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之殇
隔一程山水,你是我回不去的痛。岁月如一块橡皮,擦拭着我们过去的年少和轻狂。时间过得且快且慢,慢慢地,发现当初的那些日子,那些人,那些事,都离得那么遥远。再回首,记忆已渐渐模糊。我总是喜欢那些熟悉的东西,因为,它能给我温暖。听着那些让同龄人觉得老掉牙的歌,而我要的只是那份熟悉。
也许,时间真的会改变一切。人会变,心会变,周围的事事物物都会变。仿佛,这世界没有一样东西会永恒。是非对错,我已经走过了二十来个春秋,时不时地回首,时不时地感叹,时不时地幻想,慢慢地,原来,我自己也变了。风清云淡,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的随意,就如太阳随意地日升日落,季节随意地春夏秋冬,我随意地过着每一个日子。
某一天,我审视自己,突然发现,我竟忘了当初忘记不了的伤心,承受了过去承受不了的痛苦,习惯了从前习惯不了的生活,慢慢地,岁月磨平了我身上所有的棱角,路仿佛一下子到了尽头。可是,回头时,却又没有后路可退。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当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望着繁华的都市,望着玲琅满目的商品,心里想的却是那些飘零的树叶。那些泛黄的叶子,仿佛正在诉说一段忧伤的往事。幸福总是短暂的,但在那一瞬间,我能听见幸福敲门的声音,感受到那稍纵即逝的轻松与快乐。也许哀伤总是和幸福相伴,就像冬天的雪花,在融化在手心的那一刻,既有哀伤,也有被温暖得热泪盈眶的幸福。
我也喜欢夏天的雨。夏天的雨总是这样,来得快,去得也快,来不及细细倾听,窗外已是满地阳光。夏天的雨虽然来去勿勿,可总是下得轰轰烈烈。那漫天的大雨,清洗着大地上的一切,万物的味道夹杂在一起,随雨水一起流啊流,然后被埋葬在土里,归于自然。喜欢雨后的天空,静静的望着天空,轻轻的滴答声,总是让你感受到那份喧嚣与躁动后的安宁。
每当窗外吹过一丝丝的微风,我总能想起儿时那些笑脸。在岁月的旅途中,难免会有疲倦的时候。这时,我会偷一份清闲,让秋风寄一份思念,寄给家中的父母,让春雨捎一份问候,带给天各一方的朋友,让雪花写一首情诗,送给我心中的恋人。
漫漫长路远,冷冷幽梦清。人的一生,可以不轰轰烈烈,但我也不愿品尝那孤寂的落寞,或许我要的只是那种平淡的生活,我想,平平淡淡的日子足以换来那份我向往的舒适与清闲。岁月如棱,回首往事,一段段的破碎支离,一幕幕的悲欢离合,点点滴滴,早已刻在三生石上。都说往事不堪回首,可还是忍不住去回忆,到最后,竟是不能相忘。忆往昔峥嵘岁月,坐在石凳上,静待,看沧海变桑田。
种在屋顶上的阳光,穿过树的间隙,剪成岁月的伤。我不了解“惜青春去,几点催花雨”的落寞,只知道世间多少的悲欢聚散,被感动得多了,也会变得麻木。渐渐地,都习惯了冷眼去看世间情。原来岁月像一把无情的刻刀,那些年华的背影,早已渐行渐远……
平平凡凡,简简单单,我只要这样的一个地方,等待我所盼望的,回忆我所珍惜的,拥抱我所喜欢的,然后,给自己的心灵一片宁静的空间。
“纪念那回不去的时光”
岁月匆匆
阳光透过树叶洒在林间小道。在地上,树上,落下点点光斑。一个小男孩儿拿着一个风筝,正快乐地奔跑,他的父母在他左右紧跟着,画面十分和谐,十分美好。
不由的,便想起了小时候。
幼时的我不谙世事,每天只知道迈着小腿,两手拉着爸爸妈妈的衣角,跟在他们身后,无忧无虑。而那时的爸爸妈妈,他们很年轻。那时的爸爸会走着走着突然过来“哇——”的一声做鬼脸吓我,他也会将我一把抱起,举过头顶圈圈。在那时,爸爸妈妈对我来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他们会一切我所不会的知识,他们会讲故事,他们会教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渐渐地,我长的了一些,上了小学。
曾经无比崇拜的爸爸妈妈在我心中的形象也不复从前那样高大,爸爸有些老了。
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呢?是爸爸再也没有力气将我举过头顶时,还是他梳头时头发中暗夹着的根根白丝?我有些隐隐不安。
六年小学生活眼结束,我踏入初中。
曾经无比温婉的妈妈仿佛变了个人,整天挂在嘴边的,是无尽的唠叨。年少气盛的我正当叛逆,妈妈嘴中的话语不再记在脑中。放学后仅有的时间也被和父母无尽的争吵占据,曾经亲密无间的关系,中间仿佛隔了一道墙。那墙又高又大,父母在这头,我在那头。
曾经一次次的争吵过后,我也曾尝试向墙这头探望,却无奈墙太高,竟再也过不去了。每当空闲时,我也会时不时的问自己“是不是做错了?”可却总是屈服于墙的高大,不置可否。
岁月无情,它像一场龙卷风,带走了一切,留下的,只是废墟残壁罢了。父母的两鬓早已不再乌黑,而我和他们之间的隔阂也越来越大,这隔阂却又该如何消除?
