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凤山
远安是湖北西部的一座山城,四周环山,中间一小块盆地,沮水从中穿过,山骨水柔。有鸟啾,有山风吹竹的箫声如同天籁之音,雨中静谧的原始森林也跟着一起窃窃私语,好似流传下来的一幅中国古山水画卷。
应朋友之邀今年夏天踏上了去远安的路,一路颠簸我又进入了魂牵梦绕的地方。二000年随三线搬迁进城到孝感,远安的岁月画上了句号。十几年过去了,这个鄂西美丽的山城顽固占据着我的记忆,那儿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常常涌现在脑海,故人的音容笑貌萦绕在眼前,挥之不去。
066基地是设在远安的航天部大型企业,在那个特殊的日子里中国的这种军工企业只能隐匿在崇山大川,默默的为国防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基地的员工来自全国各地,一心强国的信念,让他们舍弃了大城市优越的环境,迁移进深山老林。这是一段光辉的岁月。在举步维艰的条件下,开山辟荒建厂。建设者有军人,技术工人,工程师,航天科学家,更有许多刚出校门的热血青年积极投身国防三线事业。这些人有的说着四川话,有的操着浓重的湖南口音,更多的是东北人。他们甘愿扎根深山,守着寂寞,上下齐心,前仆后继,献了终身,献子孙;这是一种怎样的献身精神啊!
基地下辖许多工厂,分散建在远安县各地,或削山而筑,或依凹而建,航天学校是基地下属的一个单位,房屋依山布设,或高或低,和水厂、红星医院比邻而居,靠近盆地中央的县政府所在地鸣凤镇。
那天到鸣凤镇的时候已是傍晚,因为想看看学校的样子,便沿着熟悉的山路来到老校址。校园已改建成了工厂,门牌上标着某酒瓶制造厂。进入工厂大门,左边的教学大楼旧貌换新颜,葺成白墙白色栏杆的办公大楼。登上楼梯,沿走廊缓缓而行,看见有些房间的大理石台子上堆放着褐色的陶瓷酒瓶。这些房间原是教室和实验室,经改造后竟然找不到过去的痕迹。这栋四层的大楼当年每层四个班,设有电子应用专业,机械加工专业、模具专业等;每班几十人坐在教室学习,讲台上教师悉心教学,或慷慨激昂,或沉吟低回。航天学校的设立,解决了066基地建设之初技术人员短缺,毕业的学生有许多成为基地的技术骨干,甚至有一些学生担任重要行政工作,航校因此被称为基地的“黄埔军校”。
大楼前面原是篮球场,学生和教职工每天下午课后四点在这里有的打篮球,有的围成一圈打排球,挥洒汗水,其乐融融,场面热闹且透着活力。球场边正对着学校大门的地方有一间红砖礼堂,因其宽敞常用作学生和职工活动场所,下面一排平房,是公共课教研室和学生管理部门老师办公的地点。那时我们几个老师挤在几间小屋备课,简单而快乐。而现在房子毁了,平整成了货场,几辆货车寂寞地停靠在那儿。
货场下面地势较低的一大块地方建有烧瓷窑,那原是学校填鱼塘修建的足球场跑道。两栋古旧的石头学生楼直立路旁,远处红色的教师宿舍楼在夕阳的余晖中耸立,现已成了酒瓶厂职工楼。休闲的人们在外面乘凉,打牌,几个女人在楼前的广场上跳舞。远处就是青青沮水。
顺着大门向右有一条上山的斜坡,斜坡旁原建有一栋阶梯状学生楼。山上是一长溜平地,有两栋旧平房。建校之初这里有一个车队,平房作了司机宿舍,废弃后的房屋有一间就成了我的陋室。我曾经在这住过好多年。房前种有一排高大的梧桐树,向外直走有一片开阔地,站在这儿鸣凤山一览无余。我刚搬进这间屋子的时候,正好焕杰回远安来看我,见了这座独住的宅子心里十分喜欢,一同用铁锹铲除门前的茅草,门口用方形的水泥砖铺成进出便道,又从野外寻来美人蕉和葱兰,移栽到便道旁。每年春天,美人蕉长到半人高,宽阔的绿叶中间红艳艳的花儿怒放;绿绿的葱兰,叶片直立着绽出一小朵一小朵白花。屋后又撒下南瓜籽,不多久南瓜藤满地匍匐爬行,吐出黄色喇叭状的花朵。同事罗先仁、罗开发成了小屋的常客。周末间或有几个亲近的学生上山来看电视,包括江苏的徐亚琴。
我找寻着住过的房子。上山的斜坡石子路变成了宽敞水泥路,只见一排厂房占据了我的房屋的位置,斜坡旁的学生楼也拆了。几个好奇的工人站在厂房门口打量着我的到来。
天色渐渐黑下来,我没有一点疲倦的感觉。远安美丽的夜景对我来说曾经熟视无睹。今晚天气晴好,月儿也躲起来。目光扫过县城,只见无数建筑错落有致分布在夜幕下的大地上,每一扇窗户激射出的灯光交相辉映如同太空的繁星,显得是那样遥远,朦胧,如同笼罩在透明的烟雾中;绚丽的银河越过天空向远方延伸,直落到鸣凤山头。微风中,仿佛整个大地连同迤逦群山踏着音乐的节奏缓缓舞动。沉浸在这美丽的瞬间,久久的凝视不忍离去。
第二天朋友约我去爬鸣凤山。城的西边,群山中巍然挺立一峰,就是传说中凤凰的雀跃啼叫之地,为了记载这一件事,人们用凤凰啼鸣来给这座山命名,叫鸣凤山。古时的人们把凤凰当做是一种仙鸟,认为凤凰相中的地方一定是祥瑞之地。我相信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远安,从古至今人杰地灵,古时黄帝正妃嫘祖就诞生在远安苟家垭镇,嫘祖发明丝绸,即现今流传甚广的娅丝。现在许多海内的杰出人才来此,莫不是受了凤凰的召唤?
