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玺的三百六十五封信【2】_1500字
第二天一大早,童画被门外的刹车声惊醒。朦胧着眼睛起身来到窗前,想看看底下什么情况,直到看到那辆熟悉的商务车,才突然想起来,昨天tfboys搬到她对面了,现在这辆车应该就是来接他们的吧。
童画抬头看看墙上的钟,才六点,她记得昨天那个漂亮阿姨说的事七点来接他们的呀,怎么现在就来了。哎,当偶像就是辛苦,连睡个觉都要被人规定起床时间。
正要转身回床上继续睡觉的童画,突然看到对面别墅的门开了。
会是千玺吗?
童画躲在窗帘背后看对面门口,在心里期待着,她想起昨天傍晚见到千玺时的模样,顿时心里如小鹿乱撞,脸颊也有些微微的红,一派少女朦胧初恋的模样。
果然,开门的是一脸慵懒笑容的千玺,穿着宽大的白色睡衣,刚刚起床还来不及整理的头发有些凌乱,打了个哈欠彬彬有礼地将司机大叔让进屋。
童画看着刚起床的千玺傻笑,不知不觉竟走出了窗帘,突然发现正要关门的千玺一抬头,准确无误地捕捉到她的身影,歪着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转身进了屋。
“啊!不活了不活了!!”看看千玺,再看看自己的模样,童画尖叫一声,甩手甩脚地跳回床上,将头深深埋进被窝里,被千玺看到自己这么狼狈的样,以后怎么出门啊!
门被打开,童画的妈妈陆香寒系着围裙进来,一把拉开童画的棉被,叉腰喊道:“童小画,赶紧给我起来,不然把你这样爆照到网上!”
童画一下坐起身,刚刚经历了被暗恋对象看到狼狈模样的小心脏很脆弱,嘟着嘴看陆香寒,委屈地问:“妈?我是你亲生的不?”
“你要不是我亲生的,早十四年前就拍死在墙上了。赶紧给我起床,听到没有!”陆香寒恶气冲冲地撂下话,举着锅铲下楼继续做早餐。
童画无力地倒回床上,眼前浮现出千玺带笑的眼睛,心里更加郁闷了,脸朝下在被里又蹭了蹭吼了几嗓,才不情不愿地换衣服下楼。
童画就读的校是一所私立院,以小班化教育著称,所以整个校看不到乌压压一片人头的场景,到处弥漫着清新舒适的气氛。
课间休时时,童画捧了一本书跑到教楼前面的草坪上躺着晒阳,把书翻开盖在脸上当阳,只觉得浑身懒洋洋地。
“咻”地书被人一把扯开,童画无力地睁开眼晴,出现在正上方的正是苏雪被放大n倍的脸。童画伸手将苏雪的脸拨到一片,有气无力地说:“苏雪,都能看到你额头上的毛孔了,别离我这么近,我有密集恐惧症。”
苏雪哈哈笑着在童画身边躺下,说:“你今天怎么了?看上去很没精神。”
童画叹了口气,难道她会把偶像天团突然搬到她家对面,还让千玺看到了自己刚起床时狼狈的样这件事到处说么?绝对不对!
“没什么,就是想到期末考,心塞。”
苏雪伸手打了她一下,嫌弃地说:“你都心塞的话全校都心肌梗塞了好吗,好生没资格说这话,懂?”
“哎!”童画翻了个身继续叹气,看着天上白云朵朵,渐渐勾画出千玺带笑的样,心脏不免又漏跳了一拍,打算回家把tfboys的所有演出视频出来看一遍。
“一二四,二二四,二四,,,停,休息一下。”某舞蹈练习室中,个帅气的男孩正挥汗如雨地练习舞蹈,下个月就要上《快乐大本营》了,他们想把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全国观众,告诉所有四叶草,他们过得很好。
王源给千玺扔了块毛巾,拿着水坐到他身边笑着问:“今天看你劲头挺足的,心情不错嘛。”
千玺扬了扬眉毛小说:“我什么时候劲头不足了,是吧?俊凯。”
王俊凯正在喝水,仰起头的时候汗水顺着喉结滑进衣领,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听到千玺和他说话,转过头笑着说:“对啊。”
年轻最美好的时候,遇见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友情也好,心动也好,都弥足珍贵。
六年级:孔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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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代替我活下去_1200字
【一】
那天,她正在剧组拍摄一部超高收视率的校园青春偶像剧。刚演不久,她就双眼眩晕,大脑一片空白,就这样怔怔地倒了下去......
