾琳·艾德勒的情况如何?”我问道。“噢,她使那一带所有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是世界上最俏丽的佳人了。在塞彭泰恩大街马房,人人都是这么说的。她过着宁静的生活,在音乐会上演唱。每天五点钟出去,七点钟回家吃晚餐。她除了演唱外,其余时间则深居简出。她只与一个男人交往,而且过从甚密。他肤色黝黑,体态英俊,很有朝气。他每天至少来看她一回,经常是两回。他是住在坦普尔的戈弗雷·诺顿先生。你懂一个作为心腹车夫的好处吗?这些马车夫为他赶车不下十几次,从塞彭泰恩大街马房送他回家,对他的事无不知晓。我听完了他们所谈的一切之后,便开始再一次在布里翁尼府第附近漫步徘徊,思考我的行动方案。“这个戈弗雷·诺顿显然是这件事的关键性人物。他是一位律师。这听起来不大妙。他们两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他不断地来看她有什么目的?她是他的委托人,他的朋友,或者是他的情妇?如果是他的委托人,她大概已经把照片交给他保存了。如果是他的情妇,那就不大会那么做。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决定我应当继续对布里翁尼府第的调查工作呢,还是把我的注意力转到那位先生在坦普尔的住宅方面。这是必须加以小心从事的要点所在,这就扩大了我调查的范围。我担心这些琐琐碎碎的细节会使你感觉厌烦,但是我必须让你看到我的一点困难,如果你要想了解情况的话。”“我正在仔细地倾听呢,”我回答道。“我心里正在权衡着利害得失的时候,忽地瞧见一辆双轮马车赶到布里翁尼府第门前,由车里跳出一位绅士。他是一位非常漂亮的男人,黑黑的,鹰钩鼻子,留着小胡子——显然就是我听说的那个人。他仿佛十万火急似的样子,大声吆喝要车夫等着他。他从替他开门的女仆面前擦身而过,显示出毫无拘束的神态。“他在屋子里逗留了大约半个小时。我透过起居室的窗户可以隐隐约约地看见他踱来踱去,挥舞双臂兴奋地谈着。至于她,我什么也没看到。他随即走了出来,好象比刚才更加急忙的样子。他在登上马车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金表,热切地看了看喊道,‘拚命快赶,先到摄政街格罗斯·汉基旅馆,然后到埃破丰尔路圣莫尼卡教堂。你要是能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我就赏给你半个畿尼。’“他们一下子就走了。我正在犹豫不决是否应该紧紧尾随的当儿,忽地从小巷里来了一辆小巧雅致的四轮马车。那马车夫的上衣的扣子只有一半是扣上的,领带歪在耳边,马起挽具上所有金属箍头却都由带扣中突出来。车还没停稳,她就由大门飞奔出来一头钻进车厢。在这霎那间,我只瞥了她一眼,但已可看出她是个可爱的女人,容貌之标致足令男人倾倒。“‘约翰,去圣莫尼卡教堂,’她喊道,‘要是你能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那里的话,我就赏给你半镑金币。’“华生,这是不可错过的好机会。我正权衡是应当赶上去呢,还是应当攀在车后时,恰好一辆出租马车从这街上经过。赶车人对那菲薄的车费瞧了又瞧。但我在他可能表示不干之前就跳进车里。‘圣莫尼卡教堂,’我说,‘给你半镑金币,要是你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那里的话。’那时是十一点三十五分,将要发生什么事情,那当然是很清楚的。“我的马车夫赶得飞快。我觉得我从未赶得这么快过,但那两辆马车已经比我们先行到达。在我赶到的时候,那辆出租马车和那辆四轮马车早已停在门前了,两骑马正气喘吁吁冒着热气。我付了车钱,急忙走进教堂。在那里除了我所追踪的两个人和一个身穿白色法衣、好象正在劝告他们什么似的牧师外,别无他人。他们三个人围在一起站在圣坛前。我就象偶尔浪荡到教堂里来的其他游手好闲的人一样,信步顺着两旁的通道往前走。使我感到惊异的是,忽然间在圣坛前的这三个人的脸都转过来朝着我。戈弗雷·诺顿拚命向我跑来。“谢天谢地!‘他喊道,‘有了你就行了。来!来!’“这是怎么回事?‘我问道。