八十年代到远安的时候,山上只剩下一些残垣断壁;一条陡峭的山路直通山顶。可以想像许多年前人们不辞辛苦开山筑屋的情景。我曾经常常看到穿着道服的男男女女穿梭在通往鸣凤山的小道上,虔诚而执着。
现在的鸣凤山成了一处风景优美的旅游景区。在进山的路口修建了红色漂亮的大门,鸣凤河宽阔处建有拱桥,拦水大坝上兴建有红柱红栏的游廊,如同水中的一叶画舫,山上道观整修一新。山麓有一巨大的石头磊成的太极八卦图。路旁茶农提着竹篮,里面装着一袋袋自种的远安名产鹿苑茶叫卖。二十年前,杨紹璋夫妇、王维情夫妇和我五人在鸣凤山下野炊的情景历历在目。那时候正是阳春,人们到鸣凤山嬉戏游玩。沿着鸣凤河旁的小道,走进到山里。河水清澈缓流,群山夹道。映山红缀满山坡,和翠绿的杉树争奇斗艳。春光明媚,游人如梭,怡然自乐。
进城到孝感多年,似乎已经模糊了自己曾经迷恋的东西。孝感和远安的距离变得如此遥远、槐荫树和鸣凤山之间成了无尽的空白。
站在鸣凤山顶眺望,鸣凤镇安静而祥和。
下山后驱车绕县城一周,绕行红星医院、机关、设计所旧址,然后前往万山厂、万里厂旧址。熟悉的房子里住着陌生的人们,山路旁工厂里,曾经几百人在大门口等下班的喧嚣的场景被默默的茅草和野树代替,让人顿感惆怅。过去的繁华不复存在。
离开远安的那天早晨,立在沮河岸边,回头望着远安县城。想想仅仅十几年的时间,世事沧桑,心中无限寂寞,令人感慨。
故地重游,鸣凤山更加秀美,而故人何在?
我只有写下这些文字来缅怀山里岁月,并特别纪念杨紹璋老师。
杨紹璋夫妇是四川人,杨老师川大数学系毕业后携妻儿来066基地,先到工厂而后进航校做了一名教师,是基地最早一批进远安的开拓者。2000年离开远安后,杨老师退休到杭州跟妻子和儿女一起生活。2004年杨老病逝。
鸣春谷
“鸣春谷”想必大家都去过,可我是第一次去,但我在那里体会到了无与伦比的乐趣。如果你想知道事情的经过,就一起跟我去一探究竟吧!
走过了千尺蹬,穿过了山顶广场,就来到了鸣春谷。早已因登山筋疲力尽的我们顿时心情高涨,顾不上体力的透支,一蹦一跳,迫不及待的就冲了进去,想快点睹目众鸟的风采。没想到为时过早,工作人员还在清扫场地。过了一会儿,清洁工作结束了,大门也缓缓打开了。我们每人都买了一盒小巧的饲料,倒在手上,等待小鸟的光临。在大致了解他们的习惯后,我逐渐喜欢上了虎皮鹦鹉。因为它们色彩斑斓;啄食的时候,它那浅黄的小嘴在你的手上一粒一粒的啄,让你异常舒服。
有喜欢的鸟,自然就有讨厌的鸟:有一种通体金黄的小鸟,它常常欺负别的小鸟,跟它们抢食,可它又从不肯站在你的手上。另一种白色的鸟啄食时则会夹到你肉,很不舒服。
喂完了活泼机灵的小鸟,又观赏了鹦鹉表演,喂过华贵的孔雀后,我们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鸣春谷,让我记忆犹新,流连忘返,再一次感受到了春天。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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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凤山湖北宜昌市远安县城之西,有名的是鸣凤山。相传古时候曾有凤凰自天降,落在山巅,故得此名。先买了票,再从鸣群山,引颈湖北凤山山门出发,路随水曲,蜿蜒深入。依次从烟霞洞(每到冬天洞中常有雾气飘出,在红沙岩的衬托下,如烟似霞,非常壮观,所以取名“烟霞洞”)、多子岩(多子岩,又名打子岩,即投石求子,多子多福之意。)、云霞洞(每当夕阳西沉,一洞灿烂烟霞恍若仙境),过了头天门,拾级而上,到达文昌祠(文曲星所居之地),过仪明岗、文庙就可看到气势磅礴、雕工精美的龟蛇二将大型石雕,石凿台阶梯形列布于山刃之上,惊险雄奇,沿石阶而上,即到达鸣凤山金顶。巍峨耸峙、气势宏伟的道教圣地鸣凤山以它超然出尘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湖北宜昌远安县二小五年级:二小的王旭东300字 五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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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处,挽歌不再_1500字有凤鸣处,今世之挽歌,文化之钵粹,始于西北,博览东南。——题记《百鸟朝凤》讲述的是西北山水的一段沧桑的传承曲调和师徒之情。走进它,好像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在那片黄土地的脊背上有个无双镇,而焦三爷就是这镇子德高望重的大人物,他带着焦家班奔走在镇子上,用唢呐为亡者告慰、为新者祝福。自小,游天鸣便被热爱唢呐却没有天赋的父亲送去焦三爷处拜师,后又有蓝玉加入学习。在痛苦抉择后,焦三爷终于决定让游天鸣继承他的衣钵,传授《百鸟朝凤》。他说“咱们唢呐也是匠活,是匠活,就得有人担起责任,把这个活传承下去”游天鸣接过金唢呐时莫名的流泪,他不知道他所接过的是沉甸甸的期望和传承。还记得师傅叫天鸣用很长的芦苇杆“吸水”,那一刻我所看到的是长青的山和澄净的水映照着无数个少年或孤独一人或互相结伴和天鸣一起“吸水”的场景,他们单纯善良,心底全是对唢呐的信仰。第一天一无所获,悻悻而归的天鸣被师傅扒掉了碗中大半的白饭,师娘劝道,“娃正是长个儿的时候”,但师傅一句“我哪个徒弟不是从娃开始的”听得人颇有感慨。这是一代代唢呐人的坚持,比一句来年草丰茂,稚子尚初成。当然还有不怒自威、严格要求的焦三爷,焦三爷于唢呐的热爱是真正的融进了“骨头缝里”,而他对游天鸣来说,则是饰演了师傅和父亲两角,所以他把自己的感情和技艺都一丝不苟地交给了他,把慈爱全部隐藏在角落里。他因为游天鸣的一滴眼泪而收徒,此后常是板着脸,唯一见他笑的几处,一是小时天鸣学鸟叫,他站在天鸣身后笑;二是天鸣第一次出活后回来看他,他醉后难掩心中的激动,笑着吹起唢呐;三是天鸣替吐血的师傅续吹完《百鸟朝凤》时焦三爷欣慰的微笑。