她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私人医院的病床上。一片纯白笼罩着这间病房,她不免觉得有些心慌,偌大的房间,只有她一人,她很寂寞。她百无聊赖地看着注射液随着管子一滴一滴的掉进小囊,再输入到自己的体内。
这时,她的经纪人许诺来了:“叶晓晨小姐,你现在还好吗?”
“还好吧。”叶晓晨揉了一下惺忪的眼,“我不是在拍戏吗?怎么在医院里?”
许诺欲言又止,犹豫了一会儿道:“叶晓晨小姐,经医生诊断,你有中度嗜睡症。嗜睡症会使你的睡眠时间加长,并且可能会突然晕倒,睡上很久,也许就......”
“也许就什么?”叶晓晨追问。
许诺深吸了一口气:“也许就永远沉睡下去......”
“.......”
叶晓晨还记得她小时的生日愿望是成为公主,现在,她的愿望成真了,只可惜——她是睡公主。
许诺看出了她眼里的悲伤,安慰道:“叶晓晨小姐,别伤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叶晓晨原本以为自己不会哭的,可是许诺越安慰她,她的眼泪越止不住的掉下来。她接过许诺递过的纸巾擦拭着眼泪。
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年轻男人不知什么时候无声无息地进来了。他,严默凯,叶晓晨的私人医生,A市最好的心理医生,在医学界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且他风度翩翩,家世也是无可挑剔的。据说许多圈内叱咤风云的人物花重金请他当私人医生,可是他都拒绝了。成为叶晓晨的私人医生,或多或少也有其他的缘故吧。
许诺看见严默凯来了,恭敬地叫道:“严默凯医生,您来了。”叶晓晨听见严默凯发出一个鼻音。
叶晓晨看着严默凯的毫无表情的冰山脸,停止了哭泣。
“叶小姐,你的嗜睡症是第一次发作,但是仍很严重,你已经昏迷两天了。”
“什么?两天!”叶晓晨感到不可思议。
“是的,你昏迷了两天。这次嗜睡症发作的主要是因为心情波动引起的,其次是精力不足。所以请叶小姐以后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以平淡的心态面对,切不能大喜大悲,还要补充好体力,不能熬夜,不能太劳累,要经常放松放松。”严默凯检查了一下叶晓晨现在的基本状况,又说道:“叶小姐目前病情稳定,再住院观察几天就可以出院了。”
“那我出院后还能拍戏吗?”
“这就不大好说了。叶小姐,你现在最需要做的是调理好身体,放松心情,工作的事情我想你的经纪人会安排的吧。”说着,他看向许诺,许诺点头。
“叶小姐,如果没有什么事我就去工作了。”
“恩,你去忙吧。”
严默凯走后,许诺告诉了叶晓晨一些以后需注意的事项。
“不然,你知道后果的。”许诺这句话久久地在叶晓晨耳边回荡。
过了很久,叶晓晨才发现许诺已经离开了病房。
患上中度嗜睡症,这对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明星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叶晓晨很想哭,可是她偏偏连哭的勇气都没有。
六年级:汪钰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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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五里路人生,是一条曲曲折折的麻线。背负着青春行囊的我们,小心翼翼的沿着这条细线走着。这条路或许艰难,或许坎坷,我想我会一直勇敢走下去的。在一年的三百六十五个日日夜夜里,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艰难的行走着,在这一个个深深浅浅的脚印串连中,形成了三百六十五里路。在这条路上我们坚定的走着,跑着,跳着。从不后悔选择这条多难的路。在这条小路的尽头等待我们的也许是宽广大路,也许是更多坎坷,也许是更多未知的艰难险阻。我的人生?我不知道如今我走到了哪一步,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不解摆在我面前,不知所措。经历了无数次的失利,不知打着瞌睡啃了多少书本。终于,拽着一条晃悠的绳索,艰难的爬上了高中那座高高的山上。但我不能放歌,因为我才经历着高一,以这座山而言,我也仅仅爬上山脚罢了。仰头张望,毒辣的太阳,不停叫着的蝉,仿佛都在与人生做一场无畏的战争。