蓦然之间的一种心疼
不结婚,会有形面上的痛苦;结婚,会有形面下的烦恼。
克尔凯郭尔:女人的嫁妆是争吵。
从一方面看,争吵是平庸婚姻生活的礼物;而有时候,它也许是身心安逸所必须付出代价。
为什么女人欣赏一个男人的才华是正当的,而喜欢一个男人的财富却会招人逅病?
因为,就像在音乐会上,欣赏琵琶清音的人,终归比只喜欢盯着那架琵琶看的人要正常。
欣赏与占有是两回事。
男人对于女人也一样。抱着欣赏的眼光,美就呈现,并且能长久地逗留于心;只有占有的念头,占有之后味同嚼蜡,很快又会去寻找下一个猎物。
一些人对于数量有所迷恋,似乎“拥有”多份感情,自己的人生就越丰富。这些人有一种感情上的“收藏痞”,可是每一份精心的收藏都会让自己背上债务。这些人大概也有一种颇为古老的“垦荒癖”,喜欢在土地上到处插上自己的旗帜,可是跑得太远,马都累死了,还是找不到自己的家。
真正的收藏家都知道,数量是价值的大敌。所以越是独一份越显得珍贵。
感情也不是互相辉映的,而是彼此覆盖和遮蔽的。所以越专一越鲜亮。
吵架是一种激情。来于这样的激情,吵架的夫妻对于共同生活仍然存有希望和信心。尤其是,他们还有对于“语言”的基本信任。
吵架意味着两个人没有放弃和绝望,还抱着改变对方或改变相处方式的念头。吵架固然耗费时间、精力、感情和心力,但仍远为了维护自己心目中的“应该”而绞尽脑汁,而锻词炼句,是不死心。
死心的人,首先是根本不再相信“语言”还能说清楚什么,还能解决什么。他们懒得吵,甚至懒得说话,早已没有一点对于生活和语言的激情。既然不相信语言,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沉默。沉默是一种惩罚性的暴力,惩罚他人也惩罚自己。当然,也有语言的暴力,最等而下之者是身体暴力,那都是语言无能(失去信心或无力表达的结果。
所以,不吵架有可能是和谐,更可能是一种倦怠。
冲突之后的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
女人与男人相处,在赞美时彼此更需要雪中送炭;而非精上添花;在冲突时应该釜底抽薪,而不是火上浇油。
女人们说:女人是需要哄(爱)的。
男人们说:你也得值得让我哄(爱)。
话说到这里基本上也就卡死了。女人说男人不宽容,不像个男人;男人说女人不可爱,唤不起内心的爱意。双方都是专制主义者,而且都比较自私。一个”需要“就成为无条件的绝对命令。一个“值得”则可以把一切问题推想对方自身。
那就互相咬吧,咬得遍体鳞伤,咬得图穷匕见。几乎是丧心病狂,句句狠话都想击中要害,一字一条痕,一句一掌血。人的缺陷和愚蠢全表现为这里的“聪明”,但似乎谁都无法挣脱,除非有大智慧。
大智慧就是蓦然之间的一种心疼。心疼爱人,也心疼自己。不要把对方逼成泼妇或恶人。
宽容还是苛刻,温柔还是僵硬,常在一念之间。
一个有灵性的女人,心中有一汪清泉的女人,必定是能令人产生非常和之感
的。赞美非常到位,批评也是温婉平和,都让人赶到极其舒服。
所谓胸有清泉,就是各种情绪都能在心里流转、回旋、净化一遍。既能自净,又能感化他人;既能去污,又能去火。从其形象、语言中,流溢出来的必是清爽、温婉、WEI
籍的感觉。
聪明的人必定也是柔和的人,很懂得以柔克刚之道。而最有价值的柔和恰恰应表现在最上火的时候。刚强的拳头,往往驯服于最纤美的手指。
如果冲突不可避免,那么眼泪有时候未必是坏事。尤其对于女人来说。
眼泪是生命力的表现,眼泪的枯竭常常意味着心死,意味着感官的钝化、硬化和老化。只要生命还有希冀,眼泪就会流淌,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的时候。
眼泪是女人灵性的表现,是从一汪清泉中汩汩而出。它可以是一种温柔的提醒,一个善意的告戒,一点淡淡的哀怨,一次不着痕迹的责备。
眼泪也是女人的性感。常会因感动而湿润、而流泪者,说明其身心都善于感受和体味外物。
只有过于自怜的眼泪才会让反感。
男人与男人之间的语言交锋,是逞才或炫耀的方式。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话语冲突,是比赛刻薄的过程。
男人与女人之间失去理性的吵架,有可能是一项共同把至智商降低到最低点的活动。
逻辑也许是世界上最笨拙的东西。它是男人发明的,也应该只适用于男人之间。
逻辑就像横亘于身体之外的一个强硬之物,它永远都无法做到体贴入微。
男人用身心之外的逻辑去对付女人的感觉,注定是要失败的。
女人是听觉动物,男人是视觉动物。所以男人知道用甜言蜜语让女人沉醉,而女人善于乔装打扮给男人欣赏。没有爱,对于男人来说就是懒得说话,不再注视;对于女人来说就是懒得化妆,不再倾听。
美不美,男人看了以后才知道;好不好,女人听了以后才清楚。
从一个表情,男人能发现女人的心思;从电话里的一句话,女人能察觉他是否还爱自己。
男人有视觉上的贪婪,上街见到美女就要看,也因此喜新厌旧。女人有听觉上的贪婪,总是不停地要男人对她说那三个字。谁对她说好听的话就心中切喜,甚至脸有红晕,回家以后还会细细回味。听好话是女人容颜最好的滋补品。
流行的歌词大多是写给女人听的,女人也最容易成为痴心的歌迷。荀子说,音乐,其化人也速,其入人也深。
视觉得到的多是有形的表象,抵达大脑,可以用语言表述。听觉所获得的是一种感觉,弥漫于身体,存放于心田,难以言表,只能通过身体自身来“言说”。听到抒情的音乐或甘美的言辞,会有欢快的跳跃、多情的摇曳、激情的颤抖、幸福的柔软、甜蜜的融化,甚至还有情不自禁的湿润,烛光点点,泪光荧荧。