这三处笑淋漓地展现了他的淳朴和善良,还有他对唢呐的执着和一生的奉献。可是后来,随着时代的浪潮翻涌,西洋乐队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而唢呐渐渐地开始消弭和沉寂,从不再行迎师礼、报酬渐渐不抵温饱到唢呐近乎无人问津,这门黄土地上浑厚的技艺从昔日的德高望重贬到独木难支,唯有天鸣一句“我给师傅发过誓的”如烁金之言,平淡的一句话里满含着坚持与承诺的责任——他答应过师傅要把唢呐的根在无双镇传下去!可时移世易,沧海桑田,曾经的人与共衔的荣耀已变得一文不值。当师兄迫于生活开口要离开游家班时;当师傅因肺癌撒手人寰,师娘孤苦无依时;当游天鸣看到西安街头卖艺乞生的唢呐匠人时,他自己心里也受到了莫名的心酸和苦楚,只觉得前途茫茫不知何去何从。万幸。最终他还是为了誓言回到了无双镇。而这部电影,像一个苍首的老人讲述一个迟暮的故事,也是唢呐的兴衰。影片中的焦三爷和师娘并无子嗣,而游天鸣虽有换婚之诺,但也一直没有等来结婚,这一切似乎都反应着唢呐的传承或将就此终结在秦川土地上。或者说,天鸣回去农村,是否就真的是最好的选择?所以,作为匠人,坚守着被历史淘汰的唢呐,这是他在向唢呐致敬,当他做出这个决定,便意味着他付出了一生的代价。随着镜头推移,游天鸣来到唢呐王——师傅焦三的墓前。一捧黄土,飞沙中覆着些绿意,满目尽是苍凉。他为师傅吹奏了《百鸟朝凤》,曲奏,师傅的亡灵好像重现,就安坐在太师椅上,似是最后地注视着他的徒弟、他的一生,还有唢呐。岁月辗转而过,物是人非,誓言犹在耳,过往却如梦。又回忆起焦三爷病入膏肓时挣扎着要天明答应文化局长的录制,又要天鸣只为他吹奏四台即可,因为八台和《百鸟朝凤》惟有厚德大善之人才可安享。生者存世时总不知这份感情的珍贵,弥足之言恰似朗朗乾坤,目之所见尽是一颗赤子之心。这一曲,是中华的传承,是民俗的挽歌。阡陌之间,灰砖土瓦,或许再也不得解乏消闷的小调;庭院人家,婚丧嫁娶,或许再也不得红披喜盖贺寿婚,青山绿水送亡人的艺术。绝响绕梁岂止三日,我若知其所愿,想必应是送师傅一路安好。吹奏《百鸟朝凤》,如有凤凰展翅高飞,万鸟相随其后,羽翼七彩纷呈。此起彼伏不觉之鸣,似承天之诏,乃与人同一,衔日月而归,身过锦簇,曲终,或成绝响矣。——后记1200字以上 初二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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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凤太原耿氏家,过去是大户人家,住宅相当宽敞。但家道衰落以后,一幢幢楼房,大多荒废了。这期间,常常出现一些怪事,譬如说,堂门自开自关,吓得家人半夜里惊叫不已。耿氏对此非常忧虑,不得已,只好搬到别处住,只留下一个看门老头。这样一来,耿家园宅更加荒凉,但有时却可以听到楼里笑语歌唱声。耿氏有个侄儿叫去病,为人狂放不羁。他对看门老头说,如果再听见什么或看到什么,就赶紧告诉他。到了晚上,老头看见楼上灯光忽明忽灭,连忙跑去告诉耿生。耿生硬要进去看一看,老头劝阻他,他不听。耿生以前就熟悉路,他拨开蓬蒿,七拐八弯地上了楼。到了楼上,却并未发现什么异常现象。穿过楼道时,他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偷偷看去,看见里面点着一对大蜡烛,明亮如同白日。一个身穿儒服的男子坐在正面,一个妇人坐在他对面。这两人都有四十多岁。男子左边坐着一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右边坐着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四个人围坐谈笑,桌上摆满了酒菜。耿生突然闯进去,他笑着大声说:“有个不请自来的客人来了!”那几个人惊慌之中纷纷躲避,只有那个男子质问他:“你是什么人,竟闯入闺房?”耿生说:“这是我家的闺房,被你强占了。你们在这里饮酒,竟连主人都不邀请,是不是太吝啬了?”那男子看了看耿生,然后说:“你不是主人。”耿生回答:“我是狂生耿去病,是主人的侄儿。”那男子听了,敬重地说:“久仰大名!”于是请他入席,并叫家人重摆酒菜,耿生忙制止。那男子便和耿生对饮起来。耿生说:“我们算是通家,你们不必回避,请来一起喝酒吧。”那男子便喊了一声“孝儿”,年轻人马上从外面进来。那男子介绍说:“这是我的小儿子。”年轻人作揖后也坐下了。耿生随口问了问他们的家世,那男子说他姓胡。耿生生性豪爽,谈笑风生。孝儿也很爽朗倜傥。两个人谈得很投机。耿生二十一岁,比孝儿大两岁,因此叫他弟弟。姓胡的男子问耿生:“听说你祖父写过《涂山外传》,你知道吗?”耿生说他知道。那男子说:“我是涂山氏的后代。唐朝以后的家谱族谱我还能记得,五代以上的没传下来,请公子赐教。”耿生简要他讲述了涂山氏帮助大禹治水的功劳,他有意夸张,说得那男子高兴不已,他便对孝儿说:“今天很荣幸地听到了许多过去不知道的事。公子不是外人,去请你母亲和妹妹来,让她们也知道我们祖先的功德。”孝儿便入帏帐,不一会儿,夫人带着女儿青凤出来了。耿生打量青凤,见她体态娇美,眼如秋波,聪慧又漂亮。那男子介绍说:“这是我的妻子和侄女青凤。青凤很聪明,记性好,所以让她来听听。”耿生又讲了一些历史故事,讲完后就喝起酒来。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青凤,青凤觉察到了,便低下头。耿生带着几分醉意大声地说:“如果能得到这样的美女,皇帝我也不当!”妇见他有醉意,便与青凤起身进屋了。耿生后来也告别了孝儿父子,但始终忘不了青凤。到了晚上,耿生又进楼去了,只闻满屋生香,但通宵也没听见半点声响。为了能再见到青凤,耿生回家后与妻子商量,要把家搬进去。但妻子不同意。于是,耿生就一个人住在楼下读书。第一天晚上他与一个黑鬼相遇,结果鬼反而被他吓跑了。第二天晚上,他刚要熄灯睡觉,忽然听到楼后有开门、关门的声音。耿生急忙去看,发现房里有烛光,仔细一看原来是青凤在里面。青凤看见耿生,吓得赶紧关上门。耿生跪在地下说:“我不怕险恶,是为了再见到你。”