“来,老兄,来,只要三分钟就够了,要不然就不合法了。’“我是被半拖半拉上圣坛的。在我还没弄清楚我站在什么地方以前,我发觉我自己正喃喃地对我耳边低低的话语作出答复,为我一无所知的事作证。总的来说是帮助把未婚女子艾琳·艾德勒和单身汉戈弗雷·诺顿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一切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接着男方在我这一边对我表示感谢,女方在我那一边对我表示感谢,而牧师则在我对面向我微笑。这是我有生以来从未碰到过的最荒谬绝伦的场面。刚才我一想到这件事就禁不住大笑起来了。看来他们的结婚证明有点不够合法,牧师在没有某些证人的情况下,断然拒绝给他们证婚,幸而有我出现使得新郎不至于必须跑到大街上去找一位傧相。新娘赏给我一镑金币。我打算把它拴在表链上戴着,以纪念这次的际遇。”“这真是一件完全出乎意料的事,”我说道,“后来又怎样呢?”“咳,我觉得我的计划受到严重的威胁。看来这一对有可能立刻离开这里,因此我必须采取迅速而有力的措施。他们在教堂门口分手。他坐车回坦普尔,而她则回到她自己的住处。‘我还象平常一样,五点钟坐车到公园去,’她辞别他时说道,我就听到这些。他们各自乘车驶向不同的方向,我也离开了那里去为自己作些安排。”“是什么安排?”“一些卤牛肉和一杯啤酒,”他揿了一下电铃答道,“我一直忙得不可开交,没工夫想到吃东西,今晚我很可能还要更忙些。顺便说一句,大夫,我将需要你的合作。”“我很乐意。”“你不怕犯法吗?”“一点也不。”“也不怕万一被捕吗?”“为了一个高尚的目标,我不怕。”“噢,这目标是再高尚不过了。”“那么,我就是你所需要的人了。”“我原先就肯定我是可以依仗你的。”“可是你打算怎么办呢?”“特纳太太一端来盘子,我就向你说明。现在,”他饥肠辘辘地转向女房东拿来的简单食品,说道,“我不得不边吃边谈这件事,因为我的时间所剩无几。现在快五点钟了。我们必须在两个钟头内赶到行动地点。艾琳小姐,不,是夫人,将在起点钟驱车归来。我们必须在布里翁尼府第与她相遇。”“然后怎么样?”“这以后的事一定要让我来办。我对将要发生的事情已有所安排。现在只有一点我必须坚持的,那就是,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你都一定不要干预。你懂吗?”“难道我什么事也不管吗?”“什么事都别管。也许会有些小小的不愉快事件。你可不要介入。在我被送进屋子时,这种不愉快的事就会结束的。四、五分钟以后,起居室的窗户将会打开。你要在紧挨着打开窗户的地方守候着。”“是。”“你一定要盯着我,我总是会让你看得见的。”“是。”“我一举手——就象这样——你就把我让你扔的东西扔进屋子里去,同时,提高嗓门喊‘着火了’。你完全听清楚我的话了吗?”“完全懂了。”“那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长长的象雪茄烟模样的卷筒说道,“这是一只管子工用的普通烟火筒,两头都有盖子,可以自燃。你的任务就是专管这东西。当你高喊着火的时候,一定有许多人赶来救火。这样你就可以走到街的那一头去。我在十分钟之内和你重新会合。我希望你已经明白我所说的话了,是吗?”“我应该保持不介入的状态;靠近窗户;盯着你;一看到信号,就把这东西扔进去;然后喊着火了;并且到街的拐角那里去等你。”“完全正确。”“那你就瞧我的吧。”“这太好了。我想,也许快到我为扮演新角色作准备的时候了。”他隐没到卧室里去。过了几分钟再出来时已装扮成一个和蔼可亲而单纯朴素的新教牧师。他那顶宽大的黑帽、宽松下垂的裤子、白色的领带、富于同情心的微笑以及那种凝视的、仁慈的、好破的神态,只有约翰·里尔先生堪与比拟。福尔1摩斯不仅仅是换了装束,连他的表情、他的态度、甚至他的灵魂似乎都随着他所装扮的新角色而起了变化。当他成为一位研究罪行的专家的时候,舞台上就少了一位出色的演员,甚至会使科学界少了一位敏锐的推理家。我们离开贝克街的时候是六点一刻。我们提前十分钟到达塞彭泰恩大街。时已黄昏,我们在布里翁尼府第外面踱来踱去等屋主回来时,正好亮灯了。这所房子正如我根据福尔摩斯的简单描述所想象的那样。