岁月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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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之殇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隔一程山水,你是我回不去的痛。岁月如一块橡皮,擦拭着我们过去的年少和轻狂。时间过得且快且慢,慢慢地,发现当初的那些日子,那些人,那些事,都离得那么遥远。再回首,记忆已渐渐模糊。我总是喜欢那些熟悉的东西,因为,它能给我温暖。听着那些让同龄人觉得老掉牙的歌,而我要的只是那份熟悉。也许,时间真的会改变一切。人会变,心会变,周围的事事物物都会变。仿佛,这世界没有一样东西会永恒。是非对错,我已经走过了二十来个春秋,时不时地回首,时不时地感叹,时不时地幻想,慢慢地,原来,我自己也变了。风清云淡,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的随意,就如太阳随意地日升日落,季节随意地春夏秋冬,我随意地过着每一个日子。某一天,我审视自己,突然发现,我竟忘了当初忘记不了的伤心,承受了过去承受不了的痛苦,习惯了从前习惯不了的生活,慢慢地,岁月磨平了我身上所有的棱角,路仿佛一下子到了尽头。可是,回头时,却又没有后路可退。我喜欢秋天的落叶,当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望着繁华的都市,望着玲琅满目的商品,心里想的却是那些飘零的树叶。那些泛黄的叶子,仿佛正在诉说一段忧伤的往事。幸福总是短暂的,但在那一瞬间,我能听见幸福敲门的声音,感受到那稍纵即逝的轻松与快乐。也许哀伤总是和幸福相伴,就像冬天的雪花,在融化在手心的那一刻,既有哀伤,也有被温暖得热泪盈眶的幸福。我也喜欢夏天的雨。夏天的雨总是这样,来得快,去得也快,来不及细细倾听,窗外已是满地阳光。夏天的雨虽然来去勿勿,可总是下得轰轰烈烈。那漫天的大雨,清洗着大地上的一切,万物的味道夹杂在一起,随雨水一起流啊流,然后被埋葬在土里,归于自然。喜欢雨后的天空,静静的望着天空,轻轻的滴答声,总是让你感受到那份喧嚣与躁动后的安宁。每当窗外吹过一丝丝的微风,我总能想起儿时那些笑脸。在岁月的旅途中,难免会有疲倦的时候。这时,我会偷一份清闲,让秋风寄一份思念,寄给家中的父母,让春雨捎一份问候,带给天各一方的朋友,让雪花写一首情诗,送给我心中的恋人。漫漫长路远,冷冷幽梦清。人的一生,可以不轰轰烈烈,但我也不愿品尝那孤寂的落寞,或许我要的只是那种平淡的生活,我想,平平淡淡的日子足以换来那份我向往的舒适与清闲。岁月如棱,回首往事,一段段的破碎支离,一幕幕的悲欢离合,点点滴滴,早已刻在三生石上。都说往事不堪回首,可还是忍不住去回忆,到最后,竟是不能相忘。忆往昔峥嵘岁月,坐在石凳上,静待,看沧海变桑田。种在屋顶上的阳光,穿过树的间隙,剪成岁月的伤。我不了解“惜青春去,几点催花雨”的落寞,只知道世间多少的悲欢聚散,被感动得多了,也会变得麻木。渐渐地,都习惯了冷眼去看世间情。原来岁月像一把无情的刻刀,那些年华的背影,早已渐行渐远……平平凡凡,简简单单,我只要这样的一个地方,等待我所盼望的,回忆我所珍惜的,拥抱我所喜欢的,然后,给自己的心灵一片宁静的空间。初二:籹還姊钚哭1200字 初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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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之殇乌江之殇漆黑的夜晚,垂下孤独的月。夜,静得吓人。……大帐里,霸王眉头紧锁,看着死去的虞姬,想起了“力拔山兮气盖世”,想起了此时已不在身边的韩信,范增。悔!现在兵卒已所剩无几了,怎么办?……空气中渐渐传来了马蹄的声音……父老乡亲们,我该怎么向你们交代?……脚步声近了,大了……我的虞姬,我的王国,我的子民!走出?っ牛?滩蛔√?诽魍??髟碌墓饣杂痴赵诖耸鄙园档?闹赝?希?嵋愣?渎??奈兜馈7珈??叵欤河菁В?悄阍谛ξ颐矗亢呛牵?氲蹦辏?椅鞒?酝跻缘段?剩?匝仔戳艘灰扯嗝春浜淞伊业睦?罚继续走……在这片充满杀戮的土地上,在洒满了鲜血的这一处罪恶的地方,韩信曾料到过,范增也曾料到过,可不懂用人之道的霸王缺依然逼走了韩信,听信谣言气死了范增!……霸王到了乌江前……“天亡我,而非战之罪!”纵若天不亡你,你终究也会落个悲惨下场!或许你在抱怨命运不公,但与你同为重瞳的大禹却以仁政而得天下。“我该如何去面对江东父老呢?”霸王既是在问别人,也是在问自己……脚步声终于云集了。“看,项羽在那儿,快来人呀,追!……”被发现了。苦笑,霸王看着与自己越来越近的兵卒,想起了自己的往事,想起了虞姬……他举起那把沾有无数鲜血的剑,大义凛然的,终于用罪恶的手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这西楚霸王的灵魂,也就融化在宇宙里了。但是霸王呀,你好好反思过你失败的原因吗?……戚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历史的结果,必是百倍暴力不敌仁政!当你用铁骑践踏原本美丽的土地时,可曾想到这句话?纵然你“力拔山兮气盖世”,每场战争的胜利已足以证明,但霸王,百姓可是无辜的呀,当你用冰冷的剑去毁灭炽热的生命时,你的心,在分裂啊!即使有人赞你“不肯过江东”,可你应明白,那是一种退缩,“胜败乃兵家常事”,就算你过了江,又能如何呢;要不然就痛痛快快的死在战场上,可是你始终都不肯低下你那高贵的头颅!纵然“江东男儿多豪杰”,但你弃韩信范增而不用,又在“鸿门宴”放走刘邦,你可悔!