青凤小声说:“我叔叔怕你狂放,所以昨晚变鬼来吓唬你,而你竟然不怕。因此,他们已找好新居,正在搬东西,留我一人看守,明天就该走了。我虽与你有缘,但过了今夜,相思也无用。”耿生与青凤见面时,青凤的叔叔忽然推门而入,青凤又羞又怕。她叔叔骂道:“贱货,败坏我门户!还不快滚!”青凤低着头跑了。耿生听到青凤叔叔百般辱骂她,心里很难过,他大声说:“罪过在我,与青凤无关!要惩罚就惩罚我吧。”但很久没有声音回应他。从此以后,这座楼房内再也没有发生什么怪现象了。耿生叔叔听说后感到奇怪,于是就将房子卖给了耿生。耿生很高兴,很快就把家搬进去了。这年清明节扫墓回家时,耿生看见猎狗紧追两只小狐狸。一只狐狸朝野外跑去,另一只却惊慌地跑到路上,看见他竟依依哀哭,垂耳藏头,好像在向他求救。耿生可怜它,便解开衣服,把它包在衣服里抱回家。回到家把它放床上,狐狸突然变成青凤。耿生喜出望外,青凤说:“刚才与丫头做游戏,想不到发生意外,要不是你救了我,我肯定被猎狗吃掉了。请你不要因为我是狐狸而嫌弃我。”耿生便把青凤安排在另一间房里住。过了两年多,有一天夜晚,耿生正在读书时,孝儿突然走进书房。耿生赶紧放下书本,询问孝儿从何处来。孝儿跪在地上哀告:“我父亲遭大祸,只有你才能救他。他本想亲自求你,怕你不肯,所以才让我来。”耿生问发生了什么事,孝儿说:“你认识莫三郎吗?”耿生说:“他父亲与我父亲是同一科考中的世交。”孝儿说:“他明天要路过这里,如果他有猎获的狐狸,请你把它要过来。”耿生说:“当初他羞辱我和青凤,他的事我不管。除非青凤来,我才肯助他一臂之力。”孝儿说:“凤妹已死在野外两年多了!”第二天,莫三郎果然来了。他骑着大马,一大群随从前呼后拥。耿生出门迎接,见他的猎物很多,其中有一只黑狐狸,毛皮上沾满了血污,但皮肉尚存温热。耿生借机对莫三郎说自己的皮大衣破了,要狐皮缝补。莫三郎便慷慨地把黑狐给了他,他转身把它交给了青凤,然后陪莫三郎喝酒。客人走后,青凤把狐狸抱在怀里,整整过了三天它才苏醒过来,几番辗转又变成青凤叔叔。青凤把发生的事细细告诉给叔叔,她叔叔听了以后很感激耿生的救命之情,并请耿生原谅他以前的过错。在青凤的请求下,耿生同意让孝儿一家搬来一起住。从此以后,两家人和睦共处,耿生住在书房里,经常与孝儿谈古说今,他的孩子也渐渐长大,就请孝儿当孩子的老师。孝儿循循善诱,称得上是一位好先生。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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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凤夏季还未彻底褪去,热浪一波又一波侵蚀着整座小城,呓语一般喋喋不休。一只努力想要穿透到自由里去的小虫毫无头绪地在窗户玻璃上乱碰乱撞,“咚咚咚咚”的节奏里全是恐惧、希望、失望。余晖追逐着轻轻荡漾的薄纱窗帘,在白的刺眼的墙上划过相同的轨迹,日日月月,不解疲乏。“木木,你的信。”爸爸站在门口一边脱鞋一边呼唤着房间里的女儿。“木木!信!”音量被放大一倍,夏末的郁热和焦躁一股脑地迸发出来。她终于打开了窗户,小虫子猛地扎进了膨胀的空气里,迎面扑来的涛涛热浪淹没了她心底的宁静。“哦,来了。”信,普通的像她曾经收到的任何一封。信上的地址离她很远,离她的心却是极近的。远方的挂念终于歇了脚,来找寻她了。一切,总算是让她等来了。这个季节,那里应是野花遍野、牛羊闲游、蓝天白云的模样吧。木木闻了闻信纸,果真是淡淡的香,香味似乎已经溢出了信纸,淌进了她的心里,沁润了她的双眸。“怎么哭了?”妈妈拿着面纸帮她拭去泪水,“谁寄来的?”“阿凤。”话音一落,木木哭得更厉害了。她该怎么跟妈妈倾吐她的喜悦、悲伤和五年里长长短短的挂念。所有的话,就像此时此刻她那绵绵不绝的斑斑泪水。妈妈轻轻地抱抱她,抱抱她那已经等得皱皱巴巴的心。半夜里,星星特别亮,明晃晃的眼睛眨了又眨。台灯拉长了木木瘦瘦的身躯,墙上放大的身影不时一抖一抽的,房间里交混着空调吐气的噪音和她嘤嘤的抽泣声。大小不一的照片占据了大半张书桌,微笑嬉闹的、安安静静写作业的、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站在榆柳树下拥抱的、六一儿童节表演节目的、坐在阳台上仰望未来的……这些彼时的回忆像是盛夏里汹涌澎湃的瓢泼大雨,滋润了她,也快窒息了她。关于阿凤和木木的故事,真的要像童话故事里追溯的“很久很久以前”那样说起了。阿凤是木木的整个童年,童年里几乎所有的喜怒哀乐里都满满地倒映着阿凤那张圆圆的、散落几粒小雀斑的脸。她们出生在同一座四合院里,只是阿凤先她四年来到那个和睦的院子。起初,阿凤并不喜欢这个爱哭爱闹满身红褶子的奶娃娃。因为,她分夺了这个院子对阿凤的宠爱。可,谁又知道,几年后她会成为这个院子里阿凤最疼爱的人。尔后的日子里,她还是爱哭爱闹,只是阿凤会帮她擦干眼泪鼻涕,哄她开心罢了。2001年的盛夏,木木永远失去了疼爱她的奶奶,撕心裂肺的痛狠狠地拉扯着她。爸爸妈妈忙于葬礼的种种,根本无暇顾及她和她那颗一痛就碎掉的心。第一次,阿凤的形象在她心里得到了无限的拔高,也是从那个时候阿凤开始慢慢占据她的生活和生命。葬礼那几天阿凤一直不离不弃地陪着她,就算什么也不说也是莫大的安慰,被分担的苦痛也没有那么沉重了。奶奶下葬的那天,她站在雨里哭得肝肠寸断。大雨过后是沉默的寂静,阿凤把木木抱在怀里说以后她会像奶奶那样疼她爱她,比奶奶更疼她爱她,一直一直。年少的承诺虽幼稚,却又给了木木被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希望和明媚。她把阿凤抱得紧紧的,就像垂死的人抱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一般。造化弄人,七天后的夜里,阿凤的妈妈和她爸爸在家里吵了架喝药自杀,生命在奔赴医院的路上停止在木木爸爸的车里。阿凤跪在她妈妈面前,眼里奔涌着无声的泪水,她一只手抓住妈妈冰冷的手,另一只抓住木木的手。泪水滴在了木木的小手上,也浸进了木木的眼里心里。待她妈妈下葬后,她对木木说以后她只有木木了。话音还未敲在地上,便是阿凤久久不息的嚎啕大哭。很多年后,木木才读懂阿凤那句话里的绝望和依赖。