继续说视觉和听觉。看,是主动的出击;听,是被动的接受。所以基本是被侵洛。所以基本上总是难追女。
在受到惊吓时,男人睁大眼睛,女人闭上眼睛。
在陶醉于美色时,男人睁大眼睛;在陶醉于甘词辞时,女人闭上眼睛。
视觉诉诸较强的理性、知性,听觉则更倾向于感性,更不具有可靠性。视觉与阳光相拌相生,sight与 light携手同行。而听觉,甚至有相当一部分需要藏匿在黑暗中。所以女人更容易被骗,因为欺骗主要是靠语言完成,无论是情场骗子的甜言蜜语,还是人口骗子的花言巧语。天下女人在这点上都差不多,不管她是农村妇女,还是女研究生。
“听”能使二者无间的融合,而“看”会使双方分开、疏离、对象化。声音渗入每一个毛孔,视线则始终游离在外,峻巡不止。
男人应该在音乐中求爱;女人应该在烛光下示爱。
听觉发达的时候,只需要耳语般的低声呢喃,叹息般的娓娓而谈,需要性感如叹息的音乐。当然,暗淡的灯光恰到好处,理性的光亮太强无助于爱情的含蓄迷蒙。
所以,最有情调的场景永远都是;烛光下,音乐在流淌。
或者,对着美景,忘情地说“我爱你”。
女人的美,要让男人看见。
男人的爱,要让女人听见。
小羊学本领
看图写话
小羊学本领
实验二校二年级
赵一鸣
一天早上,在一个大草原上,有许多座山,山前有绿绿的青草,草地上还长着五光十色的花儿。
山羊爸爸和小羊乖乖去爷爷家。在路上,山羊爸爸回过头来,对小羊说怎样对付狼的办法。小羊把山羊爸爸的话都记在脑子里。
忽然,有一只饿了三天的狼,凶恶地说:“今天你们就当我的美餐吧!”小羊一听,就用角把狼撞到了。
山羊爸爸对小羊说:“你真聪明,这么快就学会了本领。”小羊听了山羊爸爸在夸奖自己,高兴得笑了。
指导教师
崔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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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让是一种美德“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小白兔灵灵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走在放学的路上。突然,天空乌云密布,看样子是谁把太阳公公惹哭了,灵灵看着黑黑的天空,一路小跑起来,不知不觉来到了一条小河边。这条小河流得很急,河的上面只有一个独木桥,桥很窄,大概只能够灵灵一个人走。灵灵二话没说,刚准备抬脚上桥,就看见对面出现了两个身影。哦,是猴子小小的和他的父亲啊,灵灵矛盾了,是让他们先过呢!还是自己先走呢?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先走,因为要先来后到啊!接着,就准备上桥。随后,小小父子也到了对面,小小的父亲背上背着两筐鼓鼓囊囊的东西,步履蹒跚,表情很吃力,看到灵灵要过桥,便停下了脚步。灵灵“刷”地红了脸,感觉很是过意不去,但看到这乌溜溜的天空,又看自己崭新的粉红色的书包,她可不想上学第一天就把书包弄湿,于是,咬着牙就准备上桥。小小的父子还在那里等。灵灵走了几步,看见小小的父亲好像在朝她笑,慈祥的笑,理解的笑还是宽容的笑?总之,灵灵不由地停下了脚步,转身回到桥边,并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小小的父亲好像愣了一下,笑容更灿烂了,缓缓地走向灵灵,小小又蹦又跳地跟在后面。猴子父子来到了灵灵的面前,轻轻地用大手来回抚摸着小兔灵灵的头。灵灵看着父子俩的背影,笑了……当灵灵反应过来,抬头看看天空,咦?乌云去哪儿?难道太阳公公不哭了?算了,灵灵一边哼着《我是一个好小孩》,一边走上了桥。谦让,使自己快乐,更使别人快乐。500字 五年级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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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作文仲夏苦忆短,开轩纳夜凉——杜甫 《夏夜叹》浅时光,深记忆。小时候,乡下,夏日的夜晚总是那么恬静、平和。每每回想起来,就像一块绿丝绸铺在记忆里,爽滑、清凉、安谧,使我怀恋到心疼。惬意的夏夜从傍晚的晚餐开始。奶奶同邻居家合打了一口水井,井水的好处是冬暖夏凉。奶奶在黄昏时便用尼龙网兜装上一、两瓶啤酒和一个西瓜,往装了一桶井水的铁皮水桶里一扔,任它吊上一两个小时。当啤酒拿出来时,瓶子上全是细细密密的水珠,用手一擦立马又洇的细细密密的,我知道这啤酒是奶奶为下地干农活的爷爷准备的,而我,常常贪念啤酒打开倒入杯子里时那喷涌的泡沫,啐上一小口,白花花的气泡让我有着漫步云端的感觉。我猜想,劳累一天的爷爷喝着凉爽的啤酒,吃着奶奶亲手做的下酒小菜,应该是他每天最幸福的期待了。忙完农活回来的爷爷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拿上接了自来水的软管把院子里外冲了个遍,冲过凉的院子和院外感觉特别的凉爽,没有了午后的炙热。