只是,结果不知是谁输谁赢。我想无论胜负怎样,一定是强者是胜者了。以前在小学的时候常常背着书包,吃着棒棒糖,深情的望着邻家大哥哥。那时真的好羡慕他们的自由自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是有时眼神中会透露出些许无奈与落寞。但当有一天我也登上了属于这个年龄舞台时,才明白他们眼神的意味。就这样一天天,一年年,我不停的做着一道道令我头痛的习题,背着一个个本不属于我的讨厌单词。有时照镜子,发现,镜中那个女孩儿眼中充满着忧郁与伤感,我想,这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吧!三年,一千零九十五个日日夜夜。那么长的煎熬,如今回想起来,心不由得一颤,发现自己好了不起,那么艰难的日子都过来了。也许三年对别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我这样一个连我东不太懂自己的女孩儿来说,没有儿时知心的朋友,没有父母耳边的叮咛。虽然有些所谓知音的“朋友”,但有时发现许多时候还是要靠自己。也许,我应该感谢这艰难又漫长的一千多个日出日落吧!因为有了这些,不想回忆却又难以忘记的岁月,才会成就今天坐在电脑前咔咔敲打着键盘的我吧。现在的我,没有了当初的邋遢,有的只是合乎女孩儿的细心;没有了当初的懵懂,有的只是现实的沉着;没有了当初的冲动,有的只是适时的冷静;没有了当初的眼泪,有的只是坚强的微笑;没有了当初的跌跌撞撞,有的只是现在的一步一调……生命,一个好沉重的字眼啊!然而,不管他有多沉重,都要装青春肩膀上的书包里。也许是经历了太多太多寂寞与哀伤,太多太多失败与沉沦,现在我反而有了一种超乎的宁静,脱俗。还依稀记得那年,不,不应该这样说,这样让人感到有些久远。应该说是刚经历过的初三,还记得初三百日倒计时,五百多名学子在大厅里宣战中考时,我不敢扭头,只是偷偷的撇着,看着四周信心充足的同窗,不知怎地我也变得昂首挺胸。只是随着教室前倒计时被一张一张揭下,那厚厚的一打渐渐的变薄,心中有些许的空虚,些许彷徨,也不知什么原因,心中的信心随着一张张被撕落的倒计时飘落地下,不时的会被人踩上几脚。那时的我才深深的懊悔,曾经想过要逃避,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坚强的走下去。直到那场考试真正到来的时候,心中因为有过太多的伤心,那时也无畏于这些了。终于还是到了,到了高中开学的日子。经过了那么多的坎坷,才明白原来努力是那么的珍贵,即使最后再怎么努力,没有前奏也是白白的浪费。所以,现在的我,异常的享受着现有的艰难,过去的不知多少个三百六十五个日夜中中的落寞,会随着岁月的渐逝,演变成未来不知多少个日夜中的自信与微笑。坐在路途中的公车上,望着路边绿油油的麦苗和若有若无放风筝的男孩儿女孩儿,心中不知有一种什么滋味儿,只是直直的回望着刚刚发生在眼前的一幕幕。随着车辆的停走,思绪也在不停的牵动着,就好像随风飘动的风筝,随着孩子手中的花线,高高的飘在蓝蓝的天空上,随风飘动,伴着几片白云,真的好美好美。我所谓的三百六十里路,并不是混凝土铸成的坚硬的路,却比混凝土更坚硬,只是那是思想上的。但这却比山间的小路还要曲折,蜿蜒,还会有不断的磕磕绊绊。人生路艰难,就是像搭向宇宙的天梯,陡峭,漫长却又空虚。即使未来路有更多的艰难险阻,我也要勇敢的走下去,就想高尔基所说的海燕一样,面对风浪,勇敢面对,不退却。三百六十五里路,虽艰难,但却意味;虽坎坷,但却淌淌;虽漫长,但却短暂。三百六十五里路,一步一个脚印的走着,等到走到第三百六十里路的尽头时,回头张望,没有太多的孤寂,有的只是更多的充实。三百六十里路,在路途中,数着走过的脚印,深深浅浅,亦艰难,亦坎坷。但无论有多少艰难风雨,我都会坚定的走下去的,笑着走下去,不停走,向着前方,不停走……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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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五百字一个出生贫寒,当过童工,受尽折磨的少年,在装配工朱赫的带领下,加入了光荣的布尔什维克,参加了苏联红军,经历过战争的沧桑洗礼,最终身负重伤,直至四肢瘫痪,双目失明。他承受了无数次的挑战和考验,但他凭着坚强的意志战胜病痛的折磨,开始文学创作,并且取得了成功。许多和我同龄或比我年长的人,说起这段故事都会似有耳闻,津津乐道。