但是地点不象我预期的那么平静,恰恰相反,对于附近地区都很安静的一条小街来说,它十分热闹。街头拐角有一群穿得破破烂烂、抽着烟、说说笑笑的人,一个带着脚踏磨轮的磨剪子的人,两个正在同保姆调情的警卫,以及几个衣着体面、嘴里叼着雪茄烟、吊儿郎当的年轻人。“你看,”当我们在房子前面踱来踱去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他们结了婚倒使事情简单化了。那张照片现在变成双刃武器了。很可能她之怕它被戈弗雷·诺顿看见,犹如我们的委托人之怕它出现在公主跟前一样。眼前的问题是,我们到哪里去找那张照片?”1十九世纪中叶到本世纪初英国着名喜剧演员。——译者注“真的,到哪儿去找呀?”“她随身带着它的可能性是最小的。因为那是张六英寸照片,要在一件女人的衣服里轻易地藏起来,未免嫌太大了些。而且她知道国王是会拦劫和搜查她的。这类的尝试已经发生过两次了。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她是不会随身带着它的。”“那么,在哪儿呢?”“在她的银行家或者律师的手里。是有这两种可能性的。但是我却觉得哪一种可能性都不现实。女人天生就好保密,她们喜欢采取她们自己的隐藏东西的方法。她为什么要把照AE琭3交给别人呢?她对自己的监护能力是信得过的。可是一个办理实务的人可能会受到什么样间接的或政治的影响,那她就说不上来了。此外,你可别忘了她是决意要在几天之内利用这张照片的。因此一定在她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一定在她自己的屋子里。”“但是屋子已经两次被盗了。”“哼!他们不知道怎么去找。”“可你又怎么个找法?”“我根本不找。”“那又怎么办?”“我要使她把照漂亮给我看。”“那她是不会干的。”“她不能不干。我听见车轮声了。那是她坐的马车。现在要严格按照我的命令行事。”他说话时,马车两侧车灯发出的闪烁灯光顺着弯曲的街道绕过来。那是一辆漂亮的四轮小马车咯哒咯哒地驶到布里翁尼府第门前。马车刚一停下,一个流浪汉从角落里冲上前去开车门,希望赚个铜子,但是却被抱着同样想法窜在前头的另一个流浪汉挤开。于是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两个警卫站在一个流浪汉一边,而磨剪刀的则同样起劲地站在另一个流浪汉一边。这样争吵得就更厉害了。接着不知是谁先动手开打,这时这位夫人刚好下车,立刻就被卷进纠缠在一起的人群中间。这些人满面通红,扭在一起拳打棒击,野蛮地互相殴斗。福尔摩斯猛地冲入人群去保卫夫人。但是,刚到她的身边,就大喊一声,倒卧于地,脸上鲜血直流。众人见他倒地,两个警卫朝一个方向拔脚溜走,那些流浪汉朝另一个方向逃之夭夭。此时,有些衣着比较整齐、只看热闹而没有参加殴斗的人挤了进来,为夫人解围和照顾这位受伤的先生。艾琳·艾德勒——我还愿意这么称呼她——急忙跑上台阶。但是她在最高一层台阶站住了,门厅里的灯光勾划出了她的极起优美的身材的轮廓。她回头朝街道问道:“那位可怜的先生伤得厉害吗?”“他已经死啦,”几个声音一起喊道。“不,不,还活着呢,”另一声音高叫着,“但是等不到你们把他送进医院,他就会死去的。”“他是个勇敢的人,”一个女人说道,“要不是他的话,那些流浪汉早就把夫人的钱包和表抢走了。他们是一帮,而且是一帮粗暴的家伙。啊,他现在能呼吸了。”“不能让他躺在街上。我们可以把他抬进屋子里去吗,夫人?”“当然可以。把他抬到起居室里去。那儿有一张舒服的沙发。请到这边来吧。”大家缓慢而庄严地把他抬进布里翁尼府第,安置在正房里。这时我由站在靠近窗口的地方一直在看着整个事情的经过。灯都点燃了。可是窗帘没有拉上,所以我可以看到福尔摩斯是怎样被安放在长沙发上的。当时他对他扮演的角色是否感到有些内疚我不知道,但是我却知道,我自己有生以来从未比看见我所密谋反对的美人或者看到她服侍伤者的那种温雅和亲切的仪态更感到由衷的羞愧了。可是现在对福尔摩斯委托我扮演的角色半途甩手不干了,未免是一种对他最卑鄙的背叛。我硬下心肠,从我的长外套里取出烟火筒。我想,我们毕竟不是伤害这美人,我们不过是不让她伤害别人罢了。福尔摩斯靠在那张长沙发上。我看到他的动作很象一个需要空气的那种人的样子。