这使得同为“刘项原来不读书”的刘邦后来大得民心,一统天下!霸王呀,当你用罪恶的双手换来一座座城池时,弃无辜的百姓于不顾,却下令屠城!好狠的心哪!你总想要的更多,却把自己送入了绝境,可怜你那扼杀在战争中的青春啊!你始终不懂。戚天下不以兵革之利!9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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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之殇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你端坐镜前,细细描画两叶娥眉。抹上淡淡的脂粉,一点红唇。那样的轻柔仔细,似是有重重的不舍。天快亮了。你知道,那将会是你看见的最后一缕阳光。你站起身,理了理衣襟,缓缓迈步走到窗前。你无限眷恋地望着微亮的天色,花瓣上的露珠隐约地闪闪。那多么像你的一生啊,在金銮殿前闪烁。青烟翠雾罩轻盈,飞絮柳丝无定。清晨,起雾了。浓重的雾色缭绕,仿若置身仙境。面对此景,你不禁生出一丝幻觉来,你重又看见了昔日宫中的莺歌燕舞,你与玄宗相互偎依,情深款款,胜似神仙眷侣。想到这里,你不禁笑了,嘴角扯起一丝苍白的弧度。你自知这一切已是无法挽回的过去,你无奈地摇摇头,退回房中。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叛军的兵马已快追赶而至,营中士兵不满的呼声四起。种种的喧杂声响彻云霄,直指一个方向,他们要你的性命。身为祸水的红颜,你,一个弱女子,有何可奈何?只能默默承受这命运对你的安排。想到玄宗下达旨意时决绝而不舍的眼神,你又笑了。是无奈而怜悯的笑。身为皇帝又如何,不过是一个名号,并不能把凡人变成天神。他无法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子,甚至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她原谅他的无情,因她懂得,他的无力与煎熬。笙歌散后酒初醒,深院月斜人静。你关上房门,房里的一切又沉浸回无边的阴暗中。你坐回案前,望着案上的杯盘狼藉。昨夜玄宗准备了美酒佳肴,与你做最后的诀别。看着眼前的人,你俩不禁相拥而泣。泪眼迷蒙中,你看见他无助的像个孩子般醉倒在案前。你怜悯地抚着他的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午醉醒来愁未醒,岂是这几杯酒能浇灭那无边的愁?“吱呀――”,一声突兀的杂音刺破这阴郁的沉静,硬生生地把你拉回了现实。门开了,屋外明亮的阳光刺得你睁不开眼,几个侍女端着酒杯出现,背光的身影让你看不清容颜。时候到了。终于都来了。你最后望一眼那镜中映射的绝色容颜,你多么不舍那生如夏花的美好。喝下的毒酒化成眼角的一滴清泪。你恍惚听见有人在唱,……春欲暮,思无穷,旧欢如梦中。8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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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之殇第一次看见四四是在昏暗的走廊上,当时我正勾着脑袋上最后一级楼梯。我在新鲜的地方总是兴奋异常。四四从楼梯连着走廊的拐角冲过来,挟着一阵浓烈的香。他冲我潦草地一笑,说,阿七。停顿。我看见自己和他同时停顿。他摸摸鼻子抬起手来说,不好意思,我是想问你买不买花。我想我应该摇头的。他手里拿的全是玫瑰。浓烈异常的香,暗红色的花瓣湿漉漉的——是被水淋过的样子。玻璃纸里暗绿色的茎被攥得再也直不起来。可是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而后我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把准备用来买水卡和草稿纸的钱全交给了他,又乖乖地接过那一捧数量不详的玫瑰。他开始数那一大把花花绿绿的零钱,数到最后,他用食指和中指夹起一个一元的硬币,递给我,说:“你的钱只够买7支,那一捧一共17支,10支还我。”我抬起头看他,他棕色的瞳仁里有飘忽不定的神情,像是一缕风路过的时候迷了路,于是就在他心里住了下来,从此漂泊也住下来。我想我是心疼这样的男孩子了。我乖乖地数出十支水淋淋的玫瑰还给他,在递过玫瑰去的时候我又看了一下他的手,白皙修长,却很瘦,能看见皮肤下面一条条淡绿色的血管。阿七。他突然又低下头去,全然不管我脸上的错愕。径自转身要走,却又回过头来,顿了顿,冲我说:噢,我叫四四。我定定地站在那里看着这个男孩子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手里攥着七支失水的玫瑰。外头的天阴得很厉害,他手里玫瑰的颜色越来越模糊。可是他的那双把玫瑰攥到失水的白皙漂亮的手,一直在我的眼前晃动着。新学期的第一天下午,我在走廊上遇见了一个卖劣质玫瑰的男孩子,他有好看的修长的手,眼睛里住着让我心疼的漂泊。最最要命的是,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他叫,阿七。然后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第一次,我没有像从前那样去给花花草草们问好,而是拿着玫瑰直接回了宿舍。我找出带来的暗红色咖啡杯子,装满清水。把玫瑰小心地剪上斜口,插进里面。杯子小小的,玫瑰挤挤挨挨,散发出浓郁的香。我站在自己的床边向新舍友们打招呼,说,大家好我是柒七。我看见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站到我插满玫瑰的杯子旁边,冲我淡淡地笑着,轻轻地说,你好,柒七。