不错,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坚强,勇敢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保尔·柯擦金。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曾给过我们太多的感动,人们用“灵魂的拷问”来体味看过此书的心情,用“人生意义的思考”来感怀保尔“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革命生涯,启迪着自己对生命意义的深沉反思。这本书被视为生活的教科书和精神补品,一直被一代代的读者所传承。如今,已过不惑之年,在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的路程之后,我重新翻开这本老书,细细品读,仿佛老友相见,格外亲切。都说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伟大的心灵对话,一本好书能给你一生的力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是这样一本好书,书中的主人公保尔说过“生命是用来战斗的”一直给予我很大的鼓舞和人生前行的动力。保尔的一生是在不幸与苦难中度过的。投入革命工作后,他冒着生命危险上前线修铁路,在战场上和敌人殊死搏斗,历经磨难,以致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右腿变成残疾,脊椎骨的暗伤导致他瘫痪,最后双目失明。面对接踵而至的灾难,他始终不言弃,不退缩,不甘心于吃喝,呼吸和等死,抱着满身的伤痛继续写作。在经历了俄国十月革命血雨腥风的暴风雨中,他卓然挺立,百炼成钢,永远挺起不屈的脊梁,展现出“伤残暮年心犹壮,问天再借五百年”的气节和血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饱蘸真情塑造了保尔这个传奇式人物不朽的英雄形象,他就像一座塑像,一座丰碑屹立在人生前行的路上。回顾自己,这些年来,工作和生活时有不顺,路途坎坷,经常意志消沉,萎靡不振,一直找寻更为安适的慰藉。而保尔的故事最动人恰恰就在于此,面对无情的病魔以及诸如此类的一桩桩人生变故和逆境,不是选择逃避,功成身退而是勇敢面对,他以钢铁般的意志战胜了恐惧,慌乱,他懂得,为人生理想而不懈奋斗永远比胜利更重要,只要曾经顽强战斗过,就没有失败过,这样的人生永远闪烁神奇的光芒。这个故事也是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自身的真实写照,那句至理名言“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它不会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永远萦绕在我的耳边,荡气回肠。保尔的故事让我想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杨佳。30岁的时候她忽然双目失明,熟悉的世界仿佛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夜幕之中……面对近乎残忍的命运,她做出了选择,远赴美国哈佛大学求学,和所有健全的同学一起完成了学业。现在的杨佳,已经成为联合国残疾人组织的官员,她的笑声驱逐生命中的阴霾,她的身影活跃在世界的舞台上。面对病魔的侵袭,她挺起不屈的脊梁,迸发出坚毅,乐观,奋斗的品德,成为令人钦佩的保尔式的生活强者。生活中,永远会有一个又一个的杨佳出现,他们用自己的行动提示我们:当灾难不期而至的时候,当山穷水尽疑无路的时刻,要记住:人,是不会轻易摧垮的。只要你像保尔那样挺起不屈的脊梁,你就能够保持工作热情,努力追求价值实现,在平凡的人生锤炼不平凡的品质,去收获无数珍贵的生命旅程。今天,保尔这个在生死线上锲而不舍,为实现理想而拼搏的铮铮硬汉依然闪亮,在他身上凝聚着崇高的人格力量和道德信念所构成的品质仍然是我们这个时代宝贵的精神财富。尽管人生前行的过程会遭遇种种险境,而保尔坚守高贵的英雄主义气概无疑为我们点亮了灯塔,烛照我们的思想。面对英雄保尔,我没有理由去倦怠,去沉沦,没有理由不热爱当前的工作,没有理由不拥抱如火如荼的生活。捧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像春天的一阵微风,温柔地触摸我的脸庞,给予我一种直达心底的力量,令我陶醉回味,遐思无限。