晚饭时,恰巧是蚊子出来唱歌跳舞的大好时机,它们一个个都非常猖狂,我和弟弟在身上喷了许多花露水和防蚊液都没能幸免。奶奶看我们不停的捞着又痒又痛的双腿,便给我们找了长裤穿上,,我和弟弟将打满井水的桶拉到院子里,将手臂伸进水桶,井水漫过肘腕,我肆意的享受着钻进毛孔里的每一滴清凉和舒爽。奶奶看到我这么做,总是要凶我,说小孩子不能玩井水,以后会关节疼。吃晚饭后,我便迫不及待地要吃西瓜,我挑上一瓣红里透粉的西瓜塞进嘴里,甚是拔凉拔凉的,那感觉就像第一次吃了夏日里的冰棍,嘴巴吃得滋溜滋溜地响,奶奶眯着眼睛看着我的吃相,感觉就像她自己吃着一样,时不时的用毛巾帮我和弟弟擦擦嘴巴,溺爱之情全在眼里。最是自在、热闹的是晚饭后,庄上的人们都开始聚集起来、纳凉、闲聊。酒足饭饱他们手拿着蒲扇,一路走着,边说话边摇着扇拍打着手臂和腿弯。因为爷爷奶奶的人缘极好,且又是靠在路边,所以大家大多爱在我们家门前转悠、闲聊。想来这也是农村人一天最悠闲的时刻吧。奶奶洗完锅碗忙招呼他们来小院聊聊,并让我搬出家里所有的小板凳和小椅子,他们一边闲话着家常一边逗趣着我,看着我一个一个的搬,还不时的撩一下我,偶尔我会搬的很勤快,偶尔也发点小脾气。他们聊天说地,谈论着谁谁家的女儿找了好的婆家,也或找了什么样的对象,一会儿又嘀咕谁家的两口子吵架斗嘴,聊得最多是庄子上的赵老太他们家,说赵老太挺可怜的经常和儿媳妇吵架,八十多的人经常坐在家门口哭哭啼啼的,向每个路过的人哭诉儿子凶她、媳妇骂她,还经常不给饭给她吃,而奶奶们的说法各有不同,有的人感叹到,说什么人老了,不能动了,不值钱了。也有的奶奶们说,弄成这样也怪赵老太自己,经常疑神疑鬼的,说儿媳妇给她吃变味的饭菜,给她喝不烧开的开水;什么衣服洗不干净之类的······而我奶奶说可能是年岁大了,想让儿女们多关心照顾她,找找存在感罢了,我也亲眼所见她家儿女没有那么可怕,懵懵懂懂中我觉得也许我奶奶是对的。赵老太可能和我们小孩子一样,爱粘人、寻求重视罢了。我一遍又一遍念着奶奶教的歌谣:“梭子星、扁担心、扁担头上七颗星······”夜渐深去,我不知不觉在奶奶的摇扇和她们家长里短的闲聊中香甜入梦.童年,夏日的风物人情,近得仿佛清晰如昨,又仿佛遥远得像上辈子。我知道,那些夏夜就像童年一样回不来,曾经一度觉得永远也不会过去的时光,就这样轻巧地流逝于指尖,只剩下我久久的怅然和心疼。“梭子星、扁担心,扁担头上七颗星······”奶奶教我的童谣依稀在耳边回响,心房忽然溢满了疼痛。奶奶,我想你了,亦如想起了那恬静、平和的夏夜。——后记1200字以上 初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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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然,回首我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变得如此不愿相信现实。有你的那段光阴已从指缝间流逝,只留下在脑海中时时浮现你的微笑,却成了我赖以生存的回忆。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韩小莫【壹】那是偶然,还是必然?在无人的天街上相撞。韩小莫揉揉额头,“对不起……”空气似乎是冷的凝结了,那少年有些怔住的看着韩小莫青红的额头,是因为相撞的外伤,还是因为……韩小莫的眼睛里流露出几分空洞的无奈,在冰一样凝结了的空气里,有种让人想一把抱进怀中的冲动。“你没事吧……真是抱歉……”韩小莫看到少年面无表情的表情,连忙不停道歉,“你……”少年什么也没说的走了,准确地说,是跑了。“喂……怎么这样啊,什么也没说,撞了人就走……”韩小莫嘀咕着揉揉额头,继续漫无目的地游行。【贰】韩小莫坐在教室里吮吸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阳光从窗户里钻进来,照射在讲台的那盆君子兰上,刚经过洗礼的绿叶折射出阳光微弱的光。在韩小莫的课桌上,那么微弱,却那么温暖。“铛——”上课的铃声无力的敲着,班主任戴着一副高度数粗框眼镜走进教室,还带了一位新同学。“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班主任将手搭在那人的肩膀上,“他叫冷言,从圣婴转来,以后大家互相帮助。冷言同学,请自我介绍一下吧。”“我该说的你都说了,还做什么自我介绍。”那个叫冷言的拨开班主任的手,冷冷的丢下一句话,巡视了教室一圈,然后走向韩小莫。“这里有个空位,我就坐这儿了。”冷言将那个估计什么也没装的书包丢在韩小莫后面的位置上。“好吧。下面我们开始上课。”老师有点反常地妥协了,“下面请将课本翻到第102页。”【叁】韩小莫无力地翻着课本,突然从后面飞来一字条,韩小莫有些措手不及地打开了:“我喜欢你”“同学,这玩笑一点都不好笑。”韩小莫漫不经心地写完纸条又扔向后面。后面又飞来了纸条,韩小莫有点不耐烦地喃喃自语,“这人到底想干嘛?”“你还记得那天在天街上吗?”“天街?”【肆】韩小莫坐在草地上吮吸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听冷言讲述曾经地那些故事。“我是冷启元的儿子。从小到大,我都过着被捧在手心里的生活,家里的佣人每天围着我团团转,我从来就不用去为任何事烦恼,因为每件事都会有人帮我打点好一切。”