一个女仆匆忙走过去把窗户猛地推开。就在那一霎那我看到他举起手来。根据这个信号,我把烟火筒扔进屋里去,高声喊道:“着火啦!”我的喊声刚落,全部看热闹的人,穿得体面的和穿得不那么体面的人,绅士、马夫和女仆们,也齐声尖叫起来:“着火啦!”浓烟滚滚,缭绕全室,并且从打开的窗户冒了出去。我瞥见争先恐后匆匆跑动的人影。稍过片刻,我还听到从房里传出福尔摩斯要大家放心那是一场虚惊的喊声。我急速穿过惊呼的人群,跑到街道的拐角。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我高兴地发现了我的朋友,他縜e着我的胳膊逃离喧嚣骚动的现场。在我们转到埃破韦尔路的一条安静街道以前,他有几分钟都默默地急速向前走着。“医生,你干得真漂亮,”他说道,“不可能比这更漂亮了。一切顺利。”“你弄到那张照片了吗?”“我知道在哪儿了。”“你是怎样发现的?”“这正如我和你说过的那样,是她把照漂亮给我看的。”“我还不大明白。”“我不愿意把这个说得很神秘,”他说着笑了起来,“这件事很简单。你当然看得出来在街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和咱们一伙的。他们今天晚上统统是雇来的。”“我也猜到了是这么回事。”“当两边争吵起来的时候,我手掌里有一小块湿的红颜料。我冲上前去,跌倒在地,把手赶紧捂在脸上,这就成为一个令人可怜的样子。这是一套老花招了。”“这个我也揣摩出来了。”“然后他们把我抬进去。她不得不把我弄进去。不这么办她又能怎么办?她把我放在起居室里,这正是我预料的那间屋子。那么照片就藏在这间屋子和她的卧室之间,我决定要看看到底是在哪间屋子里。他们把我放在长沙发上,我作出需要空气的动作,他们只好打开窗户,这样你的机会就来了。”“这对你有什么帮助呢?”“这太重要了。当一个女人一想到她的房子着火时,她就会本能地立刻抢救她最珍贵的东西。这种完全不可抗拒的冲动,我已经不止一次地利用过了。在达林顿顶替丑闻一案中,我利用了它,在阿恩沃思城堡案中也是如此。结了婚的女人赶紧抱起她的婴孩;没结过婚的女人首先把手伸向珠宝盒。现在我已经清楚,在这房子的东西里,对于我们当前这位夫人来说,没有比我们去追寻的那件东西更为宝贵的了。她一定会冲上前去把它抢到身边。着火的警报放得很出色。喷出的烟雾和惊呼声足以震动钢铁般的神经。她的反应妙极了。那张照片收藏在壁龛里,这个壁龛恰好位于右边铃的拉索上面的那块能挪动的嵌板后面。她在那地方只呆了片刻的时间。当她把那张照片抽出一半的时候,我一眼看到了它。当我高喊那是一场虚惊时,她又把它放回去了。她看了一下烟火筒,就奔出了屋子,此后我就没再看到她了。我站了起来,找个借口偷偷溜出那所房子。我曾犹豫是否应该试着把那张照骑马上弄到手,但是马车夫进来了。他注意地盯着我,因此要等待时机,这样似乎安全些。否则,只要有一点过分鲁莽,就会把整个事情搞糟。”“现在怎么办?”我问道。“我们的调查实际上已经完成了。明天我将同国王一块去拜访她。如果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的话,那你也去。有人会把我们引进起居室里候见那夫人;但是恐怕她出来会客时,她既找不到我们,也找不到那照片了。陛下能够亲手重新得到那张照片,一定是会非常满意的。”“那么你们什么时候去拜访她呢?”“早晨八点钟。趁她还没起床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放手干。此外,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因为结婚以后她的生活习惯可能完全变了。我必须立即给国王打个电报。”这时我们已经走到贝克街,在门口停了下来。正在他从口袋里掏钥匙的时候,有人路过这里,并打了个招呼:“晚安,福尔摩斯先生。”这时在人行道上有好几个人。可是这句问候话好象是一个个子细长、身穿长外套的年轻人匆匆走过时说的。“我以前听见过那声音,”福尔摩斯惊讶地凝视着昏暗的街道说,“可是我不知道和我打招呼的到底是谁。”三那天晚上,我在贝克街过夜。在我们早晨起来正吃烤面包、喝咖啡的时候,波希米亚国王猛地冲了进来。“你真的拿到那张照片了吗?”