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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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当家猫一时糊涂,它就成了野猫,清醒过来还可以反悔要安稳;当野猫一时兴奋,它就成了家猫,清醒过来还可以反悔要自由;人生的轨迹不是一条直线,却像分子运动那样,没有规则的来来回回。二单元门旁边的小仓库,东西乱七八糟胡乱堆放在那里,我好像有看到你从里面慢慢走出来,再慢慢从我眼前消失。我去找你,去草坪,你曾经很爱窝在那里做属于你自己的梦。可是现在,只有绿的刺眼的草,蓬勃的长着,这个夏天她们似乎还没有记起你不曾来过。我去阳台,阳台晾着你最爱吃的小鱼干,你曾经爱偷偷跑去窝在筐里填你永远填不饱的肚子。可是阳台很静,鱼干发出潮湿的甜腥味,一点一点风干我寂静的顾盼。然后我就在这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两点,蹲在地上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骤然的心痛使我惊醒,梦里的眼泪就真的从脸上滑过,落在枕头上,开出一朵朵绝望的花。我的糯米,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很久很久了。三糯米是我的我第一只猫,浑身雪白,有一双可乐色的眼睛,可爱而没半点媚态。现在我总是在想,是不是我没有好好珍惜过她,是不是当她一时兴奋由野猫变成家猫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我无法给她足够的空间去放任她漂泊的性格。于是我们就成了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却互不干扰的两个存在,她很安静,安静到我常忽略到她的存在。她也曾跳到我的椅子上,伸出前爪向我召唤,我只是无动于衷的继续整理我的诗稿。我知道她那时一定很寂寞,或许就是从那时起,他开始清醒过来返悔要自由。我发现其实我自己才是一直不折不扣的野猫,自由了要安稳,安稳了要空间。假如那天我带她出去了,她也许就在那时离开我。可是如果时光倒流,即使我亲眼看到她离开的背影,我也不会阻拦。我只是把能想到的都给她,甚至给她找了一只血统纯正的波斯公猫来匹配她的幸福,可是她却爱上了一直黑眼睛的灰野猫。尽管他并不英俊端庄,却是另有一番王者气质,再看见他的那一刻,我的心里是慌乱的,哪怕一双睿智的眼,也永远无法洞察他的心,我不知道有了爱的她还会在我的世界里停留多久,我还心存侥幸的相信她并没有那样的向往自由。可她还是走了。我不知道是否还能再见到她,只是心里抽搐的疼,失去的那一刻我才明白我是深深爱着她的。从我收养她的那一刻起,她在我的生命里就注定无法被抹去。纵然我给了她太多的拘束和落寞,她留给我太多的无奈和忧伤,可有关糯米的一幕一幕,吃饭的样子,睡觉的样子,伸懒腰的样子,追逐毛线球的样子,她出门的背影,她可乐色的眼睛,那些有关她的一切一切,又凝聚成一根根丝线,缠缠绵绵绕住我的咽喉让我不能呼吸。于是那以后的午夜一点半,我都会准时醒来,面对我还未写完的诗集。我总觉得应该以某种方式纪念她,才能追悔那些梦里曾经留下的眼泪。情圣问我:你想念她吗?四无法压抑心中的思念我决定去找她,顺着曾经的道路,那个曾经的地点,糯米的三个孩子已经出世了。我并没有像预想那样出现在她面前,尽管那时我很寂寞,但我并不想让她陪着我一起寂寞。我想她会记得我的,就像,我还牵挂着她。五2009年夏天,一个午夜一点半,我的诗集还在写,她就在这时出现在我的窗前,她瘦了好多,这是她选择自由的悲哀:家猫平均可以活到十岁,而野猫有五年阳寿就不错了。我打开窗户,她不进来,风吹散了我的诗稿,有一页飞出窗外,糯米给叼了回来,动作已经失去了曾经的敏捷。我知道那时她已经快不行了,她只是想利用我们之间的残情为他的几个孩子讨一条活路。我关上窗,熄了灯躺在床上,我需要这样一段时间,擦去眼角的泪,呈现给她和她的孩子一张平静如昔的面容。那一夜我始终无法入睡,糯米明亮的眼睛就在窗外,这是多少次在我梦里出现的场景,当它真真切切的在我眼前发生,我却没有了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原来这种感觉只是在梦里才会近在咫尺,而现在,它似乎永远遥不可及。我好像是天快亮的时候才昏昏睡去,梦里大雨滂沱,无边无际的海水淹没头顶,寒冷到让人窒息,波涛迭涌,我无力沉沦其中。。。