“哇,原来你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啊,好羡慕你啊……”韩小莫白痴似地望着天空无限幻想。“你懂什么!”冷言修长的手指砸在韩小莫头上,“我不知道他们说的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为了敷衍……那天,我和他吵架了……你眼神里的那些无奈,让我看到了自己的狼狈,也让我第一次有了想要保护别人的感觉……”“所以,你认为这就是喜欢吗?可是,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个学校的?”“笨蛋,你忘了啊?你穿着校服呢!”“哦……”韩小莫继续喝奶茶。【伍】“你们想干什么?”韩小莫被一堆人包围住,瘦弱的身子不知该藏到哪里。“小妞,长的还不错嘛。”一流氓走向前来企图想占小莫便宜。“滚开!”冷言不知突然从哪儿钻出来,将小莫挡在背后,“你们想干什么?”“关你什么事?”那流氓将冷言推开,“别碍爷做事。不然,后果自负啊……”“小莫,走!”冷言拉起小莫的手,想要闯出人群。“站住!我说你们可以走了吗?”“喂,警察局吗?”冷言拿起手机,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这里有人企图绑架……”话音未落,雨点般的拳头已经落在冷言身上,一群人一拥而上,将小莫挤开,冷言被流氓围住群殴。“冷言!”小莫拉开一个流氓,想要救出冷言,却无能为力。“来人啊!救人啊……”小莫哭出来了,“冷言!”【六】冷言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病房里呛鼻的药味,让病房里空气凝住了。“冷言,对不起……都是因为我……”小莫大哭着,“都是因为我……”“小莫。你哭的样子好丑啊!”冷言无力的发出声音,伤口的疼痛让语调变得颤抖了,“小莫,他让我转学了吧。呵,真是可笑,只有我快死了他才会注意到我!小莫,以后好好照顾自己……”【后】那是友情还是爱情,蓦然回首,为什么我还是不愿面对?往昔的日子我不会忘记,当我累了的时候,我会回首看那段有你的日子,那段被你保护的日子。我会坚强。我会记得。蓦然,回首。——韩小莫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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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然回首夏天的假期,大家更喜欢去海滩,大梅沙也是如此。从早上六点开始,太阳就慢慢地从海平线爬起来,格外照顾这片胜地,美丽的海星和贝壳舒服地躺在像棉被一样的沙滩上,海浪悠然地弹奏大自然的乐曲。那时,她还小,出现在这里。天真的眼睛和大自然的风景,尽管美丽不能永恒,但是这一刻可以尽情享受。沙滩上的小脚丫,第一个是她的,第二个是我的,最后交织在一起。朝阳的光辉披在我们身上,整个海滩只有我们两个人。她身材娇小,长发及腰,风吹飘动,明眸皓齿,可惜……看上去不怎么开心。伫立了些许,她把眺望大海的眼光转向我,讷讷地说:“请问你也是来许愿的吗?”“许愿?”“听妈妈说,把最真诚的心愿告诉大自然,愿望就会实现了。”“你许了什么愿望?”“不告诉你,说出来就不灵了。”“我叫书羽,你叫什么?”“也不告诉你。不过……下次见面可能会告诉你哦。”她的神情,在我的眼里,像是没有翅膀天使,带来人间温暖;在她的眼里,我是什么?我很想问,但是后来太阳越来越高,人也越来越多,她逐渐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在大家享受假期的欢声笑语中,我也离开了。若干年后,我的年纪越来越大,身材越来越高,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人,见过各种各样的事。只是那一次情窦初开,始终不忘。她的神情化作一团白色的火苗在我心里燃烧。每当看见太阳从海平线升起,我就会想:一个人在海滩吹着风玩沙子的小女孩现在长什么样了?我当然知道相遇概率很小,而且见着也认不出来。因此我保持理智的头脑,努力读书,用知识之泉来熄灭这火焰。考入重点中学后,开始学习古诗词,发现文人侠客笔下有不少爱情故事。如,苏轼“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说的不正是多情的少年和稚嫩的少女,早年的东坡先生是不是也偷偷喜欢过一个女孩?想到这里我不禁笑起来。再如,辛弃疾“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作者在找谁呢?蓦然回首,原来你和我一样习惯了独处,习惯了在角落静静地思索。然而找到后立刻收笔了,接下来的情景留给每一个读者肆意想象。我想,文学家的爱情观一定非常别致,哀伤得让人可惜、文雅得叫人羡慕。放学后,我和同桌留下来值日。我同桌叫贾楚,比我大一岁,但是性格像女生柔弱,而且是娃娃音。虽然放学了,但是有不少人留下来自习,一有不懂的难题就跑来问我。这样就好像是贾楚一个人在值日,不过他从不抱怨。有这样的同桌,我很感激。不过我不比他闲,有的同学自习到很晚,我自然也走不开身。大人们可能不太会理解,我们这么努力是为了什么?