都以为悲剧就该到此为止了,谁又曾料想,一年还没到阿凤的爸爸便抛下她远走他方,杳无音讯。除了四合院里那几间破落的屋子,什么都没有给她留下。上初二的阿凤辗转于几个姨妈家好不容易完成了中专学业。领到毕业证的那晚阿凤带着几罐啤酒回到了四合院,她和木木坐在小城的西边河岸上吹着晚风。阿凤撕开啤酒拉环大口大口地喝着,她讲着这几年寄人篱下的日子、对四合院和妈妈的想念、那一堆被折断摔碎的梦想……说到最后只剩哗哗的流水声和低低的哭泣。夏天的星星真的特别亮,阿凤满脸的泪水、委屈和倔强也被映衬的格外刺眼。那夜,阿凤和木木躺在凉椅上,月光温柔地安抚两颗动荡的心。“木木,我早晚是要离开这里的。我最放不下的人就是你了,可我不能带你走,那样太自私了。你不像我,你有根,我没有。”说完话,阿凤把木木抱得更紧了。那晚木木想了很多很久,她的脑袋就像一台放影机,把她和阿凤的故事从头到尾都放映了一遍,太过清晰的一幕幕折磨得她双眼迷蒙。后来,阿凤在一家画廊里做解说。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宠爱木木,总是把她觉得最好的东西带给木木,也跟她讲在外面遇上的奇闻轶事。她说她爱上了画画,以后要做一名流浪的女画家。木木看着手舞足蹈的她,感觉这样的她才是快乐的。木木考上高中的那年阿凤真的离开了让她又痛又恨又爱的小城,她和她的王子要去过他们向往的生活了。在机场,来送他们的人只有木木。“替我常去看看我妈,逢年过节也替我烧点纸钱,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你,”阿凤抱着木木涕泗横流,“要替我好好爱自己,别再轻易地掉眼泪,也别想我。”临安检时,阿凤塞给了木木一张中国地图,青海被她用红笔圈了起来。望着他们越来越模糊的背影,木木还是忍不住泪如雨下。那些重重叠叠、深深浅浅的日子,哪能说放下就放下。故事走到这里就只剩下茫茫的白纸了。看不清的距离和时间硬硬生生地搁置开两座城市、两个人。“你收拾行李干什么?要去哪里?”妈妈问。“阿凤在等我。她已经等不及了……”这么多年了木木还是那么爱哭,“胃癌晚期了,等不及了,我也怕来不及了……”木木飞到青海已经是晚上了,一路上忐忑、焦虑、伤心、畏惧……都在重重地鞭打着她,她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再见和诀别。假如,她知道阿凤是有多想她,那该多好。来接木木的是阿凤的王子和小王子,一路上除了几句寒暄,大家都默契地沉默着。阿凤躺在挂满画的里屋里,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了。木木把头低到她耳边轻轻柔柔地叫她,就像曾经每一次稚嫩的呼唤。她很疲倦地撑开眼皮,眼泪便从深凹下去的眼眶里顺着脸颊汩汩地淌了下来。她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木木微笑着流泪,手就像七年前那样紧紧地攥着木木。“我来晚了,对不起……”木木依旧哭得没完没了。阿凤伸着她瘦骨嶙峋的手替木木擦眼泪,“你还是那么爱哭,”她看木木的眼神就像她曾经说要一直疼爱木木时的眼神一样温暖,“爱哭鬼,好久没听你叫我姐了,叫一个吧。”木木的那一声“姐”她永远都没有机会听到了,阿凤就这样永远的留在了青海,留在了她向往的土地和她挚爱的人的心里。我路过很多地方,看过许多美景,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很多年后我会忘记一些曾走过的路、看过的美景、认识的人,可总有一些沉甸甸的路、美景和人是刺青于心的。你的面容、声音、背影甚至是你微笑的弧度和手心的温度,我依然记忆犹新。姐,谢谢你爱了我这么多年。高三:马俊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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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合鸣第二波攻击开始了,轩在也不想和那怪老头玩速度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怎么打败那家伙,靠什么打败他……轩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在大陆上遇到了对手,看来不能不施展出看家本领了。“神风天刹”,长剑一挥,数十道淡黄色的风刃从不同的角度迅速射向轩,轩双手持枪飞速旋转,淡蓝色的斗气在周围形成了一道旋风,风刃没能跨越雷池一步,全部被斗气形成的旋风所击散。比风是吗?给你看看什么是斗气形成的狂风!“缥缈之舞——灵动之风!”旋转了一阵子之后,轩猛地停下了旋转,长枪向前一挥,斗气顺势扑向了老人。蓝色斗气形成的狂风,呈柱状席卷向老人,扫过之处,地上的沙石,草木不论是什么,全部被卷入了狂风之中,在强大的斗气形成的气压下,被碾成了细小的碎末,别看这些小碎末,在如此高速的运动下,每一粒碎末都能像子弹一样轻易击穿人类的身体。一辆装载货物的马车正好在灵动之风的袭击范围内,一瞬间就被击得粉碎,那匹马被绞成了肉酱,随着狂风,细小的肉末一起冲向了老人,幸好那马车夫刚才下车了,否则……看样子那老人有难了。看到如此狂暴的斗气风暴,老人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他右手长剑一挥,一道淡黄色的旋风刮起在他的周围,正好把老人给防御住了,那老人心想,如此强度的旋风,应该能防御住那蓝色斗气风暴的攻击吧。然而,事情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旋风刚接触到蓝色的风暴,就被狂暴的气流冲散,气流屏障形同虚设,什么肉末、血液、木渣、沙石……全部打在了老人“柔弱”的身躯上,狂风过后,那件白色的衣服已经被打成了蜂窝了,他手中那把有点生锈的长铁剑也瞬间不知去向——大概已经被击成碎末了吧。“呸!”