他两手抓住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双肩热切地看着他的脸高声喊道。“还没有。”“可是有希望吗?”“有希望。”“那么来吧。我恨不得赶快去。”“我们必须雇辆出租马车。”“不必了,我的四轮马车在外面等着呢。”“这样就更省事了。”我们走下台阶,再次动身到布里翁尼府第去。“艾琳·艾德勒已经结婚了,”福尔摩斯说道。“结婚了!什么时候?”“昨天。”“跟谁结婚?”“跟一个叫作诺顿的英国律师。”“但是她不可能爱他。”“我倒希望她爱他。”“你为什么这样呢?”“因为这样就免得陛下害怕将来发生麻烦了。如果这位女士爱她的丈夫,她就不爱陛下。如果她不爱陛下,她就没有理由会干预陛下的计划了。”“这倒是真的。可是……啊,如果她和我的身份一样就好了,她会是一位多么了不起的王后呀!”说完他又重新陷于忧郁的沉默中,一直到我们在塞彭泰恩大街停下来时都是如此。布里翁尼府第的大门敞开着。一个上年纪的妇人站在台阶上。她用一种蔑视的眼光瞧着我们从四轮马车里下来。“我想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吧?”她说道。“我是福尔摩斯,”我的伙伴诧异地、多少有些惊愕地注视着她答道。“真是!我的女主人告诉我你多半会来的。今天早晨她跟她的先生一起走了,他们乘五点十五分的火车从蔡林克罗斯到欧洲大陆去了。”“什么!”歇洛克·福尔摩斯向后打了个趔趄,懊恼和惊异得脸色发白。“你的意思是说她已经离开英国了吗?”“再也不回来了。”“还有那张照片呢?”国王嗄声嗄平地问道,“一切都完了!”“我们要看一下。”福尔摩斯推开仆人,奔进了客厅,国王和我紧跟在后面。家具四面八方乱七八糟地散摆着,架子拆了下来,抽屉拉开来了,就好象这位女士在她出奔以前匆匆忙忙地翻箱倒柜搜查过一番似的。福尔摩斯冲到铃的拉索的地方,拉开一扇小拉门,伸进手去,掏出一张照片和一封信。照片是艾琳·艾德勒本人穿着夜礼服照的。信封上写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留交本人亲收。”我的朋友把信拆开,我们三个人围着一起读这封信。写信日期是今天凌晨。信中这样写道: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你的确干得非常漂亮。你完全把我给骗过去了。直到发出火警以前,我一点也不疑心。但是随后当我发觉我已经是如何泄露了自己的秘密时,我开始思索了。几个月以前,人家就警告我要防备你了。有人说要是国王雇一位侦探的话,那一定是你。他们已经告诉我你的地址。可是尽管所有这些,你还是使我泄露了你所想要知道的秘密。甚至在我开始疑心以后,我还觉得很难相信那么一位上了年纪、和蔼可亲的牧师会怀有恶意。但是,你知道,我自己是个训练有素的女演员。男性服装对我并不生疏。我自己就常常女扮男装,并趁机利用它所带来的自由。我派约翰——马车夫——监视你,然后跑上楼,穿上我的散步便服,我下楼来的时候,你正好离开。随后,我在后面跟着你走到你家门口,这样,我肯定我真的是你这位着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感兴趣的对象了。于是,我相当冒失地祝你晚安,接着动身到坦普尔去看我的丈夫。我们俩都认为被这么一位可怕的对手盯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因此在你明天来时将发现这个窝是空的。至于那张照片,你的委托人可以放心好了。我爱一位比他强的人,而这个人也爱我。国王可以做他愿意做的事,而不必顾虑他所错待过的人会对他有什么妨碍。我保留那张照片,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这是保藏一件将能永远保护我不受他将来可能采取的任何手段损害的武器。我现在留给他一张他可能愿意收下的照片。谨此向您——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致意。