我喜欢你刚拿来的这些萎靡的玫瑰,我也喜欢你,我叫林饶。我看着林饶站在挤挤挨挨的玫瑰旁边,觉得她似乎就要融化在那一阵浓郁的香气里。可是我已经来不及想别的了,我想着那个卖玫瑰的奇怪男生,他叫四四,他站在阴郁的秋天里叫我,阿七。他挟着浓烈的玫瑰香,撞进了我的世界。我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和飘忽不定的眼神,一下子就心疼起来。我在阴郁的秋天买下了他的玫瑰,虽然我并不知道我能不能一并带走他眼里的漂泊。“柒七,你哪来的这些玫瑰?”林饶突然问。“嗯?唔。一个男生,刚刚我去实验楼闲逛的时候一个男生卖给我的。”“卖给你的?唔。”“……”对话很快就被别的话题取代了,在这所省重点中学里,每个人的过去都可以一直讲到这些原本就失水的玫瑰凋零最后一片花瓣。可是林饶似乎对这些玫瑰特别的喜欢。“七,我非常地喜欢失水的玫瑰,它们的颜色浓烈深沉可是却寒冷,我是说,我从来没觉得红色是暖色,特别是暗红,从心里汩汩地涌出来,像青蛙冰凉的血液,浓烈甜腥可是冰凉绝望。“七,我以为除了我,再也没人会喜欢这样的植物。花店里的玫瑰永远新鲜娇妍,饱满得像是要溢出爱来。“七,我不是个明媚的孩子,我时时刻刻都恐惧像萎靡的植物一样失水而死。我常常在夜里失眠。爸爸妈妈在隔壁争吵或者沉默。而我只希望自己能够沉入黑暗里什么都不要知道。”饶饶在我耳边小声嗫嚅,她呼出的热气在我的头顶酝酿成一团冰冷的云彩。远处有火车汽笛的声音,我迷迷糊糊地听着饶饶的声音越来越小。饶饶你知道吗?我其实不喜欢衰败的玫瑰的,我喜欢的是葵花,在太阳底下蔓延成一片黄澄澄的温暖。那才是盛大的爱啊。盛开在太阳底下的,华丽而昂贵的爱。可是我没说。我只是安静地听着饶饶的诉说,她是个疼痛的孩子,喜欢暗色的玫瑰。我在她的讲述里沉默,想,如果这样能让她好受一点,那么我愿意暂时安静。我抱抱她,说饶饶睡吧。然后在由近及远的隆隆火车声里翻一个身,想,四四是不是也是这样一个疼痛的孩子。想着想着,就沉沉睡去。我竟然在开课的第一天上午就遇到了四四。再次相遇,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上完语文课的时候我和饶饶去吃午饭。我收拾得很慢饶饶站在门口等我。那天的阳光温暖异常,走廊里铺满了变化的线条。走廊外面那棵粗粗的芙蓉树开始噼噼啪啪地掉叶子。云淡风轻。饶饶站在门口等我。然后我看到四四。他随着人流涌过来,在写着我们班号的铁牌下面停下来,手里抱着一本墨绿色的书,书脊在秋后的阳光里异常明亮。他的好看得要命的手,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的声音,我听见他摩挲纸页的声音,以及我心中的爱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我背着书包走出去,仰起头看他,他看看我,笑笑说,你好原来你在这儿。阳光落满了他瓷白的牙齿。我的鼻子上沁出细小的汗珠。我对着他拼命点头。低下头再抬起头,时间在我点头的时候就永远静止。饶饶是那个拨动我时钟的人。她不准我停留。我还在看着四四的时候饶饶拽过我的手,她低下头说,柒七我们走。然后她拉着我离开,她用力拽着我的手臂,我觉得她的指甲都快要陷进我的肉里。她在我最欢喜的时候拨动了我的弦,并且它开始飞快地旋转飞快远离。四四,我们先走了。林饶低下头说,把我拽得越发疼痛。阳光的线条全部开始凌乱,一晃一晃弄疼我的眼。我被林饶拽着走到走廊的尽头,恍惚听到四四说,饶饶再见。再见再见我亲爱的四四。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再见。我害怕我们每一次的分开因为你是个漂泊的孩子。我害怕你就此离开不再回来。可是你跟我的朋友道别,只要道别就一定还会相见。四四,你知道我是多么欢喜当我看见阳光下你干净的脸。乖乖的像刚开始长大的男孩子,眼睛里住着迷路的风。四四说,饶饶再见。他一定也跟我说再见了,说,阿七阿七再见。写着班号的铁牌在秋日的午间哗啦哗啦地响着,芙蓉树开始优雅地掉叶子。我再次遇见四四,在爱的花朵盛开的声音里在阳光落落的走廊里在一切都沉稳缓慢的秋天,四四生长成我心里那只奢靡的暗红玫瑰。我的时间的钟在秋天的潮湿里开始生锈。时间渐渐模糊起来。影影绰绰。林饶午饭吃得很少。她用筷子挑着盘子里软塌塌的油菜,看过来看过去,自言自语着什么。油菜的汤溅到林饶干净的米色裤子上,留下一个一个斑点。我看着林饶,她失神地守着那些软塌塌的油菜,看着裤子上的斑点对我说,七,它们是我哭脏的脸。我低下头拨拉盘子里的饭粒,一颗一颗一团一团是这么地粘。秋日的阳光开始明亮起来,林饶的大眼睛却忽明忽暗,是什么呢?那么熟悉的感觉。可是是什么呢?是什么呢。我拨着饭粒,拼命想那些忽明忽暗的眼神,是什么呢?我在昏暗的阴天里剪那些玫瑰的时候看见过,我在四四从楼梯拐角冲出来的时候看见过,我在黑夜耳边的嗫嚅里听见过。我不想说,可是又必须说,林饶眼睛里的忽明忽灭,是盛开在那些暗红色玫瑰花瓣上的,和四四一样的,漂泊。没有住所,于是流浪,所有的行李,只是绝望的爱。四四在秋天的走廊里对飞快逃离的林饶说,饶饶再见。我想,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那一定是时钟停摆时的幻觉,一定是的。宿舍里的玫瑰早已枯萎,林饶小心翼翼地捡起那些花瓣,夹在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里,花瓣们疲惫地睡在黑白的交错里,再也无心念起它们所承载的往事。那是一本厚重的书,分上中下三册的,英文原版的《飘》。我很奇怪饶饶为什么只有下这一册。饶饶从不解释,她只是一页一页地翻着,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和那些沉睡的花瓣。《飘》,林饶的英文原版的飘,墨绿色的书脊在我的眼睛里异常明亮。