每个人答案不一样,而我的答案是:为了更清楚地认识世界,而能够读懂这些的就是知识。回家后,贾楚打来了一个电话,说明天礼拜天一起去大梅沙吧。我马上答应了,很久没去玩了。晚上我把所有的科目学习完毕,然后躺在床上幻想明天去海滩的情景,不久就进入梦乡了。第二天,为了看到太阳从海平面出现的一瞬间,我很早就爬下床了。家里人睡着还正香,我小心翼翼打开门走向去大梅沙的道路。到那里之后,我发现有人比我还早,是一个女生,而且……她在哭。我不敢惊扰她,在二十米外看着。我想,她会不会是……在许愿。后来她注意到我了,然后把眼泪擦干。这时候我才走上去,她静静地站在那里,我们都没有说话,这时太阳悄悄爬上来,温暖这世态红尘。也许是因为这曙光,她开口了:“你也在等人吗?”“是,我等我同学来。你在等谁?”“我在等我的童年,但是它一直都不来。”“把你的心愿告诉大自然,愿望就会实现了。”“啊,莫非你是书羽?”“嗯,我就是。”这时,贾楚也来了。原来这女孩是贾楚的妹妹,叫健纯。几年前,他们的母亲得了不治之症,年幼的健纯来到海边祈祷母亲早日康复,但是没有如愿。兄妹俩从此没了母亲,虽然父亲有经济条件养活他们,但是有妈妈陪伴的童年时光一去不复返。贾楚问,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健纯说,因为妈妈寄托给我的心愿。我说,因为美丽的风景和这一路阳光,生命或许短暂,但是绝不平庸。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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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然回首夏天来过之后是冬至未至的季节,在中国的最北方应该是漫天飞舞的大雪吧。我开始怀念,开始怀念那个曾经让我一遍一遍数落的夏天,即使虫鸟飞鸣,即使有些烦躁不安,却的确温暖,的确阳光明媚。我有很多很多的嗜好,喜欢睡觉,喜欢写字,喜欢看动画,喜欢滑冰,喜欢在雨中在公路上奔跑,喜欢对着刺眼的阳光微笑,喜欢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喝咖啡,喜欢在没有东西的房间里看着墙壁,看着自己内心大片大片的空白。他们总说,你很神秘,你很孤僻,你很荒唐,你很疯狂,你很热血,你很孤单。无论相辅相成,无论是否矛盾,不可否认他们是对的,他们洞悉着我最软弱最隐藏的地方。我想我还是太单纯,单纯到不会伪装自己,尽管我认为我不单纯,但我不得不面对事实。我还是很快乐的,我有着别人永远理解不了的微笑,有着别人永远看不透的想法,有着别人永远理解不了的疯狂,有着别人永远没有听过的荒唐,有着别人永远不会拥有的固执。我想要自由自在的飞翔,所以我曾经抛弃一切的“离家出走”,我想拥有蓝色的海,蓝色的天,哆啦a梦的口袋。所以我放下一切去寻找。我想我也很悲哀,我有着别人永远没有的童年噩梦,有着被别人永远不知道的故事,有着别人永远没办法体会的体会。我喜欢曾轶可《就是不忐忑》里面的一句话:世界末日又怎样,天塌下来又怎样,你不爱我又怎么样,我就是不忐忑。我不是心如止水的孩子,我很容易被人鼓动,很容易去选择喜欢不喜欢,很容易分辨相信与不相信,很容易受伤,很容易记得,很容易很多很多事情,这句歌词可以欺骗容易相信欺骗的我,它会给我大大的勇气,会给我大大的信心,让我幼稚的相信我什么都可以不怕,什么都可以承受。“世界末日”“天塌下来”也没有关系,多好。我不淡薄不宁静,但我也希望自己变成一个乖孩子,可是乖孩子很虚伪,虚伪的去乖,虚伪的言辞,虚伪的动作。我讨厌虚伪,总之一切一切都注定我与“乖孩子”这三个字无缘相对。非要我虚伪的话吧,不如让我去死,因为就算不去死,我也会被虚伪的自己恶心而死掉的。因此我还是按照我的方式生活着,挣扎着,执着的。我挺得意,得意出生在这个黑暗的世界,却始终没有被同化掉,没有被扼杀掉。我还可以开心的笑,开心的哭,难过的笑,难过的哭。我这算无病呻吟吗,我不知道。这可能顶多算是呻吟吧,但是我是有病的,我有妄想症,有最大胆的行为,最肆无忌惮的言辞,这算是有病呻吟吧。每一天,我都要坐公交车,坐着流淌青春的车,我总是在车上听歌,听着我熟悉又遥远的旋律。我依恋着那种熟悉的声音,从小学开始我就依恋了周杰伦,曾经疯狂的买他的专辑,他的海报,耳边萦绕的是他那模糊青涩的声音,可是十年过去了,我还是那样依旧的坚守着的疯狂。那个原本在阳光下桀骜的大男孩,那个在某个夏天拿着大提琴流淌过山川流淌过云层流淌过时间缝隙的男孩,而现在他穿过山川,穿过云层,穿过时间的缝隙,愈发的成熟,愈发的遥远,愈发的温暖。我也经意的依赖擦肩而过的风景,思绪不停的转动。单薄的青春就这样如淅淅沥沥的清泉从时间的缝隙尘世的缝隙那样毫不留情的渗出来。阳光洒落在肩头的时候,我伸出双手想要留住那寸间的温暖,可是我什么都抓不住,什么也留不下,就像青春一样,尽管我那么努力,那样挣扎,却仍旧什么都抓不住,什么都留不下。大人们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在考试之前的那个夜晚我的灵感我的思绪会让我在纸上不停的划过痕迹,我的思绪如浪奔如泉涌如电如风如电闪如雷鸣。因为一种压抑的气息如浪奔如泉涌如风如闪电如雷鸣透着神秘的微笑向我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如同一场盛大华丽的葬礼,使我绝望,使我厌弃。