六醒来的时候是在刺目的阳光下,和昨晚的梦境形成温暖和寒冷的鲜明对比。糯米已经走了,我明白,她是永远的走了,但此刻我的心里却倏然平静了好多。打开窗户,我决定用微笑去迎接这三个阳光下的小生命。这一秒钟过后,我将以另一种方式去纪念和保留我和糯米一起走过的所有时光。七写到这里的时候,糯米的三个孩子都已经长大了,其中一只长得很像糯米,只是脖子上的毛还没有她妈妈的长。通身雪白的毛色,一双可乐色的眼睛,是那样似曾相识的存在。我叫她糖糖糖糖是只安静的猫,这一点和糯米很像,这一点好几次让我有种糯米还在的错觉,所以我愈发的爱她,至于另外两只,一只被弟弟带走,另一只留在我家,取名叮当。这是一只极帅气但没一刻消停的没心没肺的无敌公猫,他的吵闹足以让习惯了安静的我有种天崩地裂的感觉,我甚至怀疑他和糖糖是不是一个娘胎出来的,两只猫形成的巨大反差足以见得他们猫爸几乎疯狂的遗传基因。八如果日子这样一直平静下去,也许我会幸福的看着叮当和糖糖长大,可是偏偏我就没有这种幸福,或者说,偏偏我就是个不称职的主人,没有能力保护好自己的猫。就在我为期末考试奔忙的时候,家里来了个要我叫她姑姑的女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同样对她粗俗的行为和震天响的嗓门没有任何好感,但我依然礼貌的应允了她的存在,因为我从来不会想到,就是这个女人几乎彻底摧毁了我刚刚松下来的神经。她离开我家那天,我正在期末考场上,面对这本来很简单的试题,我始终无法静下心作答,我总有种不祥的预感,挥之不去。我拿着钥匙,手却一直抖个不停,以至于我好几次才成功打开那扇门。家里很静,静到我无法想象,叮当颓废的窝在墙角,糖糖?我的糖糖呢?九那个女人说家里有老鼠,就带走了一只猫,看似轻薄的礼物,其实是我和叮当的全世界。我不敢想象糖糖被那个粗俗的女人拎走时的样子,如果她有眼泪,一定会顺着她可乐色的眼睛里流出来,可惜她只是一只猫。躺在床上,我觉得自己也变成了糖糖,被任意主宰着命运,不顾溢满心中的绝望呐喊,在无数个午夜一点半,镌刻成笔下的文字,是肆意撕裂黑夜的火花。叮当此刻出奇的静,离开妹妹的心痛,忽然让他失去了曾经不可一世的霸气,而是把他心中最柔软的伤痛毫无掩饰的裸露在这落寞的黑夜里。我忽然觉得,我和叮当,好像风浪中找不到方向的两艘船,彼此紧紧依偎,去等待一个没有风浪的港湾。十我和叮当说,我想去找糖糖,只换来叮当大段的沉默。在姑姑家里,我没有见到我日夜思念的糖糖。我曾在车上设想了无数种可能,也算是做足了心理准备,可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糖糖因为不会抓老鼠,而姑姑为了剩下一只猫的口粮,我的糖糖,早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激动,后悔,愤怒,疯狂占据了我所有思想,我握紧了拳头,这个女人,她杀了我的糖糖,我恨不得下一秒就看见她倒在我的拳头下。可是最终我还是在这个强势的女人面前黯淡下去,我承认我很软弱,我只是想早点离开这个地方,或许我可以带走的还有糖糖安静的灵魂。十一叮当把我的书桌弄得很乱,可乐洒了一地。我告诉他糖糖没了,我说对不起叮当其实我也很难过。下一秒,我的手上多出了三道抓痕,隐隐的渗着血。叮当跑去了阳台,不再理我。糖糖不在了,他也许会选择做野猫,会选择离开我的。两年了,我满以为可以完成糯米的遗愿,尽管糯米不爱我,可是她对我有着极大的信任,如今我眼睁睁的看着这个世界上消失了糖糖的气息,我还以为我可以在糖糖身上弥补对糯米的爱,可是我错了。彼时是阳光灿烂的夏天,我依稀铭记着,草地上跃动的白色身影,纯洁而美好。有风吹来一阵阵花香,有蝴蝶和蜻蜓在蹁跹,有知了不知疲倦的鸣叫,还有我的诗集,和糖糖的身影揉碎成一个个远离现实的梦境。十二糖糖走了三个月了,我开始慢慢接受叮当,他依然很吵很闹,却始终没有离开我的意思,我也因此学会了许多,其实我们彼此都肩负着一个责任,为了这个责任,去消耗着彼此的自由。我开始慢慢了解叮当,我发现其实我们都活在一个世界里,每天一起happy一起crazy,一起听歌,一起看电视,叮当大多数时候都是很闹的,只有听到《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时才会安静下来。渐渐的我已经完全接受了这种无节制的吵闹。起码有叮当的日子,我也是快乐的。十三于是日子就走过了那段轰轰烈烈一点一点平淡了下来。我很愿意接受这种平淡,这样很好,可叮当不这样想,他似乎厌倦了这种生活,这是一定的。我从不允许叮当乱进我的房间,就响叮当不允许我乱动他的球一样。这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坐在桌前奋笔疾书,叮当就在这个时候进来了,他老老实实的蹲在我的凳子上,不乱动,也不叫。