艾琳·艾德勒·诺顿敬上“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噢,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当我们三个人一起念这封信时,波希米亚国王这么喊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她是多么机敏和果断吗?假如她能当王后,那她不就是一个令人钦佩的王后吗?多么可惜她和我的地位不一样!”1“从我在这位女士身上所看到的来说,她的水平的确和陛下的水平很不一样,”福尔摩斯冷淡地说道,“我很遗憾没能使陛下的事情得到一个更为成功的结局。”“亲爱的先生,这可恰恰相反,”国王说道,“再没有任何结局比这个更为成功的了。我知道她是说话算数的。那张照片现在是和它已经被烧掉那样使我感到放心了。”1此处“地位”和下面的“水平”,原文都用level一词,词意双关。——译者注“我很高兴听陛下这么说。”“我真对你感恩不尽。请告诉我怎样酬答你才好。这只戒指……”他从他的手指上脱下一只蛇形的绿宝石戒指,托在手掌上递给他。“陛下有一件我认为比这戒指甚至更有价值的东西。”福尔摩斯说道。“你只要说出来是什么东西就成。”“这张照片!”国王惊异地睁大眼睛注视着他。“艾琳的相片!”他喊道,“你要是想要的话,当然可以。”“谢谢陛下。那么这件事就算办妥了吧。我谨祝您早安。”他鞠了个躬便转身而走,对国王伸向他的手连看都不看一眼。他和我一起返回他的住处去。这就是波希米亚王国怎样受到一桩大丑闻的威胁,而福尔摩斯的杰出计划又是怎样为一个女人的聪明才智所挫败的经过。他过去对女人的聪明机智常常加以嘲笑,近来我很少听到他这样的嘲笑了。当他说到艾琳·艾德勒或提到她那张照片时,他总是用那位女人这一尊敬的称呼。六年级:寒冰影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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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香“沙沙沙沙”,手指摩挲纸张,墨香袭来,在指尖缭绕;墨香袭去,任思绪飞扬。幻墨香正是入夏时分,太阳十分耀眼。正准备写作业,觉得什么闪闪发光好生刺眼。定睛一看:哎!这不是那本我寻觅已久亮皮包装的书吗?好家伙,原来“逃”到这儿来了。我眯着眼,踮着脚把它给取了下来,小心翼翼,如获至宝。轻轻把它翻开,手指摩挲着纸张,墨香在指尖缠绕。它缓缓映入我的眼,我仿佛看见了人间天堂;它轻轻钻入我的鼻,我仿佛闻到了袅袅清香;它快快跳入我的耳,我仿佛听到了世间最动听的呢喃。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在汲取着墨香,享受着这一场精神盛宴。渐渐觉得视线变得模糊,书页翻到了最后一页。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捕捉最后的一缕墨香。向窗外望去:天空被染成火红,大地被映得彤红,一切事物都像被盖上一层薄薄的红纱。一种飘飘欲仙的快意漫上心头。一个下午竟过得这么快,就似一个小时一样短暂。“等等,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没干?糟糕了!作业还没有写一个字,作业总不做,明早是要挨骂的”。没法,只得奋战到深夜。这种墨香定然是幻墨香,不然,我怎么会有一种一个下午就像一个小时的幻觉呢,还把写作业给忘了!灼墨香那日,弄坏了妈妈的心爱之物。怎么办?怎么办?我一时慌了神,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要不嫁祸给别人,拒不承认。这一想法一出来,便把自己吓了一跳。但马上又极力使自己镇静下来,但是额角上在涔涔往外冒汗,“别怕,没什么好怕的”,我安慰自己。为了使自己镇定下来,我捧起了一本杂志,手指摩挲着纸张,墨香在指尖缭绕。翻阅到了一个关于列宁打碎花瓶并勇于承认错误的故事。墨香是那样的炙热,如烈火在灼烧我的皮肤。我不敢再看下去,每一个字眼都像一根针,刺痛我良心的针。好似有无数双冒火的眼睛在嗔视着我。