多数我是安静的,安静的可以听到指尖擦过滴滴答答的沧桑岁月,我习惯把其他的人称为孩子,我也还是个孩子。不免显得有些老道了,当特殊的环境特殊的境地,我唐僧的给那些孩子聆听分析建议。自己有特殊的环境特殊的境地,却找不到方向找不到距离找不到我条条理理的建议。我才感到我还是个孩子,没错,是个孩子。我有着孩子般火热的心,有着孩子般的言语,单单没有孩子阳光明媚。我的阳光明媚像是遗落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孤单的存在,从不出现,也从不离开。绝不认输的我也会不得不相信有命运的存在,我固执挣脱捆锁住的双手,拼命拼命的冲破的铁链,冲破厚厚的茧,梦想着飞过蓝天,飞过山谷,飞过白云,飞过大海,飞过许多许多美丽的地方,有着美丽的故事,美丽的神话,美丽的人儿的地方。梦想着抛下亲情,抛下友情,抛下金钱,抛下这里所有的繁华,去那山间去那地方安静的度过我所有的岁月年华。有一天蓦然回首,我发现那个地方叫青春,那个人儿叫梦。不过是青春的一场梦而已,仅此而已。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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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间的光阴那一年夏天,地上有很多蝴蝶的尸体,一具一具朝生暮死的生灵。我深信它们欢然经历了绚烂无比的、转瞬即逝的天长地久。“十七,你相信世界上有火鸟吗?”那已经是好几天前我问十七的问题。那时我坐在教室的倒数第二排,出神地望着室外自由的阳光、暖风、嘈杂又令人心安的蝉鸣。好像这些不可名状的东西,我真的可以用肉眼看见一样。“傻子你漫画看多了啊!”十七拿起他手里的《天体测量学》狠狠地拍了一下我的头。教授抬眼看了一下我们这边。我回头用责怪的眼神看了一眼十七。下一秒,我回味了一下十七的答案,突然觉得我们不在一个世界了。从小到大,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我和十七,那么远。“那你觉得永生怎么样?”我又很小声地追问了一句。十七目视前方,没有立刻回答我。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思考。“北川!”教授突然喊我名字,然后问我,“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什么问题?我不知道!我求救地看了一眼十七,他把书移到我桌前,然后指了指答案所在。算是救我一命。我不想期末被教授当掉。那一天我一直在思忖、徘徊,有好几度,我都险些对十七和盘托出。从小到大,我没有什么事瞒过十七。看见他我总是会滔滔不绝直到把自己掏光。但那一天,我却最终没有说出口。那是我有生以来,在十七面前的第一个秘密,也是最后一个。因为我答应了那个人,我不会对任何人说。事情发生在暑假里的一个傍晚。那天我刚去十七那儿淘完漫画,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突然觉得身后有一个人跟着我。我有些害怕,甚至不敢在书包里翻手机。我有些后悔没让十七送我。惊慌失措之间,身后的人居然一个箭步拦在我的面前。是个很高的男子。令我松了一口气的是,他看起来十分面善。并且细看之下,他的眼神之中,流露出一股温和的情感。他说:“北川。”开口第一句话遍把我震住。我飞快地在脑海里思考,我认识这个人吗?不认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想我可以肯定自己不认识他。男子迟疑了一下,回答道:“我从200多年后而来。”听到这答案,我心里一惊。有一秒钟,我居然对这件荒谬的事情将信将疑。但很快我判断对方不是妄想狂就是智力受损。但他如何知道我的名字?很多想法一时间窜入脑海,以至我无法指挥自己说话。男子显然看出我的迟疑,为了打消我的疑虑,他说出许多我的事情:“你喜欢金色,喜欢摇滚,喜欢猫,喜欢夏天,因为夏天可以看见很多的星星……”“停停停!”我急忙制止他。这有些恐怖。某一天你的生活里突然闯进一个陌生人,而他对你的喜好了若指掌。“我相信你,但你找我什么事?”我试图让自己单纯一点,暂时选择相信被告知的一切。男子停滞了一下,他先做了个自我介绍:“我叫武平。”“嗯。”我对他的名字并无太大兴趣,我催促他,“你找我什么事?武平先生。”武平闻言微微一笑,似乎有种别来无恙的气息,他说:“有事想请你帮忙。你听说过火鸟吗?”“火鸟?”我心想,那不是我刚去十七家收刮的漫画吗?“嗯。”武平说,“一种生生不灭的鸟,每隔一百年便会浴火重生。人类如果饮下它的血,便能永生不死。”“永生?!”我忍不住略带嘲笑的口吻重复那两个字。“你不信?”武平面对我的轻蔑有些焦急。我没有做声。我常常觉得,永生是一件又冷漠、又残忍的事情。在伟大的不朽面前,我们以为珍贵的爱,或者恨,都会变成不值一提的东西。我们难以跨越的关卡会变成小菜一碟;我们打算铭记在心的回忆,终会在不知不觉间忘记。在那些得以永存的生灵看来,我们这些为爱为恨为曾经拥有欲罢不能的芸芸众生,简直就是一群可爱的蠢货。但又如何呢?