我不想再听见那些纸页摩挲着的声音,缓慢沉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斯佳丽再大雾弥漫的街道上迷失了方向。如我,我新鲜的爱,它在玫瑰的暗色里找不到出口了。常常会遇见四四。有时是在阳光落落的球场,他冲我们挥手微笑;有时是在课间的走廊,他抱着一大摞物理作业本,还会记得腾出手来点一下我的脑门;有时是在喧闹的食堂,他冲出来的时候看间我们,会再折回去买两盒酸奶。可是每次他都说,饶饶你好。可是每次他都只说,饶饶再见。林饶每次都会拽起我的手臂,低下头说句谢谢,然后是柒七我们走。迅速离开。林饶如同走廊外面落着叶子的芙蓉树,一句话就风一般吹落所有的叶子,留下一地凌乱不堪的线条。留下绝望的我,迷恋着四四眼睛里的漂泊和修长的手指,希冀着告别之前的“阿七,再见。”四四,我亲爱的四四,我只要你再叫一声我的名字,叫我阿七,只要一句再见,四四我就笃定我不会把你弄丢,只要道别就会再次相见的对吗,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天一下子就冷起来,芙蓉树落尽了所有的叶子,光秃秃的枝桠分割支离破碎的天空,一切突然像丢失了的拼图,再也寻不回来。四四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夜晚找我,楼下的那个女生敲开宿舍的门,说柒七,楼下有人找。我散着辫子穿着肥大的运动衣就下楼了,一定是借教室钥匙的男生,我想。顺便带上了钥匙。楼下很安静。落尽叶子的柳树蜷着身子沉默。柒七。我听见一个声音在我准备转身上楼的时候响起。喑哑可是温暖的声音,如同花朵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从冬日柳树的沉默里轻轻响起。他叫我,柒七。我一下子回过头去,手中的钥匙发出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的响声,像是圣诞节时挂在雪松树顶端的银色铃铛。叮叮当当。唔。四四,你好。恩,你有空出去转转吗。就一小会儿。唔。好。亲爱的四四,你听出我心中的欢喜了吗,一瞬间所有的花朵都在冷风里盛开出大片大片的明媚春光,我以为我新鲜的玫瑰能在今晚饱满如我心中的爱。我们去了那棵芙蓉树的下面。光秃的枝桠分割破裂的天幕如同破碎的拼图,一切都美妙如那个玫瑰色的下午。“柒七,也许这么把你叫出来会很突兀,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了,因为也许只有你能了解,柒七,只有你能了解我现在的感觉。“我每次看见你的时候你都明亮得像一个孩子,一个干净快乐的孩子。你的眼睛总是熠熠生辉,你的快乐满得都快要溢出来。“所以我总是想,和你一起是会很快乐的。你心里的明媚如盛开的花朵。四四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安静的白气一圈一圈荡漾开来,星星在枝桠间闪光。哦,亲爱的四四,原来你看见了这个期待着爱的孩子对吗,你看见了她微微扬起来的脸上盛开着的爱的花朵,你想要浇灌它们了对吗。芙蓉树光秃了枝桠,可是我心中满树繁花。“柒七,”四四把头转向我,对面办公室里的灯光落在他瓷白的牙齿上,“所以我一直,一直都很放心饶饶,因为她是个不会爱自己的孩子,她太漂泊太疼痛,她总是在拼命躲避那些她以为的伤害。”“所以我一直都没再单独找过她,自从上高中以后,我只是会在偶尔遇到你们的时候看一下她,临走时说再见,因为饶饶说过,说了再见就一定会再次相见。“饶饶和我时初中同学,柒七。我们说好要考上同一所高中再去同一所大学,在夕阳里看青色的砖琉璃的瓦和纯白的鸽子,买很多很多的玫瑰,看着它们在生命中只有一次的盛开里耗尽最后一丝力气去爱。“柒七,你知道吗,饶饶的父母最近分开了,饶饶谁都不想跟,我怕她会难过可是又不想打扰,所以,所以请把这本书给她,她会明白的。”四四递过来一本厚厚的书,我没有看封面,只是摩挲着,有熟悉的声响。对面办公室的灯光依然明亮,没有夜鸟在芙蓉树上扇动翅膀,可是我分明看见漫天的星光全都迷离而且模糊起来,破碎的天幕如同碎裂的冰封湖面漏出尖锐的伤口。我的头发在干燥的风里纠缠起来,宽大的运动服从四处渗进冬天的寒冷。我慢慢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在声里听见水结成冰的清脆。我看见一个孩子迅速地低下头去,又抬起头来,静止的时间里塔留下一滴眼泪给冬天。然后抬起头来,赶快微笑。“四四,嗯,我想,我会给她的,嗯,好的。”“那么,谢谢。对了,刚开学的时候你买过我的玫瑰吧,呵呵,它们都快要凋零了。那时候不认识你,还冲你不停地打喷嚏,真是抱歉,这个送给你。”四四递过来一个玫瑰标本,暗色的花瓣在塑料片的后面瑟瑟发抖。可是,四四,你知道吗,我是不喜欢暗色的玫瑰的,我真的不喜欢可是一直在接受,接受你萎靡的玫瑰眼睛里的漂泊干净的脸庞上扬的嘴角瓷白的牙齿修长的手指。它们在我心里早就生长成一株暗色的玫瑰,带着坚硬的刺,狠狠地扎到了我。可是我只是接过来,冲着四四说,谢谢。四四站起来,说不早了该回去了,说天太冷了把你叫出来真不好意思,说,柒七,再见。往事在四四转身的那一瞬间纠结起来,撕打时的喧闹吵地我心里疼。很疼。办公室的灯终于灭了,我抱着那本书没有看清封面的颜色。??的声音里芙蓉树又开始优雅地掉叶子,爱的花朵盛开时,花瓣裂得太深,暗红的汁液流出来,像是饶饶说的新鲜的青蛙血液,冰凉可是绝望。阴暗的走廊里湿漉漉的玫瑰,爱上漂泊的那个孩子从此不再明媚,她听见大片的明黄色阳光被埋葬的声音,她听见他说,阿七。只是一个喷嚏,阿七。我抱着那本沉重的书穿过球场,柳树干枯的枝条依然沉寂。宿舍搂越来越进的时候我看清了那本书的封面,浓重的墨绿,GoneWithTheWind。委靡的玫瑰一瞬间全部凋零。我指间冰冷,在楼梯上快步行走。灯光落在脸上,潮湿而且疼痛。大雾弥漫。我在楼梯上快步行走,我知道饶饶在尽头等我。