‘你想出去走走,对吗?’我放下笔,低头看他,心里倏然间想起糯米。他眼前一亮呢外面很热,地上有一点烫,不过还好,我的感觉还没有麻木,糖糖离开后,我是第一次带他出来,我安静的坐在树下,看他在草坪里乱跳,与蝴蝶嬉闹,叼着鱼片袋子,幸福的寻找剩余的一点鱼片渣。我就在他的快乐里努力的快乐着。阳光很浓,世界满地金黄。这一刻起,我已经深深爱上叮当,我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因为我知道,他终有一天会离开我,无论用什么方式,我只是不想给自己留下遗憾。我带他去朋友的party,带他去广场看跳舞,带他去公园拍照,带他去寺庙上香。就像所有的猫和爱猫的主人一样,我们在形影不离中默契的维护着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它在几次辗转周折中已经千疮百孔,也许再也经不起一次别离的摧残。十四几场秋雨过后,天气渐渐冷起来,一只老白猫就是在这个季节住进了单元楼道。来得时候还挺着圆鼓鼓的肚子,不到半个月孩子就掉了,以后很长时间,这种悲剧都持续上演着。清洁工一次一次的把她赶出楼道,我不知道她还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2011年11月11日,传说中的世纪光棍节,我和几个闺蜜和她们的猫咪high到很晚,我的叮当在一群乖巧可爱的猫咪中将王者气质暴露无疑。四岁的叮当无论是外形还是心理,都算得上是一只活力四射的青年公猫,可他并没有孩子,他从来没离开过我的身边。很晚很晚我带着叮当回家,楼道很黑,打开门时迎面撞上了两只莹亮的眼睛,我拧亮手电,是老白猫。我回家翻了件旧毛衣,在角落里围了个猫窝,老白猫钻进去,露出圆滚滚的肚子,她又有孩子了。出了趟远门回来,老白猫已经生完了,这次没有流产,一共四只,当我看见这四个小生命依偎在叮当怀里,我的心一颤。这是叮当的孩子。十五此后的日子随机恢复了平静,家猫和野猫之间,其实并没有太多太多的不同。叮当依旧活在我的世界,我们一起看无聊的电视剧,一集又一集,大致雷同的剧情没完没了的上演着,人类也不过如此,寂寞了要爱情,爱够了要自由,自由了要平静,平静了又要爱情。老白猫依旧生活在楼道的角落里,叮当每天都会去看她和孩子,我也常去给她们送些吃的喝的,老白猫的孩子就在半家猫半野猫的夹缝里,不谙世事的一天天长大。岁月静好,我却隐隐不安。十六清洁工不知什么时候拿走了她的一只孩子。叮当和老白猫,兀自在他们的世界里伤悲。这世界原就没有电视剧里的安稳,枪林弹雨下只有强者才能浴火重生,我们同样都不是,伤心的老白猫,她只能另谋他路,去庇护他孩子的余生。叮当也会去的,我明白。我们一如往常的吃饭、看电视、听歌,一起走街串巷,看天、看夕阳、看月亮。只是叮当这几天出奇的安静,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地方他已经有了深深地眷恋,我何尝不是?但我尊重他的决定,就像糯米对我,她尊重我,虽然她并不爱我。周六的晚上,叮当把食碗舔的很干净。我一直没动,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直到他走的那一刻,我回头,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电视里是李纹演唱的《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窗外正是如血的夕阳,我看见他带着她和孩子离开了。夕阳不管不顾的倾泻在他们身上,被朦胧的水雾绚成刺目的光。我多想他再回头看我一眼,至少让我相信他是爱我的,可是他没有。十七夜,潮湿的鼻子呼出一团团的黑,像油墨。只在远远的一角,描绘着淡淡的半个月亮,我渴望雨水吟唱的澄澈,冲淡这稀薄的寂静。以后的日子又属于我一个人了,一个人吃饭睡觉,一个人上学放学,似乎一切都那么平常普通,只是再也没有曾经的那些快乐与不快乐了。那样的全心全意,一辈子,只有一次,在我生命还很年轻的五年里,被消耗的一干二净。。记忆只剩下了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重新回到我的梦境。那个梦境中的糯米,安静的蹲在我的窗台,叼回我被风吹散的诗稿;那个梦境中的糖糖,被姑姑拎着脖子带走,而那一刻,我还在考场上奋笔疾书;那个梦境中的叮当,在阳光下追蝴蝶的雀跃,在夕阳下离开我的背影。那些梦境中的一切一切,就这样死在了2012年冬天,这个连呼吸都会结冰的季节。