这种感觉太难受了,我扭捏着向妈妈承认了错误,认完错后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如同千百斤重铁块忽然落地。这般令人难受的灼墨香,我并不喜欢,可它又是我做错事情时多么宝贵的良方呀,人生中多么宝贵的一笔财富!痴墨香那日上完体育课,我便在讲台上发现了”宝藏”,嘿,最新版《小溪流》。嘻嘻,先让我过把瘾。我已经顾不上满身的臭汗,手捧着《小溪流》,倚靠在讲台边。手指摩挲着纸张,墨香在指间缭绕。这种墨香十分特别,闻一闻,便让我忘乎,欢乐或痛苦,荣誉或耻辱,开心或忧心;闻一闻,让我为之癫狂,里面的每一个故事,每一篇文章,我都是那么的喜欢。那些世俗、欲望、情感……一并丢弃。仿佛整个世界只剩我和这缕墨香,我努力的追着它的脚步。这该是一种多么让人痴迷的“毒药”呢?周围突然静了下来,可我浑然不知依旧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忽觉得有些不自在,抬头一看,老师正嗔视着我。后果就不用我说了,都怪这让人痴迷的墨香。我不能说我是一个散发着墨香的人。毕竟,我还太小,读过的书只不过是凤毛麟角。但墨香已融入我的灵魂。没了书,也可以活不下去,但活着也比只不过是行尸走肉。书海如此浩瀚,我又读到多少,能得到多少呢?但我知道我与它已经密不可分了,就如多年的挚友,就如生死相随的伴侣。不论多么艰难,不论多么辛苦,我定然会坚持下去,因为它已经融入了我的灵魂,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墨香,爱你终生不悔!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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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兰墨兰生于林下、灌木林中或溪谷旁湿润但排水良好的荫蔽处,海拔300-2000米。分布于中国、印度、缅甸、越南、泰国、日本琉球群岛等。墨兰状物作文一:兰,在别人手里是珍贵的“花”,在我手里却成了“草”。我养花草一直简单粗放,买回来、带回来,放到阳台处,有阳光便晒着,偶尔得空浇浇水。工作很忙,有时一出差十天半月。很多花草受不了我的冷落,纷纷“自绝于人世”,剩下的只有兰草、绿萝寥寥存活。而最惨不忍睹就是兰草了。一丛窄长的叶子新旧不一,七长八短的垂着,灰头土脸,和杂草无异,并无半分传说中的“神仙气质”。自己也没有拿它当回事,觉得如此活着也是很不错了。谁知初夏的时候,从这丛杂草里竟然伸展出几枝纤长碧绿的花枝,顶上鼓鼓的一串花苞。很是让我惊喜了一番。耐心等了几日,开花了。花不大,寥寥几个花瓣苍白细长,不香也不艳,颇有点对不起观众。兰花,现在可以称之为兰花了,却不管我的失落,次第的开着。一朵,又一朵。这天休息,在家打扫。开窗通风,拖地洗衣,好容易坐下来看看劳动成果。清风吹拂,衣角翻飞。这时,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只蝴蝶,飞进屋来。看到兰花,这只蝴蝶很是在意的,围绕着上下翻飞,又停在花枝上,静静留恋半晌。看着这只脆弱的生灵,看着那盆从没有被关爱过的兰花,我突然心酸不已。多么不容易的兰花啊,这么卑微的活着,灰头土脸,无人关心,还奋力的在尘埃里开出花来。这么美好的事情,而匆忙的人儿却不懂欣赏,不懂珍惜。因为匆忙的.人儿也是灰头土脸,无人关心,一心一意想着奋力的在尘埃中开出自己的花来。多悲哀。好吧,兰花,你的美好已经被肯定了,祝福你。疲惫的人儿还要努力着,你也要祝福我。在这嘈杂的世间,我们相依相守。墨兰状物作文二:过年了,我们家买了很多花,有香气扑鼻的丁香花,有欣然怒放的仙客来,有含苞待放的郁金花,还有翠绿欲滴的墨兰,个个都争奇斗艳。我最喜欢墨兰了,它是墨绿色的叶子,又窄又长,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宝剑,指向天空。从根部长出的一根根花茎,又细又长,上面挂着一窜花骨朵,是黄色带斑点的,就像一盏盏彩灯。