我要把书交给她,而把玫瑰标本永远留下。大雾弥漫。斯佳丽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家,可是瑞特却离开了。我手里握着暗色玫瑰干枯的花瓣,看着饶饶那双住着漂泊的让人心疼的眼睛,轻轻呢喃,再见,再见。四四说,再见。柒七,再见。冬天。大雾弥漫。初一:羽翼纷飞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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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殇“砰——”一条鲜活的生命又在轮胎下消散了……。汽车超速时,发动机的嗡嗡声时而低沉,时而高亢,像一阵阵经久不息、连绵不断的呻吟。每当那些汽车飞驰时,我真为它们惋惜,因为它们竟有这样无情的主人。每每看到一辆辆小汽车有秩序的排着队伍等待红灯时,我就会微笑地点点头,是呀!普通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假如没了道德,那么满街都会是车祸。那些醉驾的人们,记住,喝酒后勿驾驶,驾驶后勿喝酒,如果你们没有想到这句话,那么请你们想想你们的家庭,出了事的话,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没有了家庭,在广大的宇宙间,他们的世界定会冰冰冷冷,失去温暖,冷得发抖……周末,我刚打开电视,一辆公交车将一位小姐撞飞,听新闻说女孩姓杜,正处在花一样的年纪,打算和男友在年底结完婚,但正是因为这一场车祸,让杜小姐失忆了,并且也让她失去了所有。而拿破仑一世曾说过“失去了爱,人就离开了人世间的轨道。”杜小姐的男朋友该如何生活下去,他们相爱了这么多年,却因为一场车祸,爱便逝去。况且,事发现场100多米外就有斑马线,如果她能多走几步,也许就不是这个结果了。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难道不是么?现在的人们都爱“中国式过马路”。“不关红绿灯的事,凑够一小撮就走……”这是他们的定义。生活本身既不是祸,也不是福,它是祸福的容器,也看人自己把它变成什么,在这些爱“中国式过马路”人们定都会把生活本身变为祸。黄金有价人无价,一条条生命在陨落,我们能做的,唯只有守住我们“在路上”的道德。江苏泰州靖江市外国语学校六年级:蓝艺佳5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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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之殇窗外的空气渐渐湿润了,淡淡的愁绪在漫无目的地游离。隐晦的天空上,云朵在不断的堆积。终于,悄无声息的,雨开始奏响它的哀伤。风轻抚过雨的琴弦,弹起了那一首只属于它的离殇。曲终的舞步,那么的凄凉。乐曲,轻声细语的,风开始聆听雨的哀伤。初三:金色残晖1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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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之殇一战争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自远古到现代,寻常政治手段无法达到目的,战争就成为终极解决手段。无论其原因是出于爱之火焰的燃烧抑或恨之种子的的萌发,也无论是经济利益的纠葛或政治见解的相左,无论是个别人野心膨胀后的狂欲或全体人同仇敌忾的奋激,战争给人类脆弱灵魂里注入了鲜血殷殷的记忆。人类的其他任何一种活动都没有战争带来的记忆这样悠远、震撼,我们惊慕特洛伊的诡异,心悸于共工触倒不周山的愤郁,乘乘战车驰过,烈风撕卷辕门的红旗,几声刁斗,一阵呐喊,先民的血染红沃野,奇美瑰丽的诗篇传颂着英雄的故事,丰富着人类的经历。走过蒙昧童年的血雨腥风,历史留给后人数不胜数的激动和绚丽。二一直艳慕古典英雄的浪漫和奇异。中世纪的骑士舞动着短剑长矛,风一样驰过山冈原野,滴血的剑尖挂着对佳人的思念和月夜里窗前的夜曲。英雄的心象丝绸一样柔弱象钢铁一样坚硬——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怀?吟唱的是什么样的歌谣?一个个的壮士在幽幽羌笛里,遥望边关残月,抚摸身上的如雪一般的征衣,杨柳依依的故乡倚窗独望的人是否和他们一样感觉到春风到来以前的孤寂?大漠的风吹来北归的大雁,飘落的羽毛里是否写着相思的花笺,是否有温柔的话语?震耳的战鼓敲响,当刀戈和肉体相击,呼啸声响彻天地,倒下的躯体相叠加,汩汩流淌着义无返顾的热泪!别了故乡别了亲人,疆场上的抛却皮囊,升华的魂灵为的是捍卫不屈的尊严,是为了对宁静的故乡的守卫。一声孤鸿清啸,几匹战马嘶鸣,散落满地的是黄花里的血迹。三看看血沃大地,杀伐的血雨腥风里唱出多少疆域开拓的豪迈!生死一念在于蝼蚁般的人生中有鸿毛和泰山的区别,节义忠信勇武不屈,战争给予热血男儿一个闪光的机会,而历史将这些都凝聚成一座座镂刻石头上的文字。许多许多的人,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他们只是历史河流里的一滴水,丰碑上的一粒沙子,没有人将他们记起,而他们的灵魂依然游荡在古战场上,点点磷火漂游,声声乌啼寒枝。遗忘了的英灵一样的壮丽,寂寂无闻是最好的结局,逝去的生命不愿意受打搅,那我们只能祈求他们安息,安息!