“我常常觉得,永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说。武平听见我的答案,面露一丝震惊。那一双眼睛里,有一种很凝重的东西,但我不知道是什么。他对我说:“北川,不管你信不信,确实有人拥有着可以令人长生的火鸟之血,它最后出现的时间是这个年代,而我需要找到它。”我有些懵,我问:“言下之意?”“我需要你的帮忙。”武平非常认真地看着我说。我想他既不是妄想狂,也没有智力损伤。“为什么是我?”我问。“因为我知道你在20岁的时候会失去记忆。”武平说,“这对你对我都是个再好不过的有利条件。”而那一年,我刚好20岁。凤家篇我喜欢一个女孩,那是在我21岁末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的。那时她20岁,她的名字叫北川。她是个喜欢看星星的女孩。她曾经异想天开地问我:“十七,你说,会不会有一颗转动的恒星,是整个宇宙的发条?”当时我非常不屑地告诉她:“按照目前的科学水平进行论证下,不是,也不可能是。”她就会习惯性地冲我翻白眼。她总是偏执地相信,她那些伟大的猜想,不是我这种“凡人”可以理解的。大学时代,她还真的考上了天文学系。莫名其妙的是,我居然、依然是她的同学。“十七,我说你干嘛总跟着我?”北川曾经挺厚颜无耻地问我,“你是不是暗恋我?”当时我顺手操起一本书砸在她的头上,一点也不手软。我说:“少做梦!”真的。我从来没想过我喜欢这个女孩。我一直嫌她非常黏糊,想法非常多,话非常多。从小到大,她无论什么样的事情都爱向我汇报。我似乎不知不觉成了她的忏悔机器兼垃圾桶。但我,却有一个不能告诉她的秘密。北川第一次到我家来玩,是她好死赖活求了半天,我才答应的。那年我才十三岁。北川对我的家庭发出的第一个疑问是:“十七,你爸妈呢?”当时我骗她说:“出远门了。”事实上父母这两个人物,在我的生命中消失已久。刚认识北川的时候,她问过我,为什么叫十七。当时我也没有回答她。我的家族给我太过沉重的秘密。如果出身是可以选择的,我也希望人生可以平凡一些,淡薄一些。但哪一颗种子落在哪一片地长出什么样的绿,显然都无法来自一个简单的好恶取舍。很多事情,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必须不得已而为之。就像我,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必须成为凤十七。凤是我的家族姓氏,象征生生流转。到我已是第十七代。我们一直在守护一样东西,它藏在我颈上的项链之中。世人为之付出多少的努力,或有穷其一生却不可得。有一天北川问我:“十七,你相信世界上有火鸟吗?”当时我心里一顿,随手拿起教科书往她头上砸去,我说:“傻子你漫画看多了吗?”那年暑假我借了她一套手冢治虫的《火鸟》。那是我收藏很久的东西。现代人把它当作一个永远未完的梦。而我,却战战兢兢。北川,有些东西的存在,无关乎相不相信,而是知不知道。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世界上存在着一种不灭的生灵,叫做火鸟。并且我的家族,正是一直在守护着所谓的火鸟之血。很小的时候听父母说第一代祖先是一个神奇的弓箭手,在那一个时代成功地捕获了火鸟,并取它鲜血。只是,这么长久的岁月以来,我们家族的人,都不曾使用过它。据说,饮下火鸟之血,就可以浴火重生,获得不死的生命,然,同时也会忘记所有的过往。那天北川还问我:“你觉得永生怎么样?”我没有回答。北川,永生是件太过可怕的事情。或有世人梦寐以求,曾为之赴汤蹈火,倾尽一生。但对于我们凤家的人来说。永生是一个令人生畏的词汇。对于我们这些如草芥一样的生命,也许说它毫无用武之地亦不为过。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我,却在21岁的那年,将这棘手的永生强加于人,且是那个对我而言意味着全世界的人。那时我以为自己在为她竭尽全力,却不知那是再自私不过的一念之差……那是21岁末的一天,时值夏末秋初,天干物燥。北川的爸妈叫我去她家里吃饭。事实上北川一家人老早明白我是一个孤儿。我想北川不至于笨到去相信她每次到我家玩,我的父母都碰巧在出远门。因为这个缘故,北川的父母对我很是照顾。总是看我自己一个孩子,特别孤苦伶仃。但他们从不会开口问这些事情,北川也不会。我想她识破那个谎言,却没有戳穿我,已经说明了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她会给别人留好自我保护的余地。从很小的时候,我便一直在心里默默地羡慕北川的家庭。我想要的,也不过是这样平淡温馨的生活。只是我没有想到,有一天,那个我以为欣羡的存在,也会家破人亡。而一切,只是因为北川妈妈在厨房里一个小小的操作失误?或者说,这是个必然如此的命运。我去往北川家的一路上,已经隐约感到一些不详。空气这种介质,有时似乎不仅仅在传播着声音。在离北川家五十米开外的地方,我看见停在周围的好几辆消防车,以及围观的人潮涌动。抬头望去,是那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灼热刺痛,吞吃着心头每一寸变成荒芜。那个时候,我霎时感到了时空的静止。我想起了很多,我以为自己不曾记住的事情。