那老人抹去了脸上的灰尘,吐了一泡唾沫,“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懂的什么叫尊重长辈!”什么血液、灰尘、泥巴,老人这才明白什么叫做“灰头土脸”,当然,肇事者也不好受,施出灵动之风的一瞬间,自己身体内部的斗气就已经基本告罄了,不过摧毁了那家伙武器,应该也就够了,实在不行我们自己耍赖皮,带上戒指,谁怕谁!“不过……资质倒是不错,喂,年轻人,我要收你为徒,怎么样?哈哈哈哈……”老人神经质一般地笑着。外边的骚动已经把沉睡中的雪吵醒,听道有人说要收轩为徒弟,立马跳了出来:“这怎么可以,轩已经有了师父!”“对啊对啊,而且……前辈的实力,恐怕不会比我高上多少吧!”轩站起身,脸上挂着笑容,他的话让那老人气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紫的。“够本事我们再来一场啊,要不是被你那变态的什么鸟风给弄断了武器,我就不信你能把我怎么样!”老人气得胡子都吹了起来,怒发冲冠,不知什么时候,只觉得白光一闪,他的手中多了一把银白色的长剑,细长的剑身放射出刺眼的光芒,无边的神圣气息扩散开来。“是……是灵剑·星月,他……他是……剑……剑圣!”轩身后一个武士惊叫道,啥?剑圣?剑圣这个名号,对轩这个异国来客来说并不熟悉,他转而想到了雪的爷爷身上,“哼,就他也叫剑圣,那那个老家伙就成剑神了?”当然,这些也只能在脑中想想。“牛什么,不就是凭着一把看上去质地很不错的宝剑罢了,够本事也给我一把质地上好的枪来玩玩,我就不信我胜不了你!”轩不屑的说了一句。“好啊!”剑圣和周伯通倒是有几分相像,老顽童嘛,人老就成顽童了,“我这里有一个极品龙枪,名曰‘终命之炎’,我现在把它给你,若你能用他打败我,我便将它赠给你!”龙枪。龙枪?龙枪!天,这老头子还真折本,要知道,龙枪可是传说中神龙幻化人形时候使用的终极武器,哪把龙枪没有达到神器级别的?“好啊,在下乐意奉陪!”虽然自己手中的这把枪可能并不输于那些武器,不过,多一把神器级别的玩意……就算是卖钱也很不错啊。老人念了一段咒语,瞬间,周围的空气变得炙热起来,红色的光芒在剑圣的左手间闪烁,瞬间,一把红色的精美长枪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狂暴的火系能量瞬间涌了出来。龙枪仿佛感应到了什么,发出了一声清脆的龙吟,轩甚至感到了那把枪里面的脉动,这把枪……“奇怪,上次召它出来的时候还没这么奇怪……”剑圣皱了皱眉,难道是眼前这个奇怪的小子是神龙族的吗?否则龙枪怎么会有感应。轩当然不是神龙族的,不过至于龙枪为何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日后答案自然就会揭晓。剑圣随手一掷,轩顺势接住了龙枪,刚刚接触到龙枪的表面,周围燥热的气息完全平静了下来,待轩完全接住了龙枪,终命之炎只不过是闪烁着红色的光芒罢了,其他地方再也没有什么怪异的了。“咚咚”,轩一愣,他十分清楚地感受到了两把长枪的脉动,而且节奏竟然如此的一致,他甚至能够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心脏每跳动一次,就会激起两把长枪的脉动。果然是一把好枪!“准备好了吗?我这次可是要发挥我真实的水平了!”剑圣不耐烦道,轩顺手把湛蓝色的长枪递给了雪,握上终命之炎的枪杆,充满了自信。“随时准备赐教!”轩微微笑道,作为一个长者,剑圣自然没有先攻击,然而,轩却没有忌讳那么多,龙枪前挺,枪尖部分瞬间蹿出一条火红色的火舌,使得在几米之外的剑圣都感觉周围的空气变得无比地燥热。火舌接触到了灵剑,两股力量互相抵消,轩趁此机会,长枪用力横扫,火舌从剑圣的身前掠过,随即,轩使出了枪法中的刺字诀,配合上自己高超的长枪技,逼得剑圣不得不集中注意力对付眼前这个小孩。当然,剑圣的实力也是不容小视的,几回合后,长剑灵巧迅速的优势再次被剑圣施展出来了,当然,龙枪加火舌的长度弥补了速度不够快的缺点,使得轩可以免于正面对抗剑圣的快剑。“叮叮当当”,轩的龙枪每挥动一次,周围就刮起一阵炙热的风,灵剑银色的光芒完全被火红色的光芒所吞噬,剑圣的额头上滚下了豆大的汗珠。轩也没有想象得那么轻松,之前就耗费了相当的灵力,这次还得继续战斗,还真有些吃不消呢!两人都是以快打快,周围的人们根本无法看清他们的打斗,只觉得瞬息之间,两人已经过招不下十余次了,轩的龙枪时而疾刺,时而横扫,弄得剑圣老人家他很不适应。“缥缈之舞——破晓之刹!”轩决定先发制人,红色的枪尖瞬间爆射出金色的光芒,万丈金光刺得周围人不由得用手捂住了双眼,尽管如此,还是觉得一丝金光透过了手指,强烈地刺激着人们的视网膜。剑圣一惊,灵剑的银光瞬间形成一道护壁,使得剑圣勉强还能睁开眼看,银色的剑芒,骤然迎上了金色的神光。动了,龙枪动了,带起一道长长的残像,瞬间化作千万把刺击着灵剑的护壁,龙枪每挥动一次,银色护壁的光芒便减弱一分。“叮叮当当”,护壁破碎了,两把神器级别的神兵就这样短兵相接,显然,轩处在上风,金色的光芒对他并没有丝毫影响,虚无飘渺的身影带动血色的龙枪和金色的光芒,拉起了长长的残影,瞬间穿透了剑圣的身体。在枪尖接触剑圣胸膛的一瞬间,金色的光芒暴涨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不过,轩显然还是小看了剑圣的实力。那一瞬间,银色的能量再次涌动,正面对上了金色的光芒,剑圣的身体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瞬间向后移动了数米,灵剑前挺迎上了终命之炎。“嘭”,巨大的两股能量冲撞在一起,引发了一阵大爆炸,金色夹杂着银色的能量如同潮水一般向外冲去,几辆马车瞬间被冲上天空,被狂暴的能量绞成碎片,连粉末都没有剩下。这是至强的对决,这是处在武技顶点的较量。令人吃惊的是,剑圣的银色能量丝毫没有占下风,灵剑的剑尖顶着龙枪的枪尖,两股能量互相冲撞,互相抵消,还有互相……融合。是的,是融合,金色和银色的能量居然在互相融合,形成一股新的神秘力量。僵持一段时间后,轩感觉头昏脑胀,体内的灵力已经基本告罄,而破晓之刹维持的时间又不久,倘若是那个老顽童还能撑下去,自己还真吃不消呢,再来一下下,实在不行只能把灵力撤掉。