墨兰是兰花的一种,在墨池公园里有个兰花馆,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兰花,给游人参观。我家的墨兰虽然没有鲜艳的花朵,但是它生机勃勃,含蓄而高雅,就像一位彬彬有礼的君子,我喜欢墨兰。墨兰状物作文三:静吹幽兰香,轻垂罗纱绿。远处,一株墨兰在微微润湿的草地上舒展娇躯。浸满兰香的空气灌进鼻内,心便被幽香装得满满的。我轻轻掐断一支墨兰,欢快地跑进书房。也许是我的笑声来得突然吧,父亲快要完成的兰花图上,被染上了一迹墨隐。我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爸爸,今天画墨兰吧!”爸爸无奈地看看我,执起毛笔。线条似行云流水般地从笔尖滑到心尖,我仿佛闻到沁人心脾的墨兰香。“怡怡,知道为什么画兰吗?”爸爸虽然在问,却似乎没想让我回答。“兰花,花中隐君子。像兰花生在幽谷里,才是我想要的平凡、安宁。”作品完成了,爸爸看着画中的墨兰,笑了。“哎,或者,你母亲织布,我种田,也该很不错吧!”我这么大了,还真没看见过书生气十足的父亲种过地呢,只知道他平时写写字,画画画,跑跑生意什么的。我和父亲都沉浸在自己的的想象中……“永平,出事了,有几个城里人要拆王婆婆的房子了!”突然,隔壁的李阿姨喊着跑了进来。父亲一惊,急忙放下笔,冲出门,朝王婆婆家跑去。我也跟着李阿姨跑了出去。王婆婆家围着很多人,只见一个倒三角眼的中年男子和一个跟班模样的人站在屋中间。这时,“三角眼”阴阳怪气地说:“哟,又来了几个 .我不怕你们乡巴佬人多,你们领导答应了的,这块地我要定了,赶紧搬出去!”说完,还鄙视地瞥了父亲一眼。“你们有合法手续吗?”父亲厉声问道。“什么手续不手续的,我们有的是钱,几间破房子,拆就拆了吧!”“三角眼”不屑地说。“没有手续,不谈好,坚决不准拆!”父亲愤怒的目光直逼“三角眼”,说,“你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别狗眼看人低,我们不稀罕!”“三角眼”恼羞成怒,气势汹汹地扑到父亲面前,一拳打在脸上。那个跟班也大打出手。乡亲们围上来,要和他们拼了,父亲拦住大家说:“赶快报警……”说完就昏倒在地。我哭喊着扑向父亲。“三角眼”慌了,意识到自己把事情闹大了,趁机溜走了。在医院里,父亲醒过来,苦笑着对我说:“女儿啊,人穷被人欺呀,不要忘了这耻辱,好好读书,要强大起来!”看着父亲的故作笑容,我心里涩涩地说:“爸爸你笑得好难看哟!”父亲深情地看了我一眼,摇摇头,又昏过去了……从那时起,父亲很少说话,时不时总是发呆地盯着母亲放在窗台上的一盆兰花,眼神流露出好像将要离别的不舍与留恋。“我们进城吧!”一天,爸爸对妈妈说。“进城?你脑子有问题呀!你不是很想呆在农村里吗?”妈妈不解地望着爸爸,见他没再说话,只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就这样,我们一家人进了城。想不到的是,爸爸很快就找到了一份搞推销的工作,他带着一脸笑容回家。我知道,父亲已不再去奢望幽兰般地生活,他要为家而改变,但是,这个改变对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父亲来说是十分困难的。爸爸才推销了一天,脚底下就磨起了几个水泡。我看着看着,眼泪止不住往下流。他不以为然的笑道:“没什么,女儿,爸爸还挺得住。”我憋住那口气,没有哭出声,身子不住的颤抖,一头扑进爸爸的怀里……这时,一股熟悉的兰花香扑鼻而来,心渐渐地静下来。窗台上那盆墨兰开得煞是撩人。阳光泻下万般温柔,荡漾在兰花怀中,顺着花瓣缺口,缓缓流淌下来,碎了一地的兰花心……诗云:幽谷出幽兰,秋来花畹畹。与我共幽期,空山欲归远。点评:语言平滑晓畅,刻画细致,描写生动;句意含蓄委婉,暗含深意读毕如酒后余香,不绝于口。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语言清新活泼,描写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特征,篇幅短小精悍,值得一读。1200字以上 初三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