初中时北川对我说她喜欢地理老师的时候,我的莫名失落;高中时看见隔壁班男生递情书给她时,我复杂的心悸;北川的爷爷去世那年,她在我怀里哭泣时落下的泪滴;我们一起在我家天台看到狮子座流星雨的那晚,北川的笑……那一个时刻,我被一股疼痛的窒息笼罩。我觉得浑身失去了气力,却在下意识地缓慢向前踱步。我看着消防队员抬着一具、一具的尸体,从屋内小跑而出。布盖着头,我不能分辨。我飞快地大跑向前,也许有一些泪滴,也在飞快地向身后而去。“北川!北川!北川!”我接连大喊。不愿意有空隙去思想那个可怕的结局。消防队员把我架在外围,他们用大嗓门嚷着:“这位先生!这位先生!你认识这家人吗!”“北川!”我冲着其中一个人喊着,“你们看见她没!这家的女孩!”“先生!你冷静点!”消防队员抓着我,“我们目前只找到两具尸体,一男一女,根据初步判断,应该是这家的男女主人!”这句话我没听仔细,就奋力拨开拦着我的那些人,全力向屋内冲去。我听到身后很多的吵嚷,但内心却有一种惊人的静谧。我只听到一个声音在呐喊:我不想失去她!我不能眼睁睁失去她!我知道我可以为她做什么!即使断送凤家为之守口如瓶、呕心沥血的岁岁年年!即使她将从此忘记我,忘记光阴……武平篇我一动不动地躺在床榻上,感受着自己那行将就木的身体。北川坐在一旁,轻轻地拉着我的手,对于离别,她应该早已驾轻就熟。我感叹她依然那样年轻,豆蔻年华,诚如我初见她的那一日。“嗨,小姐,小姐。请留步好吗?”那时我还非常年轻,非常鲁莽。她转过身,没有说话,面容是一副我从没见过的清净。仿佛下一秒就要羽化登仙。“不好意思,我没有恶意的。”那一刻,我突然感到自己粗俗鄙陋,难登大雅之堂,“只是……可以……认识一下吗?”她转过身,并没有理会我。我失魂落魄地追上前去,我说:“小姐,我真的没有恶意的!我叫武平!我在国家科学院工作,研究的课题是穿越时空!”我第一次如此没有自信地递出自己的名片。慌张、不堪。这是我第一次感到,自我介绍可以是一件如此蹩脚的事情。“你找我什么事?武平先生。”不料她竟停下脚步。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问得我词穷语塞。“可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吗?”我尚且不知她的芳名。她冷冷地答道:“我叫北川。”北川,这个我一见钟情的女子。而后来我才知道,她愿意搭理我,完全是因为我那蹩脚的自我介绍中所提及的研究课题。在我以为我和北川进展得非常顺利的时候,北川突然在一出无聊电影的间隙对我说:“武平,你信不信,我活了200多年?”当时我居然对这个荒谬的事情将信将疑。但很快我判断那只是一个玩笑。“哈哈哈。”我干笑了三声,以示对北川式幽默的一种尊重。“你不信啊。”北川话说得特别轻,轻得像一声叹息。我有些较真起来:“按照现在的医学发展、证明、和研究,200多年还是不太可能的吧。”“嗯。”北川应了一声,假装看着那出非常无聊的电影。过一会儿她又说:“再过几年你就知道了,我永远是一副20岁的模样。”对于北川的这句话,我当时只以为是同一个笑话的系列二。但几年后,我渐渐开始相信,她没有在跟任何人开玩笑。我问北川为什么,她说她不知道,20岁之前的事情,她没有任何的记忆。据北川的邻居说,她20岁的那年,家里发生了一场火灾,许多人都在那一天目睹了一种奇异的天色,仿佛有一只凤凰翱翔而去,像钻石那样流动着异彩。而北川,竟从那场灾难中奇迹般地存活下来。当然,那些邻居现在早已不在人世。所以我无从证实,那些异象是否真实。但北川却偏执地相信,那是一种名为火鸟的生灵,每隔一百年便会浴火重生。对此,我曾嘲弄北川:“你一定是手冢治虫的《火鸟》看多了。”“武平,帮我个忙好吗?”北川说,“如果有一天你的课题成功了,你能不能回到我20岁的那一年,帮我找到那个火鸟之血?”我见北川那认真样,没有再反驳她。她对我说的那句话,我一直记得。她说:“帮我毁了它。我不想要这样的永生。”此时此刻,我躺在床榻上不能动弹,脑海里浮想起北川说的这句话时的表情。和200多年前她说那句“我常觉得永生是件可怕的事。”时几乎没有差别。50岁那年,我们小组的课题奇迹般地突破了。那一年我如约回到了北川20岁的时候。我犹记得那一晚,她和我说话的神情。单纯可爱得像一个孩子。那时她确实是个孩子。和现在不同。虽然她的容颜至始至终没有改变过。我想我只需要让北川自己帮我这个忙,我就可以顺利地追踪到北川所谓的火鸟之血。然后帮北川毁了它。但北川,对不起。所有的事情还是这样地发生,我还是在年少轻狂的时候对你一见钟情,你还是这样静静地握着我布满皱纹的手。我并不是没有为你找到火鸟之血。当我在围观的人群中,看见那个歇斯底里、奋勇奔进火场的少年时,我就已经明白了故事所有的来龙去脉。我想可以为你阻止的。我可以抓住那个男孩,可以告诉他,你并不渴望这样的永生。告诉他,有时候爱是一种舍弃,而不是挽留。但或许,这是所谓的命运,从来都是无法阻止的。在那一念之间,我想到自己将无法与你相遇,无法在死前这样地凝视着你。无法拥有你的一颦一笑,我就感到万分的心痛。北川,请原谅我的自私。而此刻,我也将离你而去了……“北川,回答我一个问题好吗?”我说。“嗯。”“你爱过人吗?”我想起那个男孩,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也许爱过,但我忘记了。有一天,我也会忘记你。”说完,一颗泪珠从她的脸颊滑下。但那也许只是我死前的幻觉……六年级:花浅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