他不知道的是,剑圣这边也是十分惊讶,如此强大的力量,这个少年居然能支持这么久,而且看不出有疲劳的样子,如此恐怖的能力,恐怕……他真的要胜自己一筹,刚开始形成灵剑护壁消耗太多灵力了,他如果还不放弃,我也只能撤掉自己的灵力了,后生可畏啊!仅仅两秒以后,两人同时撤去了自己的灵力,他们不约而同地吐出一口鲜血,轩勉强还能用龙枪支撑着身体,剑圣看上去没那么严重,他左手捂住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第一次过招,两把神器,两个人,谁都没占到便宜,不过,空中的那股神秘力量依然存在,淡紫色的小光球静静地飘在半空中,虽然看上去是“静静的”,但是,明眼的人都看得出来,光球中涌动着庞大的能量,雪感觉到那股力量可以毫不夸张地击败眼前这两人任何一人全盛时期的力量。轩抬起头,看到了空中的那股能量,一愣,随之淡淡地笑了:“剑圣老前辈,我终究还是没法胜过你,这把龙枪,就请你收回吧!”“不!”剑圣摇了摇头,“你的能力并不弱我多少,没必要再妄自菲薄了,真想不到,居然有人的枪法能够快到和我的‘风残圆舞剑’的速度相比,后生可畏啊!这把龙枪,放在我这里也是浪费,你拿去用好了!”“谢谢前辈!”轩微微一笑,站起身子,笑声地念了一段龙语咒,空中的能量小球抖了抖,飞向了轩,在剑圣惊讶的注视下,轩的脚下渐渐多出了一个金色的六芒星魔法阵,金色的光柱从天而降,剑圣能感觉得到,周围的魔法元素正疯狂地向魔法阵的中心涌去,这个少年,究竟是什么人?淡紫色的小光球飘到了轩的正上方,融入了光柱之中,一道紫色的光柱从能量球中透了出来,直接从轩的头顶灌入他的身体,神秘的力量,滋润着轩的身体,他感觉到,这个神秘力量没有之前自己破晓之刹金色神芒的狂暴,也没有灵剑银色能量的柔和,他所感到的,是一阵沁心的冰爽,和无可比拟的浑厚神力。没多久,能量球才变小一丁点,轩所消耗掉的灵力就已经补充完毕,甚至超过了他全盛时期,神秘的能量继续被轩吸收着,滋润着他的身体,轩的修为也随着这股能量的注入不断地增强着,金色魔法阵的周围,浮现出了一个个看不懂的古怪文字,一个个打入轩的身体,周围的空间扭曲了,一个绝对的“无”出现了,这个绝对的“无”的空间,是轩利用神秘力量打开的细小空间裂缝,待淡紫色的能量球只剩下一点点大的时候,周围的空间恢复了正常。居然有人能够直接吸收利用能量!剑圣看呆了,雪也从来没见过轩有这种特异功能,魔法阵消失了,轩的修为瞬间让剑圣感到深不可测,恐怕,就刚才短短的半分钟,他的修为,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剑圣前辈,感谢您将龙枪赠给我,为了表示感谢,这点小小的能量不成敬意。”轩淡淡的说道,空中的能量球竟然就那么直接地变成了两个,轩顺手指了指,一个颜色白色的能量球飘向了剑圣,直接没入他的身体,瞬间,剑圣觉得全身舒爽,修为也提高了那么一点点。“这……你用的是什么力量?”剑圣不敢相信居然还会有如此怪异的力量,能量能够直接注入人的身体。“这个嘛……我暂时保密!”轩习惯性地笑了笑,把剩下的一小个淡紫色的能量球握在了手中,右手顺手一挥,能量球被掷出,击中了雪的胸口,彭湃的能量立即涌入了她的身体,雪惊叫了一声,她发现,自己的修为正在被迅速地提升着,从哪里也没听说过这样提升修为的方法,轩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不过……你究竟是谁,难道是某位神灵幻化成人形,还是什么上天的使者……”剑圣老公公做着令轩冒汗的假设,难道,这个世界上就没人相信天才的存在吗?事情解决了,轩和雪继续前往反抗军的征途,经过几天几夜的长途迁徙,两人到达了达卡诺城。达卡诺城,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易首难攻,三面临海,近海有许多暗礁,部分暗礁地区旁边则是良港,据说敌兵偷袭时,可以发动土系魔法把良港变成暗礁区。而达卡诺城的北边又是山谷和不大的平原,再加上十几米高的城墙,自古以来不知多少将领饮恨在城墙之下。而现在,这里是反抗军的总部。轩和雪很轻易就进入了达卡诺城,虽然这里看起来更像军事城市,不过其商业的繁华程度也不必灵月帝国周边诸大商业城市差多少,反抗军的总部就驻扎在这里,路上行人中几乎个个都佩着武器,不愧是反抗军的基地。“反抗军的最高领袖是前灵月帝国四大将军排名第二的扬迪将军,据说是前一年前因为看不惯奴隶制度而背叛灵月帝国的大将,现在隶属于反抗军的城市一共32座,其中,大型城市4座,中型城市12座,小型城市16座。达卡诺城为反抗军的总部,其中驻扎着四万人左右的军队,其中见习法师42名,中级法师12名,大魔法师3名,魔导师1名,圣骑士40人,圣斗士24人,这样的军事力量也算强大了。”雪翻着手中的册子,说道。“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多资料的?”轩疑惑地问道,这么详细,连魔法师和挂“圣”字头的战士数量都知道得如此详尽。“爷爷有说过,这几年他的情报网一直没有断过,对外界的资料当然了如指掌咯!”雪微微笑道。想来也是,那地方的情报多发达普通人是想象不到的,轩摇摇头,那老不死的,这么偏袒自己的孙女,这些情报自己可是从来都没听过的。“请问,在哪里能够申请加入反抗军?”正巧一名反抗军士兵路过,轩赶忙上去问道。看着轩的打扮,倒有点像是一名武人——虽然看不出修为的高深程度。自从吸收了那神秘的力量,轩能够利用自己创造出来的虚无空间把沉重的包袱和碍眼的武器放进去,同样经历过神秘力量洗礼的雪同样也能做到。这种和召剑术有所不同,召剑术只能召唤出放置在魔力空间的武器。反抗军士兵相当热情,亲自把他们带到了一座大楼的面前。之所以这么热情,是出于雪惊世骇俗的容颜吧——轩心中不快地想道。人还挺多的,据那名士兵介绍,要想加入反抗军,还得通过一个测验,并不会特别难,一名普通反抗军的梦想一般都是加入反抗冒险小队,那是执行特殊任务的小队,只有武艺高强的反抗军才有机会加入。不用直接打仗,轩当然喜欢,说实话,在战场上,轩以寡敌众的能力并不擅长,要是单个PK,嘿嘿,那令当别论。排队等候了半个小时,总算轮到轩他们了,肥头大耳的考官只是问了一下最基本的资料,便示意轩到旁边的房间接受测验。