四当一切变的平复,昨天的烽烟散去大地一片金黄,满目翠绿里看不见滚滚烽烟的仓皇,金戈铁马化做诗人梦中的吟唱,古老的陶埙吹响征夫怨妇的往想,一曲十面埋伏弹拨出英雄末路的哀伤,战士的身影化作一阵风,一场雨,一道虹。浩浩大千,蚍蜉生涯,人总是要死的,或血洒疆场,或苟且闱床。岁月流觞,寒来暑往,遗忘的只是对死亡的恐惧,汲取的是无比的激奋和慷慨取义的力量。≤作者:平水流无痕≥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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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之殇“我终于飞起来了”在一片花海中我张开稚嫩的双翅感受轻风拂过双翅的悸动。缤纷的花朵,奇异的花香,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晟追沉醉。我肆意地在花海中飞翔,停歇。在这摸年梦境般的地方,我放声大笑,为我的新生欢呼。突然,我的双翅仿佛被冻结了一般,再也不能动弹,我感觉自己在慢慢变小。全身都惊悚起来,带着一种不可预测的恐惧。我惊恐地睁开双眼,全身的血液都仿佛凉了下去,我定定的望着四周,这个我生活的地方。发现一切如常我还是那只小青虫还是得靠树伯伯的掩护下才能避开敌人“难道刚才是梦吗。”我疑惑地想。“孩子,在想什么了。”树伯伯用慈祥的目光望着我。“树伯伯你认为我会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吗。”我小心的问道“傻孩子,你本来就会成为一只蝴蝶。只是时间未到而已”树伯伯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用温柔的眼神望着我。“我会成为一只蝴蝶,这是天意吗”我问。“呵呵……”树伯伯没有回答我,仍然用慈祥地目光望着我,像对着一个毫不懂事的孩子。于是我带着“我会成为蝴蝶是天意”的可笑想法生活。整天只是呆呆的望着天,等待商场给我变身的机会。我忍受着别人异样的眼神,接受同伴嘲讽的笑容。因为我坚信自己一定会变成蝴蝶的,到时候,我一定要你们对我刮目相看。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这种机会却从未降临在我身上,身边的朋友一个个离我而去,同族的人把我当成怪物,连树伯伯看我的眼神也由慈爱转为怜悯,连我自己也开始怀疑上天,看着同伴一个个都长出了美丽的翅膀,飞向了我向往的世界,而我却仍是一条小青虫,羡慕当中产生了浓烈的妒意。“你们等着吧,我不用作茧自缚,不用经过痛苦,也能长出比你们好看几百倍的翅膀。”我心中恨恨地想。“哎,孩子,你这是何苦呢?”树伯伯叹息地说道,张张嘴,却又无力地合上,又传来一声重重的叹息。其实我心中早已有了悔意,可是心中的妒意早已使我迷失方向。我开始封闭自己,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看着同伴的笑容,会觉得那么刺眼,恨不得把它撕碎。可是骄傲如我,无论如何也不允许别人践踏我的尊严,我依旧一副再树伯伯的身上。等待上天的机会,不论白天还是黑夜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睡觉,因为只有在梦中,我才是一只真正的蝴蝶。萧瑟的秋风,把树伯伯唯一的一片叶子刮落了,光秃秃的树干上只剩下我一直青虫,秋天到了,属于我的生命也将结束,可是我不甘心,上苍明明要给我机会的,于是我拒绝了族长给我缠蛹的机会,我听到树伯伯叹息的声音。可是固执的着靠吸食树伯伯身上的露水生活。渐渐地我感到身体越来越虚弱,就好像当初梦境中变小一样的感觉,巨大的恐惧扰罩着我,我感觉自己快不能呼吸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问树伯伯:“树伯伯,我真的错了吗?”“哎!”又是一声重重的叹息,我慢慢的闭上了双眼,好像飞起来了……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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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殇时间的沙漏从不允许任何人停下脚步;回头,留恋,都被命运的转轮一并带过。当日子一步步逼近,原本想好的行程,却在临行前变得无措。为什么,每看见日历上的数字一点点增加,心就会紧张起来?是否想到了你醒悟后“石破天惊”的话语?是否看见了你在遗产纠纷中刚毅的脊梁?都是。你说你宁愿站着死也不愿弯下腰来活。我如何才能大彻大悟?竟比我大三岁的年龄,还带着些许孩子气的脸,我相信,你的成熟会带给你满足。你说,一旦冲动占了上峰,理智就灰飞烟灭了。在行刑前的几个月,你这样讲,你用血的教训告诫我们。无法想象。几个月前还看见你重返学校后欣喜而满足的神情。你那因为巨大伤痛而显得苍白的脸终于浮现的红润,你捧着满分的作文,带着老师的赞扬兴奋的拿给邻居看时那自豪的言语……我以为,一切都会过去。只是因为父母的意外离去而引发的财产纠纷再一次触动了你刚刚开始愈合的伤口。于是,在那样的下午,噩耗毫不留情的传进我们的耳朵时,惊愕已远远无法描述我们当时的心情。你像哈姆雷特,为了父亲而复仇。然而仇恨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让你坠入深渊。虽然你不再拥有权利对你继承的财产行使处分权,但你却对我们说,你真心希望,在离开之前,能够请我们把所有剩下可以使用的财产捐赠,捐给那些,像你一样失去了父母的孩子们。后来,当我们办完回来的时候,看见巨大玻璃隔墙对面的你笑了,如释重负的样子。这么久了终于再一次看见你笑了。薄薄的嘴唇轻轻上扬,一会又放下了。那清秀的脸蛋让所有人都落泪了。花开花谢,太阳落了就注定还要升起。