前几天抽时间看了看当初被弟弟带走那只猫,他也是糯米的孩子,叫咪咪。过着和所有家猫一样的日子,被喂得很胖很胖,陪着我的小弟弟,闹成一团。我只是看着,浅浅的微笑。十八在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听你我最爱的那首歌。泪,总是已不相信翻涌微笑的脸,忽然我感觉,你没走远。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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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彤·魔瞳(五十六)_1500字(玲……)“主人,你酱紫抛下一切去找主上是不是不好?”子钰这几日休养得当,早已将身子化成了一个少年模样,虽没了玉雪可爱的孩童气息,甚至显得略有些清瘦,穿上长衫的话,简直就像一个清寒的书生。不过,脸却依旧白皙,如同那傅粉何郎一般,多了些阴柔的气质,只是眉眼间,略有略无的狡黠抵了这一份阴柔。此刻,他身着一件和人间衣物式样接近的短式夹袄,姿态依旧骚包。火一样的发色和眸色,更加强了这样的印象。如果管彤玲在的话,一定会边咂嘴评价上一句:“妖孽!”与其比起来,莫溱溪低调多了,他穿的是真正的人间衣物,连衣料也是最普通的棉质。不像子钰,虽说式样没问题,但衣料不是凡尘的,就这样子下去,万一碰上识货的呢?他书眉略微皱起,久来的对于血烈的管辖,磨得他性子愈发沉稳起来,虽说少了一分邪魅气质,多了一分淡世清和,但举手投足间不时流露出的一股王霸之气,皱眉敛目间,都让人心寒。仿佛在他面前多站一会儿,都会不得好死千刀万剐。那样的寒气,轻易修炼不出来。就连子钰都时不时的被影响到。子钰身高较矮,还是有种萌萌哒感觉。他很不要命的摸了摸自家主人的头:“主人~~嗷嗷嗷,我问你问题你要回答啊。”瞬间寒气就包围了他,他顿时有种心底一紧的感觉。嘤嘤嘤嘤主人好凶。“主人……”可怜兮兮的表情换成了少年的脸,在莫溱溪眼里更加违和了。“主人你的呆毛太顽固了,你看,我手一拿下来他就翘起来。”莫溱溪姿态优雅的抚了抚额前的碎发,柔顺如丝,在他指尖盘绕一圈,哪儿来的呆毛。“再吵,留下。”自从管彤玲走后,主人就一直成了高冷冰,他一直都义务的释放着寒气,凶死了。要不是我阳光开朗心灵淳朴,早就扭曲了三观啊喂。我是根正苗红的好少年呢。似是洞察了他所思所想一般,莫溱溪难得的正眼看了他一眼。只一眼,子钰愣了好久没反应过来。“嘤嘤嘤……”眼看着莫溱溪穿过幽深的走廊,子钰不敢也不能跟上去。自家主人一定设了结界的,他才解不开。真是,防贼似的。下一秒,子钰的眼神幽远起来。不过,他的执念太重,思念太浓。怎么着也应该双方先冷静个几百年吧。这样,对谁都好。然后……然后自己早就修成正果可以光明正大风风光光的去见主上了啊。是吧。呼。莫溱溪在心里叹口气。谁来帮他收了这个妖孽。他其实早就想炼化这东西了,至少喋喋不休的性子得磨掉吧。再不成,直接弄成傀儡那样,也比现在这样听话吧。还附带自爆功能了呢。可是,这是管彤玲的东西,他舍不得。管彤玲以前用过,甚至是碰过的东西,他都好好的收了起来,安置在神殿狭长幽深的走廊里,最后的那一间禁忌的房间。虽然偏远,却从来不曾蒙尘。去尘隔音的阵法不值钱似的往上加。他不喜别人触碰她的东西。在她的衣柜里,还挂着她少时穿着的白纱裙,轻薄透明的蕾丝,缠绕妆点着裙摆,或是层层叠叠的蓬蓬裙,或是颀长修身的袍衫,亦或是轻软飘逸的襦裙,颜色是清一色的纯白。莫溱溪想象不到,管彤玲穿着这些衣服在神殿的草地上漫步的样子,那会有多美?软风拂过的时候,裙裾如水般转圜飞扬,宛如在她脚边挽出一个漂亮的浪花,抽出了长长的冰丝。他想象不到啊。管彤玲,这里有那么多回忆,这些物事,都是你的。我都为你准备着。你就这样走了么?割舍太容易了。你放好心,就算你忘了一切,那也没有关系。我不会让你记着痛苦的。我会重新把你追回来,然后,亲眼看着你穿上这纱裙,长发飘扬的样子。不对,我还可以把那样的长发挽成发髻,再戴上绢花和珠纱。那么多的花草,都是你喜欢的,我在湖心建造了一个小小的浮岛,上面有禁制,那里是你的专属地。我亲手在那里载满了奇花异草。若是你回来了,定能花开不绝,万年长青,香风四溢。想到花,他脑海里又浮现出管彤当时撕碎了幽覃仙花并吞入腹中的景象。只怪那三日,不可说。玲……PS:我打出玲这个字眼的时候满心满眼的怪怪!!!玲你看到这段没有!!!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重要的事用三个标点符号~)初二:江清欢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