为了不透漏身份,轩还特意用了假名——枫。这个房间不是很特别,大概有一百余平方米,考官应该是一名身经百战的战士,手持一把铁剑站在不远处,散发出的气势对轩来说不是很强。倒是轩让那考官吓了一条,自己根本感受不到对方散发的气势,要不是太弱就是太强。轩顺手操起了身边的一杆刺枪,示意战斗可以开始了,考官仔细的看了看他,决定先发制人。因为轩报名的是“冒险小队”,所以测验也会难上许多——和考官对战。战斗的开始就意味着结束,在一旁观战的其他考官只觉得眼前一花,断成两截的铁剑和指着考官脖颈的枪尖,已经把胜负说明得十分清楚了,这样恐怖的战力着实让考官唏嘘不已,对于这种反应,轩只是习惯性的笑了笑,“是考官太轻敌了!”事后轩是这么解释的,为了不表现得太惊世骇俗,轩还刻意隐藏了实力。轩走出了考场,正好雪也从对面的房间内走出,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据了解,雪展现出来的,根本是非人的实力,近身战中短弓手弩并不能起到多大作用,所以,在之前雪就已经有了一身颇为不错的近身武艺,雪亮的匕首以非人的速度瞬间击倒了周围的三名考官,雪被越级收进了战斗指挥部,或许出不了多久,就能成为将军吧!轩无奈地摇了摇头,两人就这样被拆散了,“有事情我会用老办法联系你的!”轩丢下这一句就走开了,他并不想在反抗组织多呆,或许几次冒险活动以后就腻了呢!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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漩涡鸣人当繁华褪去,留下的的淡淡忧愁,是快乐,是悲伤,抑或是感动……怀旧的老歌就像一根细细的丝线缠绕着我的记忆,那悠扬的旋律让我迷失于浅浅的回忆之中,眼的刹那间我想起了火影,于是想起了那段痴迷火影的日子。我想起了鸣人,想起那些曾经被鸣人感动的日子,想起了那个总是激情飞扬的孩子、那个坚强而又脆弱的孩子,感觉自己茕茕孑立!一.鸣人,我听见你心中一些东西破碎的声音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像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不明白的是为何你情愿让风尘刻划你的样子就像早已忘情的世界曾经拥有你的名字我的声音怎样的孤独能概括世间种种的悲伤?怎样的淡漠能忘却心中所有的绝望?而又需要怎样的坚强来述说那无休止的践踏?我不知道,能够看见的是鸣人安静的做在秋千上,看尽世间的冷暖,或许是因为懂得所以只是沉默,又或许不是?有些时候,鸣人总会流露出一些倔强的表情,有悲伤,有茫然,有认真,有害怕,每当我看到这些表情的时候我心里就有泛起深深的疼痛。9尾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却使鸣人丧失了选择生活的权利,剥夺了他作为一个孩子所有的幸福与快乐。难道没有人想过吗?鸣人在拥有9尾的同时也背负着比别人更多的责任与痛苦。不单单是鸣人,比如佐助,比如我爱罗,比如宁次,强大的力量带给他们的是无尽的痛苦与深深的绝望,血与泪的事实总是在告诉我们等价交换的原则是何等的残忍与现实啊!鸣人,只是一个从出生就被大家否定的孩子。(难道那些村民们仅仅是因为害怕9尾的力量,把孤独强加在一个孩子身上吗?对于一个孩子,那些村民的做法是极其不人道的!)一个只想得到大家承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孩子,一个为了自己的信念顽强向上的孩子,一个总是在努力微笑的孩子,以一种倔强的姿势,明朗的笑容,展示着男人生存的方式。二.鸣人,奇迹之花总是为你盛开那悲歌总会在梦中清醒诉说一点哀伤过的往事那看似满不在乎过身的是风干泪眼后萧瑟的影子不明白的是为何人世间总不能溶解你的样子是否来迟了明日的渊源早谢了你的笑容我的心情点上一根烟,望着天上大片大片的的白云,记得那天也是这样晴朗的天气……记得火影里第一个高潮就发生在波之国,也就是在那里,第一次我看到了鸣人面对强大敌人时候的软弱与无助(当时真的对鸣人很失望的),后来当我看到鸣人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懦夫把“手里剑”深深的插入他自己手中并发誓“我再也不会让别人来救我,我会冷静下来,再也不会逃跑,我以我左手的疼痛起誓!”的时候,第一次我被鸣人深深的震撼了,决绝的眼神,认真表情,流露出来的魄力,顶天立地啊……我想这样的誓言并不是说给别人听的,鸣人仅仅是为了证明他不是一个软弱的人而逼迫自己坚强起来。看到那时候的鸣人我心里真的不好受,那样的坚强谁能承受得了?那一刻,从那一句誓言开始,鸣人慢慢的开始变得强大了。(鸣人那孩子每向前走一步,都是那么的艰辛,但是那孩子依然相信着他自己的选择。)鸣人真正最怕的东西就是面对他的过去,我爱罗的出现让鸣人有了面对过去的勇气,光于影的对立让我感觉到他们都是如此的美丽与坚硬!2人都拥有非常完美的力量,2人都是妖怪的容器,2人的过去都是那么的悲伤,但是这2人为了证明各自的存在选择了2条不同的道路,一个绝望得让我心痛,一个坚强得让我觉得心疼。鸣人以前建立起来的坚强在我爱罗面前完全崩溃了,因为鸣人知道一念之差他就会变成第2个我爱罗,鸣人第一次迷茫了,那时候我真的觉得鸣人无法战胜我爱罗――另一个鸣人!但是我错了,他们2人之间真的不存在什么战胜与失败,仅仅是求赎与被求赎的关系。最后当我看到鸣人用尽最后的力气朝我爱罗爬去的时候,鸣人不仅仅是在爬向我爱罗,也是在爬向他自己恐惧过的内心,脆弱的过去!我爱罗释怀了得到了求赎,鸣人自己也被求赎了。不仅仅是我爱罗欠木叶一个人情,鸣人也欠我爱罗一份人情。我想起了鸣人的一些话:“孤独一个人的那种痛苦,真的不是一般的难受,不知道为什么你的心情我总觉很清楚。不过对我来说,找到了最珍惜的人们,就算要杀了你,我也要阻止你。孤单一个人,是他们把我从地狱里救出来的,我最珍惜的同伴们。”又是那一张倔强的脸!の.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