你说,即使坠入绝望深渊,即使只有一根蜘蛛丝也要紧紧抓住不放。人类拥有这份坚强。我更希望,你幡然醒悟后,带给我的,是一种坚持的信念——坚持善;一种珍惜的感动——珍惜爱。每每,我在无人的深夜“寻找星星点点的希望”的时候,那颗最大最大的启明星,我已把它烙在心的最深处。对啊,人走了,就会变成星星,用自己的对与错,去照亮仰望的人的心。洪荒的古乐,诠释着灵魂的落差。躲进梦的深处,听花唱尽繁华,唱尽梦魇,唱断所有记忆的来路。不管未来如何,先走好现在的一步。毕竟人还要一步一步走下去。不管过去如何,事实都不会再改变。只是不能让未来被过去影响。八月二十八号,你在这一天毫无悔意的离开。你说,在一次的生命里,能够做到有价值的事,自己也满足了。人死前都会后悔,那是因为碌碌无为。我要如何做到无悔?你没有夏花的绚烂无比,但你有梅花的坚贞不屈。在那个不再会回来的古老的夏日,无论我如何追索,年轻的你却只如云影掠过,你的微笑极浅极浅,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随翻开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的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爱你是一本太过仓促的书。沿着你的生命进程,我要变得越来越坚强,越来越勇敢,我要变得更加成熟,学会面对。我庆幸,我在漫漫征途中,曾遇见过你。莲都区花园中学初三:深黑只有你10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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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之殇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长叹,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长枪。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在哪里,那个信义之乡?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不愿祖先的智慧无人叹赏,不愿我华夏衣冠倒靠日本人去宣扬。所以,我总有一个渴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撑起民族的脊梁。记住吧,记住吧,曾经有一个时代叫汉唐,曾经有一条河流叫长江,曾经有一对图腾叫龙凤,曾经有一件羽衣——名叫霓裳!”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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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战之殇南京伤,家仇痛,天之道,国有殇。——题记1937年的12月,南京城满目疮痍,人间炼狱。与此同时,有大量不愿意投降的爱国士兵留了下来,在这座城市的街头巷尾展开了悲壮的抵抗。在抵抗最终不幸失败之后,数十万南京民众的血染红长江,六朝故都南京全城沦落,一系列惨无人道的的疯狂举动在日本人的手下展开……最后,悲剧的主人公日军士兵角川把幸存的两名中国人送出南京城,而自己在人格泯灭之后选择了自杀。看着看着,阴霾充斥左右。当我看到镜头里那一张张痛苦的脸、无奈的脸、绝望的脸……心,就像被一把匕首狠狠的扎了一下,眉头纠结在了一起久久未舒展。当我看到日本鬼子把国父孙中山的雕像拖到时,那种身为中国人的愤怒变成了我紧握的铁拳。心中的愤怒喷薄而出。我似乎也置身在这场杀戮中,看到同胞被欺凌,我。。。。。。。这时我看到了角川,冷漠的眼神中透出一丝哀伤和怜悯,他不是一个灭绝人性的日本兵嘛,是那个受武士道毒害的杀人机器。怎么——我心中充满了疑问。镜头转换着,富饶的南京城到处弥漫着硝烟,到处都弥漫着血的气息。原本富饶的土地一晃儿成了阿鼻地狱。黑白的肃穆,遍地的尸殍,如旧照片般的沉重和压抑。看完这个电影,我想我的思绪不应仅仅沉浸在历史的屈辱和惊悚感中。片中震撼我的是这样的场景:一名江南女子,披着破旧的大衣,舞臂如水袖,在日营门前哼唱着残损的越剧“梁祝”,一如曾在难民营里教授稚子们演习那样。梁祝,凄丽的爱情、人性的理想、媚好的越音,那曾是中华礼乐文化里多么华美的篇章,如今却在这屠城之下、黎首之上似风烛般脆弱而执著的演绎着,而顷刻即面临着践踏。那尽头的呼声真是发自内心之最恸。在影片结尾时日本军官角川终于在那无数鲜血的刺激下恢复了被那血河掩埋的人性,他把幸存的两位敦厚老实的中国抗日兵偷偷的放了,然后自杀…陆川把一个日军士兵作为影片主人公,表现了那种扭曲人格背后的一个人该有的善良,人性。影片导演陆川说过《南京!南京!》亦有自信去迎接争议,它是关于人性的,并不局限于民族性,它是给中国的,也是给世界的,它将帮助我们在更大程度上获取真相,而不是又一次陷入简单的集体式情绪风暴。从抵制日货到攻击日本网站,中国民众一直和日本站在一个对立面。陆川把这种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角川的扮演者是日本演员中村英雄,并且在影片启用了300多名日本演员。70年后中日民众合拍一本电影,唤起一份人类对和平的祈求。而不是掀起一次民族主义的思潮。或许这才是本世纪最和谐的一次中日交流。谢谢陆川,谢谢《南京!南京!》。愿和平永存,愿中日友好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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